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有关专门用语及概要
中国及部分省市渔具行业相关政策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
中国及部分省市渔具行业相关政策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
渔具是直接用于捕捞和采收水域中经济动物的各种工具的总称。
为提高捕捞效率而为渔具配置的仪器、仪表等辅助设备以及渔船和机械装备等不属于渔具的范围。
国家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渔具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的通知认真落实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的有关措施,切实加大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地方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渔具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渔具产业发展,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海洋捕捞渔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地方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 通联 : 4 3 3 2 0 0湖 北 洪 湖 市 水 产 局 ,
电话 : f ) 7 1 6 -2 4 2 3 3 8 1)
规定 。 另一方面 , 采取驻守 与突击检查相 结 合的方式 ,针对部分违规渔具晚下早 收作 业的特点 , 执法人员 白天 冒着 4 0多
法 捕 捞 作 业的 专 项 活 动 .此 次 活 动 中 石 首 市渔 政 局 m 动 渔 政 执 法 艇 2 0次 , 取缔
规渔具现场进行销毁 ,对使用违规作业
苦起 到 了震 慑 作 用 ,并 采 取 多 种 形式 清 理违规渔具 。
一
是采取多部 门联合执法。 与公安 、
T商 部 门组 成 联 合 执 法 小 组 ,对 全市 渔 具 批 发 市 场 和各 个 销 售 点 进 行 清 查 , 对
强舆论宣传 , 在洪湖电视 台 5 个 频道 1 6 个时段 的《 渔政 之窗》 栏 目同期播 出《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同 渔业 法 》 和关 于取 缔 有 害
渔具 渔法 的法 律 法 规 及 专 项 行 动 的有 关
8月 2 5 H, 专项行 动共 出动执法船艇 4 8 艘次 , 执 法车 3 6辆 次 , 执法人 员 2 8 8人 次 ,巡航长江江段 和内河近 3 0 0 0 公里 。 拆除迷魂阵 l 4部 、 密封 阵 2 2部 , 收缴地 笼网 1 5部. 抓 获 电捕 渔船 2艘 , 没 收 电 捕器具 2套 , 移交 电捕鱼案件 1 起, 刑事
霍雪
为 深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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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 彻 农 业 部 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 7
清理 整治 违 … 规 渔 具 专项 ~
0 张 忠 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8.07•【文号】农办渔[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渔【2013】72号)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绝户网”等违规捕捞网具破坏渔业资源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我部于8月5日召开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8月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
根据有关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决定近期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和检查范围督查活动采取我部与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联合举行的形式。
我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三个海区渔政局及黄河、长江、珠江三个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组成8个督查组对有关省(区、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具体分组情况如下:(一)海洋捕捞方面设5个督查组。
其中:农业部渔业局负责督查辽宁、福建两省,渔政指挥中心负责督查山东、海南两省,黄渤海区渔政局负责督查天津、河北两省(市),东海区渔政局负责督查江苏、浙江和上海三省(市),南海区渔政局负责督查广东、广西两省(区)。
(二)内陆捕捞方面设3个督查组。
其中:长渔委负责督查江西、安徽两省,珠渔委负责督查广东、广西两省,黄渔委负责督查河南、山东两省。
其他未列入我部督查名单的省(区、市),由相关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督查。
二、督查内容一是了解各地贯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际工作开展情况。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日期】2013.08.06•【字号】闽海渔[2013]300号•【施行日期】201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3〕300号)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现将《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3年8月6日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根据农业部《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落实《渔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及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以捕捞环节为重点,以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为突破口,强化执法监管,推动标本兼治,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行动,对海洋和内陆捕捞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打击大范围、群体性、普遍性的使用违法违规渔具捕捞行为,坚决取缔电炸毒鱼、畚箕网(俗称“迷魂阵”)、陷阱网(俗称“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达到100%,为进一步规范渔具使用、保护渔业资源打好基础。
三、重点任务㈠海洋捕捞。
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为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常农政〔2020〕67号《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保护内陆水域生态环境为宗旨,专项整治行动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整合镇派出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农服中心、水利站、河长办及村委会等部门力量,形成区域内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治理氛围。
到2020年底,我镇内陆水域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长效管理进入良好秩序。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水域,重点区域为村级河道。
