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临时工合同工

合集下载

甘肃省临时工新政

甘肃省临时工新政

甘肃省临时工新政近年来,关于临时工的有关政策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甘肃省临时工新政,新闻对大家有帮助。

甘肃省临时工新政陕西延安暴力执法“临时工”再度牵动公众的敏感神经,甘肃省发文明确,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在甘肃省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参加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申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和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为了深入推进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按照甘肃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甘效发[2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对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各市州政府、省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在甘各单位要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抓紧做好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或者委托,经省、市州两级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其他有关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擅自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超越法定权限确定执法主体。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在我省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全省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申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政府合同工面试技巧

政府合同工面试技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政府合同工面试技巧篇一:关于找工作时的编制问题和医院签合同,一定弄明白--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的区别和医院签合同,一定弄明白--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的区别。

所谓的编内包括2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

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哪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再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却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编制无非有三个原因(1)固定事业编制已满、急需聘用相对稳定的人员;(2)固定事业编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过使用流动编制降低用人风险;(3)因单位特殊的人事管理体制,需要使用流动编制。

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

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

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概述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是指与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事业单位工作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的特点、权益以及相关政策。

特点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与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相对于临时工或短期合同工来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长期稳定: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较长,一般为多年,这使得合同工在工作上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2.社会保障: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福利待遇: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相似的福利待遇,包括年终奖金、节假日福利、带薪休假等。

4.职称晋升: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内部的职称评审,通过评审获得职称晋升,提高自身的职业发展空间。

权益保障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资待遇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一般会根据合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年度绩效考核,通过考核结果确定薪资调整幅度。

社会保障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合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福利待遇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相似的福利待遇,包括年终奖金、节假日福利、带薪休假等。

福利待遇的具体内容会根据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调整。

职业发展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内部的职称评审,通过评审获得职称晋升,提高自身的职业发展空间。

事业单位一般会针对合同工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

政策与法规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的权益保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合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合同工的合法权益。

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编制外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编制外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2. 编制外工作人员享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享有与编制内工作人员同等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益。

3. 编制外工作人员有权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入职与离职1. 入职程序(1)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时,应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

(2)经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工资卡等。

2. 离职程序(1)编制外工作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

(3)离职后,编制外工作人员应将单位配发的物品归还。

五、工作纪律1. 编制外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2. 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编制外工作人员应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

4. 编制外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六、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单位对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考核结果作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奖惩(1)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论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临时工乱象

论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临时工乱象

论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临时工乱象作者:杨思燕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6期摘要:从《劳动法》的颁布及实行以来,“临时工“一词在法律层面上失去了其合法性,然而近些年却频繁出现有关临时工的负面报道。

本文从临时工的产生背景,原因,政策法规等有关方面来进行阐述。

通过对临时工这一乱象的反思从而提出对策以加强行政执法建设。

关键词:临时工;依法行政;问责机制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241-01作者简介:杨思燕(1991-),女,汉族,福建漳州人,云南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一、临时工是谁?近年来临时工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但每次出现大都伴随着负面新闻:城管暴力执法了,为临时工所为;宣传稿件被指抄袭,为临时工所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酒驾,为临时工所为。

强拆民宅,为临时工所为。

那么,临时工为何方神圣?为何频频置自己于风口浪尖?他们真的是十恶不赦,还是另有隐情?行政执法部门出现的临时工是与其长期固定的在编人员相比较而言的,是一种季节性,临时性的短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现如今临时工似乎被赋予了新的一层含义:指被专门用于顶罪的员工的一种统称。

二、行政执法部门为何青睐临时工为何临时工在行政执法部门如此风靡?为何行政执法部门对于临时工的使用又如此乐此不疲?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这几点:(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不断日新月异,市场经济呈现一片繁荣,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上升,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的推进,社会更加多元与充满活力。

政府的管理也要顺应社会的发展[1],因此,在这种形势下,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也更加带有艰巨性和挑战性的色彩,聘用临时工能够辅助其管理和服务活动的进行,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基层执法工作往往存在任务繁重,工作辛苦的现象。

