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定额章节说明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21)〔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21)〔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21)»、«建设工程施工仪器外表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21)»;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1)〔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21]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预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操纵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样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治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那么,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那么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依照«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目录总说明 (2)专业说明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77)第十册拆除工程 (81)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2020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16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蒞弘—1—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工种名称单价(元/工日)安装工134调试工201—2—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附录S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附录N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2.2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他措施费及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河南08安装定额 第一册分章节说明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分册说明一、《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²9²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劳动定额》。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目录总说明 ............................................................... . (2)专业说明 ...............................................................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 .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 ..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 .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 .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 . (77)第十册拆除工程 ............................................................... . (81)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
目录总说明 (2)专业说明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77)第十册撤除工程 (81)第十一册措施工程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21)〔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21)〔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21)?、?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21)?;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1)〔以下简称?计价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的通知?〔建标[2021]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根底;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本钱、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工程包括分局部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局部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那么,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那么调整。
河南定额综合解释完整版
河南定额综合解释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莅弘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 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 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 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2.2 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他措施费及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2016年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名师制作优质教学资料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 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 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内。
十二、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
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 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十三、本定额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时,仅调整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其他 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五、本定额中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 mm”。
十六、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和附录。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 ( 或 现 场 堆 放 地 点 ) 的 工 地 出 库 价 格 , 包 含 运 输 损 耗 、 运 杂 费 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 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 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 价调差。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DOC61页)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DOC61页)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目录总说明 (2)专业说明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77)第十册拆除工程 (81)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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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台上作围护用的铁栏杆制作安装套第七分部还是十三分部?答:第七分部铁栏杆是用于楼梯、走廊、阳台,按延长米计算。
第十三分部钢栏杆用于平台边缘围护及铁栅围墙按重量计算,一般工业厂房混凝土平台或钢平台边缘围护用铁栏杆,应套用十三分部相应子目(制作13-22~13-25、安装13-52)。
柱子四角包角钢,套用何子目?答:套5-156。
铁栅门安装,套哪个子目?答:套13-52。
某建筑物共六层,六层的檐高为24m,其第六层的建筑面积能否计算超高费?答:可计算第六层的超高费。
如何理解综合解释(十五)超高费第2条中“按统计完成工作量比例来划分”?答:此工作量是指超高部分工作量。
修建工程中的装饰部分是否可以执行装饰分册定额?答:局部和整体的二次装饰工程都可以执行装饰分册定额。
如何区分—般装饰与高级装饰?答:土建定额中子目为—般装饰工程,人工单价不能协商调差。
执行装饰分册时,对于装饰标准高、工艺复杂的高档装修,在取费基数及取费费率不变的原则下,人工单价建施双方可以在施工合同中协商定价,并明确人工单价调价的范围。
协商—致的人工单价与定额人工单价之差视作差价列入税前造价。
一九九四年《河南省装饰工程单位估价表》是否停止使用?答:—九九九年七月一日以后新开工的建筑工程中的高级装饰工程、二次高级装饰工程均执行装饰分册,不再使用一九九四年《河南省装饰工程单位估价表》。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均按原合同办理。
装饰分册的缺项定额是否可套用《九四装饰工程单位估价表》?答:装饰分册定额缺项,可以参考《九四装饰工程单位估价表》,但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应按装饰分册的取定价进入基价。
例如:抹灰面做假木纹,可以参考《九四装饰单位估价表》5-280。
花岗岩等石质块料,如果实际材料单价比定额取定价低很多,是否可以换算基价?答:材差是可以正负调差的,但定额基价不变。
主体施工单位已完成墙面、地面的水泥砂浆找平层,由装饰施工单位进行镶贴块料装饰面层,如何套用定额?答:可按装饰施工单位进行镶贴块料装饰面层的工作内容,编制补充定额,报定额站批准后执行。
新建办公楼,其中土建和部分内粉刷由一家施工单位承包,外装修和部分楼层的内装修由建设单位另行直接发包给装饰工程公司施工时,土建施工单位是否能收取配合费?答:实行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与主体工程交叉施工时,建设单位向主体施工单位支付配合费,配合费—般不应超过发包装饰工程的工程直接费的5%(工程直接费由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配合费率应在发包工程前具体约定。
主体施工单位收取配合费后,应提供装饰工程施工用水电到各楼层,并负责补洞、收头等配合工作。
配合费列入税前造价。
如不发生交叉施工(主体施工方已退场),主体施工方不再计取配合费。
单独承包装饰工程的单位如需使用主体施工单位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其费用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可报往当地定额主管部门仲裁。
临街商住楼底层为营业用房,当营业用房进行再次高级装饰及部分拆除工程时,是否应该扣除定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答:不再扣除。
二次装修高级装饰工程,地区基价系数怎样计取?答:主体与装饰一家施工时,执行主体结构工程的地区基价系数经招标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单独发包或由建筑装饰施工单位单独承包者,其计价依据及方法,按豫建标定[2000]1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计价。
彩色石子和白石子能不能调材差?答:能调材差。
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如玻璃幕墙或仅做室内装饰时如何计算超高费用?答:总说明第十二条修改为“本定额的施工高度以六层或檐高22m为准,如超过上述规定时,可计算超高费用(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顶面的高度)”。
:单独承包装饰及再次装饰工程的超高费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表中系数计算。
