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实用文_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
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1.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分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良好。
2.奖学金额度为每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1.有贫困证明。
2.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3.奖学金额度为每生5000元/年。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1.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奖学金额度为每生元/学期。
国家助学金1.有贫困证明。
2.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3.奖学金额度为每生1500元/学期。
在本学年所有考试课及考查课成绩全部及格,无任何挂科,补考或重修行为。
学校奖学金一.院长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课全部及格。
2.额度每生元/年。
二.一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1500元/年。
三.二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1000元/年。
四.三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500元/年。
评优1.项目:优秀学生(每班2人),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1人),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优秀团员(每班1个),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2.不能参加条件:有不及格科目。
备注1.奖学金每生只可申请一项,不可兼得。
2.申请国家奖学金要准备一份竞聘稿,说说自己的特点以及为什么要申请该奖。
各奖学金评定标准评选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 分以上,三、四年级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5、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6、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20 小时,校园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校园爱心服务工作、朋辈辅导工作、校级志愿服务活动等,其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开展,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为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并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奖学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类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要求将在细则中详细说明。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奖学金:评定学术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绩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态度、学术潜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2)科研奖学金:评定科研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科研经验等。
综合考虑学生对科研的投入程度、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社会服务奖学金:评定社会服务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
综合考虑学生参预服务的时长、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创新创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创业能力、创新思维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创新程度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奖学金申请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科研或者社会服务经历等。
(2)初审阶段: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终审阶段: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参加终审环节,终审主要包括面试、论文答辩、项目展示等形式,由专家评委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
专项奖学金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关注学生的教育质量。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决定设立专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名称XX大学专项奖学金三、奖学金宗旨1. 奖励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2.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3. 提高我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四、奖学金对象1. 全日制本科、研究生;2. 入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3. 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奖学金设置1. 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的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 专项奖学金:针对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的优异成绩,设立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等。
六、奖学金评选标准1. 学年奖学金:(1)学习成绩:占60%,以学年成绩排名为依据;(2)综合素质:占40%,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
2. 专项奖学金:(1)科技创新奖:以学生在科研、论文、专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为依据;(2)社会实践奖:以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为依据;(3)文体活动奖:以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为依据。
七、奖学金评选程序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3. 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 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奖学金资金来源1. 学校财政拨款;2. 社会捐赠;3. 企业赞助。
九、奖学金发放1. 学年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次年发放;2.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评选和发放。
十、管理与监督1. 建立健全奖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2. 加强对奖学金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3. 定期对奖学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5篇)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5篇)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5 篇)(篇一)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
三、奖项设置(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 40%。
其中特等奖比例为 2%,标准为2000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优秀新生。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办法(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由学工处和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制定评审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五、评选程序(一)每年 9 月份,学工处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下达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数指标(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二)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组织申报。
(三)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评定结果。
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四)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工处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
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专项奖学金除满足相关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评奖期内,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成绩(最低要求学分课程)均及格(合格)以上,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
