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运管处贯彻“六无服务”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皖交审批〔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省港航集团: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结合厅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贯彻落实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服务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助力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各单位、处室要加强《办法》的研讨学习,深刻领会省政府出台《办法》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氛围(一)深入开展《办法》的普法和培训要将《办法》列入年度普法目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要将《办法》列入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培训内容,重点抓好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对《办法》的理解和落实。
要将交通运输领域贯彻落实《办法》的典型案例、先进做法等纳入宣传的重点范畴,增强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提升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氛围。
(厅行政审批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相关单位分工负责)(二)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按照省“四送一服”统一部署要求,通过组织进企入园“大走访”、政策措施“大宣讲”、主题活动“大对接”,为市场主体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推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充分利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做好问题办理和督办工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际铁路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际铁路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滁政秘〔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际铁路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城际铁路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月15日滁州市城际铁路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实施办法为规范我市城际铁路交通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城铁交通企业”)运营成本的预算与核定,保障城铁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激励城铁交通企业加强运营管理,节约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10623-201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安徽铁路建设的若干意见》(皖政〔2015〕27号)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
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与城铁交通企业提供城际铁路交通运营服务直接或间接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
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客观反映城铁交通企业运营服务正常需要,并按照科学方法与标准合理核定。
影响成本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四)激励性原则。
成本规制应与城铁交通票款补贴政策相结合,鼓励城铁交通企业在保障运营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主动节约成本,不断提高运营效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滁政办电[2012]44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电〔201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省政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萧县“4.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6月底。
二、组织领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制订方案、督促检查、推进落实,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三、工作目标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努力实现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社会意识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道路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1. 明确辖区道路安全管理责任。
对各县、市辖区主要道路,继续实行路长制,明确责任,加强管控。
各地要对交警公路巡逻中队和执勤民警确定辖区道路管理责任,定岗定责。
2. 增加巡逻班次和密度。
各地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开展联合勤务。
各县、市相邻地区,路段交警大队、中队通过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循环巡逻、递进巡逻等方式,提高路面民警的管事率。
市运管处2024年度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二篇)
市运管处2024年度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市运管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一、政策宣传市运管处根据国家和市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将各项政策宣传到位。
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政策宣传类文章,对新政策进行解读,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
同时,还在各个职能部门内部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解和宣传能力。
二、信息公开市运管处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的政府信息。
通过建设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决策咨询、行政审批、资金预算等信息,确保市民对政府决策有更多的了解和监督的权益。
此外,还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的科学规范化。
三、办事公开市运管处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网上办理”的服务模式,提高了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加强对公民投诉的受理和处理,解决了市民在办事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扰,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同时,市运管处还加强了对事项办理的监督和评估,优化了行政审批环境,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四、预算公开市运管处将每年的预算情况进行公开,确保预算的公平公正。
通过公布预算收支情况以及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提高了市民对财政资金的监督能力,增强了对市政府财政工作的信任度。
同时,市运管处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五、政务公开文化建设市运管处注重政务公开文化的建设,加强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
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宣传政务公开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
同时,市运管处还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政务公开监督市运管处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
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
合理的公交企业财政补贴机制。不断提升运营服务品质,督促指导农村客运企业遵守农村客运服务规范,提高 农村客运运行频率、响应时效、服务水平。
(四)提高行业治理能力,筑牢交通安全发展根基。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运输行业、公路桥梁等领域的安全防 范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应急抢修等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扫黑除恶 常态化,整治交通运输行业乱象;持续抓好交通运输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治信访维稳、货运物流企业涉毒涉 黄涉非等方面工作,同时做好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和稳控,特别是要加强货运司机、新业态从业人员摸底排查治 理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 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健全依法行政治理体系, 强化治理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 进普法工作与行政许可、行业监督工作深度融合,不断优化行业依法治理环境。
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
