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学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
法学毕业论⽂法学院的学⽣是研究、学习法律的。
⽆论是本科⽣、硕⼠研究⽣还是博⼠研究⽣,凡是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都离不开写作论⽂。
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每⼀个法学院的学⽣都要写作毕业论⽂,都存在⼀个怎样写作毕业论⽂的问题。
对本科⽣毕业论⽂的写作,要求对某⼀个法律问题有全⾯的了解,有深⼊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并不指望本科⽣的论⽂能够创新,提出震惊世界的学术观点。
对于研究⽣的毕业论⽂是要求有创新观点的。
法学毕业论⽂1 前⾔ 现如今,⽆论⼤街⼩巷发⽣了什么事情,⽹络的流传总是最迅速的,⽹民们可以在第⼀时间知道事情的真相,甚⾄会进⾏“⼈⾁搜索”,寻找某⼀事件的元凶。
⽽这也许是益事,也许会成为令司法机关⽐较头疼的问题。
因为,⽹络舆情代表着相当⽐例的民声、民意,披露社会视⾓下诸多⽅⾯的问题,从某种⾓度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进⾏肯定或批驳。
尽管我们认为这是⽹络在起着监督的作⽤,实际上这种监督往往会对司法审判在程序上起到⼀定的威慑作⽤,这也是俗称的“舆论压⼒”。
这样,反⽽不利于司法机关展开相关⼯作。
⽹络舆情虽然来势凶猛,但是不可能取代司法审判。
因为⽹络舆情带有浓重的个⼈道德观念⾊彩,不具有法律效⼒,更多地体现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不符合法治社会的司法审判要求。
所以,⽹络舆情应充当的是司法公正的民意监督代表这⼀⾓⾊,它不可以左右司法审判的价值取向性,不偏向社会个案,注重司法程序的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
⼀、⽹络舆情概述 (⼀)⽹络舆情的概念 ⽹络舆情是民众对于公共事务通过信息⽹络公开表达的具有影响⼒的意见,⽹络舆情就是民众通过互联⽹对政府管理以及现实社会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政治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
⽹民根据⾃⼰对突发事件的理解,通过⽹络论坛等渠道发表⾃⼰的看法,多个⽹民对某个事件的⾔论和互动达到⼀定的规模,⽹络舆情便产⽣了。
[1] 随着互联⽹时代的崛起,⽹络成为了⼈们获悉⽇常热点事件的重要途径,国内外的重⼤事件,⼏乎都会在⽹络上被众⼈进⾏激烈的谈论,并引起较⼤的社会反响。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法律法学毕业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法学班级:学号: 108502207 学生:指导教师:完成时间: 2012 年 4 月浅析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摘要当今世界正发生着人类有史以来最迅速、最广泛、最深刻的变化,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迅速向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渗透,催生出大量的新兴产业,明显加快了全球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推动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快速转变,网络在极大提升社会发展水平、改善当代生活质量的同时,其广泛覆盖性、快速传播性以及极大公开性,对人们隐私的隐蔽性造成了很大挑战,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也随之日益受到各界关注。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个人数据法律保护自律目录引言 (1)1.侵害网络隐私权的形式 (2)1.1.在免费软件内安插广告 (2)1.2.黑客肆虐 (2)1.3.雇主监视雇员 (3)1.4.政府监控 (3)1.5.不当泄漏他人资料 (3)2.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必要性 (4)2.1.维护公民的价值、尊严和安全 (4)2.2.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4)3.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5)3.1.技术手段 (5)3.1.1.运用软件 (5)3.1.2.运用防火墙和加密技术 (6)3.1.3.网站加密用户信息 (6)3.1.4.P3P隐私参数选择平台 (6)3.2.教育网络使用者 (7)3.2.1.不随意泄漏个人资料 (7)3.2.2.了解网站的隐私权政策及是否经过认证 (7)3.2.3.使用内外网技术 (7)3.3.鼓励业者自律 (7)4.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之现状及建议 (8)4.1.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之现状 (8)4.1.1.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 (8)4.1.2.隐私权作为一项单独民事权利的地位仍未确立 (8)4.1.3.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不便操作 (8)4.2.我国加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建议 (9)4.2.1.完善网络隐私权的立法 (9)4.2.2.鼓励制定行业行为自律准则 (9)4.2.3.积极参与全球范围内规则的制定 (9)4.2.4.增强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10)结束语 (11)参考文献 (12)英文摘要 (13)引言网络的诞生与飞速发展给技术和经济领域带来巨大变化,同时对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框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科技的发展产生了隐私权保护的新问题。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研究》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研究》一、引言本文旨在对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和影响。
通过分析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旨在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理论依据和实务指导。
二、研究背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也逐渐增多。
在此背景下,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对于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研究还比较有限,尤其是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上,仍有待深入研究。
三、研究目的1.探讨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相关理论,分析其内涵和特点;2.深入了解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实际操作,探究其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和效果;3.提出相关建议,为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四、研究内容1.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相关理论分析–角色定位与功能机制–协商和调解原则–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制度比较2.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实践状况研究–调解组织与人员分析–个案调研与分析–调解效果评估3.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问题与对策–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和完善建议五、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分析法,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阐明相关理论和实践发展脉络;2.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实际运行状况和效果;3.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调研,探究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六、研究总结与展望在对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后,本文将对其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和影响进行总结与展望,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提供参考和指导。
特殊应用场合一: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在大型跨国企业中的应用增加的条款:1.国别差异考量: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要考虑不同国别的劳动法规和文化差异,以确保解决劳动争议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
