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网考电函[2013]08号关于统考考点全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一、安装、使用范围
1、凡经网考办批准设立的所有统考考点均需安装并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
2、所有考生均需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验证才能入场进行考试(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士除外);
3、网考办决定于2013年3月份为全国所有统考考点统一配备第二台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费用支付方式与第一台相同(详见三)。 依据以往使用情况反馈的数据,一台阅读器(单个轮次)能够识别的最大人次量为:80-100,所以单轮次在100人次以上的考点需等比配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两台仍不能满足考试需求的考点请于2013年4月份统考之前自行足量配备并安装完毕,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13]08号
关于统考考点全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及安装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工作办公室:
根据网考电函2012【17】号文《关于推进统考考点配备公安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的通知》的要求,现全国统考考点已经有700多家安装了网考办指定厂家及型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2012年9、12月统考期间,考点安装并使用了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其中9月份考试安排30家考点进行试点,12月份考试试点增加到646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作为验证的辅助设备,有效的防止了持假身份证的替考行为,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各考点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的软、硬件设备使用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取得预期效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09]20号
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统考评优
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考各环节组织工作的管理实施水平,激发参与统考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经教育部、网考委批准,在认真总结统考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网考办组织开展了对统考各参与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评优工作,并向各试点高校和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网考电函[2008]49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了统考评优材料。
网考办根据统考评优申报材料和统考报名组织、考务组织、技术支持、考风考纪、阅卷、考试成绩合格率及违纪作弊率等各项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评审出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公示。
经过公示,最后确定出该年度“统考工作优秀单位82个”、“先进个人422名”。
具体单位和个人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2、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
附件1
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统考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共82个)
(排名不分先后,以下表第二列“单位或部门”按汉语拼音排列)
附件2
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统考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网考电函[2012]13号关于防止2012年4月全国统考跨省异地替考风险的通知随着网络教育统考信息化的逐步深入,机网考也有效遏制了考生的传统作弊行为,但考生跨省异地报考的数量仍然很多。
“异地报考”政策既方便了从业人员出差参加考试,同时也存在不法人员利用异地报考组织异地替考的风险。
根据网考办多次的巡查暗访,以及有关试点高校和考生的反馈和举报,发现确有某些不法机构、不法个人在组织异地替考进行非法谋利,各试点高校应对此引起充分关注。
据统计,2012年4月统考共有76所网院(包括部分省级电大)的考生申请了异地报考,其中:有12所省级电大549个考生(占7.3%),有64所网院6971个考生申请(占92.7%)申请了跨省异地报考,绝大多数跨省异地报考的考生属于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学生。
教育部非常重视网络教育的考风考纪建设,特别关注网络教育统考的考风考纪。
网考办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考点遏制防范统考替考行为,同时,各试点高校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各自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有组织异地替考隐患,对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和考生进行严肃的考风考纪教育。
网考办从2012年起向所有试点高校和所有考点建立统考通报制度,在每次统考前通报异地报考数据,在每次统考后通报统考违纪作弊处理意见。
对明知存在有组织异地替考隐患仍不教育不制止的学习中心进行严肃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试点高校的责任,特此公告。
附录1:关于2012年4月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考异地报考数据分析附录2:2012年4月跨省报考数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十日附录1:关于2012年4月全国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考异地报考数据分析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建设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的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
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需要向网院和省级电大提出申请,网院和省级电大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统计后盖章,院长和省级电大主管校长签名后报网考办。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解析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网考电函[2006]38号关于公布6月统考成绩的通知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第二次统考于6月3日至9日举行,共有440,321人次参加了《大学英语A》、《大学英语B》、《大学英语C》、《大学语文A》、《大学语文B》、《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八个科目的考试,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采取机考方式,其他各科目为笔试方式。
