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2011年第三季度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7•【字号】云政办发[2011]257号•【施行日期】201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云政办发〔2011〕257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2011年初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二〇一一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8个考核组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表明,各州(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二〇一一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综合考核评定,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一等奖文山州、保山市、红河州人民政府。
二、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二等奖西双版纳州、昆明市、普洱市、玉溪市、临沧市、大理州、昭通市、迪庆州、怒江州人民政府。
三、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三等奖曲靖市、德宏州、丽江市、楚雄州人民政府。
希望各州(市)人民政府在新的一年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按照《二〇一二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全面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两强一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土资发〔2011〕26号)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汇总
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监管水平,,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握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关键环节各地要在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及时、准确运行的基础上,以供地政策落实和合同履行为重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环节的监测监管。
(一土地供应政策执行的监管1、城市住房土地供应计划: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编报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公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中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必须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国家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必须应保尽保。
2、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公告应按规定的时间、指标项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进行公开;不得存在违反《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超规模供应商品房用地的情况;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
3、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应按规定的时间、指标项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进行公开;工业用地出让不得擅自突破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供地;各类住宅项目约定开竣工时间必须符合“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的要求;出让金缴纳的约定必须符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已供土地的开发利用监管1、监管建设项目开竣工情况。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9.19•【文号】国土资发[2009]127号•【施行日期】2009.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范制定或者完善本辖区巡查工作实施办法,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部备案。
国土资源部2009年9月19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巡查,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本规范所列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报告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巡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巡查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列巡查职责:(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办法;(二)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四)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是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矿情三项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
两年来,大部分省(区、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克服困难,做了大量工作,有的已进入矿区储量核查成果评审验收或单矿种汇总阶段。
但仍有部分省(区)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少数省(区)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
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0年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任务年内全面完成根据原有工作计划,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应当在2009年底前完成,但由于各种原因,2009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不到20%,为扭转被动局面,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
部研究决定,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要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月落实工作进度,工作计划于2010年2月底前报部(见附件1、附件2)。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4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度情况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全国项目办公室(见附件3)。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公布日期】2011.11.30
•【字号】锡国土资发[2011]254号
•【施行日期】201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锡国土资发〔2011〕254号)
各市(县)局,各处(室)、分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330号)和市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保留的规范性文件60件,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7件。
特此通知。
附: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11年10月)(60 件)
2、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7件)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1
附件2。
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总结PPT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 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格局。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一些 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等地质 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生态环 境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
执法监察与土地督察薄弱环节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不足,执法手 段单一,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 管理工作的需要。
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现象,导致违法用地行 为屡禁不止。
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 设,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遗迹保护
加强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和保护工作,促进 地质旅游产业发展。
水文地质环境调查
开展水文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为水资 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监测与保护
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超采区 治理和保护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门槛低,导致一些不具备资质和实力的企业或个人进入市场 ,扰乱市场秩序。
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效益轻环境的现象,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资源开发收益未能充分惠及当地群众,引发 社会矛盾。
地质环境保护压力与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 地质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地 质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
土地督察制度不够完善,土地督察机 构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配合不够顺畅,影响土地督察效果。
05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目标设定
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提高规划实施效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鄂土资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50号)各市(州)、县(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建立住房用地分类保障体系(一)充分认识住房用地供应的重要性。
住房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不仅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更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
土地资源是住房建设的基本要素,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住房用地供应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将落实城市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确保住房用地供应落实到位。
(二)明确住房用地供应的基本要求。
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调控”的原则,建立完善住房分类保障体系和住房用地分类供应体系,逐步形成保障性安居住房和商品住房并轨运行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住房的合理需求。
