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管委会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田园生活之共享农场解决方案

田园生活之共享农场解决方案

田园生活之共享农场解决方案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有偿让渡资源使用权给他人,让渡者获取回报,分享者利用分享自己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共享经济的理念是:共同拥有而不占有。

共享经济的优势是:合理的调配闲置资源并最大化利用。

共享经济的本质是:互助和互利。

共享经济的特质:成本低、建立连接和可持续发展.雷军曾经说,站在风口猪都能飞,共享经济就是未来5-10年的这个风口之一。

我们可以从资本市场对这个领域的投入可以看出来,Uber融资10亿美元,估值超过500亿,而Airbnb同样融资10亿估值达200亿美元。

滴滴出行融资45亿美元,估值达500亿美元,摩拜单车今年E轮融资6亿美元,估值20亿美金,OfO共享单车9轮融资13.5亿美元,估值40亿美金,据公开数据统计,从3月至今,共享充电宝行业共获得16笔融资,40多家机构入局,融资金额近12亿元人民币。

这些都是资本市场看好这个领域的征兆.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39450亿元,增长率为76.4%。

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的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数约585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

这充分表明“共享经济”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近日,海南省召开“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培训推进会。

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指出,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是解决农产品滞销和价格波动、美丽乡村建设缺少商业模式和持续运营能力、乡村旅游产品单一和水平较低、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致富、农耕文化传承等问题的有效举措。

国家和省级层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发展“共享农庄”提供了政策支持,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就“共享农庄”作为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一个抓手先行试点、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积极实施.这些都表明共享经济不仅受资本市场的看好,还受政府的青睐与支持。

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1. 引言信息资源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中最宝贵的资产之一,充分利用和共享信息资源可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为了规范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管理,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2.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性。

通过明确责任、建立规范和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范围4. 主要内容4.1 信息资源管理机构组织或机构应设立信息资源管理机构,负责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具备专业的信息资源管理人员,并按照一定的流程与流程进行组织协调。

4.2 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目根据信息资源的性质和用途,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与编目。

分类与编目应考虑到不同用户的需求和使用方式,确保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检索的便利性。

4.3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组织或机构应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用于管理和共享信息资源。

该平台应具备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并提供方便快捷的检索和功能。

4.4 信息资源共享权限管理对信息资源的访问和使用应进行权限管理。

根据用户角色和需求,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并进行访问日志的记录和审计,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合规性。

4.5 信息资源交流与合作组织或机构应鼓励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信息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可以通过开展研讨会、合作项目等方式,推动不同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流与合作。

4.6 信息资源质量管理组织或机构应建立信息资源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信息资源的质量和准确性。

对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归档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信息资源的可信度和可用性。

5. 实施和监督5.1 实施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实施应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推动。

各部门和用户应积极配合和参与,并按规定使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工作。

5.2 监督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信息资源共享的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信息资源的共享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收集用户反馈意见,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运营计划共享农场方案

运营计划共享农场方案

运营计划共享农场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保生活方式的追求,农场旅游和农业体验成为了当下热门的旅游方式。

共享农场的概念应运而生,通过将城市居民与农村农民进行资源共享和农业体验,共享农场成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态模式。

本文将围绕共享农场的运营计划展开讨论,以期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开展共享农场项目。

二、项目概述共享农场是一种以农村农业资源为基础,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群的新型农业观光体验项目。

通过农场观光、农业体验、采摘活动、农家乐等方式,让城市居民亲身感受农业生产的乐趣,认识农村的美丽与魅力。

共享农场要求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双赢合作等方式,实现城乡资源的互利共赢。

三、市场分析1.消费升级趋势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旅游和休闲方式的需求也愈发多样化和个性化。

共享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观光方式,具有独特的吸引力。

2.农业观光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居民对于乡村风情和自然环境的向往日益增加,农业观光成为了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的热门选择。

共享农场通过提供农业体验、采摘活动、农家乐等方式,满足了城市居民对于农业观光的需求。

3.政策扶持国家逐渐重视农业旅游和农业观光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共享农场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运营策略1.定位明确共享农场项目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地理位置、资源优势等因素,明确农场的定位。

可以以特色农产品种植、农业观光体验、乡村民宿等为主要发展方向,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定位。