目前,阅卷及考试成绩统计工作已完成,经网考办会议讨论, 2006年6月统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线确定如下:《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合格率为81.5%;《大学英语A》的合格率为84.2%;《大学英语B》的合格率为79.8%;《大学英语C》的合格率为81.8%;《大学语文A》的合格率为82.5%;《大学语文B》的合格率为84.7%;《高等数学A》的合格率为88.8%;《高等数学B》的合格率为76.4%。
2006年6月份的统考从7月6日开始通过以下途径公布考试结果:1、网络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和学习中心查询:登录统考技术支持网站/webeims ,使用“统考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各自所属服务器,输入机构ID和密码进行登录。
通过“成绩管理”中“查看考试成绩”功能,可以查看各自网院及学习中心考生是否通过考试。
通过“成绩导出”可以导出考生成绩为excel格式电子文档。
2、考生成绩查询:登录统考技术支持网站/webeims ,使用“考生个人信息查询”进入所属服务器,输入考生学号和证件号码,进入查看,可以看到成绩是否合格。
3、考生也可通过手机短讯方式查询(1.5元/次),方法如下:考试科目共四科,考生查分需要发送"考试科目字母+考号"到相应的查分号码,如发送A1234567890,各科目字母代码如下:A大学英语B大学语文C高等数学D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科目代码+考号"到3355466,如发送A1234567890到3355466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科目代码+考号"到9355466,如发送B1234567890到9355466小灵通网通用户:发送"科目代码+考号"到19355466,如发送C1234567890到19355466小灵通电信用户:发送"科目代码+考号"到9855466,如发送D1234567890到9855466各试点高校考生的考试成绩合格名单书面通知将另发。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办(希普)提供高端技术支持,奥鹏中心、省级电大、考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网考办、奥鹏中心等统考相关单位加强值班;考点组织考试与过程监控;奥鹏中心和省级电大监控考试过程,各级巡考人员到位
网考办
希普公司
奥鹏中心
省级电大
考点
试点高校
11.
4.18 - 4.20
考点回送机(网)考答卷数据光盘和考试登记表(机(网)考)
4月19日17:00前考点应将机(网)考答卷数据光盘和《考试登记表》(机(网)考)通过保密渠道寄送至省级电大;
4月20日前省级电大在收齐所辖考点的机(网)考答卷数据光盘和考试登记表(机(网)考)后,立即通过保密渠道寄送至相应考区办公室
考点
省级电大
奥鹏中心
12.
4.25 - 5.8
考区办登分,希普提供系统安装、调试、维护
考区办安装希普公司提供的登分系统,进行阅卷登分
考区办
希普公司
13.
5.19
网考办发布成绩
网考办发布考试成绩
网考办
14.
5.21 - 6.21
考区办提供查卷服务
考区办对考生提供查卷服务
考区办
希普公司
15.
考试结束后
各部门统考工作总结
广泛听取意见、汇总各方面的反馈信息,认真分析、全面总结考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总结和反馈意见,完善下次统考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召开统考工作总结会
网考办
奥鹏中心
希普公司
考区办
试点高校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模拟测试,组织各个考点考生参加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网考电函[2009]53号2010年4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894.10开始考生个人打印准考证考生个人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网考办希普公司试点高校报考考生9114.24-4.27考生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高等数学(A、B)》机考、《大学语文(A、B)》网考办(希普)提供高端技术支持,奥鹏中心、省级电大、考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网考办、奥鹏中心等统考相关单位加强值班;考点组织考试与过程监控;奥鹏中心和省级电大监控考试过程,各级巡考人员到位网考办希普公司奥鹏中心省级电大考点试点高校10124.27-5.10考点回送考试登记表(纸笔)4月27日前,考点将考试登记表通过保密渠道寄出,送达省级电大;5月10日前,省级电大将收齐的考试登记表(纸笔)通过保密渠道寄出,送达相应考区办公室,向奥鹏中心报告回送情况考点省级电大奥鹏中心11135.10-5.25考区办登分,希普提供系统安装、调试、维护考区办安装希普公司提供的登分系统,进行阅卷登分考区办希普公司12146.20 网考办发布成绩网考办发布考试成绩网考办13156.25-7.20 考区办提供查卷服务考区办对考生提供查卷服务考区办希普公司1416考试结束后各部门统考工作总结广泛听取意见、汇总各方面的反馈信息,认真分析、全面总结考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总结和反馈意见,完善下次统考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召开统考工作总结会网考办奥鹏中心希普公司考区办试点高校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
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教高厅函[2009]1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9.03.10
【实施日期】2009.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的规范管理,确保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我部领导下,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网考委)自2005年起开始组织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并将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我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目前,第一届网考委任期届满,经研究,我部决定换届成立第二届网考委(委员名单见附件),任期为2009年至2012年。
网考委是在我部领导下对统考进行决策、指导、咨询、研究、组织与实施的组织。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统考的组织与管理,制定统考。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答:网考委在全国设立八个考区,包括北京、沈阳、上海、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和广州等八个考区,每个考区设有一个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区办”)。北京考区办分管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沈阳考区办分管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等地区;上海考区办分管上海市;杭州考区办分管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地区;武汉考区办分管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等地区;成都考区办分管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西安考区办分管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广州考区办分管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港澳台等地区的统考阅卷及相关工作。
三
10.
