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人员国发23号文问答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问答题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一、国发[2010]23号文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1、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

2、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3、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国发[2010]23号文内容共包括几个部分和几条

答:共9部分,32条。

三、国发[2010]23号文是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精神内涵应重点把握哪几个方面?

答:1、要牢牢把握国发23号文提出的“三个坚持”。

2、要紧紧抓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8个重点行业领域。

3、要施以更加严格严厉的综合治理措施。

四、国发[2010]23号文提出要抓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8个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哪些?

答: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五、国发[2010]23号文提出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六、国发[2010]23号文提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4、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

5、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国发[2010]23号文在制度创新方面比较突出的有哪十项制度?

答: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2、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3、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

4、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

6、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

7、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8、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10、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

八、国发[2010]23号文就哪十个方面的工作作了完善和强调?

答:1、强化隐患整改效果。

2、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

4、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6、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7、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

8、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9、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10、强调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九、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十、国发[2010]23号文要求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查处的“三违”行为是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十一、、国发[2010]23号文要求企业应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须查处的“三超”行为是什么?

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十二、国发[2010]23号文对于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

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十三、国发[2010]23号文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

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应如何处理?

答: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十四、国发[2010]23号文要求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的“五到位”是哪几个方面?

答: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十五、国发[2010]23号文要求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须建立怎么样的制度?

答: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十六、国发[2010]23号文规定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七、国发[2010]23号文对企业领导带班有何规定?

答: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2、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十八、国发[2010]23号文对于企业无领导带班的如何处理?

答:1、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2、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九、国发[2010]23号文对职工安全培训有何要求?

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十、国发[2010]23号文对企业用工有何要求?

答: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十一、国发[2010]23号文对职工不经培训就上岗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1、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2、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二、国发[2010]23号文中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何要求?

答:企业要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十三、国发[2010]23号文对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2、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