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广西优质工程奖的通知(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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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程系列建设系统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33人

2015年工程系列建设系统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33人

2015年工程系列建设系统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33人晋升:233人一、高级城市规划师(11人)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李俊玮王子彦祝仲文广西大学:覃盟琳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孙秀华南宁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陈原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方丹霞施鸿智吴靖容县规划局:梁胜邦玉林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文伐二、高级工程师(201人)百色市综合规划设计院:梁世旺林朝前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郭振华北海市城市信息中心:何婧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谭永北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王强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吴恺敏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龙照现北流市城市规划设计室:蒙延全东兰县规划施工管理办公室:梁孟昌都安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甘有福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唐勇广西百色右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李毅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玮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韦文明广西财经学院:庞洁广西城市建设学校:郭金慧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陈建辉梁斌刘中位陆宇吴嘉佳朱雪锋广西城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孙家俊姚作波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李思锋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开周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罗应东徐会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陆日桂广西河池方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宏宽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居龙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包创杰布冬玲管土财黄文建林建兵莫若斌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曹裕贤曾凡荣陈海凤陈学忠但丽何珍龄胡建业胡永强黄玛纳黄智李成良梁梅芳陆立海罗浩文欧茂武宋全哲伍自成谢立才杨耀雄周松树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付平甘海程黄干源黄静蒋长春琚冬妮梁锦华林幼斌刘忠强陆宽明罗智恒邱宇柱覃克春韦健杨超培杨柳德杨绍文周阶周军山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建勋刘桂萍刘星唐乃辉周先有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意华邓林道李健梁仪廖明荣罗建全莫曼毅张青山赵亮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研究院:林有超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李国铭梁震林新雄覃加路韦玮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敏黄绍里江爱民黎癸材廖万金陆琳罗继振罗先校唐伟章滕成新韦显相谢岸生杨进江余建民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雷勇刘建煜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陈海山农结安易莉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凌文明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邱中元王继华袁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江怀雁李科陆培永孙元习杨业宇张春艳广西金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李建军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莫轻兵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徐兴才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梁永宏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丘尔林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何剑波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陈水华冯光澍李挺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盘凤华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韦国宇广西医科大学:王宪斌广西艺术学院:李春广西中医药大学:苏露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方志桂万年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梁金福陶首颖姚陶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包文文陈斌滔黄秋甜蒋明辉莫凯麟青妮尚路张碧玉张英慧赵坤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设计研究院:瞿兴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胡轩培彭旭良邱业森王焕凤杨慈联钟修团周桂林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覃旭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徐作权贵港市城市公园管理处:郑世袭贵港市建筑设计院:黄荣仲贵港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刘广华贵港市园林管理处:甘卫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陈超孙希刚桂林医学院:戴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李江宁合浦县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王淋珍合浦县建筑设计院:朱定春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覃钊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潘昕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陈静刘辉莫远昌潘玲徐长春来宾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刘涛来宾市综合设计院:何智南丹县城镇园林管理所:覃文渊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莫玲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刘瑞驹翁浩天峨县林朵林场:韦光会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黄志刚武宣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陈琦象州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刘秀琼忻城县园林站:刘静华宜州市园林管理所:玉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唐胜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李吉伟玉林市建筑设计院:陈俊瑜玉林市园林局:陈忠李清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余兴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彭俚三、高级建筑师(21人)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谭芳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欧孜广西大学:王丽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胡瑛莉广西金世纪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李树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陈桓唐艳华熊华菲张柳欣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何荔华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蒋向遵叶紫张明辉桂林市综合设计院:许稳刚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张靖南宁市建筑设计院:何锐张奎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陈坤顾钦文刘剑。

广西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新版)

广西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新版)

桂建质〔2015〕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良好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定的费用以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有关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可另行计算,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四条依法实施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由招标人(非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发包人)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合工程实际,按附件1的内容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投标人(或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单独报价,报价需按附件2的费率全额计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入工程造价,按第四条规定报价后不再进行投标竞价。

第六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或上限值)、投标报价中是否按规定就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单独计取实施监督。

对招标人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广西区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广西区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金奖(以下简称“金奖”)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两个等级。

