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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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L言
在职消费指高管依靠特权获得的特殊待遇&是存在于工资之外的报酬或利得&譬如高档办公室-私人 交通工具-餐饮与娱乐消费等! 孙泽宇和齐保垒&%"%!" +!, '在职消费 作 为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中 一 项 不 可 避 免 的 支出&其存在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年中国铁建年报中 披 露 出 的5)#9 亿 元 业 务 招 待 费&仍 引 起 社 会 一 片 哗然! 孙世敏等&%"!$" +%, '在职消费经 济 性 质 如 何)其 内 在 作 用 机 理 何 在)这 一 系 列 问 题 激 起 广 泛 学 术 争 论'综观已有文献&在职消费产生可溯源于# 效率观$ 抑或# 代理观$'一方面&基于# 效率观$&作为高管稳 固自身地位# 商品$ 之一&在职消费所蕴含隐形激励有效强化高管辨识度 ! G+,Q+-S(, 和 :UD,Q/+-&%""< " +#, ' 出于缓解货币薪酬不足之替代性补偿契机&在职消费可有效遏制企业管理层人才流失&亦在提升工作效 率-拓展商业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孙世敏等&%"!$" +%, '另一 方 面&部 分 学 者 从 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出 发&提 出在职消费# 代理观$ &将在职消费视作高管侵占企业资源-牟取个人私利的掏空隧道之一'在职消费初衷 虽为促进企业绩效&但因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分歧而极易诱发 高 管 腐 败 行 为 ! 陈 汉 文 等&%"%" " +<, &高 管 有 强烈自利动机驱使其滥用职权且通过在职消费以迎 合自 身权力寻 租之私 欲 ! W+V1MRC 和 =-D+Q&%""#%王 明 虎和荣益辰&%"!5" +;3$, &倘若在职消费超 出 一 定 额 度&也 即 体 现 为 超 额 在 职 消 费&其 必 然 会 引 发 企 业 高 昂 的代理成本&进而损害企业利益! 8.D等&%"!!" +9, '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1. 简介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员工健康,对危险化学品购销过程中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滥用和误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发展。
2.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购销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购入的危险化学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的风险,保护企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购销环节,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人员等。
3. 购销管理程序购销管理程序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销售、出库等环节,并对不同环节进行详细的管理规定。
3.1 采购采购环节是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内部规定来进行。
•采购前,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核实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产品合规性。
•在向供应商询价时,应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质、用途、包装规格和危险品标识等信息。
•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过合理审批程序后进行采购。
3.2 验收和入库验收和入库环节是购销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对于确保所购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采购人员应在危险化学品送达后,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检查批次、数量、包装完好性、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后,将危险化学品进行标识,并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入库。
3.3 销售和出库销售和出库环节是将危险化学品提供给客户的过程,必须确保销售合规和出库安全。
•销售人员应核实客户的购买资质,并记录相关信息。
•在出库前,仓库人员应按照出库程序,核对出库物品的名称、数量和规格,并确认出库人员的身份和购买需求。
•出库后,销售人员应提供相关的运输证明文件和安全须知给客户。
4. 人员培训与安全意识教育购销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对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购销活动,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购销活动的人员。
2. 购销合同管理2.1 执行标准:购销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化学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
2.2 合同签订:购销合同必须由经营部门与购销双方签订,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3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经营部门应进行合同备案,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双方单位名称、负责人等信息。
2.4 合同履行:购销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 采购管理3.1 供应商评估:经营部门应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
3.2 采购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营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3 采购程序: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报价比较、合同签订等环节。
3.4 采购记录:采购人员应及时记录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
4. 销售管理4.1 销售计划:销售部门应制定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目标、销售策略、销售渠道等,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2 销售活动:销售人员应按照销售计划进行销售活动,确保产品的销售质量和数量。
4.3 销售合同:销售活动必须由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
4.4 销售记录:销售人员应及时记录销售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
5. 仓储管理5.1 仓库设施: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等设施和器材。
5.2 仓储操作:仓库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仓储活动,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和入库出库的记录。
5.3 库存管理:仓库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面数量一致,并及时上报经营部门。
化工供应信息披露制度范本

化工供应信息披露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供应链各方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供应链中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全面、准确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承担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全面、准确地披露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业务、财务、重大合同、重大事件等信息。
第六条非上市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披露其业务、财务、重大合同、重大事件等信息,除非公司章程或者协议另有约定。
第七条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其持有、变动、受让或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等信息。
第三章信息披露内容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以下信息:(一)公司基本情况;(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公司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状况;(四)公司重大合同、重大事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六)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九条非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应当包括:(一)公司基本情况;(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公司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状况;(四)公司重大合同、重大事件;(五)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章信息披露方式与时间第十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通过以下方式披露信息:(一)上市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披露信息;(二)非上市公司可以向投资者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并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购销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购销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活动,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____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负责采购、销售业务的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责。
