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附件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4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根据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规则:1. 代表选举:代表应通过公开、公正的选举程序产生。
每个院系、部门或组织单位应选举出适当的代表人数,确保广泛代表性。
代表人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会议召开: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一般为每年一次。
会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召集,并在提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所有代表,确保大多数代表能够参加会议。
3.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公布,代表大会应审议学校教职工人事安排、工资福利政策、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
代表大会还可以提出其他重要议题。
4. 表决程序:会议表决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保代表的自由意志。
会议表决结果应一致记录,并保存在代表大会文件中。
5. 决策机构:代表大会可以设立常委会或其他相关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并有权力监督学校管理。
6. 责任与权益:代表大会代表应行使教职工的权益,并有责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代表应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作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决策。
7. 监督和评估:学校领导应对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对待,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以上是一些建议和规则,具体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以下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共____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教职工在学校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决策制定学校事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制定、修改和解释学校章程;选举、任免学校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学校的重大事项;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一、引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的重要组织形式,它旨在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为规范和细化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定本规定,以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二、代表选举1. 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的参与和平等竞争的机会。
2. 代表选举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选举事宜。
3. 代表选举采取“代表就近、代表多数”的原则,即优先选举所在部门或岗位的代表,并根据教职工人数的多少确定代表名额。
三、代表资格1. 代表应当是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具有代表大会选举资格,并且接受其他教职工的监督。
2. 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维能力,能够全面了解和代表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并积极参与代表工作。
四、代表职责1. 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大会和会议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就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2. 代表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或岗位的教职工反馈会议内容和决议,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3. 代表应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增进教职工的交流与沟通。
五、代表大会组织1. 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确定,并通过书面通知教职工。
2. 代表大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召集和组织,具体由工会领导指挥,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3. 代表大会应制定详细的议程,并事先公布以提供代表准备。
六、会议程序1. 代表大会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和议题的全面讨论。
2. 会议应保证代表的充分发言权,鼓励代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
3. 会议应按照程序进行表决,确保决议的科学、合理和公正。
七、决议执行1. 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学校的重要指示,应得到学校行政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快速落实。
2. 学校行政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将决议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具体的工作任务中。
3. 各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决议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决议的有效实施。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精选7篇)如何写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看看吧。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篇1】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分配,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总名额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前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稳定发展。
为了明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代表资格第一条只有在职教职工才有资格成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在职教职工是指已签订劳动合同,具备正式编制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教职工。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所分设的代表席位应当充分代表各个教职工群体,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代表人选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具备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能力。
第二章选举程序第四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教职工应先进行候选人提名,再进行候选人选拔和代表人选投票表决环节。
第五条候选人提名阶段,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提名符合资格的候选人,提名需经过候选人本人同意。
第六条候选人选拔阶段,候选人应在代表大会上进行个人陈述,向代表们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才能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代表人选表决阶段,代表们按照代表席位进行投票表决,以选出最终的代表人选。
第三章代表权力和义务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力:1.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代表教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出教职工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1.积极参加代表大会和相关的活动。
