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法规解读-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9页PPT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法规解读-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法规解读-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img.taocdn.com/s3/m/eb72a9e04028915f804dc26f.png)
平台建设
部级平台 省级平台 平台连接(数据标准和接口)
奖惩机制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投标,及 其他有关履约环节。对守法诚信单位予以奖 励,对失信单位予以惩处
第三章 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 强化舆论引导,倡导信用理念 注重典型引路,实现稳步推进
信用信息管理遵循的原则
客观 公正 信用信息确保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第二章
管理职责
部、省两级管理
交通运输部职责
制定全国信用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全国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部审核审批资质企业基本情况、
奖惩记录、评价结果,及国家审批建设项目信息
指导省厅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
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 基本状况
自有设备基本状况
近5年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的公路项目情况
良好行为信息
模范履约、诚信经营,受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与公路建设有关的政府监督部门表彰或
奖励的信息
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为最高信用等
级的记录
不良行为信息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法规解读
交 通 运 输 部 公 路 局 二 O 一 O 年 九 月
主要内容
一、信用管理法规体系的构成
二、几个重要法规的解读
(一)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5be0129e45c3b3566ec8b30.png)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管理有关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等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信用信息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建立和完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等;(三)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和完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发布以下信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基本情况(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的除外);.本行政区域内从业单位的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其他与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四)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从业单位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其他与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解读《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解读《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7fd333d0a58da0116d174903.png)
立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 录 ,作 为项 目招 标 资格 审查 和评 标工 作依据 ” 。此后 ,我们 根据 公路建设市
场 管 理 的 新 形势 、新 任 务 和 新 要 求 ,稳
绩和施 和 应 用 阶段 。
“ 用体 系建设两个文件”进行讨论 , 信 确定了文件 的框架结构。之后在 多次现 场调研 、座谈、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 ,制
定 了 “ 用体 系建 设 两个 文 件 ” 信 。
设 ,进一步营造公平 、公正、诚 实、守 信的市场环境 ,去年底 ,交通运输部连
De a t e t o he M i s r f T a s r p r m n f t nit y o r n po t
为 推 进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体 系 建
发布 了 《 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 系的指导意见 》 ,确定 了公路建设市 场
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各省份 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按 照交通运输部的总体部 署 ,深入推 进市场信 用体 系建设工作 , 公路建设信用体 系建设 由探索和启动 阶
些新问题 : 一是 缺 少 法 规 支 撑 ,工 作 难
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 、作用等采访
了交通 运 输部 公 路 局局 长 李 华 。
一
以持续推进 ; 二是各地进度不一,影 响 全国性平台的建 立,难以形成 惩治 失信 行为的合力 ;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标 准不统 一,使得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难
2H L A FOFF B &M 2 1 ( o2 52 7 E AR 0 0N 1/ 1 )
二 、 公 路 市 场 信 用 体 系 建设 的 总体 思 路 、 主 要 工 作 和 目前 全 国 建 设 的 基本 状 况 李华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 系建设 的总体思路是 : 以信 用建设服务建设市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c105780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34.png)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公路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与完善,对于保障公路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并落实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一、背景公路建设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然而,在公路建设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了市场竞争不够公平和企业信用不够清晰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信用水平,有必要制定相关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二、制度建设1.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于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履约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用于记录和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
2.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信用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示等方面的内容,以客观、公正的标准评价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
3. 落实信用管理奖惩机制: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对于信用不良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4.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对接: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评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对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行业监管效能。
5. 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和行为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信用违规行为。
三、落实措施1. 加强宣传培训:针对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对信用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管理措施,强化法治保障。
3.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
4. 创新技术手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信息化评台,提高信用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整版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900b044658fb770bf78a55a2.png)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2.于2016年6月30日之后补充录入的“已建业绩”将作为超时录入业绩,并自动关联至“部级平台-首页-不良行为信息-信息录入”栏目中进行集中通报。
已建业绩信息是否为超时录入与其真实性无关。
3.新开通账户的企业,应自开通账户之日起90天内录入全部相关信息,逾期录入的已建业绩信息将同样视为超时录入业绩,部级平台将自动记录并进行通报。
(五)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指从业企业在上一个年度全年的财务基本情况,包括净资产、公路工程总收入、总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银行授信等级、银行授信额度等。
从业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对外公开,只有具备权限的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
(六)奖惩记录。
奖惩记录指从业企业或从业人员获得的奖励或处罚情况。
获奖记录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填报;处罚记录为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二、信息核备从业企业在部级平台填报或变更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财务信息、奖惩记录等,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后对外公开。
各省厅(局、委)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核备流程或进一步细化信息核备工作,原则上应尽量采用电子文档等,简化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信息核备的一般流程。
1.从业企业登录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变更相关信息;2.从业企业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除原件外)装订成册,并逐页在右上角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采用彩色影印文件;3.从业企业将相应的书面材料提交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联系方式见部级平台“首页-联系我们”)。
(二)信息核备一般需提交的材料。
1.从业企业信息填报或变更信息提交的资料(第1-7项须有书面材料,其他可为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1)书面申请函(企业正式文件);2)承诺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交此项);5)从业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变更的相关信息页面打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其他信息核备所需的证明材料。
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6ace51ae6c175f0e7dd13706.png)
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一)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企业基本信息中人员范围包括哪些,是与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人员吗?系统要求录入的企业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持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等。