聘用临时工与一些政府部门的懈怠以及一些公务人员没有摆正好心态,避重就轻,怕吃苦的心理有很大关系。

政府机关合同工的待遇怎么样政府合同工好吗

政府机关合同工的待遇怎么样政府合同工好吗

政府机关合同工的待遇怎么样政府合同工好吗政府机关合同工的待遇怎么样?和正式工不能比,但比其他的好点政府聘员和政府合同工有区别吗?兄弟,你先了解一下这段话,对你很有帮助:政府聘员的独白一、畸形身份政府聘员和临时合同工的性质其实一样,都是目前过于重视“身份、编制”的体制下,在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以外的一种畸形“身份”的人员。

表面上,公务员、政府聘员、部分临时合同工都是在同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但用脚想也知道,实际工作中后两类人肯定要看有“身份”那类人的脸色,某些公务员甚至觉得什么聘员、合同工就是打杂的,没身份没地位没前途,把自已职责内的跑腿杂务包括领导交办的工作全推给聘员和临工,他自己(普通科员,非领导)应份的工作能懒则懒。

甚至很多时候,领导对聘员的要求比起公务员还要严格得多,不知道领导们心里是否想着,方正你也不会长时间当聘员,现在不尽情使用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但从开始工作到现在,我们是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的,所有东西都需要自己用心虚心学习,遇到比较热心肠的公务员还会教导一下(现在回头看来,教导你其实是为了让你早学会早上手,把什么都交给你干),但有些神气就不屑一顾,完全看不起我们。

姑且不论工资待遇的巨大落差,就是这种工作氛围也够让人难受的。

现在我们并非要求与公务员同工同酬,虽然很多岗位上我们做的工作更繁琐,但很多公务员的才能还是令人很赞赏和敬佩的,是做好事干实事那种,对得起纳税人的钱,说句实在话决策者确实要比执行者站在更高的高度,要具备更优秀的素质。

因此,我们从来都有自知之明,在各种待遇福利上没想过也不敢与公务员相提并论,只是希望能以比较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本来起点就低(本科2200+每月200医疗补助,扣完后实际到手只有1800),即使两年加两百,但最终封顶才3600(还没扣其他),这是比任何什么CPI、房价、房租的等等的增速都要慢。

4 t8 O$ J: s% 二、聘员是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事实上,政府聘员除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外,我们参与的工作和绝大部分普通公务员是一样的。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第一节概念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的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他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的概念性的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具体又分为建国前的和建国后的。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起始时间。

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3、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时间。

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的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注: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4、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时间。

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5、工作年限的计算:豫人退[1999]2号文件规定:计发退休费比例时工作年限应以周年计算,但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6个月的,可以按一年计算。

如某职工1960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其计发退休费的工作年限是35年。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找工作,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

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

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

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

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

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

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

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

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

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

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

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

一、临时工临时工是指在工作场所中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

临时工分为约聘雇员和人力派遣两类。

聘用临时工的目的是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假、临时性项目或季节性工作等原因。

临时工的特点如下:1. 工作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2. 工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工;3.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相对较少;4. 工作稳定性较低,容易被辞退。

二、合同工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合同工的特点如下:1. 工作时间相对较长,一般超过一年;2. 工资待遇较临时工略高,但低于正式工;3.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相对较好;4. 工作稳定性相对较高,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

三、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的特点如下:1. 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2. 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由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3. 工作稳定性较低,容易被辞退。

总结: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三种用工形式各有优缺点,企业在招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用工方式。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这三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一个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的合同示例:【临时工合同】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处从事_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二、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每周__________天,每天__________小时。

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管理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兼职人员等各类非正式编制人员。

第三条编外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做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编外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编外人员提供合法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单位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编外人员的录用与解聘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招聘适量的编外人员,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条件进行录用。

