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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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日历天就是日历上的日期,每一个算一天,意思就是一周按7天算.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工作日,就是在计算时把一周时间算成5天. 工作日一般是指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有区别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

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法人名词解释

法人名词解释

法人名词解释
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单地说,法人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概念解析:
法人是个组织(或团体、机构、集体等),是与自然人相对的概念。

人们口语中常说的“法人是张三”,是一种错误说法。

法人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领取的“身份证”为八个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领取的“身份证”为四个字:营业执照。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它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关系。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组织、公民和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

依此概念,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与人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因主体而异,主体不同,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所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一致。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同,客体也各自相异。

7.诉讼中的调解:又称法院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进行协商,或者通过协商对权利义务问题达成一定协议的诉讼行为。

8.合议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制度。

所谓集体是三人以上的审判集体。

所谓审理和评议,是指对案件由审判集体共同审理后共同进行评议,对外以审判集体的名义负责,在诉讼中以审判集体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与其相对的是独任制度。

9.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

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

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10.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向群众、社会公开的制度。

所谓公开,一是允许群众旁听,二是允许新闻报导。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渊源,即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

3、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6、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8、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9、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0、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1、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

12、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6、合伙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17、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权利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18、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9、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经济法名词解释

经济法名词解释

经济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名词解释】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名词解释】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名词解释】破产宣告:是指人导法院在确认债务人已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后,依照法定程序,以裁定形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司法行为。

【名词解释】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权的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名词解释】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项财产,以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名词解释】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通知对方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以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的行为。

【名词解释】职务发明创造:即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中所完成的发明。

【名词解释】集体商标:是指由一个集体组织或行会享有权利、由该组织成员使用于其商品(包括产品和服务)上以便使其商品与非成员的商品区分开来的标记。

【名词解释】驰名商标:即在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且信誉良好的商标。

【名词解释】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名词解释】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

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民法: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的渊源: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法律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集中发生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

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意志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应本着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对民事纠纷行使裁判权时,也要体现社会正义及公共道德的要求。

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

善良风俗,国家存在和发展的一般道德,是特定社会所尊重的起码伦理要求。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对象。

民事权利: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为了实现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而使自己的意志受到限制的状态。

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按份责任:两个以上的责任人按照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的清偿责任;是按份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招致的法律后果。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

自然人: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法人权利的组织或机构。

具体来说,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益的组织实体,可以与其他主体进行法律行为,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等。

首先,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法人具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法人实体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个体,但法律将其赋予独立的权利和责任,使其能够像个人一样作为一种法律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其次,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益。

法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财产权益。

法人独立的财产权益使其能够进行投资、拥有财产、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并对其财产享有保护。

再次,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由于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其承担的债权债务和侵权责任是独立于其成员的个人责任的。

即使法人的成员发生违法行为,法人仍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法人具有独立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具有与其他主体进行合同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法人可以与其他个人或法人签订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人可以作为合同的一方进行民事索赔,并对合同的违约方进行追偿。

总的来说,法人是按照国家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和法人权利的组织实体。

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财产权益、民事责任和合同权利义务。

法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名词解释法人

名词解释法人

名词解释法人
法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可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机构。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法人可以包括不同类型的组织,例如公司、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等。

法人作为一种法律实体,具备以下特征:
1. 独立存在:法人具有自主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于其成员或创办者存在。

它在法律上与自然人区别开来,通过办公场所和登记注册等方式确立自己的独立身份。

2. 拥有财产权:法人有权拥有、使用并处分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销售和管理资产。

法人的财产属于法人自身,而不是其成员个人所有。

3. 承担责任:法人独立于其成员,因此法人的债务和义务由法人本身承担。

成员或创办者通常不承担法人债务的责任,除非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个人担保。

4. 享有权利:法人具有与其法定地位相一致的权利。

例如,法人有权订立合同、起诉和被起诉、拥有知识产权、参与商业活动等。

法人权利的行使通常由其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

5. 有限责任:私人公司等法人一般具有有限责任。

这意味着,法人的债务通常限于其自身的财产,不会影响到其成员或创办者的个人财产。

6. 组织形式多样:法人可以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基金会、政府机关等。

组织形式的选择取决于法人的目的、规模和运营方式。

总的来说,法人是现代法律制度下一种独立存在的法律实体,具有自主权利和责任承担能力。

法人的出现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哪些部分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法定代表人是指什么?

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法定代表人是指什么?