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的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控价格、防‘地王’,严监管、促开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保障土地供应、调整供地结构、稳定土地价格、督促土地开发利用上下功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6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去年以来,各地按照中央和部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在坚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城市住房用地出让政策,促进地价房价合理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要求,完善招拍挂的供地政策,加强土地出让政策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土地招拍挂出让政策的调控作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市场配置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基本制度。
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基本原则,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向。
坚持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在房地产市场运行正常条件下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土地,符合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原则,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同时在抑制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从源头上防治土地出让领域腐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部分城市商品住房价格居高不下,户型结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布局不合理,少数规划的商品住房优质地块和二三线城市商品住房土地出让存在着地价非理性上涨的可能。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发挥招拍挂出让土地政策的稳定市场、优化结构、促进地价房价合理调整、保障住房用地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从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健全土地宏观调控体系、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的基本要求出发,以“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基本制度,创新和完善有效实现中央调控政策要求的土地出让政策和措施,主动解决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供地、开发利用和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土地经济效益与社会综合效益的统一、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的统一,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国土资厅发〔201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在发现和受理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化解矛盾、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的建立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持续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举报必接、违法必查,努力破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一)提高认识,保障有力。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在创新执法监察发现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相关职能机构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保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必需的装备、场地,安排专项经费,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接听;要加强与电信运营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排查问题,消除“盲区”,确保持续畅通。
(二)明确职责,发挥合力。
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做好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各级12336处理中心按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电话接听、记录、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归档、研判等工作。
部、省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和12336处理中心要加强规范、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检查落实,开展年度考核,对违法违规线索处理到位、核查反馈及时的地区进行表彰,对违法违规线索数量大、核查反馈率低的地区开展督导整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处理、反馈工作负总责。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违规线索统计汇总等工作,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提交违法违规线索核查报告。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资厅发[2011]17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1.02.28【实施日期】2011.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现将《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1年2月28日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造就一支廉洁从政、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的干部队伍,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严格执法和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探索建立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供应及市场交易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持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两整治一改革”有力推向深入,努力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一、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一)认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专题分析。
采取召开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认真进行全面梳理和再审视、再完善。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以工作流程为线、工作岗位为点,审视和分析廉政风险点找得准不准、全不全、实不实,防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2010年行风政风评议情况和案件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2017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4月15日附件2017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根据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
加快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
制定完成国土资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依法积极稳妥制定国土资源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公开办牵头落实,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国土资源数据清单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开放。
优先推动国土资源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网信办牵头落实,相关单位配合)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完成“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对部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提出的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材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材料各位领导:首先,对市局考核组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下面,我就广丰县国土资源局落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况作一个简单汇报。
2011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工作总体部署,与其它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贯穿于国土资源工作全过程,确保了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以“勤政廉政创优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1年,我局以“勤政廉政创优年活动”为抓手,努力实现“勤政保效能、廉政保平安”的目标,以突出队伍形象和工作效率为重点,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
为确保创优年活动顺利开展,一是统一了思想。
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通过在报刊、局网站等多种媒体开设宣传栏,营造了全局上下开展创优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领导。
为加强创优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创优年活动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层层抓好了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强化了责任。
局党组与局机关各股室及3个二级单位、4个下属单位和23个国土所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落实到个人头上。
做到“三个同步”。
局党组把构建惩防体系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平时工作中与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同步落实;年终与工作目标管理同步考核。
在年初召开的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既全面部署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又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具体安排,并下达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除平时加强督查外,还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终严格进行考核。
二、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制定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土资源管理要求,2011年,我局新制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国土资源案件审查制度》、《干部交流谈心工作意见》,完善了《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结合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基本完成了涵盖各项业务审批、人事教育管理、财务管理、执法监察等各方面的机制建设。
Xx市国土资源局特色亮点工作
