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劳动保护办法
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最新版本
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最新版本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最新版本引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愈发明显,高温天气频繁出现,高温作业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了重大风险。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
本文将重点阐述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的最新版本,探讨其主要内容和实施意义。
一、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的背景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旨在应对气候变暖和高温天气过程中,劳动者面临的各种健康和安全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中暑、脱水、热伤害、电解质紊乱等,并可能导致心血管疾病、肾功能衰竭等更严重的后果。
为确保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中的安全与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和法规。
二、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1. 温度限制: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要求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所处的温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度。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工作场所的温度不得高于30摄氏度,并且必须提供冷却设施和饮用水,以确保劳动者的温度适应和水分摄入。
2. 休息与补水: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应有必要的休息和补水时间。
在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劳动者有权获得适当的休息,以帮助他们恢复体力和调整身体状况。
此外,条例还要求雇主提供足够的补水设施,并鼓励劳动者按需补充水分。
3. 防护装备与培训: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要求雇主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佩戴。
防护装备包括防暑帽、防晒霜、背心和防护服等。
此外,雇主还应为劳动者提供相关培训,教授其有关高温作业安全和健康保护的知识和技能。
4. 监督和执法: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加强了对高温作业环境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将加大对高温作业场所的巡查频率,并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劳动者也有权利进行举报,如发现相关违法和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三、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意义1. 保护劳动者健康: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有助于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健康的负面影响。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况。
其中,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该办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
其中,对于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37℃以上至39℃以下、35℃以上至37℃以下等不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户外露天工作、限制户外露天工作时间、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等。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等也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还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总之,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
劳动法高温作业规定最新版全文
劳动法高温作业规定最新版全文劳动法高温作业规定最新版全文一、高温作业的定义高温作业是指在环境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从事劳动活动。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高温作业环境温度在摄氏35度以上即可被定义为高温作业。
二、高温作业的法定休息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享有两个法定休息时间。
劳动者每工作1小时,应有30分钟的休息时间。
如果环境温度达到摄氏37.5度以上,每工作1小时应有45分钟的休息时间。
三、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措施1.提供适当的防暑设施:雇主应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设施,如通风设备、防暑饮料等,以确保劳动者的舒适度和安全。
2.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雇主应定期安排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高温环境。
3.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雇主应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暑帽、遮阳服等,以减少热量的损失和对身体的伤害。
4.培训和教育:雇主应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他们具备必要的防暑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高温作业的违规处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雇主在从事高温作业的环境中违规操作,将会受到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
五、劳动者权益保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防暑设施和防护用品,并享有法定的休息时间。
劳动者对雇主的违规操作有权要求取消并索要相应的赔偿。
六、法律责任追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雇主不提供必要的防暑设施和防护用品,导致员工在高温环境下发生身体问题或伤害,将会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七、高温作业的管理与监督各级劳动局和劳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高温作业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并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护。
总结: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劳动法对高温作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保护措施。
雇主应承担起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提供必要的防暑设施和防护用品,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高温劳动保护条例最新
高温劳动保护条例最新高温劳动保护条例最新引言:随着气候变暖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高温天气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
高温环境下的劳动往往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生产力,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高温劳动保护法规。
本文将探讨我国最新颁布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
一、背景高温劳动保护条例是为了解决高温环境下劳动者健康和生产力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法律。
高温环境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的挑战,如中暑、心血管疾病等。
因此,各国都意识到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免受高温工作带来的危害。
二、我国高温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我国高温劳动保护条例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该条例于2021年正式颁布实施。
该条例的制定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1. 科学研究:条例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组织了一系列科学研究,以评估高温环境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听取意见:相关部门广泛听取了各方对高温劳动保护的建议和意见,以确保条例的制定符合广大劳动者的期望和需求。
3. 国际经验借鉴:我国还借鉴了其他国家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的经验,如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法规。