答:教育部批准的试点高校和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中自200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应参加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
对2004年3月1日以前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只进行抽测,试点初期不进行统考。怎么抽测待定。
4.
答:统考的要求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的要求相一致。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统考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二
5.
答:网考委是“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的简称,是教育部组织成立的负责对统考工作具体组织落实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网考委对统考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咨询、研究和组织与实施。
对高中起点专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学生暂不进行统考。
11.
答:统考是对在读的部分学生进行的考试,即是对经入学考试已录取的学生进行的基础课考试,所以统考不能替代入学考试,入学考试也不能替代统考。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17]18号关于发布2017年4月统考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公示的通知
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国家开放大学: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为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现对2017年4月统考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公开通告,通告信息发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上。
请各试点高校加强对本校考生的教育工作,及时在本校转发通告并通知到作弊考生本人,切实维护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提高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1日
附件1:各试点高校违纪作弊统计:
附件2:各试点高校替考学生名单。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文件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文件网考委[2006]7号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07年考试工作计划一、2007年统考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2007年统考考试计划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10月,两次考试都面向所有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统考逐步过渡到机考、网考和预约考试的要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适时将启动预约考试和《大学英语(A、B、C)》机考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007年具体考试计划安排如下:1、考试课程考试课程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和《高等数学(A、B)》等科目。
2、考试方式《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和《高等数学(A、B)》实行笔试闭卷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行机考闭卷考试,暂不进行《大学英语》的听力考试和口试。
3、考试地点在全国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及少数县级城市设置考点。
4、考生范围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
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考试。
5、考试时间每次考试将另发详细通知。
6、基本信息上报学习中心以及考生基本信息的上报由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电大通过网络完成。
上报时间为:4月考试----2006年12月10日--12月31日10月考试---2007年6月10日--6月30日7、报名科目和缴费报考科目和缴费均由考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电大不再参与此项工作。
网考办不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的考试报名汇款。
网上缴费使用邮政绿卡(银联系统支持的其他银行卡待定)。
请各试点高校和学习中心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网考电函[2008]27号关于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07-2008年度检查评优工作的通知为检查所有参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单位的工作,提高统考包括报名、考务和阅卷在内的各环节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水平,建立健全统考制度,树立良好考风考纪,扩大统考影响,确保考试服务质量,激发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考办“)根据教育部和网考委关于统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对2007~2008年度统考各参与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进行检查与评优,并制定了《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该实施方案发给相关单位(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为促进“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考试和阅卷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考考务制度,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服务质量,激发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推动统考报名、考试和阅卷工作向科学化、信息化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参与统考工作组织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与评优,并特此制定《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检查与评优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主办单位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考办”)
三、检查与评优范围
(一)参评单位
1.组织进行统考报名工作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试点高校”)
2.组织统考报名工作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下属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3.组织统考阅卷工作的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区办”)
4.负责统考考务管理及实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办公室(45所)(以下简称“省级电大”)
5.经过网考办审批设立的、组织实施2次以上(含2次)的全国统考考点(以下简称“考点”)
6.负责统考整体的技术支持和考务管理协调单位(含希普无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二)参评个人
上述参评单位上报的统考工作人员。
四、评优办法
(一)自检自评
此次评优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
拟参与申报评优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申报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送。
