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紧缩条件下承包商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
承包商协助业主融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周兰萍律师在讲课
一、 承包商协助融资的几种常见 形式及其法律风险
1、协助签署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内容不完全 一致的总承包合同 具体做法 : 建设工程项目融资过程中,为了证明 贷款资金用途,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常 都会要求业主提供总承包合同文件。 业内周知的是,项目管理实践中,业 主基于对项目管理目标等因素的考虑,在 总承包商承揽内容的基础上,往往会将部 分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商,结算 等相关事宜也在业主与专业承包商之间直 接进行。而业主对外融资时,需要就全部 工程建设资金对外融资,这种情况下就需 要总承包商配合签署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 总承包合同,由此,在用于融资的合同与 实际履行的合同之间,便产生了承包范围、 结算支付、工期等内容的差异。 另一类做法是,业主为了融得更多的 资金,还可能要求承包商签署价款虚增的 总承包合同。在贷款资金拨付至承包商的 账户后,业主即要求承包商将多余的资金 转付至业主指定的账户。 法律风险 : (1)民事风险 ①前后两个版本的总承包合同,对于 承发包双方之间的重大权利义务作出了不 同的记载,这种情况下,若无相反约定, 就相同事项可能会产生后合同替代前合同 的后果。
受?承包商自身是否具有相应的项目运作 能力?等等。若答案是积极的、肯定的, 则承包商可再行考虑协助。 2、要求金融机构配合办理第二顺位(即余 额)抵押。 金融机构在向业主融资的过程中,一 般都会将在建工程用以设定抵押担保。考 虑到顺位抵押会对在先的抵押权人的债权 实现形成不必要的干扰,实践中金融机构 较少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即使不动产本身 的价值远高于已经设定的抵押债权金额。 若是在承包商的担保之外尚有抵押债权的, 在人保和物保之间,金融机构选择向承包 商主张担保责任的,承包商承担责任后, 主债权依法消灭,金融机构的抵押权也相 应消灭。届时,若是原已有效设定顺位抵 押的,承包商将从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升格 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这对承包商的追偿 债权实现显然是很有力的保障。 3、要求业主提供其他反担保。 除上述顺位抵押外,承包商还可结合 项目及业主的具体情况要求业主提供其他 类型的反担保,以降低协助融资给自身带 来的风险。若是项目本身有收益来源的, 承包商还可要求就项目公司的收费账户设 定共管措施。 4、对于金融机构提出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 要求, 承包商应谨慎承诺, 确有必要考虑的, 应当限定对象、范围及金额。 5、对于交易模式较为复杂、协助融资可能 会导致承包商丧失优先受偿权的,承包商 应当及时与业主签署备忘录,对承包商基 于协助对业主形成的债权仍应按工程款定 性,以确保优先受偿权不至于因协助而丧 失。 6、 对于因协助签署的不同版本的合同文件, 承包商应当与业主及时签署备忘录,明确 各类合同文件的效力 ; 对于因此产生的责 任和后果,业主应承诺由其自行承担。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并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国有企业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
国有企业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了解自己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只有深入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国企才能避免违反法律规定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国有企业应该制定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职责和权限。
国企还应该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处理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在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时,应加强合同管理和风险评估。
国有企业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或商业合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国有企业应该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应对措施的制定,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第四,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经营,往往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
国企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注册等方式,对自身的技术和品牌进行保护。
国有企业还应该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争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难免会面临各种法律纠纷和争议。
国有企业应该充分了解和运用法律手段,参与诉讼或仲裁程序,保护企业的权益。
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与相关各方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法律纠纷的扩大化和长期化。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建立内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和风险评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等方面。
只有国有企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制定合理的防范措施,才能够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随着建设行业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分析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帮助施工企业更好地应对法律风险。
问题一:法规认知不足施工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中普遍存在法规认知不足的问题。
由于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频繁更新,施工企业往往难以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要求,导致风险防范措施滞后。
对策一:加强法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
可以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讲座,向员工传授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经验。
对策二:建立法规监测机制施工企业应建立法规监测机制,及时关注建设行业相关法规的更新动向。
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和分析相关法规,将新的法规要求及时传达给企业内部,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问题二:合同管理不规范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合同作为施工企业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重要约束文件,管理不规范将导致合同履行风险的增加。
对策一: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解决纠纷的程序和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审查、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环节,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权益的保护。
对策二:加强合同培训和监督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管理的认知和操作能力。
并建立监督机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问题三: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成为法律风险的重要来源。
