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探讨

合集下载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素质,应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与维护、应急救援等方面。

通过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针对不同的特种作业,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规程应明确作业流程、操作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章可循,降低操作风险。

同时,应定期对安全规程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工程现场的变化和新的安全要求。

三、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根据特种作业的特点和安全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防护网、护目镜、耳塞等。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同时,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四、作业许可制度实施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对特种作业进行审批和监管。

在作业前,应提交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许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内容或降低安全标准。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检查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状况、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作业事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救援流程、救援设备和资源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签订责任书、考核奖惩等方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

八、定期安全评价与改进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特种作业安全防护与控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建筑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安全防护与控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建筑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安全防护与控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建筑特种作业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特种作业在施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与控制更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将从特种作业安全防护与控制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特种作业安全防护与控制特种作业包括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电焊切割作业等。

这些特种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施工中必须严格进行安全防护与控制。

1. 高空作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同时,对于高空作业区域必须进行临时围护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起重作业起重作业是建筑施工中常见的特种作业,对于起重机械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同时要对起重作业区域进行临时封闭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爆破作业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操作,并对爆破区域进行临时封闭和警示标识,确保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4. 电焊切割作业电焊切割作业具有一定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因此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防护面罩、防火服等防护用具,并对作业区域进行临时封闭和警示标识,确保作业安全。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特种作业安全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2. 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安全监管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304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亦包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目录”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1.特种作业目录)。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具体作业范围参照《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中“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分类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的规定,特种设备分类参照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3.特种设备目录)。

如何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如何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如何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摘要:所谓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如不加强管理,操作者安全意识和技能差,就会在施工过程中酿成事故。

由此可见,特种作业不仅危险性大,且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关键词: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管理Abstract: The so-called special operations personnel casualties prone to operator himself, others and the surrounding facilities may cause significant harm job security. If not strengthen management, poor safety awareness and skills of the operator, and will lead to accid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is shows, special operations not only dangerous, and can easily occur Qunsiqunshang major casualties.Key words: construction site; special operations; management从当前发生许多事故统计分析结果表明,由于一些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一、无证作业问题突出,致使特种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冒险作业等造成的事故在各类人员伤亡事故中占到40%左右,具有很大的比重。

因而,特种作业人员技能的熟练与否,安全意识强烈与否,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充分认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特种作业是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岗位,各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认真梳理分析发生事故的教训,积极借鉴各地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固树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接、高处作业、爆破、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整体管理工作,并确保施工现场依法规范进行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和培训。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和顺序。

2.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应检查使用的设备和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更换。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行为规范,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酗酒、吸毒、赌博等行为。

4.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服从现场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或违背指令。

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帽,不准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6.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培训和技术交流会议,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施工现场管理1. 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特种作业区域和临时通道,并保持通畅。

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如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上报。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事故应急处置1.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主管人员报告。

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合适的急救设备和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和事故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特殊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焊工、高空作业员、起重工、火焰切割工等。

三、工作责任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始终保持有效。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超负荷操作,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班组长或主管报告。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和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上班。

4.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乱放工具和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不得擅自停工或延误工期。

四、管理制度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任何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缺席。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技能和操作水平。

4.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奖惩制度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如出现擅自操作、违规上班、延误工期等违规行为,将受到公司的严厉批评和管理处罚。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如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优秀,将受到公司的表彰和奖励。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调整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本制度内容,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到守纪律、尊重工作、遵守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程施工秩序。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概述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工地上从事高处作业、电焊及火焰切割、爆破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因特种作业产生的意外事故,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该得到各方面的充分重视和推广。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即使是有经验的特种作业人员也需要进行培训,以便让特种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工地的安全规定、工作流程、及各种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并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应怎样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及如何避免意外伤害。

建设单位应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比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同时,在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专门的特种作业区域,并设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确保特种作业的进行安全有序。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行业技能的培训和练习,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保安措施及相关知识,并能娴熟地进行特种作业。

同时施工单位应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对不符合安全考核要求的人员,要暂停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必须经过再次培训及安全考核后再允许他们重新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安全培训,坚决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当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行为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员报告,要求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保安措施、查勘调查、互相关联等程序执行。

同时,要注意防范火灾、爆炸、跌落、触电等意外风险,确认安全情况后方可进行拆除或撤离工作。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山东冠鲁集团公司LJA-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施工用电梯操作工、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再接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等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每两年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等部门同意、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对安全用品和用具进行定期检验,要标明检测时间。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8、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

如有违犯,罚有关责任人各50元。

建设部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设部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引言1.1 背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涉及高风险和特殊技能,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举足轻重。

为了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1.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职责、规范特种作业操作流程,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高处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人员•职业卫生作业人员•其他特种作业人员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职责3.1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操作。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检查和演练。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特种作业事故。

3.2 特种作业人员责任特种作业人员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其职责包括:•严格按照工作许可和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佩戴和正确使用相关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及时向监护人汇报作业进展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

•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4. 特种作业操作流程4.1 作业申请和许可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之前,需要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和获得许可:1.提交特种作业许可申请,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工作经历和技能培训记录。

