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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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6•【字号】川办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6]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方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研究解决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一月六日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1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发改经体〔2005〕1088号)精神,搞好我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改革的重要意义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关系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为打破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领域的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国务院决定在福建、安徽和重庆3省(市)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11个省(市、自治区),并实行面向全部试点省(市、自治区)跨区域公开招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2003]124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2003]124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的通知川教[2003]124号各市(州)教育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现将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图书馆(室)建设的地位与作用。

中小学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有其重要的作用。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新《规程》的重要意义, 切实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经费投入,每年都要安排图书专项资金,保证中小学图书馆(室)购买图书资料的需要,努力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条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和图书馆(室)建设的检查督促,要把本通知要求作为《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的必备条件加以贯彻执行。

今后省上还将开展标准化图书馆建设的评估活动,以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与发展。

三、明确职责,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是负责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职能部门。

各级教育装备部门要根据新《规程》的要求,科学地做好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室)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规范、组织管理、配备、使用、评估及人员培训等职能,同时,各地教育装备部门要争取地方公共图书馆的支持,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逐步建立图书馆协作网,使本地中小学图书馆逐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四、要切实抓好中小学图书馆(室)的配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新《规程》的要求,结合四川的实际,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室)藏书量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配备标准》(附件二)要求执行。

未实现“普九”的贫困地区的学校图书馆(室)建设标准按“普九”验收标准执行。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制度一、背景教材是中小学教学的重要依据,选用好教材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科素养的培养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国家层面1.中小学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满足学生学习需要、接轨社会需求、科学性与时效性。

2.建立教材选用专家委员会,由行业内权威人士组成,负责对教材进行评审和审核。

3.制定教材选用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例如明确教材选用的程序、要求等。

三、地方层面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地方教材选用的标准和规范。

2.建立地方教材选用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地方教材进行评审和审核。

3.组织教师参与教材选用过程,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教育出版社1.教育出版社要牢记肩负的教育责任,保证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2.加强对教材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材质量。

3.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家长等各方面进行沟通,了解教材使用的反馈和需求。

五、教师1.教师是教材最直接的使用者,要积极参与教材的选用过程。

2.教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对教材进行科学的解读和运用。

3.教师应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

六、学生1.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正确使用教材,发现和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2.学生应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知识,拓宽自己的学习视野。

3.学生应对教材提供建设性的反馈和意见,帮助教材的不断改进。

七、家长1.家长应了解并支持学校的教材选用制度,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

2.家长要与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教材使用效果。

3.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共同促进孩子的学习进步。

八、监测机制1.建立教材选用的监测机制,定期对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2.依据评估结果,对优质教材进行推广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教材进行改进或淘汰。

3.将监测结果透明化,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反馈与改进1.鼓励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教材进行反馈和投诉。

2.建立反馈渠道和机制,及时处理教材使用中的问题和矛盾。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教科书是教师和学生的重要教学工具,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教学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合理选择与使用中小学教科书是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给中小学教育管理者提供一种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管理方案。

二、管理目标1.提高教学质量:选择适合学生年龄和能力发展的教科书,通过科学合理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实施,提高教学质量。

2.培养独立思考能力:选择能够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科书,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3.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选择涵盖不同知识领域和多元文化的教科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三、管理步骤1.制定选用原则:参考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制定教科书选用的原则。

比如教科书应与国家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相一致,内容科学、严谨,符合学生认知特点等。

2.建立选用机制: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教科书选用机制,明确教科书选用的程序和要求。

如设立选用教科书的评审小组,由专业教师、学科教研组长等组成,负责评审教科书的质量和适用性。

3.搜集与比较:从市场上搜集与比较不同出版社的教科书,综合考虑内容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等因素。

可以通过教师会议、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讨论,选择出最适合学生和学校的教科书。

4.实施监督:选用教科书后,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确保教师正确使用教科书进行教学,并建立相应的督导和监控机制,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反馈和辅导。

5.定期评估:定期对选用的教科书进行评估,了解其在实际教学中的效果,及时调整选用的教科书。

四、管理效果评估通过上述管理方案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得到保证,符合国家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特点,提高教学质量。

