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桃源段)治理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PZB-2015-43

招标人:桃源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桃源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桃源段)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约亿元;建设范围:沅水桃源段(99公里)河道;建设内容: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等。

(2)主要设计任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3)工程设计进度、阶段要求:201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设计任务(含设计评审及完成修改任务)。

(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

2.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近五年内需有类似项目经验。

(3)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副设计总负责人。

(4)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投标报名及文件购买方式(证件及资料):

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30-12:00, 14: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报名须带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⑤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以上所有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常德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桃源县水利局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沅安路388号4楼

联系人:鄢女士

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条件)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或事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合同或委托书或主管部门下达批文复印件,并提供类似业绩编制成果的封面、扉页、目录等资料的复印件。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要求)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规定。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条不适应):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