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因此,农业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和定损时间和办法都和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变动保额以及收获时二次定损等技术都为农业保险所特有。
(二)标的的生命周期性。
标的的生命周期、生产(时间)规律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划定了时间前提。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的开展必须适应这些规律,而不能违背。
(三)标的的鲜活性。
农产品的鲜活特性使农业保险受损现场易灭失,对农业保险查勘时机和索赔时效产生约束。
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及时报案,则会失去查勘定损的机会,农业保险合同如果对时效不专门加以约定,势必会增加保险人的经营风险。
(四)标的受损后自我恢复性。
农作物保险标的在一定的生产期内当受到灾害后有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复杂,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
(五)标的繁杂多样性。
农业保险标的繁多,生命规律各异,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也各不相同,难以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
(六)标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受标的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约束,农业对市场信号反应滞后,市场风险较高,使农业保险易受道德风险的影响,所以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设立防范道德风险的条款。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不更新)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第一章目标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理赔处理、提高理赔质量,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根据《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农业保险理赔要始终以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贯彻“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理赔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赔案处理规范,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第三条农业保险理赔应充分借助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其网络、人员、技术、管理等服务农村方面的优势,提高农业保险理赔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章报案管理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向广大投保农户告知报案方式和渠道,引导受灾农户及时报案,并保持报案、咨询、投诉渠道畅通、有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农业保险报案管理,制定具体、有效的管控措施,严控业务系统外记录报案,规范分支机构转报案和非被保险人代报案流程,确保报案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录入业务系统。
第六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名称或标的识别标码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登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报案人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
同时应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调度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第七条发生大面积灾害、重大疫情或损失较为严重的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上级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
涉及再保险的,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再保险人,并视情况需要开展联合查勘。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建立报案数据定期清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对于重复报案等无效报案,应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做报案注销处理。
第三章查勘管理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查勘工作,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或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查勘。
养殖险案件原则上应在接报案后48小时内进行查勘。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根据灾害种类和事故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查勘工作,制定查勘方案,确保查勘科学、高效,服务规范、到位。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一节投保第三条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重要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应至少包括:(一)客户信息。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二)保险标的信息。
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种植业)、养殖地点和标识信息(养殖业);(三)其他信息。
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
上述信息应在业务系统中设置为必录项,确保投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第二节承保第六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和分布情况,采用全检或者抽查的方式查验标的,核查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和风险状况。
条件允许的,保险公司应从当地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或相关机构取得保险标的有关信息,以核对承保信息的真实性。
承保种植业保险,应查验被保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被保险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资料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 (3)第二部分承保 (6)第一节展业 (6)一、展业准备 (6)二、风险评估 (8)三、制定承保方案 (11)四、展业宣传 (13)第二节承保 (14)一、承保工作要点 (14)二、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 (16)第三节核保 (17)一、核保方式 (18)二、核保工作基本要求 (19)三、核保工作关键要素 (20)四、核保权限管理 (22)第四节收取保费 (23)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3)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 (24)第五节批改注意事项 (24)第三部分理赔 (25)第一节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 (25)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 (25)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 (26)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 (29)第二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 (31)一、定责环节 (31)二、查勘环节 (33)三、定损环节 (37)四、理算与核赔环节 (40)第三节单证管理及赔案缮制 (43)一、农险理赔单证一览表: (43)二、理赔案卷单证排序及装订 (45)第四节防灾防损 (46)一、种植业防灾防损工作 (46)二、养殖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 (47)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 (3)第二部分承保 (6)第一节展业 (6)一、展业准备 (6)二、风险评估 (8)三、制定承保方案 (11)四、展业宣传 (13)第二节承保 (14)一、承保工作要点 (14)二、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 (16)第三节核保 (17)一、核保方式 (18)二、核保工作基本要求 (19)三、核保工作关键要素 (20)四、核保权限管理 (22)第四节收取保费 (23)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3)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 (24)第五节批改注意事项 (24)第三部分理赔 (25)第一节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 (25)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 (25)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 (26)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 (29)第二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 (31)一、定责环节 (31)二、查勘环节 (33)三、定损环节 (37)四、理算与核赔环节 (40)第三节单证管理及赔案缮制 (43)一、农险理赔单证一览表: (43)二、理赔案卷单证排序及装订 (45)第四节防灾防损 (46)一、种植业防灾防损工作 (46)二、养殖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 (47)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目标原则则第一章目标原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理赔处理、提高理赔质量,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根据《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农业保险理赔要始终以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贯彻“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理赔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赔案处理规范,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第三条农业保险理赔应充分借助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其网络、人员、技术、管理等服务农村方面的优势,提高农业保险理赔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章报案管理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向广大投保农户告知报案方式和渠道,引导受灾农户及时报案,并保持报案、咨询、投诉渠道畅通、有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农业保险报案管理,制定具体、有效的管控措施,严控业务系统外记录报案,规范分支机构转报案和非被保险人代报案流程,确保报案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录入业务系统。
第六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名称或标的识别标码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登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报案人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
同时应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调度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第七条发生大面积灾害、重大疫情或损失较为严重的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上级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
涉及再保险的,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再保险人,并视情况需要开展联合查勘。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建立报案数据定期清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对于重复报案等无效报案,应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做报案注销处理。
第三章查勘管理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查勘工作,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或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查勘。
养殖险案件原则上应在接报案后48小时内进行查勘。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根据灾害种类和事故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查勘工作,制定查勘方案,确保查勘科学、高效,服务规范、到位。
种植业农业保险理赔指引
办事处农保员接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案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及时开展农业保险现场查勘工作;
保险公司根据灾害种类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查勘工作,需要查明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出险原因、受损标的、损失数量,以及有无不足数量投保、重复保险等情况,正确区分保险责任与非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够确认保险标的已经全损的,应及时开展后续定损工作;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程度的,应根据保险标的的生物特性,设定合理的观察期。首次查勘时可先行确定出险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范围,待作物恢复生长后,再科学开展二次或多次查勘定损。
保险标的在生长期间内多次遭受保险事故发生部分损失的,应综合考虑历次出险因素合理定损,或者在作物收获前一次性测产定损。对于农作物在苗期受损,急需重播、补种的,或标的已经达到绝产或者全部损失标准的,以及处于收获期即将收割的,及时定损。
查勘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全面、翔实记录体现查勘过程和损失情况的资料和数据。定损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种植业农业保险理赔指引
一、报案
投保农户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病虫害高发期,应立即查看投保的作物是否受到重大灾害,预计损失在30%以上的,应立即向所在村农业保险协保员书面报案,并应保护好现场备核查和按照农业生产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抗灾减损工作。
村协保员在接到报案时,应查看是否投保,询问并登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报案人姓名、农户编码、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并签字确认。及时与办事处农保员联系。
定损后,村协保员按照资料要求完善资料上报办事处农保办。
三、理赔