1.各试点高校根据《统考报名试点高校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见附表1)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网考办,同时按照要求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2.各试点高校学习中心根据《统考报名试点高校学习中心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见附表2)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1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所属试点高校,同时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3.各试点高校汇总学习中心报送的自查自评结果,并经审核后给出试点高校评审得分与意见,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学习中心初审结果一并报送网考办。
4.各考区办公室根据《统考考区办公室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3)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网考办,同时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5.各考点根据《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4)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1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相应的省级电大,同时按照要求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6.各省级电大汇总考点报送的考点自查自评结果,并给出省级电大评审得分与意见,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考点初审结果报送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7.各省级电大根据《统考省级电大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5)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同时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
单。
8.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认真审核全部省级电大报送的材料后于9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报送网考办。
9.统考整体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根据《统考整体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6)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网考办(同时可推荐1-2名先进工作者)。
各单位的同时报送报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最终以书面盖章材料为准。
(二)评审
网考办组织各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统考检查与评优工作的终审工作。
网考办将结合各单位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关材料(包括统考报名情况、组织情况、考试记录、考生反映、考场监控录像、巡考意见等),对各单位及个人进行综合评审、形成终审结果。
网考办于2008年10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形成“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07-2008年度检查与评优终审名单”。
(三)公示
网考办将于2008年10月27日在中国远程教育网和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终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公示期间,对终审结果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网考办统考评优邮箱:tkpy@
(四)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检查与评优结果正式生效,网考办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最终统考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并予公布。
五、奖项设置及名额
本次检查与评优设置“统考优秀单位”和“统考先进工作者”两个奖项,其中“统考优秀单位”约290个左右,“统考先进工作者”
约500个左右。
各参与统考工作的单位或部门,检查与评优奖项名额如下:
(一)考区办
统考优秀单位2个;统考先进工作者16人
(二)试点高校
统考优秀单位:10个;统考先进工作者:20人
(三)学习中心
统考优秀单位:各试点高校网院及省级电大每家报送2个;统考先进工作者:300人
(四)省级广播电视大学
统考优秀单位5个;统考先进工作者10人
(五)考点
统考优秀单位:50个;统考先进工作者:150人
(六)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
统考优秀单位:2个;统考先进工作者:4人
六、主要评审指标
(一)考区办的主要评审指标分4个大项: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建设、试卷接管和阅卷组织实施、成绩登统、阅卷准确率及考生复议比例。
(二)省电大的主要评审指标分4个大项:考试管理机构及考试制度建设、考试组织与实施、试卷管理及保密、考风考纪。
(三)考点的主要评审指标分5个大项:考试管理机构及考试制度建设、考点基本条件、考试组织与实施、试卷管理及保密、考风考纪。
(四)试点高校的主要评审指标分4个大项:报名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建设、考生基本信息及免考上报准确率、报名组织与实施、考生缺考比例。
(五)学习中心的主要评审指标分3个大项:报名组织与实施、报名缴费记录、考生缺考比例。
(六)统考整体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的主要评审指标分3个大项:统考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报名与统考的组织实施、统考技术支持。
具体评选条件、考核标准见附表1-7。
七、奖励方式
获得上述各奖项的单位和个人,由网考办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附表:
1. 统考报名试点高校网络学院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
2. 统考报名试点高校网络学院学习中心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
3. 统考考区办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4. 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5. 统考省级电大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6. 统考整体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7. 统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统考报名试点高校网络学院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
1.成立专门统考报名组织机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报名政策和制度,及时接收并贯彻落实上级通知指示,纪律严明,秉公执法。
2.组织考生按时开展统考报名工作,运作规范,措施健全。
3.报送校外学习中心基本信息和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4.报送考生免考信息及时准确。
5.在报名工作中能及时准确的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6.工作主动积极,报名系统操作熟练。
7.考生基本信息上报准确率不低于95%。
8.试点高校在册学生参加统考缺考率不高于20%
统考报名试点高校网络学院学习中心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
1.组织考生按时开展统考报名工作,运作规范,措施健全。
2.报送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3.报名缴费记录完整有效,及时准确。
4.在报名工作中能及时准确的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5.工作主动积极,报名缴费系统操作熟练。
6.学习中心在册学生参加统考缺考率不高于20%
统考考区办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考区办名称:联系人:电话:
附表4:
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考点名称:联系人:电话:
附表5:
统考省级电大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
省级电大名称:联系人:电话:
附表6:
统考整体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名称:联系人:电话:
附表7:
统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