对策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生产流程。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对策二: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管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探析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探析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日常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合同管理中的风险也日益突出,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
本文将探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1. 法律风险合同是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经济交流的重要文件,一旦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合同中的条款不清晰、不完整,容易被法律文本的解释难以确定,从而增加合同的解释纷争。
2. 履约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这就会带来履约风险。
合作方违约、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3.市场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市场风险也日益增加。
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都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1. 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风险评估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应对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全面了解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评估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选择合作伙伴和合作方式。
3. 合同条款明确企业在签订合应尽量明确合同的条款,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减少对合同解释的不确定性。
4. 强化合同管理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平台,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5. 建立风险备案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备案,建立合同履行的风险备案,以备不时之需。
6.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合同风险防范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避免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合同风险。
三、结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风险不可避免,但企业可以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合同风险,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各位企业1法律风险提示
紧缩经济环境下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江苏宁致律师事务所贾荣玉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货币政策影响,以及新的劳动法的实施,企业面临着比2008年更为严重的困难和问题,所引发的涉及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增加。
为了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笔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归纳与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一、订立合同时法律风险防范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企业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企业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
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企业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
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业务完成后建议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如果认为客户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
浅析市场经济下如何控制工程合同风险
浅析市场经济下如何控制工程合同风险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如何对合同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及管理,是我们值得去探究的。
本文介绍了在合同管理中的表现及应注意的事项,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风险防范控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纰漏;转移风验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也不够完善。
业主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出现,使我们在合同风险中要引起高度重视。
1 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我们根据合同主体的行为,可以按主客观因素分类,也可以按风险是否可控分类,还可以按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分类既。
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风险,都会从环境、技术、经济等方面表现出来。
下面仅按主、客观因素分类:1.1 主观性合同风险在施工合同中,施工准备不充分;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因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影响实际发生的施工费用和工期;分包商管理、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还有材料、设备等供应不及时;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纰漏;转移风验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不够完善;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让承包商承担.而承包商迫于竞争压力。
有些承包商存在着通过索赔来获利的想法.由此带来主观性合同风险。
1.2 客观性合同风险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
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的。
比如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调价条款写得太笼统,必然给带来风险,如果最初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遇价格上涨则损失更大。
存贷款利率变动,汇率变化等。
2 合同风险的具体表现(1)因合同条文不清楚和不细致和不严密所致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及承包企业的合同风险首先与所签订的合同的类型有关。
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则承包人承担全部物价和工作量变化的风险;而对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企业不承担任何风险;对常见的单价合同,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施工管理中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
