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 犯罪主观方面(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不构成犯罪;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D构成盗窃罪。
答案:无论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 选B
2010卷二54.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 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 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 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请问:如果根据现行刑法审判乔峰,他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打击错误)
丙
)( 意 图 走 私 假 币
法条规定
(实际走私贵重金属 甲)
甲
\
甲
(试图杀狗) 乙 人死亡
乙
(试图杀人)
狗死亡
误以犯罪对象为非犯罪对象
清明节前一天,刘某到邻居陈某家玩时,发现陈某 卧室的桌上放着花花绿绿的纸币便以为是冥币,便偷 偷地拿了10张(实为每张面值100的美元)藏入自己的口 袋,回家后交给其母亲赵某。赵某当晚便烧掉7张留下 3张。陈某发现美元被盗后报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 。
第六章 犯罪主观要件
无犯意则无犯人
第六节 认识错误
一、认识错误的概念 (案例)
概念:我国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
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
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的认识。
二、法律认识错误
假想的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非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行为 有罪 人误认为其行为构成了犯罪。
类型
假想的 无罪
抢劫别人非法占有的自己所有 的财产产是否是犯罪行为? ——————以佛山两兄弟案为例
智障少女被切除子宫案
这是一个监护制度缺陷导致的悲剧,涉及法律、伦理、医 学等问题。本案除引起公众极大愤慨之外,还暴露出我国法律 的一个空白———福利院应如何行使监护权?
此案的曝光,缘于2005年4月中旬一名为“青年医生”的 网络帖子。这则被广泛转载的帖子内容如下:“前天,医院来 了两名少女,是南通市儿童福利院送来的,两名智力有障碍的 女孩子,大约十三四岁。有人告诉我,她们是来做阑尾切除手 术的,我当时就奇怪,好好的切什么阑尾?后来,她们看的是 妇科。昨天,她们进行了手术,天啊,被切除的竟是子宫…… 手术是在福利院再三要求下做的,福利院的人说,两名女孩最 近来了初潮,收拾起来非常麻烦,以后性成熟之后会更麻烦, 反正她们也不能结婚生育,现在切了她们的子宫,省了许多麻 烦。”
b.与社会一般观念相悖
c.容易放纵犯罪(案例)
私见:法定符合说同样存在以下缺陷:
与社会一般观念相悖
甲欲杀乙,某日见一人背影酷似乙,遂一 路尾隨跟踪5分钟后,依其穿着及走路之姿 态,確定是乙无误后,遂向其开枪射击,
子弹未中该人而正中在路旁与朋友泡茶聊
天之乙,乙身亡,而该人受惊吓回头,甲 始知其是陌生人丙,问甲之刑事责任?
内涵
具体事 实认识 类型 错误
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 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对象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分类
处理 不阻却故意的成立(法定符合说)
抽象事 内涵
实认识 错误 处理
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属不同 的犯罪构成
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定罪(法定符合说)
打击错误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 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
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 立故意伤害罪
甲欲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导致乙重伤,同 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 法是错误的?(2002’)
过失强 奸和侮 辱尸体 未遂, 不构成 犯罪
法定符 合说
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构成 侮辱尸 要件范围内一致时,即使认识的事实与发生 体罪 结果不一致,也具有故意。
三、事实认识错误
概念
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事实和客观事实不符合
研究 主旨
确定对因错误而实际发生的非预想的犯罪构成事实是否成立故意, 或者换句话来说,认识错误是否阻却犯罪故意?