2.多元化的解决方式:除了协商和调解外,还应考虑引入国际仲裁等多样化的解决方式,以适应企业内部和跨国界的不同需求。
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
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法学论文范文。
在当今社会,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学论文作为法学学术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不仅对于学术界有着重要意义,更是对法律实践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本文将围绕法学论文的写作范例展开讨论,以期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法学论文范文的撰写需要明确的研究目的和问题。
在写作之初,作者应该明确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或主题,并明确论文的研究目的。
只有明确了研究目的和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确保论文的深入和准确。
其次,法学论文范文的写作需要充分的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作者需要对相关的文献和理论进行充分的综述和分析,以确保自己对于研究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只有在充分了解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基础之后,才能够更好地开展自己的研究工作。
接着,法学论文范文的写作需要合理的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
在进行研究时,作者需要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并对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
只有在方法和数据的选择上做到合理和科学,才能够保证论文的研究结果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
最后,法学论文范文的写作需要清晰的逻辑和精准的语言表达。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作者需要注意论文的逻辑结构,确保论文的结构合理,内容丰富。
同时,作者需要注意语言的精准和准确,避免出现模糊和歧义的表达,以确保论文的表达清晰和准确。
综上所述,法学论文范文的写作需要明确研究目的和问题,充分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合理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清晰逻辑和精准语言表达。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充分和准确,才能够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法学论文范文。
希望本文对法学学术研究工作有所帮助,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法学研究,是我国法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依法治国提供着智力支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
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
“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
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一)学习平台的开放性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
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因此,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 法学论文范文分享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目录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 (1)二、相关案例 (2)三、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 (3)四、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 (5)(一)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5)(二)司法救济困难 (6)(三)行政监督体制有待完善 (7)五、完善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法律建议 (8)(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8)(二)拓宽司法救济途径 (8)(三)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10)总结 (11)参考文献 (11)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市场的交易模式,但是网络购物中,因法律规制和监管机制乏力而存在经营者信息披露缺失、司法救济困难、行政体制监督不够完善等不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的情形。
本文首先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进行了概括,然后列举了相关案例,通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所在问题,并提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关键词】网络购物知情权司法救济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模式,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与网店经营者达成电子合同,快速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新型商务模式。
网络交易过程有着快速、虚拟、隐蔽和远程的特点,消费者通过网络信息咨询,无法真实体验选购商品或服务,而交易可变因素增加,消费者在售后维权不易举证。
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充分、准确、适当的信息的权利”。
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展,其主体含义不变,只因为购物方式发生变化,增加了知情权的内容。
相比较传统的线下购物,权利义务主体单一,只涉及买卖双方,消费者只需知悉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只有销售者一方义务主体,而网络购物涉及的义务主体增加,不仅包括经营者,还涉及网上交易平台提供者、物流服务提供者、支付平台提供者等,义务主体的增加导致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扩大。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700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学的研究与应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论文将论述法学的意义和作用,并探讨法学在社会中的应用。
首先,法学的意义在于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而法律是指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规范行为的准则。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法学的研究和应用,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从而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公共利益。
其次,法学的作用在于它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法学的研究和应用,能够帮助我们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法律政策,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原则。
法学的发展,能够提高社会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法学的研究成果能够为社会管理者提供参考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
最后,法学在社会中的应用是多方面的。
法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和学者,能够在司法实践中提供专业的法律解释和意见。
法学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被应用在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行业,为人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服务。
此外,法学也可以应用在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中,帮助他们制定和实施合法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综上所述,法学的意义和作用在于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
