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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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

1.资本主义经济法的产生答: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单一的“民法调整模式”也无能为力。

“市场调节失灵”。

资本主义经济法就这样产生了。

2.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答:(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得法(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的法(3)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得法(4)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5)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的法3.经济法的四个基本原则答:(1)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2)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3)国家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原则(4)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1.简述经济法主体制度具有两方面的特点是什么?见教材第24页答:第一,多样性。

经济法主题广泛存在于各种经济形势、各种经营方式之中;存在于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中;存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各个过程之中存在于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纵向、横向,管理、经营)之中。

第二,层次性。

经济法的多种主题,特别是其中的组织类主体并不是互不联系、互不制约的,而是根据它们在经济领域内的组建宗旨、职能性质、职责权限、活动范围等不同情况,分别处于不同的环节和层次之上的。

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的层次性也是存在的,它既是经济的现实,也是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

多样性与层次性相结合,构成了经济法主题体系理论的基础。

填空或选择:经济法主题体系中较为重要的是【组织主体】。

组织主体应具备的一般条件是:组织的统一性,财产上的自主性,法律上的独立性。

4.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见教材第32-33页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

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以下两点。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58)】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58)】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58)】2021-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5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1.以下关于商事账簿的选项错误的是( )。

A.商事账簿关乎投资者、商主体、第三人、诉讼和国家等诸多利益,商主体必须妥善保管商事账簿B.商事账簿、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告都是会计资料,本质上是一样的C.真实性原则是商事账簿编制的重要规则之一D.历史上商事账簿设置的立法模式主要包括自由主义、强制主义及分别主义2.商事登记是关于商主体的登记,但会产生社会信赖的效果。

下列属于商事登记效力的是( )。

A.法人资格的创设效力B.非法人组织的营业资格否认效力C.确保真实效力D.禁反言效力3.下列不属于公司特征的是( )。

A.法人性B.团体性C.营利性D.投资者的无限责任4.下列选项不属于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是( )。

A.公司设立完成B.公司设立不能C.公司设立瑕疵D.公司设立中止5.下列关于证券概念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证券法上的证券范围,往往随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实践需求、不同的立法理念等,表现出极大的差异B.“证券”构成证券法理论体系、法律制度的概念基础C.证券是记载并代表特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D.证券能够代表特定民事权利,可以脱离民事权利而独立存在6.信息披露的种类主要包括( )。

A.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B.常规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C.单方信息披露和多方信息披露D.自愿信息披露和法定信息披露7.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实行( ) A.自由制B.特许制C.核准制D.准则制8.证券民事责任主要包括的类型有( )。

A.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欺诈客户民事责任B.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民事责任、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欺诈客户民事责任C.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欺诈客户民事责任、短线交易的民事责任D.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民事责任、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欺诈客户民事责任、自我交易的民事责任9.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这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3、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4、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事、监事选举权,前者可以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

而这两种权利的实现必须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一人一票和一人多票结合的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其他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法律分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

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

累计投票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范本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范本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范本1.什么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股东的记载,就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股东的权利: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4、发给股票请求权;5、股票过户请求权;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的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百度百科——股东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什么主体资格是指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的资格证明,如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属企业法人的,其主体资格证明就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主体资格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具体如下: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主体资格证明: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郑大远程《经济法实务》在线测试

郑大远程《经济法实务》在线测试

A B C D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B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DC、·地域性D、期限性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下列哪几项A、物权法定原则B、公示公信原则C、物权平等保护原则D、物权意定原则3、债发生的依据包括A、合同债B、不当得利债C、无因管理债D、侵权行为债E、缔约过错债F、单方行为债4、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5、依照民法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正确错误正确错误正确错误正确错误正确错误《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9:18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A、签发营业执照B、出资完成C、订立合伙协议D、验资完成2、甲、乙、丙三个自然人订立一份普通合伙协议。

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B、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C、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D、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半年时再协商确定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赔偿和法律责任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赔偿和法律责任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赔偿和法律责任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赔偿和法律责任有哪些?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不抵债时,股东个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赔矗,但是,如果公司有抽逃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的情况,则可要求股东个人在应缴注册资金的限额内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应该获得怎样赔偿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与赔偿什么关系这个赔偿不是说你公司的弗册资金,还包括你公司后期的营业额,总之就是你公司的所有财产都要赔偿,如果公司所有的财产仍然不到200万那就到此结束,不用自己再另外掏腰包了。

股东的分工权限和责任

股东的分工权限和责任

股东的分工权限和责任
股东在公司中拥有重要的权利和责任,其分工、权限和责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以下是股东在公司中的分工权限和责任的主要内容:
1.投资和出资: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有权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出资购买股份。

出资额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和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

2.参与决策:
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选举董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战略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等。