(二)整治重点:查处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和打击使用“迷魂阵”、密眼网、灯光诱捕等有害渔具渔法进行捕捞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持有电鱼工具(禁用渔具)、小于规定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一)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宣传和普及《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勇于检举揭发违法分子,督促违法电鱼人员停止违法电鱼、使用违规渔具等行为,在全镇营造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对本镇区域内参与、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使用违规渔具和非法持有电捕器、毒鱼物品、爆炸物品以及制造、销售违规渔具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电鱼的人员具体情况、活动规律以及电捕工具、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来源,逐一登记造册,为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对有电鱼、毒鱼、炸鱼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收集掌握证据,尤其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违法分子要重点摸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暗访检查与举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渔违法行为。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海洋渔业资源逐渐减少,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非法捕捞现象也日益严重。
对此,为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经济秩序,加强对非法捕捞的打击,特制定“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立足于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经济秩序,全面打击和杜绝非法捕捞行为,防止非法渔业活动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
二、主要任务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杜绝非法捕捞行为。
加强渔业生产经营管理,严格落实渔业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渔具配额管理等制度,依法开展渔业生产,坚决制止非法捕捞行为。
2. 加强监管执法,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要加强对渔业经营者的跟踪监管,扩大渔业执法力度,加强巡航、定点检查和突击执法,严惩非法渔业人员,提升打击非法捕捞的实效。
3. 加强渔业技术和产业创新,提高渔业生产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通过加强航空、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应用建设渔业信息平台,推广新型捕捞技术设备,提高渔业生产效率和品质,增加渔业工人的收入和福利,切实维护合法渔业的生产利益。
4. 加强国际合作和国际执法,共同应对非法捕捞。
通过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渔业执法合作,加大对跨境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设备的建设和应用,提升渔业执法的能力和效率。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渔民和渔业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群众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理解和支持。
3.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渔业市场。
加强对渔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渔业产品质量的把关,严打渔业非法转手、黑市和假冒伪劣渔业产品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4. 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渔业客群进行重点打击,扫清非法渔业行为。
针对非法渔业人员的流动特点,着重加强对重点航线、渔场和渔具的打击,攻坚重点领域,坚决杜绝非法渔业行为。
垂钓管理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垂钓管理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引言垂钓作为一种受欢迎的户外活动,对于许多人来说,不仅是一种休闲娱乐方式,还是一种放松心情的方式。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加剧,非法捕捞行为也逐渐增多,给渔业资源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渔民的权益,垂钓管理制度应该不断完善,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非法捕捞行为包括无证垂钓、盗钓、非法使用禁渔区,以及捕捞保护物种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还会导致渔民收入减少、生活质量下降,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某些渔业资源面临灭绝的风险。
强化执法力度的必要性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垂钓管理制度的执法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强化执法力度可以有效解决非法捕捞行为的问题,打击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保护合法渔民的权益。
其次,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可以降低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率,提高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
最后,强化执法力度可以传递社会公正和法治的信号,维护社会秩序。
强化执法力度的具体措施1. 增加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加大对垂钓执法工作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力量。
同时,应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专业素质。
2.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对于执法人员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追责,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加强宣传教育和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垂钓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同时,增加宣传活动的力度,提高公众对非法捕捞行为的认识和警惕,共同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 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国际合作,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共同合作,共享渔业资源保护的信息和经验。
通过合作,可以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保护共同的资源。
5. 惩罚力度加大对于非法捕捞行为,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2024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修饰,直接进入主题,下面是方案内容:2024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行动背景近年来,我国沿海及内陆水域非法捕捞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影响了渔业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决定开展2024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二、行动目标1.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蔓延态势。