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度国土管理工作亮点及2012年工作重点情况的报告市委办公室: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省“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和全市“巩固提高、跨越发展”总体要求,突出“三保”,以“两整治一改革”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切入点,坚持“三向”(向上争取、向内挖潜、向前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圆满地完成了2011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亮点(一)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
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下达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责任,通过建立一系列措施,我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XXX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XXX万公顷以上,确保了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卫片执法零问责。
2010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市土地卫片图斑共XXx个,面积XXX亩(耕地XXXX亩)。
经自查,全市新增违法建设用地XXX宗,面积XXX亩(耕地XXX 亩),违法宗地比XXX%,违法用地面积比XX%,违法用地耕地比XX%。
经自查整改和多方努力争取指标报批,违法用地问责比由XX%降到XX%,目前已通过省上验收。
(三)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用地。
今年,省厅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四川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44号)精神,下达给我市今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计划指标XX公顷(XX亩),通过多方争取,全市共获得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XX批次,面积XX公顷,有效的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四)确保政府土地收益。
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实行“净地”出让,准确把握土地投放的规模、时机、节奏,加强供后实施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完成建设项目,公开土地出让信息。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资源【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2]16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2.01.20【实施日期】2012.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二、时间安排各地按照《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
2012年4月30日前,部形成并下发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2012年4至6月,市、县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为依据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2012年6月30日前,各省(区、市)对所辖市、县的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并向部初报数据成果。
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
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〇一二年四月目录C ontents一、土地资源 (1)二、矿产资源 (7)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4)四、海洋资源 (17)五、地质调查 (21)六、地质环境 (26)七、测绘服务 (32)八、执法督察 (36)九、科技与信息化 (41)专栏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着力保障安居工程用地 (4)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6)《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 (8)不断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体系 (13)“海洋六号”船首航深海大洋 (25)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27)《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28)抗旱找水解决饮水困难 (31)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圆建设 (33)五年土地督察绩效评估 (38)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40)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44)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国土面积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概述2011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关于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并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指出,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1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主持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近期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
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为认真吸取已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把打击无证非法采(探)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重点,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汛期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重点。
并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按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现将我局XX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第一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保国土资电〔XX〕58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隆政办电〔XX〕146号)两个文件要求,我局及时进行贯彻落实,通过开展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共用了125天,出动车辆96台次,出动清查人员423人,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6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4份,其中水寨乡还对5个持开采证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进行停业整顿;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14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1份,封停无证非法开采点71个,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56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22个;其中杨柳乡与非煤矿山业主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18份。
(二)第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一是成立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及方案;二是按照与区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我局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根据责任状要求分别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签定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18份;三是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制作了安全宣传展板二块,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四是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隆政办电〔XX〕2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通过开展对非法开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56台次,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167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1份,没收非法开采工具35件,封停无证非法开采点81个,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74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12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2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其中西邑乡还对2个正在办理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作了停产处理,金鸡乡查处了1个越界开采的砂场;杨柳乡与7个非煤矿山业主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7份,丙麻乡与15个村委会签定了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共30份,水寨乡与各村委会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19份。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高铝粘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郑国土资文[2011]627号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高铝粘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高铝粘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郑国土资文〔2011〕627号)各矿业县(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高铝粘土矿和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1〕33号)的要求,依据矿山采矿许可证批准规模,现将我市2011年高铝粘土矿开采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2011年,下达巩义市4个矿(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市鑫源铝土矿7万吨、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市丁王铝土矿3万吨、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市张家沟大发铝土矿10万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10万吨)开采高铝粘土矿总量控制指标30万吨;下达新密市2个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苟堂西铝土矿6万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李堂沟西耐火粘土矿6万吨)开采高铝粘土矿总量控制指标12万吨;下达登封市(郑州市集华嵘昌实业有限公司粘土矿8万吨)开采高铝粘土矿总量控制指标8万吨。
合计下达7个矿,控制开采指标50万吨。
二、各县(市)局依据矿山企业储量状况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认真做好指标的下达和管理工作,将控制指标落实到矿山企业,并于6月10日前将指标落实情况向社会公示后报市局开发处。