2.产品策略共享农场项目要从农业观光、农业体验、乡村游玩、餐饮住宿等方面进行产品策略的设计,打造一系列有吸引力的产品线,满足不同客群的需求。

3.营销策略共享农场项目要通过线上线下的多种渠道进行营销,开展农产品推广、农业观光宣传、乡村旅游推广等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合作策略共享农场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农业企业、旅游机构等的合作,建立资源共享、互补发展的合作模式,实现共赢发展。

共享农庄的经营模式方案

共享农庄的经营模式方案

共享农庄的经营模式方案1.引言1.1 概述共享农庄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经营模式,它通过让农庄资产、资源和服务共享,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向往已久的田园生活体验,同时也为农庄主创造了更多经营机会和收入来源。

这种经营模式搭建了城乡之间的桥梁,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也满足了现代人对于旅游、休闲、健康等多元化需求的不断增长。

共享农庄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城市生活节奏加快、环境压力增大的现代社会。

在城市生活的竞争与压力中,人们渴望远离喧嚣,寻求平静和放松。

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往自然、寻找真实的生活体验。

而农庄则是满足这种需求的理想场所,以其宜人的环境、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多样化的农事活动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居民。

然而,传统农庄的经营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营方式单一、无法实现规模化效益等。

共享农庄的出现为这些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通过将农庄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和共享,共享农庄实现了资源的优化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农庄主可以通过出租土地、农作物采摘、民宿、农产品销售等方式获取收益,同时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

共享农庄的经营模式具有良好的前景和潜力。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生活、环保理念的重视不断提升,共享农庄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同时,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共享农庄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

可以预见,随着共享农庄的推广和不断创新,农村地区将焕发出勃勃生机,城乡人民将得到更多的实惠与交流,共享农庄将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综上所述,共享农庄的兴起与发展是城乡经济合作的新模式,是满足人们向往乡村生活的需求的有效途径。

共享农庄通过整合资源、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体验,促进了城乡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在未来,共享农庄有望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普及,为城市居民带来更多美好的乡村体验,同时也为农庄主开启了新的发展机遇。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共享农庄的经营模式展开论述。

首先,将在引言部分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办发〔2017〕10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办发〔2017〕10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7.08.24
施行日期
2017.08.24
文号
农办发〔2017〕10号
主题类别
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结束——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10号
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第2次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
2017年8月24日
附件: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管理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建设方案

农村管理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建设方案

农村管理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农村管理中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促进农村管理的现代化建设,我们提出以下的方案。

二、建立农村信息平台1.建设农村信息平台的目的通过建立农村信息平台,实现对农村各项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传递,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农村管理的效率。

2.信息采集与汇总与相关部门合作,收集农村各方面的信息,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农民需求等,并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制定农政策和决策提供依据。

3.信息分发与传递将汇总的信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传递给农民、农村管理者和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各方面的决策能力。

三、推广农村电商平台1.优势与目标农村电商平台能够连接农民与外部市场,促进农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的收入。

目标是通过推广农村电商平台,支持农民直接经营销售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品牌。

2.建设农村电商网络在农村建设电商网络,提供农产品展示、销售和物流配送等服务。

同时,培训农民电商知识和技巧,提高他们的电商操作能力。

3.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农村电商平台,推广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同时,加强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认证工作,确保农产品品质。

四、推进农村智能化建设1.智能化技术应用引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农村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例如,在农田灌溉中使用智能传感器,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农村信息化设施建设在农村建设信息化设施,包括农村宽带网络覆盖、智能终端的普及等,为农村信息的共享与互联互通提供支持。

五、加强农业数据研究1.数据采集与分析建立农业数据采集系统,收集农业相关的数据,如气象数据、土壤质量等。

通过数据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优化农业生产和决策。

2.数据共享与交流建立农业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通过开放数据,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农业数据的应用和研究。

六、加强农村人才培养1.培养农村信息管理人才注重培养农村信息管理人才,提高他们的信息化、电商和管理能力。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民权益,制定本制度范本。

二、家庭农场基本规定1. 家庭农场是指由一户或多户家庭联合经营的农业生产组织。

2. 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等。

三、家庭农场经营管理1. 确定经营目标:家庭农场应根据市场需求、资源条件等确定经营目标,并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

