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表单填报
出具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证明电子表单填报因金税三期上线,为及时出具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证明,对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的企业,在填报纸质表单(详见群文件中的“对外支付纸质表单.zip”)的基础上,请提供下列电子表单。
现将不同类型企业填报要求如下:一、前期合同已备案且发生过支付的企业(一)填报的表单1、法定源泉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从“国税对外支付群”—“文件”中下载并填报“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xls”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收证明备案.xls”。
2、指定扣缴(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
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从“国税对外支付群”—“文件”中下载并填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xls”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收证明备案.xls”。
(二)填报注意内容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1)带*的表格是必录项;第2行的“* 填报日期”、第10行非居民企业的“* 纳税人识别号”和第17行合同信息“* 合同编号”如不知道的,可以不填;(2)表中的所有日期格式为“yyyy-mm-dd ”,按格式填写,如“2016-07-07”;(3)表中的“* 国家(地区)”、“* 是否支付标准”、“* 合同币种”、“* 支付项目”和“* 协定所得项目”需在填报表格右下角选择(如找不到该图标,请移动下方的“滚动条”),具体可在下方的“代码表”中查找;(4)第20行“* 是否支付标准”,对于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无法确定总金额的项目,在填报表格右下角 下拉中选择“1|是”;对于按合同总金额支付的,如:股息红利、不动产租金和财产转让所得,选择“0|否”。
非居民企业涉税办理事宜
太仓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办理非居民企业涉税事宜流程图:法定源泉扣缴项目类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项目类1太仓市国税局非居民企业涉税办理事宜详解一,法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操作要点:(一)居民企业向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且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支付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时,可以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法定扣缴义务人。
(二)法定源泉扣缴类包括股息红利(包括分配利润再投资)、外债利息、财产(股权)转让收益,各种特许权许可(商标许可,知识产权许可,软件、数据库及网络许可等)等项目类。
(三)法定扣缴义务人应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上述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被投资居民企业做出向非居民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居民企业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或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法定扣缴义务人应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内,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五)办理清算手续: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业务合同或协议涉及多次付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扣缴义务人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六)应提供资料一览:1.法定源泉扣缴备案登记——外债利息,各种特许权许可(商标许可,知识产权许可,软件、数据库及网络许可等)(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法定源泉扣缴备案登记——财产(股权)转让收益(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3)涉及所转让财产成本价的相关资料。
(例如股权转让前最近一期验资报告)3.法定源泉扣缴备案登记——股息红利(包括分配利润再投资)2007年(含)之前年度利润:(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2)作出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两份)(3)分配利润所属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首次备案需提供2007年至今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4)涉及利润分配的帐页复印件(首次备案需提供2007年至今的未分配利润帐页、应付股利帐页、基金帐页);(5)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和境外公司签订合同,收款需要备案吗
和境外公司签订合同,收款需要备案吗白酒合同概况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
第三条质量标准: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第五条包装标准: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第八条检验标准、验收方法第九条结算方式。
热门城市:三亚律师献县律师工农区律师西沙群岛律师任丘市律师南山区律师琼海律师黄骅市律师兴安区律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激烈,我国许多公司都涉及到海外的生意。
尤其是近几年,许多外资企业出现在我国。
那么我国国内企业▲和境外公司签订合同,收款需要备案吗?合同备案的相关信息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和境外公司签订合同,收款需要备案吗和境外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需要备案的,按照各公司的章程,收款自然也是需要备案的。
▲二、合同备案的相关信息▲(一)合同备案:1、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首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未办理过扣缴税款登记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企业,应在与非居民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第八税务所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报送资料:《扣缴义务人信息表》(附表1)一式两份2、办理合同备案:(1)源泉扣缴类境内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合同涉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自签订(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到第八税务所进行合同备案。
报送资料:①《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附表2)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一份合同备案岗留存、一份纳税判定岗留存,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②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③书面说明:其中应包含中外方名称、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执行期限、所得性质、金额、币种、涉税种类、各税种税款负担方、税后实际支付额、税额等信息;④《资料受理清单(源泉扣缴类)》(附表3)一式两份;⑤《增值税纳税判定信息表》(附表4)一式一份;除上述资料外,按不同合同类型还应提供:⑥利息类合同应提供:利息款项的详细计算公式;⑦股息类合同应提供:a做出分配股息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b分配方公司章程以及能够体现分配比例的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如中外合作企业的合作合同);c分配利润所属年度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税务审计);d分配利润所属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月度或季度及年度)、缴税证明以及所得税减免税批复复印件;⑧股权转让类合同应提供:a能体现被转让股权公允价值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如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b被转让公司转让时点的财务报表复印件;c被转让公司章程复印件;d能体现被转让股权成本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如被转让公司的历次验资报告、股权购入合同或协议);e有关此次财产转让的政府部门批复及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⑨其他财产转让类合同应提供能体现被转让财产成本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如购入合同);⑩属于支付资本金的应提供:a关于注销清算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b初始投资时签订的合同或公司章程复印件;c历次验资报告复印件;d清算报告复印件;e完成税务注销的,提供相关注销文书复印件;f外方投资款股东的《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本次取得的投资款项未侵害其他股东或其他债权人或其他利益人的利益;?