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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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和意义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建筑工程安全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技术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本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3. 管理责任和组织机构3.1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2 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安排和培训计划,并确保执行。

3.3 监理人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4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要求4.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4.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4.3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经过项目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并进行合格的考核。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5.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5.2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经过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了解工作任务和安全要求。

5.3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5.4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禁区或违规操作。

6.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和考核6.1 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6.2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培训和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工地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地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基本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第二条培训考核与发证(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

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向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第三条复审(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作废。

(2)复审内容:①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②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③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

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企业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7)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原件予以确认,复印件项目部安全员留存。

广州市**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科室以及分包班组人员的特种作业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安全科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项目经理部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班组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本单位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变动。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一、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四、压力容器作业五、起重机械作业(包括门、桥、塔式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工)等六、各种登高作业。

七、特种设备管理(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校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五、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速溜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登高架设作业;(五)爆破作业;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第三章用人单位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304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亦包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目录”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1.特种作业目录)。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具体作业范围参照《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中“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分类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的规定,特种设备分类参照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3.特种设备目录)。

建筑企业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建筑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管理。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3. 项目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和作业监督。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 招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持有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培训要求(1)新入职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等。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 考核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 持证上岗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上岗。

(2)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伪造、涂改。

5. 现场管理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项目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焊工、装修工等。

第三条管理层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定,接受管理层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执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第五条参与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件有效。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应经过培训、考核或必要的安全技能测试,由技术部门或专业机构审批认证,并维护相应的资格数据库。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必须放置在显著位置,方便管理层进行核查。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许可证必须定期进行复审,逾期未经复审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相关单位不得接受特种从业人员的工作请求。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参加培训合格考试。

第十条安全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术、紧急救援和自救技能等。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确保培训内容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安全规定穿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接、高处作业、爆破、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的整体管理工作,并确保施工现场依法规范进行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和培训。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和顺序。

2.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应检查使用的设备和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更换。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行为规范,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酗酒、吸毒、赌博等行为。

4.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服从现场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或违背指令。

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帽,不准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6.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培训和技术交流会议,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施工现场管理1. 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特种作业区域和临时通道,并保持通畅。

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如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上报。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事故应急处置1.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主管人员报告。

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合适的急救设备和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和事故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是为了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在建筑工程中从事高空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电焊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人员。

2. 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证书和健康证明,并在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 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知识、紧急救援等。

4. 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 安全监督: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监督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6. 事故处理:一旦发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和申报程序。

7.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整改、罚款、降低岗位等级等。

通过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品质和安全水平。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概述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工地上从事高处作业、电焊及火焰切割、爆破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因特种作业产生的意外事故,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该得到各方面的充分重视和推广。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即使是有经验的特种作业人员也需要进行培训,以便让特种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工地的安全规定、工作流程、及各种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并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应怎样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及如何避免意外伤害。

建设单位应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比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同时,在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专门的特种作业区域,并设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确保特种作业的进行安全有序。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行业技能的培训和练习,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保安措施及相关知识,并能娴熟地进行特种作业。

同时施工单位应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对不符合安全考核要求的人员,要暂停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必须经过再次培训及安全考核后再允许他们重新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安全培训,坚决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当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行为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员报告,要求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保安措施、查勘调查、互相关联等程序执行。

同时,要注意防范火灾、爆炸、跌落、触电等意外风险,确认安全情况后方可进行拆除或撤离工作。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地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地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地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地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和施工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具有一定风险和技术要求的工种人员。

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安全意识,明确责任,保障每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

所有涉及特种作业的项目均应遵循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三章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资格认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单位应定期检查证书的有效性,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

2. 培训与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前需接受专业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等。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定期组织复训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技能水平与时俱进。

3. 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操作流程特种作业的操作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作业申请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特种作业申请,说明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

申请需包括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安全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需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所有潜在风险得到识别和控制。