2. 资金管理:家庭农场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经营资金,保证经营的正常运转。

3. 劳动力管理:家庭农场应合理安排劳动力,确保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4. 农产品销售:家庭农场应积极开拓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四、家庭农场生产管理1. 种植管理:家庭农场应根据不同作物特点,科学安排种植计划,合理施肥、防治病虫害,提高产量和质量。

2. 养殖管理:家庭农场应合理安排饲养密度,加强动物防疫,提高养殖效益。

3. 农产品加工管理:家庭农场可以进行农产品加工,但要确保加工过程卫生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农田管理:家庭农场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五、家庭农场环境保护管理1. 合理使用农药:家庭农场在农药使用上应遵循科学合理、减量控害、安全环保的原则,严禁超量使用和滥用农药。

2. 合理利用农业废弃物:家庭农场应合理处理农业废弃物,推广利用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或能源资源。

3. 水资源保护:家庭农场应加强灌溉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资源污染和浪费。

六、家庭农场经济管理1. 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记录经营数据和成本收入情况,并开展财务分析。

2. 成本控制:家庭农场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生产效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投资管理:家庭农场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进行投资,提高农场的产出效益。

七、家庭农场组织管理1. 成立管理组织:家庭农场应成立三级管理组织,即家庭农场联合会、村级农业合作社和农户个体,在组织领导、项目操作和合作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指导和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政府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组织编制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指导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日常维护工作。

各政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联通,并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以下简称共享信息),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用共享信息。

第五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统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

浅谈农垦国有农场信息化发展——以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例

浅谈农垦国有农场信息化发展——以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例

中国农垦 2020.252 浅谈农垦国有农场信息化发展文/张若凡——以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例农业信息化是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业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党的十九大强调,“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当前,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的弱项,是我国现代化道路上必须补齐的“短腿”,而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农垦作为我国农业领域的“国家队”,代表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较高水平。

提升农垦信息化水平不仅有利于垦区改革发展,而且对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国各个垦区都在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农垦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创新应用。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农垦中心”)通过开展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农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搭建覆盖全国农垦单位全流程的综合管理平台,增强数据采集报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效支撑了农垦业务管理与部门决策。

一、农垦国有农场信息化发展概况农垦作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展了信息化建设。

经过多年发展,国有农场等农业企业信息化水平在整个农业行业中处于领先位摘要:农垦信息化历经多年发展,信息化水平在整个农业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果显著。

本文介绍了农垦国有农场信息化发展概况,结合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对农垦国有农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信息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三点建议。

关键词:国有农场;信息化;发展;建议置,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农垦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注入了活力。

目前,农垦信息化应用涉及面较广,包括财务信息化、土地管理信息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信息化等。

(一)财务信息化。

共享农场管理制度

共享农场管理制度

共享农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共享农场的经营管理,促进农场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共享农场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农场所有者、经营者、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农场的经营管理工作。

2. 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计划、资金管理、人员调配等。

3. 共享农场设立监督委员会,由监督人员和农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农场的所有经营活动,保障农场的正常运行。

三、经营管理1. 共享农场制定完善的农业生产计划,根据当地气候、土地资源等条件确定作物种植种类和数量。

2. 农场对种植的作物进行科学管理,合理设置种植时间、施肥浇水等农业措施,确保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3. 农场进行作物采摘、包装、销售等工作,确保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4. 农场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5. 农场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农场的资金管理和账务核算,确保农场的财务安全。

6. 农场定期进行经营评估和总结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农产品交易1. 共享农场进行农产品的销售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的注册和备案手续。

2. 农场的农产品销售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确保农产品的畅销和价格合理。

3. 农场推广农产品的宣传,借助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进行推广,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农场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案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确保员工和农产品的安全。

2. 农场遇到灾害或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六、安全防范1. 农场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措施。

2. 农场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设施和农产品的安全。

3. 农场制定消防预案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七、知识产权保护1. 共享农场对自己的农产品品牌进行注册和保护,避免他人侵权行为。

