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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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董事会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XXX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接受集团公司授权行使职权,对集团公司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2名,含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3名。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职工董事根据有关规定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集团公司委派。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与义务第五条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担保(包括资产抵押)、收购处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四)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包括建立、解散或改变公司各部门及委员会的作用及数目等;(九)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公司信息公开披露事项;(十二)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十三)集团公司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某某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某某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某某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某某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暂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包括按董事长安排的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董事会的议事范围第四条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并做出决议:1.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2.公司投资和引资方案。

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5.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6.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7.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决定以上人员的报酬和奖、惩事项。

8.公司重大融资、担保和重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租、发包和转让方案。

9.核实全资子公司资本金及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10.决定或批准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有关产权变动方案。

11.审议批准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

12.决定全资子公司产权代表和监事及对其的奖惩。

13.董事会认为需要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第五条董事会会议的种类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例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董事会例会董事会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议案与内容应在会议召开前的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董事。

第七条董事会临时会议下列情况下,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总经理提议时;4.监事会提议时。

董事会临时会议议题临时确定,并于会议召开前的三个工作日通知各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可缩短通知时间。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董事会应书面报请出资人指定一名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董事会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五)《公司章程》或出资人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非董事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列席;-1-(二)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话、传真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非董事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列席;根据公司实际可将董事会列席人员扩大到全体高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列席人员可以发表建议意见不具备表决权。

(三)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四)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董事会主要议定事项:(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定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1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服务类项目和20万元及以上工程建设类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事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引言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制定旨在提高公司董事会议事的效率,规范董事会议事的程序,保障董事会议事的公正和透明。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议事,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董事会议事的召集1.董事会主席可以决定召集董事会议。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主席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召开会议。

2.董事会主席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集董事会议。

3.董事会主席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成员与会。

书面通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时间的48小时。

董事会议事的程序1.董事会议应按照议程程序进行。

2.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共同起草。

并提前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议应按照议程的内容进行。

3.董事会成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并按照规定座次就坐。

4.董事会主席应按照议程安排议事,并指导会议的进行。

5.董事会主席应有序地进行辨论,并控制辩论时间。

6.董事会成员有权向主席提出议案、发言、要求表决或提出异议。

7.董事会成员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书面授权,以证明他们有权代表公司出席此次董事会议。

议案的表决和决议的通过1.董事会成员对所有议案和决议应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

2.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若有异议,应当立即进行表决。

3.董事会成员表决时应当明确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

4.董事会成员表决时,主席有权对表决结果进行确认。

在确认结果之前,对表决有异议的人有权向主席提出异议。

5.只有获得董事会中50%以上成员的同意,决议方可通过。

会议记录和草案的起草1.董事会会议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内容应当包括董事会议事的时间、地点、成员名单、出席人数、议程、表决结果等。

2.会议记录应当由秘书书写,并由主席签名确认。

3.董事会决议的草案应当由秘书负责起草,并在会议后及时发放。

草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决议的内容。

结论本规则是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保障公司利益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落实本规则,公司应当建设完备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并加强对董事会议事相关规定的贯彻和执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董事会议事规则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XXX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的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与义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十二)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十三)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承担以下义务:一)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二)承担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供查阅所需资料的义务。

审批权限的划分:一)投资权限。

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的投资由董事会决定。

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会研究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收购或出售资产:被收购、出售资产的总额(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占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组织1.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2.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规会议。

3.除了常规会议外,董事长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特别会议。

4.会议地点和时间由董事长确定,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二、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由董事长填写并发送给董事会成员,至少提前三天。

2.会议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主题;(2)议题的具体描述;(3)相关的材料和报告;(4)会议时间和地点;(5)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会议准备1.会议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董事会成员应提前阅读相关材料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研究和准备。

2.公司秘书负责组织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会议日程表;(2)准备会议文件和材料;(3)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

四、会议程序1.会议应按时开始,董事长应准时主持。

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应指定一位董事担任主持人。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介绍。

3.会议正式开始后,按照议程逐一讨论议题。

董事可以就议题提出发言、询问和评论。

4.所有决策应由董事会成员以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5.会议应保持秩序和高效。

如果有人违反会议纪律,主持人有权进行警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维护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会议纪要1.会议纪要由公司秘书记录并保存。

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时间和地点;(2)与会人员名单;(3)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结果;(4)相关决策的执行进程。

