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教师中级专业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细则
XXXX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X教人(20XX)22号)文件精神和《XX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X教人(20XX)14号)、《XX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X教人(20XX)5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XXXX中学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范围及对象1受聘为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2.在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不参加聘期期末考核。
二、履职要求认真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专业职责。
三、聘期考核办法(一)聘期考核的工作流程1聘期初动员部署在新的聘期开始之前,学校通过网站、微信、教工大会、教研组会议等平台,传达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关于聘期管理的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对聘期考核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指标、努力有目标。
3.聘期中对照检查在聘期内,每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公布后,要求每位老师根据聘期考核办法对自己的期末成绩进行估算。
学校办公室根据年度考核成绩,督促成绩落后的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期末考核工作流程(1)学校评分和教师自评在聘期第三年年度考核成绩确定后。
学校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各职能部门计算教师的聘期成绩,并通过学校管理系统将评分结果通知每位教师个人。
同时要求教师根据自己聘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
(2)分数的对照与沟通学校安排一个星期时间供教师与评分部门进行分数的对照与沟通。
教师将自评成绩与学校评分对照后,如果对学校评分有异议,可积极与评分部门沟通。
学校评分确实有错误的,相关部门须根据考核标准对分数及时做出调整。
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3篇)
实用文档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3篇)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踏上工作岗位以来,我一直勤勤恳恳,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地做好一个教师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我的任务,虚心向各位老教师和优秀教师研究先进的教学经验,并注意不断阅读有关教育教学理念和实践的书籍,充实自我。
在学校中,我一直担任的是语文、英语教学和班主任的工作。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总结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
一、思想方面:本人能积极参加政治研究,关心国家大事,遵守纪律,团结同志,热心帮助同志;教育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钻研业务,勤奋刻苦;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
二、教学方面1、备课。
我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仔细听,认真记,领会精神实质。
然后根据要求,提前两周备好课,写好教案。
平时做到XXX备课。
备课时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进修好大纲,虚心向同年组老师进修、请教。
力图吃透教材,实用文档找准重点、难点。
为了上好一节课,我上网查资料,会合别人的优点确定本人的教学思路,常常工作到深夜。
为了学生能更直观地感受所学的知识内容,我积极查找课件,制作课件,准备、制作教具。
2、上课。
上好课的前提是做好课前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上课时认真讲课,力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精练。
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使学生有举一反三的能力。
培养学困生的研究兴趣,有难度的问题找优等生;一般问题找中等生;简单些的总是找学困生回答。
3、作业。
根据减负的要求,我把每天的作业经过精心地挑选,适当地留一些有利于学生能力发展的、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作业。
决不布置重复的、无意义的机械作业。
作业能做到及时批改、认真纠错,发挥查漏补缺的作用。
三、班主任工作:德育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班主任德育工作的秘诀就是爱。
多年来,我带过许多班级。
每届都认真地进行常规的教诲,使他们了解一日常规。