2.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3.维护学校的声誉和稳定发展,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
第四章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第十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每届代表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包括议案的提出、讨论和决策程序,确保代表大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对外公示代表名单,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结语本规定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旨在建设和谐稳定的学校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权益,广泛听取基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为了使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地进行,特制定了以下规定:一、代表产生1.代表产生的程序: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代表的产生公正、公平、公开。
2.代表名额的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岗位类别、职称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经学校党委批准确定。
3.代表人选的提名:代表人选可以自荐或由党委、工会等组织提名,建议各岗位、年龄、职称等类别均有代表参与。
二、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大会的权利: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发表发言、提出建议、表决投票等。
2.代表大会的义务:代表大会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勤勉工作,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代表大会的召开1.召开时间和周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学校根据需要和工作安排确定。
2.召开程序:代表大会的具体召开程序由学校制定,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3.召开议程: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确定。
四、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约束性1.权威性: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监督权,其决议是具有约束力的。
2.约束性: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所有教职工应遵守的,学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来工作,保证代表大会的决策得以落实。
五、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1.监督机制:学校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和评价代表大会的工作,确保代表大会的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2.评议机制:学校定期对代表大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大会的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有效地推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度,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同时,也可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整个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参考答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由教育部第____号令公布。
答案: C.322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____本规定执行。
答案: C .参照3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____的基本形式。
答案: C .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4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____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答案: A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5 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答案:A.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 6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的方式做出。
答案: B 会议决议;7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答案: B .全面;8 .有教职工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 A.809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____。
答案: C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10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产生。
答案: B .直接选举;11.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答案: C .选举单位12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休,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答案: B.60 %13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____的监督。
答案: C .选举单位教职工14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____,可以连选连任。
答案: C.3 年或5 年15 .教职工代表大会____至少召开一次。
答案: B.每学年;16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____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7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5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进行集体讨论和监督学校管理的权力机构,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权力、发表意见和建议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代表的数目和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代表的选举原则和程序由学校自行制定。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决策事项;(三)讨论并监督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四)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五)监督学校的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六)其他与教职工权益相关的事项。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学校党委(总支部)或者学校工会组织召集,召集时间应提前通知教职工代表,确保代表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程序决定与会代表的合法代表资格,代表行使权力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问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代表的表决通过,并制定会议记录。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当依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经费由学校提供,用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文件印刷、代表交通、食宿、通讯和会议宣传等费用。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评选、报酬和待遇等具体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同时废止。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研究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事务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行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与教职工进行协商对话的重要渠道。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教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规定》为指导原则,以全体教师为主体,坚持教职工代表学习和全体教师参与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规定》活动,推动和促进我校教职工代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活动内容、步骤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校开展《规定》学习贯彻活动分三个阶段:(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至5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规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翻印《规定》文件下发,确保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人手一份,先行学习。
