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入学查验证通知2011.8
小栋坝小学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
小栋坝小学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小栋坝小学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
真执行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所有小学生,包括本地学生或外省市借读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对甲肝、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常见传染病的接种检验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
情况参照执行。
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入学初进行,需对新转入的学生开展查验工作。
四、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幼儿、学生在入学手续时,要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查验情况登记放入
健康档案。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未完成国家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学生,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后,要求进行补证、补种。
4、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将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证交回
学校进行复验,按针次对照表判断是否补种完毕,学校复验后以红色笔予
以说明。
5、各学校、幼儿园要填写《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补种补证统计表》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各预防接种单位汇总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已完成预防接种的学生或完成补种和补证学生的预防接种证继续由班级保存,以备上级检查。
五、要求全体班主任配合做好查验《接种证》的有关工作,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凭《接种证》入学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2011入托入学文件
青卫防疫〔2011〕18号关于印发《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卫生院、市立医院,市疾控中心,各镇教管办,市直小学及幼儿园:为全面做好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潍坊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局、教育局制定了《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一)通过每年秋季入托、入学时开展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学生)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托(校)儿童(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巩固的免疫屏障,防止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
二、工作目标(一)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二)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建证、建卡率分别达到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入托、入学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一)预防接种证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在所在地接种门诊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具体负责。
查验时间以每年秋季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为主;查验对象为每年入托、入学的儿童、新生。
学期中新接收的转托(学)的儿童(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BV)、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分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麻疹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或者减毒减毒活疫苗)。
关于做好2011年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新生入学教育是大学教育的起点,是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的基础。
为更好地开展2011年新生入学教育,增强新生入学教育的统一性、科学性、实效性,现将2011年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积极营造健康有序、内容丰富的入学教育氛围。
使新生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大学生活;使新生尽快了解学校的办学方针理念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我院对新生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目标和要求;引导新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为成长成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时间安排新生入学教育是一项阶段性、系统性的工作。
为确保新生入学教育的实效性,学院确定2011年9月至12月为2011级新生入学教育时间。
三、主要内容2011年新生入学教育的主要内容有:院情系情及专业发展教育、适应性教育、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感恩诚信教育、文明修身教育;专业思想和学习理念教育、学业和人生规划教育、惠州地方历史文化教育等。
四、教育形式各系(部)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性地采用专场报告、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主题团日、师生见面会、新老生交流会、座谈会、网上讨论、组织参观学习、演练、竞赛等形式,促进新生入学教育生动有效地开展。
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新生入学教育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起始环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各系(部)要成立新生入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时间保证、内容落实、分工明确、精心组织,确保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2.深入细致,加强针对性各系(部)要通过学生座谈、宿舍专访、查看档案等形式摸底调查新生基本状况,重点关注学生党员、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异常学生和心理障碍学生等,积极开展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有效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学校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范文
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校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 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 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 神和区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属地疾控 部门,在疾控部门专业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一)根据属地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 人员的住室地面、墙壁、桌椅、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 身物品、污染物(含排泄物、呕吐物等)、卫生间等进行随时消毒。
(二)疑似病例所在班级(教室)的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浓度为 1000-20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 2-3 遍的擦拭消毒。
(三)消毒人员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并及时登记备查。 (四)根据属地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消毒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四、终末消 毒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救治后,学校环境应及时在属地疾控部门专业 指导下组织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五、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有效氯浓度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一)84 消毒液(有效氯含量 5%:按消毒液:水为 1:100 比例稀释(用于 学校消毒,5%浓度的 84 消毒液,100ML 消毒液配 2L 水,可以消毒 67 个平方, 约一个教室。);含氯消毒剂:50-80mg/L 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 (二)毒使用浓度为 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 80mg/L)直接使用; (三)75%S 醇消毒液:直接使用;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 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六、每日消毒记录要求 创新记录形式,由纸质记录改为电子记录,利用微信中的智能填表功能,完 成消毒记录登记。
查验初一新生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查验新生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到原接种单位(外地儿童可凭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接种门诊)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
流程如下:
备注:9月1日开学由各学生统一交《云浮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到各班主任处,再由各班主任统计完后(分别注明各班总人数和交表人数)在9月12日前交到医医室。
每年5月底前要按初一录取人数复印好(每个学生一份),再交由教务处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到学生个人。
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
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尊敬的家长和监护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的通知首先我们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和监护人对我们幼儿园或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所有入托入学的儿童将要求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一、背景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预防接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传染性疾病的流行,降低儿童患病率和死亡率,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目的为了确保儿童集体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将要求所有入托入学的儿童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确保他们已经接种了必要的疫苗。
此举旨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儿童身体健康以及集体环境的安全。
三、要求1. 提交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到所在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查验证明。
验证后,由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应提交给幼儿园或学校。
证明上应标明儿童的姓名、出生日期、接种疫苗的名称、接种日期以及疫苗针次等详细信息。
证明必须是正式印制的,且签章和印章清晰可见。
2. 接种证查证时间要求为了保证集体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应在入托入学前进行,确保儿童已完成基础疫苗的接种。
对于部分疫苗需要多次针次的,最后一次接种时间不应晚于入托入学前的28天。
3. 未接种儿童的特殊要求对于因健康原因未能按时接种疫苗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相关证明,并说明原因。
我们将根据儿童医疗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儿童的接种补录工作。
四、注意事项1.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依据。
假证和冒用他人的预防接种证明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儿童的入托入学资格。
2. 家长或监护人应定期关注卫生部门的相关公告和要求,及时完成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3. 预防接种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过程,家长或监护人应密切关注儿童预防接种日程表,并及时完成相应的接种工作。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作为一名幼儿相关工作多年的工作者,深知预防接种对于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规定,为大家揭开这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必要性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对于保护儿童的健康和生命,提高人口素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儿童入学前需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以确保校园内外的传染病防控。
二、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时间及对象1.新生入学时,学校在接收新生时应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并进行查验。
对于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学校应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2.插班生和新转学的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也需提交预防接种证,学校应进行查验。
如发现未完成接种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督促孩子补种。
三、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内容1.学校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上所记录的疫苗是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
具体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
2.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应注意疫苗的接种剂次、接种日期是否齐全,以及是否有漏种、超期等情况。
四、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流程1.学校应设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小组,负责对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2.学校应将查验结果进行记录,对于未完成接种的学生,督促家长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3.学校应每学期对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汇总,确保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
五、家长的责任与义务1.家长应按照我国预防接种政策,按时带孩子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家长应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确保接种记录完整、清晰。
3.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应主动向学校提交预防接种证,配合学校做好查验工作。
六、法律责任1.学校未按照规定对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26•【字号】皖教秘基[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87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试行电子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现就做好2011-2012学年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网络化采集、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保障正常运转。
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由省教育厅统筹规划指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学籍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省教育厅集中部署网络化学籍管理系统,所有中小学校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只需通过互联网访问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教育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就可进行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配置专用设备,加强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规范基础信息采集,严格学籍信息审核。
1.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基础信息的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以《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5号)及附件《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项录入规范》要求为准,包含学校信息、学生信息、家庭信息、学籍变动信息、简历(奖惩)信息、学生电子照片等。
学校从网络化学籍系统中下载学生数据导入表,将采集的学生信息整理成Excel导入表,以班级顺序为单位进行数据导入,导入完成后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在线采集照片或导入照片。
凭证入学入托文件
丹疾控[2011] 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各预防接种单位:为加速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工作进程,进一步降低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在学校中的爆发或流行,落实江苏省、镇江市工作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工作,现将2011年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查验范围与补种疫苗种类本次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为全市所有托儿所儿童、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新入学、入托儿童(幼儿)以及上述机构的2011年9月份以后转入的儿童(幼儿)。
疫苗查验种类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流脑A+C疫苗、麻腮风、冻干甲肝等11种疫苗。
二、查验方法和免疫史确认依据按文件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纳入学生新学期报名程序。
托幼机构和学校向家长下发《2011年江苏省在托、在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学生报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或疫苗接种证明或家长签字的《2011年江苏省在托、在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交托幼机构或学校查验;如果预防接种证遗失,家长须到儿童接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上交到学校;如果既没有接种证,又没有接种史证明的,就以家长回忆并在《2011年江苏省在托、在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相应项下填写签字为准。