3.2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4.工作程序4.1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要求____公司采购人员必须了解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4.1.2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有生产厂家、地址、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1.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要生产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向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二年备查。
4.1.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4.1.5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以销定购,合理编制进货计划。
4.1.6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应按合同进行验收和登记,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并通知供货单位。
4.1.7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4.2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要求4.2.1销售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危险化学品业务人员培训,并要求取得上岗资格证。
4.2.2销售人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尤其对产品包装方面必须对售出产品的名称、规格、性能、标签严格检查,以便能正确和及时处理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2.3销售人员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必须对营销对象进行考察,确认其企业是否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资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业务往来。
GZB213重大非常规交易报告制度

重大非常规交易报告制度1、目的及使用范围为了加强对重大交易活动的决策管理,保证重大交易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涉及公司组织与运作的重大交易及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或较大影响的交易。
包括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其他重大事件。
2、相关文件Q/YCGZB215--2011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3、术语3.1 重大非常规交易是指由于金额或性质异常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
3.2 收购、出售资产是指公司收购、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4、管理职责4.1 公司重大非常规交易活动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2总经理办公室、技术改造部、营销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将重大非常规交易信息及时传递到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按规定对重大非常规交易提请审议、进行会计处理和公布。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事前报董事会批准,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总公司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该事项的书面文件:5.1.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5.1.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5.1.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5.1.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5.1.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300082奥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公告编号:2020-070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巩固和完善公司环氧乙烷产业链、强化协同效益,增厚公司利润来源,公司拟签署《关于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67%股份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大连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吉兴”)持有的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药辅”)67%股权。
经评估,奥克药辅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8,634.89万元,鉴于奥克药辅2020年11月进行利润分配金额为27,535,838.68元,经友好协商本次奥克药辅6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7,286万元。
因奥克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大连吉兴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公司监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刘兆滨先生、宋恩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奥克药辅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克药辅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317045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拟收购奥克药辅股权项目涉及的奥克药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550048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正在办理所涉及的21.1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80,310,000股变更为680,098,2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0,310,000元变更为680,098,200元。
股份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分(子)公司,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是指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者商品、提供劳务、承包工程等并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一)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含本数),且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三)合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含本数)的合同。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
第五条公司签署的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公告:(一)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含本数),且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三)合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含本数)的合同。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
第六条公司在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临时公告中,需充分披露以下事项:(一)合同签署时间;(二)交易对方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交易对方为境外法律主体的,还应当以中外文对照披露交易对方的名称和注册地址等信息;(三)合同主要条款;(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履行风险提示等内容;(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奥克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25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公告编号:2010-002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在深圳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朱建民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0年5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共计171,063,737.38元投入建设前期已确定的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入情况为:①投入年产3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辽阳项目)86,063,737.38元;②以出资方式投入年产3万吨太阳级硅切割液项目(扬州项目,以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5,000万元;③以出资方式投入年产8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以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3,500万元。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71,063,737.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公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公布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及《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集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18日(星期日)上午9时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2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0年7月17日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来信请寄: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11003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丹、马帅 联系电话:0419-5167408、0419-5160718 传真:0419-5160978 通讯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1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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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奥克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孙绍强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马帅因工作调整不再在公司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二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3.79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2.58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空调铝翅片弱碱性清洗剂及清洗方法[发明专利]
