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工程造价是指在施工项目中,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量及其它工程特征,综合计算所需的费用,并据此组成的一种专门计算方法。
在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的核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和效益等方面。
因此,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至关重要。
一、工程造价法规的立法基础工程造价法规的立法基础主要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其中,《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总价应当合理,各项费用明细清楚,业主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项。
《招标投标法》则规定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保障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了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二、工程造价的核算方法根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的核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编制概算,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确定工程的总造价;其次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在具体施工方案确定后,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最后是核定竣工结算,即根据工程的竣工情况,最终确认工程的造价。
在核算工程造价的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造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工程造价争议的解决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造价可能会出现争议。
这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
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相关部门予以协调,或者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工程造价争议解决的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需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审查,确保各项费用的支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建立健全工程造价档案,定期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造价法规
工程造价法规工程造价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估算、预算、计量、结算等工作的过程,是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运行和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领域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造价法规。
本文将对其中几项重要的工程造价法规进行介绍和解析。
一、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规范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计价实施的规定,旨在确保工程计价的客观、公正、合理。
根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包括计价基本原则、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等内容。
通过规范建设工程计价的过程,可以避免利益输送、防止工程计价失真,保障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是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行为等进行规范的法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客观的咨询意见。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工程造价工作细则工程造价工作细则是指对工程造价管理实施过程的具体规定,包括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查、决算等方面的细节。
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型、规模,工程造价工作细则会有所不同。
这些细则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制定,以确保工程造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程造价争议解决办法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
工程造价争议解决办法是规范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为相关利益关系人提供维权的渠道。
根据《工程造价争议解决办法》,工程造价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而仲裁机构则具有最终裁决权。
这一法规的出台,有助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造价领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工程造价行为,维护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权益,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设工程中用来确定工程量和进行计价的重要文件,它的编制与应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下面将介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一、法定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应按照工程量、质量、安全、造价等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工程量的确定和计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招标投标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依据。
以上法律法规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和编制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为保障工程量计量和计价的准确性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重要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规范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核算具有重要意义。
1.确保计量准确性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中进行计量的主要依据,其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计量结果。
通过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可以统一计量标准、规范计量程序,保证工程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2.规范工程造价计算和核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计价标准,通过对工程量清单的统一计算和核算,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合理和透明。
3.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制度,为各参与方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不合理的报价和恶意竞争。
三、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法律法规的更新由于建设工程和计价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和变化。
2.计量标准的统一建设工程涉及的行业众多,不同行业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因此需要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计量标准的统一和规范。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1. 引言工程造价是指在建设项目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材料、设备、劳动力和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工程造价的核算和管理,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本文将介绍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和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我国最重要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工程造价的核算和控制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该法规,招标单位需要依法公开招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这样可以确保施工单位的选择合理,并减少工程造价的浪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明确了建筑工程的有关要求,包括工程造价的核算和支付。
建筑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造价的明细及结算办法,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这样可以保障施工单位的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工程造价的合理管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合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在工程造价的核算和管理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了工程造价的内容、支付方式、索赔与违约责任等条款,保证了工程造价的有序执行,避免了纠纷的发生。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对招投标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
该法规明确了工程造价的核算方法和标准,要求招标文件中必须有明确的工程造价要求,并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和比选。
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造价的虚高和低于成本,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一项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
该办法明确了工程造价核算的方法和程序,包括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核工程造价、结算工程款项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管理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7.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与风险防控
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与风险防控工程造价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预算、定价、支付等费用的计算与控制。
工程造价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包括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风险防控措施。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介绍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以及风险防控。
一、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这是我国针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定的最重要的法规之一。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范围、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造价的审查、工程造价信息的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国有建设工程投资预算标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针对国有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的编制和审查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
它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按照经济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
通过该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工程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该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通过严格管理施工合同,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工程造价的风险防控1. 预算风险防控在工程造价的预算过程中,需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例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合同履约风险防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条款的解读与执行,及时处理各类变更和索赔事件,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需要及时监控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成本在可控范围内。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预算,以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