The way to find happiness in life is to understand that you are given life for dedicati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法定代表人是指什么?首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还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宣布破产严格责任原则行政撤职纳税人名称是什么人事保管合同辞退书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并不是指同一个人,它们的含义也不同。

简单的来说,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义务和权力的人,是法人的代表人,通常指员工的代表人,即公司的主要管理人。

那么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法定代表人具体指什么?看看下面内容:公司法人即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这个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

以公司为例,一个公司可能没有董事长但一定会有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时,一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渊源,即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

3、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6、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8、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9、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0、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1、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

12、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6、合伙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17、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权利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18、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9、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名词解释

法定代表人的名词解释

法定代表人的名词解释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指的是在法律上被授予代表组织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人。

在企业法人、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法定代表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权力,对于组织的运作和法律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法律角度看,法定代表人是指在法律上享有代表组织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人。

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合伙企业的所有者等。

由于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地位和权力,他们一方面代表组织行使权力,具有对外签订合同、参与诉讼、代表组织承担责任等权利;另一方面,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对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决策等方面的责任。

因此,法定代表人的选择和管理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在企业法人领域中,法定代表人的选择通常会经过一定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的选择一般由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时,法院可以指定临时法定代表人。

此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法定代表人至关重要。

一个优秀的法定代表人应该具备多方面的素质。

首先,法定代表人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能够熟悉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其次,法定代表人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商业智慧,能够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推动企业的发展。

此外,法定代表人还需要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享有代表组织行使权力的地位,但他们并不是无约束的。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也受到法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限制。

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犯组织和他人利益,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和内部追责。

总而言之,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机关等组织的法律代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权力。

民法总则名词解释

民法总则名词解释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产关系:亦称经济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意思自治或自愿原则,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产生的,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

民事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

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事实行为,当事人意志支配下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活动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基于意志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准民事行为, 是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行为事实行为,也指非表示行为,行为人基于意志实施的,但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依照法律规定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的名词解释
法人是一个组织的代表,是这个组织在社会中的名义代表。

法人制度是以法律形式确认和规定法人这种社会组织形态,并由法人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制度。

通俗地说,法人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些人出资成立的组织,而法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而且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不取得法人资格。

在法律上,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它不依赖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而独立存在。

虽然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时,对法人本身来讲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是对于与法人密切联系的其他人或集体来讲,法人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必不可少的主体。

一个组织之所以需要一个名义上的代表,是因为该组织对于其内部的某些事务,需要由一个单独存在的实体来进行决策和处理,而当该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外界发生关系时,就需要有一个代表机关来代表整个组织。

因此,作为一个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法人具有名义性和实质性两重属性。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为社会组织,又可分为法定团体和非法定团体,如法人和非法人
团体。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只能有一个。

第二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概念名词解释

法律概念名词解释

法律概念名词解释导言:法律概念作为法学领域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必要前提。

本文将对一些法律概念名词进行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应用相关法律条款。

一、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个人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组织法律主体包括各类组织机构,如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

法律主体的地位和权益在法律中得到明确保护,是法律关系中的重要参与者。

二、法人法人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主体,指以法律形式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法人可以是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与自然人相比,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法人的设立和管理,以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中有详细规定。

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人。

法定代表人通常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社团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等。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权力来源于法律,他们代表法人进行合法行为,与外界建立合法关系。

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和责任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承担着保护法人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

四、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民事协议。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法律形式,是市场秩序的基础。

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应当具备合法、真实、平等、自愿等要素。

合同一旦成立,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违反合同的行为,法律将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救济措施。

五、责任责任是法律规则对行为主体依法要求承担的法律后果。

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多种形式。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主体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

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权益而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形式。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主体依法应当承担的刑罚和刑事制裁。

责任的限定和规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名词的解释

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名词的解释

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名词的解释
笔者从实际工作中深深感觉到,有必要对若干名词或概念予以澄清性宣贯,以供阅者认真理解、掌握、规范运用。

须注意:人们日常当中的聊天性口语,不可以使用到正式的书面工作中。

另:笔者没有照抄民法通则上的名词解释,只是转录一下大意,应当不影响阅者的理解。

法人是个组织(或团体、机构、集体等),是与自然人相对的概念。

人们口语中常说的“法人是张三”,是一种错误说法。

法人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领取的“身份证”为八个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领取的“身份证”为四个字:营业执照。

