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03综合基价说明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B装饰装修工程(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总说明一、《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共分12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补充项目(另行发布)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及相关间接费用的消耗量标准。
是统一全省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河南省新建、扩建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安装工程价格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设计概算、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册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河南省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19)~(24) 19) 24) (18)+(25) 18) 25) 综合单价分析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 ×费率 或按实际发生计 算 按合同约定 按实际发生计算 ∑(28)~(31) 28) 31) (26)+(27)+ 26) 27) 32) (32) (33)×综合税率 33) (33)+(34) 33) 34)
1)人工费差价 2)材料费差价 按合同约定 3)机械费差价 4)其他 小计 ∑(13)~(16) 13) 16) (4)+(12)+ 12) 17) (17) 综合单价分析 按实际发生额计 (5)×0.27(元/ 0.27( 工日) 工日) (5)×7.48(元/ 7.48( 工日) 工日) (5)×1.7(元/ 1.7( 工日) 工日) (5)×0.6(元/ 0.6( 工日) 工日) 已含在水费中 国家09.1.1取消 国家09.1.1取消 不可竞争费项 不可竞争费项 不可竞争费项
3.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序号 1 2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1>t>0.9 t>0.8 费率(元/工日) 费率( 工日) 0.68 1.36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序号 1 2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1>t>0.9 t>0.8 费率( 工日) 费率(元/工日) 0.68 1.29
1)企业管理费 ①工程排污 费 ②定额测定 费 间接费 2) ③社会保障 规 费 费 ④住房公积 金 ⑤意外伤害 保险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间接费小计 工程成本 利润 1)总承包服务 费 其他费 2)优质优价奖 励费 用 3)检测费 4)其他 其他费用小计 税前造价合计 税金 工程造价合计
河南省定额解释
答:零星借工价格一般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无约定者,可参考执行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当期人工费信息价格,并另计税金。
9.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经核实确实有误如何处理?
答:应按《计价规范》第4.2.8和4.2.9条执行。
10.《08综合单价》各专业的子目可以借用吗?
答:如果本专业定额缺项,可以借用其他专业子目。借用的子目应合并在主专业的造价内,统一按计价标准程序计价。
三、各分部工程
A.1土石方工程
1.说明第七条第1款中增加少先吊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超过4m的挖土计价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超深系数后再增加少先吊的费用。超过4m的湿土挖方,按该条的公式计算后再增加少先吊费用。增加的少先吊费用合并计入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内,其他不变。少先吊台班单价详见《08机械台班定额》。
计入挖土方综合单价时,应按本分部规定的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计算出所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求出增加工程量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系数。组价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组价子目综合单价增加比例系数,二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组价子目的工程量内。举例如下:
方法1
项目编码/定额编号项目源自称单位数量单价
合价
说明
010101002001
人工挖土方
二、总说明
1.《08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中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时,综合工日是否随之变化?
