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哲学社会科学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要求,结合繁荣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是用于支持高校思政课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以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突出绩效、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资金需求、国家财力可能和绩效结果,将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核定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教育部负责编制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第六条项目承担高校是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是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八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
第二章研究项目资金第九条研究项目资金支出是指繁荣计划中设立的各类研究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南
判断大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则是极其重要的。
他们帮助我们了解我们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工作有多优秀和有影响力。
以明确和公平的方式评价他们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保持较高的学术标准,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他们应得的资源和承认。
评价过程必须适当承认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多样性和多学科性,这符合我们促进客观性和形式性的政治努力。
必须根据我们既定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定期更新评价标准,以跟上这些领域研究的推进。
评价进程必须以公正和无偏见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研究人员在不同学术和社会环境中可能遇到的不同背景和挑战,符合我们对公正和平等的原则立场。
在编制指南时,让我们编织道德和负责任的研究做法的线条,创造完整的记录,并铭记知识的传播。
让我们培育一个参与的花园,让研究人员与地方和全球的免疫机构一起开花和发光,在学术界之外播下相关和影响种子。
为了增进知识和改善社会状况,让我们接受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综合评估准则的诗歌舞。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中级职称公示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中级职称公示根据最新的消息,北京哲学社会科学中级职称评定已经开始进入公示阶段。
这是对中级职称申请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研究成果、学术能力以及社会影响力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
对于申请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机会,也是一种荣誉和肯定。
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一直以来都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
众多优秀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在这里汇聚,为促进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拥有北京的中级职称,不仅代表了个人学术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做出的贡献的肯定。
中级职称评定的公示环节对于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透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公示的过程中,评委会将公布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简介、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
同时,也允许广大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议和意见反馈,进一步增加了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对于申请人而言,公示期也是一个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机会。
通过详细清晰地呈现自己的研究方向、成果和影响力,可以让评委和公众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学术发展和潜力。
因此,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应当认真整理和撰写申请材料,确保自己的成果得到充分展示。
在写作公示文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可以列举相关研究项目、论文发表、学术著作等方面的成果,并说明其对学术领域的意义和影响。
其次,要重点强调自己的研究特色和创新点。
可以介绍自己在学术领域的研究方向、方法和理论创新,并举例说明自己在这方面的具体贡献。
最后,要结合实际情况,展示自己在学科发展和科研团队建设方面的能力和成就。
可以介绍自己在团队中的角色和贡献,以及参与过的重要项目和活动。
总之,北京哲学社会科学中级职称评定的公示环节对于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申请人,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和能力,并积极参与评议和意见反馈,为推动学科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也希望评委会能够依据公示期内的评议结果,公正、科学地评价申请人的能力和资格,选拔出真正具有中级职称水平的优秀人才。
北京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使
北京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使用办法(2001年6月12日经第8次(总43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发[2001]107号为切实加强北京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更好地适应文科科研工作的需要,全面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配套经费的使用管理,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使用办法。
一、北京大学自1999年始划出专款用于支持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原则上对每个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每年投入不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含日常办公经费)。
二、与由教育部投入的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使用要求相同,北京大学配套的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须专款专用。
其中每年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人民币;图书资料经费和学术会议经费各为5万元;扣除科研项目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和学术会议经费后的剩余经费作为机动经费。
三、机动费用可按相应比例用作科研项目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和学术会议经费,亦可用于日常行政开支、基地设备装备、办公家具购置和科研办公用房装修,其中用于基地设备装备一般不超过15万元,用于办公家具购置和科研办公用房装修一般不超过5万元。
四、学校为各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单独建帐,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为该账号财务负责人。
五、各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以及北京大学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掌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结余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保持各项科研经费之间往来关系清楚。
六、对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学校不提取管理费,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基地可按经费总额的10%列支人工费用。
基地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费和人工费用列支办法根据《北京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北京大学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所列支的人工费用,依据项目类别、来源等不同情况划拨所在基地。
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