保险公司按照程序和权限,整理资料上报审批、拨款,理赔款从农户一卡通账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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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 (3)第二部分承保 (6)第一节展业 (6)一、展业准备 (6)二、风险评估 (8)三、制定承保方案 (11)四、展业宣传 (13)第二节承保 (14)一、承保工作要点 (14)二、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 (16)第三节核保 (17)一、核保方式 (18)二、核保工作基本要求 (19)三、核保工作关键要素 (20)四、核保权限管理 (22)第四节收取保费 (23)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3)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 (24)第五节批改注意事项 (24)第三部分理赔 (25)第一节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 (25)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 (25)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 (26)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 (29)第二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 (31)一、定责环节 (31)二、查勘环节 (33)三、定损环节 (37)四、理算与核赔环节 (40)第三节单证管理及赔案缮制 (43)一、农险理赔单证一览表: (43)二、理赔案卷单证排序及装订 (45)第四节防灾防损 (46)一、种植业防灾防损工作 (46)二、养殖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 (47)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
目录承保篇一、承保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种植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承保工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承保所需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承保单证样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养殖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承保工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承保所需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承保单证样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林业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承保工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承保所需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承保单证样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理赔篇一、理赔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种植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理赔工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理赔所需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整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 (3)第二部分承保 (6)第一节展业 (6)一、展业准备 (6)二、风险评估 (8)三、制定承保方案 (11)四、展业宣传 (13)第二节承保 (14)一、承保工作要点 (14)二、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 (16)第三节核保 (17)一、核保方式 (18)二、核保工作基本要求 (19)三、核保工作关键要素 (20)四、核保权限管理 (22)第四节收取保费 (23)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3)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 (24)第五节批改注意事项 (24)第三部分理赔 (25)第一节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 (25)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 (25)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 (26)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 (29)第二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 (31)一、定责环节 (31)二、查勘环节 (33)三、定损环节 (37)四、理算与核赔环节 (40)第三节单证管理及赔案缮制 (43)一、农险理赔单证一览表: (43)二、理赔案卷单证排序及装订 (45)第四节防灾防损 (46)一、种植业防灾防损工作 (46)二、养殖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 (47)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农业保险承保指引
《农业保险承保指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业务流程,提高承保质量,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建设,杜绝虚假承保,防范道德风险,促进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章承保准备第二条拟开办农业保险的公司,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要求,对机构、人员、服务网络等进行评估,上报总公司审核。
在开办业务前,由总公司向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原则上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在开办区域的县级应设立机构或服务网点。
第三条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前应做好承保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政府协调,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保险方案,履行产品备案手续,加强宣传及人员培训,推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为承保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汇报,提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计划,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可。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认真做好农业保险风险评估工作。
对承保区域内的标的风险特征、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及巨灾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六条保险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合理制定保险方案,并做好再保险安排,报总公司审批同意。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方案制定保险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产品备案手续。
第八条保险公司可借助基层涉农服务部门及公司现有机构网络力量,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服务体系、奖惩机制及管理制度。
(一)原则上在乡镇一级具备自有或受委托的工作机构。
