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 犯罪主观方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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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观方面》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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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研究个体是否应承担因其精神疾病而导致的犯罪行 为的刑事责任。
精神疾病
探讨精神疾病与个体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包括病 因、评估和治疗。
案例分析和讨论
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深入了解各种有关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问题,包括证据收集、心理分析和司法判决等。
罪责
确定个体是否应对其犯罪行为负责。
主观过失
研究个体在犯罪行为中是否存在疏忽、疏漏或失误。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1 故意犯罪
犯罪者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犯罪,对其行为有清醒的认识。
2 过失犯罪
犯罪者在犯罪行为中存在疏忽、疏漏或失误,导致不可预见的后果。
பைடு நூலகம்观动机和嫌疑人心理状态的重要性
主观动机
研究个体从事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嫌疑人心理状态
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揭示其犯罪行为的心理原因。
心理学在犯罪主观方面的应用
1
心理评估
应用心理学原理评估罪犯的心理状况,评判其犯罪动机和心理疾病风险。
2
证人心理
研究证人在犯罪案件中的心理状态和信任度,揭示证词真实性。
3
心理治疗
为罪犯提供心理治疗以减少再犯风险和促进社会融入。
刑事责任和精神疾病的关系
《犯罪主观方面》PPT课 件
本课件深入探讨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内容,包括定义、罪责和主观过失的区 别,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以及心理学在犯罪主观方面的应用。
犯罪主观方面的定义和概述
1 主观方面定义
解释犯罪行为中涉及的个体意图、动机和心理状况。
2 概述
概括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概念和理论。
罪责和主观过失的区别

《犯罪主观方面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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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ra bibliotek两者结合
主观故意和客观故意通常是相互关联的,二者都需要在犯罪实施中得到考虑。
犯罪过失中的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
1 重大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中存在比较严重的过失,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2 轻微过失
轻微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中存在较为轻微的过失,导致较轻后果的发生。
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
证据的收集
通过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来证 明犯罪人的主观方面。
取证与鉴定
通过取证和鉴定,确定犯罪人的 主观故意或过失。
法庭审理
在法庭上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呈现 和辩护,证明犯罪人的主观方面。
司法实践中的犯罪主观方面案例
1
案例二
2
张某因采取随意扔掉火种的行为,导致
森林发生严重火灾,后鉴定为过失犯罪。
3
案例一
李某故意盗窃他人贵重物品,在作案前 即针对目标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手法 极为娴熟。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 方式,明知所为非法并决心实施。
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犯罪行为前的疏忽、过失 或失误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方式。
主观故意与客观故意
1
主观故意
主观故意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明确的故意和犯罪目的。
2
客观故意
客观故意是指从犯罪行为的结果来看,这种结果是一种客观上可以被认定为犯罪 的结果。
犯罪主观方面 PPT课件
在本课件中,将探讨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内容,包括定义、要件、故意与过 失犯罪的区别以及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等。
犯罪主观方面的定义
意思素质
研究犯罪主观方面时,需要 关注犯罪人的意思素质,即 犯罪人对其行为的认识能力 和判断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汇报人:2023-12-16•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与动机目录•期待可能性理论01犯罪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犯罪。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故意犯罪的概念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故意的形态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心理状态,判断其是否具有犯罪故意。

事实判断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审查相关证据,包括行为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物证等,以确定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根据刑法规定,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如何处罚。

030201犯罪故意的认定02犯罪过失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但仍然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注意义务的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与犯罪故意相对立,是故意犯罪的对称。

犯罪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类型。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即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注意义务行为人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注意义务,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

行为产生了危害结果行为产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即造成了法益的侵害。

行为人具有罪过性行为人具有罪过性,即具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03犯罪目的与动机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某种特定的结果或状态。

犯罪目的定义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犯罪目的分为直接目的和间接目的、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等。

