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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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考试的公正、公平,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考试管理工作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XX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XX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和《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

2.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主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教务部、学工部的领导和各教学部门教学主任、行政主任。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考场办公室处理考试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3.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试进行之前,要召开学生考风考纪宣讲会,进一步向学生明确《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中有关考场规则的规定和《XX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要召开全体教师和监考人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命题组卷、考场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登统上的工作质量要求,特别要让监考人员熟知《监考人员须知》,避免在监考过程中有工作失误,出现教学事故。

4.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巡视人员,期末集中考试的考场一般设在教学主楼和F座教学楼,各教学系的教学副主任、行政副主任和教务部管理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在各楼层巡视,一般是一个楼层2人。

另外,10个班级及以上同用一份试卷的考试课程,设一人巡视,考前将名单报教务部备案;其他课程不设巡视。

学院教学督导参加考场巡视。

巡视人员须保证考前10分钟到岗至当天考试结束,巡视后填写《XX学院考场巡视表》。

5.巡视人员主要职责包括:(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所巡视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以及考场布置等环节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应当场批评指正。

(3)巡视中,如发现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应当场处置,通知学生所在系;要求监考人员如实记录文字材料。

考风考纪教育通知

考风考纪教育通知

考风考纪教育全体班主任:请各位班主任就考风考纪对学生作如下要求:为了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全面反映每位同学的学习情况,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严肃考试纪律,学校特提出以下几点考试纪律要求:1.教室内要求学生清空桌面和桌档上的所有物品,椅子后不放衣服、书包等杂物,过道上不放物品,讲台上不放书籍、物品,多余物品可放在教室最后靠墙处;各班考前清理好本班教室,做好班级卫生打扫,清理掉桌面和桌肚内的课本资料。

黑板擦干净。

窗台上清理掉摆放的瓶子、杯子等物品。

2.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计算器带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教材、资料、胶带纸、修正液进入试场;班主任提醒学生记好考场号、座位号。

........3.考生进入考场可携带黑色水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干毛巾,饮料必须去除商标纸,文具袋必须是透明、无文字的。

4.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离开教室,进入考场后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准随意变动位置。

5.严禁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传接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过程中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声响后,应立即放下笔。

7.所有学科答题不得另外加纸。

画图应先用铅笔最后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描黑。

考生不要在试卷答题区域外答题,注意所做题目是否与答题区域一致,否则扣分。

8.规范答题方式。

客观题答题均采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书写,其它一律无效。

请各班及早通知学生准备好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笔试工具。

9.考试期间学生必须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不准乱丢乱抛废纸,保持好考场环境卫生。

10.若试卷不做主观题,全卷以零分处理。

对考试作弊或考试违纪者,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2.责令其作书面检查;3.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于全校通报;教务处2024年1月22日。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

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4.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监考。

迟到者取消当场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应进入考场,作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考生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位。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安排考生座次,为监考失职。

6.考试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关闭除手机以外的通讯设备并要求考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仔细核验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若有),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从2014年6月23日开始,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我院考风考纪建设,建立诚信考试教育机制,现将本次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做好考试资格审查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未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2、凡缺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习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3、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因病缓考者须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无效。

二、严格做好监考工作1、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至少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前要清理考场,检查学生携带证件;学生必须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监考教师要严密布置考场,在学生进场前应统一收取学生考试证,然后随机安排入座,坚决杜绝随意就坐现象。

3、学生就座后,监考教师要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上交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学生携带的手机应装入手机袋后上交。

凡携带手机拒不上交的学生一经发现可视为作弊。

4、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加强监督,避免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对考试期间发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处理并上报;考试过程中应及时核对考生人数,考试结束时,须清点试卷,核实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并按要求将试卷连同考场记录单到指定地点办理试卷交接手续。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将本人手机置于手机袋中并放在讲台上,禁止监考期间玩手机;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在考场内外聚众闲聊,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我校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往期末考试依然出现个别学生心存侥幸而违反考试纪律,因此受到相应的处分,并被记入个人档案,造成了不良后果与影响。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现就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通知如下:
1、每一位考生要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树立“积极备考、诚信应考”的良好考风。

2、学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缺少证件的,须到考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才能参加考试,没有证件无法证实身份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手袋、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MP3、MP
4、智能手环、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无关物品(电子设备需设置为关闭状态)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学校将重点查处学生携带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作弊行为。

严禁学生抄写试题或考试后带走考试试卷。

学校将加大考场监控力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考场进行动态实时现场监控和电子视频监控,实施每日考试情况通报制度,同时对考后的举报或试卷雷同等异常问题将严肃追查处理。