2.施工单位进行特种作业申请的审查,包括核实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和相关资质。

3.审查通过后,施工单位颁发特种作业许可证,并告知特种作业人员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4.2 作业准备和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之前,需要进行作业准备和组织,包括:1.确定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地点和任务。

2.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3.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管理权限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由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名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核和培训,并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质证书,符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标准和要求。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的培训成绩。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不存在影响特种作业安全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特种作业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开展特种作业前进行资格审查和岗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对其从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证明等的审查和核实。

岗前培训包括对特种作业的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超出或改变作业范围。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及时更换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现场内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外出或到其他区域活动。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内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如不得吸烟、饮酒、乱放垃圾等。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主动报告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险。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评价1. 特种作业人员将进行定期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作业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等。

2. 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考核证书,并在特种作业人员名录中予以登记。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从事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焊接、爆破、特种设备操作等特殊作业的人员。

由于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和技术要求较高,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建立一套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管理目标和原则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提高施工质量,确保特种作业过程有序、规范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2. 专业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能够熟练操作特种设备和掌握特种作业技术。

3. 严格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培训、考核、监督等,确保作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4. 真实记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真实记录,形成可查询的档案。

5. 激励措施:对遵守规章制度、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激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主要由以下机构和人员承担:1. 建设单位:对特种作业进行调研,明确特种作业的范围和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安全措施。

2.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

3. 特种作业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指定,负责特种作业的整体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特种作业方案、监督作业现场等。

4. 特种作业人员:参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证书,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三、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培训的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技术要求、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培训的形式可以是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

参加培训和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证明。

四、特种作业方案特种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详细的特种作业方案,包括特种设备的使用条件、安全措施、操作要求等内容。

监理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方法

监理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方法

监理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方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人员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该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管[2008]75号)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七版)的通知》(苏建管[2023]167号)在使用说明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审核应实行动态管理。

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建管[2009]5号)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实习操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

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

实习操作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2024〕81号)第21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依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7、建筑焊工8、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9、桩机操作工10、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11、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12、其它特种作业人员三、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内容应包含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进出场时间、首次取得资格证书时间、证书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以及安全培训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是指对某些特殊危险设备、危险场所或危险作业进行施工、维修、操作等工作的人员。

由于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和危险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目的、方法和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

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保护相关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合理的组织架构、全面的培训教育、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监督检查等。

首先,合理的组织架构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础。

在组织架构中,需要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起明确的管理体系。

其次,全面的培训教育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关键。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接受与特种作业相关的专业培训,理解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和危险性,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培训教育应注重实践操作和模拟演练,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另外,严格的操作规程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保障。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遵守明确的操作规程,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作业,不得超出规定的权限和范围。

操作规程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特种作业人员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总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相关设备、环境的安全,需要采取合理的组织架构、全面的培训教育和严格的操作规程等措施,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不仅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也有效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

最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和提升人员素质,以达到更高的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三条请项目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我项目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塔式起重机含电梯作业;四架子工作业;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室外电梯;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八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操作工;九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电梯、吊篮检测工、维修工;十桩基操作工;十一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山西核发部门进行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第三章项目职责第八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山西地方标准、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第九条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第十条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一条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第十二条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通知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第十八条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第二十一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2008-6-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2008-6-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三篇(最新)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三篇(最新)

【其它】第一章是什么?第一条是加强对建筑施工特殊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特殊工作人员的审查、发行、就业和监督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谓的建筑施工特殊工作人员是指在住宅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对本人、他人和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的特殊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空作业篮子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作业。

第四条建筑工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建筑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建筑工程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特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特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是审查。

第六条建筑工程特殊工作人员审查发行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查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审查发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发行机构应当在办公室公布建筑工程特殊工作人员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审查发行机构应在审查前在机构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审查科目、审查场所、审查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建筑工程特殊作业的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满18岁,符合相关职业规定的年龄要求(二)通过医院体检,不妨碍相应特殊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中学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殊作业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审查发行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第十条审查发行机构应当从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受理的申请,审查发行机构应立即向申请人发行审查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种 和数 量没 有做 具 体规 定 , 所 以实 际在 具体 操 作 过程 中 ,只需 象征 性地 提 供几 本 资格 证 书复 印件 , 这样 就 与施工 项 目实 际脱 节 , 无法 满 足现 场施 工 的
建 筑施 工 特 种 作 业 人员 ( 以下 简 称 “ 特种 人
员” ) 是指 在房 屋建 筑 和市 政工 程施 工 活动 中 , 从 事 可能 对本 人 、 他人 及周 围设 备设 施 的安 全造 成 重大 危 害作业 的人 员 。主要 有 建筑 电工 、 焊工、 架子 工 、
笔者对 2 0 0 5年 以来 发 生 的 3 0起 较 大及 以 上
[ 作者简介 ] 夏贞勇( 1 9 7 7 一) , 高级工程师 , 从 事 房 屋 建筑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28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A F E T Y
证 书上没有 写明企业 名称 ,有 的企业 就临时借 用他
人 的资格证 书 , 签订一 份临 时劳动合 同 。 企业 没有 真 正 招聘 一批持 证 上 岗并签 订 劳动 合 同的特 种人 员 , 造 成施工现 场从事作 业 的特 种人员没 有一名 是属 于 企业 自己的员工 , 施 工现场特 种人员严 重不足 。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A F E T Y
建筑窍 金 2 0 1 5 年 第 9 期
安全管 理
建筑施工特种作 业人 员管理探讨
夏贞勇 , 胡 国富 , 裘 沈海
( 1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发 区建 设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站 。 浙江
起 重 机械 司 机 、 司 索 信号 工 、 安 装 拆 卸 工 和 高处 作
业 吊篮安装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卸工 。 特种人 员必 须经 建设 主 管部 门
需要 , 起 不到事 前 把关 的作 用 。
( 2 ) 岗前 培训 考核 不 落 实