治理的重要手段和多方面的应用。
法学的发展和应用,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法学的研究和应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篇幅有限,以上只是对法学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希望对您的法学毕业论文有所帮助!。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在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成为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重要研究领域。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不仅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也衍生出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
其中,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极大地挑战了传统法律体系的适应能力,需要法学专业者深入研究和探索解决之道。
一、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的概念与特点不正当竞争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主要指的是企业之间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不公平手段。
在传统商业环境中,不正当竞争问题已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处理办法。
然而,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的快速和无界限性,不正当竞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普遍。
首先,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具有匿名性。
网络使得人们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利用虚拟身份进行各种行为。
这使得追溯违法者和维权变得更加困难。
其次,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具有广泛性。
网络的普及使得市场范围扩大,不受地域、时间限制,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
而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
最后,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具有跨境性。
互联网的全球性使得企业可以轻易跨越国界进行商业活动,而国家之间的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差异性导致了跨境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加剧。
二、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的种类与案例分析在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问题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网络攻击、价格欺诈等。
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分析。
1. 虚假宣传: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店铺发布了一则关于某产品疗效的虚假宣传,包含了夸大的效果和未经证实的医学研究结果。
这种虚假宣传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给其他竞争对手带来了不正当的竞争压力。
2. 商业诋毁:某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通过网络渠道散布关于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企业信誉等方面的诋毁。
这种商业诋毁不仅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声誉,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3. 网络攻击:某网站服务器遭到黑客攻击,导致网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
2022年法学毕业论文法学毕业论文
2022年法学毕业论文法学毕业论文2022年法学毕业论文篇1关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定研究本文的目的是从涉外网络侵权行为出发,分析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问题,以期为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定带来些许思考。
一、对涉外网络侵权行为的理解李双元教授认为,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从成立要件到法律效果,各国法律规定的不一致性,在某些领域,法律冲突的现象还非常突出。
加之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涉外侵权行为发生了令人瞩目的显着变化,国际私法对于这些新类型的特殊的侵权行为,应予以标准和调整。
[1]涉外网络侵权行为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平台,在网络环境下实施的侵害网络权益主体及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侵犯隐私权、侵犯着作权、商标标识、域名、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侵犯人格权,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区别于传统侵权行为,涉外网络侵权行为更具特殊性。
首先,在空间上,由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不受国界与地狱的限制,使得其具有虚拟性和跨地域性。
其次,在司法管辖上,其突破了传统管辖权以物理位置来确定的根底,使得其确定管辖的难度更大,具有不宜确定性。
再次,在行为、结果等上具有隐秘性,因网络侵权大多是通过网络数据信息的操纵来到达侵权的效果,而信息本身是虚拟世界的产物非实体存在的,以此造成的侵权损害后果难以被发现,使得对侵权行为主体、行为、因果关系着一般构成要件的在实践中更难确定及证明。
最后,在前面定义中也有相应表达,即通过网络信息为侵权工具的涉外网络侵权在类型上具有多样性,不仅涉及传统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如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还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范畴。
[3]二、涉外网络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涉外网络侵权案件虽然在侵权行为地认定上比较复杂,但是不能说完全无法用其确定。
2000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网络环境下确定侵权行为地做出了规定,其可以作为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重新定义侵权行为地的依据。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选题:《网络隐私保护法律研究》一、选题背景和意义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越来越离不开网络。
然而,与此同时,个人的隐私信息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泄露和侵犯。
因此,网络隐私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选题旨在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提升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效力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
二、研究内容和思路1. 互联网发展背景与个人隐私的新形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个人隐私面临了新的挑战和威胁。
本部分将分析互联网发展的新背景,探讨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2. 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基础与原则:基于个人隐私的重要性,网络隐私保护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部分将综述各国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中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基础和原则,对个人隐私权的内涵与保护范围进行界定。
3. 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网络隐私保护案例,如Facebook数据泄露事件、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案例等,深入剖析网络隐私泄露的原因与影响,并从中总结出有效的法律保护经验。