希望同学们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工作,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形成我校良好考风、学风共同努力。

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doc - [请各班级张贴]

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doc - [请各班级张贴]

[请各班级张贴]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严肃考试纪律,特通告如下:1、学生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各门课程的考试,独立完成答卷,严禁考试作弊。

凡擅自缺考或有考试作弊行为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无论公共课还是专业课,均应凭考试证(或者身份证)参加考试,并主动置于桌面供核查。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违者,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行为。

4、被监考老师发现有作弊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考试,配合监考老师填写《学生考试作弊情况记录表》,并离开考场。

5、对考试、考查中作弊(包括参与作弊)的学生,将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七条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拒绝出示有关考试证件的,不按指定座位入座或不听从监考老师安排的,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将试卷、答案等带出考场的,在试卷上做标记的,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喧哗,影响他人考试的,视为违反考场纪律,分别给予记过处分;(3)违规带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或工具的,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偷看、抄袭、与他人讨论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条件的,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找人替考或冒名顶替或组织作弊的,用不正当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的,考试后用不正当手段更改、调换试卷或取得虚假成绩的,在考场内使用移动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的,考试后用不正当手段更改或交换试卷的,作弊后对有关老师无理取闹的的,分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包括重修考试)必须由本人提出缓考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视为无故旷考。

希望各位同学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正确认识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不及格还有补考和重修的机会,千万不要做后悔莫及的事。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学校春季期末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范本

学校春季期末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范本

学校春季期末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范本尊敬的同学:为了保证学校春季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我们特向参加本次考试的全体同学发出如下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的责任书:一、考试安全责任1.全体同学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舞弊、作弊等违规行为,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规范。

2.考生入场需携带学生证,佩戴好考试指定的考试号牌,并放在指定位置。

严禁使用手机、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考生应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座位进行考试,不得迟到、早退或更换座位。

4.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答案或以任何形式干扰他人考试。

5.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或向监考教师举报,以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考风考纪责任1.全体同学要树立诚信意识,遵守考试规则,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身份的准确性。

2.考生要认真审题,遵守考试纪律,按时答题、交卷,不得违规开卷、刻意延长答题时间。

3.考生要保持考试环境的卫生和整洁,禁止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乱涂乱画,不得在考场内张贴宣传品和个人信息。

4.考生应尊重监考教师的指示,配合监考教师的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干扰或抗拒。

5.如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离开考场,应在监考教师允许并记录的情况下,才可离场。

三、考试后的责任1.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及时离开考场,保持考场的整洁和安静。

2.考生不得擅自将考试中的试卷、答卷、答题卡、笔记等试卷材料带出考场。

3.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4.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但不得因此影响其他考生。

五、考试值班电话如遇考试期间问题或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考试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xxx。

同学们,考试是检验自身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也是检验自身诚信的一次机会。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守考试纪律,为实现自身的学业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关于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期末考试即将来临,这不仅是对大家一学期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大家诚信和纪律意识的考验。

为了确保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考试纪律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同学们提前查看学校发布的考试安排,明确自己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务必按时到达考场,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试前的准备1、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以便监考老师进行身份核验。

2、准备考试用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 铅笔、橡皮等。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

如果携带了这些物品,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关闭并交给监考老师保管。

三、考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1、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和指挥。

2、按照规定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在考试开始前,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考试过程中,不得抄袭、偷看他人答案,不得传递纸条、交换试卷等作弊行为。

5、独立完成考试,不得借助任何外部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网络、查阅书籍资料等。

6、如遇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等问题,应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不得擅自处理。

四、违规行为及处理1、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作弊行为将被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这将对今后的升学、就业等产生严重影响。

五、诚信考试的重要性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学生应具备的基本品质。

考试不仅是对知识的检验,更是对道德的考验。

通过作弊获得的成绩是虚假的,不仅不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水平,还会损害自己的声誉和未来的发展。

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真实的成绩,才能真正掌握知识,为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期末考试是对我们一学期学习的总结,也是我们展现自己实力和诚信的舞台。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各分院、办学点:多年来我院一贯重视教学质量,强调考风考纪建设,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与考风。

随着我院继续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在校生人数骤增,针对即将进行的专升本学位英语统考、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和校学期课程统考,现将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下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的组织与领导各分院、办学点应重视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丁•作的领导,以上所有统考工作应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负责成教教学及学生管理的负责人、保卫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考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考试过程的有关问题,坚决杜绝违纪与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考务工作1、专升本的学位英语统考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为11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上午9:00-11: 05;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1、6月上旬左右;从本学期起,我院将冃前的每学期本、专科的学校统考改为不定期抽考,每学期的抽考课程及时间将会在适当时间通知各分院、办学点。