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当年获奖数量的15%且不超过15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数量不限。

第三条优质工程奖由施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

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以及注册地在我区的施工单位在区外承建的工程均可参评。

区内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择优推荐;区外的工程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或当地有关协会或机构择优推荐。

第四条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区质安协会”)组织实施,接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第五条区质安协会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的专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适时按需调整。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符合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可申报优质工程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30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3000座及以上;其他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四)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1.桥面面积在8000㎡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路面面积在40000㎡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含绿化带及人行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广西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广西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广西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1.13
•【字号】桂建管[2014]4号
•【施行日期】2014.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广西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的通知
(桂建管[2014]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的规定,2013年12月,我厅组织工法评审委员会对全区企业申报的201项工法进行了评审。

经审定,全区共有48家企业申报的106项工法被评为2013年第二批广西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共106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3日附件:
2013年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共106项)。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5万平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验评和核定工程质量。

国家尚未颁发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评和核定。

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如系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如系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主体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2015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获奖名单

2015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获奖名单

107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08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9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10 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
111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 十一分公司 高峰林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 责任公司 (地块二)项目 QC 小组 泉州市东海学园 QC 小组 升龙环球大厦 QC 小组
112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3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4
附件 1: 2015 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获奖名单 一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序 号 1 2 3 4 5 6 企业名称 小组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腾讯滨海大厦项目滨海之星 QC 小组 芜湖长江公路二桥 C-2 标项目经理部 QC 小 组 奠基石 QC 小组
60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1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2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福 融侨江滨广场项目 QC 小组 州分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瑞香苑”QC 小组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盾建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四工程 工程机械处第一 QC 小组 分公司 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生产技术 QC 小组 (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 无限 QC 小组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第三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第四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第五条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第七条申报范围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15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2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3500 m2及以上..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四市政基础设施:1、桥面面积在6000 m2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路面面积在30000 m2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2、长度在50m及以上的城市跨河桥不含引桥..3、地铁车站主体和附属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区间隧道单线在1000m以上或间隔连续区间隧道单线在1500m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4、日供水在5000t及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在5000t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5、日处理在300t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6、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交通、电力、铁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六水利工程:规模等级在中型及以上..七个别工程规模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纪念意义、在社会上反响较好;且结构体系新颖、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复杂的工程..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一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工程;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四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第九条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申报单位经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向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申报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并递交以下申报资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三施工合同、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复印件;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以上资料由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负责审核;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后报送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第四章现场检查及评审第十条现场检查工作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按各设区市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申报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动态组织检查..一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钢结构建筑工程必须检查屋盖结构..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工程等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三评审和现场检查专家;从广西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实行专家与关联企业回避制度..四现场检查程序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2、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5、反馈检查情况;6、提出现场检查意见..第十一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年度进行..评审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与管理的专家组成;人数7-9名..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评审委员会成员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十二条参加评审的工程在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3分钟影像资料..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工程现场检查评分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预选名单..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获奖工程预选名单;在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日历日后;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公布..第十五条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调查、核实;达不到广西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撤销其广西优质结构奖荣誉称号..第五章表彰第十六条获奖工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发文通报表彰;对荣获广西优质结构奖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第六章评审纪律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第十八条现场检查专家和评审委员会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检查和评审工作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5年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5年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红色下划线部分请注意,双下划线的请重点注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是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分金奖和银奖两个等级。

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当年获奖数量的10%且不超过10个,银奖数量不限。

第三条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原则上从获金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优质工程奖由施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

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以及注册地在我区的施工单位在区外承建的工程均可参评。

区内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区外的工程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或当地有关部门择优推荐。

第五条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区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的专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适时按需调整。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工程和其它工程,可申报优质工程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30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3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
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 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15年2月4日
——结束——。

桂建质[2015]16号-广西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号-广西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良好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定的费用以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有关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可另行计算,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四条依法实施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由招标人(非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发包人)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合工程实际,按附件1的内容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投标人(或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单独报价,报价需按附件2的费率全额计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入工程造价,按第四条规定报价后不再进行投标竞价。

第六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或上限值)、投标报价中是否按规定就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单独计取实施监督。