而且不失时机地抓住一切能够利用的机会进行常规教诲,如:班会上、早检时、值周总结得到实用文档红旗和没得到红旗都要进行教诲。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改办[2011]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加大人才评价力度,积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诚信建设。
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医.学全在线提供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的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
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年度计算不得突破2009年申报数,医学全在线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水平能力测试要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用面试或笔试形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评委会探索新的方式。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要求组织统一测试,各校可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原则上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多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教育、人社部门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认真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为提高教师经济社会地位、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一些地方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操作不够规范,把关不严,监管乏力,降低了评审质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聘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要根据原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逐校核定教师高、中、初级指标数,并根据学校编制及教师人数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各地在核定各级教师职务岗位职数时,要实行城乡学校同一标准,并注意向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倾斜,以吸引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要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学校、社会公开结构比例设置情况,公布各学校高、中、初级岗位数,实行阳光操作。
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省学科组及有权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省学科组及有权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计3078人)第一类:省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2212人一、南京大学4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谈文娟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陈晓宁、吴伟、戴咏梅二、东南大学8人副教授4人孙晔、金凯、韩军生、纪玉娣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耿有权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刘莉莉、马强、吴建玲三、中国矿业大学14人教授3人杨思留、李金齐、戴惠副教授3人许超、尹小玲、徐登峰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刘圣汉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7人査振高、郭东、宋冰、方跃平、刘鹏、蔡可化、李琳四、河海大学4人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刘丹平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王世军、仲兆宏、刘江五、南京农业大学3人教授1人顾飞荣副教授2人伍艳莲、林军六、江南大学8人教授1人龚晓斌副教授3人潘凌云、周韬、石艳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3人姚剑英、张文、曹瑛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彭长华七、中国药科大学1人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张宝玲八、南京师范大学17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4人蒋其琴、孙茂华、周红、彭海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2人高立平、朱云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1人金礼久、张梅、李玉霞、周沁悠、宋清涛、薛传会、李建俊、徐永辉、陶勤、马洪正、王龙九、苏州大学16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5人査佐明、茆汉成、王成奎、李伟文、陈赞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3人杨礼富、张才君、徐子良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8人张之望、糜志雄、沈志清、徐晓明、居民、陈德斌、戴佩良、缪世林十、扬州大学9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 