对高铝粘土矿开采总量控制仍实行县(市)局与矿山签定责任书和合同书管理,认真实施《高铝粘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报表》制度,同时加强上述矿山的持证开采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规生产。
三、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10•【文号】国土资发[2010]179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整合工作自查验收,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将于2011年一季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合工作进行抽查。
为确保各地如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挂牌督办矿区名单的公告》(2010年第 14 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省级稀土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挂牌督办矿区名单的公告》(2010年第 20 号)要求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整合实施方案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的整合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检查验收工作要求(一)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通知的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制定本行政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自查验收标准。
宁波市全力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虽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考虑到我市 每年都有4万多亩的新批准土地、已供应土地仍有相当 数量没有开工,促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 化利用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工 作。我局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增加土地有效 供给,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 目标,努力建立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长效机制,缓 解当前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 展“两难”,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工作成效
我市自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以来,根据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稳步推进,工作取得显著 成效。截至2012年12月31日,根据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数 据,我市“批而未供”土地从2012年6月30日的133396亩,大幅下降 至66541亩,加上6月30日后新批准录入系统的土地11559亩和省厅同 意手工核减的重复报批土地和未录入系统的军事用地共4610亩,专项 行 动 实 际 共 消 化 利 用 “ 批 而 未 供 ” 土 地 83025亩 , 完 成 任 务 的 138.38%;处置“供而未用”土地11244亩,完成任务的109.40%,超 额完成了市政府既定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 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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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级相关部门及涉及用地单位参加的市本级办理 项目供地协调会议,会上对用地主体、各部门办理程 序、时间节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在此基础上,11月 30日,市政府王洪平副秘书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进 一步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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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园地
二、主要做法
(一)各级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王辉忠书记、刘 奇市长和寿永年常务副市长多次就加快“批而未用” 土地消化利用、盘活低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 约利用水平做出重要批示。去年9月初,市政府常务会 议专题研究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 《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 项行动的通知》(甬政发〔2012〕88号)。我市“批 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开展以 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夏宝龙书记专门就 我市专项行动中提出的“九个一批”做法作出重要批 示:“应该在全省推广”;王辉忠书记批示:“‘奋 战一百天、盘活七万亩’,此举十分重要,各县市 区、各类园区党政一把手都要高度重视,亲自抓推 进、抓督查。市国土局要建立半个月通报一次的制 度,一抓到底,以数字说话”;王建满副省长批示: “宁波真抓实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 利用专项行动力度大、措施实,走在全省前列。尤其 是提出的三大措施扎实管用。可供各地参阅借鉴”; 刘奇市长批示:“任重道远,必须加倍努力,全力以 赴,实现目标要求”;寿永年常务副市长两次作出批 示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 进展,确保完成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省市领导对 专项行动的批示肯定,极大鼓舞了我局组织开展好专 项行动的信心,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在专项行动 开展过程中,张南芬局长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定 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并多次向省国土厅联系汇报工 作,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保 专项行动取得成功。 (二)摸清全市底数 去年7月下旬以来,我局对全市1999年以来“批 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进行了全面调查,详细掌握 各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批准时间、空间 分布和形成原因,理清各类型土地供应潜力,为专项 行动提供基础数据。同时,从“走在全省前列、注重 工作实效”的要求出发,确定我市“批而未供、供而 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的主题为“奋战一百 天,盘活七万亩”,任务是以6月30日数据为基数,实 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六万亩,处置“供而未用” 土地一万亩,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专项 行动开展以后,按照要求,我局指导各县(市)区进 一步对1999年以来的所有农转用项目和供地项目登记 造册,逐宗核查地块情况,把每宗地块农转用和供地 情况全部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建立相应数据 库,做到图数一致,并采用最近的卫星遥感图、航拍 图与项目供地图层进行比对,对有疑问的地块进行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3.23•【字号】鲁国土资发[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1]28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现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依据《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等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9]17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义务人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是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组织编制人员,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复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按照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对土地复垦项目确定土地复垦技术方案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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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在第三季度工作中,我局以支持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耕地保护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抓重点,强基础,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基本实现时间与任务同步。
现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三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全面开展耕地保护为确保全县耕地保护面积稳定在55651.37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52585.75公顷以上,我们在全县开展耕地保护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责任制;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将占补平衡和“三项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个乡镇,深入上戈、东宋、故县等乡镇开展并完成补充耕地4000亩,为我县2011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和郑卢高速洛宁段和高新区段的补充耕地工作提供保障。
(二)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为各项建设提供用地保障1、以服务“六加一”战略为主线,主动跟踪服务,帮助基层和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农用地转用报批,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合法有序用地,并做好建设项目用的全程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组织专项工作组对产业集聚区项目用地进行丈量、附属物登记,并完成征地资料上报工作;二是积极服务重点工程卢阳高速公路,开展并完成卢阳高速洛宁出口引线工程用地实地勘察、附属物登记工作;三是积极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特事特办为福建圣农公司项目建设用地提供实地勘测和用地建议,四是完成我县2011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工作,申请上级配置计划指标32.771公顷,编制上报了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完成2011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各项准备工作;五是三季度供地9宗,面积34.5209公顷(合517.8135亩),收缴出让金5597万元。
其中:划拨用地2宗,面积5.07公顷,分别为洛宁县教育局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用地和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洛宁110KV中方变电站用地;挂牌出让出让用地6宗,面积27.9228公顷,分别为洛阳龙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瑞星置业有限公司、洛阳昕宁木业公司;企业改制1宗位于郑卢路北侧原县水泥厂用地,由县政府无偿收回,进行整体拍卖取得出让金215万元,并将宗供地信息全部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上按照要求上报,补录了2006年以来所有供地信息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上报。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微调工作进展顺利。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好的发挥规划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解决我县重点项目及新农村社区用地需求,通过与市局协调我们认真编制15个乡镇规划微调方案,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拓展了空间,奠定了基础。