4. 改进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机制:本部分主要分析当前我国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如何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提高隐私保护法律的可执行性及有效性,将是论文的重点研究内容。
三、预期成果和创新点本文选题的预期成果有:1. 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进行全面综述,为网络隐私保护研究提供理论基础;2. 分析网络隐私泄露案例,总结出有效的法律保护经验,为改进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法律机制提供参考;3. 提出针对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法律机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提供具体对策。
本文选题的创新点有:1. 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提供具体的法律保护经验;2. 从改进法律机制的角度出发,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3. 着眼于我国网络隐私保护的特殊情况,结合国内外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
四、研究方法和步骤本文将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方法,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学术论文和案例资料;2. 对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基础和原则进行梳理和分析;3. 分析网络隐私泄露的案例,总结法律保护经验;4. 分析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5. 进行论文的编写和整理。
电大专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专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网购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网购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不可否认的是,网购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消费者保护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民民主权利,其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网购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希望对现有的保护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一些改善措施。
一、网购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1、消费者权益受到威胁在网购中,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服务态度不好、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问题都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出现,消费者需要了解的信息量相比实体店购物更大,但是消费者自身有限的知识水平无法完全掌握商品的全部信息。
同时,由于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很多不良卖家可以利用这一点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出现了很多钻法律空子或者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商家。
2、网购中的保护机制尚有不足在保护机制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对网购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现行的网络消费者维权机制还比较薄弱,很多消费者并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于新型的消费形式给出针对性的规定,导致法律适用存在困难。
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在网购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手段。
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可有效地推动未来的网络购物市场合规化和规范化发展。
相关法规需要建立严格的网络经营者责任制度和消费者维权机制,使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措施更为完善。
2、增强监管力度对于违规卖家的行为,应当及时的进行求助和举报。
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网络消费者保护体系,及时地调查并处理违规行为。
网络商家应遵守市场规则,减少不良行为,加强自律,提高服务品质和诚信度。
3、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商品信息,提高其判断和选择能力。
政府、商家和媒体应当在宣传和经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信息、有效地对不良信息进行屏蔽,提高消费者对于市场的知情度。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15个选题方向)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15个选题方向)1. 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2.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关系3. 环境保护法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及改进措施4.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5. 民法典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影响6.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7. 刑事诉讼法中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8. 行政诉讼中的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9. 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与问题分析10. 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11. 跨国公司并购中的法律问题研究12. 我国公司法修改对中小企业的影响13. 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法律应对与治理15. 智能合约的法律问题研究16.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研究17. 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的探讨18.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研究19.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20.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21.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22. 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23.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24. 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完善25. 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征收法律问题26. 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责任研究27. 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29. 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法律应急机制研究30. 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的发展与完善31.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与预防32.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33.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运行机制34. 网络犯罪侦查的法律与技术手段35. 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36.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37. 