2.学生通过使用适合自己能力发展的教科书,能够逐步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习效果和学习兴趣。

3.教师通过培训和辅导,正确使用教科书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提高对教科书的理解和使用能力。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发布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发布
活动 。 活 动 在 江 苏 省 特 级 教 师 张 赛 琴 的 三 年

良好 局 面 , 有 效 满 足 全 县 人 民 对 不 同层 次 教 育 的需 求 。
孩 子 回 答 张 赛 琴
老 师提 出的 问题

级写作精 品课《 认左右》 中拉 开帷 幕 , 精彩 的 课 堂令老 师们 对真语 文理念有 了最 直观 的 感受 。接下来 , 成都市东城根街小学 的老师 展 示 了研讨 课 , 真语 文总 策划 王旭明 、 江 苏
省特级教师薛法根等带来了示范课 。
在 开幕式上 . 东城根街小学 校长 赖晗梅
日前 , 四川 省教 育 厅 在 泸 州 召 开 全 省 示
范性综 合实践 基地 建设现 场会 。泸州 市副

指出, 学校 基于巴金精神的核心 “ 真” 开展的
“ 真 课程 ” , 就是 培养学生 “ 说 真话 、 求 真理 、 做 真人” 。真语 文总策划王旭 明介绍 了真语 文活动开展近 四年 的情 况 , 并呼 吁 : “ 真语文 不是一个流派 , 而是一个理 念。真语 文就是 要 让语 文回归本 体 、 回归传 统。 ”
学生 在基地 中感知生 活 、 亲近 自然 、 体 验劳 动、 历 练意志 、 培养 兴趣 , 挖 掘潜 能 。 团结协 作, 促进青少年德 、 智、 体、 美、 劳全面发展。
( 供稿 泸 州 市教 育局 )

四 川 省 示 范性 综 合
市长 马宗慧就 基地 的建设 与发展 提 出了三 点要求 : 坚持公 益性原 则 ; 坚持抓 好基 础建 设; 坚持精 细管理贴心服 务。省教育厅副巡 视员周雪峰强 调, 要做好校外教 育与学校教
实践 基 地 建 设现 场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9.30•【文号】教基二[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适应各地教育教学需要,现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4年9月30日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各地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第三条教科书选用应当坚持适宜性,符合本地中小学教学实际;坚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坚持公平、公正,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政策,公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

第二章选用机构第五条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单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的选用工作。

第七条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

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分学科组负责教科书初选工作。

第八条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用程序第九条学科组应当研读、比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本学科所有版本教科书,提出初选意见。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川教函〔2015〕261号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审定和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5月6日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规则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审定及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则。

一、审定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一)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是四川省教育厅设立的负责审定四川省中小学有关教材的机构。

审定委员会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审定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

其中,主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领导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教材审查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组成。

审定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议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3.审定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和审查经教育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国家课程教材;4.指导教材审查专家组的工作,研究解决教材审查中提出的问题;5.对审定工作中的重点事项和出台的文件进行内部廉洁性审查;6.向教育厅提交教材审定报告,并提出审定通过的教材选用意见。

7.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相关工作。

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教材审查专家组。

(二)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基教处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教科所所长担任。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1.负责处理审定委员会日常工作;2.联系并协调教材审查专家组与教材编写及出版单位的工作;3.组织审查人员对课程教材建设进行调查研究;4.提出中小学教材审定经费预算;5.会同省教育厅职能部门对审定委员会委员、专家组成员进行资格审查;6.归口受理和牵头检查涉及教材审定问题的举报、投诉;7.处理审查、审定中小学教材的有关事务。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全面提高中小学教材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配套的音视频、图册和活动手册等)。

第三条中小学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

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地方课程教材分为全省通用和地方专用两类。

全省通用地方课程教材是指省内各中小学校普遍适用的,一般为主题融合的综合性教材;地方专用课程教材是指国家有要求而省级通用地方课程教材没有涵盖的或体现某一市(州)地域特色的专题教材。