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

3.收益分配:
股东享有公司经营所得的收益,包括分红、股价增值等。

股东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收益。

4.信息披露权:
股东有权获取公司的经营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治理情况、经营计划等。

公司有责任向股东提供及时、真实、准确的信息披露。

5.监督和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有一定的监督责任,有权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并保护股东利益。

6.风险分担:
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承担一定的风险,包括投资风险和公司经营风险。

股东的个人财产不受公司债务的影响,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
额度。

7.法律责任:
股东在公司经营中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出资人,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分工权限和责任涵盖了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监督等多个方面。

同时,股东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是:A. 2人B. 50人C. 100人D. 200人答案:B2.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A. 100万元B. 500万元C. 1000万元D. 5000万元答案:C3. 公司合并时,合并方案应由:A. 董事会制定B. 股东大会批准C. 监事会审核D. 总经理执行答案:A4.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普通决议,其通过比例至少为:A. 50%B. 60%C. 75%D. 90%答案:C5. 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由:A. 董事会决定B. 股东大会通过C. 监事会同意D. 总经理批准答案:B6. 公司对外投资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时,需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大会批准C. 监事会审议D. 总经理决定答案:B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A. 竞业禁止B. 兼职C. 出资设立公司D. 参加股东大会答案:A8.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至少每年编制一次,并且:A. 由董事会负责编制B. 由股东大会批准C. 由监事会审核D. 由总经理执行答案:A9.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必须由:A. 董事会决定B. 股东大会批准C. 监事会同意D. 总经理批准答案:B10.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的成立由:A. 董事会决定B. 股东大会批准C. 监事会同意D. 总经理执行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A. 表决权B. 选举权C. 被选举权D. 知情权答案:ABCD2. 公司可以采取的组织形式包括: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合伙企业D. 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B3. 公司合并的方式包括:A. 吸收合并B. 新设合并C. 分立D. 兼并答案:AB4.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A. 公司名称B. 经营范围C. 注册资本D. 股东出资方式答案:ABCD5. 公司对外投资时,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A. 超出公司经营范围B. 违反法律法规C. 损害公司利益D. 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法简答题

公司法简答题

公司法简答题1.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答:(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2.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哪些义务?答:(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无权收回其投资。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5)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3.什么是股东平等原则?答:是指股东在一切法律关系中,按照股份数额比例而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答:(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律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答:(1)公司不能创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过失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公司发起人具有资本填充责任、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召开?答:(1)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的2/3。

企业和公司法答案

企业和公司法答案

企业和公司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公司法》,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A、50万元B、30万元C、10万元D、3万元2;A、股票的流通性强,变现能力能B、公司规模更大C;3、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A、1/3B、1/4C、1/2D、2/3;4、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发;A、30B、45C、《企业和公司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公司法》,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A、50万元B、30万元C、10万元D、3万元2、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A、股票的流通性强,变现能力能B、公司规模更大C、公司治理结构更合理D、公司经济效益更好3、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时,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1/3B、1/4C、1/2D、2/34、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就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公告。

()A、30B、45C、60D、905、下列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须特别决议的事项的是()A、公司合并、分立B、公司解散C、董事长的选择D、修改公司章程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生境内上市外股的,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无人民币()A、3000万B、5000万C、1.5亿D、3亿7、我国对于外国公司在我国的分支机构的管理上,表述不正确的是()A、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有完全经营自主权,无需向任何机关报告B、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C、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纳税可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D、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年度检验8、国家试点公司集团的设立审核()A、国家试点公司集团人核心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B、政府专门机构C、国务院D、国务院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9、一般来说,纯粹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行为有()A、拥有自己的办公楼B、拥有土地C、从事商业活动D、直接与公众进行交易活动10、所有者权益是公司股份对公司的所拥有的权益()A、资本B、资产C、利润D、净资产11、所谓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公司有关的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股东权利有哪些

股东权利有哪些

股东权利有哪些一、股东权利有哪些法律常识: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分取红利;2、遵循法律或章程规定,转让、出质股权的权利;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4、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股东权利是哪些法律常识:股东的权利包括:(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40个问题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40个问题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40个问题1、股权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

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实质上是对投资财产权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财产权利成为公司法人对投资财产的财产权,保留下来的权利及由此派生的衍生权利就成为投资人的股权。

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

2、股权的内容都一样吗?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额上有所差别,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容进行规定,如将股权与决策权分离,就决策权进行特别规定。

此外,股票可以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通常会预先设定股息收益率,优先分配股息,但不能上市流通,也不能参与决策。

3、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4、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补充:《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企业法律环境模拟试题一套

企业法律环境模拟试题一套

企业法律环境模拟试题一套一、名词解释题(本类题共20分,每小题4分。

)1. 习惯法的概念答:习惯法,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习惯。

对于习惯是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从而成为法的渊源的一种以及什么样的习惯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直存在一些争议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必须承认习惯的法律约束力,确认习惯是法的渊源,而且是重要渊源。