对招标人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南宁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NNZC2016-20054A
(副本)
投标内容: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广西旺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6月30日
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
序号
获奖项目
奖项说明
工程名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建设单位
获奖奖项
1
江南区苏圩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
获得过地市级(含)“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工法”奖
3
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学生食堂
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
南宁市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优质结构”奖
获得过地市级(含)“优质工程”奖
注:所有奖项、业绩均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附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签字或盖章2016年6月30日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序号获奖项目奖项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获奖奖项1江南区苏圩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2015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过自治区级含或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南宁市苏州路学校教学楼工程南宁市苏州路学校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银奖2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学生食堂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南宁市2014年建设工程邕城杯奖获得过地市级含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工法奖3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学生食堂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南宁市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优质结构奖获得过地市级含优质工程奖注
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
2015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过自治区级(含)或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

桂建标[2015]5号费率表

桂建标[2015]5号费率表
暂列金额 其他项目费 材料保管费 配合管理费 两项总承包服务费 建安劳保费 生育保险费 规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厂排污费 市区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工程税(费) 教育附加费 地方教育附加费 水利建设基金 五项税(费)合计 3.11 0.22 0.09 0.06 0.10 3.58
费率(%)
费率(%)
中值费率(%)
计算基数
1 管理费 2 3 4 利润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6.04~39.06 31.62~46.50 18.60~27.90 0.00~31.62 0.00~31.62 0.00~31.62 0.279~0.465 1.86 4.185 7.44~11.16 13.764~17.670 4.65 4.00~7.00 0.095 1.90~2.85 10.00 10.00 20.00 15元/工日
桂建标[2015]5号—费率调整
注:蓝色字体为相对于【2013】47号文调整的地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乘以0.93,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乘以0.95,其他费率不变
编号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名称 统称 具体项目
按实际发生计算 招标人提供材料费金额 分包合同金额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 目费+规费)
桂建标[2015]5号—费率调整
注:蓝色字体为相对于【2013】47号文调整的地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乘以0.93,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乘以0.95,其他费率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2.26•【字号】桂建规园[2013]88号•【施行日期】201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桂建规园[2013]88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各规划设计单位:由广西城市规划协会、广西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广西风景园林学会联合组织的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评选活动按城市规划类、村镇规划类、风景名胜区规划类(含园林景观规划)、城市勘测类和规划信息类五类分别进行,共收到145个项目参加评选。

经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3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50项,总计87项。

其中城市规划类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4项;村镇规划类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7项;风景名胜区规划类(含园林景观)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城市勘测类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规划信息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评选结果经由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和广西城乡规划信息网公示结束,公示结果无异议。

现将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获奖项目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2月26日附件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1.13•【字号】桂建便函〔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意见的函桂建便函〔2017〕2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及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莫冰,联系电话:0771—2260222(兼传真),电子邮箱:****************。

附件:⒈ 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⒉ 关于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目标设定情况的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13日附件1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14年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全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较2014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但总体上看,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还不高,2014年和2015年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数量明显增加,投诉热点仍然是开裂、渗水等质量常见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及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热点为质量治理工作重点,总结分析质量常见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及质量满意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建设[2011]12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8.08【实施日期】2011.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桂建设[2011]12号)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即第十三届广西优秀工程勘察奖、第十六届广西优秀工程设计奖、第十届广西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和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

本次评选共收到全区74个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申报参评项目347项,经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共评出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获奖项目295项,其中:一等奖45项、二等奖102项、三等奖148项。

我厅已按规定将评选出的获奖项目名单在广西建设网上进行了公示,现将经审定的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获奖单位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同时,希望全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向获奖单位及个人学习,在工程建设中不断推进技术进步,努力创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勘察设计项目,为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单位及人员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八月八日附件: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单位及人员名单一、工程勘察项目(111项)(一)一等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第十四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一)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三)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或者其他机构。

第十五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单位)进行申报。

由多个标段组成或者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

鼓励建设(业主)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

第十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依照下列程序:(一)申报工程通过推荐单位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其中,专业工程按所属行业申报、房屋建筑工程按地域申报;跨行业或者跨地区申报的,应当征求所属行业或者工程所在地地区推荐单位的意见。