第五条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分级管理。

第七条省教育厅牵头负责本省内中小学教材管理,指导监督市(州)、县(市、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

组织好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工作,确保全面有效实施。

负责地方课程教材规划、开发、审核和管理。

组织开展教学指导、骨干培训、监测反馈等工作,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出版、管理、研究队伍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材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县(市、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开展教学指导、骨干培训、监测反馈等工作,负责校本课程教材质量把关。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评议教辅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评议教辅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解读评议教辅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 __、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川教〔xx〕8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四川省为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__、国家发展改革委 __ __》(新广出发〔xx〕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的重要文件.以下就本《实施意见》中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xx年,根据 __、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__纠风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 __》(教基二〔xx〕1号)精神,四川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xx年至今,国家陆续对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教材也随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原有的教辅材料已经不适应新的教学要求.xx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__、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教育教学实际,省教育厅商省新闻出版 __和省发改委制定了《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在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使四川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更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更好地发挥教辅材料对教学的辅助作用.二、《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四川省《实施意见》的研制过程严格履行了教育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三部委《管理办法》,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调查了四川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现状.二是部门有效联动.省教育厅与省新闻出版 __和省发改委就文件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充分有效的协商沟通,达成一致.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在文件研制过程中,广泛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校长、一线教师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了合理意见和建议.四是合法性审查.请政策法规综改处和厅法律顾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研制组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历时4个月,数易其稿.《实施意见》经省教育厅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 __、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颁布.三、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的模式是什么?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采取由省上评议并公布《教辅目录》,市(州)推荐并公布《教辅推荐目录》,学生自愿选择使用.四、教辅材料评议的原则是什么?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对全国范围内申请进入四川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和对列入省《教辅目录》的教辅材料进行推荐.五、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和范围是什么?四川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包括与四川省使用的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辅导类教辅材料、中小学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等四大类.具体范围为:小学3-6年级同步练习册(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小学3-6年级寒暑假作业、小学3-6年级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初中7-9年级同步练习册(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初中7-9年级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初中7-9年级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高中1-3年级同步练习册(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高中1-3年级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高中1-3年级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程序是什么?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程序严格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进行.即:省上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组初评、评议委员会讨论评议、公示评议结果、发布教辅目录;市(州)推荐.七、为什么四川省增加了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全民阅读的相关要求和四川省人民 __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有关精神,加强中小学阅读教学,提高学生阅读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明,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借鉴江苏、陕西省已在xx年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增加了“语文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的做法,同时,回应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基层学校和家长的建议和期盼,四川省扩大了评议的范围,增加了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八、送评的教辅材料必须是正式出版物吗?申请评议的教辅材料应是正式出版物,或已编写完成并列入出版社出版计划并能确保课前到书的待出版图书.九、省上怎么评议教辅材料?教辅材料评议的程序及要求如下:1.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 __、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 __、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省级相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及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学科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资格审查组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 __、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新闻出版方面的专家组成.学科专家组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等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2.评议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四川教育网公开发布《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各教辅材料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提交送评材料.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3.资格审查组对提交的送评材料按《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形成是否资格合格的书面审查意见.4.学科专家组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辅材料从知识性、科学性、适用性等方面,根据四川省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并形成书面初评意见,提交评议委员会.5.评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学科专家组,对学科专家组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确定各学科教辅材料的具体版本,并将评议结果在四川教育网上公示,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后,由省教育厅编制《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向各市(州)下发通知并向社会公告.十、市(州)如何推荐教辅材料?各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针对不同县(市、区)或学校的教育实际,从《教辅目录》中,直接为各县(市、区)或学校一个学科每个教材版本推荐1套同步练习册、一个学科推荐1套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推荐1套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推荐1套寒暑假作业供学生自愿选用.十一、四川允许学校使用自编的教辅材料吗?若学校编写的教辅材料经评议列入省《教辅目录》,该学校可向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提出选用,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可按上述对学科、版本和套数等推荐要求直接向该学校推荐申请选用的教辅材料.十二、学生怎么选用教辅材料?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十三、四川省教辅材料监督管理措施有哪些?1.省教育厅及各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违反评议、推荐工作纪律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由省教育厅、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2.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评议、推荐、选用、代购中的违规情况,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意见并按各级的管理职责调查处理.3.对违反本意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4.违反本意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区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以此作为本地区教辅材料推荐的依据,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厅.6.如教辅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被司法机关查实在四川省存在与教辅材料有关的违法行为、教辅材料未按时课前到书、教辅材料出现严重错误影响正常使用的,该教辅材料停止在四川省使用,并取消其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五年内在四川省申评教辅材料的资格.7.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价格管理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内容仅供参考。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教材编审出版【发文字号】川教[2012]91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布日期】2012.04.24【实施日期】2012.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12〕91号)各市(州)教育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纠风办: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和范围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包括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具体范围是: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高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市(州)、县(市、区)、学校可自行确定免费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二、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程序及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

