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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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解决方案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解决方案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解决方案目录一、内容概览 (3)1.1 背景与意义 (3)1.2 目标与要求 (4)1.3 文档结构 (6)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概述 (7)2.1 平台定义 (8)2.2 功能定位 (9)2.3 架构设计 (10)三、需求分析 (11)3.1 政务数据来源分析 (13)3.2 数据共享需求分析 (14)3.3 数据交换需求分析 (15)3.4 性能与可靠性需求分析 (16)四、平台架构 (17)4.1 总体架构 (19)4.2 分层架构 (20)4.3 系统组件 (21)4.4 数据流 (22)五、功能实现 (24)5.1 数据采集与整合 (25)5.2 数据存储与管理 (27)5.3 数据交换与路由 (28)5.4 数据清洗与标准化 (28)5.5 安全与隐私保护 (29)5.6 用户管理与权限控制 (31)六、技术实现 (32)6.1 技术选型 (34)6.2 开发环境搭建 (35)6.3 编码规范与测试策略 (36)6.4 技术难题与解决方案 (38)七、平台部署与实施 (39)7.1 部署模式选择 (40)7.2 安装与配置步骤 (41)7.3 数据迁移策略 (42)7.4 实施团队组建与培训 (43)八、平台运行与维护 (44)8.1 运行监控与日志管理 (45)8.2 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 (46)8.3 安全性与故障处理 (47)8.4 定期评估与优化 (49)九、案例分析 (50)9.1 国内外成功案例介绍 (52)9.2 案例对比与借鉴 (53)9.3 成功因素总结 (55)十、未来展望 (56)10.1 发展趋势 (57)10.2 新技术与新应用 (58)10.3 政策建议与展望 (60)一、内容概览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优化行政效率的关键基础设施。

本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灵活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环境,以满足政府部门间的数据交流与业务协同需求。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解决⽅案⽬录第⼀章总则 (1)1 ⽬的 (1)2 内容概要 (1)3 适⽤范围 (1)第⼆章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2)1 市共享交换平台定义 (2)2 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2)第三章对接总体流程 (4)1 准备阶段 (4)2 登记阶段 (5)3 对接阶段 (6)3.1 ⽬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6)3.2 应⽤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6)3.3 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 (7)3.4 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 (7)3.5 不同对接模式对⽐说明 (7)4 运维阶段 (12)第四章⽬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13)第⼀步:注册⽬录管理节点,实现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13)第⼆步:获取⽬录服务或注册核⼼元数据 (15)第五章应⽤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16)第⼀步:注册应⽤系统,获取平台服务 (16)第⼆步:利⽤平台服务进⾏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18)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18)2)信息交换 (19)3)为其他部门⽤户提供应⽤系统访问服务 (21)第六章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 (24)第⼀步:建设本部门前置交换节点,获取平台服务 (24)第⼆步:利⽤平台服务进⾏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26)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26)2)信息交换 (28)第七章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 (31)第⼀步:注册部门平台节点 (31)第⼆步:通过接⼝⽅式获取服务 (33)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33)2)信息交换 (34)附件 (36)附件⼀:市共享交换平台业务流程图 (36)附件⼆:部门所需填写的申请表格 (43)附件三:实施建议⽅案及⼯作单 (44)附件四:前置交换节点服务器参考配置 (45)附件五:名词解释 (45)第⼀章总则1⽬的为促进x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规范各部门共享交换节点与x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便各部门获得市共享交换平台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按照中共xxx市委办公厅、xxx市⼈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作的若⼲意见》(京办发[2005]33号)有关精神,依据《x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规划》和《x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使⽤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

DB11/T 553.3—2008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sharingand interchange platformPart 3: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interchange management北京市地方标准ICS 01.040.35 L 72备案号 xx-xxxx2008-05-28发布 2008-07-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 (1)5 功能体系 (3)6 技术要求 (4)附录A(规范性附录)交换节点注册信息 (6)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本数据交换流程 (9)附录C(资料性附录)交换流程配置相关规则说明 (10)附录D(资料性附录)数据交换日志信息 (13)参考文献 (16)前言DB11/T 55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分为以下5个部分:――第1部分:总体框架;――第2部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第3部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第4部分:认证授权;――第5部分:接口规范。