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38. 网络诽谤的法律责任与救济39. 网络购物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40. 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法律问题41. 网络游戏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42. 网络平台内容审核的法律问题43. 网络拍卖的法律问题研究44. 网络众筹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45. 网络赌博的法律问题研究46. 网络色情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47.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与预防48.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49.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运行机制50. 网络犯罪侦查的法律与技术手段51. 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52.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53. 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54. 网络诽谤的法律责任与救济55. 网络购物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56. 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法律问题57. 网络游戏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58. 网络平台内容审核的法律问题59. 网络拍卖的法律问题研究60. 网络众筹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61. 网络赌博的法律问题研究62. 网络色情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63.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与预防64.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65.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运行机制66. 网络犯罪侦查的法律与技术手段67. 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68.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69. 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70. 网络诽谤的法律责任与救济71. 网络购物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72. 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法律问题73. 网络游戏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74. 网络平台内容审核的法律问题75. 网络拍卖的法律问题研究76. 网络众筹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77. 网络赌博的法律问题研究78. 网络色情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79.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与预防80.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81.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运行机制82. 网络犯罪侦查的法律与技术手段83. 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84.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85. 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诽谤的法律责任与救济87. 网络购物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88. 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法律问题89. 网络游戏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90. 网络平台内容审核的法律问题91. 网络拍卖的法律问题研究92. 网络众筹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93. 网络赌博的法律问题研究94. 网络色情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95.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与预防96.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97.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运行机制98. 网络犯罪侦查的法律与技术手段99. 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100.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法律干预与保护13. 软件工程与敏捷开发软件工程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关注于软件开发的过程、方法和工具。
法学领域发展现状论文
法学领域发展现状论文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一门学科,它对于社会的进步和稳定起着关键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学领域也在不断发展。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当前法学领域的发展现状。
首先,法学研究的领域逐渐扩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增多。
传统的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领域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的迅速发展,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
在知识产权法、网络法、环境法等领域,法学家们不断进行研究和创新,致力于解决新问题,提高法律适应性。
其次,法学的研究方法也在不断革新。
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是借鉴逻辑学,通过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分析来得出结论。
然而,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法学研究方法也在不断演变。
比如,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被应用到法学研究中,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法律理解。
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工具和手段,例如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帮助法学家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现象。
最后,法学教育也在逐步改革与创新。
传统的法学教育主要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律技能的培养。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学领域的变化,传统的法学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
因此,一些法学院校开始进行改革与创新,注重多学科的交叉培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同时,一些在线教育平台也开始提供法学课程,以满足广大公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总的来说,法学领域正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
法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大,研究方法也在不断创新,法学教育也在逐步改革与创新。
这些发展为法学领域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然而,同时也面临挑战,如信息时代带来的新问题和法律的不断变化。
因此,法学人才需要保持学习与创新的态度,并不断适应和应对这些挑战。
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
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在法学领域,毕业论文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不仅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求他们能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并提出有价值的观点。
