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
高校项目库管理制度
高校项目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高校项目库管理,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高校科研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项目验收、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适用于全校所有科研项目。
第三条高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第四条高校项目库管理部门是高校项目管理的主体,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库建设第五条高校项目库是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基础,是存储、管理和发布科研项目信息的重要平台。
第六条高校项目库应具备以下功能:(一)收集、整理、管理和发布各类科研项目的信息;(二)提供科研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服务;(三)实现科研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方便各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第七条高校项目库应具备以下特点:(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二)操作简便、便于使用;(三)保密性好、信息安全可靠;(四)能够满足科研项目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高校科研项目库应定期对已有项目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高校项目库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各种操作只能由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进行。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十条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是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科研项目的选择、实施和成果产出。
第十一条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需求明确,目标明确,方法可行;(二)项目内容科学,创新性强,实用性强;(三)项目预期效益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可以实现。
第十二条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应清晰、规范,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项目主题、研究方向;(二)编制项目申报书;(三)组织专家评审;(四)上报项目库。
第十三条高校项目库应对收到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记录并发布。
第十四条高校项目库应对已发布的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项目库与知识库管理制度
项目库与知识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的项目管理和知识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团队的学习本领,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相关人员,包含项目管理团队、知识管理团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项目库:指全部项目的基本信息、进度、风险等相关资料的集合库。
2.知识库:指企业内部积累的各类知识、经验和技术文档的集合库。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第四条项目库建设1.项目库建设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在项目启动阶段即开始建设。
2.项目库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项目目标、进度计划、风险评估等相关信息。
3.项目库应具备统一的命名规范和文件存储结构,方便查找和管理。
第五条项目库更新1.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定期更新项目库,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项目进展、风险情况、决策记录等紧要信息应及时更新,并进行版本掌控。
第六条项目库权限管理1.项目库的访问权限应进行严格管理,只有相关人员经过授权才略访问。
2.项目管理团队应依据项目需要设置不同的权限级别,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项目库使用规范1.全部相关人员必需依照规定使用项目库,严禁未经授权擅自访问、修改或删除项目库中的信息。
2.项目库中的信息禁止外传或用于其他非授权目的。
第三章知识库管理第八条知识库建设1.知识管理团队负责整理和归档企业内部积累的各类知识、经验和技术文档,建设知识库。
2.知识库应包含各个领域的知识、经验和技术文档,方便团队成员共同学习和提高。
第九条知识库更新1.知识管理团队应定期更新知识库,及时整理并归档新的知识、经验和技术文档。
2.老旧知识、经验和技术文档应及时淘汰或更新,确保知识库的有效性和应用性。
第十条知识库权限管理1.知识库的访问权限应进行严格管理,只有相关人员经过授权才略访问。
2.知识管理团队应依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权限级别,确保知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一条知识库使用规范1.全部相关人员必需依照规定使用知识库,严禁未经授权擅自访问、修改或删除知识库中的信息。
项目库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库管理制度范文项目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项目库,提高项目库的运作效率和审核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运作。
二、项目库的建设1. 项目库的设置项目库是指为了集中管理和审核各种项目而设立的数据库或系统。
建设项目库需要明确项目库的目标和范围,并制定详细的建设计划。
项目库的建设计划应包括项目库的功能要求、技术要求、时间安排、人力资源配置等内容。
2. 项目库的数据库设计项目库的数据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数据结构清晰简洁,便于查询和统计;(2)数据字段准确明确,能够满足各类项目的管理需求;(3)数据关系规范清晰,能够实现数据的关联和联动更新;(4)数据安全可靠,能够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3. 项目库的系统开发项目库的系统开发应遵循以下原则:(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具,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用户体验;(2)系统界面简洁美观,操作简单易学;(3)系统功能模块划分合理,便于系统的优化和升级;(4)系统支持多种终端设备的访问,增加系统的可用性。
三、项目库的管理1. 项目库的维护和更新项目库的维护包括数据的录入、修改和删除等操作,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
项目库的更新是指根据实际需求对项目库的数据库和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以提高项目库的性能和功能。
2. 项目库的备份和恢复项目库的备份是指定期将项目库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项目库的恢复是指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通过备份数据恢复项目库的正常运行。
3. 项目库的安全保护项目库的安全保护是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篡改项目库的数据。
项目库的安全保护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置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项目库的数据;(2)设置操作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对项目库的数据进行录入、修改和删除等操作;(3)定期审查项目库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4)加强项目库的物理安全,防止项目库的服务器和设备被盗或损坏。
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
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库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项目库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库的设立、维护、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项目库是指项目管理机构或单位为收集、整理、存储和管理项目相关信息、文档和资料而建立的平台。
第四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便捷、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项目库的设立第五条项目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单位,负责项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库管理机构或单位应具备足够的技术设施和人员配备,确保项目库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机构或单位应制定项目库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库的管理职责、权限和流程。
第八条项目库管理机构或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系统,确保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检索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项目库管理机构或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库内的信息、文档和资料进行清理和更新,保证项目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项目库管理机构或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库的安全管理,规定信息的使用权限和访问权限,保护项目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项目库的维护第十一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熟悉项目库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项目库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项目库的信息、文档和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三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项目库用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用户的信息管理和利用能力。
第十四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积极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信息,及时更新项目库内容,确保项目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项目库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项目库的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项目库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库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流程,规定项目信息的录入、存储、更新和检索等各项操作流程。
第十八条项目库管理人员应加强项目库信息的分类和标注,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xx学校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管理办法
xx学校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建设,根据《xx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和《xx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是指申请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开展的项目(以下称财政项目)和校内预算设立的专项项目(以下称校内专项)。
财政项目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含创新强校工程、强师工程等)和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其他专项建设项目。
项目遴选是指项目经过组织申报和论证评审后,进行采集、遴选等进入项目库管理的过程。
项目库管理是指对符合条件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审批立项、安排预算、动态调整、绩效评价等管理过程。
校内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不纳入校级项目库管理。
第三条项目库建设要符合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和滚动预算管理要求,促进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学校自筹安排的资
1。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
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进行。
1.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含省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对学校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项目。
2.重点项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能较大程度提升学校某一领域建设水平的项目。