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答: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部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尽管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能否以自己的行为来实现相应的权利,还要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3. 法人的概念答: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社会活动,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是一个集合体,它是由自然人作为行为主体构成,并通过自然人的行为来实现其价值。

4. 物权的变动的概念答: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物权的变动原因,通常包括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事实行为和事件,如先占、加工等;法律的直接规定,如留置权等;公法上的原因,如法院判决、行政征收等。

5.共有的概念答:共有指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的共享所有权。

共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简答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6分。

)1.简述法的特征?答:法具有以下特征。

(1)首先,法是行为规范。

法直接告诉人们可以如何行为,应当如何行为,禁止如何行为,并对违反法律规范要求的行为规定了惩罚方法。

(2)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如何行为的规范,是一种命令,法律关系参加人必须根据规范的内容行动。

任意性规范是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从表面上看,任意性规范也是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但同时也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另行决定其如何行为。

(3)最后,法与其他诸如道德规范、宗教教义、团体章程等行为规范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律规范的后盾是国家机器。

《公司法》网考主观题参考答案

《公司法》网考主观题参考答案

《公司法》网考主观试题参考答案1、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是现代公司的基本形式。

3、两合公司: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混合组成的公司。

该类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至少有一个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由一定人数以上的发起成立的,将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股份由股东共同持有,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封闭式公司:也称为不上市公司,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股份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持有,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

6、子公司:指其资本或股份的大部分为另一公司控制,且经营活动要受其制约的公司。

7、母公司:指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资本或股份,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有一定控制权的公司。

8、一人公司:是指仅有一个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拥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者股份的公司。

9、公司设立: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律人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系列行为之总称。

10、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1、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2、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13、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4、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为构建法律关系的资格。

15、资本不变原则:是指除依法定程序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总额不得变动。

自考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公司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公司法》,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必须有:A. 法定的注册资本B. 法定的公司名称C. 法定的经营范围D. 法定的公司住所答案:A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是:A. 无限责任B. 有限责任C. 连带责任D. 保证责任答案:B3.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A. 经营范围B. 注册资本C. 组织机构D. 所有上述内容答案:D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是:A. 50人B. 100人C. 200人D. 无上限答案:A5.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包括: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D. 所有上述内容答案:D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A. 董事长B. 总经理C. 财务总监D. 任何股东答案:B7. 公司合并时,合并方案必须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会决议C. 监事会决议D. 总经理批准答案:B8.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A. 清偿债务B. 分配剩余财产C. 办理注销登记D. 所有上述内容答案:D9. 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A. 公司注册资本的50%B. 公司注册资本的100%C. 公司净资产的50%D. 公司净资产的100%答案:C10. 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A. 董事会审批B. 股东会审批C. 监事会审批D. 独立审计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包括:A.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B. 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C. 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D.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住所答案:A B D2. 股东的权利包括:A.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B.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C. 获得公司利润分配D. 转让其持有的股份答案:A B C D3. 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A. 股东会B. 董事会C. 监事会D. 总经理答案:A B C4. 公司合并的形式包括:A. 吸收合并B. 新设合并C. 资产合并D. 股权合并答案:A B5.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A.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B. 股东会决议解散C.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D. 依法被宣告破产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保险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手册

保险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手册

保险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手册摘要:一、引言二、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及权利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三、保险股东的权利1.参与公司决策2.获取公司利润3.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四、保险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缴纳出资3.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声誉五、股东权益的保障与救济1.股权纠纷处理2.股东诉讼制度3.监管机构保护措施六、结论正文:一、引言保险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手册旨在帮助广大股东了解在我国保险公司中,作为股东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本文将简要介绍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权利、义务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以期提高股东对公司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二、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及权利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1)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等资料;(4)获取公司利润分配;(5)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或异议。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权利主要包括:(1)参加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章程等资料;(4)获取公司利润分配;(5)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或异议。

三、保险股东的权利保险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主要包括:1.参与公司决策: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的各类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2.获取公司利润: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获取公司利润分配。

3.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四、保险股东的义务保险股东在公司中的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公司章程: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遵循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2.按时缴纳出资: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3.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声誉:股东需诚信经营,严禁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声誉的行为。

五、股东权益的保障与救济1.股权纠纷处理:如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

公司股东岗位职责

公司股东岗位职责

公司股东岗位职责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股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履行特定的职责和义务来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发展。

1.参与公司治理作为公司股东,首要的职责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这包括在公司股东会议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对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重要决策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应该认真审查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保护股东权益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有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应该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股权。

如果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不善,股东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