3人金连钧、杨林、王军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芮鸿岩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5人费坚、陈克勤、林刚、沈意文、洪霞十一、南京医科大学1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 1人董选时十二、南京中医药大学31人教授4人汤少梁、周金海、王小龙、方祝元副教授24人李洁、王曼、张艳萍、盛红、曾智、徐佩、钱爱兵、王磊、刘春美、张兴德、袁冬平、陈志鹏、邓海山、姚卫峰、陈四清、刘福明、孙化萍、季建敏、孙建华、张仕年、赵建学、黄爱国、刘娜、汪建先副研究员1人王爱云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夏登杰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王进十三、南京工业大学7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 2人童政权、黄慧明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5人杨琦、刘大卫、翟安英、潘静、张健十四、江苏大学56人教授15人戴迎华、张济建、吴庆宏、李春香、周亚竟、黄卫红、杜建国、张红印、邹小波、刘伟、钱晖、周爱华、严金川、于忠海、王强副教授23人胡绪华、杨丽丽、王伏虎、李炳烁、王春林、冯瑞贞、姚琴、季颖、吴良凯、任旭东、朱轶、郭坤祺、陈全胜、王苏华、魏渊、王亮、刘宏飞、卢红艳、乔仁波、樊晓飞、王明松、王莹、孔庆红副研究员8人常福祥、朱道辰、黄国平、郭忠建、陈华友、徐庆刚、刘晓勇、林琳高级实验师1人俞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4人陈权、耿华昌、张世兵、曲云进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2人李洪波、李战军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潘红军、郑可春、孙湘兰十五、南京财经大学24人教授10人赵光瑞、张继良、闫星宇、李杏、李林木、陆华良、蒋琰、管亚梅、孙冬、刘琴副教授9人徐成、秦建国、王增文、林源源、石艳艳、孔令艳、仲琴、周静、王罡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5人章冬斌、阎小平、刘伟华、葛雷、高惠娟十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9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3人朱庆峰、张京波、陈海娟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张芝和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5人张新厂、马革兰、史金联、衣华亮、吴加琪十七、南京林业大学1人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刘晓萍十八、江苏科技大学35人教授9人魏敏、狄为、张学军、嵇春艳、佘建国、李滨城、田雨波、吴庆、任南副教授15人张国强、吴伟、王军、彭少辉、谭凤兰、卢一飞、王瑾、黄鹂、居琳、徐胜、陈立庄、王俊、詹云刚、王治均、朱迅华研究员1人武国华高级实验师4人朱安庆、杨大明、凤俊翔、赵其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1人蒋春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陈澜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2人姜佩剑、周云祥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王树利、杨琴十九、南通大学57人教授 20人吴延溢、许富宏、靳新来、张小芳、钟志华、仲崇贵、朱素琴、吴晓、杨永杰、刘炎、高永静、鲍宁、庄勋、赵剑、曹苏、吴健、张毅、陆晓云、胡啸林、管永华副教授27人孙国志、陈玉君、杨建新、白晓革、许田、周磊、华亮、曹利、朱晓辉、于彬、陈广通、张捷、顾健辉、冯健、俞燕、潘海燕、蒯小玲、郭瑜洁、王苏容、刘锟、谭军、薛群、黄蓉、江严冰、王文杰、王娅、马海燕高级实验师2人徐雪梅、刘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4人张厚军、袁洪群、徐红波、张爵宁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高建林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方晓敏、吕雪峰、李世东二十、南京邮电大学42人教授14人赵波、周文成、杨军、陈凌、杨志红、王永进、郭宇锋、陈丹伟、孙国梓、章韵、王海艳、张卫丰、彭英、赖文勇副教授20人王峥、吴爱武、严小青、李玉胜、赖安君、王青、宋振芹、贾光茂、钱敏贤、于中根、彭永刚、仪明东、杨涛、钱妍、刘兴奋、王堃、黄海平、吴伟敏、谭洪论、鲍善柱研究员3人卢捍华、张载龙、密保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 