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第3章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6.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施行日期】1995.06.29•【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于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施行。
部长吴仪1995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第三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合理布局;(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有关行业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七条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01【货代讲义】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综论[掌握]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是受运输关系人的委托,为了运输关系人的利益,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货物的交运、拼装、接卸、交付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人。
(收取佣金)无船承运人(Nvocc):以自己名义找船公司订舱,收取的是运费。
(不再是代理人)货运代理人有时也以独立经营人身份从事货物的仓储、短途运输,甚至以缔约承运人身份出具运单、提单。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在社会产业结构中属于第三产业,性质上属于服务行业。
国际货运代理分类:[注意]以运输方式为标准,划分国际货运代理:1、水运代理[海运+内河(不对外开放)]2、空运代理集运商(相当于海运货代做拼箱货)3、陆运代理集卡车队国际船舶代理(服务于船方):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国际运输船舶及船舶运输有关的业务。
一关三检:海关、卫检、动植物检、质量检验☆200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依照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该议定书附件九所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效劳贸易具体许诺减让表》规定了我国政府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效劳、海运代理效劳、速递效劳的市场准入许诺。
☆☆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了无船承运业务的概念、申请人资格、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问题。
货代所涉及的部门:交通部、商务部、铁道部、民航总局、质量检验局、税务总局、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局货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由商务部归口负责;船公司、船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由交通部归口负责。
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都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有管理职能。
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都在不同程度上行驶着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进行管理的职能。
国际货运代理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二、班轮运输主要货运单证
(一) 在装货港使用和编制的单证
托运单 (Booking Note,B/N) 装货单 (Shipping Order,S/O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 载货清单(Mani Fest,M/F) 危险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过驳清单(Boat Note) 货物溢短单 货物残损单(Delivery Order,D/O) 提货单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第二节 租船货运业务流程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 第四节 海上货物运输进口代理业务 第五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 海上货运事故的处理 案例分析
本 章 结 构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学 习 目 标
掌握货物海运进出口的实际操作程序 掌握运输单证的流转和缮制方法 逐学会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 进行处理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9. 货运代理或者出口商付清运费,领取已装船清
洁提单。出口人将提单连同其他单证送至议付银 行结汇。议付银行将提单寄回国外开证银行。 10. 船代根据提单副本编制出口载货清单 M/F ,送 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编制出口 载货运费舱单 F/M 以及提单副本, M/R 送船公司。 卸港代理需要的寄给船公司国外代理。 11.船舶载货从发货港运至收货港,途中船方对货 物负责照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三、班轮货运单证流程图
6.理货长将大副签发收货单(M/R)转交给托运人。 7.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交清运费 (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船公司 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 8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据到议付行结汇(在L/C方式下) 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据邮寄开证银行。 9.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起航。 10.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凭B/L副本(或M/R),编制 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到船 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邮寄给船公司 在卸货港代理人。
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经营
八、报检业务
1. 报检业务的注册登记