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参评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北京大学___________ 学科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印制2012年5月填写说明一、请申报者认真阅读“评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例”、“实施细则”及各级评奖委员会的要求如实申报,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者:指参评成果的第一作者。
三、申报单位:指申报者所属工作单位或推荐单位。
四、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五、学科组: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 12个学科评选组。
六、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准确填写一级和二级学科。
如管理学·管理思想史。
七、主要合作者限5人以内,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八、本申报书一式3份,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纸制和电子版由系统评奖办统一收集上报市评奖办。
一、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二、北京大学_单位推荐意见三、系统推荐书四、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审意见。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结项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结项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研究计划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简介、社会效益、学术创新等内容。
2. 成果鉴定:提交的成果需经过专家鉴定,鉴定意见应由鉴定专家出具。
3. 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如图书需提供版权页复印件等。
4.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研究过程记录、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描述、引用文献等证明材料。
在提交结项申请前,建议先仔细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结项申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
如有疑问,可向相关机构咨询。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全面规划2011-2020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以下简称“繁荣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举措,自2003年实施以来,调动了高等学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了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推动了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深入实施“繁荣计划”,大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为建设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构建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是未来十年的主要任务。
内容包括: ——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研究宣传,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出新贡献。
——以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凝练学术方向、汇聚研究队伍、增强发展活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一批达到世界水平,享有国际声誉的学术高地和咨询智库。
——统筹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重点支持跨学科研究、综合研究和战略预测研究,构建团队协同攻关与个人自由探索并重的研究项目体系,大力提高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努力培育学术精品和传世力作。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大力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北京社会科学项目 项目立项
北京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立项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来写: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对于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和促进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是指各级政府或相关机构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进行资助和支持的过程。
通过对重要社会问题的深入调研和研究分析,这些项目有助于提供一系列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进而改善社会的发展状况。
北京市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具有多个特点。
首先,北京市拥有着独特的资源和地位,是中国乃至全球各领域学术研究的重要中心。
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旨在激发北京市学术界的研究潜力,通过研究解决社会问题,提升北京市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其次,北京市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紧密结合了实际需求。
在立项的过程中,政府和相关机构积极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将社会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结合。
通过项目的执行,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在解决实际问题、优化政策措施、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北京市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也注重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合作。
不同学科和领域的专家学者、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项目的申报和研究过程,形成了资源共享、知识交流的良好平台。
通过跨学科的合作,北京市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实现了多方位视角的整合,为社会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全面深入的分析。
综上所述,北京市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在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发展中,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立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实效,为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有力的支撑和智力支持。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从引言到正文再到结论的组织方式和框架。
合理的文章结构可以使文章内容更加有条理,逻辑性更强,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
本文的文章结构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用于引出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同时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构进行简要介绍。
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可以通过引用相关的研究成果或数据来突出研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界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申报和评审的一系列研究项目。
该项目旨在支持和促进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为北京市的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主要为北京市的社会科学院所、高等学校、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文化、历史、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领域。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国家、北京市科学研究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项目的评审过程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经由学术领域的专家组成,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的质量和重要性进行排名和资助决策。
在评审过程中,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学术价值和实施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将获得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开展研究活动、购置研究设备、出版研究成果等。