最低要满足企业资质规定的人员条件及企业投标或项目履约的人员需求。
在这个前提下,鼓励从业企业尽量完整地录入与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全部人员。
2、《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录入近5年主要业绩是否可以只录入近5年主要业绩?企业承建的国外项目、市政项目可否录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企业是否必须录入全部在建公路项目?《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业绩信息至少应包括最近5年内建成通车的项目。
因此,近5年企业业绩是业绩填报的最低要求。
信用信息是市场管理和从业单位评价的基础数据,不断充实完整信用信息是信用管理的需要,希望企业尽量完整的录入业绩信息,使数据库更加完整。
国外项目、市政项目可以录入,但不对上述项目进行信用评价,仅作为参考信息使用。
首批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企业业绩只能由在建项目信息转化而来,没有在建项目信息就不能产生该项目的业绩信息。
因此,要求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地录入全部在建项目信息。
3、母公司承揽的工程,由子公司负责施工,业绩如何录入?业绩使用的基本原则是不得重复使用。
按照国家关于资质管理和工程管理的规定,业绩归合同签订单位使用。
符合国家规定并经业主单位认可的合法分包项目,分包工程量部分可作为分包单位业绩使用。
母子公司作为独立运行的两个实体,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
母公司承揽的工程,只能自行组织施工或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子公司,但分包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工程业绩中,经项目法人认可的合法分包部分,可以作为子公司业绩使用。
如子公司资质由母公司分立获得,则资质核定时已划分为子公司所有的业绩,可作为子公司业绩录入系统,但应能提供有关业绩划分使用的证明文件。
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581121f4bb4cf7ec4afed056.png)
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及管理等活动。
参与我省公路建设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均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订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条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管理有关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和审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等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信用信息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完善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完善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发布以下信息:1.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情况(交通运输部负责发布和外省从业单位已在其注册地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录入的除外);2.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3.全省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国家高速公路网、省级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建设项目);4.其他与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四)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从业单位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以及其他与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用信息;(五)对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进行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c43dae0551810a6f524865d.png)
设有关 的 单位 提 供 ; ( )信 用 评 价 信 息 由 国务 院 和 四
主管部门应通过 公路建 设市场 信用信
息 管 理 系统 及 时 发 布 公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信 息 。 第 二 十 条 公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信 , 息 管 理 系统 按 照 部 、 省两 级 建 立 。省 :
第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本 行政 区域 内的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
分从业单位身份、 反映从业单位状况的
信息 , 主要 有 :
( 从业单位名称、 一) 法定代表人、 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及组织机构代码; ( 基本财务指标、 二) 在金融机构 开立基本帐户情况 ; ( 资质、 三) 资格情况 ; ( 主要 经济、 四) 管理和工程技术 从业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基本状况 ; ( 五)自 有设备基本状况 ;
理办法》、《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
: 《 于 建 立 公 路 建 设 市场 信 用 体 系 的 关
指导意见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
第兰章
信 用 信 息 内容
以及 国家审批 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 项 目信息等; ( )指 导 省 级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三 部 门的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
场信用信息管理的规章 制度;
( ) 二 建立和完 善全 国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由国务院 有关部 门许可的公路工程 从业单位 的
基 本 情 况 、 惩记 录 、 用评 价 结 果 , 奖 信
门报 送从 业单位奖 惩信息 、 信用评 价
结果、 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 其他与 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厅局长论坛 o o u r m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img.taocdn.com/s3/m/c290febd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45.png)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随着中国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中公路建设市场的发展非常迅速。
然而,公路建设市场存在一些不良行为和恶性竞争现象,这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信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市场信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一、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的必要性公路建设市场作为一个涉及大量资金、涉及城乡交通和民生的重要领域,其信用问题不容小觑。
有些企业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手段,例如恶意竞标、虚标项目范围、用低质量材料等,这会导致项目质量低劣和损害国家形象。
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信用。
二、建设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1、信息采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收集公路建设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资质等级、项目经验、财务状况、员工情况、合规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
这些信息将帮助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并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2、信用评估通过收集的信息,对公路建设企业进行信用评估。
评估指标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设计,包括企业实力、诚信管理、综合能力等多个方面。
评估结果将体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帮助政府和市场监管机构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情况。
3、信用档案通过收集的信息和信用评估结果,建立公路建设企业的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中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信用等级、信用评估报告、行政处罚记录、诉讼记录和涉诉纠纷记录等。
信用档案将作为企业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门槛,同时也是企业赢得商业信任和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
4、监管和处罚对于不良行为的企业,将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公示,并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采取处罚措施,例如注销营业执照、撤销资质文件、停止参与公路建设市场等。
5、信息共享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收集和管理大量企业和个人信息,因此需要采取严格和完善的信息保护机制。
同时,系统也必须保证信息共享的便利性,政府和市场监管机构可以较快获取企业的信用信息,同时也可以防止企业通过人为手段掩盖其不良行为。
主管单位使用说明-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主管单位使用说明-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img.taocdn.com/s3/m/5a6ae0e38bd63186bcebbcd3.png)
交通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南主管单位用户二〇一三年五月目录1主管单位用户登陆 (4)2科技项目管理 (5)2.1待办工作 (5)2.2项目申报管理 (6)2.2.1浏览申报信息 (6)2.2.2审核 (10)2.2.3查看处理信息 (11)2.2.4导出申报项目 (11)2.3项目执行管理 (12)2.3.1查询 (13)2.3.2当前信息 (13)2.3.3审核 (27)2.3.4查看处理过程 (28)2.3.5查看各阶段信息 (28)3科技成果管理 (30)3.1审核 (30)3.2查看附属信息 (30)3.3导出word文件 (31)3.4导出成果列表 (32)3.5查看处理过程 (32)4科技人力资源管理 (33)4.1查看科技人力信息 (33)4.2科技人力资源信息查找 (33)4.3新增科技人员信息 (33)4.4删除科技人员信息 (35)5科技基础条件管理 (37)5.1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管理 (37)5.1.1审核 (37)5.1.2删除 (38)5.1.3查询 (39)5.2仪器设备管理 (39)5.3实验设施管理 (39)5.4实验系统管理 (40)6标准管理 (41)6.1待办工作 (41)6.2标准申报管理 (42)7培训管理 (44)7.1培训计划申报 (44)7.2已立项培训计划管理 (45)8系统管理 (47)8.1用户管理 (47)8.2注册信息审核 (47)8.3修改密码 (47)8.4个人信息维护 (48)1主管单位用户登陆主管单位用户用IE浏览器访问网http://113.140.70.184:4023/sxttms,进入陕西省交通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登陆页面,如图1所示。
图1登陆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
2科技项目管理主管单位用户(以下简称主管用户)登陆系统,点击“项目管理”,左侧出现科技项目管理的功能模块如图2所示,包括待办工作、项目申报管理和项目执行管理。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课件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acf67bee009581b6bd9ebd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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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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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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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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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录入信息如何通过审核?