施工管理中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在施工管理中,有效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是确保项目成功完成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论述施工管理中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来减轻这些风险。
一、管理风险防范1.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在施工管理中,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有效的沟通渠道,以及健全的管理流程。
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可以确保项目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强化项目管理在进行施工管理时,需要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
这包括项目计划的制定,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控。
通过强化项目管理,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减少管理风险。
3. 加强人员管理施工管理中的人员管理是关键的一环。
在招聘施工人员时,应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
并通过培训和激励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督促,确保他们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作。
二、法律风险防范1. 安全法律风险防范施工项目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项目的安全进行。
2.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在施工项目中,各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法律风险的重要来源。
为了减轻合同风险,需要通过合理的合同条款和明确的责任约定来规范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在签订合同前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在施工项目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重要的法律风险防范内容。
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的保护措施,如申请专利、商标等。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总结:在施工管理中,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强化项目管理,加强人员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管理风险。
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对策论文
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对策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对策摘要:2010年以来,国家针对过热的房地产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企业面临重新“洗牌”,而与房地产企业密切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风险也在加大。
这些风险无一例外的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的方式表现出来。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些风险,并及时应对。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key words: real estate;macro-control;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isk;countermeasureabstract: since 2010, the state against the overheated real estate has issued a series of macro-control policies, real estate companies face afresh “shuffle”, the construction business risk which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is also increased. these risks without exception will eventually to legal risk manner. we must be fully aware of these risks, and timely to reply.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2010年1月,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但第一季度全国大中城市房屋价格增长速度仍然过快,房地产市场投机因素日益增强。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直接针对房价、地价上涨过快的形势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浅谈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王 慧 天 津力神 电池股 份有限公 司 天津 3 。 8 0 34
【 章摘要】 文
随着我 国经济改革 的不 断深 入,市 场经 济得 到 蓬 勃 发 展 ,很 多 国有 企业 也 紧抓 机 遥 不 断 发展 和 壮 大并 逐 步实现 全 球 化 。本 文 以 系统理 论 为基 础 ,从 多个 方面分析 目前我国国有 企业在市场条件 下 面I 临的诸 多法律 风险 ,通过实际案例
一
我 国 实行 改革 开 放 以来 ,大 力 发 展 市 场 经 济 ,使市 场在 资源 配 置 中的 作 用 明 显 增 强 ,国有 人 中型 企 业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度 的改 革 取 得 重 要进 展 。在 我 国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巩 固和 扩 大 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机 冲 击成果 、促进经济平 稳较快发展 的时期 , 国 有企 业 起 到 了重 要 的 作 刷 。 机 遇 与 风 险 并存 ,在 抢 抓 机遇 的 同 时 也 面 临着 巨大 的 企业风 险。作为独立法 人实体企业风 险主 要有 自然风 险、商业风险和法 律风险等 。 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 力和市场 因素为特征的 ,而法律风险是 以势必承担 法 律 责 任 为特 征 的 。 随着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加 剧 ,市 场 竞 争 越 发 地 激 烈 ,企 业 面 临 的 法 律 风 险 也 越 大 。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企业的所有经营 活动都 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曾经有 人形象的 比喻 :“ 一 些大型 国 高管还 没 有 充分 认 识 到 法 律 风 险将 给企 业带 来 的危 险,他们并不像 外国公司的同行仃一样采 J 取 防 范 法 律 风 险 措施 。使 其 企 业 就 像 一 个 即没 有 受 过 l 式 训练 ,又 没 有 足 够 装 备 的 f F 新兵 ,试图击退一大群入侵的法律风险敌 军 一样 。 可 见 , ” 国有 企 业 在 市 场 条件 下如 何 认 知 、预 防和 控 制 法 律 风 险 已经 成 为 其 发展的重要障碍 。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建造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第一部份建造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一、当前形势对施工企业影响1 、施工企业面临艰难: (1)一路攀升的建材价格对饱受工程款拖欠、垫资施工、招投标压价之苦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2)建造企业资金紧张,拖欠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可能加剧; (3) 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往往延误工期,影响质量; (4) 结算艰难,与业主矛盾突出; 2 、房价下跌、市场疲软、银根紧缩,房地产企业面临艰难: (1)开辟贷款和按揭贷款艰难; (2)房价持续下跌、房地产市场疲软,导致开辟商资金回笼滞缓,开辟商的财务风险加剧,开辟商可能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3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的全面实施将加大施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而民工荒现象更加剧施工单位的用人压力第一部份建造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二、当前形势下,建造施工企业应特殊注意的法律风险1、垫资的法律风险; 2、拖欠工程进度款的法律风险; 3、竣工结算的法律风险;4、工期延误的法律风险; 5、材料商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6、分包商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7、挂靠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8、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面临的用工法律风险。