本文将探讨法学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和一些技巧,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
一、选择合适的主题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是写作一篇优秀毕业论文的关键。
首先,主题应该与法学领域相关,并且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
其次,主题应该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够提供足够的研究空间。
最后,主题应该是具有挑战性的,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创新。
例如,一个合适的主题可以是“网络隐私保护与法律责任”。
这个主题既与法学领域相关,又是一个当前热门的议题。
学生可以通过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分析网络隐私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二、深入研究和分析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深入研究和分析是至关重要的。
学生应该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法律法规和案例,了解该领域的研究动态和理论基础。
同时,他们还应该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结论。
在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学生应该注意批判性思维的运用。
他们应该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和比较,挖掘其中的逻辑漏洞和矛盾之处。
只有通过深入研究和批判性思维,学生才能够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结论。
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和逻辑。
学生应该在写作之前制定一个详细的大纲,将论文分为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等部分。
每一部分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以保证论文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在每一部分的写作过程中,学生应该注意段落之间的过渡和连接。
他们可以使用一些过渡词语和句子,如“此外”、“相反”、“然而”等,来引导读者理解论文的脉络和逻辑关系。
四、准确的引用和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中,学生应该准确引用和标注他人的研究成果。
他们可以使用脚注或尾注的方式,将引用的内容与自己的观点区分开来。
同时,他们还应该列出参考文献的清单,以便读者进一步查阅相关的资料。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在法学领域,毕业论文是每位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重要学术任务。
毕业论文既是对所学知识的总结和运用,也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验。
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毕业论文题目,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看一篇关于《刑法中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界定》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刑法学的角度出发,对故意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论文首先对故意犯罪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界定,然后对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主客观要素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整篇论文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是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篇关于《民法中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民法学的角度出发,对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阐述。
论文首先介绍了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然后对合同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论文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篇关于《行政法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论文首先介绍了行政行为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然后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论文逻辑严谨,观点明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通过以上三篇毕业论文范文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要选择一个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研究课题;其次,要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学术素养;最后,要有扎实的案例分析和数据支撑。
希望以上范文能够给即将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同学们一些启发和帮助,祝愿大家都能够顺利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取得优异的成绩!。
2023最新-最新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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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篇一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我于20xx年2月10日至3月20日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
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较好54%,不明显;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
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
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00余家。
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法学对人工智能的影响论文
法学对人工智能的影响论文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人类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与人工智能的结合,不仅对法律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法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人工智能对法学的影响,分析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以及这些应用对法律制度、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所带来的变革。
首先,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
在司法审判中,人工智能技术被用来辅助法官进行案件的审理。
通过对大量案件数据的分析,人工智能可以预测案件的判决结果,为法官提供参考。
此外,人工智能也被应用于法律文书的自动生成、证据的自动分析和法律咨询的提供等方面。
这些应用大大提高了法律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对法律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传统的法律制度在人工智能的冲击下,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例如,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变得更加复杂。
传统的法律制度需要对自动驾驶车辆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等问题进行明确,以适应技术的发展。
此外,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也引发了数据保护、隐私权保护等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
再次,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一些传统的法律工作,如法律文书的起草、案件的初步分析等,可以由人工智能来完成。
