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原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原理
案例分析
1 2004年8月1日,长沙的土司机黄某驾驶出租车,在长沙大路搭载姜某和另一名男子。两人上车后要求驾车到南胡市场,当行车至市场一建材超市时,坐在副驾驶员位置的姜某要求黄某将车停在超市后面的铁门边。车尚未停稳,姜某持一把长约20公分的水果刀与同伙对黄某进行抢劫,从其身上搜走现金200元和一部手机。两人将车钥匙拔出扔在地上后逃跑。黄某拾回钥匙驾车追赶。由于劫匪已不知去向,黄便在附近绕圈寻找。发现两人正准备搭一辆摩托车欲离开,黄某先将摩托车撞翻在地,并驾车继续追赶。姜某边跑边持刀回头朝黄挥舞。黄追至距姜某2米处一围栏外停车与其对峙。此时,姜欲跑上不远处一布艺城西头楼梯逃走,黄某迅速驾车从后将其撞倒在台阶出,姜倒地死亡。
问: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说明理由。
2 郑某,男无业,198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5年5月刑满释放。1999年8月2日,晚7时许,郑某与路某(15周岁)二人在郊外游逛,见行人冯某夹着手提包只身一人在路上行走,二人上前趁冯某不备,将冯某的手提包抢了过去,撒腿就跑(包内装有现金,传呼机等物,总计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冯某迅疾追了过去,追出约5,6十米远,郑某和路某拿出匕首朝冯某捅去,冯不敢再追赶,二人便趁机逃走。
问:对郑,路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有什么法定量刑情节?说明理由。
郑某犯抢劫罪和故意伤人罪,路某犯抢劫与故意伤人罪,数罪并罚。量刑情节:1实施犯罪的年龄。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但本案中路某的年龄为15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的犯罪应当从宽处罚。2 是否属于累犯。《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
5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郑某属于累犯,则应从重处罚。3 抢劫数额。个人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本案中抢劫的总价值为2000元。
3 李某,1989年3月30日出生。因其父亲曾用棍子打过她一事记恨在心,欲将其父杀死。2004年2月21日,在家趁其父外出劳动之机,将毒鼠强拌在米饭中,致其父食后中毒,后经抢救脱险。李某在其父的陪同下,向村主任交代了犯罪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在对李某量刑时,应考虑哪些情节?说明理由。
杀人未遂。1应考虑李某的年龄。理由:1《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从宽处罚。本案中李某为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2应考虑投案行为。理由:李某在其父的陪同下,向村主任交代了犯罪的事实。3犯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