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
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篇一: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
各种规章制度。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为此,村
民小组长必须做好:
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
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
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
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
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小组长责任书
村民小组长责任书
为了我村各组的全面发展,做好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工作,也使组长能更好地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各组的和谐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讨论决定,特制订该组长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主动接受镇党委政府的考察、监督,认真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服从村两委的领导,听从两委的安排,坚决贯彻执行两委的决定,完成两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保守组织秘密,遵守组织原则。
二、配合镇村分管工作人员,对本组开展的所有调查核实工作(包括:产权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民政调解、食品卫生安全、群宴申报、治安防范、防洪抢险、安全生产、农村建房审批申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予以配合和支持。
三、组长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越级上报,未及时上报反映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由组长承担。
四、及时准确无误地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无误地向村民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全部发放到位,不得漏发错发。
五、及时准确向村民提供上级组织发布的用工信息和培训信息,搜集和反馈村民各种需求信息,组织剩余劳动力进行再就业培训。
六、定期或不定期主动向村两委反映近期组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便于村两委对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保持本组的和谐稳定。组内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并迅速到达
事发现场。
七、完成镇村下达的新合医疗考核工作目标。
八、主动配合专职会计搞好本组财务工作,认真做好报帐和组务公开工作,保护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维护集体资产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集体利益。
九、考勤制度:开会每迟到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20元,无故请假一经发现扣20元。村上安排每项工作未按时完成扣50元。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参考资料三)
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二、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小组要办理的事必须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小组支部讨论同意后,村委会才受理,经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如不经讨论和审批,农经站有权不给报销一切账务。
四、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对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制止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五、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六、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管好用活本小组集体资产,逐步壮大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坚持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做到每季度一次。
八、积极兴办本小组公益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村民组长岗位职责
村民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2、组织本村民小组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员会的决定,及时完成村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3、热爱本职工作;热心公益事业;以实际工作来具体体现为组民服务的思想。
4、及时独立完成好村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做好中心工作。了解本组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倾听村民的合理建议、合情要求,做好正面解释,正确引导工作,及时向村反映组民的呼声组织召开本小组会议,组织全组村民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5、主动配合好村蹲组干部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矛盾不出组。
6、办事讲原则、树正气,敢于碰硬、敢于叫真,为构建和谐小鱼洞镇,推进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做一名村放心、组民满意的称职组长。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参考资料三)
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二、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小组要办理的事必须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小组支部讨论同意后,村委会才受理,经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如不经讨论和审批,农经站有权不给报销一切账务。
四、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对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制止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五、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六、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管好用活本小组集体资产,逐步壮大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坚持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做到每季度一次。
八、积极兴办本小组公益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
一、引言
在中国乡村社区中,村民小组长是负责管理和服务村民小组的重要角色。他们承担着组织
协调、信息传递、社会治理等多项职责。因此,建立完善的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对于提高
村民自治水平、落实基层民主、促进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
1. 村民小组长的选拔和任职
村民小组长的选拔和任职应当以民主、公开、公平、依法为指导原则。村民小组长应当是
全体村民的代表,选举产生。任职前应当接受村民的自由、公正的选举,选举程序应当公
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真实有效。村民小组长应当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能够
代表村民的意愿,为村民谋福利,推动村庄的发展。
2. 村民小组长的权限和职责
村民小组长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村民小组内的工作负责。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协调村民小组的日常工作,推动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
(2)与上级政府和村委会密切配合,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村委会汇报村民小组的工作情况。
(3)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小组的安定和和谐。
(4)组织村民小组内的各类活动,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3. 村民小组长的评议和考核
对村民小组长的绩效应当进行定期的评议和考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惩。评议
和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村民小组长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评议和考核
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综合考虑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和考核的公正、客观。
4. 村民小组长的培训和提升
为了提高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班和讲座,加强对村民小组长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在每个村庄中,村民小组长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协调管理村庄内的各项事务,促进村民团结、发展、稳定。他们的工作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调解纠纷
作为村庄中的重要组织者和监督者,村民小组长常常需要在村民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中充当调解者的角色。他们需要了解双方的诉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组织村民活动
为了增进村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村民小组长经常会组织一些文娱、体育等活动,增强村民集体凝聚力和归属感。这些活动有助于营造和谐的村庄氛围,也有利于促进村庄的发展。
宣传政策法规
村民小组长是村庄的宣传员,他们需要向村民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促使村民自觉地遵守法律,遵守村庄规章制度,维护村庄的正常秩序。
组织农业生产
许多村庄以种植农作物为主要经济来源,村民小组长需要组织并指导村民们合理种植,科学施肥,及时灌溉等农业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协助政府工作