2、评奖期内,体育成绩符合以下规定: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三年级学生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且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四年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
浙江工商大学“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努力进取,刻苦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使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根据《中石化销售企业、浙江工商大学关于设立“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基金”的协议》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额和设立期限1、“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面向本校工商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统计与计算科学学院、经济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本科在校生设立;2、“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每年评选5名,每名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元;3、“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永久设立。
二、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二作者以上);②被邀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会;③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果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④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3名;⑤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三、评审办法1、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复印件),所在学院推荐,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2、评审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
四、“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中石化销售企业、校学生处组成。
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学业成绩要求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申请者在本学年的课程成绩应达到所在专业的优秀标准,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或相应的绩点要求)。
对于特定课程或学科,如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二、品德行为表现品德行为表现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记录。
三、社会实践经历社会实践经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申请者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实践活动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企事业单位实习、科研项目实践等。
四、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能力是评价学生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
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可以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自主开展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研究成果。
五、创新竞赛成果创新竞赛成果是反映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申请者在各级各类创新竞赛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这些竞赛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等。
六、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全面考量。
申请者应在文艺、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特长或表现,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展现良好的综合素质。
七、评定流程与标准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审:学院组织初审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学校复审:学校组织复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
公示与颁奖: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八、评定纪律与监督评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定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评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评定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各类奖学金申请之要求
各类奖学金申请之要求
1.学术成绩要求:许多奖学金要求申请人具有优秀的学术成绩。
一般来说,学术成绩不仅指GPA或者平均成绩,还可能包括特定学科的成绩、研究能力、论文质量等。
学术成绩要求可能会因奖学金的类型和水平而有所不同。
2.综合素质要求:除了学术成绩,许多奖学金还要求申请人在其他方面具有出色的综合素质。
这些素质可能包括领导能力、社区服务、实践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一些奖学金还可能要求申请人具有特定的专业技能或行业背景。
3.资金需求要求:一些奖学金是为了资助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设立的,因此要求申请人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家庭收入证明、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单等。
4.推荐信:许多奖学金要求申请人提供推荐信。
这些推荐信可以是教师、导师、雇主等对申请人进行的推荐,以证明申请人在学术、领导或社区服务方面的优秀表现。
5.个人陈述或申请文书:奖学金申请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一篇个人陈述或申请文书,以介绍自己的背景、学术目标、职业规划、志愿活动等。
这篇文章是申请人展示自己与其他申请人的差异化的机会。
6.面试:一些奖学金可能需要申请人参加面试,以进一步评估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7.其他要求:根据奖学金类型的不同,申请要求还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要求,例如提供作品集、参加竞赛、口头演讲等。
在申请奖学金之前,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奖学金提供方的申请要求和指南,并准备相应的材料。
此外,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申请截止日期,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只有满足奖学金的要求,才能增加成功申请的机会。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奖学金的种类和标准1.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
申请流程:学生在每学年结束时填写申请表,提交到相关学院教务办公室。
评定标准: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定,高于平均绩点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评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表现、成果和影响力,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
3.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得突出表现。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到学生工作处。
评定标准:评定过程包括对学生社会工作经历、所取得成效的审查和学生自我评价。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二、评审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交到指定部门。
2.初审阶段: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公示阶段:学校公示获奖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对获奖名单的申诉。
5.颁奖仪式:学校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奖学金的管理和维护1.学生信息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奖学金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申请信息、获奖情况和奖励金额。
2.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设立申诉渠道,组成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处理。
3.奖学金使用管理:获奖学生须签订使用协议,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资金,需提交使用报告。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一项重要的学生资助工作,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标准:以学生的学分绩点作为评定学业成绩的主要指标,学分绩点越高,学业成绩越优秀。
(2)课外活动标准: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
(3)奖励标准:对于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学生给予额外加分。
(4)行为表现标准: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记录、奖励记录和行为表现进行汇总。
(2)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得分。
