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1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法人的本质在于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种基本类型。
营利法人: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则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名词解释题(1法人2诉讼时效3宪法4无因管理
二名词解释题(1法人2诉讼时效3宪法4无因管理1、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3、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民法典第三章法人
民法典第三章法人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十四条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为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依照民事法律或者行政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或者行政法律所称的法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六条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应当在依法或者依照本章规定的情形下,及时通知其权利义务继受人。
第五十七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照民事法律或者行政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变更、终止的事由作出反应,其权利、义务继受人继续参与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十八条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律规定设立。
第五十九条法人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名称或者字号独立参与民事活动,视为与自然人同等的主体。
第六十一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二节法人的类型第六十二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依法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国家机关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内部机构、派出机构等,其有一定的对外代表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形成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承担。
第六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但是不得以自己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其登记的事项不符合的,不得以登记对抗第三人。
第三节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十六条申请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社员以出资或者因被投资法人的决策而持有出资或者股份的,应当遵守本章对个人的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八条法人的注册资本、出资或者股份及其证明文件,应当依法置备,并依照法律规定报送有关机关登记。
第六十九条法人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应当向有关机关申请领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请问什么是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请问什
么是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机构。
法人可以独立享有财产权利、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非企业法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如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具有以下特点:
1. 独立性: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与其成员之间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
2. 平等性:法人在法律上与自然人地位平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平等地位。
3. 限责性:法人的债务和责任主要限定在其自身的财产范围内,不扩及其成员的个人财产。
4. 继承性:法人具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和被继承财产。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人的概念和性质做出了
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机构,可以
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是法人的两种主
要形式。
法人具有独立性、平等性、限责性和继承性等特点。
1人公司股东会决议
1人公司股东会决议
背景
1人公司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公司形态,通常存在着唯一的股东,同时也是公司的唯一法人代表。
1人公司不需要进行股东会议和决策,因为股东和董事本身就是同一人。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1人公司也需要进行股东会议决策,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合法性。
决议主题
本次股东会议的决议主题为公司名称变更。
决议事项
一、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XXX公司
考虑到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以及品牌形象的提升,本次股东会议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公司。
二、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便于快速、顺利地完成公司的名称变更,本次股东会议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名称变更申请,并负责处理所有相关手续。
三、委托公司记账师傅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名称变更将涉及到公司的财务相关手续,因此股东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记账师傅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并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决议效力
本次股东会议的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并达到法定投票比例,已经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将按照决议事项的要求,及时并合法地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司名称变更的顺利进行。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秉承“诚信、守法、开放、创新”的理念,不断推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法人的法定分类
法人的法定分类
根据《民法通则》和《民法典》,法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法定分类:
1. 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企业法人一定是私法人、社团法人、营利法人。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的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经批准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工会、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民法通则》和《民法典》原条款。
全公司只有一个法人,不给法人发工资缴纳社保可以吗
全公司只有一个法人,不给法人发工资缴纳社保可以吗?全公司只有一个法人可以么我国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太多的区别,唯一的风险就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是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建议最好做私人财产公证,实际经营过程中公私款分开,保留好法律要求的财税文件。
所以,全公司可以只有法人一个,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
不给法人发工资、缴社保可以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无权对社保的是否缴纳以及如何缴纳予以协商或单方变更,任何违背社保法律规定的协商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而法定代表人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和发工资的,除非这个法人代表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在实务中,公司不发工资,不交社保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来说下如果公司不给法人发工资,缴纳社保,是否不合规或者违法?1、如果法人不在公司工作,即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强制性要发工资的规定,可以不发放工资。
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2、公司与法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或者法人为退休人员的,可以不缴纳社保;关于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大部分地区没有要求要对一定数量的员工缴纳社保,但是有些地方要求至少有一个人要缴纳社保,详情需要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确认。
所以,法人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不发工资不缴纳社保的。
社保入税后,社保征收从人社局改到税务局,只是征收主体更换了,社保制度并没有变,依旧是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同时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也未作改变,同时还明确不对企业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大家之所以紧张,主要是因为社保局原先征收管理比较松,而税务局洞悉企业的一切经营信息,且对企业具有更大的威慑力,所以征收上会比较严,这让许多企业主如坐针毡。
名词解释法人
名词解释法人
法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可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机构。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法人可以包括不同类型的组织,例如公司、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等。
法人作为一种法律实体,具备以下特征:
1. 独立存在:法人具有自主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于其成员或创办者存在。
它在法律上与自然人区别开来,通过办公场所和登记注册等方式确立自己的独立身份。
2. 拥有财产权:法人有权拥有、使用并处分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销售和管理资产。
法人的财产属于法人自身,而不是其成员个人所有。
3. 承担责任:法人独立于其成员,因此法人的债务和义务由法人本身承担。
成员或创办者通常不承担法人债务的责任,除非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个人担保。
4. 享有权利:法人具有与其法定地位相一致的权利。
例如,法人有权订立合同、起诉和被起诉、拥有知识产权、参与商业活动等。
法人权利的行使通常由其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
5. 有限责任:私人公司等法人一般具有有限责任。
这意味着,法人的债务通常限于其自身的财产,不会影响到其成员或创办者的个人财产。
6. 组织形式多样:法人可以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基金会、政府机关等。
组织形式的选择取决于法人的目的、规模和运营方式。
总的来说,法人是现代法律制度下一种独立存在的法律实体,具有自主权利和责任承担能力。
法人的出现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法人一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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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概述
怎样申请CA?