(二)原则上在乡镇一级配备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农业保险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一级引入协助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选择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农业保险宣传。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及监管要求,学习掌握保险公司品条款、承保流程操作规范及承保质量要求等内容。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不更新)(共5篇)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不更新)(共5篇)第一篇:农业保险理赔指引(不更新)《农业保险理赔指引》第一章目标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理赔处理、提高理赔质量,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根据《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农业保险理赔要始终以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贯彻“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理赔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赔案处理规范,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第三条农业保险理赔应充分借助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其网络、人员、技术、管理等服务农村方面的优势,提高农业保险理赔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章报案管理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向广大投保农户告知报案方式和渠道,引导受灾农户及时报案,并保持报案、咨询、投诉渠道畅通、有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农业保险报案管理,制定具体、有效的管控措施,严控业务系统外记录报案,规范分支机构转报案和非被保险人代报案流程,确保报案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录入业务系统。
第六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名称或标的识别标码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登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报案人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
同时应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调度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第七条发生大面积灾害、重大疫情或损失较为严重的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上级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
涉及再保险的,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再保险人,并视情况需要开展联合查勘。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建立报案数据定期清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对于重复报案等无效报案,应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做报案注销处理。
第三章查勘管理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查勘工作,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或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查勘。
养殖险案件原则上应在接报案后48小时内进行查勘。
中国人保水稻理赔标准
中国人保的水稻理赔标准是根据水稻的不同生长期和受损程度来确定的。
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方式是: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其中,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
在水稻的不同生长期中,其最高赔偿标准如下:
-返青期:保险金额的50%
-分蘖期:保险金额的60%
-孕穗期:保险金额的80%。
此外,水稻种植户、水稻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水稻可作为保险标的:
1. 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 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 生长和管理正常。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前言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已得到广泛应用。
农业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的核心服务之一。
一旦农业灾害发生,农业保险理赔将对农户进行经济赔偿,促进农民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因此,设计一套科学、高效、公平的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对提高农业保险的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施方案一、理赔受理流程1.农民申报:农民在发现农业灾害后主动向保险公司申报。
申报方式包括网络申报、电话申报、现场申报等多种方式。
2.损失评估:保险公司将派遣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损失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农业灾害程度和损失额度进行评估。
3.理赔受理:根据农业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在评估完成后向农民进行保险理赔受理,给予农民经济赔偿。
二、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应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协议进行制定,设计合理、公平的标准。
在标准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年份、不同农作物生长条件的差异性,同时要重视补助标准的动态调整,及时修订,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被保险人的利益。
三、农业保险信息化信息化是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农业保险理赔的必然选择。
农业保险信息化采用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将保险公司、农户、政府部门等信息相互关联和协调,实现快速高效地理赔服务。
同时,信息化还能够实现理赔数据共享和信息传递,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农业保险理赔公平、公正、透明地进行,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理赔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应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理赔标准、理赔流程和理赔金额的确定方式等重要事项。
同时,应设立农业保险监督和管理机构,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的监管和管理。
结论本文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了一套科学、高效、公平的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
该方案可以从理赔受理流程、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农业保险信息化和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农业保险服务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1. 前言农业保险理赔是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遭受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疾病和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按照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进行的理赔行为。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指的是农业保险公司对农村投保人进行实质性补偿或赔偿时实施的规划方案。
本文将介绍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的基本流程和实施过程。