中央企业所属申报单位可以通过集团总公司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须根据本办法对参与评选的项目、申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除主申报单位外参与该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各推荐单位在《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中签署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意见和对申报工程奖项类别的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

(四)各推荐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或者推荐单位将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十七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协会、企业和行业的有关领导、工程质量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

国家优质工程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审并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

第十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协会秘书处对符合《办法》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竣工投产项目数量拟定年度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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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总承包单位填写,打印后提交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工程名称应填写全称,建设各方主体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必须详细。

分包单位是指完成申报工程工作量10%及以上。

一般不超过3个,有分包单位申报时方须填写。

3.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应超过3家,有联合承包单位申报时方须填写。

4.工程简介主要填写工程在设计、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等方面的做法和特点。

5.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组织和管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总体质量水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设置和工作情况,单位获得设区市或自治区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获自治区行业级别及以上QC成果(小组)奖的情况、在工程中采用自治区级别及以上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施工工法等。

6.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使用(建设)单位、设区市优质工程主管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栏,要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

设区市优质工程主管部门指负责评选该设区市市级优质工程的机构。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申报表
备注:1.监理单位共同申报优质工程奖时,填写本表。

2.共同申报理由填写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设置和工作情况,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监理的组织形式、监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实体质量的情况,验收完成的情况等。

附件3:
广西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
1.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工业、交通、
水利、铁路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如下:
(1)申报资料总目录(须注明各类资料的页码)。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施工许可证或许可批复(安装工程可以是开工令、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审表)。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证明书或鉴定书)。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提供)。

(7)工程获设区市或自治区其它有关行业优质工程最高质量奖的证明文件(独立安装工程除外)。

(8)总承包单位承包合同。

(9)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及资质证书(有分包单位共同申报时才须提供)。

(10)联合申报单位的承包合同及资质证书(多个单位联合承建时才须提供)。

(11)共同申报的监理单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共同申报表》。

(12)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独立安装工程、水利工程除外)。

(1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施工过程
(基础施工、模板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外观、砌体外观、装饰施工等)的照片不少于10张。

(14)配有解说词的不少于10分钟的工程多媒体光盘(U盘或存储卡)1张,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介绍以及能反映工程质量的竣工后整体及细部的实体映像。

(15)与工程相关的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获自治区行业级别及以上QC成果(小组)奖的证明文件;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自治区行业级别及以上施工工法的证明文件。

(16)《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汇总表(二)》(住宅工程须提供)。

(17)其它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列资料各提供1份,其中(3)~(10)项、(12)项、(15)项和(16)项资料可为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也可用扫描件等电子文档形式提供;审查时,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资质证书可用原件扫描件彩色打印加盖业主公章的形式外,其余资料的原件在提交申报资料时提供审查),第(14)项为电子资料,其余项资料必须为原件。

2.电力工程申报资料内容如下:
(1)申报资料总目录(须注明各类资料的页数)。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工程批准建设立项文件。

(4)工程报建报批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审表等)。

(5)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

(6)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

(7)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纪要、竣工验收纪要、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文件材料移交清单、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8)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证明。

(9)工程获“广西电网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证明文件、奖状。

(10)施工合同。

(11)联合申报单位的承包合同及资质证书(多个单位联合承建时才须提供)。

(12)共同申报的监理单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共同申报表》。

(1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施工过程的照片不少于10张。

(14)配有解说词的不少于10分钟的工程多媒体光盘(U
盘或存储卡)1张,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介绍以及能反映工程质量的竣工后整体及细部的实体映像。

(15)与工程相关的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获自治区行业级别以上QC成果(小组)奖的证明文件、奖状。

(16)其它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列资料各提供1份,其中(3)~(11)项、(15)项资料可为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也可用扫描件等电子文档形式提供;除资质证书外,其它资料原件在提交申报资料时提供审查),第14项为电子资料,其余项资料必须为原件。

3.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
具体评价意见。

对未签署具体意见的,视为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要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资料中涉及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应提交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

(4)所有资料均应编制目录并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申报表填写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予评选。

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申报单位批评教育或取消工程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单位申报资格3年。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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