第二部份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一、重视合同条款审查、加强过程控制,防范垫资风险1、[案例] 某建造公司承接了某业主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暂定为2000 万元。
(备注:合同签订时承包方并没有子细看施工图,为了少交保证金,合同约定的暂定价远远少于实际造价)。
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垫资至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结构封顶后三个月内付垫资款的85%,在竣工验收且完成竣工结算后付至95%,合同约定工期为2004 年4 月30 日开工,2005 年12 月31 日竣工.合同约定每延期竣工一天,则承包商需向业主支付3 万元的违约金,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2022 年11 月10 日,但涉案工程于2022 年4 月购房小业主已陆续入住,房产已基本销售完毕。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市场竞争和合同纠纷。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让国有企业顺应市场化发展,并使其法律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和解决,以此增强国有企业的营销能力和竞争实力。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1.市场竞争风险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
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丧失市场份额、价格战压力、管理能力不足等。
此外,与市场保持步伐,加强研发和创新,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品质也至关重要。
2.合同纠纷风险在市场化经济环境下,合同签订是企业之间交易的基础。
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如信息不对称、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利益冲突等,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亦面临着合同履行不到位、违约问题、法律风险和造成财务损失等风险。
1.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企业行为,防范发生法律风险。
2.加强风险评估国有企业应在事前加强风险评估。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认真核对对方企业的信息资料,以便了解其在市场中的声誉,从而更好地预测对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3.合同管理和合同定制国有企业对于签订的合同也应进行合同管理和合同定制。
对于合同条款和内容应严格遵守,加强履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合同中的漏洞或缺陷引发法律风险。
4.提高诉讼意识国有企业要提高诉讼意识,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国有企业应迅速采取诉讼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加强信息交流国有企业要加强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树立法律意识。
加强对企业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从而增强预防法律风险的能力。
三、结论总之,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在市场条件下,国有企业面临着与私营企业相同的法律风险。
尽管国有企业在某些方面享有优势,例如政府支持和市场份额,但它们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职工纠纷等。
在这些风险下,国有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法律风险。
一、合规意识强化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企业合规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流程,确保所有业务和活动的合法合规。
这包括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合规意识,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在所有合同中防范多样化的法律风险。
否则,企业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隐患和疏忽,从而导致产生法律风险。
二、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国有企业经营涉及大量的知识产权交易,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纠纷也相应增加了。
为了避免和减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和刑事责任,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它可以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了解市场竞争态势、保持技术密切联系等实现。
三、有效合同管理在市场竞争中,合同是国有企业与客户之间交往和业务合作的基础。
因此,国有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需要重视合同管理。
它可以通过加强合同起草和审查、加强信息收集、完善合同执行流程等方式,有效控制合同风险,并减少合同纠纷。
四、人力资源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劳动法纠纷的发生频率增加了。
为了避免在职工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国有企业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职工管理与评估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等。
五、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不仅要求在经济层面上获得成功,同时也需要在社会责任上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法律风险的防范也是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
为了避免与社会相关的风险,国有企业需要建立标准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制订符合公众利益的企业治理政策,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
综上所述,市场条件下国有企业需要加强合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维护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在保护企业社会信誉和经济形象的同时,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帮助国有企业更好地应对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1. 政府管控与市场条件的冲突。
国有企业受政府管控,但在市场条件下需要面对竞争和市场风险,政府管控与市场条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就给国有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
2. 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
在市场化条件下,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和多变,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都可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带来不确定性法律风险。