答:依据豫建设标〔2009〕1号文,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即该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组成综合单价的定额工日(人工费)、各材料消耗量(材料费)、机械台班(机械费)、综合工日均随之变化,按综合工日计取的管理费、利润也随之变化。
5.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采用清单计价时,挖土方是否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如考虑,怎样计算?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定额)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计价办法
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计价办法第一条《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及本计价办法,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拨款、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也可作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按《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
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工程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
工程成本由综合基价、施工措施费(包括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专项费用、人材机差价组成。
第四条综合基价指完成《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实体项目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之和,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的统一基价。
综合基价中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的脚手架、钢筋混凝土中的模板、垂直运输、超高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等费用在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可参照综合基价的相关子目,结合工程情况、施工方案、企业的技术装备等因素自主报价。
其中脚手架和模板也可采用项目综合报价。
第五条施工组织措施费计算方法施工组织措施费不是强制性计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施工方案和市场因素而定。
投标报价时,在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工期和不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参照以下计算方法自主浮动。
一、材料二次搬运费现场材料因场地狭小等情况发生的二次搬运可计算材料二次搬运费。
按施工现场总面积与新建工程首层建筑面积的比例,以综合基价合计(含施工技术措施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二次搬运费费率计算。
二、远途施工增加费。
按承包工程企业办公地点至所承包工程施工地点距离,以综合基价合计(含施工技术措施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远途施工增加费费率计算。
距离在25km以内(含25km)者,不得计算。
偏远地区的特殊工程双方合同约定。
三、缩短工期增加费。
当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可计算因缩短工期所发生的夜间施工费、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具一次投入量大等而增加的费用。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新版】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河南省安装定额解释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应用指南第一章综合基价的编制和应用一、概况《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以下简称综合基价),是按照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2001年的工作计划,根据建设部“十五”期间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人工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等因素,历时一年多修编完成的。
综合基价的内容: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另行发布)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后续发布)第十四册补充项目(另行发布)二、编制原则(1)利用定额基础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改革,实施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性消耗相分离。
属于国家调控的内容由综合基价规定下来;属于企业自己确定的内容,引入竞争机制,由企业自主确定。
(2)在费用项目划分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部建标[1993]894号文的要求,进行重新组合,属于工程成本的人工费附加、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管理费合并为综合费,列入单位综合基价。
(3)综合基价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企业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及合理工期条件下的消耗量及费用的标准,要体现河南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三、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2)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3)国家现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4)根据国家2001年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编制的《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xx)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xx)》"D 市政工程" (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xx年)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 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市政2008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2008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D 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
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扩展。
河南 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河南】市政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解释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D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OO-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量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和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有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扩展。
2002版《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河南省2002版定额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1995年《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分册)》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基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工程。
三、本基价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和概算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的依据;是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参考。
四、本基价由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综合费用、人工费附加组成。
基价中工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综合取定,费用由现场经费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五、本基价的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单价为每工日21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
综合工日与定额人工费工日之差为机械操作人员的工日,其人工费用已含在相应的机械费中。
本基价的人工费附加指实体性消耗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且直接用于生产工人的附加工资费用,它包括:(1) 住房补贴;(2) 生产工具使用费;(3) 工程定点、复测、点交、清理费;(4) 特殊工种培训费;(5) 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以及职工福利费;(6) 施工因素增加费。
六、本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按2001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取定的,基内容为材料到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价格,包括运输损耗和采购保管费。
七、本基价中的机械台班是按2001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基价》计算的,台班耗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
河南省安装工程定额综合解释
17.在实际安装施工时, 如不需搭拆脚手架, 与否也要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
在车间或作业场所空气中晟高容许浓度应不不小于lOmg/m’
注: 本表内容引自《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表2 工业企业旳粉尘最高容许浓度
序号
粉 尘 名 称
最高容许浓度(mg/m3)
1
2
3
4
5
6
7
8
9
具有1096以上游离二氧化硅旳粉尘(石英、石英岩等)
石棉粉尘及具有1 096以上石棉粉尘
表3 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旳危害程度
名称
一氧化碳
(CO)
30
50
100
200
工业卫生容许浓度
1h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0. 5h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15~20m{n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硫化氢
(H2S)
10
30
200~300
>300
工业卫生容许浓度
危险浓度
会使人流泪、头痛、呼吸困难
如急救不及时, 会使人立即死亡
答: 如两者同步存在, 降效系数为人工费旳20%。
24. 对包工不包料旳安装工程怎样计价?
答:包工不包料旳安装工程计价按包工包料旳计价程序计算, 按完税后旳价格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旳材料款, 若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机械者, 工程计价仍按上述规定计算, 退还“安装综合基
价”中旳机械费。
25. 对于安装工程拆除项目, 应怎样计价?