本部分为DB11/T 553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北京数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晓斌、林绍福、程军、郭家义、冯启民、吕元元、崔建新、胡晓翔、赵琰昉、李中、李臣亮、李清。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第3部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体系及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省级平台接入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省级平台接入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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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层级库表与文件交换
1.逻辑结构 依托国家共享平台,省级共享平台可以实现跨层级、跨 地域的数据共享交换。
国家部门(资源提供方)
政务 信息 系统
文件
交换库
部门前置节点
编目报送 资源发布
国家共享平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交换管理中心
目录检索/申请 资源订阅
国家部门(资源需求方)
文件
交换数据需求,通过平台 级联模块,将本省数据推送到省级前置节点,再由国家共享 平台将数据交换到需求部门或需求方省级共享平台。
2.获取数据流程(资源需求方) 根据省级部门对国家共享平台相关资源的需求,省级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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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三种数据共享交换方式。 各级共享平台横向对接所辖区域政务部门、基础信息资
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及其他社会信息库,纵向多级连通, 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的应用系统,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 的方式接入国家共享平台,实现与其他外部系统的信息共享 和业务协同。
(三)内容概要
1.省级共享平台从国家共享平台共享网站下载目录信 息校核工具(SDK),引入省级共享平台系统。
2.省级共享平台与国家共享平台测试联调。 3.向国家共享平台申请正式接口账号和接口密钥。详见 《附件一目录接入授权密钥申请表》。 (三)接入流程 省级共享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完成向国家共享平台目录 接入。具体流程如下: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 省级平台接入指南 (征求意见稿)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指南说明 ................................. 4
(一)目的 ............................... 4 (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政务外网)简 介 ............................................... 4 (三)内容概要 ........................... 5 (四)术语和定义 ......................... 6 (五)编制依据 ........................... 6 二、目录中心接入 ............................. 7 (一)逻辑架构 ........................... 7 (二)接入准备 ........................... 9 (三)接入流程 ........................... 9 (四)信息校验 .......................... 10 三、交换级联接入 ............................ 11 (一)逻辑结构 .......................... 11 (二)接入流程 .......................... 13 (三)跨层级库表与文件交换............... 14 (四)跨层级服务接口注册与调用........... 16 四、安全措施及要求 .......................... 20 (一)国家共享平台级联对接安全措施....... 21 (二)省级前置节点安全要求............... 22

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郑见2021年1月21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征求意见稿)目标是打造全世界领先的高端数据中心发展集群,提出“四个一批”:关闭一批功能落后数据中心、整合一批规模分散的数据中心、改造一批高耗低效数据中心、新建一批新型计算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及边缘计算中心,并给出这4类数据中心的具体衡量指标,例如年均PUE 高于2.0的备份存储类数据中心逐步关闭,新建云数据中心PUE不高于1.3等。

《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京津冀整体进行了明确的区域划分,分为功能保障区域(东城区和西城区),改造升级区域(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和城市副中心),适度发展区域(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门头沟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房山区、延庆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延协同区域(河北、天津等环京支撑区域)。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数据中心是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基础设施和重要保障,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构建智慧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为落实《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2年)》,以绿色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的模式推进北京市数据中心的统筹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做出的重要指示,立足北京市“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做好“四个服务”,着力优化顶层机制设计,加强数据中心总体谋划、统筹建设,不断增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动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为建成国际领先的智慧城市集群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引领,支撑城市发展;坚持科技创新,鼓励绿色升级;坚持总量控制,聚焦质量提升;坚持统筹布局,优化发展空间。