3. 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必须遵守市场化的法律规范,而不是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和保护,这就需要国有企业建立起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以应对相关的法律风险。
二、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内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起健全的内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明确的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法律部门或法务团队等,以确保企业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企业对市场条件下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
2. 加强法律风险识别和预防。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应当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预防工作,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政策法规变化、行业风险等信息,建立起全面的法律风险监测机制,做好各类风险的预警和预防。
3. 加强合同管理。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需要大量签订各种合同,合同的约定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合同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
4. 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国有企业的重要财产,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防范他人侵权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 完善危机管理机制。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危机制订相关的处理方案,以及时有效地化解危机,减少损失。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国有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应对这些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国有企业还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其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国有企业应积极参与立法和法规制定过程,争取对其经营活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特殊规定。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参与立法过程,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益保护、反垄断等。
国有企业应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或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了解和应对这些风险,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和措施。
国有企业还应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国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进行频繁的交流和合作,以确保自身合法合规经营。
国有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应对措施。
国有企业还应加强对外部风险的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着各种风险,如市场竞争、商业纠纷等。
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市场的研究和分析,预测可能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国有企业还应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减少自身的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积极参与立法和法规制定过程,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对外部风险的防范。
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如违背市场竞争规则、侵犯知识产权、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并积极应对风险是企业能否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落实法律制度,加强合规意识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立全面、规范、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
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避免过度苛求,同时要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建立和健全法律规章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并修订不合理或者过时的制度。
同时,要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提高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全员合规的良好风气。
二、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义务,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
同时,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注重保障知识产权,如明确保密义务、规范授权行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等,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环境保护,降低环境法律风险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废弃物处理等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系统,对环保设施、设备、工艺、用料等重要方面细致检查,确保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预防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四、推进资产证券化,规避金融风险随着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不断推广,企业通过向市场发行债券等金融工具,实现债务重组和融资,也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
因此,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当积极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规避金融风险,保护各方利益。
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和法律风险的挑战,国有企业应积极拥抱市场,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完善管理制度,预防各类法律风险的发生。
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规避市场法律风险
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规避市场法律风险目前,电力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与该行业的迅速发展态势并不匹配,由于其合同档案的管理系统并不顺畅,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发展增加了不必要的风险。