木龙骨实际规格与定额含量不符,附录的木龙骨含量表中又没有这种规格,是否允许按设计图示木龙骨计算含量? 答:附表中无此规格及中距者,可以按设计木龙骨规格及中距计算含量,木龙骨损耗率4%,木材干燥损耗4%。
轻钢龙骨隔墙、石膏板基层、矿棉板面层,怎样套用定额?答:套轻钢龙骨石膏板墙相应子目,扣除橡皮条、嵌缝膏用量,另增矿棉板面层套天棚面层相应子目。
矿棉板面层定额中人工费乘以系数0.80。
轻钢龙骨隔墙九厘板面层,怎样套定额?答:套轻钢龙骨石膏板墙相应子目,将石膏板换算九厘板价,扣除橡皮条、嵌缝膏用量。
轻质彩钢夹芯板墙厚度超过100mm,套何子目?若填充料不同如何换算?答:仍执行100mm厚定额子目,彩钢夹芯板及糟铝价格差在材差中调整,填充料不同时基价不变,可调材差。
彩色钢板压型瓦墙,怎样套用定额?答:套17-31~17-34相应子目,彩钢压型瓦调材差。
装饰工程中圆木柱采用红榉实木制作,如何套用定额?答:套17-419圆木柱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5,榉木调材差。
护壁装饰墙柱面定额中木龙骨含量是否为板方材一等中小方小板用量?答:一等中小方中板是木龙骨用量。
定额子目17-87墙裙中,若用九厘板作基层,然后用九厘板起造型,再贴面层时,九厘板基层定额含量不够,如何换算基价?答:用九厘板替代三合板作基层时,可以换算,调整基价(九厘板取定价16.00元/m2)。
墙裙用九厘板做造型时,造型部分九厘板用量按实际耗用计算。
GRC轻质墙板是否能套17-5?答:GRC墙板套用补充定额。
假梁木龙骨如何计算?答:可套附墙(柱)木龙骨相应子目,按设计要求换算木龙骨用量,木龙骨损耗率4%,木材干燥损耗4%。
墙面墙裙增做饰面面层时,能否套用天棚面层子目?答:可套用天棚面层相应子目,将定额工日乘以系数0.80,其他不变。
定额子目17-123、17-124方柱包圆形面,其龙骨是木质还是钢的答:17-123、17-124定额采用的是木龙骨。
包柱造型中基层板设计为双层,如何增加基层板及人工?答:增加的基层板可套补充定额龙骨上钉胶合板基层子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铝合金玻璃幕墙定额中的175系列、140系列、120系列,设计采用150时,如何套用定额?答:可按最接近的系列套用,即140系列。
定额中铝合金型材及铁件用量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附墙(柱)木龙骨,夹板基层17-87子目,若基层用五厘板面层用榉木胶合板,如何换算基价?答:有定额取定价的材料可按取定价换算基价,没有取定价的,不换算基价,材料价格差异在材差中调整。
隐框玻璃幕墙所用结构胶的用量大于定额时如何调整?采用进口结构胶如何调整价格?答:结构胶用量大于定额用量时,允许按实际耗用量调整(实际耗用量由建施双方共同测定),结构胶可按建设单位认定的价格调材差;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执行豫建标定[2000]1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半隐框玻璃幕墙如何套用定额?答:见补充定额。
大型外墙吊挂玻璃怎样套定额?答:可套17-27,扣除定额中膨胀螺栓,另列增吊挂件按个计算(取定价160元/个,可按建设单位认定价格调材差),钢梁套十三分部墙架制作及安装。
收银台、柜台处做不锈钢管立柱,其间嵌装玻璃如何套定额?答:不锈钢管立柱以根计,嵌装玻璃以平方米计,分别套用补充定额。
成品艺术玻璃画是否能按成品价进入直接费?答:玻璃隔断(或玻璃门窗的玻璃画图案,中采用成品艺术玻璃画时,定额基价不换算,其价格差异在材差中调整。
墙面、墙裙在原有的基面上,再用万能胶粘贴一层宝丽板如何套定额?答:可套17-361,将塑料装饰面换成宝丽板。
墙柱面装饰中设计要求用钛金板作饰面时套哪个子目?答:套十七分部相应子目,钛金板饰面价据实在材差中调整。
在墙裙施工中,有的墙裙上既有软包面又有石材面及木作面,在具体套用定额时,如何计算?答: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相应定额子目。
矩形钢梁夕包木龙骨、九厘板、塑铝板饰面,如何套用定额?答:矩形钢梁制安套十三分部相应子目,木龙骨、九厘板、塑铝板套附墙(柱)饰面17-105,将三合板及防火板换算九厘板及塑铝板价。
扣除定额中膨胀螺栓、射钉,增加带帽螺栓368个,木龙骨含量应按实调整。
外墙为石棉瓦墙时,能否套用17-30子目?如果实际木材用量比17-30定额含量高时,能否按实换算调整?答:可套17-30,设计木材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木材损耗率为4%,木材干燥损耗4%)。
厨房、卫生间管道用木龙骨塑料扣板包封时,如何套用定额?答:可按塑料扣板饰面作为工程量,套塑料扣板墙面(17-69),人工乘以系数1.15,按设计要求调整木龙骨用量。
如加做夹板基层,可套补充定额木龙骨上钉胶合板基层,人工乘以系数1.15。
高级木装饰饰面板(如红榉、白榉、花樟等)是否可按柚木夹板增加人工后执行相应子目? 如为柚木、榉木薄板、方材做装饰材时如何计算?答:榉木胶合板可执行宝丽板定额,但不能增加人工,榉木胶合板或花樟胶合板可调材差,采用柚木、榉木板方材做装修时,相应定额基价不变,柚木、榉木板方材调材差。
榉木板饰面,设计要求进行拼贴时,怎样计算和套用定额?答:榉木胶合板饰面拼贴部分工程量,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榉木胶合板乘以系数1.09。
墙面装饰工程中墙裙只做基层板及面层板,不用木龙骨,如何套用定额?答:可套附墙(柱)木龙骨夹板基层相应子目,扣除定额中一等中小方中板、二等中小方中板、木材干燥费、膨胀螺栓、射钉用量及综合工日11.30工日。
装饰施工中,采用装饰用木龙骨做成的方形柱,外钉装饰面板执行哪个子目?答:可套柱(梁)饰面(木龙骨无夹板基层)相应子目,扣除膨胀螺栓及射钉用量。
一等板方材及木材干燥费应按设计用量调整(木龙骨损耗率4%,木材干燥损耗4%)。
计算泰柏板面积时,扣不扣门窗洞口?答: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
泰柏板(双层板)安装后灌细石混凝土,如何套用定额?答:双层板灌细石混凝土,可套3-20,石子最大粒径改为15mm。
墙裙板材饰面要求多种拼花时,材料损耗大能否调整?答:一般墙面、墙裙饰面材料不能调整,对于设计要求复杂造型及拼花者,造型及拼花部分的饰面板材用量可按实耗数量调整。
玻璃幕墙设计有开启窗扇者,定额规定另行按窗的定额执行但窗的定额中没有隐框或半隐框的,构造也不相同,能否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开启扇?答:第十七分部说明3第(4)条改为“玻璃隔墙如设计有平、推拉门窗者,扣除平、推拉门窗面积(按框外围面积),另按门窗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幕墙设有开启窗扇时仍可与幕墙合并计算工程量,可按铝合金窗五金配件表另行增加开启窗的五金配件费”。
混凝土柱φ400外用镜面不锈钢装饰(龙骨及基层厚30mm),不锈钢包柱饰面工程量按结构φ400还是按饰面φ460计算?答: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第7条规定,应按φ460的周长乘以高度计算。
上人天棚是否包括走道板?定额是按什么材料考虑的?答:上人天棚龙骨定额中,未包括检修走道板,走道板应另行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见补充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