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合集下载

法人名词解释

法人名词解释

法人名词解释

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地说,法人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概念解析:

法人是个组织(或团体、机构、集体等),是与自然人相对的概念。人们口语中常说的“法人是张三”,是一种错误说法。

法人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领取的“身份证”为八个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领取的“身份证”为四个字:营业执照。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

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名词解释 法人的意思

名词解释  法人的意思

名词解释法人的意思

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拥有财产权和民事权利的组

织或机构。法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具有独立意识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可以代表自身进行经济交易、参与法律纠纷、享受和承担法律保护和责任。

一、法人的概念和背景

法人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中的“法定名字”(persona ficta),意味

着一个虚构的个体,在法律上可以与真实的个体享有相同的权益和义务。在现代法律体系中,法人依托于国家法律的授权设立,并且拥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益。法人的出现一方面可以弥补自然人在一些活动中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地管理和保护组织的利益。

二、法人的分类和特征

1. 法人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目的进行分类。例如,有些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成立的,如公司、合伙企业等;而有些法人则是以非营利为目的,如基金会、慈善机构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在法律上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可能会有所不同。

2. 法人的特征在于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能。与自然人相比,法人可以独立于

其成员存在并行使权益。法人可以拥有财产、获得贷款、与他人签署合同、参与诉讼等。此外,法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法律的制约与保护。

三、法人的设立和要求

1. 法人的设立需要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府机构的规定进行。通常情况下,法

人的设立需要提交一系列申请文件,如设立申请书、章程、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才能正式设立。

2. 法人的设立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条件,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明确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法人能够有效地履行其权益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名词解释题(1法人2诉讼时效3宪法4无因管理

二名词解释题(1法人2诉讼时效3宪法4无因管理

二名词解释题(1法人2诉讼时效3宪法4无因管理1、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3、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经济法名词解释

经济法名词解释

经济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名词解释】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名词解释】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名词解释】破产宣告:是指人导法院在确认债务人已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后,依照法定程序,以裁定形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司法行为。

【名词解释】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权的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名词解释】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项财产,以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名词解释】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通知对方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以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的行为。

【名词解释】职务发明创造:即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中所完成的发明。

【名词解释】集体商标:是指由一个集体组织或行会享有权利、由该组织成员使用于其商品(包括产品和服务)上以便使其商品与非成员的商品区分开来的标记。

【名词解释】驰名商标:即在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且信誉良好的商标。

名词解释 的含义法人

名词解释 的含义法人

名词解释的含义法人

名词解释的含义——法人

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机构,其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权利和承担独立的责任。法人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非盈利组织等。

一、法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法人是在法律意义上被赋予了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或实体。它可以作为单独的主体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并独立承担责任。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 独立性:法人具有自主的独立地位,不受其成员个人的支配。无论法人的成员发生变动,法人的存在与权力是不变的。

2. 单位性:法人作为一个整体存在,其权益与责任与其成员个人分开,成员之间不可自由转移法人的权益。

3. 有限责任性:法人的责任通常限于其财产,其成员个人不负担法人的债务和义务。

4. 法人事物分隔:法人与其成员个人之间有明确的边界划分,成员的个人财产与法人的财产是分开的。

二、法人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人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下是常见的法人分类:

1. 国家法人: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且代表国家进行法律活动的法人实体,如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等。

2. 企事业单位法人: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如公司、合伙企业、社会团体等。

3. 社会团体法人: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非盈利性质、由社会成员共同组成、

自愿参加的组织,如公益基金会、慈善机构等。

4. 地方法人:指特定地区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如城市管理

机构、乡镇企事业单位等。

5. 公民非盈利法人:指由个人根据自己的志愿而设立的、非盈利性质的法人组织,如个人创办的教育机构、研究中心等。

民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民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民法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民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产

人们通常说的财产是指土地、房屋、物资等物质财富和金钱的总称。民法上讲的财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财产是指有关金钱(即能用金钱表示或者能用金钱衡量的价值)的权利的总和。广义的财产是指财产权利与财产义务(债务)的总和,可称为总财产。3、公序良俗原则

是指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原则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是约束民事行为的最低要求,是当事人行为自主的底线,不可逾越。)

4、公共秩序

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

5、善良风俗

是指社会存在及其发展中所必要的一般道德。

6、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关系;狭义的民事关系是指现实生活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意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7、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法律权利、负有民事法律义务和承当民事法律责任的人。

8、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权利李和民事义务所有发生的事物。

9、民事法律事实

是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别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10、行为

行为是指人有意识的活动。认得行为是人有意识的身体动、静。“动”为作为,“静”为不作为,总称为行为。

11、事实行为

是指行为人没有产生一定法律民事后果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12、非行为事实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及简答题范围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及简答题范围

名词解释解释充分:内涵、外延、性质、特点:

1、1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

,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合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特点:一、主体的地位平等;

二、与民事权力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1、2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的所形成的具有

财产关系是以社会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涉及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类性质不同的关系.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前者是指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后者因转移财产发生的社会关系.

特点:一、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二、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

1、3指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如基于亲属、婚姻、

,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

2、1又名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是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公元

.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

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

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

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为了巩固罗马奴隶制生产关系和奴隶主私有财产的需要,本书既吸收了历代罗马皇帝所颁布的有关私法的诏令,也吸收了罗马各着名法学家有关私法的学说.因此,本书是罗马帝国.这部私法对后世欧洲各国民法的制订和发展有过很大影响.