2人尹志丽、赖风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周南平、谢平、朱国平二十一、常州大学22人教授13人葛彦东、张健、顾锦芳、余兴无、马江权、杨德明、叶青、张智宏、施昱、徐守坤、董良飞、高光藩、韦忠良研究员1人赵远副教授6人徐俊华、赵红梅、高晓琦、陈岚萍、王新颖、周诗岽副研究员1人梁玉婷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那海波二十二、苏州科技学院42人教授12人温波、张顺生、王书文、樊斌、毛小勇、刘凡、杨忠伟、赵书杰、周云、牟子平、金纬、冯智全副教授22人史嵘、唐利平、段姝、吴汉江、路海洋、柯英、林卫萍、李晓南、张秀伟、王晓丹、郝翔、王桃云、薛晓红、张宗杰、邓建华、刘志强、刘皆谊、邱德华、刘强、余仲平、居晴磊、杨朝辉高级实验师2人刘晟波、何文娣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曹毓民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5人朱明珠、江忠华、张兄武、汪筱兰、葛学敏二十三、淮海工学院50人教授6人潘繁生、卢龙、贺乃宝、徐永其、李联泰、费鲜芸副教授41人魏范清、李义良、刘春梅、刘树奎、谢朝清、邓中良、刘晓春、陈静宜、蒋智凯、朴红光、刘学东、刘玉芬、宫俊琰、史大华、陶传洲、郭雷、贺毅强、唐学飞、方彦凯、刘明芹、丁兆奎、戴红伟、赵启升、胡文彬、刘茗、杨慧珍、曹双贵、洪露、李明东、闫肖武、王崇、赵巍、吴胜军、申欣、冯志华、徐军田、孙颖颖、蒋廷臣、李玉、彭红春、严红花高级实验师1人张民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田德勇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金芙蓉二十四、盐城工学院66人教授14人赵永亮、严金龙、范大和、孙俊兰、黄曙荣、于小娟、周咏馨、杨建明、李洪山、申玉香、崔刚、尹斯年、吕立斌、郭伟副教授44人陈玉祥、陈大群、李正锋、李益娟、杨宇、傅义春、张玉翠、王小立、薛玉秀、田灿荣、陈湘赟、吴兆丰、张怀红、丁鸽、曾建平、金建祥、张余霞、董晓慧、郭磊、查文炜、王斌、许晓琴、曹兆熊、刘必荣、黄晓峰、朱学来、李先锋、花小朋、周宁、张成彬、甘亚南、何山、宋冬梅、原娟娟、吕林兰、吕富、余晓红、张德时、唐进松、李锋、王莉、王文广、李晓燕、季萍高级实验师1人赵雪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1人陈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2人薛俊义、何登溢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施鲁莎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杨军(学)、杨军(人)、高留才二十五、淮阴工学院 51人教授13人郁大海、陆松福、朱建新、支永碧、冯良东、固旭、张强华、左晓明、孙全平、李伯奎、赵正敏、丁卫红、陈伯清副教授31人周卫民、王军、刘苏云、朱至文、王勇、徐叶香、张爱玲、周晓芬、刘九伟、陈红美、李景光、陈晓靖、潘其军、孙建光、张利兵、高本领、唐亚陆、王军、付丽辉、张新荣、蒋鼎国、冯万利、于长辉、戴峻峰、许宏、夏江涛、刘泽俊、孙敏、任世英、张林青、刘爱辉高级实验师1人李志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2人何其中、余文明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2人朱晓文、王文科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刘洪林、王峰二十六、南京工程学院 54人教授8人唐春红、华茂发、杨征宇、赵涛、余丽武、陈洪、刘少牛、蔡璐副教授34人陈静、汪秀丽、陈洁、杜淑娟、林竹、罗剑锋、姚立、薛琴、高含菊、吴功德、耿烽、文少波、朱大胜、章启成、樊红梅、汪凤林、孟书云、李干林、隆贤林、张健、徐金宝、路红、贾彩虹、沈正、谢淮宁、陈亚仙、黄剑、倪铭、袁自龙、庞勇、刘彦红、周衡志、张东平、李乾军高级实验师2人赵建峰、陈孔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周凌凤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9人邵文龙、濮天伟、曹都、印书范、徐辉、聂邦军、张晓煜、张相琼、杨国华二十七、徐州医学院 57人教授6人汤仁仙、颜学兵、荣良群、张荣林、曹君利、王军起副教授45人刘长庚、郁志龙、苗春霞、徐继承、覃朝晖、牟杰、安琳、燕宪亮、纵雪梅、李雷、徐通达、吕丽丽、周宏、茅一萍、樊桂莲、曹爱红、吴浩、龚爱平、徐德宏、王玲、安燕芳、孔凡彬、陆锡燕、施斌、张雪玲、朱美玲、邹会玲、朱秋侠、姚丛月、张爱君、高文昌、黄继江、周中新、胡建平、马军、石鑫、陈焰、吴建强、郑红兵、朱锦明、周健、黄晓洁、胡殿雷、王鹏来、李家锋研究员2人朱孝荣、许鹏程高级实验师1人孙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2人唐俊兵、徐海波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胡斌二十八、徐州师范大学33人教授14人石淑华、石海兵、张英明、李宗诚、吴钢、刘莹、庄启亚、房兴堂、周连铨、王跃萍、欧向军、史春云、仇方道、王保士副教授17人张峰振、鲍林、贾志刚、魏雷、李竞武、韩彩芹、王繁生、甘良志、祝义、黄如民、王桃英、孙龙存、李永强、储亚娟、宋子扬、王斌、宫伟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何莉娜、刘林二十九、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7人教授7人秦苏滨、耿玉仙、刘维桥、贝绍轶、张胜军、易锋、莫小新副教授13人陈春琳、陶宇红、诸小霞、于琴妹、吴云兴、刘波、梁国斌、杨润苗、刘浏、胡春华、薛小锋、张长英、胡剑研究员1人贺文瑾高级实验师3人施卫、黄海军、薛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朱军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王东、周丽琴三十、盐城师范学院42人教授12人朱广东、王强、刘德林、姚公涛、史成明、王正兵、刘耀斌、崔美华、陆法林、费正皓、唐树和、方东副教授24人陈宏付、魏崇辉、戴朝晖、凌巧、纪峰、常玉苗、孙晓东、武荣强、李二占、孙开建、顾海锋、丁易、陈健、尤源、刘兴宽、严诚