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花生严禁使用_比久_农药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农药
类别I.植物和动物来源Ⅱ.微生物来源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表 A.1 AA 级和 A 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组分名称备注楝素(苦楝、印楝等提取物,如印楝素等)杀虫天然除虫菊素(除虫菊科植物提取液)杀虫苦参碱及氧化苦参碱(苦参等提取物)杀虫蛇床子素(蛇床子提取物)杀虫、杀菌小檗碱(黄连、黄柏等提取物)杀菌大黄素甲醚(大黄、虎杖等提取物)杀菌乙蒜素(大蒜提取物)杀菌苦皮藤素(苦皮藤提取物)杀虫藜芦碱(百合科藜芦属和喷嚏草属植物提取物)杀虫桉油精(桉树叶提取物)杀虫植物油(如薄荷油、松树油、香菜油、八角茴香油)杀虫、杀螨、杀真菌、抑制发芽寡聚糖(甲壳素)(稻瘟病用)杀菌、植物生长调节天然诱集和杀线虫剂(如万寿菊、孔雀草、芥子油)杀线虫天然酸(如食醋、木醋和竹醋等)杀菌菇类蛋白多糖(菇类提取物)杀菌水解蛋白质引诱蜂蜡保护嫁接和修剪伤口明胶杀虫具有驱避作用的植物提取物(大蒜、薄荷、辣椒、花椒、薰驱避衣草、柴胡、艾草的提取物)害虫天敌(如寄生蜂、瓢虫、草蛉等)控制虫害真菌及真菌提取物(白僵菌、轮枝菌、木霉菌、耳霉菌、淡紫杀虫、杀菌、杀线虫拟青霉、金龟子绿僵菌、寡雄腐霉菌等)细菌及细菌提取物(苏云金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苗期预杀菌、杀螨防稻瘟病)、蜡质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荧光假单胞杆菌、短稳杆菌等)病毒及病毒提取物(核型多角体病毒、质型多角体病毒、颗粒杀虫体病毒等)多杀霉素、乙基多杀菌素杀虫春雷霉素(稻瘟病用)、多抗霉素、井冈霉素、(硫酸)链霉素、杀菌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宁南霉素、申嗪霉素和中生菌素S-诱抗素植物生长调节Ⅲ .生氨基寡糖素、低聚糖素、香菇多糖物化学几丁聚糖产物苄氨基嘌呤、超敏蛋白、赤霉酸、羟烯腺嘌呤、三十烷醇、乙烯利、吲哚丁酸、吲哚乙酸、芸苔素内酯石硫合剂Ⅳ . 矿物来源铜盐(如波尔多液、氢氧化铜等)氢氧化钙(石灰水)硫磺高锰酸钾碳酸氢钾矿物油氯化钙硅藻土粘土(如斑脱土、珍珠岩、蛭石、沸石等)硅酸盐(硅酸钠,石英)硫酸铁( 3 价铁离子)氢氧化钙Ⅴ . 其他二氧化碳过氧化物类和含氯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二氧化氯、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等)乙醇海盐和盐水软皂(钾肥皂)乙烯昆虫性外激素磷酸氢二铵注1:该清单每年都可能根据新的评估结果发布修改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花生检验检疫监督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花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发文字号】国质检食函[2006]613号【失效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72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06.08.07【实施日期】2006.08.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花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8月7日国质检食函[2006]613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花生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大宗农产品之一,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77.8万吨,约6亿多美元。
近年来,我国花生出口数量稳步增长,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国外发达国家对花生安全质量要求日趋加严,而我国出口花生种植与初加工遍及千家万户,生产管理和过程控制不够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口花生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出口花生的质量安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当前形势,明确工作方向各局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出口花生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方面,进口国对花生的质量安全指标愈来愈多,要求越来越严。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将花生中农残检测项目增加到290项,对没有明确限量要求的残留项目实行0.01mg/kg的一律标准。
另一方面,我出口花生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较多。
一是因黄曲霉毒素超标被通报的数量逐年上升,2004年被欧盟通报53批,2005年增加到76批;输日花生黄曲霉毒素超标案例也明显增加,2006年2月份超标率达3.47%,已实施命令检查。
二是出口花生中农残超标情况较为严重,日本已对我输日花生实施丁酰肼命令检查和乙草胺的50%比例监控检查。
三是重金属污染和违规使用添加剂的情况也日益突出,如输澳大利亚花生被多次检出镉超标,输日花生制品也曾被检出日方禁止使用的甜蜜素。
各局要高度重视,改变观念,认真组织研究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种植源头、生产加工、储藏和运输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安全控制,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水平,以促进我国出口花生贸易发展。
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
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