刑法总论课件9---犯罪主观方面

刑法总论课件9---犯罪主观方面

刑法总论课件9---犯罪主观方面一、引言在刑法总论中,犯罪主观方面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即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主观要素。

本文将从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特征、种类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解读。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与特征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主观要素。

这些主观要素是构成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与犯罪客观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观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主观性:犯罪主观方面关注的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具有强烈的主观性。

2. 多样性: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多种形态,每种形态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3. 重要性:犯罪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于认定犯罪和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犯罪主观方面的种类(一)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形态。

1. 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直接故意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有积极追求的态度。

2. 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间接故意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有放任的态度,即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

(二)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形态。

1. 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主观心理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xx年xx月xx日•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无罪过目•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录01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和意识,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

定义犯罪主观方面具有意识性、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与犯罪客观方面共同构成犯罪的基本特征。

特征定义与特征只有当犯罪主观方面具备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时,才能构成犯罪。

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区分罪与非罪不同的犯罪主观方面可能对应不同的犯罪类型。

区分此罪与彼罪犯罪主观方面的不同情节对量刑轻重有着重要影响。

量刑情节过失犯罪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为了某种目的而实施。

无罪指行为人没有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的种类02犯罪故意犯罪故意的概念犯罪故意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必须具备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犯罪故意是对行为及其结果在刑法上的意志态度,是行为人实施犯罪的主观心理前提。

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惩罚的,并且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

犯罪故意的构成要件认识因素行为人必须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意志因素行为人必须具备刑法所规定的责任能力,即必须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责任能力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是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并且最终导致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刑事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事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事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在刑事法中,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主体对其行为所持有的主观态度、意图、动机等方面的表现。

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的基本要素之一,它与客观方面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犯罪行为。

本文将从主观方面的要素、种类、证明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主观方面的要素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个要素。

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明知故犯,有预谋地实施犯罪行为。

而过失则是指犯罪主体不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粗心、疏忽等原因导致了犯罪的发生。

这两个要素在刑事法中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刑罚程度。

故意是犯罪主观方面最常见的要素。

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意识地去实施犯罪行为。

间接故意则是指犯罪主体虽然对其行为是否犯罪没有明确的意识,但对实施犯罪行为后果的发生持有明知或应知态度。

例如,我拿起石头砸向别人的头部,虽然我并没有直接意识到这个行为是犯罪的,但是我明知道这个行为会造成他人受伤。

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过失是指犯罪主体没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疏忽、粗心等原因导致了犯罪的发生。

过失犯罪是犯罪中相对较轻的一种形式,也是由于犯罪主体的粗心大意导致的。

例如,我在驾驶车辆时不小心撞到行人,导致了对方受伤或死亡,尽管我并没有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危险的,但由于我的疏忽大意,造成了对方的伤害,这就构成了过失犯罪。

二、主观方面的种类主观方面的种类不同,涉及到对犯罪的认识、意图、动机等方面的表现。

1. 直接主观方面:直接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犯罪行为有明确的意图和动机。

这种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主体凭借自己的认知和意志,直接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例如,我明知盗窃是违法的,但我因为贪婪的动机而去实施盗窃行为。

2. 间接主观方面:间接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虽然对其行为是否犯罪没有明确的意识,但对实施犯罪行为后果的发生持有明知或应知态度。

这种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对可能引发的后果有部分的认识,但并没有直接的犯罪意图或动机。