儿童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或家长回忆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以接种证(卡)为准,无接种证(卡)者以接种证明为准,无接种证(卡)或无接种证明者以家长回忆为准,家长能明确疫苗接种史者视为接种,否则视为未接种该疫苗。
三、查验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职责以及资料管理学校、幼托机构:负责印制并向学生家长发放《2011年江苏省在托、在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在学生入学报名时收集学生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单位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书,通知学生家长根据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明书或者家长回忆将《2011年江苏省在托、在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填写完整后交学校,学校或学校会同预防接种单位查验人员根据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明以及家长填写的《2011年江苏省在托、在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进行预防接种证核对并查验,并按照班级填写《在托、在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附件2),复印附件2交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留存(学校留存附件2原件);收到预防接种单位反馈的补种、补证人员通知单后,负责督促无证儿童或未完成相关针次的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或补种,查验证结束后,负责向预防接种单位催要已完成更新的《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附件3),并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留存备查。
淮南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细则
淮南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2005年,省卫生厅、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皖卫防…2005‟111号)。
淮南市卫生局、教育局也共同制定了《淮南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淮卫防…2005‟173号),规范了我市入托入学查验证,2008年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预防接种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原《淮南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因此,依据安徽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秘…2011‟394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淮南市卫生局和教育局共同制定了《淮南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工作目标(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查验证工作普及率达100%,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二)儿童建证、建卡率分别达100%;(三)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二、各部门职责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市卫生局、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附件)并于8月底前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和县区卫生局、教育局长和疾控中心主任会议。
各县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实施细则》共同制定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指定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托幼机构、学校的查验接种证及补证、补种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及督查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实施查验证工作的管理,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建立和落实查验证责任制及具体措施;负责组织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证责任人参加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工作的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查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及补证、补种工作的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落实指导措施,提供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登记、统计和宣传资料,开展培训工作,实施补证、补种工作,并组织开展技术评估。
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就业.doc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卫生部教育部文号:卫疾控发[2005]408号发布日期:2005-10-11执行日期:2005-10-11生效日期:1900-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国务院发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6月1日实行。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依据《条例》相关规定,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依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宣传提高各地卫生、教育部门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儿童及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积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
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二、开展培训,确保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培训工作,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派员参加。
培训内容应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卢湾区201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卢湾区201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2011年本区小学阶段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1〕8号)精神,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结合学校设点布局规划,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要求:1、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统筹规划、整体协调并组织实施。
招办将加强对区内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2、各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及时纠正招生中各类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
各校招生工作随时接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监察科的指导与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各公办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学校要向社会承诺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来招收和选拔新生。
4、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不得进行学科化的测试和面试。
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须向区教育局“招办”申报备案,由教育局“招办”进行审核后实施。
5、4月15日前,区教育局将把2011学年小学招生政策及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6、5月15日前,各校向户籍在对口居委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
7、各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工作日程组织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学校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各校5月21日、5月22日接受新生报名。
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湖(经开)区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
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湖(经开)区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卫疾控发[2005]408号《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发文浙卫发[2006]317号《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规范》的文件精神,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确保全市儿童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对今年南湖(经开)区查验接种证工作作如下要求:一、工作指标1、以镇(街道)为单位,幼托机构、小学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建证(卡)率达到100%,免疫规划疫苗全程补种率≥95%,2、镇(街道)卫生院培训、督导辖区幼托机构、小学覆盖率100% 。
二、查验对象1、南湖(经开)区所有托幼机构、小学2011/2012学年新入托、入学儿童(即小学一年级新生、幼儿园新招小班及小小班)。
2、本学期新转入的幼托儿童和二-六年级小学生。
三、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判定标准说明:1、麻疹疫苗:2针,可以是麻疹疫苗或麻风、麻腮、麻腮风等含麻疹成分的疫苗。
2、流脑疫苗:05年以前(含05年)出生的儿童,至少需1针A群流脑疫苗或A+C 流脑疫苗;06年之后(含06年)出生的儿童,共3针流脑疫苗,前2针A群流脑疫苗或A+C 结合流脑疫苗,第3针A+C多糖流脑疫苗或A+C结合流脑疫苗。