为了加强对代理报检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报检行为, 2002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出入境检 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第二条,代理报检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 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行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代理报检工作,负责 对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代理报检单位的初审和 年度考核工作。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代理报检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 作。 所有代理报检单位应当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 未经注册登记的单位不得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二、道路运输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1. 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凡是在 我国境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 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每车 一份的“道路运输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事与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关的短途道路货物运输,也必 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和“道路运输证”。
1.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程序 2. 无船承运业务提单管理
四、航空运输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1.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是指具有资格认可证书的销售代理企业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的 销售业务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航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销售代理经营活动。 资质认可
第三章国际海运班轮货运代理实务
班轮运输作用:
(1)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输; (2)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船期稳定、费率固定); (3)提供较好的运输质量; (4)手续简便、方便货方。
租船运输
1、概念: 租船运输是指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
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租船人按商定的运价支付运费 的一种运输经营方式。
2、租船运输特点
l)以运输货值较低的大宗货物为主。
2)无固定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无固定的 运价,租船运输的运价比班轮运价低。
3)船舶营运中的风险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承租双方协 商确定。
4)船舶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
5)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 同确定。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同于班轮运输提单,对于承租 人和船舶所有人,它仅相当于货物收据。
(1)件杂货班轮运输 (2)集装箱货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特点:
1)“四定”。即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固定 运费率相对固定。
2)“二管”。采用班轮运输时,由船方管装管卸。当 然,船方收取的运费中也将包括装卸费用 ,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装卸时间及 速遣费和滞期费。
3) 船公司及托运人的义务、责任及责任豁免等均以船 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海运提单为准。 班轮提单即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6)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舶延误费, 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分担。
3、租船运输种类
1)定程租船 ——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 并负责船舶的经营惯例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费用 开支,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 定程租船按运输形式可分为: 1.单程租船,也称单航次租船; 2.来回程租船; 3.连续单程租船; 4.包运合同租船。
国际货运代理-试题(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1.签发海运提单的日期是( C)。
A.货物集港的日期B.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C.货物全部装船完毕的日期D.船舶启航的日期2.出口人完成装运后,凭以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单据是(B )。
A.Shipping Order货运代理考试B.Mate’S ReceiptC.Freight ReceiptD.10ading list3.集装箱提单上批注的依据是( D)。
A.托运单B.设备交接单C.提货单D.场站收据4.SWBL是(B )。
A.可转让买卖B.不可转让买卖C.签发B/L依据D.签发大副收据的依据5.L/C的有效期是对(B )的规定。
A.买方B.卖方C.通知银行D.收货人6.设备交接单的当事人为( C)。
A.箱主与货主B.船主与货主C.箱主与用箱人D.箱主与货代7.出口集装箱码头超期堆存费,码头应向( D)收取。
A.托运人B.收货人C.船公司D.货代8.集装箱是指符合一定规定的( D )。
A.包装B.运输工具C.容器D.运输设备9.集拼经营者对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通常是( B)A.CY/CFSB.CFS/CFSC.CFS/CYD.CY/cY 来10.海运单是( A )。
A.货物收据和海运合同的证明B.有价证券C.物权证书D.流通证券11.使用海运单的风险是( D )。
A.承运人易遭受无单放货的指责或索赔B.收货人没有正本海运单而提货困难C.托运人可能在将货装船出运后难以收回货款,造成钱货两空。
D.A和B和C12.一票货物于2002年9月10日开始装船,并于同月12日全部装上船,同日船舶开航。
问: 在同月15日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签发的货物已于同12日装船的提单通常称之为:(D)A. 倒签提单B. 顺签提单C. 预借提单D. 已装船提单13.统一杂货租船合同简称:(A)A. GENCONB. SCANCONC. NYPE FormD. BALTIME14.一票货物于2002年9月10日开始装船,并于同月12日全部装上船,同日船舶开航。