2.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三、行动措施1.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非法捕捞的危害性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组织渔民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渔民的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渔业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3.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渔业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对渔业资源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批捕捞许可证,规范捕捞行为。
同时,加强对捕捞船只的监管,确保合法合规作业。
4.推广生态捕捞积极推广生态捕捞技术,引导渔民转变捕捞方式,减少对渔业资源的破坏。
加大对生态捕捞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捕捞效率,降低资源浪费。
5.落实渔民责任制加强对渔民的管理,落实渔民责任制,明确渔民在渔业资源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渔民,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捕捞资格。
6.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激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捕捞的积极性。
四、行动步骤1.准备阶段(2024年1-3月)各级渔业执法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2.实施阶段(2024年4-10月)各级渔业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捕捞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捕捞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捕捞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渔业作为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渔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和技术的不断更新,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渔业资源,加强渔业执法力度,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启动了一项为期三年的“捕捞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本文将就此行动计划进行详细阐述。
一、整治行动的背景与目的随着渔业的发展,非法捕捞、乱渔乱捞等不良行为在一些区域和区域内大规模发生,对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和渔户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目的是加大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维护渔业资源合理利用,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一)加强监管力度,建立监督机制在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监管力度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和监督平台,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同时开展相关管理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和普及,使所有渔业从业者了解相关法规、规定和政策,并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二)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非法捕捞、乱渔乱捞、非法销售渔业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针对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将进行重罚;同时根据制度和规定,加强对个人和机构的评比、监督和考核工作,鼓励好人好事,惩罚违法违纪。
(三)加大科研技术创新力度,推进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我国的渔业资源,相关部门将注重科研技术创新,努力推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做法有:提高渔业产值,增加渔业企业竞争力;创新渔业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加强海洋科学研究,促进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三、整治行动的保障措施(一)社会动员整治行动的成功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
因此,在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将加强与各界社会组织、媒体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其中,加快整治行动的推进速度。
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
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为加强对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治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渔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整治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最终实现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消除,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
二、重点任务1.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抓捕、取缔行动。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奖励举报力度,鼓励民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2.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渔和电捕鱼的禁止范围、管控措施和处罚力度。
加强渔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
建立健全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登记和处罚记录系统,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禁渔和电捕鱼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渔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
加强科普教育,提高渔民的科学养殖意识,鼓励渔民转变经营方式,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渔业模式。
4.加强科学研究和监测评估加强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科学研究和监测评估,掌握资源状况和变化趋势。
及时发布资源评估结果,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对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监测,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处置。
