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高层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办法
一、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对中高层管理干部行为能力的民主测评办法,调动管理干部的积极性,推动集团今后健良性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测评对象为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已转正中高层管理干部(含主持部门工作助理级管理干部),试用期管理干部不纳入测评;公司总经理级及以上管理干部不纳入测评。
三、测评时间:测评期定为半年一次,时间定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份,具体测评时间以人力资源委员会通知发文为准。
四、负责部门:人力资源委员会为测评牵头和组织部门,监事会进行配合和协助。
五、测评内容:
中高层管理干部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分值计算最后得分:1、是否自觉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收到有关廉政纪律方面的投诉与举报;
2、考核期内,获得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给予的优秀奖项;
3、下属员工的民主测评;
4、上级和平级的民主测评.
以上测评内容的分值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见《**集团中高层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表》。
六、测评流程:
1.召开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动员大会,确定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具体民主测评时间及地点安排;
2.人力资源委员会发出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的通知;
3.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工作小组根据时间与地点安排,实施民主测评:
3.1召开民主测评首次会议,宣读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管理办法;
3.2组织被测评人员的下级对测评内容的第3项进行无记名评分;
3.3组织被测评人员的上级、平级对测评内容的第4项进行无记名评分;
3.4工作人员收回下发的评分表;
3.5召开民主测评末次会议,说明本次参与评分的人员表格是否回收完整;
4.人力资源委员会汇总所有上级、平级、下级测评表;
5.汇总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成绩,并OA公布;
6.根据测评结果对测评不合格人员进行相应诫勉谈话及人事处理;
7.形成民主测评工作总结报告;
8.资料归档。
七、测评结果运用
1、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于测评意见反映较差、有可能存在问题的管理干部,监事会将作进一步调查和排查,并形成专项监察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委员会备案。
3、对考核成绩低于60分、全体管理干部排名倒数三名内及在各单位排名倒数三名内的管理干部,按照人力资源权限进行相应诫勉谈话。
(高层管理干部由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监事会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中层及以下管理干部由各单位总经理、人资处负责人谈话。
)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九、附件
1、《**集团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行为能力测评表》 GA-JD01-0624-01
2、《上级、平级测评表》 GA-JD01-0624-02
3、《下级测评表》 GA-JD01-06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