ITP-3运输国际贸易
2、公路运费的1/10
3、航空运费的1/30
第3章 国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
几个当事人:
• 承运人(carrier):承办运输货物事宜的人。如船公司、 船方代理,他们有权签发提单。 • 托运人(shipper): 委托他人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
如出口公司。
• 货运代理人(cargo/freight/forwarding agent/forwarder): 指接受货主或者承运人的委托, 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或代理人的身份办理货物 运输的人。分为“货代”和“船代”
五、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 1、联合运输combined Transport)
是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以 完成某项运输任务的综合运输方式。
第3章 国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
2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
1)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与陆运、海 运或空运的运输工具成组化运送货物的一种现代化 运输方式。 特点: (1)货物在运往码头之前,就在发货人的工厂、 仓库或集装箱货运站将货物装进标准规格的集装箱 内;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切的装卸搬运任务全 部由专设的起重机械进行; (3)货物的交接地点可以是港口交接,也可以延 伸到内地,实现“门对门”的交接方式。
第3章 国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
六、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或 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 集装箱运输为媒介 综合性连贯运输方式
第3章 国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
根据此项定义,说明构成多式联运应具备 下列条件: 1)一人(MTO) 2)一票(MTD) 3)一合同 4)一费率 5)两方式 6)两国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佐证材料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佐证材料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佐证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货物运输合同:这是货物运输代理与委托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详细说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运输方式、运费等。
2. 运输委托书: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货物运输代理进行货物运输的文件,其中包括委托人和代理商的基本信息,货物的描述及运输要求,以及支付方式等。
3. 提单:提单是货物运输的主要文件,用于确认货物的收发,并作为货物的所有权证明。
提单通常由船公司或货运代理签发,其中包括货物的描述、数量、收货人、起始地点和目的地等信息。
4. 运输保险证明:运输保险证明是货物运输代理为货物投保的文件,用于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坏。
该证明通常包括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名称、保险条款等信息。
5. 运输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包括货物的装箱清单、运
输纪录、交接单等,用于记录货物的运输过程和交接情况。
6. 货物相关证明:根据需要,还可能需要提供与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商业发票、装运通知、出口许可证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的佐证材料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运输方式而异。
建议您在委托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之前,与代理商或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您提供了正确的佐证材料。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___课后选择题
第一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练习题及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某出口商托运一票货物通过海运去长滩( Long Beach,USA),通常应选择( )航线。
A.远东一北美西岸航线B.远东一北美东岸航线C.远东一欧洲航线D.远东一地中海航线2.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油漆、清漆属于( )类的危险品。
A.爆炸品B.气体C.易燃液体D.有毒物质3.国际海事组织目前下设( )个委员会。
A.3B.5C.7D.94.以下组织中,( )和其他三者的基本性质不一样。
A.IMOB.BIMCOC.ICSD.CMI5.目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务中,集装箱货物通常选择由( )进行运输。
A.多用途船B.全集装箱船C.杂货船D.半集装箱船一、判断题1.货物积载因数的大小说明货物的轻重程度。
( )2.国际海事组织IMO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技术咨询和海运立法机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就是IMO制订的。
( )3.液体危险货物的闪点越低,说明其危险性越大。
( )4.《国际危规》规定,危险货物的所有标志均须满足至少一个月海水浸泡后,既不脱落又清晰可辨。
( )5.按照港口费收规定和运价本规定,通常将单件重量为9吨以上的货物称为重件货物;将长度超过5米的货物视为长大件货物。
( )三、多项选择题1.准确计量货物对货物运输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货物的量尺体积取货物外形平均长、宽、高的乘积B.货物的准确计量直接决定集装箱货物的运价和运费计算C.货物的重量一般以净重计算D.货物的体积和重量可以通过测量货物的积载因数的方法计算出2.现代海上运输的特征是船舶的( )。
A.多样化B.专业化C.大型化D.高速化3.班轮公会限制或调节班轮公会内部相互竞争的主要手段有( )等。
A.合同费率制B.延期回扣制C.协定费率D.统一经营4.为了促进海上货物运输事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发展并沿袭至今的特殊制度包括( )等。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国际货运代理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负责将货物从起始地安全、准时地运送到目的地。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仅需要处理各种物流问题,还需要与各种机构、部门以及运输方式进行协调。