3.一般项目:校级以上(含校级)专项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设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项目。
4.其他来自于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以上投资金额大小划分项目级别。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突出特色。
学校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学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效益,以及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验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项目资金包括科研项目、教学项目、实验项目、文化活动项目等一切为学校发展服务的活动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学校项目资金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进行规范、透明和高效的管理。
第五条项目资金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节约用款,提升经费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学校项目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七条学校项目资金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配置和科学决策。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的组织、流程和制度体系。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九条学校项目资金管理的单位为学校财务处,具体负责分配、监管、审计和审批学校项目资金的使用。
第十条学校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为:(一) 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二) 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学校项目资金。
(三) 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 进行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
(五) 根据学校需要,研究制订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制度和规章制度。
(六) 解决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分配原则:(一) 项目主持人必须提出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算和申请理由等。
(二) 财务处根据学校项目资金预算和需求情况进行审批和分配。
(三) 项目主持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未来计划。
(四) 项目完结时,项目主持人必须提交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学校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一) 项目资金必须用于项目的实际需求,严禁挪作他用。
(二) 项目资金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登记、备案和报账。
(三) 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学校项目报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扩建、维修、设备购置等项目的报批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项目报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合规合法;(二)科学决策,注重项目效益;(三)分级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项目报批程序第四条项目申报(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学校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实施方案、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
(二)项目申报书应附具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五条项目审查(一)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二)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将审查意见报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
第六条项目审批(一)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的项目,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二)审批意见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建设工期等。
第七条项目公示(一)学校对审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建设工期等。
第八条项目实施(一)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和公示结果,组织项目实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三章项目变更管理第九条项目变更(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项目规模、内容、资金等进行变更,实施单位应向学校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二)变更申请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后的投资估算等。
第十条项目变更审批(一)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二)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变更申请,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项目变更公示(一)学校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变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包括变更后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建设工期等。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
铜仁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内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
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进行。
1.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含省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对学校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项目。
2.重点项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能较大程度提升学校某一领域建设水平的项目。
3.一般项目:校级以上(含校级)专项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设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项目。
4.其他来自于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以上投资金额大小划分项目级别。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突出特色。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
铜仁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内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
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进行。
1.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含省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对学校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项目。
2.重点项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能较大程度提升学校某一领域建设水平的项目。
3.一般项目:校级以上(含校级)专项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设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项目。
4.其他来自于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以上投资金额大小划分项目级别。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突出特色。
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
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的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教研项目、实践活动项目等。
三、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1. 项目库的建设学校设立项目库,用于集中管理和存档各类项目的信息和文档。
项目库的建设应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建设。
学校要提供适当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
2. 项目库的管理项目库应设立专门负责管理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项目的录入、更新和管理。
所有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文档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项目库中,并及时更新。
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存档。
3. 项目库的维护项目库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删除已经过期或废弃的项目,确保项目库的信息完整和有效。
四、项目申报与立项1. 项目申报教职工或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项目申报要求,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提出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应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项目预计实施的时间和经费预算等。
2. 项目评审与立项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项目评审机构,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批。
项目评审应根据一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
经评审批准的项目方可立项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
3. 项目目标和指标的制定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与所在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一起制定项目的详细目标和指标,并按照指标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1. 项目计划的制定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实施流程、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并及时调整和更新项目计划。
2. 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和管理项目参与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3. 项目执行与监控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院政发〔2017〕64号
院政发〔2017〕64号关于印发《铜仁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的通知各学院、部门:《铜仁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铜仁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铜仁学院2017年4月13日铜仁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共印45份(其中电子版35份)附件铜仁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有效、合理、规范地管理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铜仁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须符合国家和学校财务制度及本办法的规定。
我校科研人员以铜仁学院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集中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开支使用,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国资、审计、纪检、科研管理部门和专业学院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来源与分类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和校级科研经费。