![空调铝翅片弱碱性清洗剂及清洗方法[发明专利]](https://img.taocdn.com/s3/m/dd2e96dca32d7375a41780fc.png)
专利名称:空调铝翅片弱碱性清洗剂及清洗方法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吕栓锁
申请号:CN201711419950.8
申请日:20171225
公开号:CN107988613A
公开日:
20180504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发明公开一种即可均匀彻底去除污垢,又不会对铝翅片产生强腐蚀;省时省力、成本低廉、安全可靠、无污染的空调铝翅片弱碱性清洗剂,所含原料及质量百分比如下:柠檬酸1~5%;五水偏硅酸钠0.1~15%;碳酸钠0.1~5%;葡萄糖酸钠0.1~10%;非离子表面活性剂0.5~20%,阳离子表面活性剂0.5~10%;含氧溶剂0.5~15%;水余量;pH值10.0~10.5。
清洗方法按照如下步骤:将列车空调上的铝翅片拆卸;清洗剂按质量百分比10~15%配成水溶液,将拆卸的空调铝翅片吊入清洗槽中,常温下浸泡30min,开启超声波清洗10~30 min;将空调铝翅片置于水洗槽,用高压水枪喷洗空调铝翅片表面和缝隙;放置凉干。
申请人: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头分园庆龙街51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大连非凡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闪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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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

不安全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对不安全化学品的经营购销活动,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资产安全,特订立本不安全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涉及不安全化学品经营购销的部门和员工。
三、不安全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要求1.公司对于不安全化学品经营必需获得相应的许可证,相关部门负责办理许可证的申请和更新手续,以确保合法经营。
2.全部涉及不安全化学品经营的部门必需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专业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许可证持有人必需严格依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销售超出有效期的不安全化学品。
四、不安全化学品购销流程管理1.采购环节:(1)不安全化学品的采购必需通过采购部门进行,采购部门必需依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操作,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2)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需核实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的信誉和生产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
(3)采购部门必需对采购的不安全化学品进行登记和备案,包含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有效期等信息,以备后期追溯和管理。
(4)采购部门必需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供应商的产品更新和更改情况,确保所采购的不安全化学品在有效期内,并做好库存管理工作。
2.销售环节:(1)销售部门必需依照公司销售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销售的不安全化学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从合规销售原则。
(2)销售部门必需严格掌控客户资质,要求客户出示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客户,不得向其销售不安全化学品。
(3)销售部门必需对销售的不安全化学品进行记录,并登记客户信息、销售数量和销售日期等相关信息,以备后期追溯和管理。
(4)销售部门必需将销售的不安全化学品及时交付给客户,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文件,确保不安全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3.库存管理:(1)不安全化学品的库存必需由特地人员进行管理,包含入库、出库、盘点和安全储存等环节,并建立相应的库存记录和台账。
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采购、销售管理制度1. 引言•目的: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的环节。
2. 定义•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有较高潜在危害性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高毒性化学品、易燃化学品、易爆化学品等。
•采购:指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而从供应商处购买危险化学品。
•销售:指将公司自有的危险化学品出售给客户。
3. 采购管理制度3.1 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发起:采购人员根据业务需求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采购需求审核:审核人员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确认采购物品的合规性和数量是否合理。
•采购需求批准:审批人员根据采购申请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采购需求。
3.2 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评估: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誉度、质量控制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估。
•供应商选择: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选择具备相关认证的供应商。
3.3 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合同起草: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起草采购合同,并包含采购物品的具体要求、数量、价格等条款。
•采购合同审核:法务部门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采购合同签订:双方确认采购合同内容并签署合同,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
3.4 采购执行和监控•采购执行:采购人员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完成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交付。
•采购监控:采购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
3.5 采购记录和归档•采购记录:采购部门对每笔采购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信息等。
•采购归档:采购记录归档,便于管理和查阅。
4. 销售管理制度4.1 销售计划制定•销售计划编制: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策略制定销售计划,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废)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6.04.01
【实施日期】1996.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6年4月1日)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甘肃省(市、区)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按现行办法缴纳增值税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大国税发〔1996〕23号)。
来文反映大连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是总机构设在大连市从事工业、民用洗涤剂、清洗剂、水处理剂、除垢剂、保护溶剂、特殊化工制品及配套工具生产与销售的中美合资企业。
1992年开业以来,该公司一直通过在北京、上海、天津等25个地区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分
支机构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现将该公司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奥克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或“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37.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8031.00万股的0.055%。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8031.00万股的0.0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29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7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4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17年4月22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不符合关闭证实

不符合关闭证实资料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不符合事实描述:该部门未能提供有关产品特性趋势和供方方面的数据分析证实材料。
原因分析:1、对程序文件理解不够。
2、缺少对相关产品特性趋势和供方方面的数据收集、分析情况的监督、抽查,造成不能及时了解该过程相关部门、活动执行情况。