这篇文章将深入探讨国际货运代理的一些关键知识点。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和职责国际货运代理,也称为货物运输代理或物流服务提供商,是一种中间人,他们在发货人和收货人之间进行协调,以确保货物的顺利运输。
他们的工作涉及一系列活动,包括接收、存储、包装、分拣、配送、运输和信息管理。
除此之外,他们还负责处理海关和税务相关事宜,以及提供咨询服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角色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货运代理扮演着关键角色。
他们的工作涵盖了从接收货物到最终交付的整个过程。
他们需要与发货人进行协调,确保货物的接收、存储和包装都符合要求。
然后,他们需要安排合适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送达到目的地。
在这个过程中,货运代理还需要处理任何可能出现的延误、损失或纠纷。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和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直客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主要与发货人合作,为他们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
2、同行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主要与其他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为他们提供服务。
3、混合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既与发货人合作,也与其他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
四、国际货运代理的优势国际货运代理的优势在于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使得他们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的物流问题。
他们了解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和要求,能够根据货物的特性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
他们还拥有广泛的网络和资源,可以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时到达。
五、国际货运代理的挑战尽管国际货运代理在处理物流问题方面具有优势,但他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这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复杂的法规和政策、不稳定的运输市场、技术进步带来的压力以及客户对服务质量和成本的要求不断提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货运代理需要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还需要保持对新技术和市场趋势的。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高职)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信息表1课程信息表《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物流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
本课程包括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两部分。
运输和保险是进行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实践中货物运输与保险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从事国际贸易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能力。
三、课程目标本课程通过学习,学生可以从贸易实践和国际法律、惯例的角度,了解国际贸易的操作和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方法,更好地进行国际贸易业务操作。
并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符合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需要的技术应用复合型人才。
七、教学实施的建议(一)授课教师基本要求1、校内专职教师要求具有3年以上行业经验,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操作技能,能够设计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实训项目。
2、行业兼职教师要求具备员工培训经历,能流利的进行授课,能设计比较符合行业实际的教学情景,能够整合行业资源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训的机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二)教学实训条件要求实训场所:配置有“外贸核算基本方法”实训教学的计算机机房,该机房至少应具备机上无纸化操作的功能,条件许可应具备网络实训教学功能;具备外贸分岗位操作的企业财务模拟环境及模拟银行、模拟税务等外部环境的实训室。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策略1、多媒体教学手段。
主要包括:电子课件、投影、视频、音频、多媒体教学软件。
其中有关基本业务办理流程、建立账簿、登记账簿、填制有关单据等规范操作等内容可采用视频、动画、电子课件投影灯进行教学。
对于实训教学演示的内容,可采用多媒体教学软件(如凌波多媒体软件)的“屏幕播放”功能,由教师在教师机上进行操作,学生在学生机上进行同步观看和讨论。
2、网络教学手段。
通过课程网页、网络资源平台的应用,实现学生上网自主学习,或讨论、答疑等教学功能;通过网络版实训软件的应用,实现教师备课、学生学习、学生实训的网络化,拓展教学空间,提升教学的实践品质。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概论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概论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简答题1.国际国运代理的定义是什么?2.国际货运代理在货运时起到什么作用?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的全称是什么?成立于哪一年?4.国际货运代理除开展传统的货运业务外,还可以拓展哪些业务?第二章国际货代法律地位与责任保险简答题1.简述普通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2.简述大陆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3.简述国际国运代理的责任限制。
4.FIATA是什么组织?5.解释委托代理的定义。
6.解释法定代理的定义。
7.解释指定代理的定义。
8.代理具有哪四个基本特征?请说明。
9.委托代理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请说明。
10. 我国《合同法》实施后,订立和履行合同应特别注意哪些方面?11.国际货运代理人有哪些权利?12.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尽哪些义务?13.国际货运代理有哪些责任?14.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限制及除外责任有哪些?15.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主要风险有哪些?16.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主要风险有哪些?17.如何防止或减少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风险?18.适用于各种保险,包括责任保险的保单中,除外条款和限制通常有哪些?请简述。