三、我国高温劳动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我国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高温工作时间限制:条例规定了高温环境下作业时间的限制,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劳动,以最大程度地减轻工人的高温作业负担。
2. 高温作业环境的监测和评估:企业应进行高温作业环境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等工作环境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3. 劳动者防护措施的落实:企业应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暑降温设备、饮水设施等,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安全和舒适。
4. 高温劳动危害防范和急救措施:企业应制定高温劳动危害防范和急救措施,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应对高温作业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5. 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了高温劳动者应享受的相关权益,如加班工资、休息时间等,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范本
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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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温作业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高温作业可能会导致中暑、晕厥、脱水等健康问题,为了有效预防这些危害,公司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 保证充足的水源供应,提醒员工多喝水,避免脱水;
2. 安排合理的轮岗制度,避免员工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
3. 提供适当的防护用具,如遮阳帽、太阳镜等,减少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的时间;
4. 配备药品和急救设施,以应对员工出现中暑等突发情况。
二、高温作业中的劳动保护管理措施
为了保障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安全与健康,公司应制定以下劳动保护管理措施:
1. 制定详细的高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操作流程;
2. 进行高温作业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风险评估报告;
3. 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接触高温作业的情况;
4. 定期组织高温作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高温作业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高温作业中的员工管理措施
在高温环境下,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因此公司应采取以下员工管理措施:
1. 定期监测员工的体温情况,确保员工不出现中暑等健康问题;
2. 建立员工休息制度,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时间;
3. 指定专人负责员工的健康状况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
4. 鼓励员工主动报告身体不适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和治疗。
综上所述,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是公司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的基础工作,只有通过科学、全面的管理措施,才能有效避免高温作业带来的危害,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希望公司能认真贯彻执行这些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在高温环境下能安全、健康地工作。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最新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最新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最新高温天气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都有着明显的影响。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办法,特别是关于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法规。
最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责任主体。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雇主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在高温天气中,雇主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免受高温天气的伤害。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
其次,规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具体措施。
最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高强度劳动;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和饮水设施,保证劳动者充分休息和补水;要求雇主对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高温中出现的健康问题。
第三,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雇主应当向在高温工作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具体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地区高温程度和劳动强度制定。
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应当与劳动者所受到高温伤害的程度和劳动强度有关,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的回报。
第四,强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监督执法。
最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监督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法规的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雇主,要依法给予处罚,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为提高劳动者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最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劳动者普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对高温天气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的伤害。
综上所述,最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规定具体措施,制定津贴发放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中的权益和健康,并提高工作效率。
高温作业保护法律法规与措施
高温作业保护法律法规与措施高温天气对于许多行业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在高温环境下从事工作,容易导致工人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甚至发生严重事故。
因此,保护工人在高温作业中的权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措施来加以保护。
一、主要法律法规我国为了保护工人在高温作业中的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高温作业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工人的权益,其中包括对高温作业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供相应的防暑设施和防暑用品,确保工作环境的合理温度。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对高温作业的安全保障也有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则针对职业病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高温作业容易导致中暑和其他职业病的发生,因此《职业病防治法》对高温作业的防护和预防做出了要求,要求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环境改善措施除了法律法规的保护,改善工作环境也是保护工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对于高温作业来说,改善工作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通风:在高温环境下,通风是非常重要的。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工作场所能够有良好的通风,排除热空气,保持空气的流通。
2. 提供防暑设施: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提供适当的防暑设施,比如通风设备、冷饮、蓬凉的休息场所等,以便工人在工作休息期间降低体温。
3.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高强度的劳动。
必要时,可以采取轮班制度,将劳动强度分散到较低的温度时段。