将《规定》全文挂在学校网网页上,方便教职工自学。
组织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通过讲座的形式集中学习《规定》的全部内容,深刻理解把握《规定》的内涵和精神实质。
并利用学校教职工大会、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和教研组活动等契机,引导全校教职工开展学习活动,扩大教育面,增强影响力,把学习《规定》列为教师业务学习,党组织和工会活动的重要内容。
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学习目标,提高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加坚定深入学习和贯彻《规定》的信心和决心,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指由学校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权益,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包括:
1. 选举程序:确定选举时间、选举方式、选举对象等,确保选举公正、公平。
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 代表产生: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和代表比例确定代表名额,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一般按比例分配给各个教职工群体。
3. 代表职责:明确代表的职责和权力,代表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审核校务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 代表任期:规定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两年,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会议制度:明确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会议。
6. 决策程序:规定代表大会的决策程序,包括议题提出、讨论、表决等。
重要决策可能需要通过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简单的事项可以通过代表委员会议决。
7. 代表权益保障:保障代表的参政权利和言论自由,禁止干扰和限制代表履职。
8. 代表大会管理:明确代表大会的管理制度,包括代表大会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以及工作职责和权限。
9. 撤销和罢免程序:规定代表的撤销和罢免程序,当代表在任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时,可以进行撤销和罢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内容,不同学校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一、由来和发展 历历史史概概述述 经验阐述
1980年4月:上海召开了教代会经验交流会。当时有12个省 市的8所高校、4所中专、159所中小学参与了试行。中山大 学是广州地区唯一试点单位。各地的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980年8月:全总下发《关于学校试建教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请示报告》:决定在全国普遍开展教代会制度的试点工作。 紧接着试点单位如雨后春笋般达800多所。
不需要时最好能收起来,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应上会的事项 不上会的现象; “浮动”论:即教代会作用发挥好坏,校务公开能否落实主要 看学校领导民主意识的程度来浮动变化,其实质仍是人治色彩; 党政工运行未能准确定位,其实质是错位运作; 追求无度民主,大凡事情强调教代会决定,把教代会比喻为学 校的小大人,最高权力机构。
二、教代会职权 职权概述 讨论建议权 讨论通过权 评议监督权
三权分析: 一、讨论建议权; 二、讨论通过权; 三、评议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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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代会职权 职权概述 讨论 讨论通过权 评议监督权
第一章: 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意义
一、颁布实施 二、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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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颁布实施
教育部第32号令:
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 定》。
废止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 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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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温丽雅
的体会
目录
1 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 定》的意义
2 教代会制度的由来发展与现状 3 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理解 4 正解处理好教代会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代表性组织,负责代表教职工的利益、权益,并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为了保证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履职,需要制定一些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代表选举:规定代表选举的程序、条件和规范,包括候选人的资格要求、选举方式、选举时程等。
2.代表权责:规定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明确代表的权限、义务以及参与校务管理的方式和程度。
3.会议组织:规定代表大会的召开方式、频率和会议组织机构,包括会议的召集、主持、记录和决策程序等。
4.议事规则:规定代表大会讨论和决策的程序,包括发言、表决、提案等的要求和流程。
5.会议决策:规定代表大会作出决策的程序和权力范围,明确哪些决策需要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以及哪些决策需要上报学校的决策机构。
6.代表权益:规定保障代表权益的制度和机制,包括代表参与校务管理的权力、代表的待遇和奖励、代表的权益保护等。
7.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代表大会的议题、委员会设置、会务支持等进行规定,以保证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履职。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规定内容,具体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以保证教职工代表能够有效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并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模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模版尊敬的各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已经走到了最关键的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凝聚力,为共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特召开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大会将对学校教职工的权益保障、薪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改善以及教学科研支持等关键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为广大教职工努力争取合理的权益和福利。