2、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相应统考时间提前做好学生的报名参考丁作,专升木学生的学位英语统考报名工作每年9月底前完成;专科学生的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报名工作每年3月、10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要求和时间根据省主管部门通知进行。

3、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我校校历及教学进程计划认真安排好授课及考试日程表。

课程表及考试日程表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我院教务办备案,日程表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提前通知我院。

我院将根据上报日程表派教学督导组随时抽查各分院、办学点的授课及考试管理情况,并不定期向各分院、办学点发放检查情况通报。

4、所有考试都耍安排人员监考,监考必须落实到人,小教室2人、大教室3人监考。

监考人员主耍由在职教师担任。

班主任不参与监考,但考试期间耍对所管班级的学生身份逐一进行核实,杜绝代考,若发生代考未查出现象耍追究各分院、办学点及班主任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师生:为了保证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向全体师生发布此通知。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的便利传播,出现了一些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考试的公正性和学生的学业发展。

为了杜绝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我们敦促全体师生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一、考试纪律的重要性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一位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表现。

只有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前提下,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让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机会和回报。

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仅会使个人受到惩罚,还会破坏整个考试系统的公正性。

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确保学生的权益,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加强对考试纪律的重视和遵守。

二、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具体措施1.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等)、纸条、草稿纸、答题卡以及任何未经审查的资料。

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仔细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不携带任何违规物品。

2.严禁违规交流。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安静和保密的考试环境。

禁止与他人交流、传递信息或利用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如发现有人违规交流、传递情报等行为,将依法处理。

3.禁止代替考试。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也不得为他人代替考试。

考试期间,考场严格控制考生身份,一旦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4.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交卷、抄袭或查阅禁止的资料。

请同学们在做题时踏实认真,不得抄袭他人答案,并按照考试规定完成答题。

三、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我们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而言,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相应的处分。

对于严重违纪者,将依法依规给予停考、开除等处理。

希望广大师生认识到考试纪律的严肃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在本学期即将举行的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不再安排考场考生座次,而实行由监考单位随机安排考生座次。

为确保考试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万无一失,望各二级学院(系、部)做好监考人员考前培训,认真贯彻执行《贵阳医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院教发[2005]1号)中的有关规定。

各监考单位应提前安排好考生座次,切实做好考试管理工作: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仔细查看学生是否按规定单人单坐;书桌内有无书籍、笔记本、练习题、复习材料等;课桌面有无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等。

2、各二级学院(系、部)应于考前审定与落实监考人员名单。

考试实行主考教师负责制,其职责是领取、发放、收集试卷及填写考场登记表等。

3、监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逐个检查考生的学生证、考试证及是否对号入座。

在发卷前统一处置禁止带入考场的书物(包括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违规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4、分发试卷前,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

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必须告知考生查对试卷页数是否有误,提醒考生在试卷和答卷上写明班级、小组、姓名、学号。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若发现试卷错页、重页、漏页由考生本人负责。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或更换。

6、监考人员应阻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7、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现象时,应提出口头警告并予以制止。

对无视警告,继续违反考试纪律者,监考人员应停止其考试。

一经发现考生违规、作弊,证据确凿,应立即停止其考试,在收缴证物的同时,告知学生本人,责令其立即退出考场,在试卷上记以违规、作弊标记。

监考人员应对停止考试和违规、作弊情况及时作监考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场情况记录单连同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备案。

8、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请保障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请保障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请保障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期末考试即将来临,这是对同学们一学期学习成果的重要检验。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特发布此通知,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保障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一、考试纪律的重要性考试纪律是保障教育公平的基石。

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同学们的真实学习水平,为老师的教学提供有效的参考,也为同学们自身的学习进步提供清晰的方向。

只有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前提下,考试成绩才能真实地体现大家的努力和付出,才能让优秀的同学得到应有的肯定,让需要改进的同学找到自己的不足。

同时,良好的考试纪律也是培养同学们诚信品质的重要途径。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在考试中坚守诚信,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通过遵守考试纪律,同学们能够养成诚实守信的习惯,这将对大家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考试违规行为及处罚1、作弊行为(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

(3)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4)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信息。

2、违纪行为(1)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传递暗号。

(2)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3)故意损坏考试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

对于考试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考试成绩作废,该科目需要补考或重修。

2、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3、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面临退学处理。

三、学校保障考试纪律的措施1、加强监考力度学校将安排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监考。