1.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2.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经费。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项目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项目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院政发〔2017〕29号文件:《铜仁学院项目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项目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科学构建“山”字型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厘清课程体系中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自主学习教育平台、项目课程教育平台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准确把握课程改革方向,确保我院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使项目课程教育平台的建设更具有效与特色,特制定此办法。
二、项目课程的内涵项目课程,简要概述为“以工作任务为课程设置与内容选择的参照点,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内容,并以项目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的课程模式”。
项目课程是围绕精心选择的典型产品或服务所进行的活动来进行的,活动是项目课程的基本构成单位。
项目课程是以产品 ( 或服务) 为逻辑线索来展开课程,让学生知道该产品(或服务)需要加工哪些零件(或完成哪些环节),以及掌握如何综合更具体的工作任务来加工这些零件(或完成环节)。
让学生在结果追求中学会如何综合这些过程,是一种典型的做中学的学习方式。
三、项目课程平台的设计(一)广泛科学开展岗位能力需求调研,且融入基本理论知识项目课程的设置,直接为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服务,明确各行业、岗位对人才能力的需求,才能够有的放矢地构建相应的项目课程体系。
项目课程强调以任务为参照设置课程与内容选择,但并不排除以理论知识等其他要素作为参照点设置。
设置项目课程时,专业理论的知识要以应用的形式融入到具体任务中,以满足学生适应未来多变环境中复杂任务对理论知识的需要。
项目课程由各系、教研室经过调研典型行业、典型岗位并进行能力需求分析之后,拟出典型任务之下的典型项目活动,供学生选择。
(二)项目要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间产品 ( 或服务)项目课程的设置以任务作为参照点。
在明确典型岗位的任务及职业能力要求之后,各系、教研室应在模块化课程的基础之上,综合一个或多个典型任务,设置项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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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
学院
项目
库建
设及
管理
办法
(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
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
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
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
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内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
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进行。
1.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含省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
以上,对学校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项目。
2.重点项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
上,能较大程度提升学校某一领域建设水平的项目。
3.一般项目:校级以上(含校级)专项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
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设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项目。
4.其他来自于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以上投资金额
大小划分项目级别。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
依据,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突出特色。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要密切关注教育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或重要指导意见,科学预判其战略意图以及可能出现的建设计
划,提前进行项目设计并争取列入项目库管理,待明确资金来源后再启动建设。
第五条各项目库牵头部门加强对项目库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入库、定时清结、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同时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项目库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运行机制。
第二章项目库的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项目库实行分类归口管理。
教学平台建设类项目由教务处管理,包括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业及课程建设、多媒体及网络教学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由科研处管理,包括国家、省、厅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究基地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和智库建设等;学科类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管理,包括重点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双一流”建设等;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管理,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队伍建设基地、师资培养培训等项目;大学生项目由团委、学工部管理,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大数据学院管理;图书资料建设项目由图书馆管理;基建类项目由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管理,维修类项目由后勤处管理等。
第七条成立铜仁学院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库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分管副处长分别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第八条学校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
2.评审并确定上报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及学校资金安排的项目。
3.组织实施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
4.审定拟入库项目,监督各项目库归口部门开展项目清理和后续项目的补充工作。
第九条归口部门的分类项目库管理职责:
1.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提出项目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绩效目标,发布项目征集指南,征集具体项目。
2.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排序后形成项目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项目库。
3.检查监督项目库中已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按时间进度完成资金支付。
4.开展项目库的清理和滚动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考核和绩效评价。
6.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排序
第十条根据学校设立的项目类别,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如下:
1.项目管理归口部门,发布项目征集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征集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附报相关的文件材料(含电子版本);
3.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编制项目计划,报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项目库。
第十一条项目排序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同时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下年度工作任务,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依法理财,精细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
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滚动调整,强化约束。
新一轮财政规划在上一轮财政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相应年度财政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在相应年度财政规划框架下调整完善形成。
5.加强备选项目库管理。
项目申报文本必须规范编制,内容包括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绩效目标、投入领域、分配办法、分配依据等。
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实时根据需要调整顺序。
第十二条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管理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成进度和绩效负责。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
1.重复建设的项目;
2.已安排资金但未及时按期完成资金支付的项目;
3.验收不合格、绩效考评较差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
第四章项目的批复与实施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的项目征集指南,填报《项目申请书》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拟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清单,报送学校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第十五条项目库中的待建项目一旦获得政策支持或明确资金来源即可启动报批程序,经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实施建设。
第十六条纳入政府采购或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项目清理与滚动
第十七条归口管理部门要设专人负责项目库管理,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确保项目库基础信息真实、有效,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归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库内项目进行清理。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及时调整清理出项目库。
1.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项目;
2.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
3.连续两次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项目;
4.验收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
第十九条清理后保留的延续项目和备选项目,滚动转入下一年度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库,在以后年度安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要设定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且未进行调整完善的,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库和纳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绩效监控。
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要及时纠正,并对预期无效的项目支出进行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结果作为学校开展项目库管理和编制绩效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部门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和效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有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查两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采取通报、调减预算、收回资金等措施予以纠正。
并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结果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因素。
第二十五条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完成情况及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十八条项目支出预算信息公开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