第6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6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五节 犯罪的目的和犯罪动机
一、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 果的心理态度。 果的心理态度。 二、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 动或内心起因。 动或内心起因。 三、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一)联系 1.都是主观心理活动 都是主观心理活动, 1.都是主观心理活动,都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行为的 社会危害性程度 2.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前提和基础 促使目的形成。 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前提和基础, 2.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前提和基础,促使目的形成。 (二)区别 1.内容、性质和作用不同。 .内容、性质和作用不同。 2.目的相同,动机可能不同;动机相同,目的可能不同。 .目的相同,动机可能不同;动机相同,目的可能不同。 3.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犯罪目的偏重影响定罪, .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犯罪目的偏重影响定罪, 是某些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内容;犯罪动机偏重于影响量刑, 是某些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内容;犯罪动机偏重于影响量刑, 通常不影响定罪。 通常不影响定罪。
二、犯罪故意的类型
(一) 直接故意 1.定义 定义: 1.定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 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 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 (1) 明知必然发生+希望发生; ) 明知必然发生+希望发生; (2) 明知可能发生+希望发生。 ) 明知可能发生+希望发生。
间接故意 (二) 间接故意
1. 定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定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可能发生+放任发生 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 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 可能发生+ 3. 间接故意的表现形式(存在情形) 间接故意的表现形式(存在情形) (1)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2)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在实施突发性犯罪中,不计后果,放任严重危害结果 )在实施突发性犯罪中,不计后果, 的发生。 的发生。

犯罪主观方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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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定义与特征
意义
犯罪主观方面的研究对于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量刑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用
犯罪主观方面的研究对于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量刑轻重的关键因素,是正确量刑的依据之一。
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与作用
故意犯罪
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
犯罪动机的概念
犯罪动机的认定
犯罪主观方面案例分析
06
总结词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细描述
某公司员工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一台价值人民币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非法占为己有。事后,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归还了电脑。该行为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2023
犯罪主观方面ppt
contents
目录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无过失犯罪目的与动机犯罪主观方面案例分析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
01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之一,指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状态,是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哲学基础。
定义
犯罪主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状态,是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哲学基础,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和规律性。
案例一: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
总结词
王某因与同事李某发生口角,后将李某打成轻伤。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详细描述
案例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总结词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是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中所具有的主观意图和心理状态。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主观故意、主观上的目的和动机,否则会影响对犯罪行为进行认定和定性。

首先,主观故意是构成犯罪的基本要素之一。

主观故意是指犯罪人的故意或明知故犯的部分,是犯罪分子深思熟虑地选择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违法行为的主观心理活动。

在犯罪主观方面中,主观故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为它表明了犯罪行为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

其次,主观上的目的在构成犯罪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主观上的目的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其所追求的目标和目的。

有些犯罪分子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往往更加严重。

所以,在判断犯罪是否构成时,需要考虑犯罪人的主观目的。

最后,犯罪的动机也是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之一。

动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因素和目的,是推动犯罪人犯罪的动力。

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有人为了金钱、权力、报复等目的而犯罪。

动机可以反映犯罪人内心深处的想法和情感,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和量刑都有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故意、主观上的目的和动机。

这些要素在犯罪行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影响着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只有全面地了解和分析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才能更好地认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构成要素
认识因素 犯罪故意 意志因素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 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即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 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认识因素: 明知( ( 一 ) 认识因素 : 明知 ( 有无认识及认识 程度) 程度) 认识内容:是对危害结果的预见, 1、认识内容:是对危害结果的预见,而不 是对违规行为的“明知” 是对违规行为的“明知”。
第 章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意外事件 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认识错误
本章重、难点: 本章重、难点:
重点:犯罪故意及其类型; 、 重点:犯罪故意及其类型;犯 罪过失及其类型。 罪过失及其类型。 、难点: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难点: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故意
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 我国刑法第 条规定:“明知自己的 条规定 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 而希望或 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故意犯罪” 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故意犯罪”。
“明知故犯” 明知故犯”
一、概念和构成要素
注意( 注意(关键词 ):
明知