4. 培训和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哪些(一)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
主要是合理设计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
(二)加强个人防护。
(三)加强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
(四)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
很多劳动者是在室外进行工作的,如果在夏天很多城市天气炎热就会对户外工作的劳动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那么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高温工作的劳动保护措施(一)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
主要是合理设计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
1、采取隔热措施:(1)水隔热:常用的方法有水箱或循环水炉门,瀑布水幕等;(2)使用隔热材料:常用的材料有石棉、炉渣、草灰、泡沫砖等。
在缺乏水源的工厂及中小型企业,以采取此方法为最佳。
2、通风降温措施:(1)采用自然通风:如天窗、开敞式厂房,还可以在屋顶上装风帽。
(2)机械式通风:如风扇、岗位送风。
(3)安装空调设备。
(二)加强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应采用结实、耐热,透气性好的织物制作工作服,并根据不同作业的需求,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等。
如高炉作业工种,须佩带隔热面罩和穿着隔热,通风性能良好的防热服。
(三)加强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1、从预防的角度,要做好高温作业人员的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检,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高温禁忌症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应给予适当的防治处理。
2、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要选用盐汽水、绿豆汤、豆浆、酸梅汤等作为高温饮料,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
可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
此外,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维生素A、B1、B2、C和钙。
(四)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
如:实行小换班,增加工间休息。
高温、高寒天气条件下劳动保护的具体办法
高温、高寒天气条件下劳动保护的具体办法在高温、高寒的天气条件下,劳动保护措施对于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在炎热夏季和寒冷冬季,工人面临着很多与天气相关的健康风险,如中暑、中暑、冻伤等。
因此,雇主和相关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在高温天气条件下,劳动保护的具体办法包括:1. 提供清洁的饮用水:在高温环境下,工人容易因为脱水而中暑。
雇主应该确保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并定期检查水质。
此外,他们还可以为工人设置水龙头或饮水机,方便工人随时饮用。
2. 控制工作强度和时间:在高温环境中,工人需要保持适当的工作强度和时间,以减少体力活动和暴露于高温的时间。
雇主应该定期监测环境温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人的工作强度和时间,确保合理的劳动强度和时间。
3. 提供适当的遮阳措施:工作场所应该提供合适的遮阳设施,如遮阳伞或遮阳篷。
这样可以减少工人暴露在直射阳光下的时间和强度,降低中暑的风险。
4. 提供清凉设施:为了加强劳动者的降温效果,在高温环境中,工作场所应提供冷气设备、风扇或空调等设施,以增加工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5. 提供适当的工作服:雇主应该为工人提供适当的工作服和装备。
工作服应该能够透气、吸湿、排汗,能够减少体温及湿度的升高,从而减少中暑的风险。
在高寒天气条件下,劳动保护的具体办法包括:1. 提供保暖设施:在寒冷的工作场所,雇主应该提供足够的保暖设施,以保护工人免受低温的影响。
这包括提供暖气设备、加热器、暖空气流通等设施。
2. 提供绝缘和防护设备:对于需要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工人,雇主应该提供合适的绝缘和防护设备,如保暖衣物、手套、保温鞋、面罩等。
这些设备可以有效地降低寒冷天气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3. 控制工作时间和强度:在寒冷环境中,工人需要限制工作时间和强度,以减少冻伤的风险。
雇主应该定期监测环境温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强度,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4. 提供热饮和补充营养:在寒冷环境中,工人需要保持体内的热量和能量。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11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姜大明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电力、冶金、邮政、燃气等行业,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做好本行业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高温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后,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引言:高温是夏季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极端高温环境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和创造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劳动法对高温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以及相关的保护措施。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背景劳动法是指国家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利益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的制定旨在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创造一个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高温环境对劳动者的影响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身体容易出现脱水、中暑、疲劳等症状,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生命危险。
此外,高温环境对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保护劳动者免受高温环境的伤害,提高劳动效率,是劳动法关于高温规定的核心目标。
三、劳动法对高温的规定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以下几个方面是劳动法关于高温的主要规定:1. 限制高温劳动时间劳动法规定,在高温环境下,用人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高温劳动时间,并且工人每天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在高温环境中工作时,可以使用降温设施和工作时间合理安排。
2. 提供适合的劳动保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合的防护用品,如防晒衣、帽子、口罩等,以减少高温对劳动者的伤害。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根据高温程度增加水和盐的供应,确保劳动者的水分和电解质平衡。
3. 加强劳动保护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对高温的能力,用人单位应加强劳动保护宣传和培训。
这些培训应包括识别高温中的危险因素、采取预防措施、急救措施等内容,以提高劳动者应对高温环境的能力。
4. 设立高温津贴和补偿措施一些地方的劳动法还规定,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可以获得高温津贴,以补偿劳动者因高温环境工作而造成的额外负担和损失。
5. 监督和检查劳动法规定,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对用人单位的高温劳动制度和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用人单位落实相关规定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对高温的规定
劳动法对高温的规定劳动法对高温的规定引言:随着气候变暖,高温天气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高,高温工作环境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确保良好的劳动条件,劳动法对高温工作环境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角度,探讨劳动法对高温的规定及其实施情况。
一、劳动法规定的高温工作环境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高温工作环境指的是工作场所空气温度达到或超过规定值的情况。
对于室内工作场所,温度超过28℃就被认定为高温工作环境;对于室外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0℃就被认定为高温工作环境。
二、劳动法对高温工作环境的规定1. 高温津贴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给予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物品,并支付高温津贴。
具体支付标准由地方性法规、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
高温津贴的目的是补偿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所遭受的不利影响,保障他们的权益。