以下是我们制定的大会规定模版:第一,关于教职工权益保障1.为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位教职工都能享有公平公正的工作条件,学校将建立健全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2.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工作评价和考核制度,确保其公正透明。
3.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二,关于薪资福利待遇1.学校将逐步提高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合理调整薪资结构,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学校将优化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提供疾病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福利项目。
3.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为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三,关于工作环境改善1.学校将加大对教学设施的投入力度,提升教学环境,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
2.学校将加强对教师培训的支持,提供更多的教师发展机会和进修学习的条件,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关于教学科研支持1.学校将鼓励教职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并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和支持。
2.学校将优化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3.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平台。
以上规定模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将成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工作方向。
希望各位代表能积极参与讨论,共同制定出更加完善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实现教职工的共同发展目标。
谢谢各位!。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2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第一部分:总则第1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贯彻落实高校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教职工民主监督和合法权益保障,保证教职工利益代表大会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职工在学校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重要形式,是集体行使权利、管理学校事务的重要机制。
全体教职工通过代表大会行使了监督权、决策权和管理权,充分保障了教职工权益,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第3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学校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照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确定,每届代表大会的产生程序要详细规定。
第4条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当确定为不超过学校总教职工人数的10%,具体数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当综合考虑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称、中青年教职工等各类教职工的比例,保证代表大会代表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第5条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应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每个教职工都有被选举为代表的权利。
选举程序要有充分的监督机制,保证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三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6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监督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审查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讨论和通过学校重要事务,制定和修改和完善学校章程,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
第7条代表大会职权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学校章程中明确规定,包括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决策程序、表决方式等。
代表大会的每一项职权的行使都要有详细的规定,确保代表大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第四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管理第8条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和地点,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根据教职工提议确定。
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提前进行通知,确保每一位代表都有时间准备和参加。
第9条代表大会的议程应当包括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审查学校财务预算和年度计划,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等内容。
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重要事务应当有决策权,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得到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执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共9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共9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一): 学校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规定各班每10人推选一名代表,当各班人数某学校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规定各班每10人推选一名代表,当各班人数除以10的余数大于六时再曾一名代表.那么,各班可推选代表人数y与该班人数x之间的函数关系用取整数y=[x] ([x]表示不大于x的最大整数),可以表示为答案是[(x+3)/10] 为什么不加4、加5,例如班级人数27,27+3/10=3,27+4/10取3,27+5/10取3很简单,余数要大于6.则最小要7个人.10-7=3.所以要加3.如你所说,那要是班里有26个人呢是2个代表而不是3个.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二): 某学校召开代表大会有教师代表32人学生代表40人职工代表24人要编成若干组进行讨论编组时每组各方代表人数要相等最多能编几组每组有各方代表各多少人求每组各方代表人数要相等,就是求最大公约数:即(32,40,24)=8,所以每组8人,所以教师代表4组,学生代表5组,职工代表3组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三): 下列各句中搭配完全正确的一句是()A.我们一边剥麻,一边改进剥麻的速度。
B.在教代会上,老校长提出了"师生齐努力,共创文明校"的决定。
C.不管当地气候条件极端不利,探险队员终于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D.因为作者没有很好掌握主题,单凭主观想象,加入许多不必要的情节和人物,所以大大地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B ("提出"这一动词,与之搭配适宜的宾语有:"要求"、"问题"、"建议"、"议案"。
这里恰当的应是"议案"。
)A将"改进"改为"加快"。