2. 农场严格保密经营信息和核心技术,避免信息泄露和技术侵权行为。

智慧农场建设与运营管理体系优化方案

智慧农场建设与运营管理体系优化方案

智慧农场建设与运营管理体系优化方案第1章智慧农场概述 (4)1.1 智慧农场发展背景 (4)1.2 智慧农场定义与特征 (4)1.3 智慧农场建设目标与意义 (4)第2章智慧农场建设关键技术 (5)2.1 物联网技术 (5)2.2 大数据技术 (5)2.3 人工智能技术 (5)2.4 云计算技术 (5)第3章智慧农场规划设计 (6)3.1 智慧农场总体布局 (6)3.1.1 生产流程布局 (6)3.1.2 功能区划分 (6)3.1.3 生态循环布局 (6)3.2 设施设备选型与布局 (7)3.2.1 设施设备选型 (7)3.2.2 设施设备布局 (7)3.3 智慧农场信息化建设 (7)3.3.1 农业大数据平台 (8)3.3.2 物联网系统 (8)3.3.3 电子商务平台 (8)3.3.4 农业技术服务平台 (8)第4章智慧农业生产管理 (8)4.1 土壤管理与改良 (8)4.1.1 土壤检测与分析:利用现代化土壤检测设备,对土壤进行定期检测,获取土壤理化性质、养分状况等数据,为土壤改良提供科学依据。

(9)4.1.2 土壤调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对土壤进行调理,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和透气性。

(9)4.1.3 有机肥施用:推广施用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9)4.1.4 土壤水分监测:利用土壤水分传感器等设备,实时监测土壤水分状况,为灌溉提供精准数据支持。

(9)4.2 育种与种植技术 (9)4.2.1 育种选育:结合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选育适应性强、产量高、品质优的作物品种。

(9)4.2.2 种子处理:采用先进的种子处理技术,提高种子发芽率、抗病性和适应性。

(9)4.2.3 精准播种:利用现代化播种设备,实现精准播种,提高作物产量和资源利用率。

(9)4.2.4 间作套种:根据作物生长特性和生态需求,合理配置作物种植结构,提高土地产出。

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规定

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规定

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是指在农村农业领域,用于科研、教学、推广、服务等目的的各类科技信息,包括文献、数据、技术、成果、经验等。

第三条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互利共赢,促进共享各方共同发展;(二)公平合理,确保共享各方权益;(三)公开透明,提高共享效率和效果;(四)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共享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的作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共享格局。

第二章资源共享内容与方式第五条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内容主要包括:(一)科技文献资源,如学术论文、专利、标准、研究报告等;(二)科技数据资源,如农业统计数据、遥感数据、气象数据等;(三)科技成果资源,如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四)科技人才资源,如专家、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五)科技政策资源,如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等。

第六条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方式主要包括:(一)信息发布与查询,通过政府网站、专业平台等渠道发布科技信息,供共享各方查询;(二)信息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促进共享各方交流与合作;(三)信息推送与定制,根据共享各方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推送和定制服务;(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

第三章资源共享权益与义务第七条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各方享有以下权益:(一)平等获取共享资源的权利;(二)对共享资源进行合理使用的权利;(三)参与共享资源建设和管理的权利;(四)监督共享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第八条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各方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三)维护共享资源的安全和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删除、传播;(四)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共享资源,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共享资源与信息管理制度

共享资源与信息管理制度

共享资源与信息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高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企业内部的共享资源与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挥霍,订立本制度,以规范各部门对共享资源与信息的使用与管理。

2. 定义2.1 共享资源:指企业内各个部门共同拥有并可供其他部门使用的物资、设备、系统等资源。

2.2 共享信息:指企业内各个部门共同拥有并可供其他部门查阅、使用的文件、资料、数据库等信息。

3. 共享资源管理3.1 部门资源清单 3.1.1 每个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所拥有的共享资源清单,并定期更新。

3.1.2 清单内容应包含资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使用说明等信息。

3.2 共享资源申请 3.2.1 部门需向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共享资源的申请。

3.2.2 申请内容应包含资源名称、数量、使用期限等信息。

3.2.3 资源管理部门应依据申请情况审核并布置资源的供应。

3.3 共享资源使用 3.3.1 部门在使用共享资源时应严格依照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3.2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和归还资源,并保持资源的良好状态。

3.3.3 部门在使用共享资源期间发现资源存在问题或损坏时,应及时向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并帮助维护和修理。

3.3.4 部门不得将共享资源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私自转移、转卖或私藏资源。

3.4 共享资源维护 3.4.1 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共享资源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3.4.2 发现资源存在问题或损坏时,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资源。

3.4.3 部门在使用共享资源期间应乐观搭配资源管理部门的维护工作,供应帮助和支持。

4. 共享信息管理4.1 信息分类与归档 4.1.1 各部门应对所拥有的共享信息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信息的整理和存储的规范化。