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九条编外人员的解聘应当经过正式程序,不得随意解聘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单位在解聘编外人员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编外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编外人员享有与正式编制人员相同的劳动权利,包括工作报酬、休假、社会保险等。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得因私而公,损害单位利益。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应当保护单位的财产和设施,不得私自挪用单位的财物或利用单位资源谋取私利。

第四章编外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根据工作表现、能力和态度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编外人员,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和激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不力、表现差劲的编外人员,单位可以给予批评、警告甚至解聘等惩罚措施,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

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

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

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
问题
(一)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代课教师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连续
(一)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代课教师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连续工龄计算可按上述精神办理。

(二) 按本通知规定计算工龄后需要改变退休、退职费待遇的人员,均从批准改变之月起执行。

[详见安徽省劳动厅《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1996年1月9日劳险字(96)第019号)]。

搞清楚这五种身份 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

搞清楚这五种身份 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

搞清楚这五种身份|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相信到现在很多人依然搞不懂这几种社会身份到底有啥区别。

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认识下他们的不同之处!1:公务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那些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由国家承担起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公务员才具有一定的权利。

他们的工资有: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地方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组成。

实际上也就是两大块,我们通常说的国标和省标。

也就是国家制定的和地方制定的部分。

国标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基本工资。

省标含有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2:事业单位编制官方的说法,政府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一些社会组织。

说白了,它是服务于政府的。

所以,你有时会发现在一个事业单位里。

除了领导其他的同事似乎都是事业编。

事业编的工资分为三类:1 全额补款:也称全供事业单位。

工资是有国家预算拨款。

通常是死工资。

它适用于一些收入不稳定或者没有的单位,如科研机关、卫生单位、学校,工商管理单位等。

教师编制就是这种了,想考教师的看准了!2 差额拨款:按照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

如医院,所以医院的医生一般收入都不会太低。

在一个城市绝对是高收入群体。

3 自立事业单位:国家不给钱,自支自收的单位。

如煤矿,铁路等。

这类事业单位通常要么饿死,要么富得流油!3:政府购岗政府为了规划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事业缺编进行招录聘用,有政府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有政府核发相应经费补助。

他的工资低于事业编,其实质也就是与政府签订劳务合同,单位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服务期一般2到3年,之后自动失业!4:合同工通常指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而自行招聘的人员。

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水平,但也不会高太多。

有人性的给你缴纳部分社会保险,但是大多数不会缴纳!5:临时工最悲剧的一种身份!工资低,无保障,出了事还需要你来顶雷!让你走,你就得走。

机关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聘用工作程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聘用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聘用管理机制,确保机关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聘用原则第四条聘用工作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聘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聘用工作人员的程序如下:(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数量及报名方式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三)笔试或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考察其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四)体检,对笔试或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等;(六)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七条聘用工作人员与机关签订书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二)聘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三)聘用期限、试用期及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四)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机关对聘用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聘用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聘用合同、工作纪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_行政单位临时工待遇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_行政单位临时工待遇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_行政单位临时工待遇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是怎么样的呢?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行政单位临时工待遇及相关内容吧!
关键词: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行政单位临时工待遇
临时工,顾名思义,指的是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

他们即使和正式工工作量一样,也不能享受到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像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这些。

现在的临时工主要分为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这两个类别。

聘用临时工目的一般是处理单位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比如说有些长工请产假,所以聘临时工作为替代工人。

临时工的使用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一年的,的确具有临时性、季节性。

但也有至期延续的可能,比如行政单位。

不过要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

垄断行业里的那些不是正式在编人员或者说垄断企业的底层职工。

又被称为“垄奴”就是干的多,拿的少,如果干的多,拿的多,心理至少平衡,像那些临时工、合同工,干的活是正式人员的好几倍之多,但薪水却是几分之一,委实可怜。

很多人在行政单位已经工作了几年,但单位一直没给解决编制问题,也就意味着自己到现在还是个临时工。

但如果单位已经和你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你是有权要求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方面,你有权要求同工同畴;三险一金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比例承担。

