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项目-合同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书

项目名称:XX市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项目项目编号:包组号:包组一

包组名称: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

甲方:xx省XX市地方xx局

乙方:公司

签订日期:2015年 12 月

项目名称:XX市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 xx省XX市地方xx局

电话:传真:

地址:

乙方:公司

地址:xx省广州市天河区

根据 XX市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零伍万玖仟肆佰陆拾元(¥元)。

2.项目实现目标及主要内容

1、项目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征信系统建设、综合治税体系建设、“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网页”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充份整合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成果,统筹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初步建成以自然人和法人基础信息为核心的政务基础数据库,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实现多个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顺畅流转和交换共享。

2、项目内容:

1)设计、开发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基础信息库管理系统;

2)安装、部署、调试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参照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标准,实现与省

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的对接,并完成首批30个部门前置交换节点的部署、调试接入工作;

3)围绕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综合治税等政务应用,编制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

换规范与技术标准;

4)完成第三方系统软件采购:WIN2012 SERVER企业版4套、Linux桌面操作系统软件(X86

平台)20套、双机备份Symantec BACKUP EXEC OPTION 2015软件2套。

5)完成业务系统改造:国土和房管业务系统改造、其他业务系统改造。

3.产品及服务供应清单

见附件一《报价清单明细表》。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合计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叁仟柒佰捌

拾肆元整(¥823,。

2.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玖仟柒佰

叁拾元整(¥1,029,。

3.售后服务期满经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伍

仟玖佰肆拾陆元整(¥205,。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

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5.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150天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及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6.验收要求

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XX市信息化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的要求,项目完工后告知经信局,由经信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标书、监理意见等进行验收,并有经信局出具验收报告后方能拨付余款。

7.项目质保要求

本合同质保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升级维护服务。

8.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保密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

10.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

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

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1.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税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