评估报告应提交给项目负责人。

3. 现场实施在安全评估通过后,特种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实施作业。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4. 作业记录每次特种作业后,需填写作业记录,包括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等,以备后续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监督机制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如下监督机制:1. 定期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一)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确保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人员具备独立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作能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四、职责(一)各项目部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料收集及台账和档案建立。

(二)各项目部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三)分包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职责:(1)聘用持证作业人员,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3)书面告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4)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5)按规定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6)加强对本单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7)查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8)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确保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适合从事相应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9)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施工现场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高空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项目部负责特种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管理及日常监督。

2. 项目经理为特种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特种人员的管理负总责。

3. 安全生产部负责特种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监督检查。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四、管理要求1. 招聘与培训(1)特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项目部应组织特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

(3)特种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考核与评价(1)项目部定期对特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2)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人员,经培训后仍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 安全防护(1)特种人员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特种人员作业安全。

4. 作业规程(1)特种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2)特种人员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5. 应急处置(1)特种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安全事故时,特种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特种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项目部定期对特种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奖惩1. 对表现突出、安全意识强的特种人员,项目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特种人员,项目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作业过程中面临高风险、高危险因素影响的作业人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参与高风险、高危险因素的工作环境下的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原则1. 无证上岗,无法进入工作现场。

2. 不得擅自变更特种作业工作的内容、方法和工艺。

3. 不得超过特种作业工作的范围和权限。

4. 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2)特种作业证书需定期更新,过期未更新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检,如患有相关疾病或生理障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的授权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仅在取得特种作业证书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特种作业,并且仅能按照特种作业证书标明的范围进行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需特殊授权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相关授权只限于特定的时间和场所。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复训,以更新工作知识和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应对特种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记录(1)特种作业人员需按照规定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作业时间、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

(2)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记录需留存备查,以备日后工作验证和事故调查使用。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督导与考核(1)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工作督导和考核。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岗位负责制,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

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3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4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

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拖延。

5要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于违章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提出。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为了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在建筑工程中从事高空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电焊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人员。

2. 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证书和健康证明,并在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 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知识、紧急救援等。

4. 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 安全监督: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监督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6. 事故处理:一旦发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和申报程序。

7.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整改、罚款、降低岗位等级等。

通过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品质和安全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

其目的是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明确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包括相关证书的取得、培训要求等。

2. 特种作业人员的责任: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执行安全操作程序。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要求: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操作的设备和工作环境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其可以安全进行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保障其个人安全。

6. 特种作业人员的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建设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职责划分1.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收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辨识真伪、建立台账、报验、归档工作,并对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工程部、物机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临时用电电工、架子工、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电焊、气焊(切割)工。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岁。

2.提供(近一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健康证明,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4.资格证书到期需要延期复审的,复审合格后,及时上报安质部。

5.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原件及复印件报安质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6.各分包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真伪负责,发现存在伪造、涂改操作证的,给予分包单位500元/每人的罚款,并将作业人员驱逐出施工现场。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证操作。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建筑工程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现场安全和施工质量,根据《建筑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招聘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并且经过公司的审查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应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每位特种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 岗前检查和审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审查资格证书、证明和履历,签订保密协议、劳动合同及承诺书,并且签署安全责任书。

3. 安全防护措施在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头盔、手套、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4. 作业指导和监督在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由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监督和指导,并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5. 安全评估和记录对特种作业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评估结论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和安全隐患应进行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和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分别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应组织和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

2. 质量、安全、技术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特种作业人员负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四、违章处理1.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特种作业人员,将依据公司安全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对于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素质。

制定本办法。

2 建筑施工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金属焊接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建筑起重信号工、司索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3 建设厅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获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按规定的有效期进行复审,否则便视为无证上岗。

6 项目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台帐,核对资格证原件。

接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7 人力资源部门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主管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换证及证件的发放、保存并建立台帐的工作。

其他部门配合。

8 项目部应经常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

9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落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验证资料:特殊作业人员登记表(附表16) 、资质证复印件。

落实责任人:项目劳资员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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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
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
(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二十一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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