同时,项目的执行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为3年,期满后需要提交研究报告,并进行成果评估。
通过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可以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合作,为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支持。
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12.21•【文号】[87]教高一字022号•【施行日期】1987.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87]教高一字022号1987年12月2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一、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101汉语言文学0102中国文学个别学校设置0103汉语言学个别学校设置0104古典文献个别学校设置0105汉语言个别学校设置0106蒙古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0107藏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0108维吾尔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0109维吾尔语言个别学校设置0110朝鲜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0111哈萨克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0112哈萨克语言个别学校设置0113编辑学试办0114对外汉语试办0115语言学试办二、历史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201历史学0202考古学0203博物馆学0204中国历史个别学校设置0205世界历史个别学校设置0206历史地理个别学校设置0207民族学个别学校设置0208人类学个别学校设置三、哲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301哲学0302逻辑学个别学校设置0303宗教学个别学校设置0304自然辩证法个别学校设置0305伦理学个别学校设置0306美学试办四、社会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401社会学0402人口学0403社会工作与管理试办0404社会心理学试办五、新闻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501新闻学、新闻0502国际新闻0503广播电视新闻0504播音0505广播电视管理0506新闻摄影试办0507广告学试办六、图书情报档案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601图书馆学0602档案学0603科技档案个别学校设置0604社会科学情报学试办0605图书发行管理学试办0606档案保护试办七、政治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701政治学0702国际政治0703外交学个别学校设置0704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个别学校设置0705行政管理学试办0706国际文化交流试办0707人事管理试办八、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801马克思主义基础0802中国革命史0803中国社会主义建设0804思想政治教育0805中国共产党党史个别学校设置0806科学社会主义个别学校设置0807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试办九、法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0901法学0902经济法0903国际法个别学校设置0904国际经济法个别学校设置0905侦查学个别学校设置0906劳动改造法个别学校设置0907犯罪学个别学校设置0908知识产权法试办0909环境法试办十、经济、管理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1001政治经济学(经济学)1002国民经济计划学1003国民经济管理学1004统计学1005财政学1006税收1007金融学(货币银行学)1008国际金融1009保险1010会计学1011审计学1012世界经济(国际经济)1013国际经济合作1014工业经济1015农业经济1016商业经济(贸易经济)1017国际贸易1018旅游经济1019企业管理(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1020投资经济管理1021劳动经济1022工商行政管理1023经济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系统)1024价格学个别学校设置1025农村金融个别学校设置1026土地管理个别学校设置1027物资经济个别学校设置1028粮食经济个别学校设置1029仓储运输管理个别学校设置1030生产布局个别学校设置1031海关管理个别学校设置1032管理科学学个别学校设置1033商品学个别学校设置1034商品检验养护个别学校设置1035国际税收试办1036财务学试办1037国际保险试办1038国际会计试办1039生态经济(环境经济)试办1040运输经济试办1041合作经济试办1042市场营销试办1043国际企业管理试办1044国际运输管理试办1045餐旅企业管理试办1046城市经济管理试办1047标准化管理试办1048数量经济学试办十一、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1101英语(英语语言文化)1102俄语1103德语(德语语言文化)1104法语(法语语言文化)1105西班牙语(西班牙语语言文化)1106阿拉伯语(阿拉伯语言文化)1107日语(日本语言文化)1108波斯语(波斯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09朝鲜语(朝鲜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0菲律宾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1古印度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2印度尼西亚语(印度尼西亚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3印地语(印地语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4柬埔寨语(柬埔寨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5老挝语(老挝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6缅甸语(缅甸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7马来语(马来西亚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8蒙古语(蒙古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19僧加罗语(斯里兰卡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0泰语(泰国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1乌尔都语(乌尔都语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2希伯莱语(希伯莱语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3越南语(越南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4豪萨语(豪萨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5斯瓦希里语(斯瓦希里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6阿尔巴尼亚语(阿尔巴尼亚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7保加利亚语(保加利亚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8波兰语(波兰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29捷克语言和捷克斯洛伐克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0罗马尼亚语(罗马尼亚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1葡萄牙语(葡萄牙语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2瑞典语(瑞典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言和南斯拉夫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4土耳其语(土耳其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5希腊语(希腊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6匈牙利语(匈牙利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7意大利语(意大利语言文化)个别学校设置1138英语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1139俄语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1140德语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1141法语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1142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1143日本语言文学个别学校设置1144专门用途外语(科技)注明语种1145专门用途外语(旅游)注明语种1146专门用途外语(国际贸易)注明语种1147专门用途外语(外事管理)试办十二、艺术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备注120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202指挥1203音乐学1204演唱1205键盘乐器演奏1206管弦(打击)乐器演奏1207中国乐器演奏1208音乐文学试办1209音乐音响导演试办1210中国画1211油画1212版画1213壁画1214