希望或放任
第三节 犯罪过失
一、概念和构成要素 1、概念 、 (1)认识因素上: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 )认识因素上: 或已经预见其可能性 (2)意志因素上: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 ) 意志因素上: 避免 一般而言,过失犯罪对结果持反对、 一般而言,过失犯罪对结果持反对、 排斥的态度。 排斥的态度。
被告人陈某与同村某妇女有非法两性关系。 被告人陈某与同村某妇女有非法两性关系。为达到 与该妇女同居的目的,陈某多次起意杀害其妻李某,但 与该妇女同居的目的,陈某多次起意杀害其妻李某, 又一直未忍心下手。1999年5月2日傍晚,陈某为晚上上 又一直未忍心下手。 年 月 日傍晚, 日傍晚 山打猎而坐在院子里擦枪。这时, 山打猎而坐在院子里擦枪。这时,妻子李某从市场回到 家中,并站到其身边谈市场见闻。 家中,并站到其身边谈市场见闻。陈某不慎触动猎枪扳 打中李某腿部,致腿部动脉破裂, 机,打中李某腿部,致腿部动脉破裂,李某因失血过多 而死亡。 而死亡。

犯罪主观方面课件

犯罪主观方面课件

例:甲意图杀死乙,当其得知乙当晚在单位值班时,即放火将值班 室烧毁,其结果确是将顶替乙值班的丙烧死
甲误将丙女当作乙女强奸的,按照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都构成 强奸罪
2、打击错误
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 的对象不一致的情况,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
与对象错误的区别
(一)具体的认识错误 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 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具体符合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项一致时, 才成立故意犯罪 法定符合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 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犯罪
1、对象错误
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 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 情况
处理: 法定符合说:重视法益的性质,不重视法益主体的区别,
具体符合说:
3、因果关系错误
行为人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 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 的情况
(1)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例:甲以杀人故意将乙推入井中,但井中无水,导致乙被摔死的
例:行为人焚烧办公室欲毁灭罪证,虽然知道明知放火可能烧死乙 仍然实施
间接故意的表现 (1)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2)行为人为了实现某一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为了追求某种危害结果而对同一对象可能造成的另一危害结果持放 任态度 对某一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某持枪要射杀尹某的贵狗,尹某不让,而且用自己的身体加以 遮挡,贾某非常生气,喝令尹某躲开,尹某就是不让开。贾某就朝 狗射击,击中了尹某,尹某受了重伤。贾某对尹某的重伤后果的犯 罪态度是?

《犯罪主观方面》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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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方法
口供
通过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了解其主观心态。
证据推理
根据现场勘查、物证、鉴定结论等客观证据,结 合常识、经验进行推理。
间接证据
利用间接证据证明主观心态,如通过行为人的行 为表现、反常表现等推断其内心状态。
证明标准
01
02
03
04
排除合理怀疑
对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必须达 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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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 • 犯罪故意 • 犯罪过失 • 犯罪目的与动机 • 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
01
CATALOGUE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定义
01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实施犯 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 、过失、犯罪目的、动机等因素 。
02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区分罪与非罪、此 罪与彼罪的重要依据。
犯罪故意的构成要件
总结词
犯罪故意的构成要件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认 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详细描述
在构成犯罪故意时,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缺一不可。认识因 素是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客观基 础;而意志因素则是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力,是构 成犯罪故意的心理基础。
犯罪过失的种类
总结词
根据行为人过失程度的不同,可以将犯罪过失分为疏 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类。
详细描述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这种过失 表明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缺乏必要的注意和谨 慎。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 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 结果。这种过失表明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有一 定的认识,但过于自信地认为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 的发生。

犯罪主观知识点总结

犯罪主观知识点总结

犯罪主观知识点总结犯罪主观是指犯罪分子犯罪时的思想、意图、动机等心理因素。

犯罪主观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力,是指导犯罪行为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心理因素,它由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犯罪故意和犯罪动机共同组成。

犯罪主观性是犯罪行为具有独立的主观心理活动性,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为了更好地了解犯罪主观知识点,以下总结了犯罪主观的相关概念、特点、分类、危害、成因及预防措施等内容。

一、犯罪主观的概念犯罪主观是指在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具有的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态度等心理因素。