A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即可; B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未遂和一个过
失致人死亡罪;
C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 致人重伤罪;
D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 杀人未遂,实行并罚。
答案:法定符合说认为应选A,具体符合说 认为给的条件不充分,如果实在是要选的 话,选择B
打击错误【同一构成】
2005年4月,敖某因工资问题与老板冯某发 生争吵,敖某随手抄起一啤酒瓶,将底部磕 掉,持锋利的啤酒瓶向冯某扎去。在一旁的 李某急忙上前阻挡,被敖某扎伤左臂,经鉴 定为轻伤。
• 陈某、尤某和黄某系某县无业人司法实践中 , 对被盗物品 员 , 小学文化程度。1999年 3月 的一天 , 三人按照有关法规作出合理的价格 相互勾结 , 预谋盗窃该县建筑勘察设计院的 电的 脑。当晚 , 三人采用撬门入室的方法 , 盗得奔腾 586电脑二台。被盗单位发现被盗 后马上报案 , 在被盗物品清单中 , 除了上述 两台电脑之外 , 还有存储于电脑中的两套建 筑设计辅助软件 , 该软件是设计院通过有偿
和苏韵华等四名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处陈晓燕有期徒
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管制六个月。
黄某传播性病案
被告人黄某,某大学教授,因有嫖娼恶习,患有梅毒。990
年10月嫖娼时被公安机关捉获,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0
元。1991年8月,黄某出国公干三个月。回国后,黄某仍认
为患有严重性病者嫖娼不是犯罪,于同年10月1日嫖娼时又
转让的方法才取得使用权得,其有偿使用费 高达一万余元。
•
法院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非常为难:
• 行为人以为是尸体,不具有对强奸罪的对象“活 体”的认识,显然不能定强奸罪,而过失强奸又
不构成犯罪;不存在尸体,侮辱尸体罪也不成立,
但如果不定罪的话,感觉罪行不均衡,因为活体
与尸体相比,在内涵上一点也不会少,或者说,
面重而主观方面轻;主客观方面轻重一样 主客观相一致的范围内定罪 1、如果重罪的未遂应受处罚,而且所受的处罚重
于轻罪的既遂犯,就只能认定为重罪的未遂犯。
三、事实认识错误
2、在重罪的未遂(或者不能犯)不受处罚,以及 在重罪的未遂犯的处罚轻于轻罪的既遂犯的情况下 ,如果重罪与轻罪同质,则在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 轻罪的既遂犯。
进行嫖娼的行为竟然是犯罪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某 无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 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 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 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尸体具有的,活体都具有,尸体不具有的,活体
也具有,奸“尸”的尚构成侮辱尸体罪,奸“活 体”的反而无罪。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
金庸的《天龙八部》中,有这样一段情节:大英雄乔峰 一直误认为段正淳是其杀父仇人,于是约段正淳三更青石桥 上决斗,以了仇怨,段正淳答应。段正淳的女儿阿朱,同时 也是乔峰的女朋友。阿朱劝乔峰放弃报仇,但乔峰不肯。阿 朱不忍父亲死于乔峰手,待乔峰走后,阿朱告段正淳此约取 消,自己则假扮段正淳模样前去赴约。结果,乔峰和假扮成 段正淳的阿朱决斗,阿朱死在乔峰掌下,乔峰追悔莫及。
三、事实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行为时主
观预见事实与客观发生事实不相符合。
研究的主旨:它是由刑法上的故意所
引伸出的反面问题,其主旨在于解决对于
客观事实是否阻却故意的形成。
提问:什么是故意的认知因素?认知因 素包括哪些?
8
三、事实认识错误
(一)具体事实认识错误 1、对象错误 具体符合说:“这个人” 法定符合说:“人” 都不阻却故意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引人注目的是,医院专家组认为,给智障女切除子宫
“已成约定俗成的惯例”。
两次开庭,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及两位主刀医生的律师
均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子宫
切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南通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晓燕、
院长缪开荣、主刀医生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医生王晨毅
三、事实认识错误
(三)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 正当化事由之后讲解 (四)工具(手段)认识错误 和故意的阻却无关,在犯罪停止形态讲解
(五)盗窃物品价值认识错误如何定罪量
刑? 私见:以主观目标针对的物品为基础进行
认定
同一犯罪构成的打击错误的处理: 具体符合说(刘莉红) :想象竞和犯从一重处 断 法定符合说(张明楷):不阻却故意的成立, 成立故意犯罪既遂 张明楷认为具体符合说存在以下缺陷: a.与对象认识错误处理不相协调(提问) 如:教唆杀人,实行者认错人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根据法定符合说选A,根据具体符合 说选C
某甲偶然发现某乙所开小轿车正是自己几 天前失窃的小轿车,即强行夺取。某乙奋 起对抗,2人打斗起来。某乙不敌某甲,落 荒而逃。某甲将车开回家后,发现该车并 非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后来,某乙找到某 甲索要该车,某甲拒不交还。某甲的行为:
被公安机关捉获,公安机关发现黄某的梅毒仍没有治愈,
遂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根据1991年9月4日全
国人大常务委员制定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之规定,
以传播性病罪对黄某起诉,一审法院 根据该决定第5条的规
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某不服,