民间和通俗美术1215雕塑1216美术史论1217环境艺术设计1218工业造型设计1219染织设计1220服装设计1221陶瓷设计1222漆艺1223装潢设计1224装饰艺术设计1225工艺美术历史及理论1226戏剧导演1227戏剧(影视)表演1228戏剧文学1229舞台设计1230灯光和音响设计1231服装和化装设计1232戏曲文学1233戏曲表演1234戏曲导演1235戏曲作曲1236戏曲舞台美术设计1237舞蹈史与舞蹈理论1238舞蹈编导1239舞蹈教育1240文艺编导1241电视专题节目编辑1242电视导演1243电影文学1244电影导演1245电影表演1246电影摄影1247动画1248电影电视美术设计1249录音艺术1250文化事业管理试办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名称对照表一、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101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0102中国文学中国文学0103汉语言学汉语言学0104古典文献古典文献0105汉语言汉语言0106蒙古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0107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0108维吾尔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0109维吾尔语言维吾尔语言0110朝鲜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0111哈萨克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0112哈萨克语言哈萨克语言0113编辑学编辑学0114对外汉语对外汉语0115语言学增设宣传文化取消秘书取消二、历史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201历史学历史学0202考古学考古学0203博物馆学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博考古与博物馆学并入博物馆学或考古学专业文博与档案并入博物馆学或档案学专业0204中国历史中国历史0205世界历史世界历史0206历史地理历史地理0207民族学民族学0208人类学人类学三、哲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301哲学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0302逻辑学逻辑学0303宗教学宗教学0304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0305伦理学伦理学0306美学增设哲学史取消科学哲学取消四、社会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401社会学社会学0402人口学人口学0403社会工作与管理增设0404社会心理学增设五、新闻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501新闻学新闻学0502国际新闻国际新闻0503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0504播音播音0505广播电视管理广播电视管理0506新闻摄影新闻摄影0507广告学广告学六、图书情报档案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601图书馆学图书馆学0602档案学档案学历史档案0603科技档案科技档案0604社会科学情报学增设图书情报学取消图书信息取消0605图书发行管理学图书发行0606档案保护档案保护技术七、政治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701政治学政治学0702国际政治国际政治0703外交学外交学0704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0705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0706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文化交流0707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八、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801马克思主义基础马克思主义基础政治理论0802中国革命史中国革命史0803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增设0804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0805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党史0806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0807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增设九、法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0901法学法学法律学法律0902经济法经济法0903国际法国际法国际私法0904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0905侦查学刑事侦查0906劳动改造法劳改管理0907犯罪学犯罪学0908知识产权法增设0909环境法增设十、经济、管理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1001政治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学经济学说史取消1002国民经济计划学计划国民经济计划计划统计计划经济管理国民经济计划管理1003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民经济计划经济管理学1004统计学统计计划统计商业计划统计金融统计现代应用统计工业统计1005财政学财政学财政金融1006税收税收税务1007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金融财政金融1008国际金融国际金融1009保险保险学1010会计学会计学工业会计工业财务会计商业会计物资会计财务会计商业财务会计财务与会计贸易企业财务管理农业财务1011审计学审计1012世界经济(国际经济)世界经济国际经济1013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济管理国际经济对外经济合作1014工业经济工业经济工业经济管理1015农业经济农业经济农业经济管理1016商业经济(贸易经济)商业经济商业经济管理贸易经济商业企业管理1017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经济对外贸易经济学进出口业务贸易经济进出口1018旅游经济旅游经济旅游经济管理旅游管理1019企业管理(工业企业管理、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1020投资经济管理基本建设经济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1021劳动经济劳动经济劳动管理1022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1023经济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经济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软件经济信息1024价格学价格学物价学市场物价商业物价1025农村金融农村金融1026土地管理土地管理1027物资经济物资经济管理物资管理物资供应与管理材料管理机电产品管理1028粮食经济粮食经济1029仓储运输管理商业仓储运输管理1030生产布局生产布局学1031海关管理海关管理1032管理科学学管理科学1033商品学商品学1034商品检验养护商品检验与养护商品养护1035国际税收增设1036财务学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工业财务会计农业财务会计农业财务贸易企业财务管理1037国际保险国际保险1038国际会计增设1039生态经济(环境经济)增设1040运输经济增设1041合作经济增设1042市场营销增设1043国际企业管理增设1044国际运输管理国际运输管理1045餐旅企业管理餐旅企业管理1046城市经济管理城市管理1047标准化管理增设1048数量经济学增设十一、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1101英语(英语语言文化)英语1102俄语俄语1103德语(德语语言文化)德语1104法语(法语语言文化)法语1105西班牙语(西班牙语语言文化)西班牙语1106阿拉伯语(阿拉伯语言文化)阿拉伯语言文学1107日语(日本语言文化)日语日本语言文化1108波斯语(波斯语言文化)波斯语言文学1109朝鲜语(朝鲜语言文化)朝鲜语言文学1110菲律宾语言文化他加禄语言文学1111古印度语言文化梵文巴利文1112印度尼西亚语(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语语言文化)1113印地语(印地语语言文化)印地语言文学1114柬埔寨语(柬埔寨语言文化)柬埔寨语1115老挝语(老挝语言文化)老挝语1116缅甸语(缅甸语言文化)缅甸语缅甸语言文学1117马来语(马来西亚语言马来语文化)1118蒙古语(蒙古语言文化)蒙古语言文学1119僧加罗语(斯里兰卡语言僧加罗语文化)1120泰语(泰国语言文化)泰语泰国语言文学1121乌尔都语(乌尔都语语言文化)乌尔都语言文学1122希伯莱语(希伯莱语言文化)希伯莱语言文学1123越南语(越南语言文化)越南语越南语言文学1124豪萨语(豪萨语言文化)豪萨语1125斯瓦希里语(斯瓦希里语言斯瓦希里语文化)1126阿尔巴尼亚语(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语语言文化)1127保加利亚语(保加利亚语言保加利亚语文化)1128波兰语(波兰语言文化)波兰语1129捷克语言和捷克斯洛伐克捷克语文化1130罗马尼亚语(罗马尼亚语言罗马尼亚语文化)1131葡萄牙语(葡萄牙语语言葡萄牙语文化)1132瑞典语(瑞典语言文化)瑞典语113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言塞尔维亚语和南斯拉夫文化1134土耳其语(土耳其语言文化)土耳其语1135希腊语(希腊语言文化)希腊语1136匈牙利语(匈牙利语言文化)匈牙利语1137意大利语(意大利语言文化)意大利语1138英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1139俄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1140德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1141法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