犯罪主观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力,是犯罪行为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心理基础。

犯罪主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犯罪动机:是指犯罪分子犯罪时所具有的一种心理动机,它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力。

犯罪动机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经济动机、报复动机、极端思想动机、精神病态动机等。

2.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的目的和目标。

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时,并不是为了达到一种偶然的结果,而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目标。

3. 犯罪故意:是指犯罪分子所具有的一种有目的的心理倾向,表现为犯罪分子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对犯罪行为产生的意图和决定。

二、犯罪主观的特点1. 单一性:犯罪主观是指导犯罪行为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内在心理动力,具有单一性。

在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只能有一种动机、目的和故意,不可能同时具备多种动机、目的和故意。

2. 高度个性化:犯罪主观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心理因素,它受到个体差异的影响,具有高度的个性化。

不同的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活动时所具有的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各不相同,因此犯罪主观具有高度个性化的特点。

3. 可变性:犯罪主观是可以改变的。

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或个体的心理变化,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发生变化的。

四、犯罪主观的分类根据心理因素的不同,犯罪主观可以分为不同类型。

主要包括:1. 犯罪动机的分类:根据犯罪分子犯罪时的心理动机不同,犯罪动机可以分为经济动机、报复动机、极端思想动机、精神病态动机等不同类型。

第06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06章  犯罪主观方面

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B、“豁出去”——为了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
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
C、“不计后果”——并非明确追求具体结果,而是 在瞬间的情绪冲动下,不计后果实施危害行为,放任 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1、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 程度上有所不同。
处理废弃砖块时,为了防止击中行人,朝楼下看了看,然后将砖块抛下,结
果击中自大门走出的行人。 过于自信的过失
在收拾房间时,见有一块无用的砖块,随手扔出窗外,结果打中行人。
疏忽大意的过失 无意中将窗上搁置的花盆碰倒,落下砸中行人。
通常为意外事件,注意这种情形虽无刑事过失,但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二)意志因素
意志因素:是对自己的行为将导致的危害结果的发生
所抱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
包括两种表现形式:
希望——对危害结果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该结果的
发生,正是行为人的预期目的。( 积极争取、刻意追 求) 放任——对危害结果,虽不希望、不积极追求,但也 并不反对,不设法阻止结果的发生,而听之任之。
三、期待可能性问题
(一) 期待可能性概述
[案例]
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
第六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六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 犯罪故意
第三节 犯罪过失
第四节 与罪过相关的几个问题
第五节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第六节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案例分析
法条链接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 所持的心理态度。

刑法学犯罪主观方面

刑法学犯罪主观方面

甲本欲杀死别人,改变犯意,意图伤害别人?
2、犯意转化与另起犯意具有区别:
前者是由此罪转化为彼罪,因此仍是一罪;后 者是在前一犯罪已经既遂、未遂或者中止后, 又另起犯意施行另一犯罪行为,因此成立数罪。 主要区别在于:
〔1〕行为在继续过程中,才有犯意转化问题; 假如行为已经终了,那么只能是另起犯意。
例如:甲以强奸成心对乙施行暴力之后,因为 乙正值月经期而放弃奸淫,便另起犯意施行抢 劫行为。由于抢劫成心与抢劫行为是在强奸中 止后产生的→成立强奸罪〔中止〕与抢劫罪二 罪。
(2〕可以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有认识的过失〕
1、概念:
是指行为人虽 已预见到自己 的行为可能发 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但轻信 可以防止,以 致发生这种结 果的心理态度。 〔违背了结果 防止义务〕
认识因素: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可以防止
即行为人在预见到结果可能发生的同时, 又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否认结果的 发生〔相信自己可以防止结果的发生〕, 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 轻信可以防止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1〕 过高估计了自己的才能;〔2〕不当估计 了现实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防止危害结果 的作用;〔3〕误认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较小。
a、行为人在预备阶
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
1.
段是此犯意,在实行
为,或者重行为吸收

