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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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经济法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经济法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结构的转变,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了国家重要的战略部署。

而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在经济法的视域下,我们来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一、农民权益与乡村振兴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和基础,他们的权益保护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问题。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农民工资收入权、环境权和社会保障权等各个方面的权益都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

只有保障了农民的权益,才能够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才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乡村振兴中的土地权保护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土地权的保护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土地的确权和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托管等政策推行的情况下,需要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经济法对土地的权益保护体系提供了一套完善的法律框架,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合同、完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等措施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三、农民工资收入权的保护随着城乡融合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成为了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

经济法对工资收入权提供了详细的保障措施,包括完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劳动监督机制等等。

通过这些法律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权,确保他们获得合法的劳动报酬。

与城市不同,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保障农民的环境权益。

经济法对环境权提供了一整套的法律框架,包括环境保护法、土地利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等,这些法律规定了环境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建立环境污染防治机制等手段,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五、社会保障权的保护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也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

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不完善,需要加强社会保障权的保护。

在这方面,经济法提供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等。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法律意识与权益保护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法律意识与权益保护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法律意识与权益保护一、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农民法律意识对于农村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农民法律意识不仅是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稳定农村社会的基础。

只有通过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村劳动者的权益。

二、政府角色的引导和促进政府在农村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应当加强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引导和培养。

通过开展农民法律教育活动、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等方式,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三、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提供农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平台,如开展法律讲座、制作宣传资料等,使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方式,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四、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农村基层组织作为联系农民和政府的桥梁,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组织农民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建立农民法律咨询点等,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五、法律援助与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加强对农村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农村工作相关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和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

七、加强农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投入,培训法律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真正有效的法律服务。

八、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随着农民工流动的增加,保护其权益成为重要任务。

推进农民工合同签订、薪资支付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九、鼓励农民参与农村治理提高农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为自身权益的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十、总结农村工作中的农民法律意识与权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

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等各方应共同努力,通过培育农民法律意识、提供法律服务和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只有这样,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农村工作才能实现全面发展。

城市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农民权益

城市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农民权益

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农民权益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地区逐渐面临着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本文将从土地权益保护、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就业问题以及社会保障方面探讨如何有效保护农民权益,以实现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

简介城市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它带来了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在城市化过程中,保护农民权益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涉及到农民的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就业问题以及社会保障方面详细探讨如何保护农民权益,以期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权益保护提供一些启示。

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问题是农民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因此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应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完善的土地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有效保护。

土地征用与补偿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征用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为了保护农民权益,政府应采取合理公正的土地征用程序,确保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政府还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补偿,合理补偿农民的土地收益损失,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农民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应当积极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政府应加强与农民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通过民主决策和参与,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程度。

农民就业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就业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培养一批具备现代农业经营理念和技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通过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增加非农岗位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非农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就业机会的多元化。

通过发展农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非农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缓解城市化进程中可能带来的农民就业压力。

和谐社会构建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究

和谐社会构建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究
2 0 .0 2 . 0 7 1 -3
收稿 日期 :2 0 —11 0 81 -1
作者简介 : 潇滨 (96 ) 刘 16 一 ,女 ,山西孝义人 。太原理工大学副教授 ,研究方 向:“ 三农 ” 问题。
1 8 0
刘潇滨 :和谐社 会构建 中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探 究
20 0 9年第 3期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明确提 出,构建和 谐社会是未来五年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 目 标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不仅是我国现阶段 经济社会发展 的客观要求 ,也是新形势下巩固党


农 村社 会保 障制度在 和谐社 会建 设 中的定 位
1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
会。只有实现社会公平 ,才能协调各方面的社会 关系 , 从而有利于调动人 民群众 的积极性 ,有利
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公平社会应当保障每个社
会成员都享有平等 的国民待遇 ,不 因民族、性 别 、职业等的差异而受到歧视和限制。构建和谐
社 会 的 出发 点 和 归 宿 点 是 为 了人 的 自由全 面 发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 来 ,传统的以家庭保障、土地保障、部分集体保
障为中心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 已经受到前所未有 的冲击 ,保障功能弱化 ,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
社会 发展 需 要 ,逐 渐 成 为 “ 三农 ” 问题 的重 要 症结 和构 建 和谐社 会 的重 大 障碍 。
障,这不仅是现实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现状以及农 村人 口结构变化的需要 ,更是发展农业 ,从根本 上解决好 “ 三农问题” ,维护农村大局稳定 和建
设 和谐 社 会 的 需 要 。然 而 ,长期 城 乡 分 离 的 现

