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矿安监局出台巡察工作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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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一、巡察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二、巡察范围本次巡察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三、巡察时间巡察时间从具体开始日期至具体结束日期,为期X天。

四、巡察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核实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完善情况。

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的执行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查看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检查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护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核查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老员工年度安全教育的培训记录和效果。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有效。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核实隐患是否及时发现、登记、整改和复查。

对未整改完成的隐患,了解原因和采取的临时防范措施。

6、应急管理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情况。

查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五、巡察方式1、听取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记录、档案等资料。

3、现场检查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查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情况。

4、人员访谈与各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进行访谈,了解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六、巡察人员安排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小组,成员包括:1、组长:组长姓名,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巡察工作。

2、组员:组员姓名 1、组员姓名2……,分别负责不同的巡察内容和区域。

七、巡察工作流程1、巡察准备制定巡察方案,明确巡察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人员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随着现代生产活动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巡察力度。

本文将探讨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以期提供一定的思路和参考。

一、巡察目标及意义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的目标主要是对生产企业、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地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理。

巡察的意义在于:1.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解决,不仅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

通过巡察,政府和企业可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形成良性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巡察的内容和方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巡察人员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

2.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善情况。

巡察人员要对企业的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员工安全培训和意识的提高情况。

巡察人员要对企业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巡察方法可以采用随机抽样、定期巡查、重点关注等方式。

巡察人员要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巡察的组织和人员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的组织一般由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可以选派专门的人员负责巡察工作。

巡察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巡察人员要注重团队合作,相互配合,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巡察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企业的管理权和隐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巡察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12.28•【文号】矿安〔2021〕199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矿安〔2021〕19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非煤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地方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就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非煤矿山安全监察体制,监督检查地方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地方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强化监管执法,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监察内容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国家监察,主要监察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下列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

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落实“两个根本”,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确定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等情况。

(二)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情况。

矿山巡查监管方案

矿山巡查监管方案

矿山巡查监管方案背景矿山是重要的资源开发基地,但由于松散、崩落、爆炸等因素,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些事故的发生,需要对矿山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巡查和监管。

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工作负责人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科学化管理,按照流程规范操作。

”《煤矿安全规定》也规定了对煤矿生产安全进行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行政执法、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等。

巡查内容生产设备矿山生产需要大量的设备,如采掘机、运输车辆、通风设备等。

矿山巡查过程中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转。

如果发现设备异常,需要立即维修或更换。

矿山内需要设置许多安全标志,包括禁止进入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

巡查人员需要对这些标志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环境卫生正常的矿山生产比较脏乱,巡查人员需要注意环境卫生问题,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清洁卫生情况。

作业程序矿山生产需要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

巡查人员需要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作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

巡查方式矿山巡查可以采用人工巡查、机械巡查等方式进行。

不同的巡查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

人工巡查人工巡查需要的投入低,可以有效地掌握矿山各个区域的情况。

但是,在人工巡查时容易存在疏漏,有些隐蔽、危险的地区不容易被巡查到,容易让事故隐患暴露。

机械巡查以机器设备为主体,通过装备传感器、摄像头等设备对矿山生产过程进行监控。

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整个矿山的全面监控,可以有效减少巡查漏洞。

但是该方式需要的设备投入比较大,需要特定操作技术。

而且机械设备故障率相对较高,会影响巡查效果。

巡查频率根据我国规定,矿山需要进行日常、定期和专项监管巡查。

其中,日常巡查一般由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和专项巡查则由专业巡查人员进行。

日常巡查可以按照每班、每天一次进行,定期巡查一般为每周、每月一次。

专项巡查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八查”内容,“五落实五到位”

“八查”内容,“五落实五到位”

“八查”内容与“五落实到位”什么是煤矿安全生产“八查” 2016-12-0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今天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杨焕宁局长提出:进一步严密细致开展检查,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通过煤矿“八查”、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部位、环节,实行台账管理。

那么,什么是“八查”呢?今天就来带您了解一下。

八查在今年11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115号)中提出: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调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包括已经停产停工煤矿)进行全面排查,除了正常检查外,还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这次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8个方面内容,凡是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一、查煤矿超层越界。

