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联系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联系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流动党员外出登记制度。
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对外出和外来党员进行登记,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入(出)时间、所从事的工作、联系方法和党费缴纳情况,实行动态登记管理。
二是坚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制度。
党员临时外出,发放经党委盖章的《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持证可以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教育管理。
党组织每年对《流动党员活动证》查验1次。
三是坚持流动党员双向联系制度。
确定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流动党员的联络员,每人联系1-5名流动党员。
联络员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与沟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外出表现,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生产、生活、学习、活动等情况予以通报,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外出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每月向基层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介绍外地的一些好做法和经验,积极支持家乡建设,带领群众致富。
四是坚持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对流动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所在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流动党员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考评。
五是坚持流动党员走访慰问制度。
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不定期走访其家属,有条件的党组织还派人去看望流动党员本人,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党员返回后,党组织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慰问等形式,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家乡发展多做贡献;对外来党员,党组织热情接纳,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村流动党员联系管理登记表。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有关组织制度和有关党员管理的要求,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明确流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和锻炼流动党员,激励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在校外临时流动的党员,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和教育,同时接受学校党委领导。
第三条校外流动党员与校内党员一样,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党员职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四条校外流动党员的管理原则是团结统一、民主生活、严格管理。
第五条校外流动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享有参加党员大会、选举和被选举权利,参加党的会议和其他党组织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参加党组织所批准的工作、学习活动,并享有指导、服务和培训的权利。
(三)享有提议和批评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组织提出有关工作和学习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以先锋模范的作用带头支持工作和学习的安排。
第六条校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返校期间,校内党组织是校外流动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行使其组织处理和教育管理的职责。
(二)根据工作或学习临时流动的需要,校外流动党员可以暂时加入所在地的党组织,建立党员联系点关系。
(三)校外流动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不随其流动而解除,流动期间享受党员权益。
第七条校外流动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应当符合党的要求和学校的规定,维护党的形象,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党员的身份及名义从事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校外流动党员的接待和联系(一)流动党员来校期间,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学校党委共同落实接待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党委设立专门的接待室,负责接待流动党员并提供相关服务。
2024年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三、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组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州、市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单位(包括下岗)或居住地,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进行造册登记。
第四条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必须开展行前教育。
(一)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党员,必须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二)要求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电话、书信或专程回来等,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四)要求党员外出返回原单位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回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第五条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登记制度,党支部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流动党员继续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联系教育情况必须负责地记录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联系卡》上。
第六条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经当地或单位党组织同意,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第七条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或超过六个月但无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原则上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有条件的也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在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
第八条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选举,办理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转入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以及其他未持证外出的,则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流动党员登记制度一、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的方式。
党组织要安排流动党员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式二份)。
二、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递一份《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便上级党委掌握流动党员的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帐。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也应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实现流动党员的信息化管理。
三、党员返回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其在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参加党的活动的情况,返回后再流动的,党组织应撤销其登记,并在台帐备注栏内说明。
四、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要认真查验其有效证件后,将其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
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及时更 __员流入和流出台帐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党支部要确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本支部流动党员的联系员,每人可联系1-10名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络与沟通。
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向联系员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联系员要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工作、学习和活动情况等通报给外出务工党员,使他们能够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征求他们 __,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4、村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
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村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6、对外来党员,村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流动党员是指在组织关系所在地改为在居住地继续履行党员职责的党员。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保证其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活动,促进党员队伍的活跃和凝聚力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应该坚决按照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党忠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
第三条流动党员应当自觉向组织和党员之间建立联系,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接受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党纪党规,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四条组织流动党员,应当根据党员的性质、工作性质和流动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组织管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迁移,应当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制度的规定办理,及时办理组织迁移手续。
第六条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向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有关材料,确保流动党员了解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情况。
第七条对于履行组织转接手续的流动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向其发送组织关系迁移函,并安排党费交纳情况。
第八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其流动情况,并按照要求与流动党员及时联系。
第九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每年对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合理调整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
第十条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和居住地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由双方党组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申请协调。
第三章活动参与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应当及时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组织的集体学习、组织活动等,积极参与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居住地党组织应当为流动党员提供充分的学习、交流和参与活动的机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他们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流动党员应当按照组织要求,参加党的各类组织生活,如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民主评议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七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任务1、挑选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威信和____协调能力的正式党员为流动党员的联络员,并备案。
2、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党员的流动情况,并及时向场政工办汇报、备案,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政工办上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3、____开展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各种____活动,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本支部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4、鼓励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活动,为团场、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按时向政工办汇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动态及学习工作等情况,搞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二)流动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1、坚持__基本原则,服从__领导,维护__利益,贯彻执行__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员与职工思想交流,不断加强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密切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和流动党员与____之间的关系,强化____建设,增强__凝聚力和战斗力。
2、接受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由党总支统一安排实施,包括__理论知识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先进经验介绍、吸收和培养非党同志加入____的方法程序等。
3、接受党支部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协助党总支、党支部认真分析和研究在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思想动态等,掌握工作方向。
具体做好联络工作的上通下达,不脱节、不推诿、不扯皮,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团队精神。
4、流动党员联络员在工作中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____上听从领导、听从指挥,敢于同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
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或上级____汇报,帮助解决。
使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一切____事件的发生。
5、流动党员联络工作情况应当经常通过电话、传真、____、信件等方式向政工办反映汇报;对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上报;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交情况反映;年终要对本年度的党群联络工作作出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登记和发证制度。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
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2、行前教育制度。