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新申请法人一证通的,填写《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 数字证书申请表》,根据申请企业的企业类型携带所需的资料前往就近的服 务网点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1Βιβλιοθήκη CA概述怎样申请CA?
✓ 申请第一张“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的,需要缴纳证书介质费50元/个,无需 缴纳证书使用年费。 ✓ 申请第二张及以上“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的,除需缴纳证介质费50元/个, 还需每年支付证书使用年费120元/张。
1
CA概述
什么是CA?
➢信息的保密性 ➢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 ➢不可否认性 ➢不可修改性
1
CA概述
为什么要使用CA?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 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1号) ✓ 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充分利用网上身份认证技术,向各类法人提供安全、 便捷、高效的各类在线办事和公共服务,促进本市服务政府建设。 ✓ 实现法人数字证书跨部门“一证通用”,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各类法人 在政府部门在线办理各类事项提供统一认证服务。
2
操作界面
➢ 申请权限
✓ 2、单位主管权限审批
选择需要赋权的经办人员 ,并单击“权限管理”的 “管理”按钮
在弹出的对话框勾选需要 赋予的权限后,单击“确 定”
2
操作界面
➢ 申请权限
✓ 2、单位主管权限审批
系统显示“授权成功”提示框,用户授权完毕。单位 经办人员重新插上被授权的数字证书后,再次登录自 助经办平台后即可办理各项业务。
网站免费下载)
2
操作界面
➢ 申请权限
✓ 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 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 “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 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
中国的法人分类
中国的法人分类
在中国,法人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目的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人分类:
1. 国家法人:指由国家设立并直接管理的法人,如国有企业、国家机关等。
2. 企业法人:指由个人、集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并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3. 社会团体法人: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如社会福利机构、行业协会等。
4. 事业单位法人:指由国家、地方或其他组织设立,从事公益性活动并依法自主运行的法人,如医院、学校等。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指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合作经营农业、农村经济为目的的法人。
6. 合伙企业法人:指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的企业法人。
7.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指由外国投资者或者与外国投资者合资、合作设立的企业法人。
这些是中国法人的一些常见分类,根据不同的法人性质和目的,其
权益、义务和监管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一般来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只能有一个,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自己身为法人代表的其他义务。
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
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
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法人一证通办理的流程
法人一证通办理的流程
1.确定做法人需要办理的是什么业务类型:首先,企业法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通知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例如仅办理账户登记、报销申报、协议缴费
等业务,或者是办理一系列业务,比如正式入户登记并报销申报、变更登记、协议缴费等。
2.准备相关材料:接着,企业法人需要准备办理一证通所需的营业执照与住所证明材料,如果办理正式入户等登记业务,还需要机构编号或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另外,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企业法人还可能需要准备其他材料,如与职工的职工保险合同等。
3.办理一证通: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一证通,需要携带材料来
本机构备案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一证通,如果未通过审核,一般还需要提供一定的
补充材料进行补充审查。
4.申办业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办理企业法人一证通后,企业法人就可以使用一证通
申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比如正式入户登记、变更登记、报销申报、协议缴费等,每种业
务也有相应的办理流程,需要企业法人仔细查询后进行申办。
5.缴费登记:企业法人及职工在办理完社会保险业务后,需根据规定的时间范围缴
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登记支付信息,以便社会保险机构顺利进行缴费管理。
6.随时关注政策变化:在办理完一证通并申办社会保险业务后,企业法人还需要关注
最新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或更新社会保险业务,以确保社保业务的运营正常。
上海企业法人一证通申请流程
上海企业法人一证通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
1.确认申请资格
(1)检查企业法人身份和资格
(2)确认企业所需办理的具体事项
2.准备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授权委托书
二、在线申请
1.登录办事大厅平台
(1)进入上海市政务服务网站
(2)登录企业法人一证通申请页面
2.填写申请信息
(1)输入企业法人身份信息
(2)选择办理事项和填写相关信息
三、提交申请
1.上传电子材料
(1)上传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等副本
2.确认提交
(1)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2)提交申请并获得申请编号