凡是煤矿存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依法移送国土资源部门处理。

二、查煤矿复产复工验收。

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和标准、未经复产复工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要立即停产、停工整顿;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查淘汰退出情况。

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仍在生产的,违规设立“过渡期”“回撤期”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淘汰退出,并及时公告。

对确需回撤设备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人,并按照管辖归属报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防止以回撤设备名义突击生产。

四、查“六大系统”。

矿井“六大系统”特别是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五、查采煤工艺和方法。

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六、查超能力生产等情况。

生产煤矿未按照公告、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月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不平衡,采掘接续紧张,存在“剃头下山”开采的,抽采瓦斯不达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公布日期】2024.07.14
•【文号】矿安〔2024〕72号
•【施行日期】2024.07.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
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矿安〔202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硬落实,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矿山企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7月14日。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井下巡查工作质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巡查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环境。

第三条井下巡查工作应由专职或兼职巡查人员负责,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矿井井下地形、地质结构、井下设施等情况。

第二章巡查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巡查内容:(一)井下通风系统:通风设备运行状况、通风巷道完好情况、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等。

(二)井下供电系统:供电线路、设备运行状况、绝缘状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等。

(三)井下排水系统:排水设备运行状况、排水设施完好情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四)井下瓦斯防治:瓦斯涌出情况、瓦斯监测设备运行状况、瓦斯排放设施是否正常等。

(五)井下火灾防治:火灾隐患、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火灾应急预案等。

(六)井下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

(七)井下作业环境: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

第五条巡查要求:(一)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全面检查井下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

(二)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三)巡查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并督促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确保安全。

(四)巡查人员应定期对井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巡查频率与时间第六条井下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特殊巡查。

第七条日常巡查:(一)井下生产作业区域应每班进行一次巡查。

(二)井下主要设施和重要部位应每天进行一次巡查。

第八条特殊巡查:(一)在恶劣天气、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应加大巡查频率。

(二)在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时期,如春节、国庆节、煤矿安全生产月等,应加强巡查。

煤矿系统巡查制度汇编模板

煤矿系统巡查制度汇编模板

煤矿系统巡查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巡查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安全巡查工作。

1.3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职责、巡查内容、巡查周期、巡查要求等,确保巡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巡查组织与职责2.1 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巡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巡查工作。

2.2 安全巡查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组,巡查组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3 巡查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和指导本组巡查工作,巡查组成员应按照组长安排开展巡查工作。

2.4 煤矿企业应确保巡查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巡查能力。

三、巡查内容与要求3.1 巡查内容(1)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情况;(4)矿井安全生产设施完好情况;(5)矿井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情况;(6)矿井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7)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矿井安全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情况;(9)其他应当巡查的内容。

3.2 巡查要求(1)巡查组应按照巡查计划和巡查内容进行检查;(2)巡查组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巡查组应定期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建议;(4)巡查组应督促煤矿企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巡查组应定期向安全巡查领导小组汇报巡查工作情况。

四、巡查周期与时间4.1 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巡查周期。

4.2 一般矿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巡查周期。

4.3 巡查组应按照巡查计划按时开展巡查工作。

五、巡查纪律与责任5.1 巡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巡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5.2 巡查组成员应保持公正、廉洁,不得接受煤矿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一、巡察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巡察范围本次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的范围包括:具体的被巡察单位三、巡察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查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是否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一线员工。

3、了解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审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安全投入等制度。

2、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查看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1、了解被巡察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检查新员工入职、转岗、复岗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达到规定的学时和要求。

3、查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查看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评估、分级,并制定整改措施。

3、了解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应急救援管理情况1、审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演练。

2、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是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3、了解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情况,是否具备应急救援的能力。

煤炭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煤炭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煤炭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部署,我单位对煤炭行业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现将巡察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巡察范围。

本次巡察范围涵盖了煤矿企业、煤炭生产企业、煤炭运输企业等相关单位,共计涉及XX家企业。

二、巡察重点。

我们重点关注了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着重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标准、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以及企业的资源开采、利用情况。

三、巡察发现。

在本次巡察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存在安全管理不规范等情况;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超标排放等问题;部分企业在煤炭资源开采利用过程中存在浪费现象,未进行合理的资源回收利用等情况。