已获准享受协定待遇的企业应提供:a《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复印件;b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c《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业务指南一、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1、主表及其附报资料(1)主表《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2)附报资料a.合同复印件b.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扣缴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2、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3、流程图二、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或劳务项目报告1、主表及其附报资料(1)主表《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2)附报资料a.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b.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3)特定资料a.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b.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2、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3、流程图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1)税收协定股息条款;(2)税收协定利息条款;(3)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4)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申请:(1)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2)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3)税收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4)除前述第(1)至(3)项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审批申请的税收协定条款以外的其他税收协定条款。
三、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1、主表及其附报资料(1)主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2)附报资料a.《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类、个人类);b.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c.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副本或复印件、产权书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接收人:
年月日
备注:支付项目是指合同规定的具体项目名称。
四、表单说明
无
பைடு நூலகம்地址:
邮编:
财务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
非居民
企业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国别:
其居民国地址(中文):
其居民国地址(英文):
财务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
合同
信息
合同或协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日期: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金额:
币种:
支付项目:
付款次数:
其他资料名称:
以下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机关确认接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份数:
A06
一、分类索引
(一)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二)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三)设置
政策规定表单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三、表单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编号:填报日期:年月日
扣缴
义务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
国税发【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2009.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下载: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2.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3.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第三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税源管理第四条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国税发〔2009〕3号
国税发〔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2.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3.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二○○九年一月九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第三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税源管理第四条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 2 —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doc
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一、概述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二、提供资料
提供资料
(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2)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含决定分配股息红利的董事会决议)
(3)合同中文译本
三、办理程序
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注意事项
(一)非居民企业必须先进行组织临时税务登记。
(二)完成合同备案时,向办税服务厅受理人员索取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的合同编号/字号(年月日+顺序号),标注在对应的企业留存的合同封面上。
在办理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税收协定待遇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必须填写对应的合同编号/字号。
“,。
A06164《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A06164《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A06164《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登记
填写扣缴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地址、联系人及等基本信息。
二、委托代扣代缴人情况登记
填写代扣代缴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地址、联系人及等基本信息。
三、代扣代缴事项登记
填写被委托代扣代缴的事项,包括所得类型、应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额等相关信息。
四、备案信息核对
填写扣缴企业、代扣代缴人、被委托代扣代缴的事项等信息核对情况。
五、法律声明及签字
填写扣缴企业及代扣代缴人的法律声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附件:
1、扣缴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2、代扣代缴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3、被委托代扣代缴的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扣缴:根据法律规定,在取得所得时,由所得支付人依法预先扣取并上缴税款的行为。
2、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个人经营所得税项,税率为20%。
3、税务登记号码:由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登记和管理的编号。