4.1.2 归档后的信息应标注明确的分类、编号和日期,方便其他部门查阅和使用。

4.2 共享信息查阅与使用 4.2.1 各部门在查阅和使用共享信息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目的和需求。

《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范本

《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范本

《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范本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第二章沟通与信息共享的原则1. 互助原则:各部门、团队、个人之间应积极主动地提供和获取信息,相互协助,共同推动工作进展。

2. 及时性原则:信息传递应尽量做到即时、快捷,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安全性原则:保护和管理好机构内部信息,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共享原则:信息共享应依法进行,遵循合作、互惠、共享的原则,促进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三章沟通与信息共享的内容1. 信息的范围(1)机构内部的工作计划、进度、结果等相关信息;(2)涉及到合作伙伴的信息,包括合同、合作协议、项目进展等;(3)与行业或领域相关的动态信息,包括市场研究、政策法规等;(4)其他应当共享的信息。

2. 沟通的方式(1)会议:包括日常工作会议、跨部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应提前安排,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2)工作报告:各部门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问题和建议等;(3)电子邮件:适用于紧急事项、需要书面记录的沟通,邮件应简洁明了,重要内容需加密发送;(4)内部通知:通过内部系统发布重要通知,包括工作安排、人员调整等信息;(5)其他适用的沟通方式。

3. 信息共享的方式(1)共享平台: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包括内部通讯录、共享文件夹、工作协同平台等;(2)部门间协作:各部门应积极协作,互相提供所需信息,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3)项目共享: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参与项目的各方能够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4)信息发布:根据需要,将重要信息发布到内部通知平台、网站等渠道,供全体员工查询。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1. 信息保密(1)涉密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严禁泄露;(2)内部使用的敏感信息应设定权限,控制信息的访问范围和使用权限;(3)外部共享的信息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

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

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

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田间地头工作也面临着更新与转型。

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化工具,提升作业效率,减少农村人力资源的浪费,xx区决定试行农田信息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旨在更好地整合村干部、田间管理者等资源,提供更为高效的农业管理服务。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建立目的、建立依据、制度内容、实施步骤、操作要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背景伴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快速发展,现代农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也不断变化。

在过去,农村地区的田长制管理方式比较传统,基本上都是采用人为巡查、调度和汇报完成的。

但是,由于地域广阔、人力有限、管理参差不齐等因素,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胜任了。

因此,区委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为建设现代化农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加快了推动农田信息化的进程。

为深化推进田长制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我们便开始制定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二、制度建立目的1. 加强农业信息共享的力度,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从而提高田间地头的管理效率,带动整个区农业推进。

2. 形成田间监管网络,提高地区农业管理水平。

建立“田长机制”是指在村民组织的带领下,组建田长队伍,开展“田间保洁,人人有责”的沟通、监督、服务工作。

而采取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地区农业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农情信息得以归集、分析和判断,使相关部门和农民群众更加密切地协作,真正实现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序发展。

3. 提高领导决策水平和指导能力。

基于数字化农田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通过数据,科学分析各种农情信息和农业资源数据,使各级领导管理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提升指导和决策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区域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制度建立依据本制度制定基于国家有关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文化科技大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研究、设计和实现农业商品流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文件。

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规定

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规定

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规定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规定是一份政府文件,旨在规范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保护农药资源环境,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本文将对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规定明确了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即所有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均为国家所有。

规定了农场国有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原则,即保护为主,依法用地,科学利用。

规定对农场国有土地必须实行登记管理,确保土地使用和流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规定了土地的管理、监督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二、土地出租、流转和承包规定了农场国有土地的出租、流转和承包条件,包括:出租土地的时间、面积、出租价格、押金等;流转土地的条件、程序、不得流转的土地类型等;承包土地的条件、程序、承包期限等。

同时规定了土地出租、流转、承包前的审批、备案、公示等程序,并规定了对违法流转土地的查处措施。

三、土地信息管理规定了农场国有土地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和公开的具体管理细则。

要求全面、精确、实时地收集、整理、管理农场国有土地的所有信息,包括土地面积、用途、质量、荒地、空闲地、流转情况等。

建立土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公开,为土地流转、土地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提供便利和参考依据。