主要是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药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一、农药登记和许可制度:农药必须经过严格的注册和许可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在农业生产中使用。
二、农药使用计划:农药使用前需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等,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农药施用。
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农药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和说明书,包括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以便农民正确使用。
四、农药残留限量: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超出限量的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五、农产品检测和监督: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进行定期抽检和监督,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农药禁用和限制:对一些高毒、高残留、持久性较强的农药禁止使用,对农药使用起限制作用,提倡使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七、农药存储和运输:农药的存储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农药不会对人体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农药管理部门的要求来执行。
第 1 页共 1 页。
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清单(第199号公告)
农业部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第199号公告)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19种):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蝇毒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限制使用的农药(2种):三氯杀螨醇(dicofol),氰戊菊酯(fenvalerate)不得用于茶树上。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表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A.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当表A.1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a) 杀虫剂1) S-氰戊菊酯2) 吡丙醚3) 吡虫啉4) 吡蚜酮5) 丙溴磷6) 除虫脲7) 啶虫脒8) 毒死蜱9) 氟虫脲10) 氟啶虫酰胺11) 氟铃脲12) 高效氯氰菊酯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4) 甲氰菊酯15) 抗蚜威16) 联苯菊酯17) 螺虫乙酯18) 氯虫苯甲酰胺19) 氯氟氰菊酯20) 氯菊酯21) 氯氰菊酯22) 灭蝇胺23) 灭幼脲24) 噻虫啉25) 噻虫嗪26) 噻嗪酮27) 辛硫磷28) 茚虫威b) 杀螨剂1) 苯丁锡2) 喹螨醚3) 联苯肼酯4) 螺螨酯5) 噻螨酮6) 四螨嗪7) 乙螨唑8) 唑螨酯c) 杀软体动物剂1) 四聚乙醛d)杀菌剂1) 吡唑醚菌酯2) 丙环唑3) 代森联4) 代森锰锌5) 代森锌6) 啶酰菌胺7) 啶氧菌酯8) 多菌灵9) 恶霉灵10) 恶霜灵11) 粉唑醇12) 氟吡菌胺13) 氟啶胺14) 氟环唑15) 氟菌唑16) 腐霉利17) 咯菌腈18) 甲基立枯磷19) 甲基硫菌灵20) 甲霜灵21) 腈苯唑22) 腈菌唑23) 精甲霜灵24) 克菌丹25) 醚菌酯26) 嘧菌酯27) 嘧霉胺28) 氰霜唑29) 噻菌灵30) 三乙膦酸铝31) 三唑醇32) 三唑酮33) 双炔酰菌胺34) 霜霉威35) 霜脲氰36) 萎锈灵37) 戊唑醇38) 烯酰吗啉39) 异菌脲40) 抑霉唑f) 除草剂1) 2甲4氯2) 氨氯吡啶酸3) 丙炔氟草胺4) 草铵膦5) 草甘膦6) 敌草隆7) 恶草酮8) 二甲戊灵9) 二氯吡啶酸10) 二氯喹啉酸11) 氟唑磺隆12) 禾草丹13) 禾草敌14) 禾草灵15) 环嗪酮16) 磺草酮17) 甲草胺18) 精吡氟禾草灵19) 精喹禾灵20) 绿麦隆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3) 麦草畏24) 咪唑喹啉酸25) 灭草松26) 氰氟草酯27) 炔草酯28) 乳氟禾草灵29) 噻吩磺隆30) 双氟磺草胺31) 甜菜安32) 甜菜宁33) 西玛津34) 烯草酮35) 烯禾啶36) 硝磺草酮37) 野麦畏38) 乙草胺39) 乙氧氟草醚40) 异丙甲草胺41) 异丙隆42) 莠灭净43) 唑草酮44) 仲丁灵g) 植物生长调节剂1) 2,4-滴(只允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2) 矮壮素3) 多效唑4) 氯吡脲5) 萘乙酸6) 噻苯隆7) 烯效唑一、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禁限用农药产品名单
禁限用农药产品名单
2020年1月,我国将禁限用89种农药,其中41种为禁用农药,见表1;48种限用农药,见表2。
另外还有23种停止新增登记的农药,见表3。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风险评估的引入和国家对安全、高效、经济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风险农药产品被列为禁限用农药。
表1.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清单(41种)