四、材料审核
1.系统初审
(1)系统自动初审提交的申请材料(2)如有不合格,系统自动驳回
2.人工复核
(1)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2)确认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审批和领取
1.审批流程
(1)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2)根据审批结果决定是否颁发一证通2.通知领取
(1)通过办事大厅平台通知领取
(2)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企业法人一证通。
保险公司一级法人情况说明
保险公司一级法人情况说明保险公司一级法人是指保险公司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即享有法人权利和承担法人义务的法律主体。
在中国的保险公司中,一级法人是指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总部,通常是在国内注册并设立的,是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核心部门。
一级法人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通常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规则、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级法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保险公司一级法人的权力和责任也需要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督。
在中国,一级法人需遵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并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一级法人需要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等,并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审计。
一级法人对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作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需要制定并执行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的风险受控和内部运作的合理性。
一级法人还需评估公司的业务风险、市场风险和资本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确保公司能够应对各种风险的挑战。
总之,保险公司一级法人在保险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管理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他们担负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管理下属机构、与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对接等职责,同时也需要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督。
一级法人的建设和运作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法人身份证明书[1]范文精简处理
法人联系明书法人联系明书一、背景法人联系明书是企业法人获取和申请相关业务的必备文件。
它是法人的重要联系明,在进行贷款、办理开户、参与投资等事项时必须提供。
法人联系明书的出具,标志着法人在法律上的身份得到了认可,具备了一定的社会责任和权益。
二、法人联系明书的作用法人联系明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作用:1. 身份认证法人联系明书作为法人身份的重要证明,能够证明法人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参与各类业务活动时,需要提供法人联系明书作为身份认证的依据,以确保法人身份的合法性。
2. 权益保护法人联系明书是法人权益的保护工具之一。
只有持有法人联系明书的法人,才具有合法享有贷款、开户、投资等权益的资格。
法人联系明书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了法人权益,为法人提供了合法性和权益的保障。
3. 企业运营法人联系明书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必备文件,很多业务活动都需要依赖法人联系明书的出具。
例如,企业申请贷款、办理开户、参与投资等事项都需要提供法人联系明书,以证明企业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法人联系明书的内容法人联系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机构信息法人联系明书中应包含法定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2. 证明机构信息法人联系明书应包含证明机构的信息,包括证明机构的名称、证明机构的资质和授权等。
3. 身份认证信息法人联系明书中应包含法人身份的相关认证信息,例如法人居民、法人护照号码等。
4. 有效期限法人联系明书应包含证件的有效期限,即证明书的有效期限。
四、法人联系明书的申请流程一般情况下,法人联系明书的申请流程如下:1. 材料准备申请法人联系明书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法人联系明文件(例如法人居民联系、法人护照等)、法人工商注册证件等。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法人联系明书申请表,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准确。
3. 材料提交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以完成申请流程。
4. 审核核实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确认申请人的资质和真实性。
法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法人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在商业和法律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个实体要被认定为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本文将探讨法人实体应具备的条件,以便更好地理解法人的意义和作用。
1. 法人资格
首先,一个实体要被视为法人,必须在法律上获得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是法律
认定一个实体有能力拥有和行使权利、承担责任的资格。
通常情况下,政府机构、企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可以被认定为法人。
2. 独立法律地位
第二个重要条件是法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这意味着法人拥有自己的法
律身份,可以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责任,与其成员或创立者等其他实体是分开的。