1142西班牙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1143日本语言文学日本语言文学1144专门用途外语(科技)科技英语注明语种1145专门用途外语(旅游)旅游英语注明语种旅游俄语1146专门用途外语(国际贸易)外贸英语注明语种外贸日语1147专门用途外语(外事管理)外事管理十二、艺术类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原专业名称备注120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理论、理论作曲、民族作曲、视唱练耳、音乐创作1202指挥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1203音乐学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理论1204演唱声乐演唱、声乐、民族演唱、民间演唱、演唱、歌剧表演、歌剧、歌剧和音乐会演唱1205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演奏、钢琴及手风琴、钢琴、手风琴、键盘1206管弦(打击)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管弦乐器、管弦乐演奏、弦乐、管乐、管弦乐、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1207中国乐器演奏民族器乐、民族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民族吹打乐器、民族弹拨乐器、民族拉弦乐器、拉丝乐、扬琴、二胡、琵琶、古筝、板胡、唢呐、笙、笛子1208音乐文学增设1209音乐音响导演增设乐器制造取消1210中国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国画1211油画油画1212版画版画1213壁画增设1214民间和通俗美术连环画年画1215雕塑雕塑1216美术史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理论1217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装饰、室内陈设、室内装饰1218工业造型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工业造型基础、家具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工艺造型、工业美术1219染织设计染织美术设计、染织工艺美术、染织、染织美术、织绣工艺、印染美术设计、织绣美术设计1220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服装美术设计1221陶瓷设计陶瓷美术设计、陶瓷美术、日用陶瓷设计、艺术陶瓷1222漆艺漆器设计、漆器、雕漆、磨漆画、漆器美术设计、磨漆美术。
北京市教委社科一般项目公示
北京市教委社科一般项目公示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社科一般项目公示已经开始。
社科一般项目是指由北京市教委资助的一些涉及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项目。
该项目的公示是为了满足公众对项目的了解和监督的需求。
社科一般项目的资助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项目。
这些项目涉及到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通过资助这些项目,北京市教委希望能够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北京市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水平。
项目的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这些信息的公示旨在提供给公众和相关利益方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社科一般项目的资助是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进行的。
首先,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研究计划和预算。
然后,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实际意义等方面进行评分。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的名单。
公示是整个项目资助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通过公示,公众可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
公众也可以根据公示内容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
公示的时间一般较短,所以希望对项目感兴趣的人尽早了解公示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对于申请人来说,公示也是一个重要的机会。
通过公示,申请人可以向公众展示他们的研究成果和能力。
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公示的反馈意见来改进他们的研究计划和预算,从而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可行性。
总的来说,北京市教委社科一般项目的公示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希望通过公示能够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最终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进步。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2004年6月22日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一、总则(一)为规范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进一步发展和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特制订《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
(二)本规范由广大专家学者广泛讨论、共同参与制订,是高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准则。
二、基本规范(三)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动学术进步。
(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勇于学术创新,努力创造先进文化,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与民族精神。
(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模范遵守学术道德。
三、学术引文规范(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
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
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
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术成果规范(九)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十)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十一)应充分尊重和借鉴已有的学术成果,注重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讲究科学方法。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1.26•【文号】教社政函[2004]49号•【施行日期】200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教社政函[200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部于今年5月至9月对2000年批准的第二、三批88个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其中81个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予以公布:一、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3.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4.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5.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6.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7.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8.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9.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10.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1.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12.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13.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14.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15.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二、合格的重点研究基地1.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2.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3.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4.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5.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6.