三、工作目标有压有促做好国家及北京市城市高效治理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服务。

区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研究

区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研究
子政务 领 域 的 瓶 颈 问题 L 。为 了逐 步 解 决 这 个 1 q]
通过 强有 力 的综 合 保 障 机 制 来 协 同解 决 [ 。除 了 5 ] 思想认 识 、 理体 制 、 管 政策 法规 、 准 规 范等 方 面 的 标
享交换平 台能够有效解决政务部 门在 资源共 享过程 中面临 的核心 技术 问题 , 当前政府 解决 政务信 息资 源共享 问题 的有 是 效支撑 系统 。 关键词 电子政务 ; 息资源 ; 信 共享交换 平台
中 图分 类 号 TP 9 31
St y o e i n G o e nm e tI f r a in R e o c s ud n R g o alE— v r n n o m to s ur e
Sh i n c ng ng Pl t o m arng a d Ex ha i a f r
Hu n a b n a g Xi o i Li ha f 2 Ch n u n S o u’ e gJ n Gu i y oJa i
( e igIfr t nR sucsMa a e n e tr B in 1 0 0 ) B in nomai eo re n gmet ne”, eig 0 1 1 j o C j
c p fRe in lE Go e n n n o m a i n r s u c ss a i g a d e c a g n lto sp o o e n t i p p r Th e i n e to g o a - v r me t i f r t e o r e h rn n x h n ig p a f r i r p s d i h s a e . o m e d sg o u i e s mo e ,a c ie t r ,s r iem o e ,k r e y t mso go a Go e n e ti f r a i n r s u c s s a i g a d fb sn s d l r h t c u e e v c d 1 e n ls s e f Re in l E- v r m n o n m to e o r e h rn n e c a g n lto r r s n e .En i e rn r c ie s o h tt ep a f r a e l t h e e h i u r b e f x h n ig p a f r a e p e e t d m g n e i g p a t h ws t a h lto c m c n d a h t ek y t c n q ep o l mso wi i f r a i n r s u c s s a i g b t e i e e td p rm e t . no m t e o r e h rn e we n d f r n e a t n s o f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库表交换、文件交换操作指南V2.0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库表交换、文件交换操作指南V2.0
平台发布审核通过的库表资源进行变更和撤销操作,即变更 是变更注册表资源数据信息的操作;撤销是对已发布表资源 信息的撤销和注册表资源信息的删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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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步骤 (1)数据源创建并注册 数据源创建 资源提供方操作人员登录国家共享网站,点击【用户中 心】,进入用户中心首页,点击【交换系统】或点击【快捷 操作-注册数据资源】跳转到交换系统首页进入到【数据交 换系统】中。
持 Oracle、Sqlserver、Sybase、db2、Mysql5 等。 驱动类名:默认加载出来的。 连接 URL:连接数据库所在服务器的路径及端口号和
库名等参数。 用户名:数据库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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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数据库密码。 最小连接数:最小能够同时接受多少客户的连接,默
认是 5,可以选择默认即可。 最大连接数:最大能够同时接受多少客户的连接,默
1、操作流程 .......................... 8 2、操作步骤 ......................... 10 (二)库表申请、订阅 .................... 42 1、操作流程 ......................... 46 2、操作步骤 ......................... 48 五、文件交换 ................................ 50 (一)文件注册、发布 .................... 51
进行删除操作,也可选中多个数据库资源进行批量删除操作。 在数据库资源列表页面,选择要删除的数据库资源,点
击【删除】。弹出删除提示框,点击【确定】,删除数据库 资源;点击【取消】,取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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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要删除数据库资源已经有交换任务或已经被发 布/订阅资源使用,则提示被哪个(些)资源使用,不允许 删除。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08〕5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西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经第46次区长办公会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西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办理,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建设的作用,提高决策能力、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依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办发〔2005〕33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通过电子化、网络化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部门为履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而采集、加工、使用的信息资源,各部门在业务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由各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以及由政务部门直接管理的信息资源。

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各部门向其他部门履行政务职能提供政务信息资源、以及履行政务职能需要从其他部门获取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加强管理,创新机制。

建立政务信息采集、使用、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

(二)责权统一,依法推进。

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三)需求导向,急用先行。

根据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当前决策支持、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政务工作的需要,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四)保障安全,保护隐私。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规定,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正确处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保障安全、保守秘密的关系,保护国家安全、企业秘密和公民隐私。

第五条成立北京市西城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信息资源规划,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和共享重大事项等工作。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政务外网)总体框架(征求意见稿)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政务外网)总体框架(征求意见稿)