这不仅提高了法律工作的效率,也对法律职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律职业者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
此外,人工智能对法律教育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需求。
法律教育不仅要教授学生法律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跨学科能力。
同时,法律教育也需要加强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培养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然而,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
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网络侵权行为日益猖獗,给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加强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围绕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展开研究,分析了我国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侵权行为日益猖獗,给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围绕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展开研究,分析我国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现状。
1. 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法规,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以及侵权责任的种类等基本原则。
同时,我国还有一些针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法规,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这些法规为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网络侵权责任,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难度较大,特别是在涉及到网络转载、转发等行为时,往往难以确定侵权责任的主体。
其次,网络侵权责任的追究难度也较大,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使得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追究成本较高,效果不佳。
最后,网络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不明确,导致赔偿金额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1. 完善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
为了解决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难题,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网络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明确网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规范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程序,以提高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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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论文论文题目论电子商务合同相关法律学生专业班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902班学生姓名(学号) 20094208 指导教师贾宝金完成时间 2011年5月29日2011 年 5月 29日论电子商务合同相关法律姓名:潘莎莎专业:理信学院计本 0902 学号:20094208 [关键词] 电子商务合同;要约;电子代理人;合同成立;合同条款。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合同,广义上指所有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包括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成立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和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均采取此定义。
在实际的电子商务交往中,电子商务合同一般又根据合同文本传输和表现方式不同分为点击式、数据交换式和电子邮件式等三种具体类型。
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是指消费者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按照自己的意愿直接点击“确认”或者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确认”以达成交易协议的一种电子商务合同形式。
数据交换式电子商务合同,是特定的交易伙伴之间基于事先相互签定的协议在相互间通过电子数据交换进行贸易活动的一种合同方式。
电子邮件式电子商务合同是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要约、承诺并记录、表现合同文本信息的一种合同形式。
对于电子商务合同而言,由于其是借助于国际互联网来传送和接收信息的,使之在要约与承诺问题,合同的条款问题,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等许多方面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深入的研究,并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进行规范。
一、要约与承诺问题这一问题包括:商家登载于网页上的商品信息是否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电子要约是否可撤消或撤回?(一)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又称为“发盘”或“发价”,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有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意义在于,要约是当时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一经承诺即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则不能因相对人的接受而成立合同。
因此要约对要约人有约束力,一旦违反则应承担一定责任,要约邀请一般对发出者不具有约束力。
目前,随着网上购物的不断繁荣,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在网页上登载商品图片和介绍来吸引上网顾客,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商家在网页上登载的信息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般的,在以电子邮件单独与特定人联系的情况下,一方发出的信息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比较容易判断。
但是对于开放型商业网址上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虽然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但是一旦消费者愿意购买,就可以在网页上通过点击确认而使合同成立,因而不好判断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有的观点认为,对于这些信息要进行区分,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网上登载信息的意图来认定该信息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对于销售实物等需要运用传统运输手段交货的商品信息,认为是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而对于销售软件等可通过计算机之间传输的商品信息,以及网上专业化服务(如电子银行信息)等,由于能即时的获得产品或服务,因而认为是要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网上实物销售中,虽然消费者获得产品并非即时的,还需要以传统的运输手段与之配合,但是消费者的点击“确认”过程却绝对是“即时”的,而一旦消费者确认,则合同成立,而信息的登载者也就马上受到了约束。
这样看来,以消费者取得产品是否是即时的来对网上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分类,从而确定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显然是不科学的。