2. 高温工作时间的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高温季节,对于连续性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强度大、手工操作、高温环境下作业、工资水平较低、高温容易引起中暑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缩短工作时间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这一规定保护了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减少了他们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荷。
三、劳动法对高温工作环境的实施情况尽管劳动法对高温工作环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对高温津贴支付不规范,甚至不支付高温津贴;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对高温工作时间的安排不合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过长,工作强度过大,容易导致中暑等健康问题。
四、建议与改进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改善高温工作环境,以下是一些建议与改进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高温工作环境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规定更为详细的高温工作时间安排等。
2. 增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感。
高温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高温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高温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户外劳动的劳动者,特别是在高温天气下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第三条高温天气的定义:气温达到或超过气象部门预警的标准。
具体标准由当地气象部门根据本地气候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高温作业的定义:在高温天气下,环境气温超过35摄氏度,并且无法通过自然通风、防水、遮阳等措施降低的户外作业。
第五条高温管理的原则:科学预防、合理安排、集中管理、有效保护。
第二章高温作业前的准备第六条高温作业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劳动者进行高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对高温作业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七条高温作业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无漏雨、漏风等安全隐患,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高温天气预报提前安排劳动者的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高强度作业。
第九条高温作业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组织劳动者进行身体检查,筛查患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
第三章高温作业中的防护措施第十条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应当穿着适合的劳动防护服装,如宽松透气的棉质衣物,并佩戴专业防热防晒帽、太阳镜和防晒霜等。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应当定时补充水分,饮水要渐渐增加。
禁止长时间连续进行高强度作业,应当适时进行休息。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应当避免暴露在热源附近,尽量选择阴凉、清洁的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应当留意身体反应,如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接受相应的医疗检查。
第四章高温作业后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高温作业后,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清凉饮料和饮水设备,帮助劳动者尽快恢复体能。
第十五条高温作业后,用人单位应提供清洁、凉爽的休息场所供劳动者休息,以保证其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对于因高温作业而导致身体不适或损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并如实进行事故报告,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制度范本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第三条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气象部门公布的高温天气预警信号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前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各项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高温天气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对劳动者进行防暑降温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免受高温天气影响。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措施,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关注劳动者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中暑等疾病的发生。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清凉饮料,并根据实际需要补充盐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下的加班工作,避免劳动者过度劳累。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应急预案,遇有高温天气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
三、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劳动者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投诉举报。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
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工作场所的高温和高寒天气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一、法律法规保障1. 环境保护法:这是许多国家针对工作场所环境问题制定的一项基础性法律。
它规定了对于高温和高寒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劳动者的保护责任和要求,包括给予劳动者提供适宜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适当的休息和饮水条件等。
2. 劳动法:劳动法是各国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法律。
在高温和高寒天气条件下,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应该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的责任。
劳动法还规定了工时、休假等方面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劳动者的权益。
3.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和休息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权益,要求雇主在高温和高寒天气条件下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和福利待遇。
二、政策措施1. 高温和高寒津贴: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企业会根据气温条件提供高温和高寒津贴,作为劳动者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工作的一种补偿措施。
2. 工时调整:为了减少劳动者在高温和高寒天气下的工作强度和劳累程度,一些国家会对工时进行调整。
例如,在高温天气期间,缩短工作时间或采取轮班制度,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得到充分休息。
3. 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对高温和高寒天气工作环境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工作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 建立监督机制:政府部门和劳动监督机构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高温和高寒工作环境的机制,确保雇主严格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例1. 日本的“高温津贴”制度:根据日本劳动基准法,高温津贴是指在一天的工作时间内,当室外温度超过30℃时,按照每小时600日元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2. 欧盟的工时调整:欧盟工时指令规定,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最大工作时间规定,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2023〕