纠正措施:1、学习数据分析管理程序,深入了解文件规定内容。
2、指定责任人每月定期对归口程序中相关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传递到考核部门,记入考核范围。
证实清单:1、数据分析培训记录。
2、产品特性趋势和供方方面的数据收集、分析报告。
3、数据分析过程中相关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
2、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不符合事实描述:查外来车辆、人员控制时,提供的《外来车辆(人员)登记表》记录的2007年9月4日17:00,一台送环氧乙烷罐车,车牌与未登记,也没有对是否带阻火器、灭火器、有无烟火进行控制的证实。
原因分析:1、2#岗值班人员5:00下班,未将2#岗大门关闭,造成未登记下厂。
2、公司要求5:00以后由1#岗值班人员兼管2#岗工作,1#岗人员未及时登记。
纠正措施:1、建立、完善门卫交接班制度,对交接班做出明确的规定。
2、2#岗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对外来人员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段监控。
证实清单:门卫交接班制度。
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932装置不符合事实描述:2007年5月27日宏伟区公安局消防科下达六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现场审核时未见到限期整改通知书中关于环氧乙烷储罐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予以整改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或其它有效的证据。
原因分析:1、因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安装位置正值喷漆之处,可由喷漆措施保证。
2、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已购买,因生产任务紧张,无法停产,无法清EO储罐,造成暂无法安装。
纠正措施:10月1日前安装完毕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请消防队现场验收。
证实清单:安装完毕的图片。
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不符合事实描述:未提供2007年3月发给技术质量部的安全帽的发放记录,也未能提供安全帽供方,辽阳鑫瀚物资有限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经销许可证和安全帽的检测报告。
奥克股份2019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奥克股份[300082]2019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目录一.公司简介 (3)二.公司财务分析 (3)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3)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4)2.1.3 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6)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7)2.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7)2.2.2 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8)2.2.3 非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9)2.2.4 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10)2.3利润分析 (12)2.3.1 净利润分析 (12)2.3.2 营业利润分析 (13)2.3.3 利润总额分析 (13)2.3.4 成本费用分析 (14)2.4 现金流量分析 (15)2.4.1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5)2.4.2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16)2.4.3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20)2.5 偿债能力分析 (25)2.5.1 短期偿债能力 (25)2.5.2 综合偿债能力 (25)2.6 营运能力分析 (26)2.6.1 存货周转率 (26)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6.3 总资产周转率 (28)2.7盈利能力分析 (29)2.7.1 销售毛利率 (29)2.7.2 销售净利率 (30)2.7.3 ROE(净资产收益率) (31)2.7.4 ROA(总资产报酬率) (32)2.8成长性分析 (33)2.8.1 资产扩张率 (33)2.8.2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 (34)2.8.3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35)2.8.4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36)2.8.5 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37)一.公司简介二.公司财务分析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奥克股份2019年资产总额为4,882,429,193.03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055,348,854.72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2.10%;非流动资产为2,827,080,338.31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7.90%;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奥克股份2019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货币资金以及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项分别占比为30.94%,21.69%和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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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出售公司研发或经销的产品或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6、赠与或受赠资产;
7、债权或债务重组;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签订许可协议;
10、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为以及融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应综合考虑下列标准确定相应的决策程序: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4、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以二者较高者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如果某项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在客观上同时存在前款所规定的所有计算标准,则应同时考虑客观存在的所有计算标准确定相应的决策程序;除此以外,则应根据实际存在的计算标准确定相应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公司进行任何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标的按照第四条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何一项标准均未达到0.5%的,由总裁审批决定。
第六条公司进行任何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标的按照第四条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何一项标准达到或超过 0.5%的,但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50%的,由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董事会对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做出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在前款所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按照第四条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何一项标准均未达到10%的,董事长可以代行董事会职权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而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七条公司进行任何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标的按照第四条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何一项标准达到或超过50%的,或者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做出决议,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对公司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果公司发生的某项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标的,仅第四条第 3 项或第5项标准达到或超过50%,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公司经向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可以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本制度第四条计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2项、第3项以外的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的指标中较高者计算决策标准。
第十条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第四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的交易涉及第二条所列的“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达到第六条、第七条标准的,适用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
已按照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决策程序。
已按照第六
条、第七条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交易行为,视同公司自身的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讨论本制度所规定的交易事项时,如有必要,可聘请有关项目专家、财务专家和法律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六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