四、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由资源提供方、资源需求方、平台三类要素组 成。
资源提供方
平台
资源需求方
资源目录 数据资源 数据服务
目录汇聚及管理 数据交换及共享 资源汇聚及管理
资源申请 资源/服务调用
信息共享的资源提供方,指通过共享平台提供政务信息 资源共享服务的各类相关主体,包括各政务部门、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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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及其他社会信息库(基础 信息资源库,指由各级政府统筹建设管理的人口信息、法人 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 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库,即主题库,指围绕经济社会发 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如 健康保障、价格监管、能源安全、信用体系等;其他社会信 息库,指由企业社会建设的、具备共享价值的各类主题信息 资源)。
本框架主要编制依据包括: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
51 号);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
39 号);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
〔2017〕1272 号);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 2106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GB/T 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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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系统是为支撑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及 业务协同而建设的服务系统。围绕各类应用,满足部门间的 信息汇聚和传递、在线实时信息的交换、部门间业务协同等 需要。主要由管理中心和前置节点组成。
3. 监测系统 监测系统对共享工作的开展进行跟踪监测,为常态化的 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评估提供依据;对共享平台的 整体运行情况、数据或服务应用情况、资源使用情况等进行 实时监控及多维分析;通过政务数据关联分析,进一步整理、 挖掘新的应用,促进数据价值发现和政府业务流程优化。 监测系统作为“领导工作界面”,为各级领导掌握共享 工作全局动态,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4. 资源门户 资源门户由政务信息共享网站(以下简称:共享网站) 和公共数据开放网站(以下简称:开放网站)构成,提供用 户登录、通知公告,信息资源的查询、检索、导航等功能。 共享网站,是共享平台政务外网端的门户,为部门提供 可共享数据资源的在线查找、定位及下载服务。开放网站, 部署在互联网区,是公共数据开放的窗口,为社会公众提供 开放数据资源的在线查找、下载及调用服务。 地方资源门户应统一接入国家资源门户,实现政务信息 资源的统一访问入口,以满足跨地区政务信息共享、政务数

(整理)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整理)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化的技术正以几何级的速度发展,并成为当今世界关注和竞争的焦点。

而数字新技术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也在全面改变社会的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

在国内,尤其通过“十五”期间的建设,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以信息化,带动电子政务现代化,促进政务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并努力创造和谐社会,成为当今社会的主题。

在社会发展和政务改革的推动下,北京市电子政务建设逐步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各部门和政府机构都基本建立了完善的数据资源体系和业务应用体系。

为了更好地实现政府服务社会的职能,保证各项数据在不同部门之间的一致性,实现数据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共享,更好地促进信息资源的深度应用和发展,北京市提出建设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平台。

国家对“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首要的就是建立完善的资源共享交换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34号文,北京市政府办公厅17号文,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那么,通过覆盖全市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有效连接和共享所有的政务应用和数据资源体系,并为访问者和管理者提供一个统一一致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将对促进北京市电子政务发展,乃至对全国提出一个样板,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北京市通过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需要集成61个市级政府职能机构和部门的系统,并覆盖18个区县。

当前,SOA技术思想是实现该系统的广泛集成的理想架构技术,并能够适应系统对未来政务改革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东方通科技依靠自身相关的产品和技术,借助SOA / ESB,以松耦合的集成方式,并通过基础传输与数据适配技术,实现北京市的总线结构数据资源共享和交换平台,并能满足所有不同的数据和系统访问的接入。

所采用的关键技术包括:●J2EE体系:应用实现的标准体系规范;●Web Service:实现SOA架构中的服务访问与位置透明的通信协议;●元数据、目录服务技术:支撑目录和导航的实现,最终实现数据与服务的位置透明和无关性;●XML技术:这是一切语义和数据描述的基础与核心。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附件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5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服务公众企业,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中的重要作用。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政务信息资源是由政务部门履职需要所采集、存储、加工、处理和管理的信息。

政务信息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资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使用其他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形成的信息应提供共享,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共享的,应提供法律依据.(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职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称使用部门)提出共享需求,掌握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统筹建设政务信息共享的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