四、土地用途管理规定了农场国有土地的用途、分类、评估和转让的管理办法,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土地利用监测,建立土地用途动态管理制度。

对于违规用地的情况,规定了相应的惩罚和补救办法。

五、土地整治规定了农场国有土地整治的方式、程序和标准。

包括土地开垦、石灰化治理、固定沙地、沙治造林、水土保持、水利建设等。

要求加强土地整治的宣传、推广和实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六、土地管理监督规定了农场国有土地管理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对于不符合土地使用法规、政策的行为,建立了行政处罚、民事责任追究、刑事追究等制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法利用和保护。

共享农场方案

共享农场方案

共享农场方案1. 引言共享农场是一种由多个农户共同经营和管理的农业项目。

它通过合作共享资源、技术和劳动力,旨在提高农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共享农场项目的实施可以帮助解决农村资源利用不足、劳动力短缺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共享农场的优势、实施步骤和管理机制,以及其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2. 共享农场的优势2.1 资源共享共享农场能够将多个农户的土地、设施和农资资源进行整合和共享。

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农田,避免资源浪费,并降低生产成本。

农户还可以相互分享技术和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2 分工合作共享农场项目可以将工作任务合理分配给不同的农户,实现分工合作。

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劳动效率。

同时,也可以减轻农户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生活质量。

2.3 经济效益共享农场通过规模化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可以获得更高的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这样可以增加农户的收入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共享农场还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参与,增加农业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2.4 社区发展共享农场项目可以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和凝聚力。

通过合作共享的方式,农户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和互助关系。

这不仅可以加强社区合作精神,还可以提升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3. 共享农场的实施步骤3.1 项目策划共享农场项目的实施需要进行充分的策划和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项目的规模和发展方向,明确农户的参与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确定资源整合和管理方案等。

3.2 土地整合共享农场项目需要对相关土地进行整合。

这包括确定共享土地的位置、面积和所有权归属等。

同时,还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和整理,确保土地的质量和适宜性。

3.3 设施建设共享农场项目需要建设相应的农业设施,如温室、灌溉系统、储藏设施等。

这些设施可以提供良好的种植和养殖条件,保障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3.4 资源配置共享农场项目需要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包括种子、肥料、农药等。

这需要根据农产品的种类和生产需求进行科学的资源调配,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

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文化服务点
管理制度
1、实行“一站两牌”制度,即挂统一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标牌。

2、每个点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文化共享工程和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的各种设备器材均属专用,不得擅自外借或挪用。

4、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和防磁。

要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台状态。

5、要根据季度情况,及时调整对党员群众开放时间,保证每月应不少于15个小时的播放时间。

6、在保证党员干部正常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群众的需要播放文化娱乐、科技知识、卫生常识等节目,把基层服务点建成“让党员经常受教育,使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阵地。

文化住处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管理员职责
1、努力学习理论、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认真作好收看节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不传播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的信息内容。

3、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及时收集并向上级反馈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5、按时填写《收视活动记录本》,做好受众回访。

6、将工作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一级分中心反馈。

农场经营管理方案

农场经营管理方案

农场经营管理方案1. 综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管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如何确保农场生产的稳定性和高效性,保证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农场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关键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管理方案,以期提高农场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 农场土地利用2.1 农田规划农场应该根据土地自然条件、市场需求、生产适宜性等因素,科学规划农田布局,合理安排作物种植结构,严格按照农田质量等级对土地进行分区规划,制定相应的施肥、灌溉等管理措施,保证农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2.2 耕地管理维护土地生态环境,是农田管理的重点之一。

农场管理者应该积极推广优良耕作技术,科学施肥、灌溉,加强有机农田管理,通过增加有机质含量、维护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措施,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农田的生产力。

2.3 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能够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农场土地流转中,应该遵循市场规律,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进行操作。

同时,农场管理者应该把握土地流转的机会,积极推动土地整合,形成规模化的耕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农产品质量管理3.1 种植技术管理农产品的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种植技术的管理水平。

农场应该推广现代化的农业种植技术,如科学施肥、合理浇水等,提高作物品质和产量。

3.2 农产品加工管理农产品的加工方式和技术,对于产品的品质和销售价格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农场管理者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对应的加工方案和技术标准,提供优质的农产品产品。