5.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渔业管理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带来的挑战。
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积极参与国际渔业管理组织,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三、工作措施1.组织开展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抓捕力度,依法查处并取缔违法行为。
组织对整治行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2.建立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
建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方便公众进行举报。
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和调查,对属实的举报予以奖励。
山东滨城区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禁用渔药专项行动
翁 国勇局长介绍 了建瓯市开展清理整治 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的情况 汇报 ,以及加 强渔业资源管理 ,打击 电毒炸鱼等违法 作业方面所取得 的成效 。 在座谈会 上 ,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执 法 总 队 向参 会 人 员 发 放 了 总 队 开 展 党 的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征 求 意见 表 ,广泛 征 求 基 层 对 总 队班 子 及 其 成员 在“ 四风” 方面 的意见 。省海洋与 渔业执法 总队督查组通过在渔 区实地察 看和听取建瓯市对渔业执法方面的建议 意 见 ,对 建 瓯 市 开 展 渔 业 执 法 和 清 理 整 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中所做的工作表示 满 意。 陈建 民书记强调 , 要很好地把基层 对 渔政执法机构建设 的意见和建议带回 去,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 密切省海洋 与 渔业执法总 队与基层的联系 ,使 总队开 展 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扎实有 效地开展好 、 并取得较好成效 。
符合最小网 目尺寸标准的捕捞作业 的违 规 网具和不符合国标渔 药标准 的渔药坚 决取缔。 做 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查处率 达到 1 0 0 %。通过这次行动 , 严厉打击渔 业违法行为 , 保护 当地渔业资源 , 保证 了 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
( 通联 : 2 5 6 6 1 7 , 山 东省 滨 州 市 滨 城 区水产局 黄 河 三路 6 3 1号 电话 :
0 5 4 3 -3 2 0 2 2 3 6)
漓紫致富指南 2 0 1 3 —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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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革
8月 2 7 — 2 8日,滨城 区水产局联合 公安局 、 工商局 、 畜牧局 、 药监分局 、 质监 分局 等部 门对滨城 区的违规 网具和违禁 渔药进行一次全面 的清理和整治 。此次 活动共 出动执法人员 3 O人次 , 执法车辆 I 2车次 , 对滨城 区内的河流 、 湖泊 、 池塘 使用 的违规渔具和渔具店 内销售的违规 渔具 ,渔资销售点和养殖基地使用的违 禁药物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 对“ 绝户网” 、 迷魂 阵 、 地笼、 电脉 冲等 禁用渔具 、 对 不
打击非法捕捞发言材料简短
打击非法捕捞发言材料简短
非法捕捞是指在未经允许的区域、时间或方式下进行的捕捞行为。
这种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需要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
首先,非法捕捞活动破坏了海洋生态平衡。
非法捕捞者往往不遵守渔业管理规定,大量捕捞珍稀物种、未成熟种群和环境敏感的海洋生物,导致这些物种数量骤减,甚至灭绝,影响了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
其次,非法捕捞严重侵害了渔民的合法权益。
合法渔民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他们遵守渔业管理规定,维持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而非法捕捞导致渔获量大幅度减少,合法渔民的生计受到了严重威胁。
为了打击非法捕捞,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执法部门的严密监管和打击措施的有效实施。
其次,加强渔业资源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法规定,建立健全的渔业资源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非法捕捞行为的产生。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非法捕捞活动,通过共同行动,共同维护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打击和整治违规渔具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市场秩序,特制定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行动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清理和整治违规渔具,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市场秩序,提高渔业管理水平。
二、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针对沿海渔业渔具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检查和整治。
三、行动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向渔民宣传渔具管理法规,提高渔民守法自觉性。
2.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组织执法人员对渔具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予以查处。
3. 推进渔具标准化管理。
加强对渔具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推动渔具标准化生产,提高渔具质量。
4. 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渔具违规信息库,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打击违规渔具行为。
四、行动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2. 加强资金投入,保障行动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资金支持,确保行动经费的落实。
3.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行动效果评估。
将建立健全的行动效果评估机制,对专项行动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总结。
本次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有效整治违规渔具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市场秩序,提高渔业管理水平。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全面禁止非法捕鱼,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严禁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