总结起来,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风险防控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公开透明:工程造价信息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三)科学合理:工程造价计算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实际;(四)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造价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批工程造价方案;(二)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签订工程造价合同;(三)监督工程造价执行情况,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四)组织工程造价结算,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编制工程造价估算,参与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确保工程造价估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造价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第三章造价管理程序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项费用,确保工程造价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工程造价合同,明确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合同价款调整等事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造价结算,对工程造价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造价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
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工程造价是指在建筑和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投资等各个阶段,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对项目的费用进行计算、预算和控制的工作。
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是指在工程造价领域中,由国家和行业制定的规范和准则,对工程造价的计算、控制和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一、国家政策法规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在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工程造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规范行业秩序,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法规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投标程序,明确了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保护了竞争公平和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管理制度,强调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和控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以上几个法规是工程造价领域中最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法律法规,对于工程造价的计算、监控和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工程造价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造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行业标准对工程造价的要求除了政策法规,工程造价领域还有一些行业标准对工程造价进行细化和规范,为工程造价人员提供了更具体和详细的指导。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行业标准: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该规范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造价控制的原则和方法、造价管理的程序等。
2.《建筑工程计价规范》:此规范是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制定,对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的方法和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计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建筑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规范》:该规范是由中国建筑工程学会编制,对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的方法进行了规定,为工程造价人员提供了依据。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制定本法律法规。
第二条工程造价应当遵循经济、公正、合理、透明、科学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工程造价技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产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应当依法评估,不得弄虚作假、误导群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程造价评估第五条工程造价评估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等因素,对建设工程所需费用进行测算、控制和核算的过程。
第六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2. 拥有5名以上专职工程造价师;3. 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第七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执行工程造价评估标准,对建设工程所需费用进行测算、控制和核算。
第八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程造价评估工作,并向业主提供工程造价评估报告。
第九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应当保证工程造价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弄虚作假或者误导业主。
第三章工程招标与合同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组织工程招标,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选取具有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达成合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合同。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所需建设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确定招标方式,选取最优方案。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原则,不得恶意串标、恶意出价、违反投标规定等行为。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确保建设工程按要求建成。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质量监督和检验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工程结算与支付第十五条建筑承包商应当按照工程造价合同明确的价格标准执行工程结算,合理、透明、公正地计算工程费用,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结算报告。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法的工程款项。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应当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和相关资料计算,退还未使用或超出限额的保证金和冻结资金。
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要点
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要点造价工程师是指在建设工程的投资决策、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具有专门技术能力,并具有法律法规素养的工程技术人员。
对于造价工程师来说,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整理和介绍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要点。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和职责、工程质量监督的方式和要求等。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工程造价计算中,需要考虑到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明确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平竞争和招标工程质量的要求。
造价工程师在编制工程造价计算书时,需要参考相应招标文件,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各方之间的契约,对于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支付有着重要影响。
该法规定了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造价工程师在编制施工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造价计算。
二、土地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使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出租、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等方面的规定。
造价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造价计算时,需要考虑土地的使用权和费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造价工程师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编制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税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是指土地出让行为中,增加的土地价值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费。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学易网整理。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一.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工程造价合同法律规定
工程造价合同法律规定在我国,工程造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约定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的合同。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造价合同进行了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根本法,对工程造价合同也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工程合同,明确工程的内容、质量、期限、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同时,发包人和承包人还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造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工程的内容、质量、期限、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为工程造价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法,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据中标结果签订工程造价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法》是我国价格管理的基本法,对工程造价合同中的价格行为进行了规定。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据市场规律和国家政策,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同时,《价格法》还规定了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障了工程造价合同中价格条款的履行。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了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解释》。
《解释》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合同无效、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这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司法依据。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10.本规定所称特殊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特殊性、特殊要求或者特殊情况的工程项目。
11.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1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以下为部分文档内容示例: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应依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
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按照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控制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
五、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管理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3.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
1.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作为项目决策的依据。
3.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工程造价纠纷案件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公正、公平地处理。
4.造价咨询机构在处理工程造价纠纷时,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出具的结论性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九、工程造价改革与创新
1.鼓励工程造价活动中的改革创新,推动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4.对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对信用不良的,依法予以限制和惩戒。
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造价进行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工作。
而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之一。