四、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们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资源利用的合理化,减少浪费现象。

同时,我们将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巡察成效。

通过本次巡察,我们对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相关企业也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整改措施已经初见成效。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煤炭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巡察总结。

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利用问题关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将始终把巡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本次煤炭专项巡察情况的汇报,请领导审阅。

矿巡视巡察的认识和做法 -回复

矿巡视巡察的认识和做法 -回复

矿巡视巡察的认识和做法-回复矿巡视巡察的认识和做法:矿巡视巡察作为一种监督和检查的手段,是矿山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矿巡视巡察,可以发现和解决矿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本文中,我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矿巡视巡察的认识和做法。

第一步:了解矿巡视巡察的概念和目的矿巡视巡察是指矿山企业内部或外部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对矿山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巡视和巡察。

其目的是发现矿山存在的问题,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推动矿山管理的规范化,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的合理、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步:明确矿巡视巡察的对象和内容矿巡视巡察的对象包括矿山领导班子、矿工、设备、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技术能力等。

而内容则主要包括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规用电、设备故障和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第三步:制定矿巡视巡察具体的计划在进行矿巡视巡察之前,需要制定具体的巡视巡察计划。

这个计划应该包括巡视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巡察的任务和要求,以及整改问题的时间和责任人等。

通过制定计划可以确保巡视巡察的有序进行,提高其有效性和针对性。

第四步:进行矿巡视巡察工作在进行矿巡视巡察时,需要做到全面、细致、客观、公正。

巡视巡察人员应该仔细观察矿山的运营状况,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检查生产设备的状态,检测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查看记录资料等。

同时,还应该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矿山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步:总结巡视巡察的结果和问题在完成巡视巡察任务后,需要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进行总结和分析。

这包括问题的性质、原因、影响、整改方案和责任人等方面。

通过总结,可以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进而改进矿山的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步: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作为一项监督和检查的手段,矿巡视巡察不仅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皖安〔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各有关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新集能源股份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1号),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立即逐矿落实盯守责任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集中力量对全省煤矿逐矿盯守,统筹力量,明确分工,有序组织,切实落实盯守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关闭的小煤矿开展全面检查督查,定期巡查,防止死灰复燃,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建立领导干部包矿检查盯守责任制,并将逐矿落实盯守责任人员名单于12月12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监局,并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超能力组织生产,严禁瓦斯治理不到位安排采掘作业,严禁水文地质不清或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组织生产。

各矿井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减少采掘工作面、减少下井人员,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动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现场管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煤炭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煤炭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煤炭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单位于近期完成了对煤炭行业的专
项巡察工作。

在此,我将向大家汇报本次巡察的情况。

首先,我们深入煤炭企业现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经营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全面的巡察。

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未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在环保治理方面,一些企业未能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在经营管理方面,一些企业存在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经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们要求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建设,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发生。

在巡察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亮点和好的做法。

比如,一些企业在安全生
产和环保治理方面做得非常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建设了先进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们将这些好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和推广,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向他们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水平。

总的来说,本次煤炭专项巡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我们将继续加大巡察力度,加强对煤炭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就是本次煤炭专项巡察情况的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皖国资党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皖国资党发〔2007〕56号)各省属企业党委:现将《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省国资系统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健全和完善省国资系统党内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省属企业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二、组织领导巡视工作在省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省国资委党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巡视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作为巡视工作日常办事机构。

巡视办设在省国资委纪委,负责向省国资委党委提出巡视工作计划和建议,以及巡视工作人员人才库日常管理等工作。

省国资委设立3个巡视组,每组负责巡视若干个省属企业,巡视对象和巡视时间由省国资委党委确定。

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和2-3名成员组成。

组长由省国资委厅级领导同志担任。

副组长及成员由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挑选,并纳入人才库管理。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制度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制度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地表工作环境和设施的完好,维护生产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工作由煤矿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享有巡查、检查的权利。

2. 各生产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1. 煤矿地表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园区内园路是否畅通;(2) 矿上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3) 矿上管网的维护情况;(4) 矿上油气管道检修情况;(5) 煤矿地表设施是否完好;(6) 煤矿地表卫生情况;(7) 煤矿地表环保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四、巡查周期1.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煤矿地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2. 季度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巡查程序1. 安全监察部门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巡查。