注:目前,农业农村部对六六六等41种农药采取禁用措施,其中公告第148号新增对氟虫胺的管理措施,自2019年3月22日起,不再受理、批准含氟虫胺农药产品(包括该有效成分的原药、单剂、复配制剂)的农药登记和登记延续;自2019年3月26日起,撤销含氟虫胺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氟虫胺成分的农药产品。
表2. 国家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48种)
注:目前,农业农村部对氧乐果等48种农药在某些作物上进行限制使用。
其中,从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表3. 停止新增农药登记清单(23种)。
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
页眉内容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第 199 号公告规定,要加强甲胺磷等 5 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管理,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消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并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清单如下: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 19 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三、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在蔬菜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一) 、禁止使用农药 1、有机氯类:六六六、DDT、二溴氯丙烷、三氯杀螨醇、毒杀芬、赛丹等。
2、有机磷类:甲基对硫磷(甲基 1605) (含复配剂)、对硫磷(1605) (含复配剂)、甲胺磷(含复配剂)、久效磷(含复配剂)、磷胺(含复配剂)、氧化乐果、甲基异柳磷、高渗氧化乐果、增效甲胺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克线丹、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氯唑磷、苯线磷等。
3、氨基甲酸酯类:克百威、涕灭威等。
4、其他农药:杀虫脒、除草醚、二溴乙烷、敌?克颗粒剂等。
(二)、不提倡使用农药乙酰甲胺磷(含复配剂) 、乐果(三)、推荐使用农药及产品天然之宝、百草一号、灭虫灵、苏阿维、安打、美满、米满、农地乐、除尽、奥绿一号、菜喜、卡死克、抑太保、功夫、敌百虫、兴棉宝、赛波凯、一遍净、 ***乐、高效灭百可、辛硫磷、 BT、海正三令、潜克、密达、护地净、菜园等。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表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A.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当表A.1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a) 杀虫剂1) S-氰戊菊酯2) 吡丙醚3) 吡虫啉4) 吡蚜酮5) 丙溴磷6) 除虫脲7) 啶虫脒8) 毒死蜱9) 氟虫脲10) 氟啶虫酰胺11) 氟铃脲12) 高效氯氰菊酯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4) 甲氰菊酯15) 抗蚜威16) 联苯菊酯17) 螺虫乙酯18) 氯虫苯甲酰胺19) 氯氟氰菊酯20) 氯菊酯21) 氯氰菊酯22) 灭蝇胺23) 灭幼脲24) 噻虫啉25) 噻虫嗪26) 噻嗪酮27) 辛硫磷28) 茚虫威b) 杀螨剂1) 苯丁锡2) 喹螨醚3) 联苯肼酯4) 螺螨酯5) 噻螨酮6) 四螨嗪7) 乙螨唑8) 唑螨酯c) 杀软体动物剂1) 四聚乙醛d)杀菌剂1) 吡唑醚菌酯2) 丙环唑3) 代森联4) 代森锰锌5) 代森锌6) 啶酰菌胺7) 啶氧菌酯8) 多菌灵9) 恶霉灵10) 恶霜灵11) 粉唑醇12) 氟吡菌胺13) 氟啶胺14) 氟环唑15) 氟菌唑16) 腐霉利17) 咯菌腈18) 甲基立枯磷19) 甲基硫菌灵20) 甲霜灵21) 腈苯唑22) 腈菌唑23) 精甲霜灵24) 克菌丹25) 醚菌酯26) 嘧菌酯27) 嘧霉胺28) 氰霜唑29) 噻菌灵30) 三乙膦酸铝31) 三唑醇32) 三唑酮33) 双炔酰菌胺34) 霜霉威35) 霜脲氰36) 萎锈灵37) 戊唑醇38) 烯酰吗啉39) 异菌脲40) 抑霉唑f) 除草剂1) 2甲4氯2) 氨氯吡啶酸3) 丙炔氟草胺4) 草铵膦5) 草甘膦6) 敌草隆7) 恶草酮8) 二甲戊灵9) 二氯吡啶酸10) 二氯喹啉酸11) 氟唑磺隆12) 禾草丹13) 禾草敌14) 禾草灵15) 环嗪酮16) 磺草酮17) 甲草胺18) 精吡氟禾草灵19) 精喹禾灵20) 绿麦隆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3) 麦草畏24) 咪唑喹啉酸25) 灭草松26) 氰氟草酯27) 炔草酯28) 乳氟禾草灵29) 噻吩磺隆30) 双氟磺草胺31) 甜菜安32) 甜菜宁33) 西玛津34) 烯草酮35) 烯禾啶36) 硝磺草酮37) 野麦畏38) 乙草胺39) 乙氧氟草醚40) 异丙甲草胺41) 异丙隆42) 莠灭净43) 唑草酮44) 仲丁灵g) 植物生长调节剂1) 2,4-滴(只允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2) 矮壮素3) 多效唑4) 氯吡脲5) 萘乙酸6) 噻苯隆7) 烯效唑一、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2019年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禁限用农药名录》
2019年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禁限用农药名录》《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农药使用应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一、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46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注:氟虫胺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