(四)建立机制,保障安全。

各部门应建立共享信息使用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共享信息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共享信息安全.第五条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指导和组织各部门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各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与共享平台的联通,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信息和使用共享信息.第六条各部门应加强基于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章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七条政务信息资源分为三种类型: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利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利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利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不予共享类。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2006年8月11日目录1 概述 (4)1.1 背景 (4)1.2 意义 (5)1.3 工作目标 (5)2 信息资源目录组成 (5)2.1 信息资源初级目录 (6)2.2 其他信息资源目录 (7)2.3 编目阶段的划分 (7)2.4 案例 (8)3 编目工作准备 (10)3.1 领导重视是关键 (10)3.2 业务人员是主力 (10)3.3 编目工作与本部门工作的接合 (11)3.4 确定编目工作范围和内容 (12)3.5 工作方案编制 (12)3.5.1 工作任务 (12)3.5.2 工作原则 (13)3.5.3 项目组织 (14)3.5.4 工作要求 (15)4 信息资源调查 (15)4.1 概述 (15)4.2 调查范围和内容 (16)4.3 确定调查表 (16)4.3.1 业务调查表模板 (17)4.3.2 资源调查表模板 (18)4.4 利用已有调查成果 (19)4.5调查表的试填 (19)4.6 培训 (20)4.7 从本部门与核心业务相关的已建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入手进行资源调查 (20)4.7.1 概述 (20)4.7.2 从技术文档入手 (21)4.7.3 从与核心业务相关的应用系统入手 (22)4.7.4 从与核心业务相关的数据库入手 (23)4.7.5 从部门信息网站入手 (25)4.8 从业务梳理入手进行资源调查 (25)4.8.1 概述 (25)4.8.2 业务的细分 (25)4.8.3 业务调查表填报举例 (26)4.8.4 资源的细分 (28)4.8.5 资源调查表填报举例 (28)4.9 从核心业务和与其相关的已建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相结合入手 (30)4.10 调查表评审和返工 (30)5 信息资源目录生成 (31)5.1 概述 (31)5.2 业务基础信息的加工整理 (31)5.2.1 行政办公室业务基础信息的例子 (32)5.2.2 知识产权专项试点企业管理的例子 (32)5.3 资源信息的加工整理 (33)5.3.1 有几个相同信息资源项的情况 (33)5.4 目录的应用 (34)5.4.1 确定信息资源采集责任 (34)5.4.2 确定信息资源共享需求 (34)6 编目工具的使用 (36)6.1 编目工具的辅助作用 (36)6.2 常用工具介绍 (36)7 信息资源编码 (36)7.1 概述 (36)7.2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 (37)7.3 业务事项编码举例 (37)7.4 信息资源编码举例 (38)7.5 手工编码和系统自动赋码 (38)8制度建设和市共享平台 (38)8.1 信息资源管理制度 (39)8.2 目录与共享平台 (39)9 初级目录编目验收 (39)9.1 测评 (40)9.1.1 优秀 (40)9.1.2 良好 (41)9.1.3 合格 (41)10 附录: (42)10.1 市公安局警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经验材料 (42)10.2 某办公室的业务调查表和资源目录 (44)10.3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草案) (49)前言为了配合全市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展开,使所有参与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人员能够更好的理解项目意义和目标、编目工作准备、信息资源调查、目录生成和编目工作验收,编写了这本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区域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总体方案共59页

区域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总体方案共59页

HTTP
输入适配器
Mail
输出适配器
Socket
应用 系统
输入适配器
FTP
输出适配器
FILE
文件
输出适配器
HTTP
Web 应用
输入适配器
语音 平台
Socket
邮件
FTP
多层次动态资源整合
资源管理体系
界面适配器
界面适配器
界面适配器
应用适配器
应用适配器
应用适配器
数据适配器
数据适配器
数据适配器
文件资料
议程
总体建设规划 总体架构设计 基础支撑平台 体系结构 动态整合机制 共享交换平台 资源管理体系 安全认证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 应用服务
共享交换平台
共享交换平台
部门业务系统
原有资源
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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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动态资源整合
多层次资源整合 数据整合 应用整合 界面整合 流程整合 可扩展可管理的动态整合机制 可扩展性:图形化接口配置,“即插即用”式部署 可管理性:通过资源目录统一管理资源属性,如接口的元数据和服务描述等
政务信息化发展趋势
项目的总体需求是依托已有的基础设施,整合区域范围内相关各单位的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区域性信息资源平台,实现面向公众、领导和业务领域的综合应用、信息互通和协同工作,建立多位一体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成统一的以城市、区域为中心的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库,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支持数据分析和领导综合决策,整体提高区域的业务和服务水平。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般框架、交换模式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般框架、交换模式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般框架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枢纽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区,为中央部门及地方单位提供信息资源目录汇集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应用支撑等服务。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由国家、省级、地市级等多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组成。

各级共享交换平台横向对接所辖区域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纵向多级连通,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图1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资源共享业务相关的业务核心系统包括:资源共享网站、资源目录系统、共享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交换系统以及归集信息管理系统。

-资源共享网站是共享交换平台在政务外网上的门户,提供可共享资源展示、在线检索、资源申请等服务。

-资源目录系统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编辑、管理等功能。

-共享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政务共享资源的共享接口管理、资源访问申请与请求审核等功能,并指派信息交换系统完成所需的信息交换。

-信息交换系统是支撑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的服务系统。

其围绕各类应用,满足部门间的信息汇聚和传递、在线实时信息的交换、部门间业务协同等需求。

信息交换系统主要包括交换管理、交换传输、前置交换和交换桥接等部件。

- 归集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收集政务信息数据并进行集中管理,通过数据归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存储等数据服务机制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基础库、主题库等,为各个部门提供综合数据共享服务能力。