法人都有法定代表人,在法人的“身份证”上有记载。

法人的分支机构都有负责人,在分支机构的“身份证”上有记载。

法律术语里,没有“法人代表”这个词。

实际工作中不应当使用这个词。

甲委托乙代理事务,甲是委托人,乙是受托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成为受托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法》里,阐
述的是受托人,国家示范性合同文本里,罗列的是委托代理人。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1、渊源:即实质意义上的渊源(是指法的来源,发源,源泉,根源即法的发生原因)和形式意义上的渊源(是指法的表现形式)2、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在不违反强行法的情况下依自己的意愿安排私法关系。

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4、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5、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行为,就能使自己与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6、法定监护:是指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

7、约定监护: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由其中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的监护。

8、委托监护:监护人以协议的方式,将自己的监护职责,全部或部分委托给无监护资格的人监护。

(只能在近亲中)9、指定监护: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在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包括相互争当监护人或相互推诿监护人),实行在被监护人的近亲属范围内中指定监护人的制度。

10、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制度,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

11、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机构的总称。

12、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

13、合伙财产: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总和。

14、入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组织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15、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在外的,能够为人所支配和控制,并且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料。

16、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不能移动货经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益或经济价值的物。

17、孳息:是从原物产生出来的物质状态的收益。

(天然和法定)18、有价证券:是设定或表示持劵人具有一定财产权利的证券。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及风险防控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及风险防控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及风险防控一、法定代表人的概念误区:首先让我们厘清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这三个概念:法人: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实质,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是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法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职权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属于职务行为。

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违反勤勉忠实义务等也要就其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大多数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在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界定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含义和范围,但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中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此外,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还可能单独触犯《刑法》中的犯罪,多集中在经济类犯罪中,常见的有: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等。

法律的名词解释

法律的名词解释

法律的名词解释一、法律法律是国家或社会制定并实施的一种规范行为的准则体系。

它由各个国家根据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国家权威机关进行管理和执行。

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

二、法律名词解释1. 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文件中规定具体法律规范的部分。

它包括法律的规定、要求和禁止事项等,被视为公民和组织行为的准则。

法律条文通常以文字的形式表述,并具有明确的语言和条理结构。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他人进行法律行为的个人或机构。

在法律中,法定代表人通常是指具有特定身份或权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等。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其所代表的个体或机构负有法律责任。

3.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特定主体和社会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和规范力。

法律效力使法律具有可执行性和可强制性,并使其适用于国民和社会组织。

违反法律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法律责任的形式和程度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

5. 法院法院是负责执行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法院是独立的司法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纠纷和违法行为进行审判,并做出相应的裁决或判决。

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并由执法机关负责执行。

6. 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诉讼和审判等法律活动的过程。

法律程序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保护了公民的权益和正当的法律权利。

法律程序主要包括起诉、举证、辩护、审理、判决和上诉等环节。

三、结语以上是对法律的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

这些名词是理解和应用法律的基础,对于公民和组织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熟悉和遵守法律,不仅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还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法律名词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阐释和遵守法律,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法学名词解释考研题库

法学名词解释考研题库

法学名词解释考研题库法学名词解释考研题库在法学领域中,名词解释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对于考研生而言,熟练掌握法学名词的解释是提高法学理论水平的关键。

本文将为大家整理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解释考研题库,帮助大家更好地备战考试。

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它是法律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惩罚或赔偿的一种方式。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形式。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刑罚和安全措施等;民事责任是指民事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赔偿责任和返还义务等。

二、法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可以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单位。

法人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法人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组织中的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法人组织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也可以是被法人组织授权代表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具有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地位和职责。

四、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和效果。

法律效力包括普遍适用效力、特殊适用效力和个别适用效力。

普遍适用效力是指法律规定适用于全体公民和法人,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特殊适用效力是指法律规定适用于特定的人群或特定的事物,具有特殊的适用范围;个别适用效力是指法律规定适用于特定的案件或特定的情况,具有个别的适用范围。

五、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解释。

法律解释可以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等进行。

法律解释的目的是明确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律解释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对于司法实践和行政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六、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的案件和情况,将法律规定应用于实际生活中的一种行为。

法律适用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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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哪些部分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
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可以这样说::
第一:在砖混结构中,主体结构是基础\梁\圈梁\柱\构造柱\墙\楼梯\板\屋
面板叫主体结构,我们施工时一般叫主体封顶.。

第二: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或框支结构工程中,主体结构是基
础\梁\板\柱\砼墙\楼梯工程,对于后砌的填充墙,也叫主体部分,但不是一般说的主体封顶了。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有区别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

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

日常用语中,“法人代表”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两大类:
1)法定代表人(含义如前述);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既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

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

与行政机关是有区别的,这里主要是财政上的概念。

其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经费、工资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拨付。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

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事业单位由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

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

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

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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