总之,行政单位临时工的待遇与其它行业临时工一样,都会比正式工低。

所以建议大家在做选择时,多多考虑一下各方面的问题吧!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_行政单位临时工待遇
/knowledge/articles/56a091ec0cf2f8e46b6b6129。

机关编外人员收入管理制度

机关编外人员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编外人员的收入管理,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编外人员收入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规范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相适应。

第二章收入构成第四条编外人员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编外人员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绩效、工作成果等综合评定,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对编外人员加班工作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第三章收入发放第十条编外人员收入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本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工资发放需由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工资发放需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收入调整第十四条编外人员收入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每两年对编外人员收入进行一次调整。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调整:因工作需要、个人能力提升、职务变动等原因,可对编外人员收入进行一次性调整。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本机关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编外人员收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编外人员有权对本机关收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机关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临时⼯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临时⼯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般是单位招⽤的正式的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定的保险,⽀付⼯资,发放福利。

临时⼯以完成某项⼯作为要求,招⽤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

基本上没有待遇的。

有时候也会签订⼀个⽤⼯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样的。

临时⼯与合同⼯的区别:
1、保险。

合同⼯有,临时⼯没有。

2、⼯资:合同⼯⾼,临时⼯说不定低,⽽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有,临时⼯多数没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对待,要看你是不是来公司很久了。

如果公司在最开始跟你谈,就是说让你完成某项⼯作,之后就解除合同让你⾛。

那么你就没有那些待遇了。

⾄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给你⼊⼀份商业保险。

如果是像合同⼯⼀样招聘你的,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申诉,听取仲裁部门⼈员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正式⼯和临时⼯都是合同制的,区别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会有五险⼀⾦,⼯资较⾼,福利待遇较好;临时⼯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只发⼯资,五险⼀⾦和福利待遇都由劳务公司负责(相当于包⼯头)。

区别就是正式⼯⼯作稳定⼯资较⾼福利优厚,临时⼯⼯作不稳定⼯资较低福利⼏乎没有。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临时⼯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临时⼯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或是其他法律相关问题,都可以到店铺咨询律师。

合同工是临时工吗

合同工是临时工吗

合同工是临时工吗合同工是临时工吗?合同工和临时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都与雇佣关系有关。

合同工通常是以一份书面合同为依据,与雇主签订固定的劳动关系,该合同规定了雇佣期限、工资待遇和其他劳动条件。

临时工则是在某个特定的短期项目或任务中被雇佣的工人。

下面将详细讨论这两种类型的工人。

合同工是指与雇主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的工人。

这份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工可以是全职或兼职工作,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其他劳动条件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

合同工的雇佣期限可以是短期或长期,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

合同工拥有一定的劳动保障权益,一旦合同到期,雇主必须依法支付他们相应的福利和补偿,例如年终奖金和社会保险金等。

合同工通常与雇主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他们在工作中享有一定的保障和权益。

临时工是指在某个特定的短期项目或任务中被雇佣的工人。

他们的工作时间通常是有限的,与合同工相比更加灵活和临时性。

临时工可能会在季节性工作、活动筹备、短期投资项目等领域找到工作机会。

雇主与临时工之间的雇佣关系通常没有签订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雇佣期限和工资待遇也可能没有明确的约定。

临时工的工资往往以小时计算,并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一旦工作完成或项目结束,临时工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就会自然终止。

尽管合同工和临时工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例如都是由雇主雇佣的工人,但它们在劳动关系的性质、雇佣期限和权益保障方面有所不同。

合同工的劳动关系更加稳定,雇佣期限和工资待遇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并受到相关的劳动法和法规的保护。

而临时工的劳动关系更加灵活和临时,雇佣期限和工资待遇可能没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权益保障也相对较低。