村民小组长是村庄和政府的桥梁,他们需要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传达政府政策和要求,协助政府做好相关调查和统计工作,保障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的来说,村民小组长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十分繁重,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同时也要有责任心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村民小组长在平凡的工作中承载着村庄的希望和发展,他们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村庄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村民的生活福祉和村庄的发展进步。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一、制度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本村决定制定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规范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激发村民小组组长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实现农村群众自治的良性发展。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村民小组组长。
三、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
1. 协调本小组村民利益,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治的认识和能力。
2. 推动本小组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提高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协助村委会对本村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小组内部的情况和问题,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4. 完善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小组会议,传达和贯彻落实村委会和上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协议制定小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5. 完成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村民小组组长的权利
1.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决定该小组的内部事务,包括小组内部的经济分配、人员调动等事项。
2.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接受小组内部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处理和反馈。
3.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根据小组内部实际情况,制定并提出小组计划和建议,报上级机构审批和实施。
4.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指导和监督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工作,保持小组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五、村民小组组长的义务
1.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模范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党的各项工作,严守纪律,诚实守信。
2.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密切关注小组内部的情况,协助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问题,促进小组内部发展和进步。
3.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确保小组内部的生产与生活平稳有序。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小组长的管理行为,提高村小组的管理水平,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小组长的管理活动。村小组长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主体,其管理行为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服务村民的团结、互助、和谐和发展。
第四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循自治组织的民主原则,听取村民意见,与村民协商决定重大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村小组长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勤勉尽职,廉洁奉公,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六条村小组长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热爱村民自治事业,关心村民生活,勤奋工作,服务村民,保证村民的民主权利。
第七条村小组长应当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接受村委会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民主管理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依靠全村人民,发挥广泛民主,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上。
第二章村小组长的组织
第九条村小组长的产生,按照群众自治的原则,由各小组村民自行提名、推荐,经过村委会选举产生。村小组长的任免由村委会决定。
第十条村小组长由村委会委托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村小组长一经选举,要在约定期限内签署责任书。
第十一条村小组长是议事协调小组的召集人,负责小组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在工作计划、预算、协调管理上起着重要作用。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和谐、幸福的小组村庄,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村小组内部管理,加强小组村庄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三农发展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事务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村小组设立小组长,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小组长负责召集小组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开展村小组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小组长应当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小组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七条村小组设立民生委员会、环境卫生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特色小组,由小组成员自愿组成,协助小组长开展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资金。
第十条村小组应当建立财务档案,做好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村小组应当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保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村小组应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土地整治和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十三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五章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村小组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范文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范文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民主自治水平,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基层组织中的村民小组长选举、职责、权力、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村民小组长是村级基层组织的一员,是协助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第四条村民小组长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级民主自治原则,处理好村民关系,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级基层组织应该为村民小组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支持村民小组长履行职责。
第六条村民小组长应当接受村民监督,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接受村民批评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第七条村级基层组织应定期对村民小组长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二章选举与任期
第八条村民小组长的选举由村级基层组织组织实施,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为三年,期满后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条村民小组长应当具有如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固定的住所在该村;
(三)年满18周岁;
(四)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第十一条村民小组长在任期内如发生辞职、免职、死亡等情况,需及时进行补充选举。
第十二条村民小组长应当对本村村民负责,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压制、打击村民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
第十三条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居民开展社区建设、公共事务协商等活动;
(二)收集、反映居民意见、需求,向上级组织反馈;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农村工作的基础。村民小组组长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角色,是贯彻和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直接负责人。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有助于规范组长的职责和权利,提升村级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制定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的必要性
1.规范村民小组组长职责和权限
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可以制定明确的职责和权限规定,防范村民小组组长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群众不满情绪的产生。
2.提高组长的管理水平
村民小组组长是村级工作中最基层的干部,如果缺乏制度规范和培训指导,就容易出现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因此,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可以为组长提供更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为组长提供所需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3.增强村级工作的协作性和创造力