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 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部署,以支撑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为目标,努力补齐区域交通运输发展“短板”,挖掘 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加快构建内畅外达、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力推动XX交 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XX发展贡献交网络,畅通乡村发展“毛细血管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谋划XX区农村 公路提质升级项目,使农村公路发展从规模增长为主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覆盖行政节点为主向优化路网结构、覆盖 乡村经济节点和交通节点转变,畅通乡村发展微循环。一是加快完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交通领域重点 支持项目(XX线美丽农村路)建设任务;二是申请2024年度涉农资金计划建设XX区埔前镇XX线村道XX段、XX镇 XX线村道、XX镇村道XX线以及XX村道XX线等路面提质工程;三是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分局、XX镇争取土地调规、 报批,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埔前镇赤岭至中田村道新建项目动工建设。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内务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最大程度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省厅制定了《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试行)》,经11月25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12月2日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试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三年十二月目录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AB岗制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首问负责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承诺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责任追究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前后台协调管理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网上咨询服务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预约服务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延时服务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印章管理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制度安徽省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政务服务标准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例会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学习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卫生管理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着装管理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廉政制度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AB岗制一、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设立AB岗制。
2024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____年上半年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总结____年上半年,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在我市取得了积极的成绩。
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依法监管”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有序、高效便捷、绿色发展”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科技应用,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推动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我市____年上半年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本年度,我市坚持从制度建设、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推动运输行业数字化管理。
通过建设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提高了运输监管的效能和效益。
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采用随机选择、随机检查的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管,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有效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
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模式,加快传统道路运输向互联网运输的转变。
通过建设互联网运输平台,实现了货物运输的智能调度、路径规划等,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效率。
四是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完善政策法规。
针对快递、网约车等新兴业态,我市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范和操作细则,加强对其的监管,确保其运营的安全和有序。
二、安全生产取得重要成果今年上半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事故率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开展培训班、现场演练等形式,对驾驶员、调度员、安全管理员等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应对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规范运输装备。
全面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验和定期维修,及时排查隐患,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三是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五促”活动简 报
“五治五促”活动简报滁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期 2012年4月19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五治五促”活动4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关于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义成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林安仁、谢军、吴军、姬少军参加会议。
会议一致同意《实施方案》内容,并就相关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
同时,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准备,尽快召开动员大会,将任务部署安排下去。
为配合活动开展,局还专门为机关工作人员配备学习用包一个,便于检查考核时资料集中整理。
(编辑:何培兵)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活动的实施方案》经4月1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向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印发了《关于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市局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以提升执行力为核心,以“治庸促能力提升、治懒促激情迸发、治散促聚力谋事、治慢促高效执行、治乱促阳光操作”为突破口,着力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活、环境创优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效能交通、安全交通、创新交通、和谐交通”,为建设“五个滁州”,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保障。
整治目标。
概括为“治庸促能力提升、治懒促激情迸发、治散促聚力谋事、治慢促高效执行、治乱促阳光操作”五项内容。
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3月份开始,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学习动员阶段(3月16日至4月20日)、查摆整改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服务企业群众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总结验收阶段(6月11日至30日)。
工作要求。
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四个方面加以强调。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滁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20〕1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滁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滁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健康滁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30日健康滁州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精神,实施健康滁州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建立与滁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卫生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
