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套动力机械配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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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套动力机械配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动力机械配件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宁波迪尔威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宁波迪尔威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拟租用隶属宁波康培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奉化区溪口镇畸山工业区华盛路10号的现有房产作为生产用房(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见附件),开展动力机械配件生产的建设项目。预计2017年11月可投产,待投产后,可年产100万套动力机械配件。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项目主要为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G1熔化烟尘、G2脱模废气及G3金属粉尘(抛光、抛丸)。

1)G1熔化烟尘:铝锭在高温熔化后产生少量的废气含金属氧化物和一些低沸点的金属,为使熔化烟尘能达标排放,企业拟在熔化炉上部设置集气罩,将废气经吸风装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85%)收集后(合计风量共约15000m3/h),再采用“水喷淋”工艺对烟尘进行处理,烟尘去除效率约80%,最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由核算结果可知:经处理后烟尘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烟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G2脱模废气:项目在压铸过程中会产生脱模废气,脱模剂废气主要有害成分是非甲烷总烃,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按脱模剂全部挥发进行估算。因此企业拟设置集气装置对脱模废气进行收集,本评价按总风量15000m3/h进行计算,集气装置收集效率按85%计,由于脱模废气中乳脂、油脂等成分均为水溶性,因此水喷淋对脱模废气有去除效果,去除率按75%计,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与熔化烟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由核算结果可知:经处理后脱模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金属粉尘:抛光及抛丸过程中会有金属粉尘产生,经收集后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去除率约95%)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由核算结果可知:经处理后金属粉尘的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压铸设备,配一套循环冷却水塔,该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真空泵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企业生活污水排水量约1215t/a,生产废水排水量约1033.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最终经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县江。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确保产生的生活废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及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转和处理效率,实现达标温度排放,且最终纳污水体为感潮河流,潮夕作用强烈,水体复氧快,有机污染降解快。同时本项目要做好宣传工作,节约用水,以减少废水产生量。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固废:

采取本环评提出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经预测计算,项目厂界四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5dB(A);项目最近周边敏感点北侧仇家舍村的噪声贡预测值经车间墙体、厂界围墙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0dB(A)。由此可见,只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进行科学的防治,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绿化工作,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主要为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等。

1、废气治理: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熔化烟尘及脱模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抛光抛丸金属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且经预测厂区污染源下风向最大浓度及周边敏感点有组织贡献值均低于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本项目整体车间均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提级规则,提级后厂区整体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河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最终经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固废治理:

在落实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式后,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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