中小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确保教材质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工作。

第三条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 选用教材应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3. 教材选用应注重教材的多样性和适应性,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需求;4. 教材选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材选用过程的透明度。

第二章教材选用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材选用工作由学校教材选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组成。

第五条教材选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教材选用计划,组织实施教材选用工作;2. 组织开展教材选用培训,提高选用人员业务水平;3. 组织对教材进行评估,确保教材质量;4. 对教材选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维护选用秩序。

第三章教材选用程序第六条教材选用程序如下:1. 收集教材信息:通过教育部官方网站、教育出版社、教育科研机构等渠道收集教材信息,形成教材选用目录;2. 组织教材审查: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查,包括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适应性等方面;3. 确定教材选用方案: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教材选用方案,报学校教材选用领导小组审批;4. 教材选用:学校根据审批通过的教材选用方案,组织实施教材选用工作;5. 教材使用:学校组织教师对教材进行教学,并定期对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第四章教材选用评估与监督第七条教材选用评估包括以下内容:1. 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2. 教材的适应性;3. 教材的编写质量;4. 教材选用过程的规范性。

第八条教材选用监督包括以下内容:1. 教材选用领导小组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2. 学校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3. 教师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

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规定

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规定

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原则教科书是学校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教学资源。

为了加强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学校教科书选用工作,确保教科书的选用科学合理、教学内容准确完整、教学资源充足。

二、教科书选用程序1. 定期评估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需求,定期对已选用的教科书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材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教学效果的反馈以及师生的意见建议等。

2. 征求意见学校应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以了解其对已选用教科书的评价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教科书选用管理部门。

同时,学校也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

3. 选用决策基于对教科书的评估和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部门将制定选用方案,明确选用的教科书名称、版本、出版社等具体信息,并将选用方案报请学校领导审核批准。

4. 采购和发放一经批准,学校将按照选用方案进行教科书的采购工作。

采购部门应确保所选教科书与选用方案一致,并及时完成发放工作,确保教师和学生按时使用教科书。

三、教科书选用的要求1. 学科覆盖全面对于每个学段和学科,学校应选用能够全面覆盖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的教科书。

教科书内容应准确全面,符合国家、地方教育标准和课程要求。

2. 教材质量有保障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部门在评估教科书时,应重点关注教材编写的严谨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选用的教科书应由有资质的出版社出版,并通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出版审核。

3. 时效性与更新性学校应根据学科知识的发展和更新,选用具有时效性的教科书。

教科书内容应能及时反映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理念,以保障教学的科学性和前沿性。

4. 教材资源充足学校应确保选用的教科书资源充足,可以满足教师和学生的学习和教学需要。

教科书应便于教师备课和学生自主学习,同时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借阅和使用渠道。

四、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教科书选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学校教科书选用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公民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学制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四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保障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七条本省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决定义务教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落实全省义务教育经费,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筹措本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材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机构审定的供中小学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含图册、电子音像教材、配套教师用书等)。

第三条教材选用坚持适宜性原则。

各地应当从本地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出发,选用适合本地中小学使用的教材,满足本地中小学对教材的不同需求。