健全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知识传播体系,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健康类栏目和节目,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特殊场所“六进”活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116119【发文字号】滁政办[2017]61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0.13【实施日期】2017.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滁政办〔2017〕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13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73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精神,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依托省级平台,加快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7年10月底,完成市级平台升级改造,接入省平台试运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11个试点部门同步接入市平台运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滁政〔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2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省市政务服务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 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一张网”铺到底的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统一使用“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含后台支撑系统)。
市直部门已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的,须与市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网上支付,按需共享数据,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政务公开,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总结推广蚌埠市等交通运输单位执法公开运行的做法,试点推广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
现将《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阳光行政、优质服务、科技反腐,展示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省厅决定研究总结蚌埠市等单位交通执法公开运行的做法,试点推广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
为做好系统建设、试点推广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内容通过整合公路、运管、港航及交通质监等现有交通执法信息资源,构建省市两级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中心,采用省厅与各市交通运输局两级模式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集成和联网运行。
系统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门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类别。
集行政事项公开、权力运行公开、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效能监察、行政监督、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运行和监督管理体系。
二、试点目的研发省、市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在局部地区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对使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反馈,全面掌握硬件支撑设备条件、网络安全配置、数据兼容性及系统功能的合理性和完备性等情况。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滁政办电〔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2018年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18〕71号)要求,我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已编制完成4856项,实施清单有关要素(办事指南)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分厅向社会公开。
为确保实施清单要素完整、准确,现就开展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政务服务事项认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承担的职责范围,对照省下发的目录清单,清单中“实施层级”或“行使层级及具体名称”一栏中所有涉及市、县、乡、村办理的事项,相应层级的部门必须认领,按要求编制实施清单,确保不漏不错。
未认领的事项应有明确且充分的理由,并报同级编办审核。
(二)实施清单纠错。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梳理表”(附件1)中要素填报要求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主要存在问题》(附件2)认真组织自查整改,确保填报的实施清单各要素完整、准确和规范,不得缺项、错项。
(三)网办深度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合肥、芜湖、蚌埠等市(详见附件4),高标定位,自我加压,进一步提升事项的网上办理深度,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达到三级、四级。
(四)申请材料精简。
落实省政府“八个一律”要求,即凡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证明材料我省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证明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减证便民,杜绝多次提交、重复提交材料,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8.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的通知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目前,我厅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有95项,其中行政许可和部分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权力类事项已经与我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实现对接,其他的政务服务事项,需要各单位(部门)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但是省审计厅在对我厅2017年度重点事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我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省政务服务平台有办件的占比不高。
截止到2018年4月9日,厅有1911份办件,涉及24项政务服务事项,政务平台使用率仅为2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73号)精神,整改落实我厅2017年度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逐步实现与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清理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请各单位(处室)逐项清理对外公布的95项政务服务事项,再次确认。
凡是能够网上办理或者创造条件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应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力争实现与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对确实无法或不适合在网上办理,以及常年无办件的“僵尸”事项,逐项填表说明。
省厅将认真审核,与承办单位(处室)协商确定调整名录,并与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对我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优化。
清理完成后,各单位填写《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意见表》,于8月15日前报送厅政法处。
二、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处理机制目前,厅行政许可和部分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权力类事项已经通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办理。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皖交审批函〔2020〕273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下放1.加强下放衔接落实。
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凡国务院取消的项目,我省有对应项目的一律取消;下放到省级的项目,一律做好承接落实工作;下放到省级以下的项目,一律做到应放尽放;取消和下放的项目,一律在第一时间衔接落实。
加强全程监管、全程服务)的要求,主动做好国务院及省政府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编制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尽快入驻窗口办理;对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从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中予以调出。
按要求对2019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取消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一次落实情况评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积极推动事项下放。
主动梳理本级本部门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下放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权力事项,原则上办理数量较大、业务办理难度不高、高频便民且有利于基层承接和行业监管的权力事项全部下放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行使。