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7.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8.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9.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10.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11.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2.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13.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14.辽宁大学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15.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16.兰州大学、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17.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18.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19.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20.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2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22.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23.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24.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25.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26.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27.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28.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29.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30.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31.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32.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33.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34.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35.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36.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37.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38.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39.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40.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41.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42.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43.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44.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45.四川大学、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46.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47.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48.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49.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50.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51.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52.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53.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54.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55.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56.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57.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58.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59.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60.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6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62.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63.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64.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65.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66.东北师范大学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上述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及依托学校,请根据专家评估组的决议,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以学校文件形式将整改措施报告于2004年12月30日前报教育部(社政司)备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京教研[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京教研〔2012〕6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北京地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国家和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科研环境,为北京社会发展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部署,以及建设“三个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积极适应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增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动力,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和理论创新、建设具有“北京精神”的首善之区作出贡献。
二、明确目标,整合资源,保持北京高校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领先地位北京作为首都,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具有悠久的古都历史,知名高校云集,研究力量雄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明显的发展潜力。
北京高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学科建设、人才聚集等方面的优势力量,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国家战略和首都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加大各类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和业绩成果两部分。
学术成果方面,申报者需要具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在重要媒体报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文章的能力。
同时,申报者还需要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领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理论文章、研究报告等3项及以上。
业绩成果方面,申报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作出开创性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促进本学科发展、推动理论创新、文明传承、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形成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重要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如果申报者在以下任一领域具有突出贡献和成就,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含)以上奖项;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本领域独立出版3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综上所述,北京哲学社会科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和业绩成果两方面,申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作出一定的贡献和成就。