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
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联系人制度。
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
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4、学习制度。
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5、汇报制度。
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
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
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6、交纳党费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7、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对外来务工、经商流入的党员,要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中央和省、地、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单位(包括下岗)或居住地,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进行造册登记。
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必须进行行前教育:(1)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党员必须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
(2)要求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电话、书信或专程回来等,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
(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原单位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回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党支部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流动党员继续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联系教育情况必须负责地记录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联系卡》上。
五、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经当地或单位党组织同意,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六、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或超过六个月但无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原则上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有条件的也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在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七、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选举,办理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转入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以及其他未持证外出的,则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兵团、师市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阿拉尔农场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单位(包括下岗)或居住地,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进行造册登记。
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必须进行行前教育:(1)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党员必须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2)要求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电话、书信或专程回来等,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原单位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回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当方式与流动党员继续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联系教育情况必须负责地记录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联系卡》上。
五、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经当地或单位党组织同意,应将党员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l、外出登记制度。
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请假,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员联络制度。
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负责联系一名下岗职工党员或外出党员,通过“一联一”的形式由联络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同时由联络员将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以便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制定对策。
3、汇报制度。
外出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或半年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以及工作等情况,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半年或一年要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同时本人也应经常与所在地的党组织积极主动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活动。
7、民主评议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大部分党员能够返回或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外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外出超过六个月并有固定地点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流入地。
三、党支部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帐》,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有关材料,发现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流动人员党支部后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流动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与党支部保持密切联系。
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变更时须在一个月内报告党支部。
六、流动党员党支部按照机关工委安排和要求,采取流动党员平时自学与集中过组织生活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政治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活动,严格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
七、流动党员固定组织活动日为每季末最后一个星期六,活动时间:下午16:00—18:00,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六。
八、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因事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党支部请假,外出或在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至少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九、如果党员长期(超过六个月)外出,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经支部同意后,可申请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持证参加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党的组织活动、并按时缴纳党费,每年返回后及时向托管党支部汇报情况。
十、党支部每年年底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支部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档案。
十一、流动党员中的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内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预备期满,本人应及时向流动人员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报告,经考察其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具备转正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五化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各党⽀部应建⽴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对流动党员的姓名、⼊党时间、去向、联系⽅式等基本情况进⾏专门登记,实⾏有效管理。
同时要做好流动党员临⾏前的教育⼯作,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各党⽀部要指定专⼈与每位流动党员进⾏“⼀对⼀”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外地的思想和⼯作情况,并及时传达⽀部重要⼯作,寄送学习材料。
村⾥如有重⼤决策和问题,事前要给外出党员发信说明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事后向他们通报结果。
3、流动党员外出后要⾃觉通过书⾯、电话等形式与党⽀部保持联系,每⽉向所在党⽀部汇报本⼈思想、⼯作及所处地址变动情况,按时参加组织⽣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同时,要充分发挥⾃⾝在外接触⾯⼴、掌握信息多的优势,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
4、流动党员回村后,各党⽀部书记要及时对其进⾏回访,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并上报组织办备案,作为年终评议时的依据。
5、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家乡社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处理。
⼆、流动党员学习管理制度1、各党⽀部要根据党总⽀制订的年度学习纲要提出具体的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
2、各党⽀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发放学习书籍和材料,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要进⾏不定期调查摸底。
3、流动党员的学习,主要以⾃学为主,确定⼀名专⼈负责联系先进性教育学习培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学习、⼯作以及⽣活上的难事。
4、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得体会,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作有成效,并定期向村党⽀部汇报⼯作。
三、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1、流动党员应通过所在地党组织⽣活会,每⽉认真负责地、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的思想和⼯作,同时也要向原⽀部进⾏书⾯汇报。
2、思想汇报内容⼀般为: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党员义务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盾和问题;个⼈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4、社区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
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
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社区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6、对外来党员,社区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流动党员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马沱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中做一次家访,每月给流动党员写一封家乡信函,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一)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
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
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沟通交流制度
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沟通交流制度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带着感情为退役军人服务,耐心倾听退役军人的陈述,认真详细记录,建立台账,如实反映退役军人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解决退役军人的诉求,不得敷衍搪塞、推诿拖延、徇私舞弊。
三、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扩散和传播退役军人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四、定期召开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政策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变化和困难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采取送慰问信、慰问品等形式,对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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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l、外出登记制度。
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请假,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员联络制度。
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负责联系一名下岗职工党员或外出党员,通过“一联一”的形式由联络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同时由联络员将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以便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制定对策。
3、汇报制度。
外出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或半年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以及工作等情况,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半年或一年要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同时本人也应经常与所在地的党组织积极主动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活动。
4、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
员从业特点,结合党员的“星级管理”,对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并在此基础上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由定性的“软指标”变为定量的“硬指标”,提高目标管理的实际作用。
5、党日活动制度。
对那些离土不离乡、离岗不离原所在党组织的流动党员要指定时间,按时让他们回来参加党日活动,通过党日活动,强化教育管理,不断增强他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
6、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通过发证手段强化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发证时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发证党组织要对外出超过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或有接收单位的党员办理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
持证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管理教育,参加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完成所在地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按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7、民主评议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大部分党员能够返回或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