农村工作中的社会稳定与农民权益保护

农村工作中的社会稳定与农民权益保护

农村工作中的社会稳定与农民权益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工作的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农村社会稳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工作中的社会稳定与农民权益保护。

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及农民权益保护的关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可以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投入更多资金和人力资源,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特别是农村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的改善,可以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工作中,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收入和保障他们的权益的重要举措。

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可以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农村人才,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在农村设立职业培训中心,加强就业指导,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稳定农民的收入来源,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于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保险参保率。

同时,应当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确保农民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实现。

四、积极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

政府应明确农地产权,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他们能够稳定地从土地中获得经济收益。

同时,应加强对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监督,确保这一过程的公平、公正,避免农民利益受损。

五、加强扶贫工作,缩小城乡差距扶贫工作是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注重帮助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同时,要加强教育扶贫,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给农村儿童和青年,让他们有更多的选择,不被贫困束缚。

315在行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路上

315在行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路上

315在行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路上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也被戏称为“315”,一年一度的消费者维权行动即将拉开帷幕。

作为重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315不仅是一场维权行动,更是一个社会责任的体现。

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路上。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全社会的责任。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会直接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

因此,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都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企业应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满意度。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企业行为,呼吁大家理性消费。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在维权行动中,消费者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也是最重要的参与者。

消费者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轻易相信虚假广告,不盲目跟风消费。

只有消费者自身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才能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

同时,媒体作为社会监督的角色,也应当履行职责,揭露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

舆论的力量可以推动消费者维权行动的深入开展。

只有通过媒体的曝光和舆论的监督,才能让那些触碰消费者底线的企业和商家知难而退,让消费者在市场中享有更好的权益保障。

希望随着315活动的举办,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总之,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路上。

希望通过315活动,能够唤起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让消费者在市场中享有更好的权益保障。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消费者维权行动的进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15在行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路上。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有权享受到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损害。

因此,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重大。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只有消费者对市场具有信心,才能积极参与消费活动,从而推动商品和服务的供求双方形成健康的市场关系。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确保消费者享有正当权益。

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完整的信息,有权拒绝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服务,有权获得法律赋予的其他权益。

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消费者群体会遭受损失和不公平待遇,这势必引发社会不满情绪,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问题当前,我国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已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制度安排。

例如,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并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此外,也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途径。

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商家为了牟取暴利,不惜采用虚假宣传、欺骗手段,在商品和服务质量上偷工减料,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其次,消费者对于维权渠道的了解不足,导致他们在受到侵权后无法及时有效地维权,权益得不到保护。

再次,一些消费者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够重视,经常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而容易受到侵害。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投入不够,监管不力,从而加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的问题。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应当加大对商家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罚,为消费者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农村发展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农村发展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农村发展中的农民权益保护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然而,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困扰。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发展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一、土地征用与农民权益保护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和最重要的财富。

在农村发展中,土地征用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但过度的土地征用可能严重损害农民的权益。

因此,政府在土地征用时应当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补偿标准,并加强对土地征用过程的监管,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工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教育力度,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时限制,确保农民工能够得到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劳动保护。

三、乡村教育与农民子女权益保护农村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很多农民子女无法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政府应当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硬件设施,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确保农民子女能够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四、农民医疗保障问题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大病小病都成为困扰农民的问题。

政府应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推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五、扶贫政策与农民权益保障扶贫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但在扶贫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帮扶对象选择不准确等问题,导致一些农民受到冷落。

政府应加强对扶贫政策的督导和考核,确保城乡扶贫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让每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民都能够得到帮助。

六、土地承包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国农村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承包关系的保护,防止承包地被恶意侵占或转让,加强农民对土地承包的权益保护意识,确保农民的承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七、农产品质量与农民权益保护近年来,农业产品安全问题不断引发社会关注。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保护与权益维护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保护与权益维护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保护与权益维护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日益突出,大量农民工涌向城市务工成为一种现象。

然而,农民工在城市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工资拖欠、工作条件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采取以下策略和措施。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针对农民工保护与权益维护问题,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保护的立法工作,并不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让农民工可以便捷地维权。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权意识,使其知晓相关政策与法律知识,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维权渠道。