同时,如果申报者在特定领域具有突出贡献和成就,可不
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细则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细则为深入加强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如下简称“研究基地”)旳动态管理,形成有进有出旳研究基地更新机制,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如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如下简称“市教委”)联合公布旳《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措施》(如下简称“《管理措施》”),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申报评审第一条研究基地建设总体规定和目旳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紧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增进贯彻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旳需要出发,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首都旳总体规定,以深化改革、突出优势、强化特色、打造品牌为抓手,到2023年,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旳研究基地体系,成为首都新型智库体系旳一支重要支撑力量,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和国际一流旳友好宜居之都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新增研究基地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申报机构必须是学校(依托单位)正式同意成立旳研究机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有较高著名度,固有研究团体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副高级以上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具有一定比例旳中青年学术骨干;设有专职科研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
2.申报机构旳科研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对旳旳政治方向和科研导向。
3.申报机构在科研体制改革和资源优化整合上具有明显成效,并按照《管理措施》运行。
4.申报研究基地旳研究方向应立足国家和首都重大现实需求,围绕“建设一种什么样旳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课题,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申报机构要在本研究领域处在国内领先地位。
5.申报研究基地旳研究方向须有有关研究领域旳北京市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点支撑。
对有些尚不具有重点学科支撑旳新兴或空白研究领域,且又是首都重大需求,依托单位必须有相近旳重点学科或学位点作为支持,或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处理学科、学位点支撑问题。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南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南Title: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hilosophical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Abstract:The evaluation of philosophical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ensuring the quality and relevance of academic work in these fields. In this article, we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set of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research in these disciplines, covering aspects such as originality, methodology,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impact. These guidelines are designed to help evaluators and researchers alike in the assessment and improvement of research quality in the philosophical and social science fields.Keywords: evaluation, research, higher education, philosophy, social scienceIntroduction:Research in the fields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It contribu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of complex social, political, and ethical issues. As such, the evaluation of research in these fieldsis essential to maintaining high standards of quality and relevance.In recent years, there has been a growing emphasis on the evaluation of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 with funding agencies, governments, and academic institutions placing increasing importance on the assessment of research impact and quality. In the fields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this evaluation process can be particularly challenging due to the diverse and multidisciplinary nature of the research conducted.To address this challenge, we present a set of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hilosophical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 These guidelines aim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the assessment of research quality in these disciplines, covering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originality, methodology,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impact.1. Originality:Originality is a fundamental aspect of research in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valuators should assess the degree to which a research project demonstrates a novel and innovative approach to the topic under investigation. This can be measured by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research advances existing knowledge, challenges established paradigms, or introduces new concepts or methodologies.2. Methodology:The methodology employed in philosophical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is critical to the credibility and validity of the findings. Evaluators should consider the appropriateness and rigor of the research methods used, including data collection,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They should also assess the transparency and ethical considerations of the research process.3. Theoretical Framework: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a research project in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provides the conceptual basis for the study. Evaluators should evaluate the coherence and relevance of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o