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在填写备案信息核对时,可能出现信息不匹配或填写错误等情况。
为避免出现问题,请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如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向税务机关咨询相关问题。
外资企业支付股利步骤及表格
编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扣缴 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 地址: 财务负责人: 电话: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国别: 非居民 企业 其居民国地址(中文): 其居民国地址(英文): 财务负责人: 电话: 合同或协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日期: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金额: 合同 信息 币种: 支付项目: 付款次数: 其他资料名称: 至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传真: 填报日期:
以下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机关确认接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份数: 情况说明: 接收人:
年 备注:支付项目是指合同规定的具体项目名称。
月
日
合同备案信息补充采集表
合同是否全部无需“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扣缴义务人英文地址 非居民企业所属国纳税码 非居民企业邮编 付汇银行 付汇账号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名称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联系人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电话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传真 是否关联交易 是否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备注:合同是否全部无需“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指该合同所有对外付汇都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对外支 付税务备案,情形包括:每次支付金额均小于五万美元,支付项目全部为对外支付无需税务备案项目, 或两者的结合。
主题:对外支付备案申报步骤
***注***1、下述书面资料是外国文字的,需要另外提供翻译文件。
2、下述资料属于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复印件需盖公章。
3、下述表格注明“需报电子档”的,请在填报打印后复入U盘带备。
4、下述内容只作操作时参考,如有变化以税务机关确定为准。
步骤:扣缴义务人登记→合同备案→代扣代缴申报→大额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各步骤资料分别独立提供]一、扣缴义务人登记:首次发生对外支付时办理A.《扣缴义务人登记表》<表1>,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二、合同备案:每次发生时办理,根据合同内容及提供的资料确定扣缴分类;合同备案的时限是签订后30天内;如果“实际支付日期”早于“合同约定支付日期”,在“实际支付日期”前办理备案及申报。
A.属于法定扣缴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表2>,需报电子档2.合同: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3.分类别提供:a)类别属于“股息”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b)类别属于“利息”的,借款合同,复印件c)类别属于“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B.属于指定扣缴1.《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受让劳务项目报告表》<表3>,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合同: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3.请用空白A4纸,列明“非居民企业”的法人名称、法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盖公章三、代扣代缴申报:每次发生时办理,先由税局根据合同备案及提供的资料确定征免分类A.属于应代扣代缴增值税1.《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表4>,一式三份2.合同及有关资料,如发票、催款通知书等,复印件3.结算报告:写清楚代扣代缴业务的基本内容,金额是否含税,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款的计算过程等4.财务情况说明:写清楚该笔代扣代缴业务对本企业的财务情况的一些影响5.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的汇率公告:用外币结算的提供,汇率用当天或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变6.《增值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5>,一式四份B.属于应代扣代缴所得税a.类别:租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表6>,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所得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7>,一式四份3.结算报告:需列出租金换成含税金额的计算过程4.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b.类别:特许权使用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表6>,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所得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7>,一式四份3.合同: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4.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5.收入属于外币的,需要打印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6.结算报告c.类别: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表6>,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所得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7>,一式四份3.董事会决议,复印件4.分配当年的财务报表5.结算报告d.类别:利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表6>,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所得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7>,一式四份3.借款合同,复印件4.属于外币的,需要打印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5.结算报告e.类别:股权转让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表6>,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所得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7>,一式四份3.股权转让协议4.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5.核准变更通知书6.变更当天人民银行汇率表7.结算报告8.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期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f.类别:指定扣缴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表6>,一式两份,需报电子档2.《所得税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表7>,一式四份3.工程作业(劳务)决算(结算)报告或其他说明材料4.参与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外籍人员姓名、国籍、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相关费用等情况的书面报告四、大额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只适用于大额对外支付(5万美元及以上)A.属于:不予征税及免税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表8>,一式三份,需报电子档2.合同: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4.对方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B.属于:征税a.类别:除“分配股利”以外的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表8>,一式三份,需报电子档2.合同: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4.已盖有受理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5.完税证明,复印件6.对方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b.类别:分配股利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表8>,一式三份,需报电子档2.有关董事会关于分配股息的决议文件,复印件3.经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后的有关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4.有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缴款收书,复印件5.税务机关对有关企业所得税征、免审批文件,复印件6.分配股利帐页,复印件7.有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完整优秀版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模板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模板1. 引言本文档为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模板,用于规范企业在向员工发放工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报酬时所需扣缴的所得税款项及相关责任和义务。