本文将针对当前该行业合同管理中实际问题进行剖析,试图提出更为系统、更为专业的管理办法,以便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也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概念上说,合同管理是指一个企业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顺利实现经济目的的一系列活动,因此,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并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必须认真对待并解决合同过程管理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电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过程中看,许多企业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企业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有些企业在工程立项后,没有按照建筑市场要求签订正规合同,只有内部草签合同;有些企业虽然签订了正式合同,但存在缺项、落项情况,经常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合同因为没有按照规范签订,从而形成无效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企业处于被动状态;有的企业合同管理不善,在需要出示合同时,因为没有保存而制造虚假合同。
这些问题为企业发展埋下了诸多隐患,也增加了企业运营的风险。
鉴于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广大电力施工企业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项目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亟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合同管理员进行规范管理,提高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早日健全竞争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
工程合同管理专业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供需合同为主体的经济关系,任何一项工程,必须有合同约束,即共同认可的供需目标来约束供需双方的行为,从而保证安全地提供服务。
作为电力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有四个主要环节:签订规范合同—合同归档—合同分析—合同跟踪管理。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要保障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需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特点、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特点1. 政治因素影响较大国有企业受政府监管,政治因素对其经营活动影响较大。
国有企业在进行市场化经营时,需要谨慎处理政治关系,防范政治风险。
2. 经营范围广泛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拥有较为广泛的经营范围,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种类繁多,因此面临的法律风险也相对较高。
3. 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部分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这就需要注意防范反垄断法律风险。
4. 利益相关方众多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员工、股东等多方面,多元化的利益关系也会带来不同的法律风险。
以上特点决定了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1. 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国有企业要加强合规意识,建立健全的合规体系,明确合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的风险管控,提高企业的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3. 加强合同管理国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应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4. 提高法律意识国有企业要加强员工法律意识的培养,加强法律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5. 加强政府关系维护国有企业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政府政策和法规的变化,防范政治风险。
6. 风险评估与防范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分析和评估各类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7. 合规检查和审核国有企业应定期进行合规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浅谈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浅谈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中常常会面临的挑战之一。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合同法律风险也日益成为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
合同作为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业务往来的基础,如果不加以正确处理,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影响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和信誉度。
了解合同法律风险的来源和类型,以及如何有效地加以防范,对企业管理者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合同法律风险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来源和常见类型,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意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必将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提升竞争力。
2. 正文2.1 合同法律风险的来源1. 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不完整或不清晰会导致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歧义,进而引发纠纷和风险。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条款可能会导致争议,从而增加法律风险。
2. 合同当事人的不诚信:合同当事人一方可能存在不诚信行为,如故意隐瞒信息、虚假陈述等,导致合同成立后无法履行,从而引发合同法律风险。
3. 外部环境的变化:外部环境的变化也是导致合同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
市场环境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和效力,进而带来风险。
4. 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难以预见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这些因素也会导致合同履行受阻,产生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的来源多种多样,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认真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加强沟通与协商,设计合理的合同条款,以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概率。
及时了解和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有助于提高合同履行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2.2 合同法律风险的常见类型合同法律风险的常见类型包括:履约风险、违约风险、误解风险、不完整风险、不真实风险和不合法风险。
履约风险是指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时所产生的风险。
建筑承包商风险控制思索
建筑承包商风险控制思索建筑承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通常需要承担大量的金融、技术、人力等方面的风险。
因此,建筑承包商在项目实施前,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控制,以避免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不可预测的损失。