该办法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工程造价计算方法、造价审批程序等内容,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招标投标法》是另一个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过程中,工程造价合理性是评审标准之一,合同的签订也需要依据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指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审计要求,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的权限和程序。
二、合同法方面的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项目的建设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和款项支付的相关事项。
工程造价是工程合同具体执行的核心内容之一,工程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
2.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索赔等情况,合同法也是常用的法律依据之一。
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的金额计算往往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进行。
合同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基础。
三、法院判例和司法解释方面的依据1.法院判例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常用法律依据之一。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合同履行、侵权等纠纷,法院判例中一些具体案例的判决结果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适用具有指导作用。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其中包含了丰富的案例剖析和法律适用原则,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指导。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合同法以及法院判例和司法解释等。
在实践中,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这些法律依据,科学、规范地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风险,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 前言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的一项工作。
为了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关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施工许可等内容,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法律地位和原则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建筑施工许可和验收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用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标和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之一。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招标和投标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个法律法规对于确保招标和投标的公平竞争、保障优质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文件的准备和公告招标评标和中标确定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合同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各方的权益、规范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等。
5.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范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些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范,这些规范是由国家和行业组织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其中,比较重要的规范有: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标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规范。
这些规范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流程、报价、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对于提高造价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6. 结语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只有充分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才能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
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各种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而在这其中,工程造价的问题又显得尤为重要。
要明确工程造价,就需要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几部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工程造价问题。
一、建筑工程中标价款计算规则(GB50500-2013)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中标价款的计算规则,是建筑工程造价领域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法规之一。
标准通过规范工程量计算、劳务计价、材料及设备采购、机械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计算方法,明确定义了建筑工程中标价款的构成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中标价款的构成往往是鉴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因此这个标准的实施与质量管理密切相关。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检验标准(GB50203-2011)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是镶嵌在工程造价中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涉及到多个环节,需要在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检验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以及施工方在质量检验方面应该遵循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检验水平,降低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率。
三、建设工程合同书范本(GB/T50125-1998)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各方之间达成的关于该工程质量、计价、进度、交付等重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书范本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规范的具体文件。
该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方式、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合同的计价和支付方式、工程质量保证责任、违约责任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可以参考该标准进行具体操作。
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9号)招投标是建筑工程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我国招投标领域的核心法规文件。
该条例规定了关于招标、投标的具体流程和内容,以及权利和义务的法定价值。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法规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法规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制度工程项目预算是工程造价管理的起点,预算编制制度要求在项目初期对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充分测算和评估,确定项目的施工成本和项目费用预算,制定详细的费用分摊计划和支出计划,并不断对预算进行调整和优化。
2. 投标评标制度投标评标是工程建设领域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投标评标制度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评标,确保承包商的资质和信誉,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3. 合同签订制度工程项目的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合同签订制度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双方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和支付合同,明确工程的完成标准、价格和付款方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范合同纠纷和风险。
4. 工程款支付制度工程款支付是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环节,工程款支付制度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项,保障承包商的正常施工和材料供应,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5.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变更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现象,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要求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和管理,确保变更合理性和必要性,防止无效变更和增加工程成本,保障工程项目的稳定进行。
二、工程造价管理法规1. 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是我国施行的基本法规之一,对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报价程序、投标评标规定、合同签订要求等内容,是指导和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是我国监理管理领域的基本法规,对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监理程序和要求等内容,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建设工程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规之一,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合同的解释、履行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程造价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造价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装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编制、审核、批准、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坚持合法、合规、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工作,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接受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
第二章工程造价编制第五条工程造价编制应当依据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进行。
第六条工程造价编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二)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预算;(三)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四)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五)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六)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计划;(七)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
第七条工程造价编制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章工程造价审核第八条工程造价审核是指对工程造价编制文件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确认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第九条工程造价审核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采用逐项审核、对比分析、现场核验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向委托方提交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四章工程造价批准第十二条工程造价批准是指对工程造价编制文件和审核报告进行审批,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批准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由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进行。
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条文
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条文1、《建筑法》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1、《建筑法》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招标投标法》第41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4、《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5、《合同法》第269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6、《合同法》第275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7、《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一、引言工程造价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确定工程费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涉及到资金的合理利用、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各方权益的保护等方面。