全面禁止非法捕鱼,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1、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不断加剧,海洋生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非法捕鱼。
非法捕鱼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了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危害了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威胁到国家的海洋安全。
2、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对非法捕鱼行为的打击力度。
3、在中国,为了全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自2016年起,国家开始实施了“禁渔期”制度,即每年定期关闭渔场,切断违法捕捞者的经济来源。
4、同时,国家还联合各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行动,通过航空巡逻、海上执法等手段,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捕捞的势头。
5、在国际层面,各国也积极开展合作,共同维护全球海洋生态环境的稳定。
例如,联合国渔业和农业组织制定了《国际海洋法公约》等相关规定,规范了各国在海洋领域的行为。
6、此外,各国还通过加强科研力量,探索符合海洋生态环境特点的可持续渔业模式,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7、然而,尽管各国都在积极努力,但非法捕鱼问题依然存在,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全面禁止非法捕鱼的基础上,才能够真正维护好海洋生态平衡,让水生生物得到充分的保护。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黑农厅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规〔2021〕7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总站(中心):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推动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决定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宁博(养殖投入品类)电话:*************邮箱:150****************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赵相龙(其它类)电话:*************邮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4月13日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推动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结合《2021年黑龙江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边防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省委议边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突出关键领域,聚焦重点问题,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渔区生产秩序、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强化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动现代渔业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打击非法捕捞发言材料
打击非法捕捞发言材料非法捕捞是指未经许可或规定的数量、季节和区域等限制,非法进行捕捞活动。
这种行为给海洋生态系统和渔业资源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打击非法捕捞,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加强巡逻监控、设立保护区、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
在国际间,各国也开展了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巡逻等方式,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非法捕捞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非法捕捞者往往使用非法的捕捞工具和方法,比如违法使用网具捕捞、使用爆破捕鱼等。
这些不合规的捕捞方式不仅对目标物种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且还会对其他无辜的生物造成损害。
同时,由于非法捕捞者没有监管,他们往往会滥捕滥杀,无视资源的可持续性。
这导致了海洋资源的过度捕捞,并且对生态平衡造成了破坏。
非法捕捞还给渔业资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非法捕捞者往往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取大量的渔获,而这些渔获本来是由渔民通过合法捕捞来获取的。
非法捕捞者的存在使得合法捕捞者无法获取他们应有的收益,这对合法渔民的生计产生了负面影响,并且导致渔业产值的减少。
此外,非法捕捞者通过倒卖非法渔获来获取不当利益,从而进一步破坏了渔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为了打击非法捕捞,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巡逻监控力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政府应加大投入,加强海上巡逻,对疑似非法捕捞活动进行监控和取证。
其次,政府可以设立海洋保护区,加强对特定海域的保护和管理,限制捕捞活动的范围和数量。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科学评估和管理,为捕捞者提供合规的渔业操作指南,并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惩罚。
国际合作也是打击非法捕捞的重要手段。
各国应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巡逻等方式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非法捕捞行为。
国际组织和国内渔业管理机构也应加强协调合作,制定共同的打击非法捕捞的政策和措施,并共同推动全球范围内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度关注。
最后,打击非法捕捞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媒体应加大对非法捕捞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非法捕捞的认知度,增强公众对非法捕捞行为的谴责。
违规垂钓专项整治方案
违规垂钓专项整治方案一、前言垂钓是一项古老的休闲娱乐活动,是人们在喧闹城市中放松身心的一种方式。
然而,近年来随着垂钓爱好者的增多,一些人开始违规垂钓,给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有效整治违规垂钓行为,维护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整治方案,以期为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整治目标1.建立健全的违规垂钓整治制度和法律法规,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
2.提高垂钓爱好者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垂钓观念,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垂钓。
3.减少违规垂钓行为的发生,降低对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的破坏。
4.加强对违规垂钓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惩处违规者,形成良好的垂钓秩序。
三、整治措施1.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1)建立健全的违规垂钓整治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垂钓活动的管理范围和规定,规范垂钓行为。