三、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支持除了在城市工作外,返乡创业也是农民工就业的一种途径。

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为有志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帮助,鼓励他们回乡发展,提高生活质量。

四、加强用人单位责任落实政府应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履行社会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合理工作环境,并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建设,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

五、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一环。

政府应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合法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七、加强劳动关系调解机构建设政府应加大力度建设劳动关系调解机构,提供便利的农民工维权渠道。

同时,加强对劳动关系调解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八、促进农民工职业发展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农民工通过学习和培训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民权益

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民权益

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民权益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其中最重要的挑战之一是如何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保护农民的权益。

农民是农村地区的基础,他们对农村地区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往往以牺牲农民的权益为代价,导致农村地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保护农民权益是城市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的权益受到了诸多威胁和侵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1.土地征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用于城市建设。

征地补偿不合理,导致很多农民因此失去了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要素。

2.财产权保护不足:农民的财产权利常常得不到有效保护,容易遭受财产侵权和损失。

例如,农民的农田、房屋等财产往往容易被侵占。

3.劳动权利缺乏保障:农民的劳动权利也常常得不到保障。

由于农民雇佣关系复杂,工资支付和劳动保护等问题往往存在。

如何保护农民权益为了解决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民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在土地征用方面,应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征用制度,确保征地补偿的公正和合理。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征用,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生活和转型。

•加强对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 健全财产权保护体系在保护农民财产权方面,应加强法律保护和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财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农民的财产权利和责任。

•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财产侵权和相关犯罪行为。

•加强法律援助,为贫困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维权支持。

3. 加强劳动权利保护在劳动权利方面,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并加强监督检查。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劳动关系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确保农民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权益和责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中国农民工问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中国农民工问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中国农民工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中之重,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

而在这个建设过程中,中国农民工问题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中国农民工是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一群人,他们以务工为主要生活方式,为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农民工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首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他们的一大担忧。

农民工大多来自农村,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一旦在城市就业出现问题,他们的养老、医疗和住房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虽然国家对农民工社保进行了改革,但在政策执行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此外,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也不容忽视。

由于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大多数时候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给他们的子女教育造成了困扰。

其次,农民工工资待遇不公平是另一个突出问题。

尽管劳动法法规规定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标准,但实际上仍有很多用人单位对待农民工的方式不尽公平。

他们常常遭遇工资拖欠、加班费未支付等问题,甚至还有一些劳动安全问题存在。

这种不公平待遇导致了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也加重了他们在城市中的生存压力。

再次,农民工城市化问题亟待解决。

城市化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但农民工在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日益显现。

在农民工迁徙中,很多人依然面临户籍迁移的困难,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基本权益。

此外,农民工的迁徙也导致了城市基础设施的严重压力,对社会治理和城市发展带来许多挑战。

为解决这些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待遇的监管,打击违法拖欠工资行为,促进公平的劳动力市场。

同时,也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机制,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减轻他们的教育负担。

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民工迁徙和城市化过程中的管理和规划,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与农村的良性互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5、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某》、《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6、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7、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8、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10、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1、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12、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1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4、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5、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16、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7、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18、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19、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20、打击假冒伪劣,增强消费信心。

21、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22、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维权进农村”活动。

23、发动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4、发挥某监督作用,促进消费维权工作。

25、放心消费,诚信先行,依法维权。

26、改善民生,促进消费。

27、消费安全进校园,中小学生学维权。

28、人生青春无价,消费维权有约。

29、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0、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消费者保护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的消费者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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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正 06
赣 南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J u a fGa n n T a h r olg o r lo n a e c esC l e n e
N 5 o. Dc. 0 6 t2 0
第五期