事实上,在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中,消费者最后所确认的是商家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因而将商家提供格式合同和消费者点击“确认”的行为分别看做是要约和承诺显得更具合理性,毕竟合同的成立是双方意思的竞合,而正是消费者同意了商家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才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单纯的在网上登载关于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即使消费者看到后愿意购买,也不能因此而认定合同已经成立,只有消费者看到商家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并认可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时,合同才宣告成立。
因此,当商家在网页上同时登载了产品或服务信息和格式合同时,可以认为是商家发出的要约,而若网页上只有相关信息,需要通过另外的链接才能看到合同时,这些信息只能被看做是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二)电子要约能否撤销或撤回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撤回要约的通知要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撤回有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时有效。
法律赋予当事人对自己意思表示的撤回或撤销的权利,是对当事人合同自由的一种尊重,是对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益的有益维护。
然而在电子商务的特殊环境下,由于通信方式和传输速度的快捷,使得法律对当事人所赋予的权利难以实现。
在合同中,由于接受订单的计算机是自动处理信息并通知有关方面进行作业的,要约的发出和接受也都是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撤回和撤销显然无法实现;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中,合同的成立是由消费者或客户的点击“确认”而实现的,合同成立的即时性使商家发出要约后,撤销和撤回就更无可能;在电子邮件式电子商务合同中,虽然有人为的因素加入,使得要约的撤销变为可能,但撤回也因为信息传输速度的极快而变得无意义了。
对于这些情况,无论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还是各国自己制订的相关法律中,都没有作出相应的解释和规定。
作为《合同法》,对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作出规定,其目的在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体现合同订立时平等、合意的原则。
然而,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考虑则不能单纯的象传统合同那样片面。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交易形式,特点就在于快速、便捷,人们认可电子商务,使用电子商务合同也就是看重了这一特点。
在这样的前提下,若非要将电子商务合同也套入传统合同法规定的条框中,承认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不但在现实中无法实现,而且也不适应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
因而我们认为,对于电子商务合同中的要约,应当认为是不可撤销或撤回的。
在《合同法》中可以认为,如果当事人使用电子商务合同进行交易,则认定当事人明确表示了要约的不可撤销,也即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约是《合同法》中所规定的不可撤销的要约。
二、电子代理人所谓电子代理人是指“不需要人的审查或操作,而能用于独立地发出、回应电子记录,以及部分或全部的履行合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的,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代理人实际上并不是具有法律人格的主体,而是一种能够执行人的意思的智能化工具。
虽然电子代理人只是一种工具,但是由于它能够执行人的意思,并根据其意思而履行合同,所以它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关于电子代理人的运用,法律上至少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电子代理人能否代表当事人订立或履行合同?它出现错误后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当事人能否以其不知情为理由而拒绝承担责任?根据前面所说我们可以知道,电子代理人通常是当事人为了扩大交易机会,减少营销成本而预先在计算机中设置了常用的商事意思表示模式,其中的程序都是由人所编制的,当事人要通过电子邮件、因特网址等方式订立合同时,都会预先设置好电子代理人自动应答程序,如果收到的信息符合预先设置的要求时则自动进行合同的订立或履行。
虽然电子代理人的信息自动交流和处理都是遵从当事人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而作出的反应,但是当事人也可以在程序运行过程中随时予以介入。
因此一般而言,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与当事人之间直接信息交流而订立的合同一样,也具有合同当事人的合意,通过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有效成立的。
在某一具体合同自动订立时,当事人未对意思表示做新的修订,就意味着当事人仍同意按既定条件缔约,因此可以认为电子代理人自动订立的合同反映了当事人即时的真实意思。
而对于电子代理人进行要约、承诺而订立的合同的条件,在该法的第206条中也做出了规定,“合同可以通过电子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订立。
如这种相互作用导致电子代理人进行了根据当时的情况意为承诺的操作,则合同成立,……”,“合同可以通过电子代理人和代表其自己或第三人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订立。
如果个人所采取的措施或所做的意思表示是该个人可能拒绝采取或拒绝表示的,且该个人有理由知道下列情况,则合同成立:(1)此种措施或意思表示将导致电子代理人履行、提供利益或允许对合同标的的使用或访问,或发送为上述行为的指示;或(2)此种措施或意思表示有承诺的意思,而不论该个人是否作出了其有理由知道该电子代理人不能做出反映的其它意思表示或措施。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电子代理人在实际的运做过程中发出了承诺的信息或者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导致电子代理人作出承诺则合同成立。
这就使电子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过程规范化了。
电子代理人的应用使得合同订立的过程自动化了,但是自动化的订立过程又使合同的当事人无法及时发现合同中所发生的错误,错误往往要到合同执行完毕后才能被发现,错误的合同不能反映当事人定约的真实意思。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这种错误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中对此的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在《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第214条中规定:“在一个自动交易中,对于消费者无意接受,并且是由于电子错误产生的电子信息,如消费者采取了下列行为,即不受其约束:(1)于获知该错误时,立即:(A)将错误通知另一方;以及(B)将所有的信息拷贝交付给另一方,或,按照从另一方收取的合理指示,将所有的信息拷贝交付给第三人,或销毁所有信息拷贝;且(2)未曾使用该信息,或从该信息中获得任何利益,也未曾使信息可为第三方获得。
”其中,所谓的电子错误是指“如没有提供检测并纠正或避免错误的合理方法,消费者在使用一个信息处理系统上产生的电子信息中的错误。
”显然,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在电子代理人出现错误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是善意的,那么则应该由商家来承担责任,商家不得以计算机出错,购销双方合同缺乏合意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
三、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对于合同而言,承诺一经生效合同即宣告成立,因而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也就是电子商务合同中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问题。
关于承诺生效的问题,各国的法律在规定上并不一致。
大陆法系对承诺的生效时间的规定与要约相同,都是采用“到达主义”,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所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生效。
据此,合同成立于承诺到达之时,合同成立地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所在地。
根据“到达主义”,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时承诺才生效,合同才成立,如果由于邮局、电报局及其他原因导致承诺通知丢失或延误,一律由发出承诺的人承担后果。
而英美法系国家在承诺到达问题上一般采用“投寄主义”,一旦承诺人将承诺信件丢进信筒或者把承诺的电报交给电报局,则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不论要约人是否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