监考老师将严格按照考试规则进行监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2、启用监控设备考试期间,考场内将启用监控设备,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这不仅能够对考生起到威慑作用,也为处理违规行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3、严格试卷管理从试卷的出题、印刷、保管到分发,各个环节都将严格保密,确保考试内容不被泄露。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含5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含5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含5篇)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手段。

全体监考、巡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对考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考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一种“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

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形式担任监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每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专职教师至少为1人。

监考人员如有调换,也不得改变此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四、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各院系教职员工及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考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舆论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的品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树立与作弊行为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使诚信考试蔚然成风。

加强期末考风考纪教育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期末考风考纪教育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期末考风考纪教育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期末将至,为切实加强期末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期末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和管理工作(一)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在期末温书迎考期间,各年级要结合温书迎考动员会、班级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考风考纪教育活动,通过诚信考试倡议、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签名、悬挂横幅标语等,营造浓厚诚信考试氛围,进一步加强校规校纪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

针对学生特点找准考风考纪教育契入点,杜绝侥幸心理,做到诚信考试,让学生深入了解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严肃考风、考纪。

特别提醒学生在考试中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得出现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等情节较严重的作弊行为。

要密切关注少数重点对象的思想教育与转化工作,尤其是已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平时学习积极性不高等学生,要做好个别谈话,强调严谨为学、诚信做人的重要性。

(二)切实发挥学生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及免监考班级的示范标杆作用。

学生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带头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并积极主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学生正确对待考试。

组织免监考班级学生学习《XX师范大学XX学院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免监考班级”在考风考纪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勤奋学习、严谨自律、诚信考试的榜样。

(三)切实加强学生考前心理疏导工作。

辅导员要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来,要加强与专任教师的沟通和对期末学风的检查,深入教室、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及时掌握考试思想压力较大、心理矛盾突出“学习困难”等特殊XX学生的动态,针对他们考试前出现的焦虑、浮躁等心理状况,提出具体措施给予指导和帮扶,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做好心理调适、树立信心,从容应考。

(四)切实加强考试秩序管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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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通知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期末考试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考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考试管理规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规范监考工作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等考试管理规定,严格考试管理,严抓考风考纪并进一步加强以下方面工作:一、加强试题保密工作
1.命题教师将试题上交本院(系)后,必须对试题内容严格保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漏;做到试题的电子文档单独存放,并设置密码保护。

2.各院(系)教学秘书的设备(包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保证本人单独使用,并设置密码保护;已打印过的试题电子文档(或打废的纸质试题)及时销毁。

二、加强试卷交接环节的规范操作
1.各院(系)教学秘书接受试题时,必须检查试题袋是否密封完好,袋上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如不符合规定,可拒绝接受。

2.各院(系)教学秘书必须本人将试题送交教务处考务科,双方核对无误,履行签收手续后方可。

3.教务处考务科与文印科交接试题(试卷)时,必须保证密封完好,考试试卷袋贴、印制试卷单等手续齐全、内容正确完整,双方核对无误,履行试题(试卷)签收手续后方可。

4.考试前一天,学生院(系)教学秘书必须本人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试卷,双方核对无误,履行签收手续后方可;学生院(系)将领取的试卷存入院(系)试卷保密室(柜)。

5.考试前半小时,各院(系)教学秘书每考场主监考教师到学生院(系)领取试卷,双方核对无误,履行签收手续后方可。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实考试卷,将试卷交还学生院(系),开课院系组织任课教师领取试卷,双方核对无误,履行签收手续后方可。

7.挂牌课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实考试卷,将试卷交还开课院(系),开课院(系)组织任课教师领取试卷,双方核对无误,履行签收手续后方可。

三、加强监考教师的管理工作
1.各院(系)选派监考教师时必须明确教师是监考主体,教师有义务和责任参加监考工作。

2.各院系必须严格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规范监考工作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监考教师原则上应同时具备: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职工;⑵具有大专以上学历;⑶院(系)管理干部或图书馆、实验室、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教辅人员或机关管理干部。

3.各院(系)在选派监考教师时,要优先选派教师。

4.各院(系)考前必须对所选派的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

5.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发放、收回试卷,并巡视本院(系)考场,不得进入考场监考。

四、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为加强期末考试考场管理,学校规定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证件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证遗失,由学生院(系)负责补办,经办人签字,学生院(系)盖章有效。

3.所有教室监控录像系统在考试期间放开,监控考场秩序。

4.教务处、各院(系)务必加强考试过程中各级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发现作弊、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各院(系)务必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工作在良好氛围中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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