法 学研 究 ・
构 建 和谐 社 会 的 消 费 者 保 护 对 策
第一 、 消费关系, 作为社会关系这个庞大体系的 有机组成部分 , 是社 会关系这条滔 滔大河 中的一条 重要支流 。消费关 系与社会关系之间 , 是个别 与一 般的关系。“ 个别一定 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 只 能在个别中存 在 , 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 … 由此可 ” 知, 没有消费关系的和谐 , 也便没有整个社会关系的
戴盛仪 黄 小平 ,
(. 1 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 , 武汉 4 07 ;. 3 0 3 2 赣南 师范学院 科 技学院 , 江西 赣州 3 10 ) 4 0 0
摘 要: 构建和谐社会 , 必须构 建和谐 的消费关 系。构建和谐消费 关系的消 费者保 护对 策应 包括 : 定正确的 制 消费者政策 ; 消费者保 护法律体 系; 完善 严格执行 消 费者权益保护 法, 护消 费者权益 , 强经营 者的义务和责任 ; 保 加 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 消费者组织 的积极作 用, 舆论的监督作 用; 发挥 发挥 完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救济途径 。 关键词 : 和谐社会 ; 和谐消 费关 系; 费者 问题 ; 消 消费关 系
和谐。消费关系的和谐运行 , 对整个社会关系和谐 、 稳定和发展 ,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第二 、 构建和谐 消费关系 , 不仅必要 , 而且可能。 诚然 ,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是利益交换和博弈关系, 有其对立的一面 , 但两者同时也是互相依赖、 互相支

乡村治理中的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

乡村治理中的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

乡村治理中的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乡村治理中的重要议题。

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关乎农民的生计和权益保护,也与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本文将从土地流转的背景、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可行的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土地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租赁或出售给其他农户、企业或政府,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土地流转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口流动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寻找工作,导致农村劳动力的减少。

土地流转可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至非农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其次,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面临着资源环境压力和市场需求的变化,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最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二、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农民的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他们的生计和利益,也是乡村治理的基础。

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权益保护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可以增强他们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和参与度,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其次,农民权益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应当享有合法权益,包括土地流转的公平性、流转收益的合理分配等。

只有保护农民的权益,才能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民权益保护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生产资料,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三、农民权益保护的措施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乡村治理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措施:首先,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

政府应当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和规范,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简述社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简述社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简述社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社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涉及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以下是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些方面:
1. 法律法规: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规范市场行为,惩罚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依据和保护。

2. 监管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媒体监督:媒体通过报道消费者权益问题,揭露不法商家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教育,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4.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开展消费者教育、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

5. 教育和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辨别虚假广告、防范消费陷阱等。

6. 公益诉讼:一些社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可以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集体利益,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和实施。

综上所述,社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多方面的,通过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媒体监督、消费者组织、教育宣传和公益诉讼等途径,共同构建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乡村振兴战略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为重点,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振兴、农村生态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

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增强他们的发展信心和稳定性。

首先,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发展中能够有尊严、有保障。

因此,建立健全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是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中的重点。

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基础,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确保农民的土地不受侵犯,不被非法征用。

同时,要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保障农民转移就业后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平的土地流转收益。

另外,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的劳动权益也是需要重点关注和保障的。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农民需要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因此,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是保障农民劳动权益的关键。

要加强对农民劳动的监督和保护,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劳动中获得应有的权益和尊重。

此外,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也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建立健全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服务,包括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这样可以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助于促进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设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参与。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权益保障的投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组织和农民组织要积极参与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设中,为农民维权、维稳提供支持和帮助。

农民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应有的利益和保障。

群众权益保障措施

群众权益保障措施

群众权益保障措施在一个社会中,群众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保护群众的利益和权力,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本文将深入探讨一些重要的群众权益保障措施,并展开详细阐述。

一、消费者权益保障1. 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政府应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途径和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帮助消费者解决投诉和争议。

2. 加强消费者教育: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培训班等形式,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以避免受到不法商家的侵害。

3. 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商家进行信用评估,并公示评估结果。

这将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优良商家,降低购买风险,提高消费者的信心。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1.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劳动法应包括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关系调解和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2.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政府可以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管,确保劳动者与雇主签订合理和公平的劳动合同。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实现。

3. 推进工资支付制度改革:政府应推动工资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工资保障机制。

确保劳动者按时获得合理的工资,避免拖欠工资和非法扣款等现象的发生。

三、环境保护及资源合理利用1. 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保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加强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管,对环境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2. 提升环境监测和治理能力:政府应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同时,应加大对环境治理工程的投入,改善环境质量。

3. 推动资源合理利用:政府应引导和推动企业、机构和个人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民则是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

如何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

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现代化是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的核心之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正日益广泛。

农业机械化、生物技术等的引入,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应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农民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二、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是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