图2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般框架资源目录系统资源共享网站共享信息管理系统归集信息管理系统资源交换系统前置交换子系统1前置交换子系统2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下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前置交换子系统n 政府部门B政府部门A 下级政府部门A 下级政府部门B 交换桥接子系统交换桥接子系统交换桥接子系统交换桥接子系统下级信息交换系统1下级信息交换系统2下级信息交换系统n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模式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有如下三种模式:- 直通模式 :共享数据使用方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服务进行资源查询、定位后,向共享交换平台提出资源访问申请。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二一年四月一、任务来源为了更好地规范全省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和各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79号)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下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市监函〔2020〕737号)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提出编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项目编号为SDBXM 12-2020)地方标准,由陕西省信息中心提出并牵头,陕西省信息中心、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共同起草完成。

二、目的意义“共享交换”是层级复杂的资源交换体系,为规范其构建,面向全省省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向上级联国家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对接国家级共享交换平台获得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和其他省份信息资源;向下级联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分平台,为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三、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符合国家和我省对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管理工作和各相关单位的接入工作。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省级平台接入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省级平台接入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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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南说明
(一)目的
为指导省级共享平台与国家共享平台的目录中心接入 和交换级联接入,实现国省两级平台之间的目录通和数据通, 特制定本指南。
(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政务外网)简介
国家数据共享共享平台体系由国家共享平台、省级共享 平台、地市级共享平台等多级平台组成,地方共享平台可根 据本省市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建设及应用模式,原则上县 级及以下不再单独建设共享平台。
政务 信息 系统
资源发布
省级前置节点 交换软件
级联模块(国家端)
资源订阅
省级部门(资源提供方)
政务 信息 系统
文件
交换库 部门前置节点
数据交换 编目报送
省级共享平台
级联模块(省端)
交换管理中心 政务享信息资源目录
省级部门(资源需求方)
数据交换 目录检索/申请
文件 交换库
部门前置节点
政务 信息 系统
省级共享平台根据本省的数据需求,通过国家共享平台 检索资源,为本省资源需求方申请并订阅资源,通过平台级 联模块,从省级前置节点获取数据,并交换给资源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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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共享平台

元数据管理



目录节点管理
目录管理 目录服务
(2)调用目录上报接口
(1)获取接口授权
(2)调用目录上报接口
省级共享平台1
目录中心
目录注册 不通过
通过 目录信息校核
......
省级共享平台N
目录中心
目录注册 不通过
目录信息校核 通过
目录发布
目录发布
1.国家共享平台和省级共享平台分别建设目录中心。省 级共享平台目录中心实现省级部门的编目、汇聚和管理,以 及省级以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汇聚和管理。国家共享平台目 录中心实现国务院部门的编目、汇聚和管理,以及各省级共 享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汇聚和管理。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库表交换、文件交换操作指南V2.0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库表交换、文件交换操作指南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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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南说明
(一)概述
为指导资源提供方和资源需求方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 换平台(政务外网)提供和使用库表资源、文件资源,特制 定本指南。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有服务接口、库表交换、 文件交换。本指南主要指导资源提供方和资源需求方在国家 共享平台通过库表交换、文件交换形式实现国家政务信息资 源共享。服务接口方式的具体操作详见《国家数据共享交换 平台(政务外网)服务接口操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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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接入
中央政务部门需要在政务外网局域网设置政务外网服 务区(DMZ)和政务外网终端区,政务外网服务区部署交换 前置节点和参与共享交换的服务器,政务外网终端区能主动 访问政务外网的终端。具体操作详见《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 台(政务外网)部门接入指南》(试行版)中网络接入部分。
三、工作流程
(一)资源准备 资源提供方应对来源于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库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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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据交换系统主界面点【基础设施】,然后点击 【数 据源管理】,进入数据源管理的界面,点击【新增】。
在数据源管理中,关于数据源的详细信息介绍如下: 拆分:将数据源拆分多个子数据源 卸载:原名为“反部署”,现更名为“卸载”。卸载 是指将节点上数据源的信息删除,卸载与部署对应 部署:将中心的数据源下发到各节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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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资源提供方和资源需求方进行文件注册、发布、申请、订 阅等具体操作。
(三)角色说明
库表、文件资源的提供和使用涉及角色主要有资源提供 方操作人员、审核人员和资源需求方操作人员、审核人员。 资源提供方操作人员完成库表、文件注册、发布工作,资源 需求方操作人员完成申请、订阅工作。资源提供方审核人员 负责对库表文件注册、申请的审核,资源需求方审核人员负 责对库表文件订阅的审核。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增值利用,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和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开放,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促进政府增强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促进“智慧沈阳”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依法授权、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采集的,以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等形式记录、保存、使用的非涉密信息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将本机关的政务信息提供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获取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务信息的行为。