第三章国际货代与国际贸易一.单项选择题1.在外贸实际业务中,当合同采用FOB术语时,买方可以委托卖方代为租船、订舱,其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但是一旦到期订不到舱,租不到船,则()A.卖方不承担责任,其风险由买方承担B.卖方承担责任,其风险也有卖方承担C.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风险D.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停止履行2.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2000》解释,进口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A.FAS B. EXWC. FCAD. DDP3.当外贸合同中采用FOBST成交时,则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A. 货交承运人B. 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C. 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D. 装运港码头4.大连美和进出口公司与美国鲁尼公司签订了合同,价格术语为FOB DALIAN,并以通过海运方式出口全棉针织衬衣5000打,装箱率为1打/箱,每箱毛重为18公斤,净重为15公斤。
第3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
2、“水上风险”(战争险):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 船——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
以CIF术语交易黄麻,买卖合同规定:按劳氏 通常保险条件。卖方投保的保险合同规定:责任 为货物运至港口范围内的任何码头或仓库。
1、正本(original)提单是合法主任手中 一把用于开启存放货物仓库大门的钥匙。
2、过期提单(stale B/L):提单晚于货 物到达目的港。 (异地签单、电子提单、凭保函提货)
1、欺诈问题 2、完善提单制度 3、海运单的推广
1、运输方式创新 (国际多式联运、大陆 桥运输、OCP运输)
2、单据创新 (备运提单、联运提单、清洁提单、甲板提单)
2、应适当、谨慎地装载、操作、积 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 承运的货物。 ( “管货”的义务)
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其他雇佣人驾 驶或管理船舶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 (“管船过失免责”)
2、货物本身固有的缺陷 (品质、包装、标志等问题)
3、天灾人祸 (火灾、战争等)
4、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而导致的 合理绕航及货损。
(2)特殊附加险 (special additional risk)
1、险别(A险、B险、C险、战争险、罢 工险、恶意损害险)
2、CIC与ICC的联系与区别 (1)基本险与A、B、C险别; (2)附加险与战争、罢工、恶意损害险; (3)海盗行为的承保。
1、“仓至仓”条款(劳氏通常条件保险)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7月20日,货物装上英国的温彻斯特号轮,8 月6日,该船被德国巡洋舰捕获,随后沉没。8月 8日买方收到装运通知。该批货物未投保战争险, 损失应由谁承担?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第一章贸易术语案例分析1.我某出口公司与某德国商人按CIF汉堡、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
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
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
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
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
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2.我某进出口公司对日本某客户发盘,供应棉织浴巾4000打,每打CIF大阪80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问: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不区别?3.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4.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不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
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国际货运代理与三方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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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角色
托运人 shipper
貨主 (cargo owner)
貿易合同 (sale contract)
买家 (buyer / consignee)
运输合同 1 (carriage contract 1)
货运代理人 承运人 carrier (freight forw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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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外重要港口:
鹿特丹港(Rotterdam) 汉堡港(Hamburg) 安特卫普港(Antwerp) 马赛港(Marseille) 伦敦港(London) 神户港(Kobe) 横滨港(Yokohama) 新加波港(Singapore) 纽约港(New York) 巴尔的摩(Baltimore) 新奥尔良港(New Orleans)
③迟延交货,对过分的延误要承担适当的责任,此责任限于被 延误货物的运费或两倍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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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国际货代的责任
(1)纯粹代理人身份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经被代理 人授权,在该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 行为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当事人身份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以自己名义与 第三方签订合同,或者在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 运输工具,或者在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 往往被认定当事人并承担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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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