、辛利、彭圣华、王创伟、王植青、徐晓娟、曹爱华、高金玉、朱玉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2人冯春芳、朱京凤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刘德群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万树超、徐伟、顾晓波三十一、淮阴师范学院47人教授10人管爱花、卢春雷、孔凡成、魏健文、李荣清、张维光、窦秉德、王郁武、葛军、史晖副教授33人张华忠、黎邦勇、孙来清、张薇、江雪松、奚刘琴、唐步龙、杨春红、陈长松、季中扬、亢宁梅、苗珍虎、赵青、郭成玉、史红梅、何梅、雷雪萍、王晓晶、史红波、翟章印、安礼涛、宋洁、张载超、褚效中、李登超、杨立明、黄贤立、封昌权、罗冬梅、李文灵、苏梅、蔡安宁、黄珂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2人葛恒阳、滕祥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刘小华、刘岳启三十二、南京审计学院 35人教授8人刘叔申、孙文远、张跃进、施平、董必荣、沈雁、张福利、奚天明副教授 26人孙文杰、杨芳、罗欢平、王艳丽、吴一鸣、陈骏、王晓震、倪慧萍、剧杰、王芳、鄢志娟、汪锦丽、陈云萍、方艳、栗学英、孙刚、汤洁、梁君、余宏旺、许秋滨、李垠、孙玉星、韩冰青、刘雷、李卫红、柳巧玲副研究员1人徐瑾三十三、南京艺术学院12人教授2人方仪、薛龙春副教授7人杨勇兵、魏佳、秦翼、束新水、薛峰、王欣、贾小妹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葛晓琴、王茜、籍庆利三十四、南京体育学院 5人教授1人宋雅伟副教授4人郑言霞、魏亮、孔瑞诗、王进三十五、江苏警官学院10人教授4人陈春涛、刘进、施发笔、王军副教授5人龚鹏飞、黎慈、薛向君、李馥娟、梁慧稳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纪蔚蔚三十六、常熟理工学院43人教授10人计红芳、张良林、杨刚、卢祥云、左晓兵、顾启民、李克清、徐惠钢、顾永安、王福鑫副教授27人宋君、王永明、赵杰宏、高汉祥、李春红、李亚峰、王燕、王君、耿发展、刘玉申、崔荣静、付任重、王海鹰、梁剑光、万能、浦文禹、钟黎萍、赵彩云、陈飞、谢启、刘芳、陈义勇、王雪锋、黄兴丰、季嘉龙、林友、宋艳梅高级实验师2人龚进明、范炳良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朱士中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刘冬云、刘清华、王雯霞三十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12人教授1人于成江副教授10人戴小俊、骆家林、戴安良、瞿嵘蓉、沈莉、张惠莲、黄娅琳、薛晓明、周用武、吴娴兰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朱明三十八、无锡职业技术学院10人教授3人张铮、陈玉平、姜敏凤副教授7人徐子州、翁爱祥、华红芳、钱晓忠、陈天娥、奚茂龙、栗小宽三十九、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人教授4人苏苓、沈士德、宋功业、刘晓副教授11人孟祥春、张雪、赵武、陈曙光、李继良、魏建军、陈益武、龚贵生、刘海波、乔榛、李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1人张海涛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周红霞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3人杜峰、汤雪峰、宋丹萍四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5人教授4人朱建国、匡余华、宋延东、周源副教授11人秦社华、广银芳、周立军、王靓、李金热、甄久军、邓嘉、江国栋、吴国中、何召锋、夏黎春四十一、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7人教授1人陈志华副教授5人储玲、曹敏、施祖平、范君、周祥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方季红四十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14人副教授12人邓海霞、陈洁、姜嶓、姜双林、马华、李白丁、茆先云、曾玉蓉、朱青、柳建华、殷丰泽、周密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徐艾学、杨建春四十三、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0人教授1人王凤军副教授8人王虹、江雪茹、刘芳、吴建军、陈立文、章萍、吴小明、陈燕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曹江培四十四、常州纺织职业技术学院12人教授3人何亚非、蔡苏英、田恬副教授6人余波、宋雪霜、李爱红、汪晓斌、王小红、高秋香高级实验师1人徐跃帼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冯国平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夏玲四十五、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12人教授1人李焦明副教授10人李晓萍、庞东升、姚洁、程惠明、于清跃、季锦林、吴晓琼、张泉、熊森、葛坚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白书锋四十六、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1人教授6人徐桂华、王义宏、操阳、李继玲、薛茂云、王伟副教授10人赵建梅、王桂花、许震、杨财根、程欣、钱进、沈俊伟、谢恽、朱彦、朱晓红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顾坤华