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向谢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向谢敏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7.26
•【文号】证监许可〔2017〕1353号
•【施行日期】2017.07.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向谢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353号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谢敏发行8,592,915股股份、向朱志斌发行3,680,474股股份、向吴健彪发行2,891,939股股份、向朱恒新发行2,128,467股股份、向北京晟盈天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606,632股股份、向张明宇发行1,156,775股股份、向南翔发行829,022股股份、向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19,952,0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
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7年7月2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