例如,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垂钓,严格限制使用一些有害钓具、禁止捕捉保护物种等。
(2)加强对违规垂钓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依法依规打击违规行为,提高违规者的违法成本。
(3)加强对违规垂钓行为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垂钓爱好者树立正确的垂钓观念,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2.加强监管和执法(1)加强对垂钓区域的巡查和监管,设置监控设备,发现并及时制止违规垂钓行为。
(2)建立健全的违规垂钓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
(3)加强对垂钓者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和引导垂钓者理性垂钓,保护生物资源。
3.推进科技和信息化应用(1)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违规垂钓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实时掌握垂钓活动的情况。
(2)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垂钓者实行实名制管理,便于对垂钓者的管理和监督。
(3)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垂钓活动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为违规垂钓的监管和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4.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1)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征求公众意见,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局面。
禁渔宣传标语
禁渔宣传标语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没少看到过标语吧,标语起着警示人们的作用。
还在苦苦寻找优秀经典的标语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渔宣传标语,欢迎大家分享。
贯彻《渔业法》,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认真贯彻渔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长江,从我做起!同心协力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携手同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全民动员,同心协力,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行动起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母亲河,还长江生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实施禁渔期,给水生生物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造福沿江渔民!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长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保护长江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长江禁渔,丰富水生生物资源,发展渔业经济!禁渔三月,得益三千!保护长江亲幼鱼,丰富水生生物资源!护我母亲河,还我鱼米乡!拓展:为保护长丰村水域生态,打造良好居家环境,争创市级生态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于近日在长丰河内人工投放鱼苗,并对长丰河实行全面禁渔。
一、禁渔范围:全村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暂定五年(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6月2日)。
三、禁渔期间:在禁渔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钓鱼),对电、毒、炸鱼等严重危害鱼类资源的'违法行为将从重打击。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之规定,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具、渔获物,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期间,对举报违反本通告人员的举报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xxxxxxx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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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有关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所、站):为了扎实开展好我市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及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我处收集整理了部分材料,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附件:一、禁用渔具二、禁用渔法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附件:一、禁用渔具1、张网(拦河网、籇网)2、拖网(百袋网、百袋子)3、空钩延绳钓(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4、武斗竿(拉钓、甩竿)5、迷魂阵(诱导插网陷阱)6、抬网(一种大型敷网)7、扳罾(敷网的一种)8、密眼网(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9、地笼网(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1. 张网定义:将袋形网具固定在水域中,利用水流或者其他方式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
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
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双桩单片张网(拦河网)和双锚框架张网(籇网)2种。
双锚框架张网(籇网)2. 拖网定义:使用机动渔船在水中拖曳袋形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拖网渔具是一种过滤性主动渔具。
依靠动力,风力或人力,拖拽一个或多个囊袋形网具所组成的网列在水中前进,迫使在网口作业范围内的鱼、虾等水产动物进入网内,从而达到捕捞的目的。
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
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
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有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百袋子)1种。
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3. 空钩延绳钓定义:标准名称为定置延绳滚钩耙刺。
支线间距比较短,支线上的钓钩十分锋利。
当捕捞对象通过钓具时,钓钩缠绕于鱼体上达到捕捞目的。
特点:空钩延绳钓由于其钩的密度太大,钩尖锋利无比,安放于水中,对鱼类洄游通道有一定的阻断作用,尤其是在鱼类繁殖季节,对产卵亲鱼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是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1种。
定置延绳滚钩耙刺(空钩延绳钓、滚钩)4. 武斗竿定义:延绳钓的一种,通常又称拉钓、甩竿。
将空钩延绳钓结缚在钓竿上的一种钓渔具,可在岸边或者船上使用。
特点:由竿、支架(部分无支架)胶丝、钩、浮子、沉子、诱饵构成。
每根竿可挂多棵钩。