村民小组组长是村级工作的关键人物,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将直接影响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发展动力。因此,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有助于提高村民小组组长之间的沟通协作能力,扩大村级工作的创造性和应对能力。
二、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1.职责分配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依照所属小组的情况,负责完成村级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统筹协调村庄发展,积极落实扶贫政策,维
护村庄稳定和治安等。
2.权利与义务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依法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遵守村级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应当主动学习村级工作的相关知
识和技能,积极争取对村级工作的更多支持和资源,为群众谋福利,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村民小组长职责及考核职责
村民小组职责
1、负责召集小组村民会议,组织村民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村民依法履行民主权利。
2、负责协调处理民间纠纷矛盾,实事求是向村委员会反
映村民意见、建议和要求。
3、认真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或决定,保障村民自治与
社区服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按时完成村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4、民主决策本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动和组织村民
发展多种经营,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勤劳致富。
5、教育村民模范遵守“村民自治章程”,组织村民搞好治
安联防,保一方平安,积极争创平安小组。
6、保障村民群众对重大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当村民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按规定向上级信访,做到不集体上访。
村民小组长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为确保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村级基层治理机制,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建设新农村的发展步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及村民自治的原则,结合我村的实际,特制订该责任制:
1、村民小组长会前实行签到,作为考核的依据。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村委会负责人请假,否则当无故缺席处理。
2、由村民小组长负责通知本组村民各项事务(如:会议、活动、体检等),通知不到位的由小组长负责。
3、村民小组长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各项政策,按时收发各种资料,知晓率达99%以上。
4、发展公益事业,能积极与村两委研究协商。对小组情况,如道路安全、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应关心负责。
5、及时并独立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不集体上访。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是乡村社区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旨在促进村民之间的相
互交流和合作,建立和谐的村庄社会。为了规范村民小组的运作,保
障村民的利益和权益,制定适用于各个小组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以
下是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的内容。
1. 小组成立
1.1 村民小组的成立应经过全体小组成员的讨论和表决。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村民代表、村干部或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协助。
1.2 小组成立后,应当选举产生小组长和小组副组长,任期为两年。小组长负责协调小组工作,小组副组长协助小组长完成相关职责。
2. 小组职责
2.1 村民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卫生保健、
文体活动等工作,促进村民共同进步。
2.2 小组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环保意识等相
关内容。
2.3 小组应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日常生活帮助,关心村民的身心健康。
2.4 小组应组织和参与文体活动,丰富村庄的文化生活,增进邻里
间的情感交流。
3. 小组会议
3.1 小组应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解决小组内的各项事务。
3.2 小组会议应当事先通知所有小组成员,并在会议上形成相应的会议记录。
3.3 小组会议应注意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并解决相关问题。
4. 村民权益保障
4.1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4.2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协助解决村民因病、因灾等困难情况。
4.3 小组应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公约,维护村庄社会的稳定和谐。
5. 村民小组经费与物资管理
5.1 小组应建立健全经费与物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小组的财务和物资。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参考资料三)
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二、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小组要办理的事必须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小组支部讨论同意后,村委会才受理,经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如不经讨论和审批,农经站有权不给报销一切账务。
四、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对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制止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五、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六、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管好用活本小组集体资产,逐步壮大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坚持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做到每季度一次。
八、积极兴办本小组公益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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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
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第三条本章程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监督执行,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村民组织
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四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本村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过与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镇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九)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十)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村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
(十二)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的方案;
(十三)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
(十四)由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村民委员会的撤销、范围调整的方案;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的村民会议职权,根据本村实际,可授予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但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职权除外。
第六条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按每5-15户推选一人产生。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村民代表的户或村民小组认为该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予以更换。村民代表的更换、补选按原推选方式进行。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提议,应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所作决议、决定应当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节村民委员会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村民按照《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果提出辞职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设生产服务、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福利、文教卫生等工作,其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督促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二)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三)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财产,支持和监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工作,抓好本村的农业服务、产业调整、乡村建设,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和睦团结;
(五)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七)宣传教育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及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八)完成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形式为建立村务公开栏,或采用会议、广播、公开信等方式。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重要公共事务;村干部的分工及工资报酬;财务收支;基建工、义务工的提留使用;水电费收缴管理;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