2.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的基本流程2.1 理赔申报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报,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理赔申报是理赔流程的第一步,理赔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基本信息、保单信息、出险情况等。
投保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报。
2.2 理赔资料审核保险公司受理理赔申报后,会进行理赔资料审核。
审核的主要目的是核实投保人所提供的理赔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理赔资料审核包括对投保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进行查验和核实,以及对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进行审核。
2.3 实地勘察实地勘察是对投保人提供的理赔申报信息进行核实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实地勘察中,保险公司需要前往投保人所在的现场进行勘察,检查被保险财产的情况、损失情况、现场环境等。
2.4 定损在完成实地勘察后,保险公司还需要对损失进行定损,并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定损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定损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投保人对损失的说明以及相应的理赔材料。
2.5 正式理赔在确认定损结果并由投保人确认后,保险公司将正式宣布进入理赔环节,并给予投保人相应的赔偿金额,实现对投保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3.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的实施过程3.1 保险公司建立良好的销售及理赔渠道保险公司需要针对农村市场,建立起一整套销售及理赔渠道。
销售渠道包括销售代理、保险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理赔渠道则包括农业保险专业理赔人员和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调查机构合作的模式。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背景农业保险是针对农业作物生产、畜禽养殖、渔业捕捞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原因造成损失的农户提供赔偿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
但是,农村地区的保险意识较低,部分农民也不清楚保险机制,导致农业保险的推广应用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因此,建立高效的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可以提高农民使用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农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制定明确的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规范理赔流程,提升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度和使用率。
方案实施第一步:理赔流程确定1.定损定损人员应熟练掌握农业保险的规定以及有关赔偿标准,快速、准确地完成理赔工作,并对有疑问的损失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定损人员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联系被保险人或代理人;•现场勘查、核实损失;•了解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确定损失比例,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判断。
2.报损被保险人或代理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络保险公司,报告损失情况,并按规定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应及时予以答复,并告知被保险人应如何做好理赔工作。
3.理赔审核理赔审核人员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核对,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应及时予以赔偿。
若理赔资料存在疑点,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理赔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将理赔通知书寄给被保险人或代理人。
被保险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银行领取保险赔偿金。
第二步:电子化管理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应建立信用体系,通过建立保险机构、商业银行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保险理赔信息电子化管理,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理赔成本、减少错误率,并可以方便地为企业提供数据支持,帮助企业更好地做好管理。
第三步:加强宣传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应加强宣传,向农村地区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引导农民提高保险意识,让农民了解农业保险的特点和优势。
同时,可以通过组织保险知识培训等形式,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知识水平。
精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资料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 (3)第二部分承保 (6)第一节展业 (6)一、展业准备 (6)二、风险评估 (8)三、制定承保方案 (11)四、展业宣传 (13)第二节承保 (14)一、承保工作要点 (14)二、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 (16)第三节核保 (17)一、核保方式 (18)二、核保工作基本要求 (19)三、核保工作关键要素 (20)四、核保权限管理 (22)第四节收取保费 (23)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3)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 (24)第五节批改注意事项 (24)第三部分理赔 (25)第一节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 (25)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 (25)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 (26)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 (29)第二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 (31)一、定责环节 (31)二、查勘环节 (33)三、定损环节 (37)四、理算与核赔环节 (40)第三节单证管理及赔案缮制 (43)一、农险理赔单证一览表: (43)二、理赔案卷单证排序及装订 (45)第四节防灾防损 (46)一、种植业防灾防损工作 (46)二、养殖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 (47)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农业保险理赔指引(
9.1、 农业保险概述
(一)概念
农业生产者以支付小额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灾 害事故造成的农业财产的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简单 地讲,农业保险就是以农作物和饲养动物为保险对象的一类保险。
(二)特点 保险标的的生命性 较强的地域性 明显的季节性 经营成果的周期性 技术难度大,经营风险高 政策性
(三)分类和保障范围
分类:按农业生产的对象分类
⒈种植业保险:承保植物性生产的保险标 的保险,即为种植业保险,例如农作物保 险、林木保险等。
⒉养殖业保险:承保动物性生产的保险标 的保险,即为养殖业保险,例如牲畜保险、 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等。