以自己不知道有新的刑法颁布、不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
被判处何种刑罚,存在不正确的理解。
处理 一般不影响定罪量刑
4
事实认识错误的学说
抽象符 合说
具体符 合说
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意图,客观上又 产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即使主观客观事实 分属于不同的构成要件,也可按意图之罪的 既遂论处。
强奸既 遂
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完全
一致时,才具有故意。如果认识的事实与实 际发生的事实不符,就阻却故意。
甲某与人通奸产生杀害妻子乙某之心。乙某喜 好咖啡,每晚必冲饮一杯提神。遇人来访,乙 某亦以咖啡待客。乙某之友知乙某如此喜爱咖 啡,送其两瓶。甲某即在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 入氰化物,准备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 自己的怀疑。某日,甲某父母从外地来探望甲 某一家。乙某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甲某 父母饮用,造成甲某父母死亡。关于本案,下 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概念
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发生错误,但是由于行为偏差,导致打击对象 错误。
研究 主旨
是否阻却既遂
内涵 具体打
击错误
分类
处理
虽打击对象错误,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不阻却既遂的成立(法定符合说) 阻却既遂的成立(具体符合说)
抽象打 内涵 打击对象错误,且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击错误
处理 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定罪(法定符合说)
概念 分类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而行为人却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没有认识到其 行为违反了刑法。
可避免的认识 错误
不可避免的认 从值得信赖的权威机构那里获得
识错误
值得信赖的信息
刑法法规定的突然改变,行为人 无从知晓
犯罪的 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 误解 犯罪行为,但对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
所谓重罪与轻罪同质,应是指两个罪的保护法益相 同,或者两个罪的保护法益之间具有包容性(一个 罪的法益能够包含另一个罪的法益)
所谓重合的限度内,是指两个罪的构成要件与责任 要件具有重合性。(事实上,只要构成要件具有重 合性,那么,故意内容就必然具有重合性。)
3、主客观轻重一样,如果同质,成立客观的故意 既遂犯。
三、事实认识错误
2、打击错误 具体符合说:“这个人”和“那个人” 阻却客观事实的故意成立 客观:过失或者意外事件 主观:故意杀人(未遂) 法定符合说:都是“人” 不阻却客观事实的故意成立。 主客观相一致,故意杀人既遂
三、事实认识错误
(二)抽象事实认识错误 存在三种情形:主观方面轻而客观方面重;客观方
C构成抢劫罪;D构成盗窃罪。
答案:无论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 选B
2010卷二54.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 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 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 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请问:如果根据现行刑法审判乔峰,他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打击错误)
丙
)( 意 图 走 私 假 币
法条规定
(实际走私贵重金属 甲)
甲
\
甲
(试图杀狗) 乙 人死亡
乙
(试图杀人)
狗死亡
误以犯罪对象为非犯罪对象
清明节前一天,刘某到邻居陈某家玩时,发现陈某 卧室的桌上放着花花绿绿的纸币便以为是冥币,便偷 偷地拿了10张(实为每张面值100的美元)藏入自己的口 袋,回家后交给其母亲赵某。赵某当晚便烧掉7张留下 3张。陈某发现美元被盗后报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 。
第六章 犯罪主观要件
无犯意则无犯人
第六节 认识错误
一、认识错误的概念 (案例)
概念:我国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
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
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的认识。
二、法律认识错误
假想的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非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行为 有罪 人误认为其行为构成了犯罪。
类型
假想的 无罪
抢劫别人非法占有的自己所有 的财产产是否是犯罪行为? ——————以佛山两兄弟案为例
智障少女被切除子宫案
这是一个监护制度缺陷导致的悲剧,涉及法律、伦理、医 学等问题。本案除引起公众极大愤慨之外,还暴露出我国法律 的一个空白———福利院应如何行使监护权?
此案的曝光,缘于2005年4月中旬一名为“青年医生”的 网络帖子。这则被广泛转载的帖子内容如下:“前天,医院来 了两名少女,是南通市儿童福利院送来的,两名智力有障碍的 女孩子,大约十三四岁。有人告诉我,她们是来做阑尾切除手 术的,我当时就奇怪,好好的切什么阑尾?后来,她们看的是 妇科。昨天,她们进行了手术,天啊,被切除的竟是子宫…… 手术是在福利院再三要求下做的,福利院的人说,两名女孩最 近来了初潮,收拾起来非常麻烦,以后性成熟之后会更麻烦, 反正她们也不能结婚生育,现在切了她们的子宫,省了许多麻 烦。”
b.与社会一般观念相悖
c.容易放纵犯罪(案例)
私见:法定符合说同样存在以下缺陷:
与社会一般观念相悖
甲欲杀乙,某日见一人背影酷似乙,遂一 路尾隨跟踪5分钟后,依其穿着及走路之姿 态,確定是乙无误后,遂向其开枪射击,
子弹未中该人而正中在路旁与朋友泡茶聊
天之乙,乙身亡,而该人受惊吓回头,甲 始知其是陌生人丙,问甲之刑事责任?