(3)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若得分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序。
(4)学校公示评定结果,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得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测评、课外活动测评、奖励测评和行为测评。
2. 学业测评学业测评主要以学生的学科成绩为依据,对学生的学科能力进行评估。
学科测评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3. 课外活动测评课外活动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
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参与情况和贡献程度。
4. 奖励测评奖励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情况。
学生获得的奖项越多、奖励的级别越高,得分越高。
5. 行为测评行为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学生的违纪记录、团队协作能力、社会实践等。
专项奖学金专业等要求及评选标准
专项奖学金专业等要求及评选标准一、浙江大学潍柴动力奖学金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2、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之内;3、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善于交流沟通;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浙江大学Corning研究生奖学金专业等要求:机能学院为热能工程研究所(主要是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6名,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主要是材料系)6名,环境与资源学院3名。
评选标准:1、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2、关爱社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三、浙江大学昭和电工奖学金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学院前20%。
四、浙江大学阿斯麦(ASML)奖学金专业等要求:信息学院微电子、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或方向,理学院光学、物理学专业或方向,机能学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或方向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优秀且品行端正,上一学年成绩为本系或本专业前15%;2、学科知识扎实,动手及实践能力强;3、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五、杨士林奖学金专业要求:理学院化学系,材化学院高分子系评选标准: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六、华为奖学金评选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七、庄氏奖学金专业要求:与医学和制药相关专业研究生评选标准:同学校专项奖学条件八、奇梦达奖学金专业等要求:须填写奇梦达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专业要求:微电子、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评选标准:1、学习努力,前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0%;2、通过CET-6考试;3、品行端正,勤奋、诚实,能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4、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
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为了鼓励学生们在学习中更加努力,许多学校会设立各种各样的奖学金,其中就有专项奖学金。
想要申请专项奖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要求。
本文就来介绍一下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一个学生是否可以申请专项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校通常会规定专项奖学金申请者拥有一定的GPA(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绩点)和其他的学术成绩要求。
在申请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自己所想要申请的专项奖学金的学术成绩要求,并且在学习中积极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
个人品德除了学术成绩,个人品德也是专项奖学金申请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学校中,很多学生都有好的学术成绩,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优秀的品德。
一个有优秀品德的学生,不但在课堂上表现优秀,还可以在与老师,同学的相处中表现出更好的品质,让人有好感。
因此,想要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品德素质,做一个优秀的学生。
社会活动经验除了学术成绩和个人品德,社会活动经验也是专项奖学金申请考虑的重点之一。
学校会考虑申请者在学习之余,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和经验。
在参加社会活动的过程中,不仅可以锻炼个人能力,也可以提高自己的人际关系能力和交流能力。
如果想要申请专项奖学金,还需要在申请前提前关注所需的社会活动类型,并且积极参与其中,让自己展示出更加全面的素质,增强成功申请的可能性。
学科竞赛学科竞赛是专项奖学金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虑因素。
学校会根据竞赛成绩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因此,如果想要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在平时的学习中可以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增加自己的竞争力,并且通过比赛展现自己的实力和能力。
以上就是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的相关介绍。
在申请专项奖学金之前,需要仔细了解自己想要申请的专项奖学金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以提高自己申请成功的几率。
同时,也要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从多个方面锻炼自己的能力,打造一个全面优秀的自己。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5篇)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5篇)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5 篇)(篇一)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
三、奖项设置(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 40%。
其中特等奖比例为 2%,标准为2000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优秀新生。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办法(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由学工处和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制定评审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五、评选程序(一)每年 9 月份,学工处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下达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数指标(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二)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组织申报。
(三)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评定结果。
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四)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工处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为了保证人均3000元,要求每个班评选中1档和3档的人数相等)申请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无不良嗜好;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双方亡故或患有严重疾病者,家庭遭遇重大天灾人祸而失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的特困学生优先。
(12级经济困难生获得助学金的名额为60人,按照学校的分配比例13.2%,根据各班人数,每个班获助学金的人数均为5人。
评议方式:根据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团支部成员以及每宿舍普通同学代表一名(申请人回避)至少10人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奖助学金的民主评议工作)。
学校要求11月1日将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料上报,且需要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因此请各班尽快组织班会进行评议,各班长于10月23日周三将班级评定的助学金名单及申请表上报年级辅导员。
)(二)校长奖学金和校董奖学金(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校董奖学金2000元/年)校长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如下:1、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良,租售校纪校规,评奖学年无违纪行为;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平均学绩数须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在评奖学年无不及格课程;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4、同等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标并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校董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学年思想品德鉴定等级为优秀;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5、同等条件下,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者优先;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
