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专卖店加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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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作协议书

编号:适用地区(省):经销商类别:

甲方: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广东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工业区地址:

兴工路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60—8855 2022 电话:

传真:0760—8693 8598 传真:

合作关系

第一条约因

甲方同意将自有产品大华品牌办公家具系列的经销权授予乙方。

第二条职责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针,并在甲方指导下在授权区域自主开展业务活动。乙方应开展零售及工程业务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商品的陈列和展示。乙方有义务将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向用户解释。在无甲方书面的授权下,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性的合同。

第三条职责范围

乙方优先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精通所销售产品的技术性能。乙方应收集市场及工程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如不服从或违反甲方的经营政策,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经销区域及划分

第一条约定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下列指定地区进行销售。

省/市:

区/县/镇:

家具城/商场:

甲方保证乙方在其指定经销区域内的销售权利。

第二条区域变更

乙方如欲变更销售区域的地点或范围,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征得同意。

第三条跨区销售

禁止乙方直接或间接在指定区域外进行销售。

第四条区域划分

甲方根据乙方的规模、销售能力及当地市场差异程度决定其经销区域的大小。随着乙方规模、销售能力及当地市场差异程度的变化,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对经销区域的范围进行调整。

经销商品

第一条商品

本协议项下商品名称及类别由甲方提供的价格表约定。

第二条商品变更

甲方对商品规格、型号、款式及颜色的变更应随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商品包装

甲方承诺商品包装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商品质量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均达到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顺序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对商品获得的有关认证均能提供证明材料。

第五条新产品

甲方同意乙方优先在其经销区域销售新产品。

第六条定制产品

乙方如需向甲方定制产品,由双方协商解决。

禁止竞争条款

乙方不得协助第三方与甲方在授权经销区域内竞争,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禁止乙方制造与甲方雷同或类似的产品,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甲方产品雷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乙方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甲方。不论是作为代理或经销,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甲方,乙方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甲方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所有与产品有关的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销售额规定

第一条年度协议销售额:

乙方同意协议销售额为万元。

第二条年度最低销售额

甲方根据经销商规模及其销售能力将经销商分为三类:特约经销商、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特约经销商年度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一级经销商年度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80万元;二级经销商年度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50万元;

甲方对不同级别的经销商给予不同程度的合作支持。

第三条销售额计算方法:以实际回款额计算。

第四条销售额计算期间:以协议签定日期计算。

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一条经销商价格

指产品调货价格按报价表上标价的4折(出厂价,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甲方保证此价格为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的最优惠价格。

第二条零售价格

指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零售价格。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当地市场零售价格的指导。

第三条价格变动

甲方依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需调整调货价格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调货价格调整以通知时间为准。零售价格的变动根据调货价格相应变动。

第四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现款现货。付款额以甲方财务部门出具的凭据为准。

商情及信息

第一条商情报告

乙方负有向甲方提供市场及工程信息反馈的义务。

第二条提供信息

为促进销售,甲方必须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包括资质、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保密义务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存货及售后服务规定

第一条存货

存货指除陈列、展示样品外的商品。

第二条存货规定

乙方根据协议销售额进行备货,以避免出现断货。符合特约、一级、二级经销商资格的乙方应以库存形式备货,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存货管理

乙方应对存货进行管理。提高库存周转率,积极消化积压产品。商品因库存期间管理不善导致的破损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维修,甲方只收成本费。

第四条存货量

平均存货量:平均月计划销售数量*1.2;旺季存货量:下月计划销售数量*1.5。

第五条售后服务规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售后服务,执行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积极处理,及时通知甲方并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六条商品退换

如甲方交付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商品后十五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确定。如属甲方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同意无条件更换。

推广与广告

第一条广告

协议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相应的宣传品(海报、广告喷绘等)和广告设计方案。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乙方应配合甲方在当地投放必要的广告,任何广告的制作及投放均需双方以书面形式认可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品牌推广及公关

协议期间,乙方应开展必要的品牌推广及公关活动并承担费用。品牌推广及公关活动均应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展销会

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协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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