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制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范围界定 (1)第三章工作场所改善 (4)第四章劳动保护措施 (2)第五章工作时间安排 (3)第六章津贴支付 (4)第七章管理监督 (5)第八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下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经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并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告知。
第二章范围界定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
C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高寒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25。
C以下的低温天气。
高寒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寒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在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的作业。
第三章工作场所改善第六条本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或高寒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和高寒危害。
第七条积极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为高温、高寒天气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设施设备,使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八条在高温、高寒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第四章劳动保护措施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以及高寒防护、冻伤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条对高温和高寒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和高寒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是指在高温条件下,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能,制定一系列劳动保护措施和规范。
随着气候变暖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高温天气越来越常见,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工作安全提出了巨大挑战。
因此,制定和实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至关重要。
首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应该明确规定高温天气的定义和标准。
由于不同地区的高温标准存在差异,对高温天气的界定需要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环境特点来确定。
劳动保护办法应该明确规定何种温度和湿度被认为是高温天气,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要求。
其次,劳动保护办法应该指导雇主采取措施来保护劳动者。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容易出现中暑、疲劳、脱水等健康问题。
为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劳动保护办法应要求雇主提供足够的饮水和体液补充设施,定期安排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动。
此外,劳动者应该穿着透气、宽松、防晒的工作服,并佩戴防护用具,如帽子、太阳镜和防晒霜。
第三,劳动保护办法应该建议雇主进行高温天气下的健康教育和培训。
劳动者需要了解高温天气对身体的影响,以及如何预防和处理相关的健康问题。
雇主应通过定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的防暑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在紧急情况下,劳动者应该知道如何正确使用急救药品和呼叫急救人员。
第四,劳动保护办法应要求雇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在高温天气下,室内和室外工作环境都需要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如使用空调、风扇、湿度调节系统等。
工作场所应该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定期清洁和消毒,以防止细菌滋生。
此外,工作场所应提供足够的防护设备和药品,以及应急救援设备。
第五,劳动保护办法应建立相关监管和责任体系。
政府应加强对劳动者劳动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雇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保护办法应为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雇主和个人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对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工作安全至关重要。
劳动法规定高温政策
劳动法规定高温政策劳动法规定高温政策概述高温天气给工人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地点的安全与健康,劳动法中规定了关于高温的政策和保护措施。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关于高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I. 高温政策内容1. 高温津贴根据劳动法,企事业单位应向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应根据工作环境和温度来确定,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高温津贴不能低于基本工资的30%。
2. 工时限制劳动法规定,当气温达到一定程度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受到限制。
具体的温度和限制工时的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气候和工作环境制定。
工时限制旨在减少劳动者在高温下的劳动强度,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
3. 环境调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改善高温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条件。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空调设备、安装风扇和通风设备、增加饮水设施、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等。
II. 高温政策实施细则1. 温度监测用人单位应建立和维护温度监测系统,定期检测工作场所的温度。
监测结果应公开,并向劳动者提供相关信息。
凡是工作场所温度超过规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降温。
2. 提供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和温度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晒衣、帽子、防暑药物等。
员工也应被要求适当穿着,并按照规定使用这些防护用品。
3. 卫生保健措施用人单位应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并加强环境卫生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清洁和通风。
同时,应派遣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和急救服务。
4. 培训和教育劳动者应接受关于高温工作的培训和教育。
这些培训应包括高温工作的危害、预防措施、紧急救助等内容,以提高员工对高温工作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结论劳动法对于高温工作的保护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它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高温政策,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遵守高温工作的相关规定,使用防护设备和药物,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高温劳动法规定
高温劳动法规定高温劳动法规定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高温天气逐渐成为工人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高温环境下进行体力劳动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影响,还增加了工作中发生事故的风险。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高温劳动法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安全与健康。
本文将重点介绍高温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高温劳动法规定的背景:高温环境下的劳动,往往容易导致工人中暑、中风等危害。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高温劳动法规定。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时能够获得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保障。
二、高温劳动法规定的内容:1. 工时限制:高温劳动法规定通常会对高温工作的工作时间进行限制。
法规规定,高温天气下的户外体力劳动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工时标准,以减少劳动者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下的风险。
2. 休息与饮水安排:高温劳动法规定要求雇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休息和饮水安排。