过去农村经济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现在应该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养殖业、农村旅游等多个领域,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措施,鼓励农户开展多元化经营,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三、农民权益的保护农民的权益保护是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的基础。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应该得到公平的待遇和保护。

政府应加强农民的法律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完善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侵害农民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农民维权机制,确保农民的声音能够有效传递和解决问题。

四、农民素质的提升提升农民素质是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的根本途径。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农业的发展需要。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农民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面对各种挑战和机遇。

五、城乡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是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的重要保障。

城乡之间的差距是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当的社会福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流动和共享,推动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的有机结合。

总结起来,解决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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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商场现代化》2007年2月(上旬刊)总第493期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应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城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调均衡发展,是实现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正与公平的必由之路。

一、当前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堪忧近年来,我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一定成绩:市场规范化建设使市场秩序好转、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鲜有立足之地;执法部门的整治有效地抑制了城市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消费者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维权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城市消费者相对于农村消费者,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颇有成效。

相比之下,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比较滞后,出现消费者权益受害频率大、受害人数多、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且较难查处和彻底清除等特点,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伤农害农事件屡见报端,农村消费者处于非常被动、弱势的地位,其权益保护“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多努力。

近两年来频频出现的劣质奶粉危害婴儿健康事件即是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敲响的一个警钟。

二、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原因分析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现状,笔者认为造成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不全,市场秩序混乱城市流通企业相对易受监督、违约成本较高,在经营中更注重企业诚信和声誉、能排斥假冒伪劣等不良商品进入。

如当媒体爆出“雀巢”奶粉不合格后,许多超市和商场就迅速反应、将涉及产品撤柜。

相比之下,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在后供销合作社时代陷入一片群龙无首状况,流通网络残缺不全,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各种个体商业充斥市场,无法为农村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农村流通市场面广、点多、经营分散且流动性大,管理难度较大,组织化流通经营者的缺乏,给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及不法经营者造成可乘之机,如在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中,伪劣奶粉就多通过农村的家庭式食杂店进入消费者的采购范围。

个体流通业者受其经济条件等先天因素制约,难以担当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刘 颖 西安邮电学院[摘 要] 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国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不全、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不足、维权成本高、农村地区信息化程度低等方面,应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关键词] 农村消费者 权益保护 和谐社会分为以下四种:1.“企业+农户”型企业用合同形式把农户生产与公司加工、销售有机地连接起来。

企业对农户提供全过程的服务,通过优惠价格保证优先收购农户的农产品,而农户则按照合同规定向企业销售农产品。

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合同的签定使农户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降低了市场风险,而企业也因此获得了稳定的货源,保证了经营的稳定性。

它的缺点在于存在违约发生的可能性。

2.“农村专业协会+农户”型在这种模式中,农协围绕某项专门农业项目,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

在这过程中,农协既充当了连接政府和农民的桥梁,也是政府支持、补贴农业的载体。

农协通过培训农民,为农民提供技术性和政策性等服务提高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但实际生活中,农村协会数量很少,而且其职能定位模糊,运作效率低下。

3.“农民经纪人+农户”型农民经纪人指农民中为促使农产品生产者与需求者之间相互衔接以获取购销差价或佣金的中间人。

它同时解决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销售难的问题和需求方货源的问题。

由于其灵活性,农民经纪人活跃了农村的商品流通,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缺点在于农民经纪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

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型许多国家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看成是非赢利组织。

它通过集团低价格购买生产用物质,收购组织内农民的农产品,加工后再以高价格卖给消费者。

组织的大部分利润按“交易额”返还给组织内成员,真正实现了和农民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它既坚持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了其合理性、灵活性和有效管理的优势,同时又克服了家庭经营分散、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小的弱点。

许多国家都选择了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与工商业资本抗衡,保护农民利益的主要经营模式。

而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和成长比较迟缓。

因此,今后我国在采取多元化农业组织形式时,应该优先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参考文献:[1]J.Van Rjemsdijk:A System of Director Compensation Payment toFarmers[J].European Review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1973[2]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3]邓丽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应对市场竞争,《农业经济》,2003年4月[4]咸春龙:论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组织化问题,《农业经济问题》,2002年第2期[5]涂剑立 张永超 余盛杰: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的思考《湖北农业科学》[6]王 勇: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东北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6月[7]李小军: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收入问题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6月370《商场现代化》2007年2月(上旬刊)总第493期环境;另一方面,支付能力的限制也使农村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常以追求价廉为主要动机而忽略和降低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从而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上得以存活,使农村消费者权益屡受侵害。