3、甲肝疫苗:07年之后(含07年)出生1针。
四、补种原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疫苗补种优先顺序:脊灰疫苗、麻疹(麻风)或麻腮风疫苗、乙肝疫苗、A或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百白破疫苗。
1、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脊灰疫苗补齐3次每次间隔≥28天。
麻疹疫苗补满2针需要补种2针的儿童,两针间隔≥28天。
第一针麻风疫苗,第二针麻风疫苗或自愿接种有价麻腮风疫苗(06年以后出生的可给予免费麻腮风)乙肝疫苗补齐3针按0、1、3程序补种。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芜湖县卫生局芜湖县教育局卫防〔2010〕180号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县疾控中心:为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以下简称“查验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卫生局、教育局继续密切协作,加强对查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查验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局将把查验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评估考核内容,督促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全面做好查验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确保各学校的查验率达95%以上。
卫生局与教育局将联合开展查验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单位为本辖区的每名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
二、各中小学和各类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重要内容之一认真落实,在新学期入托、入学报名时将查验工作列入报名程序,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工作的要求,并在报名处或大门口张贴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查验工作,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培训,与对口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络,协助对口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儿童补种(补证)工作。
收取每名入托、入学儿童的“芜湖县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并逐一进行登记,督促需补种儿童及时补种,确保每名漏种儿童得到及时补种。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认真做好对预防接种单位、各小学和各类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关于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的通知
关于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的通知各小学:为做好2015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工作,根据教育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校要认真核准新生出生年月(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班主任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在校名(双面)地方加盖学校公章,新生花名册用电子文档Excel2000以上版本来制表,请各单位用同一张表格连续录入并在备注栏填写各完小的名称(一式三份,一份学校自存,一份送中心小学,一份送教育局备查),新生花名册电子稿于9月20日发送到npjdc@.2.学籍号(小学生学籍辅号)用十三位数进行编列,顺序从左到右,第一位小学为1,第二、三位表示入学年度(14),第四、五位表示泉港区代码(81),第六、七位表示各乡镇代码,第八、九位表示各校代码,末四位由各校编列学生代码。
各校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号,顺序要连贯。
学校应为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建立正式学籍,编号办法同上,另在学籍号后加上字母“LD”识别。
各校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自行编列学号。
学生休学、复学、转学学号保持不变,直至高中毕业。
3.各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中心小学教务处办理小学一年级新生验证工作。
验证时4.注意事项:(1)学籍卡上贴好照片(照片严格按全国学籍系统要求的规格),学籍卡片上相关内容严格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完整,力求规范;(2)验印时,各校需提供一年级新生的户籍证明或新生出生证复印件(各校须按名册顺序整理好材料);(3)一年级学生通过教育局验印后建立电子学籍,请各校于9月24日前把一年级新生的信息导入到全国学籍系统。
附:1.各学校学生学号前8位代码表2.福建省2015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册南埔中心小学2015年9月10日1。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学生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完成国家免疫程序所规定的疫苗剂次,凡入学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入园、入托。
为了您的孩子健康,让我们及时掌握你孩子疫苗接种情况,请您携带您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接受查验;如果您孩子预防接种证遗失,请到您孩子接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上交到学校;如果既没有接种证或接种证明,请根据您的确切回忆填写下表:※您的孩子已接种该疫苗该剂次请在相应空格填“已种”,未接种填“未种”,不详填“不详”,(注:如免疫史填不详就视为未种,请慎重填写);如您的孩子有国家规定的疫苗剂次未种,我们将近期安排接种该剂次疫苗,谢谢您的配合。
上表填写完毕后,请携带本通知单到学校报名。
家长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表1: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______市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幼儿园/学校_____班级2.是否有证:是指报名查验时是否有接种证。
是填“√”,否填“×”;是否补证:是指报名时无证,补证后填“√”,未补证时为空;3.免疫状况登记结果:报名验证时有接种记录,在相应疫苗空格内填写儿童已完成相应接种剂次数。
4.是否合格:是指报名验证时是否完成全部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是填“√”,否填“×”;5.是否补种合格:是指报名验证时未接种疫苗或剂次不全者,补种所有未种疫苗剂次后填“√”,未补种全时为空;查验人责任人查验日期上报日期单位(印章)表2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学校存根联)姓名:班级:需到接种单位补办接种证/补种疫苗。
需要补种的疫苗是: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 A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 A+C 群流脑疫苗白破疫苗通知时间:年月日家长签字:-------------------------------------------------------- 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学生家长联)学生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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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通知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有关“国家对儿童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的规定,根据省市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特通知如下:
一、查验接种证
学校在开学时对所有的新生和插班生进行一次集中查验,由专人负责。
查验和补种情况应该登记入有关表、卡、册,并做好统计和存档工作。
二、补证、补种方法
根据《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具体方法如下:
(1)对接种证丢失的,到原初接种点补办接种证或接种证明。
对无接种证也无免疫史的,到当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
(2)学校在完成查验证工作后,请及时将补证补种登记表(表2)和查验证工作汇总表(表3)复印一份交予珊溪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以便接种门诊及时向上级申领所需疫苗,并根据补种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疫苗的补种。
(3)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年起不再另行安排集中补种时间 ,请校医通知需要进行补种的儿童家长带领儿童于每周二(接种时间为:上午7:30-11:00;下午2:00-5:00。
)到珊溪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及时接种(接种时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
(4)学校在学期结束前需核实补种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已补种情况(表3),并做好留底备案。
(5)办公室电话:67735707. 责任医师电话:665886
珊溪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2011年8月31日
接收回执:
学校:接收人:接收时间:所收资料备注:
1、《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通知》
2、《关于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3、《浙江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程序(查验证依据)》
4、《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附件1》
5、《入托入学儿童补种登记表,附件2》
6、《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
7、《补证补种联系单,附件6》
8、《文成县--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学生数》
9、《文成县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档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