2. 巡查人员应按照提前制定的巡查计划,逐项进行检查。

3. 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如有破坏设施违章行为,应当当场制止。

六、巡查记录与整改1. 巡查人员应及时将巡查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具体、详细。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进行整改。

3. 安全监察部门应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应予以警告并通报上级部门。

2.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八、合作机制1. 安全监察部门应与煤矿生产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煤矿地表的安全。

2. 生产单位应主动配合巡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结束语本制度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定后生效,并定期进行检讨和修订。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煤矿地表工作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巡视整改方案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巡视整改方案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巡视整改方案为了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并进行巡视整改工作。

本文将提出一套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巡视整改方案。

一、巡视目标和范围1. 目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范围:巡视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包括国有和民营煤矿。

二、巡视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巡视,确保其健全完善,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隐患排查与整改巡视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记录并及时整改,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3. 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制定了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4. 设备设施管理对煤矿的设备设施进行巡视,确保其完好无损,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 矿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矿工培训,并且鼓励矿工进行进修提高自身技能,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三、巡视整改措施1. 加强巡视力度对煤矿企业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设立奖惩机制对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的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并对整改不力的煤矿企业进行惩处。

3. 加大宣传力度对煤矿安全生产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煤矿企业和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 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共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巡视整改成效评估1. 建立评估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巡视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2. 整改情况公示将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煤矿企业的整改成果,增强公众对煤矿安全的监督力度。

3. 经验总结与分享定期开展经验总结与分享会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五、巡视整改工作的周期和频率1. 周期巡视整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 频率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的煤矿企业,可以增加巡视频率,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安徽省巡视反馈意见

安徽省巡视反馈意见

安徽省巡视反馈意见安监局会定期组织巡察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现状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治本、夯实基础的意见和建议。

下面店铺整理了一些内容,提供给大家参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管四〔201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以下统称《意见》)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进脱困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做好参谋、当好助手,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倒逼作用,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相互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互促进、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要素同步优化、行业发展水平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步提高的原则,将化解过剩产能作为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努力实现钢铁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安全健康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全面排查,摸清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于2016年6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的钢铁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企业台账,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和产能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设备和产能情况等。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一、巡察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方案。

二、巡察范围本次安全生产专项巡察范围包括:具体区域或单位名称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三、巡察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2、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设置和配备,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了解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履行职责。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1、审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检查、职业卫生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制度。

2、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

3、查看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1、了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检查新员工入职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老员工是否定期进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管控措施,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

巡察组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巡察组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巡察组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安全生产责任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及所属项目经理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会法》,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监督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本责任制覆盖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适用公司内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二、巡查组长巡察组组长由在职党员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实行选派制,由党委任命,实行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权。

巡察员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中选调,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任命。

巡察组工作人员应当坚定信念,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规,严守秘密,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

煤矿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煤矿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煤矿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我单位对煤矿巡察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单位对煤矿巡察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情况如下:一、问题整改情况。

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煤矿员工进行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煤矿设备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安全巡查监管,加大了对煤矿安全巡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5.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对煤矿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提高了应急处置的效率和能力。

二、成效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单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员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煤矿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强化安全巡查监管,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四、结语。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单位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做好煤矿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我单位煤矿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共同努力,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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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监局出台巡察工作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对监察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安徽煤矿安监局出台了《中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主要有9项:
一是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培训处主要负责同志
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巡察工作在省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负责实
施。

二是巡察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每次巡察应制定方案,明确巡察组人员组成,提出巡察任务、要求、对象、方式、时间安排等,报巡察领导小组批准。

三是巡察内容主要有8个方面: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省局党组决策部署情况。

(2)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4)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

(5)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7)单位内部管理监督情况。

(8)省局党组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四是巡察方式主要有6项:
(1)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对班子及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4)调阅复制有关文件、年度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5)到被巡察单位监察、服务对象及业务关联的单位了解情况。

(6)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检查或进行暗查暗访。

五是巡察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六是领导小组负责反馈巡察情况。

被巡察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应认真整改落实,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七是巡察进驻方式、反馈意见及整改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八是巡察结果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九是巡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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