3. 能力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另外一个关键条件是法人应当具备能力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法人可以与其他
主体签订合同、进行贸易活动,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承担债务、支付税费等。
4. 持续存在能力
法人实体应当具备持续存在的能力,即使在其成员或管理者发生变更或者其他
情况下,法人实体也能够保持自己的法律地位和运营活动。
5. 合法注册
最后一个重要条件是法人应当经过合法注册。
通常情况下,法人实体需要按照
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注册手续,拥有注册证明和法人章程等必要文件。
综上所述,一个实体要被认定为法人,需要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法律地位、能
力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持续存在能力和合法注册等条件。
这些条件保证了法人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也为法人在商业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基础保障。
1、什么是法人
1、什么是法人?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⑴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⑵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⑶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4、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5、广告法对药品医疗器械有哪些禁止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6、消法规定解决消费者投诉的途径有哪些?(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无效合同包括哪些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8、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9、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所称传销内容是什么?答: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法人的构成要素
法人的构成要素
1. 注册:法人必须经过国家的注册程序,并获得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法定文件。
2. 资本:法人需要拥有足够的资本,用于开展经营活动。
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有价物质形式存在。
3. 组织形式:法人可以以公司、合作社、基金会、社团等形式存在。
4. 管理体系:法人必须设立合法有效的管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执行团队等。
5. 业务范围:法人必须明确规定经营范围和业务领域,不能越权经营。
6. 法律资格:法人必须具备法律资格,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7. 责任:法人应对其经营活动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拟制说 名词解释(一)
法人拟制说名词解释(一)
法人拟制说名词解释
1. 法人
•定义: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律地位,能够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单位或组织。
•示例:公司、组织、学校等都可以是法人,它们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法人权益。
2. 拟制说
•定义:拟制说是指对法人行为背后的目的、意志和真实性等进行分析推断的一种说法或观点。
•示例:某公司在合同中承诺提供服务,但事实上并未真正履行,这时候可以通过拟制说来推断其背后的真实意图,即是否有欺诈行为。
3. 法人拟制说
•定义:法人拟制说是指对法人行为中的真实意图、权益转移和业务利益等进行研究和推测的一种理论观点。
•示例:在一项商业交易中,法人A与法人B签订合同,根据合同规定,A支付一定金额给B,然后B向A提供一项服务。
但实际
上,在交易过程中,A通过与B合谋,采用虚假交易手段将资金
转移给B,从而实现资金的非法流转。
这时候,可以运用法人拟
制说来解释和揭示背后的欺诈行为。
4. 名词解释
•定义:名词解释是指对特定名词进行定义和解释的过程,通过给出其明确的概念,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该名词所代表的含义。
•示例:在本文中,对法人、拟制说和法人拟制说等名词进行了解释,通过给出明确的定义和示例,使读者更容易理解这些概念。
以上是对“法人拟制说”及相关名词的解释和说明。
通过运用法
人拟制说的理论观点,可以更准确地分析和解读法人行为背后的真实
意图和动机。
这有助于深入理解法人行为和法人权益转移等重要概念,为法律实践和学术研究提供有力的框架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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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法人 1、含义 、
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 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 体育和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生、体育和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2、特征: 、特征: A、以公益为目的。 、以公益为目的。 B、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 C、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设立,部分依照 、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设立, 自愿原则通过许可设立。 自愿原则通过许可设立。
(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1、社团法人 、 是以一定组织的成员存在为其成立 要件的法人,强调人的集合。 要件的法人,强调人的集合。 2、财团法人 、 是为特定目的而使用的财产存在作 为法人成立基础的法人, 为法人成立基础的法人,强调财产 集合。 集合。
3、区分意义 、
(三)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中间法人 营利法人、公益法人、 1、营利法人 、 以营利为目的, 以营利为目的,并将其说得利益分配给 其成员。 其成员。 2、公益法人 、 指以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为目的 的社团。 的社团。 3、中间法人 、 有些社团既不是以公益事业为目的, 有些社团既不是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也 不是以公益为目的, 不是以公益为目的,这类法人学者称之 为中间法人。 为中间法人。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 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独立的组织 、 B、独立的财产 、 C、独立的责任 、