3.3 运输和储存管理农产品的运输和储存是农场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农场管理者应该加强农产品的储存管理,控制环境温度、湿度、通风等因素,提高农产品的保鲜度和运输质量,确保在销售过程中不受损坏。

4. 农场人员管理4.1 人才选拔人是农场发展的核心,农场管理者应该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勐醒农场管委会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优化配臵和有效利用,支持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农场管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勐醒农场管委会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文化教育信息资源,是指是指以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动画和视像等形式储存在一定的载体上并可供利用的关于文化和教育相关的合法信息和资源。

第四条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分为三种类型:可以无附加条件地供给其他机关单位共享的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为无条件共享类;按照设定条件提供给其他机关单位共享的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为条件共享类;不能提供给其他机关单位共享的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为不予共享类。

与行政许可或跨部门并联审批相关的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列入无条件共享类,机关单位必须提供共享。

与政府协同办公相关、信息内容敏感、只能按特定条件提供给相关机关单位共享的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列入条件共享类。

有明确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不能提供给其他机关单位共享的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列入不予共享类。

第五条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遵循需求导向、统筹管理、无偿提供、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共享交换体系,组织建设并管理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协调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和共享重大事项,定期对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文化教育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和共享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合法使用所获取的共享信息。

第二章采集与提供
第七条机关单位信息采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电子文化教育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本机关工作实际,明确信息收集、发布、维护的规范和程序,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及时。

第八条机关单位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的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他机关单位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采集的信息进行电子化记录、存储和使用,加强跨部门合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服务。

第十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牵头制订电子文件(档案)归档、移交、接收制度
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快以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有权从其他机关单位获取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信息,也有责任提供其他机关单位履行职责所需的信息。

非因法定事由,机关单位不得拒绝其他机关单位提出的信息共享要求。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本机关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可供共享的信息及共享条件,并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提出对其他机关单位的信息共享需求,将有关情况报送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机关单位可供共享的信息和共享需求,制订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标明可供共享的信息名称、数据格式、提供方式、共享条件、提供单位和更新时限等。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可供共享的信息和共享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信息化主管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目录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建设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建立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为机关单位信息共享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凡是列入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的信息,机关单位必须以电子化形式,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向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提供数据访问接口。

机关单位应按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的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应用软件必要的开发文档。

为方便信息共享,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将共享信息资源库托管在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对所提供的共享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实时更新。

尚不具备实时更新条件的机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数据更新;情况特殊的,应当至少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日内更新一次。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之间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由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共同核实。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无偿提供共享信息。

第三章获取与使用
第二十条无条件共享类文化教育信息资源由机关单位通过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自行获取。

第二十一条条件共享类文化教育资源或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以外的信息资源,由需求信息的机关单位向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意提供信息的,通过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或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共享信息,并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不同意提供信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需求信
息的机关单位可报请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法制、保密、监察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必要时报请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三条机关单位无偿使用共享信息。

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所获取的共享信息,只能用于本机关履行职责需要,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未经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和公开所获取的共享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的信息除外。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检查和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和使用情况,并按季度抄送各机关单位。

第二十七条机关单位认为获取的共享信息有错误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信息化主管部门。

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获取信息的机关单位。

第四章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保密、公安等部门制订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机制,制订事故应急响应和支援处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文化教育信息资源日常维护,及时更新数据,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信息有效共享。

第三十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制订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应当建立身份认证机制、存取访问控制机制和信息审计跟踪机制,对数据进行授权管理,设立访问和存储权限,防止越权存取数据。

第三十二条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信息资源,严格按照共享条件提供信息,建立异地备份设施,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可靠、完整。

第三十三条基础性、公益性的信息资源库和跨部门重大电子文化教育应用系统的主要信息资源库,应当在电子文化教育信息资源中心进行异地备份。

第三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需求信息的机关单位和提供信息的机关单位要签订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协议,按约定方式共享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的报保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机关单位信息资源共享的维护经费纳入本机关电子文化教育运行维护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机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内部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第三十七条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检查,对各机关单位提供信息的数量、更新时效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

第三十八条监察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文化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察范围,逐步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机关单位有权向监察部门或信息化主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单位。

第四十条机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或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一)拒绝提供文化教育信息资源的;
(二)无故拖延提供文化教育信息资源的;
(三)违规使用、泄漏共享信息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

第四十一条机关单位违规使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共享信息,或者造成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泄漏的,按国家保密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勐醒农场管委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