第四条教材选用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并统筹考虑教材特色、售后服务等因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材选用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教材选用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中小学教材选用政策,指导、检查、监督各地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编制和公布《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七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省级教材选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全文转发《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供各地教材选用委员会选用时使用。

第八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指导下,一般以地(市)为单位进行。

人口较少的省份,可以以省级为单位进行,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为教学改革试验或者有其他特殊需求的县(区)和学校,经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县(区)和学校为单位选用。

第三章选用机构第九条承担中小学教材选用组织工作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组织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或者本学校教材的选用。

第十条教材选用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人员、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优秀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1/2;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本校人员不得少于1/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编印和统一订购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通知-川教[2006]9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编印和统一订购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通知-川教[2006]9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编印和统一订购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编印和统一订购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通知(川教[2006]92号)各市、州教育局:最近,四川省出版物市场稽查总队查获了一起巴中市春天教育后勤产业印务有限公司非法印制发行教辅读物大案,涉及巴中市两县一区的大部分中小学校。

目前该案已列入省“扫黄打非”重大督办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及省教育厅近期制定下发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简称“双八条”),对严格禁止非法编辑出版、非法印刷发行、违规推荐征订中小学教辅资料,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双八条”规定,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要从巴中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此为鉴,严禁非法编辑出版、非法印刷发行、违规推荐征订教辅资料。

各地要落实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执行“双八条”的第一责任人,教育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形成定期对本地区中小学教辅资料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的工作制度。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教科所、教研室的监督和管理。

教研部门要积极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及新课程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研究、指导,深入课堂第一线,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总结推广教学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禁止再编印《单元能力测试》等各种教辅资料,教研员再有违规编写《单元能力测试》、《单元知识能力过关》等资料的,解聘其教研员资格。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对学校教材选用的原则与实施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对学校教材选用的原则与实施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对学校教材选用的原则与实施一、引言中小学教材的选用是教育教学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对学生的学习成效和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校教材的选用,并根据一定的原则来引领教材选用工作的实施。

本文将对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对学校教材选用的原则与实施进行探讨。

二、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的原则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对学校教材选用提出了一系列原则,以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教育的有效性。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原则:1. 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

教材内容要与国家课程标准相一致,并满足学生学习发展的需要。

只有符合标准和大纲的教材,才能确保教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 选材科学、先进教材应选取科学、先进的知识和理论,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

教材的选材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求,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提高教材的适用性教材的选用应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确保教材内容易于理解与接受。

教材要符合教学目标要求,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进行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 强调优质教材的选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鼓励学校优先选用质量高、教育价值强的教材。

优质教材不仅在知识性方面要丰富准确,而且要具备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功能。

5. 注重教材的多样性与灵活性教材的选用应注重多样性与灵活性,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教学的多样化要求。

教材的多样性可以丰富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中小学教材选用的实施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明确了教材选用的实施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教材的科学选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教材选用的实施步骤:1. 组织教材选用工作学校应组织开展教材选用工作,成立教材选用工作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工作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集体商讨教材选用事宜。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教材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教材的质量和合理选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二、选用原则1.科学性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学科特点,全面反映该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与学科发展方向,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合理。

2.社会性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历史性原则教材选用应充分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的历史文化意识和审美能力。

4.现代性原则教材选用应关注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成就与挑战,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全面性原则教材选用应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合理安排各个学科的内容比例,避免片面化与枯燥的学习经验。

三、选用程序1.教材建设组织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由学科专家、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编写、审定、修订教材。

2.征求意见在教材编写的各个阶段,组织学生、家长、社会公众等各方意见,征询他们对教材的建议和意见。

3.评审与筛选经委员会内部评审后,初步评定符合选用的教材,再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与筛选。

4.试用与反馈选定教材后,进行试用和示范教学,通过学生、教师、专家的反馈评价,完善教材的内容和形式。

5.发布与推广经过全面评估,确定选用的教材可以发布与推广使用,供各地中小学选用。

四、教材的更新与替换1.适应变革随着学科知识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教材也需要不断迭代更新,保持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

2.淘汰落后及时淘汰制约学生发展、不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避免学生接受错误的信息和知识。