记录、保存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主要有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业务数据库。

(一)基础数据库。

指存储基础政务信息的数据库,具有基础性、基准性、公用性、标识性和稳定性等特征,是众多行政机关在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共同需要的政务信息,包括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

(二)专题数据库。

指由行政机关建设和管理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某一特定领域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包括遥感、环境、文化、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信用、市政设施等数据库。

(三)业务数据库。

指行政机关建设管理与本单位业务应用系统紧密结合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政府招标采购系统、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等。

第三条行政机关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归集和共享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采集。

行政机关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和统一的标准规范采集和处理信息,可以通过共享方式确认或获取的信息不得另行重复采集,不得擅自超范围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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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06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1)2内容概要 (1)3适用范围 (1)第二章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2)1市共享交换平台定义 (2)2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2)第三章对接总体流程 (4)1准备阶段 (4)2登记阶段 (5)3对接阶段 (5)3.1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6)3.2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6)3.3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 (6)3.4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 (6)3.5不同对接模式对比说明 (6)4运维阶段 (9)第四章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10)第一步:注册目录管理节点,实现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10)第二步:获取目录服务或注册核心元数据 (12)第五章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13)第一步:注册应用系统,获取平台服务 (13)第二步: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15)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15)2)信息交换 (16)3)为其他部门用户提供应用系统访问服务 (18)第六章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 (21)第一步:建设本部门前置交换节点,获取平台服务 (21)第二步: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23)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23)2)信息交换 (25)第七章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 (28)第一步:注册部门平台节点 (28)第二步:通过接口方式获取服务 (29)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29)2)信息交换 (30)附件 (32)附件一:市共享交换平台业务流程图 (32)附件二:部门所需填写的申请表格 (38)附件三:实施建议方案及工作单 (39)附件四:前置交换节点服务器参考配置 (39)附件五:名词解释 (39)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促进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规范各部门共享交换节点与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方便各部门获得市共享交换平台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办发[2005]33号)有关精神,依据《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规划》和《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2 内容概要本指南对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了简要说明,对部门共享交换节点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过程中所需履行的手续、应遵循的流程、所获得的服务、各方责任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3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部门共享交换节点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过程中的登记、实施、资料存档及对接后的运行维护工作。

本指南阅读对象为部门行政业务领导及业务人员、信息化业务领导及技术人员。

第二章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1 市共享交换平台定义市共享交换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全市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基础设施。

市共享交换平台和各部门共享交换节点共同组成了北京市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以下简称市级共享交换体系),其中市共享交换平台是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中枢,部门共享交换节点是本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公共设施。

2 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市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工作提供公共目录管理与服务(以下简称目录服务)、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认证授权服务。

1)目录服务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我市基础信息资源和共享信息资源的目录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为使用市共享交换平台的部门提供资源的注册、检索与定位服务。

应用场景示例:某部门需要共享其他部门信息资源时,可调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目录服务接口查询目录信息,确认是否有权限获得所需信息。

2)基础信息资源服务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汇集法人、人口、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并为使用市共享交换平台的部门提供共享服务。

应用场景示例:某部门在企业资质审核过程中,需要核准该企业注册信息时,可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基础信息资源服务获取所需法人基础信息。

3)信息交换服务市共享交换平台对信息交换所需各项服务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为跨部门、跨区县的信息资源交换提供服务。

应用场景示例:A部门和B部门经协商后,确定需要进行某些信息资源的交换,此时可利用市共享交换平台的信息交换服务,快速实现在预定规则下对预定内容的交换。

4)认证授权服务市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建设和管理统一认证、单点登录等认证授权功能组件,在可信身份认证的前提下,实现用户一次登录认证后,即可访问许可范围之内的应用系统,减少用户的操作复杂性,提高办公效率。

应用场景示例:部门应用系统在与北京市公务员门户进行整合时,为达到单点登录目的,调用了市共享交换平台的认证授权服务,实现用户一次登录就可以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资源及服务,并方便地在各系统之间切换访问,而不必进行二次登录。