主要是容易破坏产卵亲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武斗竿1种。
武斗竿钓鱼武斗竿使用的锚钩5. 迷魂阵定义:标准名称为诱导插网陷阱,因捕捞对象、作业方式、渔期、渔场环境的不同,其结构较为复杂,形式也具多样性。
特点:渔获对象不限,大小不限,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应严加取缔。
在我市主要见于三峡库区腹心江段。
种类:诱导插网陷阱(迷魂阵)1种。
迷魂阵6. 抬网定义:一种大型敷网。
将方形、圆形或者袋状的网具敷设在水域的某一水层,等待鱼群或者使用人为手段(如灯诱、声驱等)使鱼群集于网具上部,然后自下而上提起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网渔具。
特点:适合于库区水流较缓的区域作业,由于网眼小,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捕捞量大,幼鱼比例高。
另外由于其一般采取拦河方式安放,钢丝和网具横跨库区或河流,对航行安全构成极大隐患。
被列为禁用渔具严加取缔。
种类:我市有各种形式的抬网,以酉阳等地的大型抬网和巫山等地的银鱼网为代表抬网7. 扳罾定义:敷网的一种。
在弓形架端结缚网衣,用长竿伸出放入水中,不定时地将网提出水面捞取渔获物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由于网目较小,常常捕获幼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但总体规模小,加之全人工操作,比较费力,渔获物也不多,因此使用的人员越来越少。
在我市有船敷撑架敷网(船罾),这种渔具由于网眼小,机动能力强,渔获量大,对幼鱼资源破坏极大,应该禁止使用,加以取缔。
种类:我市有普通的扳罾和船罾2种。
扳罾船敷撑架敷网8. 密眼网定义: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水域网目尺寸小于8厘米、其他水域小于6厘米的刺网类渔具,都属于密眼网。
特点:由于网目尺寸过小,常常捕获幼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不符合要求的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
密眼网9.地笼网定义: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它们多由PE网线编成,内径40--60厘米,长3--10米,两头尖,由多节组成,一般7--16节,每节都由铁丝或竹篾制成的圆圈撑开,每节内均有网片做成的倒须,口径10--20厘米,最后一节为网囊,盛纳渔获物。
特点:作业时,根据小龙虾喜欢栖息于有水草、微水流的水域,将地笼、甩笼安放在湖泊、水库、池塘、河流的浅水区,早晚各1次,起笼从网囊中取虾。
若地笼中放入诱饵(可放入剩米饭、糠、酒等等一些),则捕捞效果更好地笼网附件二:禁用渔法炸鱼:使用炸药将鱼直接炸死炸伤的方法。
毒鱼:用各种有毒的化学物质将鱼毒死的方法。
电鱼:利用高压电直接电击鱼类的方法。
光诱捕鱼:利用光源诱集鱼类,借助某些渔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捕捞方法。
水獭捕鱼:利用水獭进行捕捞作业。
附件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1、《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9月28日农业部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六条禁止炸鱼、毒鱼和使用电力、鱼鹰、水獭捕鱼,禁止使用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底拖网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
沿江闸口禁止套网捕捞生产。
第十二条凡在长江干流及其通江水域从事捕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捕捞许可证并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后,方准进行作业。
长江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标准根据沿江各省、直辖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三条捕捞生产原则上不得跨省、直辖市作业,确需跨省、直辖市作业的,须向作业所在地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临时捕捞许可证,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方可作业。
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的公告》渝农发(2010)26号一、禁止使用张网、拖网、空钩延绳钓、武斗竿、迷魂阵、抬网、板罾、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进行捕捞。
二、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光诱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三、禁止使用水獭进行捕捞。
四、限制使用鱼鹰进行捕捞。
3.《重庆市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标准、禁止使用的渔具与捕捞方法》(重渔政渔港[1999]7号)一、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及采捕标准长吻(江团)上表所列14种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在禁渔期内捕捞其怀卵亲体和采卵捞苗的必须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非禁渔期间的采捕标准为:1000克长吻鱼危大口鲶青鱼500克多鳞铲颌鱼墨头鱼齐口裂腹鱼中华鳖园口铜鱼四川白甲鱼白甲鱼乌鳢250克铜鱼鳜中华倒刺鱼巴二、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鱼感鱼大鳍上表所列30种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的采捕标准为:1000克鲢鱼、鳙鱼、鱼感鱼翘嘴红鱼白草鱼500克鲤鱼赤眼鳟蒙古红鱼白中华裂腹鱼华鲮250克厚颌鲂瓣结鱼细鳞鲴150克银鲴黄尾鲴大鳍蠖鳊唇鱼骨、花鱼骨泉水鱼100克吻鱼句长鳍吻鱼句50克鲫鱼蛇鱼句园筒吻鱼句瓦氏黄颡鱼中华沙鳅异鱼票鳅鱼它黄鳝体长30cm以上泥鳅体长10cm以上五、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除渔业法规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外,禁止在江河水域使用网、滚钩、小钩、花篮、罟网(百袋网)进行捕捞作业。
用于长江、嘉陵江、乌江江河水域捕捞作业网具的网目不得小于6•厘米,用于其他江河水域的网目不得小于4厘米。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其他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摘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重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摘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在渔业船舶上放置炸药、毒药或电捕渔器。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鱼鹰进行捕捞。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或游钓,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禁止捕捞、销售未达到可捕捞标准的幼鱼。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期,禁渔区,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害渔业资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
在渔船上放置炸药、毒药、电捕渔器的,予以没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或者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采卵捞苗或者捕捞怀卵亲体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天然水域放养禁止放养的养殖品种的,责令停止放养,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捕捞、销售未达到可捕捞标准幼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