C(改"不管"为"尽管",或改"极端"为"怎样")D(改"反而"为"所以")1.组合问题.c10(4)=(10*9*8*7)/4!=210c10(4)中10为下标,4为上标.4!=4*3*2*12.承接1,已经从10名中选出了4名,现在这4名又去不同的城市.这是排列问题.A4(4)=24 A4(4)中4为下标,4为上标.所以C10(4)*A4(4)=210*24=50403.1)方法一:1名老师与6名学生随机站成一排,也就是7个人排7个位置.先排老师A7(1)=7再排学生,剩余6个人排6个位置.A6(6)=7207*720=5040方法二:1名老师与6名学生随机站成一排,也就是7个人排7个位置.一次性排所有人A7(7)=50402)方法一:直接法:老师必须站在中间,也就是老师不排最左也不排最右.所以,老师只有5个位置可排.先排老师A5(1)=5再排学生,剩余6个人排6个位置.A6(6)=7205*720=3600方法二:间接法:老师站中间的排法=总排法-老师在两端的排法先排老师,老师排最左或者最右A2(1)=2再排学生,剩余6个人排6个位置.A6(6)=7202*720=1440所以5040-1440=3600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七): 学校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高二年级的3个班共选6名代表,每班至少1名,代表的名额分配方案种数是答案是10种,我需要详细过程用隔板法:名额可看成元素相同. 把6个名额看成6个相同的小球,要分成3组,每组至少一个, 则,从6个球中间的5个空中选两个空放两块隔板即得答案--10. C 5 2附:隔板法就是在n个元素间的(n-1)个空中插入若干个(b)个板,可以把n个元素分成(b+1)组的方法.应用隔板法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这n个元素必须互不相异(2)所分成的每一组至少分得一个元素(3)分成的组别彼此相异组合不排列的情况可以用隔板法求方程X+Y+Z=10的非负整数解的个数.[分析]注意到x、y、z可以为零,故上题解法中的限定“每空至多插一块隔板”就不成立了,怎么办呢只要添加三个球,给x、y、z各一个球.这样原问题就转化为求X+Y+Z=13的正整数解的个数了,故解的个数为C122=66(个).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八): 某学校召开学生代表大会,6个代表名额分配到高二年级的三个班,要求每班至少1名,则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种数是你好!共有10种分配方案.解析:方法一:把6个名额看成6个0,用2块隔板将其分割到3处,然后隔板的每一种插法就对应一种分配方案:共有C=10种分配方案.方法二:分两步,先将3名额分给每个班,有一种方法;再将剩下的3个名额分三种情况分配,第一种情况:只给一个班,有C种方法,第二种情况,给每个班各1名有一种方法,第三种情况给2个班,有C·2=6种方法.共有1×(C+C·2)=10种.也可以简单一些所有分配方法可分为:2、2、2只有一种:2223、2、1有3*2*1=6种:123. 132. 231. 213. 312. 3214、1、1有三种:411. 141. 114所以共有十种.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九): 现需要一篇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作为特岗教师代表的发言稿谁有包含生活教学等等内容教师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很荣幸,我今天能够代表特岗教师在这里发言,一起庆祝xuexiao今秋的开学.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般,转眼间两年的特岗教师生涯已悄然而过.回首这两年来走过的路,虽然很艰辛,但更多的是欣喜、是快乐、是成熟.也正是有了领导的关怀,同事间的互助,师生间的心有灵犀,才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教师得到了很好地成长,自己真正经历过,才知道做求实的老师虽然很辛苦但是也很快乐很充实.这两年多来,面对教学业务上的不熟练,面对学生们的调皮,面对未达理想的成绩,我矛盾过挣扎过想放弃过,是我们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是你们一直支持着我关心着我鼓励着我.我也经常会想:如果我毕业后不是当老师,我现在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呢我有很多同学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你真的愿意站一辈子讲台吗每天守着学生多枯燥啊.确实,从事教育事业的我们放弃了很多个人的空间,很多时候,当别人在开心享受周末的快乐幸福时光时,我们可能还在忙着备课、批改作业.就算我们下班了,心里还仍然在惦记着自己的班级、自己的学生.然而,老师毕竟也是人,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情怀,也会有累的时候,特别当遇到学生反复犯错,不能明白自己一片苦心的时候,所有的委屈交加在一起,甚是感到难受.但是等到冷静下来再想:任何一个人都离不开老师,包括我们自己能有今天的成绩,也要感谢教导我们的老师,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该坚持下去,凭自己的良心去工作,就凭着这份责任心,凭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总有一天他们会理解我们的.知识决定命运,教师成就未来.教师是一个需要用心去工作的职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很多我们自己无法实现的理想,无法做到的事情,我们的学生也一定能帮我们完成,因为他们以后会走向社会,进入各行各业,成为企业家、政治家等等.这些人才都是我们老师教导出来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学生的成功就是教师的成功,学生的点滴进步都包含着我们的默默付出,我们用爱与责任成就着未来.每当想起这些,我就感到无比的自豪.两年多的光阴,从我的生命里匆匆流逝;但却在我的记忆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它使我渐渐悟到了教师真正的职责所在;感受到了学校对于一名青年教师的信任与呵护;体会到艰辛永远与快乐并存着.亲爱的同仁们,不管以后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会遇到怎样的困难怎样的阻碍,我们都要一直坚信,领导、同事不会放弃我们;我们都要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热爱我们的工作!高尔基曾经说过:“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工作与生活中,并实现自己的意志与人生价值.”我们只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就能取得好的开端,而好的开端,便是成功的一半.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一教师行业,就好好爱这一行业,珍惜这一份工作.“选择了我们的所爱,就爱我们所已选择的!”新学期的开始,带着希望,带着憧憬,怀着激动,怀着兴奋.作为教师,我们早已做好准备,我们愿倾我们所有,全力以赴.因为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注定我们的梦想和荣誉都与同学们连在了一起.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幸福的,我们就是快乐的,你们是进步的,我们就是欣慰的,你们是成功的,我们才是优秀的.借此机会,对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九年级的同学们,你们是张庄二中新的希望,社会、学校、家长对你们寄以很高的期望,希望你们不负众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分夺秒,刻苦学习,勇于拼搏,用适当的学习方法,认真地把握好九年级的每一天,从各个方面为七、八年级的学弟学妹做出表率,为母校争光添彩.八年级的同学们,你们肩负着承上启下的重任,希望你们再接再励,努力拼搏,为明年的九年级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争取在学习和生活中都做好榜样,一年更比一年好!六,七年级的同学们,你们是张庄二中的新鲜血液,希望你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在平时努力做到: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合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一个好的开始,就意味着同学们应该树立起一个远大的理想,就像一棵树,正是有了对阳光的渴望,它才可能直插云霄;就像一只鹰,正是有了对蓝天的向往,它才可能遨游天际.所以,只有有理想的人生才是积极的人生,才能飞得更高,才能飞得更远.新的学期又开始了,在我们每个人的面前都摊开了一张新白纸,那么我们将如何在这张白纸上画出人生的又一幅精彩的画卷呢同学们,选择了勤勉与奋斗,也就选择了希望与收获;选择了纪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与自由;选择了痛苦与艰难,也就选择了练达与成熟;选择了拼搏与超越,也就选择了成功与辉煌!那么,就请用我们的勤奋和汗水,用我们的智慧和热情,抓住这宝贵的今天,师生团结一心,努力在今朝,去创造美好的明天.在这里,我们年轻教师要再次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一定会努力工作,为张庄二中尽自己微薄的力量.最后,我深深地祝福张庄二中的全体师生,在新的学期里工作顺利、学习进步,祝福我们的学校越办越辉煌.谢谢大家!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学校教职工大会议程。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6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____伟大旗帜,以____、____、____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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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
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
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
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
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
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