第三章对接总体流程部门的共享交换节点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总体流程分为准备、登记、对接和运维四个阶段。

在对接阶段,市共享交换平台支持以下四种对接模式: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和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各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组合选择。

1 准备阶段准备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部门应阅读《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规划》(京信息办发〔2006〕23号)和《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了解市共享交换平台的作用、可以获取的服务内容和方式,确定使用目的。

2 登记阶段部门使用市共享交换平台需在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登记,市信息办审核后,由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源中心)负责分配系统管理员账号,并具体开通,流程见下图。

3 对接阶段完成登记后,部门系统管理员即可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用户界面访问经授权的目录树、下载所需资源、访问已注册应用系统,管理本部门注册的目录信息,查看本部门所提供信息资源的使用情况,及本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信息资源的情况。

使用部门如需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开发接口实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获取基础信息资源、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则要建设本部门共享交换节点,进一步完成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

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合使用以下四种对接模式,从而更好地获得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各种服务。

3.1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是指部门采用目录管理节点的形式与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连接的模式。

在此模式下,部门通过目录管理节点,实现对部门内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并可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目录信息的双向交换。

3.2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是指部门采用应用系统节点与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连接的模式。

在此模式下,部门的应用系统可直接调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目录服务、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和认证授权服务。

3.3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是指部门采用前置交换节点的形式与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连接的模式。

在此模式下,部门利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基础信息资源服务和信息交换服务,可将业务工作中所需的文件、数据库数据落地到本部门前置交换节点;此外,还可通过前置交换节点为其他部门业务工作提供所需信息。

3.4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是指部门采用部门平台节点与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连接的模式。

在此模式下,完成内部平台建设的部门,可通过部门平台与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直接对接,直接调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目录服务、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和认证授权服务。

3.5不同对接模式对比说明完成登记后,部门系统管理员即可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的用户界面进行目录查询、信息资源下载、应用系统访问等操作;如需在业务系统中调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服务实现对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获取基础信息资源、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则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考虑采用上述四种对接模式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所需功能,四种模式的各方面比较参见下表。

第8页4 运维阶段对接完成后进入运行维护阶段,各部门负责维护本部门的共享交换节点,应保障其正常运行。

对于资源提供方,应及时更新数据,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对于资源需求方,要按时提取数据,以保证信息共享交换的正常进行。

部门在使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时如遇到问题,可随时以电话、邮件或公文等方式与市资源中心联系,获取技术支持,具体支持流程参见附件一中的图1“市共享交换平台技术支持流程图”。

第四章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选择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目录管理节点在市共享交换平台注册,通过接口方式实现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第二步:通过目录管理节点,获取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目录服务,或将本部门对外共享资源的核心元数据在市共享交换平台注册。

第一步:注册目录管理节点,实现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部门首先将目录管理节点注册到市共享交换平台,市信息办审核后,为该部门的目录管理节点分配一个唯一名称,并对该目录管理节点进行授权;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市资源中心配合;具体注册流程参见下图。

第二步:获取目录服务或注册核心元数据完成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后,政务部门可以利用本部门的目录系统获取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目录服务,或将本部门对外共享资源的元数据在市共享交换平台注册。

第五章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部门选择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连接市共享交换平台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进行应用系统注册,获取目录服务、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认证授权服务;第二步:各应用系统根据需要调用市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四项服务,具体调用方式参照《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接口技术规范》。

第一步:注册应用系统,获取平台服务应用系统注册的详细流程参见下图。

部门首先需要提出应用系统对接申请,即填写《市共享交换平台节点对接登记表》,市信息办审核后由市资源中心配合实施。

目录服务、认证授权服务在完成应用注册后无需进行业务协调,即可直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联系市资源中心,获取技术支持。

第二步: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如部门在应用系统中需要调用法人、人口、空间方面的基础信息资源,参见下图中的流程。

业务协调过程:部门向市信息办提交《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登记表》之前,需要通过公务员门户登录市共享交换平台目录系统,查询是否有权限获取所需资源,如果没有,需要按照附件一中的图2“基础信息资源共享申请流程图”和图3:“基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更新流程图”完成相应业务协调工作。

技术实施过程:市资源中心负责提出实施建议方案,部门确认后开始实施,实施完成后双方就实施工作单中所描述的要求进行验收。

资料存档过程:实施完成后,由市资源中心通知资源提供方参照附件一中的图4“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确认流程图”,完成共享实现的确认工作,以备绩效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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