阶段是彼犯意
轻行为


化甲本欲b中此伤、犯 罪害在意 与别实改 彼人行变 罪,犯, 的改罪导转变过致化犯程意,意图杀犯〔犯〔死意变意变别升更降更人高 后 低 前?者 的 者 的, 意 , 意从 思 从 思新 〕 旧 〕意 ; 意
〔2〕同一被害对象才有犯意转化问题;假如针对另 一不同对象,那么只能是另起犯意。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刑法学: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刑法学: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

(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

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

只有当刑法分则明确要求行为人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事实也要有认识时,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要件,才能构成特定犯罪罪过的内容。

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不要求认识刑事违法性。

如果不认识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就不能构成罪过,不负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容易使有些人借口不懂法律逃避应负的刑事责任。

2.意志因素。

这是指行为根据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的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意志对于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遥支配和控制作用,表现为四种形式,即希望、放任、疏忽、轻信。

(1)希望,是指行为人积极地有目的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状态。

(2)放任,是指行为人对由于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听之任之,不加控制和干涉的意志状态。

(3)疏忽,是指行为人粗心大意、松懈麻痹,因而没有预见本来应当预见和可能预见的危害结果,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状态。

(4)轻信,是指行为人盲目自信,过于轻率地选择和支配自己和行为,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意成状态。

我国刑法要求,任何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有着具体内容的意识因素与这四种意志形式之一结合组成的,缺乏意识因素和缺乏意志因素,罪过都不能成立。

刑法犯罪主观方面总结汇报

刑法犯罪主观方面总结汇报

刑法犯罪主观方面总结汇报刑法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主体在犯罪过程中所持有的主观意图、动机以及心理状态等。

主观方面的犯罪特点对于司法审判和社会防控有着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刑法犯罪主观方面的总结汇报。

首先,在刑法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的主观意图是犯罪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主观意图指的是犯罪主体基于自身目的而具有的犯罪行为意图。

主观意图分为直接主观意图和间接主观意图。

直接主观意图是指犯罪主体故意实施违法行为,并明确意图达成特定犯罪目标。

而间接主观意图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犯罪性质,但其主要目的并非达成犯罪结果,而是为了实现其他目的。

主观意图的存在与否对于确定犯罪事实以及应当负的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动机是指导致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动力或诱因。

动机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分析证据和听证等方式很好地了解犯罪主体的心理状态。

主观动机分为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

直接动机是指犯罪主体明确的、直接导致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力或目的。

间接动机则是指导致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复杂动机,可能与个人利益、社会状况、人际关系等因素有关。

动机是评价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可以为审判机关提供参考,帮助其进行犯罪分析和判决。

再次,刑法犯罪主观方面还包括犯罪主体的心理状态。

心理状态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过程中的感受、情绪和思想状态。

心理状态对于确定犯罪事实、认定故意和评价犯罪行为危险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状态的种类繁多,包括犯罪主体的心理正常与异常状态、自知力和辨认力等。

心理状态的变化可以通过心理鉴定、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方式进行观察和研究,有助于了解犯罪主体的心理动机以及行为的合理性。

最后,刑法犯罪主观方面还包括犯罪主体的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具有的自主、主动性和自发性。