讲--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说明和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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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年12月17日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豫建设标[2002]66号关于发布《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总体要求,为推进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逐步与国际工程造价惯例接轨,结合我省情况,编制了《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试行)》,业经审定,予以发布实施,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5)》、《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分册》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调整文件、综合解释同时停止执行。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试行)》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有条件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工程中试行。
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具体采用综合基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凡2002年10月1日以前已进行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来约定实行。
二、省颁发的工程建设各类定额(综合基价)、估价表、计价办法、人机费调整及有关规定是全省统一执行的工程计价标准。
三、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各市建委、计委要将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省建设厅、计委。
四、综合基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等计价依据由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1. 《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 《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计价办法》3.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试行)》二00二年九月三日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计价办法一、费用说明1、定额的使用1)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按综合基价和本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
2)投标报价按本办法规定的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价。
2、施工技术措施费1)施工单位可参照综合基价相关子目,结合工程情况、施工方案、企业技术装备等因素自主报价;2)其中脚手架和模板也可采用项目综合报价。
3、施工组织措施费1)本项目费用不是强制性费用,应根据工程情况、施工方案和市场因素而定。
2)在确保质量、工期和不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参照本办法自主浮动。
二、造价组成1、工程造价 = 工程成本 + 利润 + 税金2、工程成本 = 综合基价 + 施工措施费(技术和组织措施)+ 专项费用 + 人材机价差3、综合基价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材料费 + 管理费(综合费用和人工费附加)4、技术措施 = 脚手架 + 钢筋砼中模板 + 垂直运输 + 超高费 + 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和安拆费5、组织措施 = 材料二次搬运费 + 远途施工增加费 + 缩短工期增加费 + 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 总承包管理费 +其他费用6、专项费用 = 社会保险费 + 工程定额测定费7、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医疗保险费三、取费程序表1)专项费用:社会保险费率为4.58%,工程定额测定费率为0.14%。
2)土地使用税:已在综合费用中包括,不再另计。
四、施工组织措施费率1、材料二次搬运费2、远途施工增加费:25Km以内不计算,偏远地区的特殊工程双方合同约定3、缩短工期增加费:1)当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可计算因缩短工期所发生的夜间施工费、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具一次投入量大等而增加的费用。
4、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1)以综合基价(含技术措施费)为基数,费率为0.927%,取费基数超过3000万元按3000万元;2)本费用允许自主报价,但必须列有费用项目。
5、总承包管理费1)业主将部分专业工程单独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主体发生交叉施工;2)或不发生交叉施工,但要求主体施工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3)支付额度按单独承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计算。
4)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包责任,并确定具体的管理费系数。
6、其他费用1)根据工程和现场因素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必要的说明,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7、工程提前奖1)工期提前奖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8、零星借工费用1)承包人受业主委托从事工程以外且与工程有关的用工,其用工方式和工资单价在合同中约定。
五、利润率:取费基数 = 综合基价 + 施工措施费 + 专项费用1、政府财政投资的行政性用房和非盈利的工程最高执行二类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符合标准表中一个条件就可执行本类标准。
3.装饰工程类别划分仅适用于单独承发包。
4.建筑物带地下室者,可合并计算层数(符合计算规则要求)。
5.单位工程用途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确定。
定额总说明一、适用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工程。