➢ 企业信息如何变更?
➢ 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审核方式区别
➢ 企业既有施工资质,也有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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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账户申请
(1)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首页“附件下载”区下载“关于申领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户账号的通知”;
(2)按要求填写后,通过QQ发送至中国公路 勘察设计协会,审核通过后发放账户密码。
➢2009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施 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
➢ 2010年5月,系统正式运行,对施工企业进行了 宣贯;
➢2011年,发布2010年度施工企业信用等级;
➢2014年2月,系统升级学,习交流新PPT增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录
4
二、部、省两级平台的关系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介绍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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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 • 企业资质管理 • 企业信用评价 • 企业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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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系统背景 二.部、省两级平台的关系 三.主要功能介绍 四.常见问题及操作演示 五.企业账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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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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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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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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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组织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组织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bfec2f72e3f5727a4e96281.png)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管理有关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等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信用信息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建立和完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等;(三)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和完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发布以下信息:1.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基本情况(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的除外);2.本行政区域内从业单位的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3.公路建设项目信息;4.其他与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四)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从业单位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其他与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812ddc2b0717fd5370cdc55.png)
中铁七三程〔2009〕139号-附件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路建设管理有关的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及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对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管理依托于从业单位。
第五条信用信息管理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资质的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国家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等;指导和监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本行政区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基本情况(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布的除外)、在本行政区域从业的单位的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和其他公路建设市场信息;按规定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从业单位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及有关的公路建设市场信息。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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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三程〔2009〕139号-附件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路建设管理有关的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及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对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管理依托于从业单位。
第五条信用信息管理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资质的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国家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等;指导和监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本行政区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基本情况(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布的除外)、在本行政区域从业的单位的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和其他公路建设市场信息;按规定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从业单位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及有关的公路建设市场信息。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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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以及中标单位信息。 (四)施工、监理单位及关键人员的信用考评管理 各职能部门对本市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关键人员通过系统进行
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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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评价过程介绍
1、评价等级划分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 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 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 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 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 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 X<60分,信用差。
佛山市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系统操作演示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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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网址 •技术支持
2
用户账户
1、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签名);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盖公章); 3、11月11日之前发传真给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市局联系人:李海京 电话:0757- 82227995 传真:0757- 8222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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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施工企业在佛山市综合评分: X=aT+bL- Qi i 1 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L, Qi为其他 行为对应扣分标准。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佛山市只 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 当企业在佛山市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 时,a=0,b=1;当企业在佛山市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 时,a=0.2,b=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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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公式:(《规则》附件2)
(1)单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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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 100Ai i1
i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i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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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 有所亏 。 62、奇文共欣赞,疑义相与析。
63、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 深巷中 ,鸡鸣 桑树颠 。 64、一生复能几,倏如流电惊。 65、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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