雇主应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补充水分和获得身体休息。
此外,雇主还应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并为劳动者提供饮用水的容器和设备。
3. 劳动保护用具:高温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降温用品和防晒用具。
这些用具能够有效地减轻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负担和风险。
4. 劳动者培训:高温劳动法规定雇主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他们如何在高温环境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这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对高温环境的能力。
三、高温劳动法规定的实施:实施高温劳动法规定需要政府、雇主和劳动者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对高温劳动法规定的宣传和监督,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政府还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雇主和劳动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高温劳动法规定。
雇主作为法规的执行者,应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高温劳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雇主还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适宜的劳动保护用具,确保劳动者能够在高温环境下安全工作。
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最新版本
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最新版本劳动法关于高温的规定最新版本引言:随着气候变化和全球暖化的影响,气温逐渐升高,高温天气在夏季成为一种常态。
高温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都有着明显的影响。
因此,劳动法对于高温工作环境的保护规定非常重要。
一、国家对高温工作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高温工作是指工作环境中温度超过国家规定的高温标准的作业活动。
高温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高温津贴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雇主应当为从事高温工作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高温工作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雇主不得安排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
同时,劳动者在高温工作环境下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的八小时。
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加班工时和工资倍数计算。
四、高温工作的健康和安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健康和安全措施,保护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饮料,保持劳动者的身体水分平衡。
2. 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如扇风机、空调等。
3. 定期检查高温工作环境,确保温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太阳帽、防晒霜等。
5. 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有高温作业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转岗或者停止从事高温工作。
五、对违反规定的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雇主如果违反劳动法对高温工作的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具体制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受到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的次数而定。
2.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雇主支付高温津贴或者采取必要的健康和安全措施。
3. 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如高温工作导致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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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05号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9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
二○○七年五月十日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气温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立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
电视、广播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有关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播报高温天气气象信息。
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示高温天气预警标识。
高温天气预警标识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
禁止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有关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第八条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第九条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
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
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不含37℃),应当停止工作。
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的,应当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
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
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一条因抢险救灾需要或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
度低于37℃的(不含37℃),其工作时间安排不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强度或中度高温天气下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工会组织或劳动者可以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适当提高高温天气期间工资支付标准。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除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因地制宜设立工间休息场所。
工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在工作区域内或离工作地点不远的地方,并隔绝高温和热辐射影响;
(二)设有凉棚、座椅、风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并备有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有条件的可增设空调、喷雾风扇及淋浴设施;
(三)通风良好。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应当采取应对突发疾病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或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中暑救助人员。
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应当送医院治疗。
第二十条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向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建立中暑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中暑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和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或预警预报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气象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度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的;
(二)强度高温天气下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降至本办法规定标准,未按本办法规定停止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
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每年5月至9月期间未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摄氏度(℃),除已注明的外,均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