该合同模板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以确保合规操作和规避风险。
2. 合同主体信息2.1 合同双方信息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 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 公司名称: - 公司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受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2.2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 扣缴内容与义务3.1 扣缴范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乙方工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报酬,按规定比例扣缴乙方的所得税。
3.2 扣缴义务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准确计算乙方所得税扣缴金额,并及时足额地上缴给税务机关。
3.3 员工报酬信息提供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开户银行等,以保证所得税扣缴的准确性。
3.4 扣缴义务人义务免除条款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若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所得税扣缴错误,由乙方承担甲方向税务机关或其他主管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
4. 权利保障与违约责任4.1 权利保障乙方享有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的权利,甲方不得任意扣减或迟延上缴应扣缴的所得税。
4.2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时将应扣缴的所得税上缴税务机关,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 合同终止5.1 终止原因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 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或续签协商失败; - 甲方或乙方丧失企业法人资格;- 甲方或乙方解散、破产或被撤销等情况。
5.2 终止后处理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最后一次所得税扣缴,并履行相关上缴义务。
(系统导入模板)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名称 英文名称
扣缴义务人
* 扣款义务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财务负责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在其居民国纳税人中文名称 传真 * 联系人
非居民企业 * 在其居民国纳税人英文名称
* 国家(地区) * 在其居民国地址(中文) * 在其居民国地址(英文) 财务负责人 * 合同或协议名称 * 合同签约日期 * 合同执行起始日期 * 是否支付标准 * 合同执行终止日期 传真 联系人 * 合同编号
156|人民币元
15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0|否
* 合同金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合同币种
合同信息
* 合同有效期限
06|不动产租金 * 协定所得项目 10|股息
* 付款次数 * 其他资料名称
* 支付项目
sbzs.sb.xmlbean.bssb00152.KjqysdshtbadjbFormVO
* 填报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精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申请资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扣缴税款及对外付汇出具税务证明操作流程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预提所得税)和承包工程作业、提供劳务审核备案管理(一)源泉扣缴备案管理(即预提所得税,包括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分配利润备案资料见第(二)项)1、扣缴义务人(支付人)应当与非居民企业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应规范、完整,注明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执行期限或有效期间、总金额(或计算依据、标准等)、合同支付次数等)。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书面申请报告。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含以下资料):①若为支付借款,还需提供外汇管理局的《外债登记证》复印件。
②若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还需提供外经贸部门《技术引进合同申请表和数据表》复印件。
③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收益),可同时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a.《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附件见国税发[2009]124号);b.《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附件见国税发[2009]124号);c.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为外文的需译成中文文本,提供为复印件的,还应标注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单位或报告责任人的印章。
该证明三年内有效);d.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交上述条款中规定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司印章;外文资料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下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表2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编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扣缴 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 地址: 财务负责人: 电话: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国别: 非居民 企业 其居民国地址(中文): 其居民国地址(英文): 财务负责人: 电话: 合同或协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日期: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金额: 合同 信息 币种: 支付项目: 付款次数: 其他资料名称: 至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传真: 填报日期:
以下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机关确认接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份数: 情况说明: 接收人:
年 备注:支付项目是指合同规定的具体项目名称。
月
日
合同备案信息补充采集表
合同是否全部无需“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扣缴义务人英文地址 非居民企业所属国纳税码 非居民企业邮编 付汇银行 付汇账号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名称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联系人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电话 非居民企业代理人传真 是否关联交易 是否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备注:合同是否全部无需“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指该合同所有对外付汇都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对外支 付税务备案,情形包括:每次支付金额均小于五万美元,支付项目全部为对外支付无需税务备案项目, 或两者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