负责代表承运人揽货、配载、装箱、拼箱、拆箱,签发运输单据。 货代人有时也以独立经营人身份从事货物仓储、运输甚至以缔约承运 人身份出具运单、提单,但这只是其拓展了服务范围并不影响其作为 运输代理人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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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运费第三章
186 PARTS 8.85 101cm×58cm×32c
m
练习一:
普通货物运价
公布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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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请计算其航空运费。 2、请根据计算结果,填写航空货运单运费计算栏
No. of
Gross
Kg
Pieces Weight
Lb
Rcp
Rate Class
Chargeable Weight
Rate/ Charge
例1. Routing: BEIJING, CHINA(BJS)
to AMSTERDAM, HOLLAND(AMS)
Commodity:
PARTS
Gross Weight: 38.6 KGS
Dimensions:
101cm×58cm×32cm
Applicable TACT Rates are as follows公布运价如下:
返回
按运价制定的途径划分,国际货物运价可以分为协议运价和国际航协 运价。国际航协在TACT中所公布的运价又具有自己独立的运价体系。
表 3-15 国际航空货物运价体系
协议定价 协议 运价
包板(舱) 返还
死包板(舱) 软包板(舱) 销售量返还 销售额返还
国
自由销售
际
普通货物运价
航 空 货 物 运 IATA 价 运价
运价表
W/M或分界点重量
声明价值
(一)普通货物运价(GCR)
普通货物运价根据货物重量不同,分为若干个重量等级分界 点运价。 例如,“N”表示标准普通货物运价(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指的是45公斤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如无45公斤以下 运价时,N表示100公斤以下普通货物运价)。同时,普通货物 运价还公布有“Q45”、“Q100”、“Q300”等不同重量等级分 界点的运价。这里 “Q45”表示45公斤以上(包括45公斤)普 通货物的运价,依此类推。对于45公斤以上的不同重量分界点 的普通货物运价均用“Q”表示。
3.国贸实务-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答案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计算装卸时间的方法当中对租船人不利的是(C )。
A、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B、累计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C、连续日或日D、累计24小时工作日2、我国一般采用的计算装卸时间的方法是(C)。
A、连续日B、累计24 小时好天气工作日C、连续24小时工作日D、累计24 小时工作日3、轮船公司在提单上未作任何不良批注的提单是(B )。
A、不清洁提单B、清洁提单C、不记名提单D、已装船提单4、运价表中注是“W/M"表明(C ).A、运费按实际重量计收B、运费按体积或容积计数C、运费按重量或体积计收D、运费按商品价格计数5、运价表中注明“A V"表明(B ).A、运费按件数计收B、运费按价格计收C、运费按体积计收D、运费按重量计收6、在同美进行贸易时若要取得运费上的优惠可采用(D)条款。
A、EANB、UPCC、OPCD、OCP7、具有“四固定”特点的运输方式是(A)。
A、班轮运输B、定程租船C、定期租船D、光船租船8、如果卖方未按期装运货物,则买方的权利是(D ).A、只能要求卖方赔偿损失B、只能撤销合同C、只能要求卖方马上装运D、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9、下列关于提单的说法错误的是( B )。
A、它是一种货物收据B、它是一种运输契约C、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契约证明10、在国际贸易中不能流通转让的提单是(A ).A、记名提单B、不清洁提单C、不记名提单D、指示提单11、目前,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提单是(C )。
A、记名提单B、不记名提单C、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D、空白抬头、记名背书提单12、国际铁路联运中使用的运输单据是(A)。
A、国际货协运单B、承运货物收据C、记名提单D、备运提单13、下列关于航空运单的说法错误的是(C).A、它是一种运输契约B、它是一种货物收据C、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它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14、国内铁路运输中使用的运输单据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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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
(理论与实务)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运中,托运人与承运人是两个基本关系人。
托运人一般是指国际货物买卖中负责办理运输的一方,俗称“货主”;分发货人和收货人。
承运人一般是指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所有人。
模式一:托运方与承运方经过协商,就一定的货物运输达成运输协议。
模式二:出现了货运代理角色,他们为货主寻找合适的承运人,或为承运人承揽货物。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目前尚无一个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国际货代的“代理行为”可分为三种性质: 委托性质、居间性质和独立
经营性质。
•从事委托性质和居间性质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在合同关系中其法律地位是代理人性质,其经授权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真正意义上的代理,直接代理或显明代理。
•从事独立经营性质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其业务行为的法律性质已经脱离了代理人的法律特性,此时的国际货代为自己利益计算以自己的名义与货主或运输工具所有人订立运输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将自己置于独立缔约承运人或缔约托运人的法律地位上,并因此需要独立或连带承担承运人或托运人的法律责任。
例如,从事国际多式联运、无船承运人业务的国际货代独立就属此类。
间接代理或隐名代理。
补充:作为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的权利和义务比较
•实践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的两类不同法律性质的业务活动界限并非十分清楚。
•常见的区分标准有:
•(1)运输单据标准;
•(2)实际参与运输标准;
•(3)固定费用标准。