3、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上报我县2011年第一、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总面积63.8279,目前项目已上报省厅审批。
(三)强化矿山管理,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成果1、为进一步稳定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巩固矿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成果,我们继续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矿山管理责任制,组织各矿管站、矿山稽查队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工作,排查各类违法开采矛头,严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有效稳定了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净化了矿业经济环境。
2、按照市局整装勘查区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整装勘查区涉及我县洛河北的小秦岭整装勘查区和洛河南的栾川整装勘查区两个区域,进行仔细核对。
通过对整装勘查区方案的仔细核查,整装勘查区内洛宁县地域总面积约1229平方公里,共涉及我县25个采矿权,27个探矿权,16个探转采。
我们结合我县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开发利用现状及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在与编制整装勘查区方案的有关人员多次沟通后,对涉及我县矿业权设置情况提出具体了意见并上报市局和省厅。
2、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今年年初,为扭转内地矿山脏、乱、差的形象,国家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建设绿色矿山战略和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目标。
在首批37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出炉后,第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推荐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经我们向河南省矿业协会争取,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入选第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截至目前,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需要报送的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和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等资料已经县、市审核,并上报省厅。
3、本季度共征收资源补偿费300万元,累计2100万元4、本季度县发采矿证3个;1个矿权正在进行安评、环评工作;省市办理采矿权设置回函1个。
(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1、重新修订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在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处理;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彻底改变过去“一家管、大家用”的被动局面,促进了土地管理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2、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小产权房专项治理整顿活动。
3、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的112个图斑(69宗地)卷宗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同时全部录入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系统。
对济南督察局在例行督察中对我县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到位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目前,我县所有卫片数据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77%。
(五)土地整理项目进展顺利1、完成洛宁县河底镇杨坟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
该项目整治面积395.03公顷,土地整理面积386.74公顷,拆旧面积6.6公顷,建新面积1.83公顷;预算总投资1549.335万元,第一部分为土地整理项目投资为791.1347万元,第二部分为复垦项目投资为53.9476万元,第三部分为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投资为704.25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市评审论证,目前规划文本及附件已上报市局。
2、申报2011年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整治总面积8043.18公顷,建设规模7847.5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5.9179公顷,新增耕地率0.97%,预算总投资16067.90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省、市专家评审论证,进入市级整治项目库。
3、完成投资600余万的赵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工作等全部准备工作,计划10月份动工,12月份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六)维护权益切实有效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汛前编制完成《洛宁县2011年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和《洛宁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政府行文下发到有关部门。
在汛期来临之际,发放地灾防灾明白卡350张,避险明白卡720张。
进一步规范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带班领导、地灾值班室、国土资源所等值班人员的具体职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调整充实地质灾害抢险处置应急队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5个应急分队和1个应急专家组,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止条例》,检验《洛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效果,7月25日下午五点,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和东宋镇在牛庄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
洛阳市政府副市长沈庆怀,市政协副主席、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卫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新务,市应急办副主任王少峰,洛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献宇,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范永平、县武装部部长阮灿平对演练情况进行了现场观摩。
国土资源局、武装部、县应急办、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局、人防办、东宋镇等11个单位、200余人、30余台车辆参加了演练,演练内容是:东宋镇牛庄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县政府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抢险队进行抢险救灾,对现场塌方进行清理,将灾区群众疏散落至救灾帐蓬,受伤群众进行现场救治,重伤人员送医院救治。
整个演练程序规范、动作迅速、指挥有力、效果明显。
演练结束后,市政府副市长沈庆怀对洛宁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演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认为洛宁的应急演练工作领导重视、方案具体、准备充分、组织周密、指挥有力、处置果敢,演练很成功,并对洛宁县将全县应急预案进行全部演练一遍的作法给予充分肯定。
2.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依法履行征地程序,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征地知情权、参与权,有效防止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被边缘化。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增加征地过程的透明度,杜绝违法征地行为,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3.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和创新信访工作方式,严格执行处理信访事项工作程序,不断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工作运行状况总体良好。
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58批次74人,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办结率100%。
(七)多策并举强化机关建设和国土所建设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和基层国土所建设,并以此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
一是提高机关整体效能。
由局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每天最少二次定期、不定期抽查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网玩游戏、炒股等现象,通过机关作风纪律整治,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整体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撰写心得体会,从深层次解读和理解“八禁止52个不准”的有关规定。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检查,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三是规范局机关行政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规范运作”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以机关作风纪律整治为契机,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自春节以来,局按照“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思路,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投资36万元,对全县18个国土所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装修,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使我县国土所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存在问题(一)资源保护方面:部分干部群众对耕地保护意识不强,破坏耕地、违法占地现象仍时有发生,基本农田保护形势还十分严峻。
(二)保障发展方面:土地闲置浪费和土地低效利用制约着节约集约用地和发展方式转变步伐,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三)队伍建设方面:干部职工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转变机关作风和促进勤政廉政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四)基础工作方面: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三、第四季度工作打算第四季度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六加一”战略部署,紧盯年度责任目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绩效,抓重点,重实效,求突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