在制(修)订地方性法规时,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能够取消的事项予以取消,能够下放的事项予以下放;能够调整为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调整。
3.动态调整清单目录。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规范权力运用,加强公共服务供给。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1•【字号】滁政[2010]128号•【施行日期】201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政〔2010〕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滁州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渡运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定线的客渡或车渡及其相关的渡运安全管理行为。
第三条渡运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组织责任化、渡口标准化、渡船规范化、船员专业化、检查经常化、管理制度化。
第四条渡运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安监、农委(渔业)、公安、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体制。
县、乡(镇)长对辖区内的渡运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县、乡(镇)长负分管责任;其他县、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涉及渡运安全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渡运安全职责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渡运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加强渡运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渡运安全管理组织和县、乡(镇)、村民委员会、客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以下简称“四级”责任制),将渡运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安全工作和有关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三)协调、解决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渡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四)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好渡运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法定或传统节日、集市、学生放学放假、汛期、农忙、重大集会等交通高峰期间,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五)积极争取和实施渡改桥,支持渡口改造、渡船更新等渡口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地方配套资金和渡运安全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六)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留言转入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办理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留言转入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办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6•【字号】滁政办秘〔2018〕98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留言转入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办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积极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18年6月30日,我市正式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系统与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对接工作,政民互动栏目网友留言转入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范围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受理范围新增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栏目中各类网友留言,包括投诉类、咨询类、意见建议类和纠错类等。
各责任单位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栏目网友留言,并按办理要求限期办结。
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负责通过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转交此类网友留言,并做好协调和督办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网友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政民互动栏目留言时,自行决定是否投递办理单位。
(一)交办。
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依据属地管理、职能分工等原则,对网友留言归类整理和转交。
对网友未投递单位的留言,可直办的,由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直办;不能直办的,由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转交责任单位办理。
对网友投递单位不准确的留言,由接收单位使用系统退回功能,说明原因,向市长热线系统平台申请退回(不可直接回复“不属本单位办理”等文字,不进行退回操作),由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转交责任单位。
对网友投递单位准确的留言,系统直接派至责任单位办理,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不进行转交。
(二)接收。
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从市长热线服务系统平台及时接收网友留言办理件,对接收的办理件登记在册,适时跟进办理。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滁政[2012]166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滁政〔2012〕166号)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1、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正处在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重要阶段,政务公开程度和政务服务水平,体现对外开放形象,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顺应新要求新期待,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更加规范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2、增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以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重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道路运输政务服务创新举措
道路运输政务服务创新举措道路运输政务服务创新举措旨在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和信息透明度。
这些举措通常包括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化管理流程以及改进服务模式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内容: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实时监控和调度:利用先进的监控技术,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以更好地调度和管理交通流。
- 交通预测和优化: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交通流预测和路况优化,提高道路运输的效率。
2. 电子运输证书和许可证:- 电子化文档管理:推行电子运输证书和许可证,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提高审批和管理效率。
- 在线申请和审批:提供在线申请服务,实现快速、便捷的证书和许可证审批流程。
3. GPS和物联网技术应用:- 车辆追踪和监控:利用GPS和物联网技术追踪车辆位置、状态等信息,提高运输的可视化管理。
- 车况实时监测:实时监测车辆的状态,包括燃油消耗、机械状况等,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维护效率。
4. 在线服务平台:- 道路运输信息平台:建立集成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服务,提高服务的透明度和可及性。
- 在线支付和结算:推广在线支付和结算方式,简化运输过程中的费用支付流程。
5. 智能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违法监测:利用摄像头、雷达等设备进行智能交通违法监测,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 事故处理信息化:实现交通事故信息的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
6. 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 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促进信息的共享与协同,提高整个道路运输系统的管理水平。
- 跨部门协同: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加强协同,实现信息的无缝衔接,提高政务服务的整体效能。