2、2即罗马民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

,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包括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法学总论、学说汇纂和新律等四部汇编.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哪些部分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

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关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关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关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关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刘何庆(匀纳)

【内容提要】本文依法对法人一概念予以解释。明确了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人的意

义及其作用,有关法人事项的公开性。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查阅汉语词汇可知,“组织”的定义是:从广义上说,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

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从狭义上说,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

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如党团组织、工会组织、企业、军事组织等等。狭义的组织专门指

人群而言,运用于社会管理之中。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组织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

和形式编制起来的社会集团,组织不仅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基本单元,而且可以说是社

会的基础。

依据法律、理论法的规定得出结论:“法人”定义中的“组织”专门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编制起来的人群(社会集团)。法人运用于社会管理之中,其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基本单元,也可以说是社会的基础。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通则中所定义的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至少由三个自然人组成。

法人是社会的细胞,其本身也是由诸多要素组成。法人由众人,与此众人相关的其它

物体、空间,此众人所建立的管理机关及此众人共有的文化(如规章制度,上位法规等)

等要素组成。可见法人的各要素都关联到法人中的全体公民,此全体公民是法人的主要要素,也就是说法人的主体就是法人中的全体自然人(公民)。即法人的主人是法人中的全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渊源,即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

3、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6、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8、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9、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0、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1、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

12、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6、合伙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3.债:按照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4.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5.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简称,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业务的组织或个人。

6.经营协调关系:指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经济法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横向经济关系。

7.企业法:是有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投资设立、资产经营、组织管理、合并、分立、终止、清算,以及调整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9.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0.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其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12.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名词解释

法定代表人的名词解释

法定代表人的名词解释

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指的是在法律上被授予代表组织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

的人。在企业法人、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法定代表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权力,对于组织的运作和法律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法律角度看,法定代表人是指在法律上享有代表组织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人。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合伙企业的所有者等。

由于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地位和权力,他们一方面代表组织行使权力,具有对外签订合同、参与诉讼、代表组织承担责任等权利;另一方面,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对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决策等方面的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的选择和管理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在企业法人领域中,法定代表人的选择通常会经过一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的选择一般由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时,法院可以指定临时法定代表人。此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法定代表人至关重要。一个优秀的法定代表人

应该具备多方面的素质。首先,法定代表人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能够熟悉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其次,法定代表人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商业智慧,能够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推动企业的发展。此外,法定代表人还需要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

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2.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进行民事

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

利不得损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

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

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

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

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

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人

大教材)

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

法规范在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

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据以独

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民

事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

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5.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

人章程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法人

从事法律行为,为法人设立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负责人。(北大民法

学)

6.合伙:就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

指二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

织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

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合伙的

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北大民法

学)

7.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

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

其予以监督、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8.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

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

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

的法律制度。

9.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0.民事法律行为:又称法律行为,是

法律事实的一种,指民事主体以设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是一个组织的代表,是这个组织在社会中的名义代表。法人制度是以法律形式确认和规定法人这种社会组织形态,并由法人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制度。通俗地说,法人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些人出资成立的组织,而法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而且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不取得法人资格。

在法律上,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它不依赖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而独立存在。虽然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时,对法人本身来讲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是对于与法人密切联系的其他人或集体来讲,法人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必不可少的主体。一个组织之所以需要一个名义上的代表,是因为该组织对于其内部的某些事务,需要由一个单独存在的实体来进行决策和处理,而当该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外界发生关系时,就需要有一个代表机关来代表整个组织。因此,作为一个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法人具有名义性和实质性两重属性。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为社会组织,又可分为法定团体和非法定团体,如法人和非法人

团体。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只能有一个。

第二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概念名词解释

法律概念名词解释

法律概念名词解释

导言:

法律概念作为法学领域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理解和运用法律的

必要前提。本文将对一些法律概念名词进行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

解与应用相关法律条款。

一、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个人法

律主体包括自然人,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组织

法律主体包括各类组织机构,如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法律

主体的地位和权益在法律中得到明确保护,是法律关系中的重要参与者。

二、法人

法人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主体,指以法律形式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法人可以是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与自然人相比,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可以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法人的设立和管理,以及法人与

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中有详细规定。

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人。法

定代表人通常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社团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等。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权力来源于法律,他们代表法人进行合法行为,

与外界建立合法关系。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和责任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承担着保护法人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

四、合同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的民事协议。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法律形式,是市场秩序的基础。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应当具备合法、真实、平等、

自愿等要素。合同一旦成立,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对于违

反合同的行为,法律将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救济措施。

五、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哪些部分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

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可以这样说::

第一:在砖混结构中,主体结构是基础\梁\圈梁\柱\构造柱\墙\楼梯\板\屋

面板叫主体结构,我们施工时一般叫主体封顶.。

第二: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或框支结构工程中,主体结构是基

础\梁\板\柱\砼墙\楼梯工程,对于后砌的填充墙,也叫主体部分,但不是一般说的主体封顶了。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有区别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

日常用语中,“法人代表”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两大类:

1)法定代表人(含义如前述);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既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与行政机关是有区别的,这里主要是财政上的概念。其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经费、工资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拨付。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由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