三、法人制度的发展 1、古罗马时期 、 不存在法人制度, 不存在法人制度,但出现了法人制度的 萌芽。 萌芽。 2、欧洲中世纪 、 逐渐有了独立的财产, 逐渐有了独立的财产,开始出现了团体 。 3、15世纪以后 、 世纪以后 法人制度在法律上逐渐被确认。 法人制度在法律上逐渐被确认。 4、1900年《德国民法典》 、 年 德国民法典》 建立了完备的法人制度。 建立了完备的法人制度。
案例一
说明下列之团体,是否为法人, 说明下列之团体,是否为法人,何种类型之 法人,如何设立,以取得权利能力: 法人,如何设立,以取得权利能力: 政党 水利部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新光天地 北大医院 嫣然天使基金会
法人学理分类图
法人学理分类图: 法人学理分类图: 营利社团 社团 非营利社团 私法人 财团 非公益社团 公益社团
四、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成立要件 (一)须有法律依据 1、自由设立 、 又称放任主义, 又称放任主义,即国家对于法人的设立 不加任何干涉,不作任何限制, ,不加任何干涉,不作任何限制,完全 由当事人自由处断。 由当事人自由处断。 2、特许设立主义 、 又称立法特许主义。 又称立法特许主义。即法人的设立需有 专门的法令或国家特别许可。 专门的法令或国家特别许可。
5、强制设立主义 、 即国家以法令规定某种行业或者在 某种情况下必须设立一定法人组织 的设立原则。 的设立原则。 (二)必要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 费来源。 费来源。 有自己的名称、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 所。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一、民法理论上的分类 (一)公法人与私法人 1、公法人 、 依据公法而设立,以行使、 依据公法而设立,以行使、分担国家权 力完成公共管理职能为目的的法人。 力完成公共管理职能为目的的法人。 2、私法人 、 依据私法设立, 依据私法设立,以经营私人事业为目的 的法人。 的法人。
3、许可设立主义 、 又称核准设立主义, 又称核准设立主义,指法人设立时除了 应符合法律规定以外, 应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要经过主管行 政主管的批准, 政主管的批准,主管机关依照规定进行 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准则设立主义 、 又称登记主义, 又称登记主义,指法律预先规定法人成 立的条件,设立人可依照该条件设立, 立的条件,设立人可依照该条件设立, 一旦符合法人的成立要件, 一旦符合法人的成立要件,不需要经过 主管部门的批准, 主管部门的批准,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 登记,法人即可成立。 登记,法人即可成立。
(二)机关法人 1、含义 、
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2、特征 、 A、机关法人仅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以法人的 、 身份出现。 身份出现。 B、机关法人的独立经费由中央或者地方财 、 政拨款。 政拨款。 C、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设立, 、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设立, 不需要进行核准登记程序, 不需要进行核准登记程序,即可取得机关 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述
一、法人的作用 (一)便利参与法律交易 (二)责任限制 (三)使法人能够超越个人而长期存 续
二、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民法通则》 (一)概念 《民法通则》第36条 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 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 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我国法律的分类 (一)企业法人 1、含义: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 、含义:以营利为目的, 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2、特征: 、特征: A、以营利为目的。 、以营利为目的。 B、有自己独立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符合法 、 律规定数额的财产-《民通》 律规定数额的财产 《民通》第48条 条 C、有自己的章程。 、有自己的章程。 D、依照核准或者登记程序而成为法人。 、依照核准或者登记程序而成为法人。
(2)基金会法人 ) A、概念 、 基金会管理办法》 《基金会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的基 条 金会, 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 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 社会团体法人。 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B、特征 、 a、其财产来源于社会捐赠。 、其财产来源于社会捐赠。 基金会管理办法》 《基金会管理办法》第2条 ,由国家拨款建立 条 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 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b、基金会法人没有会体由会员组成。 、社会团体由会员组成。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社 条 会团体必须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 会团体必须有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或者在既有个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人会员,又有单位会员时, 人会员,又有单位会员时,会员总数有 50个以上。 个以上。 个以上 b、社会团体的宗旨是实现会员的共同愿望 、 c、社会团体以非营利为目的。 、社会团体以非营利为目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社会 条 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四)社会团体法人 1、含义 、 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自愿组成, 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 会员共同意愿, 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分类: 、分类: (1)社会团体法人 ) A、概念 、概念-《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 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 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