2.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尽快起草,并由主持人审核后正式发布给董事会成员。

六、保密原则1.董事会成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在会议上讨论的所有商业和法律事务应予以保密,除非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或主席事先批准。

七、修订程序1.本会议规则可由董事会通过决议进行修订。

2.对会议规则的修订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在董事会决议后开始执行。

以上是一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范文,该规则可以根据具体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XX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和决策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XX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出资人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根据有关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六名由股东委派,其中XX委派三名董事,XX委派二名董事,XX委派一名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人选由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决定聘用和解聘。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风控与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三个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制定工作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

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15日将会议通知、提案以及拟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和方案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任何形式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告知监事会代表及需要列席会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根据工作需要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董事会可以随时召集临时会议。

公司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5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时;(三)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临时会议提案以及拟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和方案,应在会议召开日前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方式书通知全体董事及列席会议的监事会代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行为,提高董事会的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第二章董事会召集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会议材料等内容,并至少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

第三章董事会表决第六条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表决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应记录在案,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

第四章董事会决议执行第九条董事会决议应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总经理应在决议生效后30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第十条董事会决议如涉及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等重大事项,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记录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六章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董事意见等信息。

第十四条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在决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等途径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审批权限第三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可根据股东推荐调整和更换董事,股东推荐罢免的主要依据为董事的工作表现和公司工作需要。

第四条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指导总经理的工作;(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2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3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第4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5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6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7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召集、议事和决议的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和决策效率,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障董事会依法正常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汇报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相关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董事会办公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和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职责和义务第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产生。

单独或者合计享有公司表决权的股权比例为【】%以上(含本数)的股东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须为公司非职工董事,其中,董事长由股东【】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股东【】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如因董事辞任、被罢免等原因导致董事人数不足时,应由董事长提请股东补充提名董事,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在补选或更换的董事就职前,原董事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原董事无法履行董事职责的,应由其他董事代行董事职责。

第九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八)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所属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二)审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拟定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拟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十七)审议批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十八)审议批准内部审计制度;(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前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是公司决策的重要环节,具体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行为、职责、权力等方面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性制度。

本文将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梳理,以期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加完善的规范和指引。

二、董事会的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执行董事理事的机构。

其构成以本公司章程所规定为准,通常情况下,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在此基础上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董事人选应该具备独立、公正、客观、专业等素养;2.董事会成员应该保证其决策行为的合法性,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规则;3.成员应该表现出积极主动、负责任的态度,尊重决策程序和结果。

三、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2.制定各种决策文件并监督其实施,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3.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重大事项;4.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各方面工作;5.保护公司的利益,规避各种风险,并对公司各种风险状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为保证董事会议事顺利进行,公司需按照不同的情况而规定相对应的议事规则,以确保决策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1.会议的召开方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按照一定频率召开,并进行会议记录。

一般来讲,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远程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议事程序和制度,以便各个董事成员都有必要的时间和信息准备。

2.会议的主持董事会会议一般由主席主持,对于无法参加的主席,可以安排副主席或者委托单一的原则从其他董事中选举或者指定一位董事临时主持。

3.会议的决策决策是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核心,因此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会议程序和决策程序。

按照常规,公司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的程序:① 提出议题,明确讨论的议题并制定具体的决策方案;② 针对现有方案,进行辩论和提出意见,将所有的意见和建议都纳入考虑范围;③ 正式投票并确定决策结果,如能够获得足够多的表决,决策结果即生效;④ 将决策结果公示于企业的董事会内部以及重大信息披露渠道,以通知公司各相关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一、会议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董事会秘书应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确保所有董事都能参加。

2.准备会议议程:董事会秘书应编制会议议程,并将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确保每个议题都清楚明确,并注明是否需要进行决策。

3.准备会议资料:董事会秘书应提前将与会议议程相关的文件和报告分发给董事会成员,以便他们在会前进行阅读和准备。

4.确定会议主持人:通常由董事会主席或公司总裁担任会议主持人,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控制。

5.确定会议时间安排:董事会秘书应确保会议时间紧凑合理,避免浪费时间,同时留出适当的休息时间。

二、会议的程序1.宣布会议开始:会议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开始会议,宣布会议开始,并确认是否有足够的董事到场,以确保会议合法有效。