二、价格取定1. 人工单价:21.00元/工日。
2. 材料单价: 2001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取定的,包括运输损耗和采购保管费。
3. 机械台班: 2001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基价》。
4. 零星借工: 如合同中未约定,可按25 元/工日计入税前。
5. 包工不包料的工程1)按定额人工费另计38% 的管理费(不含税金);2)自带部分机械时,可计算相应机械费,再按台班中的人工费计38%的管理费,并计税金。
6. 定额中的人、机调整时,综合费用和人工费附加不调整。
7. 层数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m的建筑,可计算超高费用8. 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清理运至现场50m内的指定地点堆放。
垃圾外运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9. 综合工日所含机械操作人员的工日,其人工费含在相应的机械费中。
10. 木材取定价含截锯费65元/m3,铁件含加工费1.05元/kg。
11. 水电费调差:按定额耗用量计算,据实调整。
12. 停窝工及机械停滞费1)每月一天(含一天,不含正常节假日、双休日)的费用已在综合费用中考虑;2)超过一天的费用可由现场签证解决。
费用项目组成费用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人工费附加、综合费用等费用。
一、人工费附加(列入综合基价)1、工人辅助工资:指由于气候影响,造成生产工人无效工时消耗,由此引发的费用。
2、职工福利费: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福利费。
3、劳动保护费:指必要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劳保补贴、降温费等。
4、住房补贴:指根据住房政策给予的补贴。
5、生产工具用具费:指工人自带小型劳动工具的购置摊销、制作维修费。
6、工程定位点交费:指施工现场测量放线人员费用、工程移交前,值勤留守人员的费用,必要的现场清理费用,不含现场以外的清运费。
7、特殊工种培训费:指完成的工程比较特殊,有关工种需进行培训,而发生的培训、差旅费。
8、施工因素增加费:地下管道的勾头、交叉处理与恢复,边施工边维持交通等,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费用增加。
二、综合费用(列入综合基价)(一)现场管理费1、现场管理工资:指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金等。
2、办公费:指用于现场办公的纸张、文具、报表、账表、邮电、书报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指现场人员每年差旅费、燃油费、养路费、牌照费、年检费、保险费、路桥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用于现场行政办公用车辆;试验、测量经纬仪、水平仪;其他办公与通讯电子设备的折旧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用于现场管理的办公、消防等小型工具的使用费。
6、保险费:指对现场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保险费用。
7、工程保修费:指工程保修期内,计提的小修费用预备费。
8、其他费用。
9、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费:指冬季施工人工降效、工程必要保温、防雨措施,排除雨雪、污水所引起的费用。
(2)检验试验费:企业根据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必要试验的费用。
10、临时设施:(1)生产办公用房:指现场用于管理,临时搭建的办公用房的摊销费用。
(2)生产用房:指用于现场管理,临时搭建的水泥、钢、木加工、工具库房的摊销费用。
(3)临时水电管线:指工地临时使用的水电线路、水泵、配电箱等费用。
(4)临时道路及排水:指非硬化道路、明排水沟的修建费用。
(二)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1)管理人员工资:指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金等。
(2)办公费:指用于企业办公的纸张、文具、报表、账表、邮电、书报等费用。
(3)差旅费:指企业人员每年差旅费、燃油费、养路费、牌照费、年检费、保险费、路桥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用于企业行政办公用车辆;试验、测量经纬仪、水平仪;其他办公与通讯电子设备的折旧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用于企业管理的办公、消防等小型工具的使用费。
(6)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教育经费。
(8)保险费。
(9)其他税金:指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费。
(10)其他费:指管理用技术开发等费用。
2、财务费用:指企业经营流动资金的利息支出费用。
3、其他费用:指施工企业用于其他临时管理费用。
第一分部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定额换算1.人工土方: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2.机械挖运土:含水率大于25%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3.人工挖地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按4m基价乘以以下系数:6m以内-------1.18m以内-------1.15;加少先吊3.25个台班10m以内-------1.2;加少先吊3.25个台班10m以上-------1.25;加少先吊3.25个台班4.桩间土开挖:(不包括空桩部分)1)钻孔灌注桩、预制桩桩间土人工挖土:基价乘以系数1.50机械挖土:人工和机械(不包括自卸及洒水汽车)乘以系数1.302)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桩:按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不包括自卸及洒水汽车)乘以系数1.305.机械挖土:1)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时,基价乘以系数1.102)人工清理机下余土,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06.机械土方:(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分别占总量的90%和10%)1)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2)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3) 铲运机铲运压实的堆积土、砂时,一律按三类土计算;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一、二类土定额乘以系数0.87计算。
4) 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明挖出渣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