自由意志是犯罪主体独立思考、决策和实践的表现,是犯罪主体将自己的动机和目的转化为实际行动的结果。

自由意志往往通过犯罪主体的言行、行为特点和行为结果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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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非常为难:
• 行为人以为是尸体,不具有对强奸罪的对象“活 体”的认识,显然不能定强奸罪,而过失强奸又
不构成犯罪;不存在尸体,侮辱尸体罪也不成立,
但如果不定罪的话,感觉罪行不均衡,因为活体
与尸体相比,在内涵上一点也不会少,或者说,
内涵
具体事 实认识 类型 错误
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 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对象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分类
处理 不阻却故意的成立(法定符合说)
抽象事 内涵
实认识 错误 处理
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属不同 的犯罪构成
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定罪(法定符合说)
打击错误
和苏韵华等四名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晓燕有期徒
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管制六个月。
黄某传播性病案
被告人黄某,某大学教授,因有嫖娼恶习,患有梅毒。990
年10月嫖娼时被公安机关捉获,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0
元。1991年8月,黄某出国公干三个月。回国后,黄某仍认
为患有严重性病者嫖娼不是犯罪,于同年10月1日嫖娼时又
三、事实认识错误
2、打击错误 具体符合说:“这个人”和“那个人” 阻却客观事实的故意成立 客观:过失或者意外事件 主观:故意杀人(未遂) 法定符合说:都是“人” 不阻却客观事实的故意成立。 主客观相一致,故意杀人既遂
三、事实认识错误
(二)抽象事实认识错误 存在三种情形:主观方面轻而客观方面重;客观方
三、事实认识错误
(三)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 正当化事由之后讲解 (四)工具(手段)认识错误 和故意的阻却无关,在犯罪停止形态讲解
(五)盗窃物品价值认识错误如何定罪量
刑? 私见:以主观目标针对的物品为基础进行
认定
同一犯罪构成的打击错误的处理: 具体符合说(刘莉红) :想象竞和犯从一重处 断 法定符合说(张明楷):不阻却故意的成立, 成立故意犯罪既遂 张明楷认为具体符合说存在以下缺陷: a.与对象认识错误处理不相协调(提问) 如:教唆杀人,实行者认错人
被公安机关捉获,公安机关发现黄某的梅毒仍没有治愈,
遂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根据1991年9月4日全
国人大常务委员制定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之规定,
以传播性病罪对黄某起诉,一审法院 根据该决定第5条的规
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某不服,
以自己不知道有新的刑法颁布、不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
甲某与人通奸产生杀害妻子乙某之心。乙某喜 好咖啡,每晚必冲饮一杯提神。遇人来访,乙 某亦以咖啡待客。乙某之友知乙某如此喜爱咖 啡,送其两瓶。甲某即在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 入氰化物,准备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 自己的怀疑。某日,甲某父母从外地来探望甲 某一家。乙某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甲某 父母饮用,造成甲某父母死亡。关于本案,下 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抢劫别人非法占有的自己所有 的财产产是否是犯罪行为? ——————以佛山两兄弟案为例
智障少女被切除子宫案
这是一个监护制度缺陷导致的悲剧,涉及法律、伦理、医 学等问题。本案除引起公众极大愤慨之外,还暴露出我国法律 的一个空白———福利院应如何行使监护权?
此案的曝光,缘于2005年4月中旬一名为“青年医生”的 网络帖子。这则被广泛转载的帖子内容如下:“前天,医院来 了两名少女,是南通市儿童福利院送来的,两名智力有障碍的 女孩子,大约十三四岁。有人告诉我,她们是来做阑尾切除手 术的,我当时就奇怪,好好的切什么阑尾?后来,她们看的是 妇科。昨天,她们进行了手术,天啊,被切除的竟是子宫…… 手术是在福利院再三要求下做的,福利院的人说,两名女孩最 近来了初潮,收拾起来非常麻烦,以后性成熟之后会更麻烦, 反正她们也不能结婚生育,现在切了她们的子宫,省了许多麻 烦。”
A不构成犯罪;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D构成盗窃罪。
答案:无论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 选B
2010卷二54.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 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 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 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 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识错误,理所当然成 立故意伤害罪
甲欲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导致乙重伤,同 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 法是错误的?(2002’)
概念
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发生错误,但是由于行为偏差,导致打击对象 错误。
研究 主旨
是否阻却既遂
内涵 具体打
击错误
分类
处理
虽打击对象错误,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
不阻却既遂的成立(法定符合说) 阻却既遂的成立(具体符合说)
抽象打 内涵 打击对象错误,且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击错误
处理 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定罪(法定符合说)
所谓重罪与轻罪同质,应是指两个罪的保护法益相 同,或者两个罪的保护法益之间具有包容性(一个 罪的法益能够包含另一个罪的法益)
所谓重合的限度内,是指两个罪的构成要件与责任 要件具有重合性。(事实上,只要构成要件具有重 合性,那么,故意内容就必然具有重合性。)
3、主客观轻重一样,如果同质,成立客观的故意 既遂犯。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根据法定符合说选A,根据具体符合 说选C
某甲偶然发现某乙所开小轿车正是自己几 天前失窃的小轿车,即强行夺取。某乙奋 起对抗,2人打斗起来。某乙不敌某甲,落 荒而逃。某甲将车开回家后,发现该车并 非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后来,某乙找到某 甲索要该车,某甲拒不交还。某甲的行为:
请问:如果根据现行刑法审判乔峰,他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打击错误)