百草枯可溶胶剂自2020年9月26日起禁止使用。
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禁止使用。
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
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
二、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通用名禁止使用范围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毒死蜱、三唑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氰戊菊酯禁止在茶叶上使用氟虫腈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氟苯虫酰胺禁止在水稻上使用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二〇一九年。
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
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最新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名单(40种)
1、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5)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5月10日发布了第1745号公告,公告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
2.即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公告2032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企业可在2015年7月1日前,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三、限用农药原药毒性:
剧毒: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
高毒: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呋喃丹)、灭线磷、灭多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硫丹、内吸磷(1059)、硫环磷、氯唑磷、溴甲烷中等毒:氰戊菊酯、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
低毒:三氯杀螨醇、丁酰肼(比久)
注:毒死蜱和三唑磷虽为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但农药残留验证试验结果表明,毒死蜱即使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使用,仍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根据大份额膳食数据短期膳食风险评估结果,三唑磷在结球甘蓝上使用。
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
4 一 滴丁 目
4
滴丁 酯产品的境外使用登记 , 原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i . _ P , B - , J 申请将 现有登记 变更 为仅
供出口境 外使用登记。
氟苯虫酰胺
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 柳磷
自2 0 1 8 年1 0月 1 日起 , 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
自2 o 1 8年 1 O月 1 日起 , 禁止克百威、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 使用。
百草 桔水剂 自2 0 1 6年 7月 1目起停止在国内销售和 使用。
按苯磺隆复配制剂 , 甲磺隆复配制剂 三氯杀螨醇
自2 0 1 7年 7月 1 臼起 禁止在 国内销售和使用 自2 0 1 8年 1 0 月1 日起 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 用。
二、限制使用的 2 5 种农药
磷化铝
应 当采用 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 良好密闭性 , 防水防潮防气体外 泄。自 2 0 1 8 年 1 O 月1 日起 , 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 品。
三 .其 它 《 农 药 管 理 条例 》 中 也 规 定
f T - - '  ̄农 药 产 品 都 不 得 超 出农 药 登 记 批 准 的 使 用 范 围使 用。 剧 毒、 高 毒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内吸磷、克百威 、涕灭威、 威 硫丹 柑橘树 柑橘树、苹果树、茶树 、十字花科蔬菜 苹果树、茶树
演甲烷
草莓、黄瓜
氧乐果
三氯 杀 螨醇 、 氰戊 菊 酯
甘蓝、柑橘树
茶树
杀扑磷 丁酰肼 (比久 )
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
一
,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 4 2种 )
六六六、 滴滴涕、毒杀芬、 二溴氯丙烷、杀虫脒 、 二澳乙烷、 除草醚 、 艾氏剂、 狄 氏剂、汞制 剂、 砷类、 铅 类、 敌枯双、氟乙酰胺 、 甘氟、毒鼠强、 氯乙酸钠 、 毒 鼠硅 , 甲胺磷 、 甲基对硫 磷、 对硫磷、 久效磷 、 磷胺、 苯线磷、 地虫硫磷 、 甲基硫 环磷 、 磷化钙、 磷化镁 、 磷化锌 、 硫线磷、蝇毒磷 、 台螟磷、特 丁硫磷 、氢磺 隆 , 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 ( 3 8 种 )
被禁止限用的农药有哪些-
被禁止限用的农药有哪些?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有些农药是杯明令禁止、限用的;哪些农药是被禁止、限用的?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被禁止限用的农药有哪些?