考核 合 格 , 取 得 特 种 人员 操 作 资格 证 书 ( 以 下简 称
史筑盔 金 2 0 1 5 年 第 9 期
安全管 理
等 级 模 板坍 塌 和起 重机 械 伤 害 事 故 的 间 接 原 因进 行 统计 , 发 现 由于 特种 人员 无证 上 岗的有 1 7起 , 占 5 6 . 6 7 %, 由于特 种人 员安 全技 术交 底或 教 育培训 不
到位 的有 1 3起 , 占4 3 _ 3 3 %。
续教 育培训 。 当资 格证书 2年有效 期快到 了 , 才不得 不参 加继续 教育培训 。 安 全教育培 训不落 实 , 造成 特 种人 员作业 “ 三违 ” 现象 较多 , 埋 下事故 隐患 。
( 3 ) 现 场安全 管理 不到 位
以审核 通 过 。有 的企业 为 了取得 安全 生产 许 可证 , 就让 管理人 员去培训 考试取得 资格证 书 ;由于资格
取得 特种 作业 操作 资格 证 书 ” 列 入 建筑 施工 企业 取
得安 全 生产许 可证 必备 的安 全生 产条件 之 一 。 但 由 于 没有具 体工 种 和数量 的规定 , 企 业在 申请 时 只要 有 这 方 面 的材料 , 不 缺项 , 建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就 予
的安 全技 术理 论知 识 或机 械设 备 工作 原理 ; 取 得 资 格证 书 的 人员 , 现 场作 业是 按 照上班 时 间计算工 资 的, 要参 加培训 就不能 上班 , 所 以都不愿 意去参 加继
目部不 愿 为 特 种人 员 培 训 或继 续 教 育 投 入培 训 费 用, 害怕 其取得 资 格证 书后 就 离职 ; 另 一方 面 , 由 于
现场 施工 任务 重 , 部分 施 工人 员没 有严 格按 照建 筑 施 工特 种 作 业人 员 安 全 技术 考 核 大 纲 和 安全 操 作
“ 资格 证 书 ” ) , 方 可上 岗从 事相 应作 业 。而 实 际上 ,
方 面 由于建 筑施 工 人 员流 动性 大 , 企业或 项
建 筑施 工 现 场存 在 人 员 配备 不 足 、教 育 培训 不 落
实、 无证 上 岗等诸 多管理 问题 。 ( 1 ) 特种 人 员数 量 没有具 体规 定 1 ) 《 建 筑施 工企 业 安 全 生 产许 可 证 管 理 规定 》 将 “ 特 种作业 人员 经有 关 业务 主 管部 门考 核合 格 ,
2 . 杭 州钱 江 人 才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浙江
杭州
3 1 0 0 1 8
杭 州 3 1 0 0 1 2 )
【 摘 要】 从近几年发生的承重支模架坍塌、 起重机械倒塌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其
中最重要 的一个原 因是特种 作业人 员管理 上存在缺 陷。 本 文从 建筑施 工特 种作 业人 员管理 上存在 的 问题 分析入 手 , 提 出具体管理 对策措施 , 以达 到预 防和 减 少建 筑施 工 生产安全 事故发 生的 目的 。
【 关键词】 建筑施 工 特种人员 管理
【 中图分 类号 】 T U 7 1
【 文献标志码】 B
1 . 管理 问题 分 析
2 ) 《 杭州 市建 设工 程施 工 安 全管理 条 例》规 定 在建 设单 位办 理建 设 工程 安 全监督 手 续 时 , 需 要 提 供 特种人 员名 单和 资格 证 明材料 。 但 由于特 种人 员
技 能考核 标准 要求 参 加安 全 生产基 本 知识 、 专 业 基 础知 识 、 专业技 术 理论 和实 际 现场 操作 技 能 的考 前 培训 , 直 接就参 加 考试 , 这 样 不仅 考试 通 过率 低 , 而 且 即使 取 得 资格 证 书 的 特种 人 员 也 没 有 掌握 一 定
场 实 际情况 ,向特种 人 员进 行 书面 安全 技术 交 底 ,
告 知特 种人 员违 章 操作 的危 害 , 向特 种 作业 人员 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