总之,合同工和临时工是雇佣关系中的两种不同形式。

合同工是在签订书面合同的基础上与雇主建立长期或短期的劳动关系,拥有一定的劳动保障权益。

而临时工是在某个特定的短期项目或任务中被雇佣的工人,工作时间和劳动关系相对更加灵活和临时。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合同范本内容:
临时工和合同工是劳动力市场上常见的两种用工形式,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有
相似之处,但在法律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在雇佣临时工或合同工之前,雇主和雇员都需要了解这两种雇佣形式的特点和法律义务。

以下是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1. 雇佣形式:
临时工,临时工通常是指被雇佣来填补短期劳动需求的员工,他们的雇佣期
限通常在一年以内,并且不具有长期雇佣的意愿。

合同工,合同工是指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为雇
主提供劳动力,合同期限可以是短期或长期。

2. 雇佣关系:
临时工,临时工通常由雇主直接雇佣,按照劳动法规定享有与正式员工相似
的劳动权益。

合同工,合同工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合同中规定了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工资和福利:
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通常与正式员工相似,包括社会保险、带
薪休假等。

合同工,合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般根据劳动合同约定,雇主和合同工可
以在合同中约定特殊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4. 终止雇佣关系:
临时工,临时工的雇佣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到期后可以由雇主终止雇佣关系。

合同工,合同工的雇佣关系终止通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双方需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

在雇佣临时工或合同工时,雇主和雇员都应当明确了解其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和法律风险。

希望以上合同范本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临时工合同工
政府临时工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从20xx 年X 月X 日生效,201X 年X 月X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如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毛病,应向甲方报告,
并及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
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
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按时发放工资。

第六条乙方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若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物品损害,责任由
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定,并做好自我保护。

第八条乙方要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职责内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四、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采用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助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月基本工资元,月绩效工资元,月补助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将按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乙方在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
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第十六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县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可以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政府临时工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
为了协调好仁怀市宝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周边群众关系,维护甲方厂区出口周边公路(坛厂镇人民政府至宝巢公司路段交汇路口及交汇路口上行20m 处)环境卫生,
保证甲方各种运输车辆畅通无阻,现甲方特聘请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工作的督导检查,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
2、每月支付乙方薪资一千元整(¥1000.00 元);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乙方每日需对甲方厂区周边公路路段(坛厂镇人民政府至宝巢公司路段交汇路口及交汇路口上行20m 处)进行环境卫生维护;
2、乙方需协调好公路两侧周边群众关系;
三、合同期效:
自签订合同日起至合同规定路段路面硬化或沥青路完工日为止
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政府临时工合同范文三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雇佣期限
自20xx 年 12 月5 日到 20xx 年 12 月20 日止(或16 完成之日止。

)
2.雇佣项目为 4 项。

2.1 链轨车压青贮
2.2 卸车及压窖
2.3 日常清粪
2.4 其他:西A11、A7、A9 号楼地热清淤。

3.工作工具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3.1 工具所有权人:
3.2 名称:
3.3 型号:
3.4 油耗补贴:□是甲方提供所耗用。

□否
3.5 工作工具机械维修与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乙方定期保养维护不得耽误甲方日常工作。

3.6 乙方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机械工具驾驶(使用)资
格,身体健康能够从事该项工作。

4.工作标准 3 项
4.1 链轨车:按甲方要求乙方链轨车及时到位,铡青贮过程中保证青贮不积压、不影响铡青贮进度;压青贮过程中保证青贮平整、压实、以确保青贮质量。

4.2 铲车:
4.3 其他: 3 座办公楼所有地热清淤完毕。

5.费用结算 2 项
5.1 日结(时结):经双方协商按照元/日(小时)执行,待雇佣期限截止后甲方一次支付。

注:结算时间以乙方在雇佣期限内实际工作日期为准,结算时间以甲方记录乙方签字确认时间为准。

5.2 承包总价:经双方协商按照元由乙方承包本工作,待雇佣期结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

5.3 其他:。

6.发票管理:
开具发票:双方确定结算费用后,乙方在甲方支付雇佣费用前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服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其他。

7.岗位责任及义务
7.1 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现场甲方工作人员调配指挥。

7.2 方人员在服务期限内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甲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