五、教材评价体系1.内容评价评价教材的知识完整性、严谨性和表达方式是否清晰。

2.学习效果评价评价教材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贡献程度,通过考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评估来衡量。

3.反馈与改进收集学生和教师的反馈,及时修改和优化教材内容和形式,提高教学质量。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一、前言在我国教育系统中,教科书是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

教科书的选用对于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因此,教学部门应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要制定出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方案。

本文将对该项工作进行详细介绍。

二、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原则和规定1.选用原则(1)质量第一:首先应考虑教科书是否符合教学要求,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科学,先进和正确。

(2)实用第一:教材选用应以实用性为依据,贴近教学实际,注重教育教学实效,区别不同学科及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情况,尽可能适应各类学生。

(3)长远第一:要求选用的教科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有利,具有长远的发展意义,同时注重国际化和未来化。

2.选用规定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材选用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应遵循下列规定。

(1)严格审核对由中央、省、市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选调或指定的教材,主管部门负责把关,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

(2)逐年变动每年从初中、小学起点年级、高中起点年级选出若干种全区(县)通用教材作为重点推荐教材,由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本级全区(县)通用的教科书。

(3)均衡发展遵循均衡发展、注重常规和特色、繁荣区域和薄弱环节等原则,使全区(县)各类学校和各学科的学生均有较好的教材。

(4)自主选择鼓励学校根据教学特点和学生需要,自主选择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体现教育和教学改革特色的教材。

三、教科书选拔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注重教材选用中的过程管理。

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科书有组织统一的选用和管理。

按照市、县两级统一安排,教育主管部门要明确教材选用的程序、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相应机制。

学校要把选用教科书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成立专门的教材选用委员会,为采用教科书制定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选用管理方法。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材合作联席会议等教科书管理工作机构,凝聚教材选用的共识,规范教材选用的行为,制定有关教材选取的政策。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4.20•【字号】川教函〔2015〕214号•【施行日期】2015.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5〕214号各市(州)教育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5〕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15-2016学年,除书法教材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其他学科教材原则上保持不变。

各市(州)如需更换教材版本,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后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15〕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选用。

二、各市(州)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2号)(见附件2)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小学书法教材选用工作。

2015年秋季学期起,小学三年级书法课程使用新教材。

其他学段和年级的书法教材逐年替换。

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书法教材选用工作,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

三、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加强对教材的征订和使用的指导、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配备教学用书,并按规定做好教材的统计、报订工作,确保课前到书。

请各市(州)请于6月1日前将小学书法教材选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

联系人:刘跃红,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5〕1号)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2号)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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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发布进行实施。

下文是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我省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第三条教科书选用应当坚持适宜性,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学实际;坚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坚持公平、公正,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的统筹管理,领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教科书选用工作。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的统筹管理,领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教科书选用工作。

第二章选用机构第五条普通高中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科书选用工作以省为单位进行,省选学科以外的学科教科书选用工作以市(州)为单位进行;义务教育教科书选用工作以市(州)为单位进行。

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按程序逐级上报,经教育厅确认后可独立选用教科书。

第六条教科书选用单位应当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

第七条选用委员会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

选用委员会成员须德才兼备,熟悉本地区基础教育现状与一线教学情况。

选用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各1-2名,由选用单位在任务明确后临时聘任。

选用委员会按学段分学科设立学科组,负责本学段本学科教科书初选工作。

每个学科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的人数不超过30%,一线教师不少于70%。

每个学科组全体成员从本学科组民主推选产生若干名代表作为选用委员会成员,并由选用单位发给聘书,一次一聘。

第八条教科书选用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每个学段每个学科组专家7倍的人数组建中小学教科书选用专家库。

专家库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一部分是一线教师。

学科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程序和办法如下:(一)在正式评审前两天,选用单位将专家库中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所有专家姓名制成签以备抽取。

(二)正式评审前一天,选用单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按学段分学科随机抽取专家。

(三)随机抽取的专家由现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所在单位。

抽取专家的人员名单确定后,当场密封并专柜保存。

(四)专家所在单位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专家本人或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进入教科书选用工作现场前,均应向选用单位签订保密和廉洁承诺书。