为了维护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部分国内外的工程造价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国内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该法规于2005年颁布,以规范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活动和行为。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的计算、审查、评审以及奖励和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于2000年颁布,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
其中关于工程造价的规定主要包括:评标办法、询比办法、限价办法等,是确保工程造价公平、透明的关键性文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法该法规于2004年颁布,是对招标投标法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其中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造价控制及支付、造价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机构等方面的规定。
4. 工程规划、设计和监理管理办法该法规于2004年颁布,旨在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和监理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其中明确了工程设计阶段应进行预算和造价核定的要求,以及监理人员在工程造价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三、国际1. 美国联邦法律关于工程全社会造价美国联邦法律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由《美国联邦合同法》和《美国联邦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法》来规范。
其中前者主要涉及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约束,后者则主要规定了工程造价在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控制办法。
2. 英国工程造价法规英国的工程造价法规主要由国家标准和行业协会的准则来约束。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英国颁布的《城市设计与经济福利指南》以及《工程与设计合同》等法规都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提供了指导。
3. 澳大利亚工程造价法规澳大利亚相关的工程造价法规主要由《澳大利亚工程造价管理准则》来规范。
该准则从工程项目的计划、预算、施工和决算等方面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管理和监督。
工程造价法规
工程造价法规工程造价一直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需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合理的测算和决策。
本文将探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及它们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一、工程造价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工程造价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工程造价领域的基础法规之一,它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与要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工程造价在内的各种投标文件都需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它明确了甲方和乙方在工程造价合同中的权益,同时也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法对建设项目中的造价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建设法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其中包括了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
建设法规定了工程造价的测算、组织编制以及工程造价审定等方面的要求,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定要求工程造价管理需要根据法律要求进行配套和实施。
以下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些法定要求:1.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合同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造价合同需要明确工程造价的测算方法、支付方式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费用调整等内容。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除方式,确保合同的履行。
2.预算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在进行前需要编制详细的工程造价预算。
根据建设法的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测算,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等方面的费用。
预算编制需要符合专业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可控性。
3.造价审定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审定。
根据建设法的规定,工程造价审定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并且需要依据工程造价预算、工程变更等材料进行审查。
审定结果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和决策的参考。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实践问题和对策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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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 (1)招标的条件
A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B 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
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2)招标方式:
规体系,推进行业发展; (3)接受定额标准司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申报、复核、变更,造价工程师的 注册、变更和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 (4)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
(5)以服务为宗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 (7)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 联系与交往; (8)受理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投诉,对违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惩戒, 或提请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9)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二 合同法
(一)合同的主体 1.自然人 个人 2.法人:组织 A 企业法人 B 非企业法人 3.其它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公平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自愿原则: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5 合法原则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2.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
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中止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
管理工作。
4.恢复施工: 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
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从业资格制度
1)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A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B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C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
(四)中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1、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
动。 2)个人从业资格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
筑活动。 (二)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发包:建设单位选定施工企业 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2.承包:施工单位承揽工程 承包单位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联合共同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
(三) 开标
开标 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
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
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
及专用章。 2、造价员从业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工
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
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 加盖专用章,并承担要应的岗位责任。
或者解除合同。 (三)合同法的构成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章 合
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 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附 则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
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 专用章。 3、造价员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 3 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纪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 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分包:总承包可以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5.禁止 全部转包,肢解转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评标
评标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专家库内的五
人以上单数。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行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其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 (1)研究建设工程造价管量体制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 论与实践问题; (2)积极政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制定、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市场准 入和清除制度,协调解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行业法
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A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
当发布招标公告。
B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
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政府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形成一个严密的建价管理的组织机构
标准定额司
省总站 市站
区分站
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职能
1 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 2 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 3 制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 4 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5 制定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并监督 执行; 6 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行为。
承包商:建筑市场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价格(人、材、机、土地)
6.工程建设过程
7、建筑市场
建筑物买卖形成的市场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卖方:承包商 建造商 施工单位
乙方
买方:发包人 业主 建设单位 甲方
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
法规与制度
一 建筑法
(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文件
包括内容
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 载明。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投 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备规定的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投标文件 (1)内容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2)投标文件送达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 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 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