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出入库管理要点(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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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汽、柴油外购入库、出库领用及汽、柴油卡使用管理程序,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本要点适用于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供应处负责各使用单位汽、柴油申报计划的审核及外购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外购柴油的提货进厂,负责办理汽、柴油外购入库、出库领用及汽、柴油卡使用管理,负责汽、柴油使用管理流程的制定和优化。
第四条运输中心负责柴油提货进厂用油槽车的车辆运输,负责到加油站领取柴油物资工作,负责对各领用柴油单位加注柴油及登记工作。
第五条各领用汽、柴油单位负责使用油料手续办理及消耗的管控工作。
第三章汽、柴油支领管理
第六条各汽、柴油使用单位,必须详实上报汽、柴油使用的对象,如车辆名称、型号、牌号、发动机马力、油箱容积、主要用途、日作业量(公里、公里/吨或小时)、油耗(升/公里、升/小时)、汽、柴油标号、使用作业区等相关信息,并按月申报汽、柴油使用量计划,由计划起草
人签名、由各厂处一级正主管审批签字后,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并上报供应处储运室备案作为今后使用量的依据,如有变动,增加或减少用量由各单位主动申报。
第七条汽、柴油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用油记录,具体记录加油时间、加油数量、使用期限、用途、作业量等相关数据(附件三)并进行考核,汽、柴油使用必须经一级主管批准。
第八条汽、柴油使用单位必须指派专责人员并经供应处备案后,负责油卡领取使用工作,没有备案人员不允许到供应处领用油卡。为规范刷卡加油行为,汽、柴油使用单位必须指派1名专责监管人员随同加油人员一同到加油处加油并共同签字确认。
第九条供应处采购员到指定的加油站办理油卡,保管员负责油卡的保管、发放并做好登记工作(附件四)。
第四章汽、柴油的收发流程
第十条汽油入库的办理
1、采购业务员按汽、柴油采购合同的数量、单价,在k3系统中录入收料通知单。
2、保管员下推收料通知单生成外购入库单,外购入库单数量由保管员按各使用汽、柴油单位实际刷卡加油出据的“会员卡消费结算单”累加数量录入。
3、汽油外购入库单由储运室主任审核后,保管员机打入库单票据传递给采购员办理挂账。
第十一条汽油出库的办理
1、各领用汽油单位要在k3系统中录入生产领料单,并填写《汽油、
柴油使用登记表》(附件五),由各单位专责人员到供应处保管员处登记领用汽油卡,油卡使用后必须当日送回供应处保管员处。
2、各领用汽油单位加油专责人员拿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刷卡加油,并索要由加油站负责人员签字的机打“会员卡消费结算单”。
3. 刷卡加油后加油专责人员将油卡及“会员卡消费结算单”一同交给保管员。
4、保管员将“会员卡消费结算单”数量与使用单位录入的生产领料单上数量进行核对,无误后对该生产领料单在K3系统中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汽油出入库流程图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柴油入库的办理。
1、采购员按合同的数量、单价在k3系统中录入收料通知单
2、保管员下推收料通知单生成外购入库单,外购入库单数量由保管员按“油库散装油品付油出库单”数量录入。
3、运输中心指派专责人员到供应处保管员处登记领用“油库散装油品付油出库单”携带有槽车到指定的加油站罐装柴油运送回厂,加油后由加油站负责人员填写加油数量并签字。运输中心加油专责人员必须将由加油站负责人签字的“油库散装油品付油出库单”交给供应处保管员做入库凭证。
4.柴油外购入库单由储运室主任审核后,保管员机打入库单票据传递给采购员办理挂账。
第十四条柴油出库的办理。
各领用柴油单位要在k3系统中录入生产领料单,并填写《汽油、柴油使用登记表》由专责人员到供应处保管员处登记。保管员审核生产
领料单、机打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加柴油专责人员凭有保管员签字的生产领料单第一联到运输中心油槽处加油,运输中心负责加油的专责人员必须见到保管员签字的生产领料单方可付油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柴油出入库流程图见(附件二)
第五章汽、柴油领用的考核
第十六条各汽、柴油使用单位上报的汽、柴油使用对象及情况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使用单位1000-2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员工奖惩管理要点(暂行)》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各汽、柴油使用单位用油计划发生变化,如减少用量不及时上报更改,一经发现处罚使用单位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根据《员工奖惩管理要点(暂行)》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各汽、柴油使用单位不按时交还油卡,发生一次处罚使用单位200元。
第十九条汽、柴油使用单位的用油记录必须长期保存以备检查,对使用单位记录不全,漏记或损毁记录的处罚使用单位500元,同时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条汽、柴油使用单位未按制度规定办理领用手续的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要点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附件一:汽油出入库管理流程
附件二:柴油出入库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