第九条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选用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用程序第十条选用单位在教科书选用工作开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教科书选用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开征集列入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

未按选用单位公告要求递送教科书的,不作为备选用书。

第十一条教科书选用工作实行入闱管理。

入闱工作期间,所有参与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缴移动通讯工具、电脑等一切可能对外联络的电子产品,并按规定实行工作回避。

第十二条学科组应当逐一研读、比较征集到的所有版本教科书,开展小组讨论,每位成员应当独立评分,并将每位成员得分进行汇总,并按得分高低排序结果提出初选意见。

第十三条选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学科组汇报,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分讨论,采取投票方式确定各学科选用教科书的具体版本。

选用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投票同意为通过。

学科组初选意见、会议讨论记录和投票结果应记录在案,专柜保管,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德育、语文、历史教科书选用工作的统筹,其他学科教科书,义务教育每个学科全省要选用三种版本以上(含三种),普通高中每个学科全省要选用两种版本以上(含两种),特殊情况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教科书选用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各学段各学科教科书版本具体数量,可选用1个版本,也可选多个版本。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教科书选用结果在本级教育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

公示期不少于7日。

各市(州)应将本行政区域教科书选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省教育厅根据选用结果连同经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一并编制《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六条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

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如需更换教科书版本,应当从起始年级开始,逐级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委托专业机构征求使用地区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并进行评估,如确与当地教育教学实际不相适宜,由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按规定程序选用其他版本。

第十七条教科书选定后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应当由选用委员会按程序重新选用教科书:(一)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的;(二)课前没有按时到书的;(三)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的;(四)被举报并核实属于违规行为的;(五)其他严重影响教科书使用的。

第十八条教科书选用工作一般应在当年4月底前完成,为教科书的征订、出版、发行留有足够时间。

第四章监督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科书选用过程和结果。

教科书选用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外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科书选用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条在教科书选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一)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程序或违规干预选用过程和结果的;(二)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违反选用工作纪律的;(三)选用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以外的教科书的;(四)对《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删减后供选用委员会选用的。

其他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教科书选用过程和结果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书面通报(抄告)其所属单位依纪依规处理。

选用工作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涉嫌受贿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等单位和人员应当加强诚信自律,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科书选用。

凡采用请托、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扰乱教科书正常选用秩序的行为,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当次教科书在四川的选用,并在全省公开通报。

情节严重或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选用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30日后起施行,有效期5年。

凡现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教材选用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并统筹考虑教材特色、售后服务等因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材选用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教材选用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中小学教材选用政策,指导、检查、监督各地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编制和公布《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七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省级教材选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全文转发《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供各地教材选用委员会选用时使用。

第八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指导下,一般以地(市)为单位进行。

人口较少的省份,可以以省级为单位进行,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为教学改革试验或者有其他特殊需求的县(区)和学校,经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县(区)和学校为单位选用。

第三章选用机构第九条承担中小学教材选用组织工作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组织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或者本学校教材的选用。

第十条教材选用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人员、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优秀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1/2;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本校人员不得少于1/2。

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经民主推荐,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并报上一级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教材选用委员会下设学科组,负责教材初选工作。

学科组由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组成。

学科组成员经民主推荐,由教材选用委员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聘任。

第十二条教材编写人员不得担任教材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

第四章选用程序第十三条教材选用委员会学科组集中研读《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所列的本学科所有版本的教材,进行充分的分析、比较和研讨,提出本学科选用教材的具体版本和数量的初步意见。

第十四条教材选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学科组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投票方式确定选用教材的具体版本和数量。

超过2/3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五条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同级、县(区)和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的选用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后,汇总形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材选定目录,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公示过程中的异议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对查实存在问题的,应当责成相应的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照程序重新遴选。

第十六条教材选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性。

教材版本选定后,在一个使用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教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出版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教材、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程序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

第五章监督第十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教材选用规定的单位,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教材选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定选用未列入《全国中小学教材目录》中的教材教授国家课程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对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教材出版单位,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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