一、风险分析在进行风险分析时,建筑承包商应结合项目的历史数据及当前状态来确定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包括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1.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问题,例如:物价上涨、资金缺口、合同违约等。
为有效应对这些风险,建筑承包商应该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对项目的完整性、财务状况、商业模式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建立项目完整的预算和准确的成本控制计划,同时预测项目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以及采用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缩短风险的影响时间和范围,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风险。
2.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难度过大、设计不足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建筑承包商应该在项目实施前,对施工技术的难度、标准、规范等进行评估,并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建筑承包商应该召集各相关方成员,共同制定实施计划和技术流程,以确保技术风险的降低和防范。
3.管理风险建筑承包商应该正视管理风险,制定全面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进度计划、财务计划、变更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建筑承包商还应制定危机管理预案,根据项目的关键节点和影响因素,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减少因管理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在风险控制方面,建筑承包商应该通过对风险的评估和分析,制定全面的风险控制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风险控制。
1.制定风险控制计划建筑承包商应该制定全面的风险控制计划,明确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如确定合适的保险范围、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盯梢监控、实施风险管理计划等。
2.加强合作管理建筑承包商应该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减少因合作方而产生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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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紧缩条件下承包商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市场环境有涨有落,风险防控不可掉以轻心。
2011年,我们经历了国家实行的旨在抑制通胀的一系列调控措施,紧缩银根,建筑业全产业链融资困难。
加上铁路市场萎缩,业主资金严重短缺,大量工程款被拖欠,项目停建、缓建,进而出现工程承包商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劳务费、材料设备采购款、设备租赁费等,并由此产生重大法律纠纷。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妥善应对和处理在市场紧缩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事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我们对有关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了梳理研究,作出如下风险提示,供各单位参考。
一、工程承包市场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表现形式(一)因业主原因出现的法律风险1.业主怠于履行合同。
具体表现为:业主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根本不答复;给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给拨付工程款;工程变更批复不及时等等。
2.业主单方明示停工,甚至将停工责任推卸给施工单位。
具体表现为:有的业主直接发函要求施工单位部分或者全面停工;有的业主只是口头通知停工,如果施工单位能垫资也可以继续施工,经施工单位催促也不愿出示书面停工通知;有的业主甚至通过监理单位、安监局、质监站刻意查找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函停工,推卸自身的停工责任;有的业主还在停工的同时启动保函索赔程序等等。
3. 其他政策性因素导致业主单方变更、中止合同,致使项目延期施工或者停工。
具体表现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大检查,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建筑市场规范整顿等等。
(二)因外协队伍(包括劳务分包方、工程专业分包方、材料供应商及设备提供商,下同)原因出现的法律风险1. 因未能及时支付外协队伍劳务费、材料款、设备款,导致外协队伍对公司采取合法的法律措施。
具体表现为:(1)劳务分包方及工程专业分包方:发函(律师函)催要欠款;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同时采取查封公司账号、扣押公司财产等诉讼财产保全措施;(2)材料供应商、设备提供商:单独或者联合对各项目部采取停供措施;没收材料、设备使用定金、扣押预付款、取回设备;申请仲裁或者起诉;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等。
2. 因未能及时支付外协队伍劳务费、材料款、设备款,导致外协队伍采取违法的过激行为。
具体表现为:(1)劳务分包方及工程专业分包方:留臵或者非法扣押施工单位设备、车辆,影响项目正常生产秩序;采取擅自停工、霸占施工场地,阻断施工通道、拦截施工机械设备等方式阻挠施工;以“讨薪”为名擅自停工,围堵、占领项目部,甚至对项目部实施打砸抢、限制项目部人员行动自由;到各级公司总部进行非正常上访,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围堵建设单位和各级地方政府办公场所,甚至组织非法游行示威,制造群体性事件;自行利用各类媒体肆意炒作,借机实施经济欺诈。
(2)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故意利用技术手段使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部分融资租赁的出租方采取变卖设备抵债;散布、夸大各项目部存在的困难,借机闹事,诋毁公司的品牌和信誉等。
(三)因各级公司、项目部原因出现的法律风险1.项目部长期拖延支付有关款项,导致外协队伍的不满,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2.对外协队伍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不进行适当沟通,甚至与外协队伍硬性对抗,导致矛盾加深。
3.没有及时进行舆情的危机处理,使有些外协队伍利用媒介,大肆宣扬,夸大问题,导致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坏了公司的商誉。
二、应对工程承包市场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各级公司、项目部应从服从、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大局出发,牢牢把握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这条主线,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各项目法律风险事件涉及的具体法律主体、法律事实以及权利义务关系依法处理工程承包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
(一)关于因业主长期拖欠或缓付工程款引致法律风险的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特点是业主的违约性比较隐蔽,或者是我方不希望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进入法律解决程序。
因此,我方必须认真研究工程建设形势,充分评估资金、安全质量、复工可能等方面因素,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分别面对业主和外协队伍,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法律风险。
1. 对因业主原因出现的法律风险的防范(1)把握进度,避免垫资。