按保障程度分类
⒈成本保险:即以生产投入作为确定保障程 度的基础,根据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 保险。
70×80000=5600000(元)
由于此次灾害每亩已赔付了70元,若苗期再发生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损失,每亩有效保险金额为:当期(日)每亩最 高赔付标准-上次每亩赔付金额,即:
100-70=30(元)
部分损失: (1) 损失程度比例赔偿方式 a.当保险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时:
赔款=有效保险金额(元/亩)×损失面积(亩) 保险面积
⒉多风险保险:即承保一种以上可列明责任 的保险,如水果保险可以承保风灾、冻害 等。
⒊一切险保险:即除了不保的风险以外,其 他风险都予以承保的保险。例如美国等国 开办的农作物一切险保险,就承保了几乎 农作物所有灾害事故损失责任。我国目前 还没有开办这类险种。
按保单形式分类
⒈单险种保险:即一张保单只包含一个险种 的内容。
2 经济作物保险的特点
与粮食作物保险相比,经济作物保险有以下 特点:
农业保险理赔方案
农业保险理赔方案什么是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农业生产中发生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提供特定保险方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进行保护的一种保险方式。
目前各地的农业保险主要包括种植保险、养殖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等。
农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风险,减轻农业生产者的风险责任以及消除农民在自然灾害等不幸事件中的经济损失。
农业保险理赔方式农业保险如何进行理赔是保险公司的一个关键问题,针对不同的农业保险种类,理赔方式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将对典型的几种农业保险进行介绍。
种植保险在种植保险中,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被保险人应该得到的赔付,保险公司在通过实地评估农作物的损失情况后,依照合同规定的保额、赔款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来说,针对种植保险理赔,有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确定被保险农作物的保险金额,即种植株数、地块面积和保险单价的乘积。
2.确定承保范围:由于产品种类或种植方法会导致保险责任的不同,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需要确定自己需要保险的范围。
3.发生保险事件:同样需要在合同中定义保险事件,如水旱灾害、自然灾害等,被保险人若在合同生效期内遭受保险事件,便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4.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后,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提供理赔申请,保险公司通常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申请书,以及与损失相关的证明和材料等。
5.理赔核定:保险公司在核定理赔金额时,需要进行现场勘查、查看现场照片和资料等行为,以了解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况。
养殖保险对于养殖保险而言,理赔方式与种植保险大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殖保险通常细分为生猪、蛋鸡、肉鸡等几个类别,保险公司根据单价和保险责任来约定养殖保险赔付标准。
2.养殖保险赔付通常分为直接损失赔付和间接损失赔付两大类,包括死亡、失踪、转化等等都被列入了养殖保险赔付的范围内。
3.养殖保险如果需要理赔,通常需要提交记录牵扯到养殖、营养、疾病、饲养、疫苗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保险公司通过这些详细信息来进行理赔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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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目录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第二部分承保……………………………………………第一节展业…………………………………………一、展业准备……………………………………二、风险评估……………………………………三、制定承保方案………………………………四、展业宣传……………………………………第二节承保 (11)一、承保工作要点………………………………二、承保业务系统处理要求……………………第三节核保 (17)一、核保方式……………………………………二、核保工作基本要求…………………………三、核保工作关键要素…………………………四、核保权限管理………………………………第四节收取保费……………………………………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第五节批改注意事项………………………………第三部分理赔…………………………………………第一节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第二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一、定责环节…………………………………二、查勘环节…………………………………三、定损环节…………………………………四、理算与核赔环节…………………………第三节单证管理及赔案缮制……………………一、农险理赔单证一览表: (32)二、理赔案卷单证排序及装订………………第四节防灾防损……………………………………一、种植业防灾防损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养殖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为适应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指导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高农业保险业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农业保险有以下特点:一、标的生命性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活的生物。
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使农业保险与其他财产保险体现出以下不同:(一)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
农业保险标的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只能说它是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而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
因此,农业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和定损时间和办法都和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变动保额以及收获时二次定损等技术都为农业保险所特有。
(二)标的的生命周期性。
标的的生命周期、生产(时间)规律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划定了时间前提。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的开展必须适应这些规律,而不能违背。
(三)标的的鲜活性。
农产品的鲜活特性使农业保险受损现场易灭失,对农业保险查勘时机和索赔时效产生约束。
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及时报案,则会失去查勘定损的机会,农业保险合同如果对时效不专门加以约定,势必会增加保险人的经营风险。
(四)标的受损后自我恢复性。
农作物保险标的在一定的生产期内当受到灾害后有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复杂,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
(五)标的繁杂多样性。
农业保险标的繁多,生命规律各异,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也各不相同,难以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
(六)标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受标的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约束,农业对市场信号反应滞后,市场风险较高,使农业保险易受道德风险的影响,所以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设立防范道德风险的条款。