2.议事程序:根据会议议程,依次讨论每个议题。

会议主持人应确保每个董事有平等的发言机会,并能就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决策程序:对于需要决策的议题,会议主持人应根据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征求董事的投票意见,并记录每个董事的投票结果。

若有必要,可以进行秘密投票。

4.辩论和讨论:对于有争议或重要议题,会议主持人应允许董事进行辩论和讨论,以确保充分地了解各方意见,并作出正确的决策。

5.记录会议内容:董事会秘书应记录会议的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记录分发给董事会成员,作为会议决策的凭证。

三、决策的要求1.简单多数原则:对于需要决策的议题,通常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即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即可通过。

若有必要,可以采用特殊多数原则,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董事同意才能通过。

2.利益冲突的回避:如果董事在一些议题上有利益冲突,应在会议开始前及时向其他董事披露,并回避该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3.决策规范:董事在进行决策时,应考虑公司和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专业意见,做出理性和负责任的决策。

4.决议书的起草和存档: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起草决议书,并将其存档备查,以便日后查阅和证明。

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x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董事会构成与职权第三条本公司董事会由5至10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人数由股东大会决定。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不应超过董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公司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第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应当分设,本公司董事长不得由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五条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对战略发展规划、重大全局性战略风险事项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对战略性资本配置(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等)以及资产负债管理目标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四)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总体发展进行规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五)对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六)负责对重大投融资方案的设计并对管理层提交的方案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七)负责对兼并、收购方案的设计并对管理层提交的方案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八)对境内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九)对人力资源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十)对信息技术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等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十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以及在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十二)对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保证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符合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标准;(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二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无需享有公司股权。

第三条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公司参照我国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逐步建立以及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第四条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七条对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资料及公司其他的机密信息,董事有保密的责任,直至公司作出正式公布或者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第八条除非有董事会的授权,任何董事的行为均应当以董事会的名义作出方为有效。

第九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自动丧失董事资格,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或支付应由董事个人支付的费用。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享有公司股权%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享有公司%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就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XX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战略发展的有效控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与监督,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大泽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负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第三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股东会的决定,接受股东会的指导和监督,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二)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管理层副职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三)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四)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五)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规划,并对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实施进行监控;(六)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七)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企业工资总量预算与决算方案、企业年金方案等;(八)决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经营者的离任审计;(九)审议并决定公司重大改革重组事项,包括: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方案等;(十)依法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十一)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董事会对公司经理层的问责制;(十二)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融资规模、贷款担保事项;(十三)审议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核备案的事项;(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x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第二条董事任职资格:(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四)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生物科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胜任所任职务的组织管理能力、业务能力、生物科技知识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生物科技工作5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注根据本公司营业范围自行确定)第三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三年后改选董事的股东召开之日止。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和更换。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处理公司业务;(四)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确保:(1)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2)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3)亲自行使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4)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六条董事的义务(一)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2)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对公司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6)不得挪用资金;(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公司财产;(8)未经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9)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0)接受监事的监督和合法建议;(11)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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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它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董事
第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五)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六)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它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七)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
商业机密。

?
第六条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股东会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四)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不得利用手中权利打击报复。

第三章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于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至少在3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九条如遇事态紧急,临时董事会会议不受前款时限的限制,但应在会议记录中作出记载。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议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议案名称;
(二)议案的主要内容;
(三)建议性结论。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会议议程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决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
第十四条董事会表决方式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由两名监事负责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保存并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会议记录保存期限10年。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监事、记录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
^
(六)董事签名。

第十七条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致使公司或股东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董事会换届,由上届董事会提出董事侯选人名单,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第十九条董事因工作变动或提出辞职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第四章审查和决策程序
第二十条审批权限的划分:
(一)投资权限:
1、50万元(含本数)以内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
2、200万元(含本数)以内由董事会决定;
3、20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收购或出售资产(含无形资产):
1、50万元(含本数)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2、5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3、无形资产转让、联营、出售由董事会研究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重要合同:
公司资产抵押、借贷、为其它公司提供担保等合同数额在50万元(含本数)以内由董事会批准,超过其数额报股东大会批准。

/
第二十一条审查和决策程序:
(一)需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的项目,由该项目负责人将审批事项的详细资料送交董事长;
(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当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评审并签署意见;
(三)董事长初审后决定是否召开董事会;
(四)董事会在审批权限内审定;超过审批权限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如遇国家法律法规修订规则内容与之相抵触时,应及时进行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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