在市场紧缩条件下,各级公司、项目部应审时度势,严格执行合同,及时进行过程中的验工计价;灵活把握工程进度,除停工可能造成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单项工程(如正在进行的连续梁施工等)要垫资支持外,坚决不垫资,杜绝大额垫资,避免因自身原因形成新的工程款拖欠。
(2)寻求理解,获取资金。
各级公司、项目部应及时主动地与业主沟通汇报,必要时将收到的外协队伍的律师函、起诉状等资料连同书面汇报材料一起呈送给业主,使业主理解,尽可能尽快地拨付工程款。
(3)主动停工,规避风险。
对于业主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导致现场无法继续施工的,项目部在征求公司意见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283条的规定或合同条款的约定主动提出停工申请,并且必须向业主发出正式的书面暂停施工告知函,并同时抄报监理。
业主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顺延的责任,并支付合理的补偿。
(4)保留证据,谨慎起诉。
各项目部对于业主书面通知停工的,在工程技术部门做好停工处理的同时,要做好签证、索赔工作。
要充分考虑由于工程停工造成工程价款变动的各项因素(工期顺延、工程价款、安全、质量等),及时签证。
对于业主拖延签证或寻找理由不予签证的,要及时做好工程索赔的各项工作。
防止出现工程账目不清、数量不明;对于业主口头通知停工的,要及时向业主发函确认停工事实,以固定证据。
对业主发文停工、缓建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文件、通知等,要从证据管理的角度,妥善保管。
与此同时,各项目部要做好验工计价、窝工、停工损失和外协队伍间的纠纷造成损失的测算、计算、统计、汇总工作,并注意保留有关凭证,为以后按合同约定的索赔条款进行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储备证据。
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催讨无果,又无法实现债权的项目,在不与市场经营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可适时、酌情主动起诉业主。
但是,决定是否起诉一定要按层级上报,经各级公司有关部门论证,并经相关决策程序后方可进行。
2. 对因外协队伍原因出现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在处理外协队伍原因出现法律风险问题方面,既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更要高度重视并遵照执行中央和有关地方政府领导同志就处理类似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
例如有关领导曾批示为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应坚决清退不负责任的施工队伍,要积极考虑请求司法机关介入,依法解决。
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此类风险,认真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同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工作重点:(1)争取理解,共度难关。
首先,对于愿意长期合作的外协队伍,应以诚相待,进行充分的沟通,争取外协队伍的理解,对外协队伍在本项目中完成的工作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工计价,并进行结算支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尽可能将部分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强的外协队伍调整到其他任务饱满的工程项目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暂时无法调整的外协队伍,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费和返程费妥善处臵,待工程重新启动后,重新上岗工作。
其次,要与材料供应商、设备提供商友好协商,确认欠付账款,制定还款计划,避免诉讼,减小损失。
(2)解除合同,依法撤场。
对于不愿继续合作的外协队伍,根据分包合同的不同约定可分别采取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措施。
协商解除劳务合同的,要与劳务队伍结算已完工程部分的劳务费用,并签署《结算协议》,固定双方的债权债务,但要确保结清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既不签收有关通知书、又拒绝进行结算的外协队伍,可采取公证送达、公证录像固定工程量保全证据的方法,依法解除分包合同,避免继续产生设备租赁费、工人工资等费用。
依法解除分包合同后,各项目部要做到有组织、有秩序地帮助其撤离施工现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加强自审自查,严防外协队伍钻合同条款漏洞,借机滋事造成被动局面。
(3)审时度势,灵活应对。
对于已经产生的结算纠纷,应认真研究劳务分包、采购和租赁合同,分析我方在纠纷中所处的位臵采取相应的法律应诉措施,并结合纠纷管辖情况,评估是否反诉或提管辖异议,是否主动联系法院采取程序牵制措施等。
(4)立足维稳,果断维权。
对于抵触情绪较大,采用非法方式维权的外协队伍,应立足“维稳”,正视对方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诉求,区分对方行为的性质和采取相应对策,禁止采取以暴制暴或者任何非法措施;对于民工工资问题应依法、有据确保支付;各单位在积极承担维护稳定主体责任的同时,一定要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维稳信访部门、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情况,依靠地方政府迅速化解恶意讨薪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上访,并有违法游行、围堵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以及采取“打砸抢”,非法实施欺诈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司法机关的刑事救济。
(5)工资支付,留痕有据。
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既不能撒手不管,更不能越俎代庖,要做到思想重视,优先支付,手续合法,支付留证。
与外协队伍的合同结算或纠纷处理,必须与民工工资问题切割开来,分别处理,留有后手,防止今后发生恶意讨薪事件时,没有证据证明我方已支付农民工工资。
各项目部可采取以下方式形成工资已支付的证据:①在协作队伍负责人配合的情况下,要让其向我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我方代其支付农民工工资;②将应领取工资人员姓名、金额、月标准、工资天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登记造册,并在表中要特别注明以下内容:“以上人员工资个数、总数,我均予确认,委托XXX项目部支付后,从劳务费结算款中如数扣除”;③核实工资单中人员的真实性;④现金发放或打卡发放;⑤发放工资时进行录像或逐人照相,形成工资发放证据。
对不配合的协作队伍,应寻求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在他们的协调、监督、见证下,处理此事。
(二)关于因业主明示停、缓建项目引致法律风险的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特点是业主已经明示停、缓建,违约已经公开。
因此,我方应该在法律上将处理业主和外协队伍不同的合同关系结合起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法律风险。
1. 对因业主原因出现的法律风险的防范(1)研究合同,积极维权。
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履行的重要依据,要安排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个别项目还存在多个版本的合同、内容相互冲突的补充合同)关于业主违约、停工、索赔等相关内容的约定,仔细分析业主要求停工的条件、业主变更合同的条件、业主的违约责任等,并准备相关的资料,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
(2)分清责任,主张权利。
对于业主发函要求停工并将停工责任推卸给施工单位的,要仔细研究来函的内容,查明停工的原因,且要依据事实回函进行抗辩,阐明停工原因,划清停工责任,同时明确要求业主按照合同中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约定,提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的合法主张;对于业主因政策性原因要求临时停工的,在提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的合法主张的同时,也应提出在停工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保障工地安全和工程质量有关措施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的合法主张;对于业主明示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停工的,要回函表示理解和接受,同时也要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