二、地域性农业生产及农业灾害的地域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即农业保险在险种类别、标的种类、灾害种类及频率和强度、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表现出在某一区域内的相似性和区域外明显的差异性。
农业保险地域性强的特点,决定了开展农业保险只能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特点,开办适当的险种,制订、使用符合当地实际的保险条款;同时,在农业保险的管理上,要重视农业保险的区划,形成合理的农业保险险种布局,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到险种互补,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
三、季节性农业生产和农业灾害本身强烈的规律性和季节性,使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比如,农作物保险,一般是春天展业,秋后待农作物收获责任期结束。
农业保险的季节性特点,决定了农业保险要抓住农时,即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技术环节上,要遵守保险经济规律,按照农业生产的自然规律办事,严格把握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变化特点来开展业务,组织业务管理,使农业保险的各项技术活动开展恰到好处,取得最佳效果。
四、专业技术性农业保险技术难度大表现为农业保险有三难:展业难、承保难、理赔难。
同时,农业保险面临的逆选择较为严重,道德风险高。
这是由于农业保险标的特点,农民保险意识淡薄,保险事故发生后责任以及损失鉴定复杂等原因造成的。
农业保险技术难度大,经营风险高的特点,要求承保、理赔人员具备一定的农业专业知识。
五、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一方面体现在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之一,国家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对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保险经营机构按照总体不盈不亏、收支平衡,正常年景略有结余,以备大灾之年的原则经营农业保险;另一方面体现在农业保险的实施必须依靠政府及有关部门强有力的推动和相互配合。
第二部分承保第一节展业展业是做好农业保险业务的基础性工作。
由于农业保险的政策属性以及标的的特殊性,展业阶段更需要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认真评估业务风险,制定合理的承保方案,进行有效的宣传,为下一阶段承保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展业准备要高度重视展业前的准备工作,认真调研,搜集相关资料,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情况以及政府的扶持政策。
(一)知识准备1、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
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前,要认真学习国家出台的关于农业或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熟悉中央、省(区)以及地市、县(区)等各级政府农业扶持政策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掌握保险监管部门对农业保险的监管政策与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保险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经营行为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掌握公司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与要求。
2、学习掌握标的基本情况与生产知识。
掌握当地农业生产基本情况与特点,主要种类与品种以及成本产出情况;掌握保险标的生长发育规律,农业基本知识和管理要点;掌握当地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或常见疾病疫情以及历史损失情况。
3、学习掌握保险条款与实务规程。
掌握保险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农业保险主要产品条款、费率规章、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内容、承保规定;熟知农业保险各险种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规定等各项内容。
4、学习掌握相关险种历史经营情况。
了解相关险种历年承保、赔付情况,分析主要灾因分布与规律,掌握该险种承保、核保关键点。
(二)资料准备1、宣传材料。
主要包括中央及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农业保险的文件,如:中央1号文件、相关部委制定的有关农业保险的政策文件、当地政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文件;各级领导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指示;公司制作的农业保险宣传材料等。
2、条款单证材料。
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标的明细表、保险单及承保分户清单/标的明细表证、保险凭证等。
二、风险评估(一)种植业保险风险评估1、自然灾害评估。
了解承保区域年平均降水量分布、活动积温等气候资源情况;重点掌握当地自然灾害发生历史与趋势,如主要自然灾害的种类、发生的频度与强度、空间分布、造成的损失程度以及气象部门关于近期的气候预测等。
2、种植品种评估。
了解承保区域内的可保标的作物种类、品种、近年来的播种面积及发展趋势;了解不同作物种类、品种的生育期、耕作及田间管理方式、管理水平;了解不同作物种类、品种的单位成本(主要包括种子、农药、化肥、机耕费)及在不同生长期的投入量或投入比例。
了解相关品种在当地的种植历史、区域试验产量指标,抗旱、抗倒伏、耐病、耐盐碱性的强弱等。
3、种植环境评估。
了解当地土壤状况、河流分布及灌溉情况;种植地块是否属于国家划定的种植区内,是否处在非蓄洪行洪区,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
对于重大承保项目,要深入承保区域内实地评估。
4、经营情况评估。
了解该险种历史经营情况,重点分析导致保险赔偿支出的主要灾害事故及其分布、产生经营费用的主要环节及其比例。
(二)养殖业保险风险评估1、饲养品种评估。
掌握承保区域内可保标的主要种类、品种及其饲养分布状况、近年来年度出栏数量和期末存栏数量及规模养殖场数量。
掌握不同动物种类、品种的饲养目的(肉用、种用、蛋用、皮用以及兼用等等)以及不同饲养目的动物的饲养周期、饲养成本(主要包括购进价格、饲料、防疫费用)等。
2、防疫情况评估。
当地动物卫生防疫体系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养殖业疾病风险的大小,也直接影响养殖业保险的赔付水平,应深入调查,摸清当地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建立了依法防疫制度;当地畜牧兽医站(或者动物检疫站)的密度,是否覆盖到当地所有区域;防疫工作人员的数量以及业务技能情况;当地各级政府是否建立了动物防疫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否制定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是否实行防疫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负责制。
3、重大项目评估。
对于重大承保项目,不仅要进行上述总体评估,还要求业务人员深入养殖场进行现场评估,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饲养地近期是否发生传染病或被划为疫区。
(2)圈舍设计布局与饲养数量是否匹配;饲养管理设施、制度是否健全;饲养密度是否符合规范;圈舍通风、透光及冬季采暖、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等是否完备;排泄物的排放方式及处理方式是否合理等。
(3)标的健康状况。
了解标的畜种及其品种,该品种在当地的饲养历史以及饲养周期、生产性能。
查看饲养场兽医日志、免疫接种记录、检疫证明及饲养记录。
调查标的畜龄及其均匀度,衡量标的群是否整齐,从而初步判断标的群的健康状况和饲养管理水平。
进入圈舍进行标的健康状况调查(也可在远处观察)。
首先、要从精神状态、营养、姿势、步样、皮毛、吃食饮水等方面宏观了解标的整体健康状况。
其次,抽取个别不活泼标的,从观察眼、鼻腔、体温、心跳、呼吸次数了解标的整体健康状况。
第三、观察标的排泄物的颜色、数量。
(4)被保险人的审核。
被保险人是否为投保标的所有者,有无饲养管理能力,是否具备防疫、配种、繁殖、饲养等技术力量,有无骗保骗赔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