内涵
具体事 实认识 类型 错误
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 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对象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分类
处理 不阻却故意的成立(法定符合说)
抽象事 内涵
实认识 错误 处理
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属不同 的犯罪构成
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定罪(法定符合说)
打击错误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 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
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 立故意伤害罪
甲欲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导致乙重伤,同 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 法是错误的?(2002’)
过失强 奸和侮 辱尸体 未遂, 不构成 犯罪
法定符 合说
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构成 侮辱尸 要件范围内一致时,即使认识的事实与发生 体罪 结果不一致,也具有故意。
三、事实认识错误
概念
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事实和客观事实不符合
研究 主旨
确定对因错误而实际发生的非预想的犯罪构成事实是否成立故意, 或者换句话来说,认识错误是否阻却犯罪故意?
A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即可; B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未遂和一个过
失致人死亡罪;
C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 致人重伤罪;
D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 杀人未遂,实行并罚。
答案:法定符合说认为应选A,具体符合说 认为给的条件不充分,如果实在是要选的 话,选择B
打击错误【同一构成】
2005年4月,敖某因工资问题与老板冯某发 生争吵,敖某随手抄起一啤酒瓶,将底部磕 掉,持锋利的啤酒瓶向冯某扎去。在一旁的 李某急忙上前阻挡,被敖某扎伤左臂,经鉴 定为轻伤。
• 陈某、尤某和黄某系某县无业人司法实践中 , 对被盗物品 员 , 小学文化程度。1999年 3月 的一天 , 三人按照有关法规作出合理的价格 相互勾结 , 预谋盗窃该县建筑勘察设计院的 电的 脑。当晚 , 三人采用撬门入室的方法 , 盗得奔腾 586电脑二台。被盗单位发现被盗 后马上报案 , 在被盗物品清单中 , 除了上述 两台电脑之外 , 还有存储于电脑中的两套建 筑设计辅助软件 , 该软件是设计院通过有偿
和苏韵华等四名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处陈晓燕有期徒
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管制六个月。
黄某传播性病案
被告人黄某,某大学教授,因有嫖娼恶习,患有梅毒。990
年10月嫖娼时被公安机关捉获,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0
元。1991年8月,黄某出国公干三个月。回国后,黄某仍认
为患有严重性病者嫖娼不是犯罪,于同年10月1日嫖娼时又
转让的方法才取得使用权得,其有偿使用费 高达一万余元。
•
法院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非常为难:
• 行为人以为是尸体,不具有对强奸罪的对象“活 体”的认识,显然不能定强奸罪,而过失强奸又
不构成犯罪;不存在尸体,侮辱尸体罪也不成立,
但如果不定罪的话,感觉罪行不均衡,因为活体
与尸体相比,在内涵上一点也不会少,或者说,
面重而主观方面轻;主客观方面轻重一样 主客观相一致的范围内定罪 1、如果重罪的未遂应受处罚,而且所受的处罚重
于轻罪的既遂犯,就只能认定为重罪的未遂犯。
三、事实认识错误
2、在重罪的未遂(或者不能犯)不受处罚,以及 在重罪的未遂犯的处罚轻于轻罪的既遂犯的情况下 ,如果重罪与轻罪同质,则在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 轻罪的既遂犯。
进行嫖娼的行为竟然是犯罪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某 无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 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 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 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尸体具有的,活体都具有,尸体不具有的,活体
也具有,奸“尸”的尚构成侮辱尸体罪,奸“活 体”的反而无罪。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
金庸的《天龙八部》中,有这样一段情节:大英雄乔峰 一直误认为段正淳是其杀父仇人,于是约段正淳三更青石桥 上决斗,以了仇怨,段正淳答应。段正淳的女儿阿朱,同时 也是乔峰的女朋友。阿朱劝乔峰放弃报仇,但乔峰不肯。阿 朱不忍父亲死于乔峰手,待乔峰走后,阿朱告段正淳此约取 消,自己则假扮段正淳模样前去赴约。结果,乔峰和假扮成 段正淳的阿朱决斗,阿朱死在乔峰掌下,乔峰追悔莫及。
三、事实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行为时主
观预见事实与客观发生事实不相符合。
研究的主旨:它是由刑法上的故意所
引伸出的反面问题,其主旨在于解决对于
客观事实是否阻却故意的形成。
提问:什么是故意的认知因素?认知因 素包括哪些?