)( 意 图 走 私 假 币
法条规定
(实际走私贵重金属 甲)

\

(试图杀狗) 乙 人死亡

(试图杀人)
狗死亡
误以犯罪对象为非犯罪对象
清明节前一天,刘某到邻居陈某家玩时,发现陈某 卧室的桌上放着花花绿绿的纸币便以为是冥币,便偷 偷地拿了10张(实为每张面值100的美元)藏入自己的口 袋,回家后交给其母亲赵某。赵某当晚便烧掉7张留下 3张。陈某发现美元被盗后报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 。

引人注目的是,医院专家组认为,给智障女切除子宫
“已成约定俗成的惯例”。

两次开庭,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及两位主刀医生的律师
均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子宫
切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南通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晓燕、
院长缪开荣、主刀医生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医生王晨毅
面重而主观方面轻;主客观方面轻重一样 主客观相一致的范围内定罪 1、如果重罪的未遂应受处罚,而且所受的处罚重
于轻罪的既遂犯,就只能认定为重罪的未遂犯。
三、事实认识错误
2、在重罪的未遂(或者不能犯)不受处罚,以及 在重罪的未遂犯的处罚轻于轻罪的既遂犯的情况下 ,如果重罪与轻罪同质,则在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 轻罪的既遂犯。
进行嫖娼的行为竟然是犯罪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某 无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 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 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 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三、事实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行为时主
观预见事实与客观发生事实不相符合。

研究的主旨:它是由刑法上的故意所
引伸出的反面问题,其主旨在于解决对于
客观事实是否阻却故意的形成。
提问:什么是故意的认知因素?认知因 素包括哪些?
8
三、事实认识错误
(一)具体事实认识错误 1、对象错误 具体符合说:“这个人” 法定符合说:“人” 都不阻却故意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概念 分类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而行为人却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没有认识到其 行为违反了刑法。
可避免的认识 错误
不可避免的认 从值得信赖的权威机构那里获得
识错误
值得信赖的信息
刑法法规定的突然改变,行为人 无从知晓
犯罪的 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 误解 犯罪行为,但对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
b.与社会一般观念相悖
c.容易放纵犯罪(案例)
私见:法定符合说同样存在以下缺陷:
与社会一般观念相悖
甲欲杀乙,某日见一人背影酷似乙,遂一 路尾隨跟踪5分钟后,依其穿着及走路之姿 态,確定是乙无误后,遂向其开枪射击,
子弹未中该人而正中在路旁与朋友泡茶聊
天之乙,乙身亡,而该人受惊吓回头,甲 始知其是陌生人丙,问甲之刑事责任?
A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即可; B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未遂和一个过
失致人死亡罪;
C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 致人重伤罪;
D 认定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 杀人未遂,实行并罚。
答案:法定符合说认为应选A,具体符合说 认为给的条件不充分,如果实在是要选的 话,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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