被禁止限用的农药有哪些:
一、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其中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
氧乐果在甘蓝上禁止使用。
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禁止使用。
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禁止使用。
特丁硫磷在甘蔗上禁止使用。
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的使用。
二、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23种:有机磷类(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有机氯类(六六六,滴滴涕),重
金属制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突出抓蔬菜、水果、茶叶及特色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污染控制问题。
被禁止限用的农药有哪些就介绍到这里,可以使用拟除虫菊酯类、吡虫啉、辛硫磷、马拉硫磷、稻丰散、定虫隆、灭蝇胺、吡嗪酮、伏杀硫磷、恶唑硫磷等都是比较优秀的替代高毒农药品种。
威海出口日本花生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颇大
威海出口日本花生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颇大
[ 作者:威海日报 | 转贴自:威海日报 | 点击数:20 | 更新时
间:2006-11-21 | 文章录入:admin ]
【字体:小大】
据了解,作为重要的经济农作物生产基地,威海市每年生产的花生达到20万吨,占全国生产总量的0.67%,而出口量达到8万多吨,占全国花生出口量的11.1%。
威海市花生主要出口日本,出口量占全市花生出口总量的95%以上。
同时,日本大粒花生100%来自山东省,其中90%以上来自威海市。
仅以2005年为例,我省全年共出口大粒花生(包括制品)9万多吨,而威海市的出口量达到8万吨
日本实施新制度后,一开始对中国出口花生采取的是抽样检查,8月份,因在我省某地区出口的花生中检验出乙草胺含量超标,日本立即将我国出口花生的抽检频次增加到50%。
之后,由于日方再次从我国出口的花生中检查出乙草胺含量超标,所以10月2日日本将检查频次增加到百分之百。
眼下正是大粒花生出口旺期,实施明令检查后,对企业最大的影响是国内外检验周期延长、费用增加,同时因通关时间的延长,增加了进口商的费用,从而增加了企业出口花生的成本。
“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之前,每批花生出口到日本,通关时间一般为四五天,而现在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
如果再加上之前企业自行检验时间,要达到1个月。
”
由于威海市花生种植多为一家一户的分散种植,对于政府来说,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可根据国外反馈的信息,及时告知农户哪些农药不能使用,哪些农药可以找到替代品,为农民科学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应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严禁违禁农药流通,同时,应指导农民正确用药。
河南省出口花生质量控制管理规定
河南省出口花生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河南省出口花生的质量控制管理,保证出口花生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分类管理出口花生按照质量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不合格四类。
三、质量评价标准出口花生的质量评价标准如下:1. 外观•色泽:花生的色泽鲜艳,无灰黑色、发黄或其他异常颜色。
•完整性:花生完整、无碎裂和破损。
•清洁度:花生表面无色素、霉斑,无异物及昆虫,宿存物质不超过标准值。
2.化学成分•水分含量:水分含量不超过8%;•植物内毒素:不含黄曲霉素、赤霉素、玉米赤霉素、安替生枯胶霉素等植物内毒素。
3. 防霉驯化处理•防霉处理:合格的出口花生应进行有效的防霉、驯化处理,防止蛀虫滋生,并保持良好的质量。
4.包装和贮存•包装:花生应该采用无毒包装材料;•贮存:花生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
四、质量控制1.生产调控生产前:生产前要依据花生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把控花生的生产环节,保证花生的质量符合要求。
生产中:生产环节中严格执行花生的质量管理流程,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问题。
2. 检验质量出口花生必须通过专业的质量检验机构的检测,确保出口花生的质量符合本规定要求。
3. 质量认证出口花生应该完成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出口检验检疫认证,保证花生正常出口。
五、责任追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反规定将同时失效。
以上是河南省出口花生质量控制管理规定的全文,本规定是为了保证出口花生的质量稳定和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建议出口花生企业认真遵守此规定,依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解读第1586号公告及高毒农药禁限用情况
解读第1586号公告及高毒农药禁限用情况陆一林【摘要】近几年来,因违规用药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人畜中毒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是2010年初海南豇豆高毒农药残留超标事件的发生,高毒农药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就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组织制定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
【期刊名称】《青海农技推广》【年(卷),期】2011(000)004【总页数】2页(P47-48)【关键词】高毒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管理条例》;公告;解读;农药残留超标;安全事件;人畜安全【作者】陆一林【作者单位】青海省农药检定所,81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48近几年来,因违规用药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人畜中毒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是2010年初海南豇豆高毒农药残留超标事件的发生,高毒农药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就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组织制定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于2011年6月15日由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高毒农药禁限用管理措施的第1586号公告。
1 高毒农药的使用现状1.1 自上世纪年代以来,我们国家从禁止生产和使用“六六六”等有机氯农药开始,已禁用了包括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23种高毒农药,限制了19种农药在蔬菜、水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
1.2 除生物类农药和杀鼠剂外,目前我国仍在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还有22种,涉及到400多家生产企业和900多个登记品种,年生产能力约10.4万吨,每年实际产量5万吨左右,大约占全国农药总产量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