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奖学金是鼓励和奖励优秀学生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进一步提升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以及科学高效,制定本《奖学金评选管理制度》。
二、申请条件1. 本科生须具有全日制学籍,研究生须具有在读学籍。
2. 学生应专业课程合格,无不及格、缺考及作弊等违纪行为。
3.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
4. 学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态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奖学金类别1. 优秀学术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术成绩优异的学生。
2. 学科竞赛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3. 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 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备特定条件的学生,如贫困家庭学生、特殊困难学生等。
四、评选程序1. 公示申请时间: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
2.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须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推荐信等。
3.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4. 初步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学生表现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
5. 终审评选: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或论文答辩,并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6. 公示与颁奖:评选结果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结束后颁发奖学金并通知相关学生。
五、评选标准1. 学术奖学金:以学术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2. 学科竞赛奖学金:以竞赛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参赛等级、获奖情况等。
3. 社会实践奖学金:以实践表现为主要依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影响力等。
4.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条件制定相应评选标准。
六、监督与申诉1. 学生可以对评选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的7天内。
2. 学生可向评选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据,评选委员会将重新评估申请材料和评选过程,并作出处理决定。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附件1:各专项奖学金评选申报具体要求一、“长江环境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除符合第(一)款外,本科新生申报的,高考成绩原始分应排名本专业前5名。
(三)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申报的,除符合第(一)款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学业总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10名以内,并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创新活动,取得较大科技创新成果;(四)研究生申报的,需符合第(一)款,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硕士生研究生:(1)国外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且有SCI收录证明)IF值>3.5;(2)国外《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或《Water Research》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2.博士生研究生:(1)在国外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且有SCI收录证明)IF值>4.0;(2)在国外《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或《Water Research》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长江环境奖学金”。
二、“朝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遵纪守法,上学年未受学校违纪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以内。
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
专项奖学金申请前提要求什么是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高校给予学生的一种奖励,它通常以性别、专业、特殊人才、智力、奖励性学费等为前提,旨在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地学习,提高其学术水平。
申请专项奖学金需要满足哪些前提要求?要想申请专项奖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要求,以下是通常需要满足的条件:1. 掌握丰富的学术知识专项奖学金通常是基于学术水平和成就的,所以你需要有相当的学术知识来支撑你的申请。
这需要你花时间、精力和毅力,阅读、学习并理解学科内的知识。
2. 专业知识丰富专项奖学金通常特定于某一个专业,例如计算机、医学、工程等,因此,你需要掌握专业知识。
你需要在相应的领域中有着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才能获得该领域的专项奖学金。
3. 优秀成绩学业成绩通常是获得专项奖学金的重要因素,因此,你需要表现出较高的学业成绩。
你需要认真对待每一次考试,争取取得高分,从而证明你在学术方面很有价值。
4. 以往奖项拥有过往获得的奖项是获得专项奖学金的优势。
这些奖项可以证明你的能力和努力,并且也可以证明你的成就和表现。
这些奖项可以是学校内的奖励,也可以是在学术和职业领域中获得的奖项。
5. 专项技能获得专项奖学金可能需要表现出非学术类关键技能。
例如,音乐比赛、艺术作品、社区服务等。
这些专项技能可能与你所在的专业并无直接关联,但它们可以显示你的才华、创意和领导能力。
6. 社会服务经历拥有一个丰富的社会服务背景可能是获得专项奖学金的优势,因为它可以证明你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有能力为社区做贡献。
结论以上是获得专项奖学金的一些常见前提要求,你需要积极地为它们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如果你不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也不必感到灰心丧气。
不同的学校、学科或者奖项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期望,你需要花时间研究每个奖项的要求,并着重展示自己最擅长的领域。
最后,申请奖学金不仅考验你的学术水平和现有成就,也考验你的动机和自我介绍能力。
你需要展现出你的专业知识、兴趣、实践经验和特殊贡献,从而给申请委员会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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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申报具体要求
一、“长江环境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除符合第(一)款外,本科新生申报的,高考成绩原始分应排名本专业前名。
(三)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申报的,除符合第(一)款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学业总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名以内,并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创新活动,取得较大科技创新成果;
(四)研究生申报的,需符合第(一)款,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硕士生研究生:()国外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收录证明)值>;()国外《》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博士生研究生:()在国外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收录证明)值>;()在国外《》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长江环境奖学金”。
二、“朝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遵纪守法,上学年未受学校违纪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以内。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四)除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精神品德等方面或在寻访优秀校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及较大社会影响;
.在全国文体竞赛中获重要奖项的个人或团队骨干成员。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担任校、院级、年级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
()热爱学生干部工作,有较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
()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五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