the research question, as well as its contribution to theoretical advancement in the field.4. Impact:The impact of research in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xtends beyond academic circles and can have significantimplications for society and public policy. Evaluators should consider the potential societal, cultural, and practical impact of the research, as well as its influence on policy, practice, and public discourse.Conclusion:The evaluation of research in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is essential to maintaining high standards of quality and relevance in higher education. The guidelines presentedin this article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the assessment of research quality in these disciplines, covering aspects such as originality, methodology,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impact. By using these guidelines, evaluators and researchers can work towards the improvement of research quality and the advancement of knowledge in the fields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中文翻译:标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南摘要:对高等教育中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评价对于保证这些领域的学术工作的质量和相关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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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总结报告书
研究基地名称:
依托高等学校:(盖章)联系人电话:
填报日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Ο一七年十二月
填表说明
1.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总结报告书》(以下简称《总结报告书》)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京社科规划文[2015]10号)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细则》(京社科规划文[2017]46号)的有关规定。
并对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进行填写。
2.《总结报告书》应如实认真填写,数据要真实、确凿,有原始凭据,文字应明确严谨。
3.各种证明材料按要求填写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1份。
4.在填写各项表格时,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脚注,严格按脚注要求和说明填写。
目录
一、研究基地基本情况统计……………………………()
二、研究方向与发展潜力………………………………()
三、研究水平与贡献………………………………()
四、队伍建设………………………………()
五、条件平台……………………………………()
六、运行与管理……………………………………()
七、审核意见……………………………………()
一、研究基地基本情况统计
担的与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相符的成果。
3、全市性、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会议是指由研究基地主办或承办的,并附学术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会议人数及国别。
4、讲学指受基地聘请,或聘请基地人员传播基地研究方向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
5、社科考察指以了解基地研究方向学术动态、科研计划与管理为目的的交流活动。
二、研究方向与发展潜力
1.主要研究方向及学术带头人(不超过3个)
2.发展思路和建设目标
三、研究水平与贡献(2015年至2017年)
1.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最多10项)
注:研究方向栏只需填写上表中所列研究方向对应的序号,项目填写要与研究方向相对应。
2.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最多5项)
3.学科排名(最多5项)
4.出版专著(最多5部)
5.发表论文(最多10篇)
6.被采纳的成果(最多10项)
7.承担市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情况(2013年至今)
8.标志性研究成果
9.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10.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注:1.1~6所填写内容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证明。
省部级以上项目须附立项证书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封面、扉页,或前言、后记中足以证明其署名单位和作者的
复印件;论文类成果需提供论文署名页复印件;成果转化情况需提交研究报告署名页和采纳单位证明复印件。
2.本表所填写的各类研究成果,包括获奖和转化,必须是研究基地正式聘任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取得的与研究基地研究方向高度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奖励。
3.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单位委托项目”“研究基地自设项目”等。
4.“国家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科技优秀成果奖。
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5.“省部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科技优秀成果奖。
包括各类全国性基金奖,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四、队伍建设
1.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注:请按基地的研究方向分别填写。
2.队伍结构与团队建设
注:请填写所有固定(在编)研究人员和长期(半年以上)聘用、兼职人员;请按基地研究方向填写。
五、条件平台
七、审核意见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015—2017建设阶段)自评报告内容和要求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一个省部级科研平台,科学研究是研究基地的核心,自评报告要围绕着这个平台的建设进行。
自评报告的写作按以下所列内容进行撰写,各研究基地要认真对待,
报告写作形式不限,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尽量不用表格),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实事求是,充分反映三年来研究基地的实际状况与平台建设、资源整合、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社会服务、优势发挥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不足,明确今后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
一、研究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研究基地的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定位、发展建设目标,以及稳定性分析。
(二)研究基地组织机构状况、学术委员会作用发挥、科研力量配备以及研究基地以外有关科研力量的整合利用情况。
(三)研究基地承担国家项目、教育部项目、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基地自设项目以及承担其它项目情况。
(四)开展学术活动与学术交流情况。
(五)科研队伍建设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情况,以及稳定性分析。
(六)科研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网页建设情况。
(七)研究基地合作单位的协作状况。
(八)研究基地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情况。
(九)研究基地的管理制度包括:研究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情况,以及研究基地的工作运行机制、对科研工作过程的检查考核与控制等科研管理情况。
二、研究基地取得的突出成绩与经验
(一)研究基地建设的特色、成绩。
(二)研究基地的典型经验。
三、研究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一)目前研究基地科研平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观与客观问题)。
(二)进一步做好研究基地平台建设的设计和对策。
四、下一阶段研究基地建设的设想
(一)通过三年建设对研究基地作为科研平台作用的认识和把握。
(二)研究基地继续建设的思路与目标,包括:研究基地继续建设的需求分析,研究基地科研领域、研究方向,下一个建设周期的目标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