8
三、事实认识错误
(一)具体事实认识错误 1、对象错误 具体符合说:“这个人” 法定符合说:“人” 都不阻却故意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引人注目的是,医院专家组认为,给智障女切除子宫
“已成约定俗成的惯例”。
两次开庭,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及两位主刀医生的律师
均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子宫
切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南通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晓燕、
院长缪开荣、主刀医生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医生王晨毅
三、事实认识错误
(三)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 正当化事由之后讲解 (四)工具(手段)认识错误 和故意的阻却无关,在犯罪停止形态讲解
(五)盗窃物品价值认识错误如何定罪量
刑? 私见:以主观目标针对的物品为基础进行
认定
同一犯罪构成的打击错误的处理: 具体符合说(刘莉红) :想象竞和犯从一重处 断 法定符合说(张明楷):不阻却故意的成立, 成立故意犯罪既遂 张明楷认为具体符合说存在以下缺陷: a.与对象认识错误处理不相协调(提问) 如:教唆杀人,实行者认错人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根据法定符合说选A,根据具体符合 说选C
某甲偶然发现某乙所开小轿车正是自己几 天前失窃的小轿车,即强行夺取。某乙奋 起对抗,2人打斗起来。某乙不敌某甲,落 荒而逃。某甲将车开回家后,发现该车并 非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后来,某乙找到某 甲索要该车,某甲拒不交还。某甲的行为:
被公安机关捉获,公安机关发现黄某的梅毒仍没有治愈,
遂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根据1991年9月4日全
国人大常务委员制定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之规定,
以传播性病罪对黄某起诉,一审法院 根据该决定第5条的规
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某不服,
以自己不知道有新的刑法颁布、不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
被判处何种刑罚,存在不正确的理解。
处理 一般不影响定罪量刑
4
事实认识错误的学说
抽象符 合说
具体符 合说
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意图,客观上又 产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即使主观客观事实 分属于不同的构成要件,也可按意图之罪的 既遂论处。
强奸既 遂
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完全
一致时,才具有故意。如果认识的事实与实 际发生的事实不符,就阻却故意。
甲某与人通奸产生杀害妻子乙某之心。乙某喜 好咖啡,每晚必冲饮一杯提神。遇人来访,乙 某亦以咖啡待客。乙某之友知乙某如此喜爱咖 啡,送其两瓶。甲某即在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 入氰化物,准备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 自己的怀疑。某日,甲某父母从外地来探望甲 某一家。乙某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甲某 父母饮用,造成甲某父母死亡。关于本案,下 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概念
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发生错误,但是由于行为偏差,导致打击对象 错误。
研究 主旨
是否阻却既遂
内涵 具体打
击错误
分类
处理
虽打击对象错误,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不阻却既遂的成立(法定符合说) 阻却既遂的成立(具体符合说)
抽象打 内涵 打击对象错误,且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击错误
处理 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定罪(法定符合说)
概念 分类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而行为人却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没有认识到其 行为违反了刑法。
可避免的认识 错误
不可避免的认 从值得信赖的权威机构那里获得
识错误
值得信赖的信息
刑法法规定的突然改变,行为人 无从知晓
犯罪的 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 误解 犯罪行为,但对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
所谓重罪与轻罪同质,应是指两个罪的保护法益相 同,或者两个罪的保护法益之间具有包容性(一个 罪的法益能够包含另一个罪的法益)
所谓重合的限度内,是指两个罪的构成要件与责任 要件具有重合性。(事实上,只要构成要件具有重 合性,那么,故意内容就必然具有重合性。)
3、主客观轻重一样,如果同质,成立客观的故意 既遂犯。
三、事实认识错误
2、打击错误 具体符合说:“这个人”和“那个人” 阻却客观事实的故意成立 客观:过失或者意外事件 主观:故意杀人(未遂) 法定符合说:都是“人” 不阻却客观事实的故意成立。 主客观相一致,故意杀人既遂
三、事实认识错误
(二)抽象事实认识错误 存在三种情形:主观方面轻而客观方面重;客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