在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中,许多家长选购劣质奶粉的原因就是图便宜。

三、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公平消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1.增加农民收入这是解决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滞后的根本之道。

我国农村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多数出现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而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消费环境差异较小,城乡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也较为均衡。

因此,要促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者购买力水平,是最根本、也是最首要的解决之道。

2.加快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我国农村地区现阶段购买力低于城市,但是拥有7亿多消费者的农村市场,不能也不该被忽略和低估,因此,可在对农村现有经营者进行现代化改革和重组同时,引导鼓励城市流通企业的经营链条延伸至农村地区,缩小城乡消费环境差距,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更好、更有保障的消费环境、消费服务和消费品。

3.加强农村消费者教育(1)可通过媒体宣传、科技下乡等方式,使农村消费者掌握选购消费品的必要技能,能够识别和判断过期、假冒伪劣等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品;(2)通过对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农村消费者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通过消费者教育,提高广大农村消费者消费活动中的主动性,增强科学消费和积极维权的意识。

城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调发展,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在社会各界的配合和帮助下逐步实现。

有关执法部门对危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的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的打击、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也是帮助农村消费者实现公平消费、保护其权益的必要手段,此外,新闻媒体等舆论机构也应将目光更多地投向这一领域,及时发现和反映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帮助和促使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快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进而实现城乡居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1]青连斌: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N].人民日报,2005年5月23日[2]孙玉波:如何让农民消费者“买”的放心——关于农民消费安全的调查[J].小康生活,2006,(4)[3]柳思维:努力实现城乡消费品市场协调发展的思考[J].财贸经济,2004,(4)[4]于秋芳 向洪金:“消费者惰性”的起因、危害及治理[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4,(4)[5]黄 勇:关注中国社会安全:灾难性事件受害人维权困难[N].中国青年报,2004年7月20日[6]高文静等:清徐93户农民遭遇“问题种子” [N].山西日报,2004年11月25日流通市场“主力军”,当消费者权益受损后,常会出现经营者无力赔偿或缺乏向流通链条上一级进行索赔能力的情况。

山西假种子伤农事件便是这样,事发后,同是农民的经销商虽也觉愧对同乡,但坦言自己没有赔偿能力,同时由于进货时未索取发票,他也难以向上游供货商索赔,从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之中。

2.消费者主观原因(1)农村消费者缺乏必要的消费知识。

我国农村消费者受旧时自给自足消费模式影响较深,对现代商业文明接受有限,同时因自身教育程度所囿,对不良经营行为及产品的识别能力较弱,加之常因图便宜而对商品质量不太考究,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几率较高。

如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中,很多劣质奶粉包装质量差、生产日期模糊不清,且有较多“三无”奶粉,仔细比较便可发现其外观差异,可见购买者必要消费知识的缺乏。

(2)农村消费者维权知识不足。

如很多农村消费者不知发票作为维权凭证的重要性,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当权益受损时,就会面临缺少凭据取证难的困境。

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有关部门认定的“大头娃娃”有189个,但进入司法程序的只有三起,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受害者无法提供发票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购物凭证。

这就是由于农村消费者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相关知识所致。

(3)农村消费者缺乏消费、维权的主动性。

很多农村消费者不仅缺乏搜集商品信息的主动性,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常会出于“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而息事宁人,不主动进行维权,往往对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造成很大的消极影响。

3.农村地区信息化程度不高城市中,消协、工商、媒体都在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消费者也常自发通过网络BBS等进行消费和维权交流。

相比之下,农村消费者在自上而下、横向交流及由下而上三个方向的信息传递都存在不足:(1)各种媒体针对农村消费者教育的栏目较少,有关部门深入农村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也远不能满足需要;(2)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交流难度较大,信息化建设发展落后,缺乏充足的信息传播渠道不,能及时、充分享有相关信息。

2004年查处的劣质婴儿奶粉很多来自内蒙古海拉尔地区,而2005年在河北出现的“大头娃娃”使用的劣质奶粉为“嗨啦尔”牌,且来自同一地区,两相比较,不难发现其中联系,这样的名称却未引起婴儿家长的警惕,这应与消费者拥有信息量的有限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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