这些创新举措旨在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的现代化,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然而,实施这些举措时需要充分考虑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确保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障用户和业务的安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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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运管处贯彻“六无服务”政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入推进处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1年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六无服务”政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六无服务”政务工作,树立正确导向,着力改进工作作风。
以打造服务型、法制型、效能型机关为目标,以强化为民服务为主题,以推行“六无服务”服务为契机,全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六无服务”活动,重点解决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运转低效问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问题;解决服务岗位职能不明、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解决不依法办事、不按程序办事的问题;解决利用权力谋取个人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有规范的服务行为,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效果,有较高的社会评价,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各项评议中争先进位。
三、“六无服务”内容
服务受理“无推托”。
服务对象到机关、执法机构和“窗口”咨询、上访、办事时,首次问询的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有回答服务对象的咨询,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方便的义务。
对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受理,解答相关问题,热情服务;对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外且对问询事项不清楚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与相关科室、部门联系,并引导服务对象到要去的科室、部门。
做到有来必接,有接必办,不让服务对象办事无着落,无果而返。
服务方式“无距离”。
从受理、审核、承办、回复、结果五个环节提供全程服务,实行“全程无偿代理服务”、“跟踪协调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形式规范服务方式。
对服务对象通过电话、信函、电传、电子邮件提出的服务事项,受理部门先审查,再预约办理;对到期需提交的材料提供电话提醒预约服务;对企业的检查、年审改为预约、主动上门核查;对确需领导审批的由领导到窗口审批,实行领导坐班制度,减少审批环节。
让服务对象少跑一趟路,少跨一道门,少找一个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要办的事办好,实现一处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及时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服务。
服务事项“无积压”。
凡是属于本单位权限内的依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切实做到“五办”,即:坚决办、立即办、积极办、公开办、创新办。
对一次不能办结的复杂事项,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事程序、手续和时限,在承诺和法定时限内办结。
对来人要求办理的属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能及时
给予办理的,要在当日办理完结,能办但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向其承诺办理时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通知当事人。
重点推进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
通过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网上交费、网上办证、网上咨询、网上下载以及网上求助等,使电子政务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做到各项工作环节衔接紧密有序,办理事项不存在人为积压、滞留现象,均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反馈。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工作投诉件处理及时、程序规范、不拖不压。
服务内容“无模糊”。
公开政务事项内容,即职责:包括部门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种类: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等;依据: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处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要求: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责任:即办事人员在办理某一事项中应承担的责任;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处置结果;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对服务对象提交手续不齐全的,把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服务程序“无掩藏”。
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运管处门户网站上公布《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方案》,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五类83项服务项目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审批(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按照各类各项办理事项制作流程图,通过办事窗口、单位网站和各项《办事告知单》等向广大群众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做到权责清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服务标准“无差错”。
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即大力开展“一笑、二礼、三心、四创”活动。
一笑,即微笑服务;二礼,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行举手礼,其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来人时行注目礼;三心,即热心问候,精心服务,衷心祝愿;四创,即创文明职工标兵,创文明窗口,创文明行业,创温馨交通、人民满意交通。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安徽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出示执法证件,行举手礼,并且做到精神饱满,表情自然。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时,首先面向受礼者,目视对方行注目礼。
按照单位的不同属性,分类制定服务规范标准,从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严格执法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对每一项具体规范标准认真加以分解、细化,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差错。
四、工作安排
这次活动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历时8个月时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6月)
1、制定《滁州市运管处贯彻“六无服务”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方案落实(7月-11月)
从7月1日至11月为“六无服务”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自评迎检阶段(12月)
做好自评打分和迎检工作。
五、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推行“六无服务”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良俊;副组长:晋秀平、齐胜、李强、马如平、沈洁芳;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注重学习教育,为推行“六无服务”打牢基础。
“六无服务”的基础是了解政策法规,掌握本职业务,熟悉办事流程。
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围绕服务找差距,把岗位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找服务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边学习边讨论边研究措施边整改。
3、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
一是执行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
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否定报备制、涉企检查报备制);二是开展“五个绝不”(工作事项绝不在我这里延误,工作差错绝不在我这里发生,不良风气绝不在我这里出现,基层群众绝不在我这里遇冷,滁州形象绝不在我这里受损)和“五办”(对各项工作做到坚决办、立即办、积极办、公开办、创新办)活动;严格程序,明确责任,使各方面工作都有章可循讲究规范,体现公平和效率。
4、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围绕“六无服务”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六无服务”服务贯穿于业务和工作的始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邀请行风监督员,对市运管处“六无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开通投诉监督电话(96333)和设立监督信箱(处办公楼一楼);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媒体曝光的,立即查处,并及时向媒体反馈;
5、扩大宣传,积极引导。
要借助各种媒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在机关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的开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弘扬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