3.投资决策作为股东,他们应该对公司的投资决策负责。

股东应该全面了解公司的业务领域和市场前景,并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方向进行审慎评估。

在投资决策中,股东应该参考专业意见和市场分析,遵循科学的投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优化投资回报。

4.激励公司管理层作为股东,他们应该关注公司的管理层表现,并积极参与激励机制的设计和执行。

股东可以通过投票和提议来推动公司实行合理的激励政策,确保公司的管理层获得适当的激励以提高绩效和业绩。

5.维护公司形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应该积极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他们应该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不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同时,股东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6.合规经营作为股东,他们有责任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股东应该积极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的合规情况,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

股东应该支持公司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应对可能的法律风险。

总结起来,作为公司股东,他们的岗位职责包括参与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投资决策、激励公司管理层、维护公司形象和合规经营等方面。

只有股东履行好这些职责,才能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般的投资者权利都有哪些?

一般的投资者权利都有哪些?

一般的投资者权利都有哪些?投资者是指投入金钱、时间和精力,以获得未来收益的人。

他们通过分析市场趋势、评估投资风险和选择投资项目,来决定如何配置自己的资产。

下面小编带来一般的投资者权利都有哪些,对于各位来说大有好处,一起看看吧。

投资者权利都有哪些投资者权利具体如下:1、股东基本权利如下:(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拥有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这一权利直接体现了其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

这一要求又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二是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3)其他权利,股东还可以享有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的权利如下:(1)选择经纪商的权利,投资者可以自由地选择经纪商作为代理自己买卖证券的受托人;(2)要求经纪商忠实地为自己办理受托业务的权利,与投资者达成并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经纪商应根据交易规则,按客户委托的条件买卖证券;(3)股票持有与处置权,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并以记账形式登记在股票账户,投资者对自己购买的股票享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这种权利具体表现为: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赠与或质押自己名下的股票;(4)交易知情权,投资者对证券交易过程同样享有知情权。

证券营业部代理投资者完成股票交易的过程应该透明,投资者有权知晓委托、交易、清算交割等方面的信息;个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的区别区别是:1.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市场参与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即以自然人身份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者。

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者。

2. 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即为个人投资者。

股东权利的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股东权利的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股东权利的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因出资⽽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

各经济发达国家⼀般都通过各类经济法律法规对股东权利进⾏界定,我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对股东权利做出了规定。

那么,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由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股东权利的主要有哪些1、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股东(⼤)会⾏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有表⽰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段,股东可以亲⾃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

同时,股东本⼈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

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

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合”的特点。

4、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事项决策、⾏使权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请求,说明⽬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的,可能损害公司台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股东提出书⾯请求之扫起15⽇内书⾯答复股东井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股东有诉讼的权利。

股东就此起诉时,⼈民法院应当⽴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证明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民法院不能判决股东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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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什么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这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基本规定,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倡导“股权文化”思想的新《公司法》都是围绕这一规定而展开。

新《公司法》
力图通过各项具体的制度安排,让公司股东的权利落到实处。

因此,在公司的设立、经营、变更、解散、清算、注销等过程中,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各有不同。

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被称为“公司自己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法。

”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
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成立。

公司成立以后,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有权制定公司章程的主体仅限于股东。

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通过形成股东会表决修改章程。

因此,股东拥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权。

二、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大的事项均由股东会决定。

而股东作为公司老板或真正的主人翁,其行使参与公司决策、选择管理者、决定资产分配方案等股东基本权利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股东会。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这些需由股东按资本比例或约定比例集体通过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审批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增减公司注册资本,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形式等11项职能。

三、显示股东身份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

若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没有得到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该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权确认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证明股东身份的凭证有许多:除了股东名册以外,还有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这几项法律文书均需要有股东签名);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等。

需要指出的是,这几项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如果发生冲突的话,该以哪种证据确认定公司的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
工商登记资料属于对抗证据,它具有对外宣示效力,也就是说,工商登记具有向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第三人有理由依赖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即使登记内
容存在瑕疵,第三人仍可基于对该登记内容的信赖,要求工商登记的股东按登记的内容对外承担责任。

股东名册属于效力证据,它具有推定效力,即在没有相反证据时,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的证明。

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因为新《公司法》第33条第2款、第3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会决议、股东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术语基础证据,它们可以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产生约束力,但对第三人以及公司都不产生效力。

实际出资人如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的话,只能根据这些证据首先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但由于公司的控制权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东手里,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话语权同样掌握在大股东手中。

为了防止大股东将股东会流于形式,长期不按期召开股东会,或者发生了临时重大事项故意不召开股东会,致使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不能实现,《公司法》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出发,赋予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并且如果董事会或监事会不召集、不主持股东会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见《公司法》第41条)。

这个规定是新公司法修订的一个亮点,对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非常重要。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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