三、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国际货代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 包括了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的一切运输方式和业务环节。
如:
• 1.与货物本身相关的加工、包装、分拨、配送、存储、保管、保险等业务;
• 2.与运输相关的货物国际运输、内陆运输、装卸等业务:
• 3.与政府法令相关的进出口报关、报检等代理业务。
三、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中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货代业务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 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四、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史概况
五、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史
六、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
经营主体上:民营化和股份制企业成为趋向
•经营环境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分化重组,秩序渐趋规范;•经营策略上:专业化和物流化是引领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两条基本道路,许多货代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仓库、码头等,货代拥有运力、仓储和代理网络,可为客户提供全程物流服务;
•经营内容上:货运代理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将扩大,纯粹代理人或中间人已不受欢迎;
•经营方式上: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将加速;
•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
第二节国际货运代理的代理业务
一、海运班轮业务
指国际货代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的进出口货物提供海运班轮订舱及其相关服务的业务。
1.海运班轮代理订舱业务种类
一类是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二类是杂货班轮订舱业务。
2.海运班轮代理(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流程
揽货接单→制单订舱→货物保险→提取空箱→报检报关→货物装箱→送交场站→装船信息通告→缮制提单→交费取单→业务收尾。
1.租船经纪人
•租船经纪人(chartering broker)是在租船业务中代表船舶出租人或承租人进行磋商租船业务的人。
•根据委托人不同分:
•(1)出租人经纪人(owner’s broker):指接受船舶出租人委托,代表出租人出租船舶或为其船舶揽取货物的人。
其代理费用常常以佣金形式体现。
•(2)承租人经纪人(charter’s broker)∶接受船舶承租人委托,代表承租
人在租船市场上洽租船舶的人。
其代理费用也常常以佣金形式体现。
•租船经纪人可同时接受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委托,作为居间人帮助双方达成交易,赚取佣金。
佣金通常为运费或租金的1.25%,由船东支付。
但若双方都委托经纪人时,船东就有可能要支付2.5%的佣金。
•(3)独立经纪人:指以独立经营人身份在租船业务中分别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船合同的人。
赚取运费或租金的差价,在法律上己不具有经纪人含义。
• 2.租船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根据业务性质将国际货代的租船业务分为三类:
•(1)委托代理型。
其代理经纪人活动适用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
•(2)居间人类型。
其业务活动适用于有关居间人的法律规定。
•(3)独立经营型。
指在法律上独立承担合同法定义务从事租船业务的货运代理人。
双重当事人身份。
• 3.租船经纪人的业务流程
•(1).业务委托
•(2).相对人筛选
•(3).签订合同
•(4).协助合同履行
• 1.空运代理业务种类
•(1).货主代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的同时,也可从航空运输企业收取佣金。
•(2).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取得货主代理资格的企业才能取得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
•(3).航空集运商(consolidator) 指将多个托运人的货物集中后,作为一票货物向航空公司托运的空运代理人。
航空集运商分别向实际托运人签发分运单,航空公司向航空集运商签发一份主运单。
• 2 .空运代理业务范围
•在营业执照中显示。
通常包括:接受托运人的订舱、包机委托、代其制单、包装、进口货物的提货、分拨、进出口的报关报验等。
从事多式联运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还以承运人的身份承揽空运业务。
(三)空运代理业务流程
•接受委托→订舱→接单接货→制单报关→装箱出仓→空运公司签单→交货装机→善后工作。
第三节国际货运代理的独立经营人业务
一、代理人与独立经营人的区别
•独立经营人业务:是指国际货代企业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货载,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业务范围主要有:无船承运人业务(包括独立经营海运班轮、租船业务、空运集运业务)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第三节国际货运代理的独立经营人业务
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与纯代理人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律地位不同:当事人-代理方
2.合同性质不同:运输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3.运输单据不同:开具运输单据-不开具运输单据
4.服务费用性质不同:运费-代理费
5.业务形式不同:全球服务网络-单纯区域服务
6.执业条件不同:严格苛刻条件-宽松条件
二、无船承运人业务
(一)无船承运人的含义
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指自己无运输船舶,却以承运人身份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人。
广义:指自己无运输工具,却以承运人身份从事任何方式的货物运输的人,如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我国《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船承运人业务包括: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
办理托运:
(6)支付“港至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此外国际货代从事转租船业务,也具有无船承运人的性质。
三、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根本性质为为承运业务,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为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