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4人高颜芝、王志凤、杨晓冬、孙晓霞四十七、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13人教授1人王雪敏副教授9人刘卿、葛修娟、张茂林、欧阳新梅、秦奕、赵健、刘学、周春梅、于雪琴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谢明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张钦文、王伟四十八、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8人教授1人陈保国副教授6人李婷英、杨小林、贺新、李东升、刘日鑫、周皞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陈向平四十九、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1人教授3人巢桂芳、杨劲松、赵继永副教授6人孙杏林、葛茂忠、王兴芳、朱丽霞、胡江、肖新华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2人张涛、吴亚萍五十、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3人教授1人钱金法副教授8人籍广艳、孟巧红、陈旭宏、高建国、刘江、王国琴、吴荣、汤慧芹高级实验师1人朱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裴智民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鲁伟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彭银年五十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6人教授4人王德堂、王艳秋、吴红、叶鹏副教授10人田中玉、王磊、刘一飞、唐昌松、朱梅、张兆红、詹新生、巩庆伟、蔡艳秀、陈华堂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鲍桂楠、李丽五十二、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10人教授2人袁加程、高翔副教授5人周建刚、朱斌、张政、丁海霞、吴勤民高级实验师2人苏文莉、鲍会梅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严东强五十三、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3人教授2人戴红霞、李新翔副教授10人许卫中、吴敏敏、张晓燕、朱建中、甘辉、尤东升、孙玲、王志伟、张芸、郎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华裕良五十四、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9人教授3人沈默、陈立军、汪亭玉副教授9人郭曙光、秦虹、秦德如、唐力忻、周国华、杨耕新、杨永前、季明丽、王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1人吴国建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2人曹志平、蒋龙余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4人刘红明、陶成、张瑞霞、范霞五十五、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5人副教授5人陈相芬、杨大蓉、张恒、冯蓉珍、官伟波五十六、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6人教授2人王邠、朱香卫副教授11人沈艳丽、韩蓉、李显明、刘进明、冯洪高、孙凯、张飞、顾红其、吴畏、崔晓波、耿幸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王恒平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钱闻明、徐海波五十七、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8人教授2人吴岳军、顾永成副教授4人蒋勇、杨晓兰、朱书华、高岩高级实验师1人李冬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盛波五十八、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11人教授3人张琼、唐义锋、蒋道霞副教授7人李凡、赵燕、王怀友、王华东、周玉东、王军、刘春晓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吴兆方五十九、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12人教授1人张荣华副教授11人顾珂里、徐蔚、武维东、王其松、李爱花、宋春元、罗文华、程庆华、谷莉、刘玲、姚桂香六十、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7人教授1人沈发治副教授5人翁朝霞、徐华、刘伯玉、钱琛、范丛山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夏德洋六十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188人教授9人宋行、张依莉、李清秀、陆春其、王建玉、程龙、冯维希、刘德军、陈敏副教授176人杨祥才、彭年敏、谷鹄、李玲、宣纪英、彭敏、周燕娟、沈文英、李明华、钱玲、黄震、徐彩红、周秀华、钱菁、刘琴、陈品琴、李辉、张勇、李梅、薛磊、李秀丽、郑燕燕、丛远兵、汪蕾、王瑞达、郁昀、郁桂珍、桂军、陆晓蕾、宋建军、管爱娟、杨步义、郭健敏、段素峰、钱金萍、沈建新、周少军、许亦周、何茹、张滢、马励、钱苏宁、郭劲东、章媛、刘晶、陈转利、王昊、陶三琴、谢娣、洪欣平、郭晓戎、吁娟、房宝娟、陈晓明、左相业、丁海英、戴昀、陈燕、贾岩、王文娟、徐则娟、陈晓东、王树新、欧谦宁、万菁、魏小林、沈瑾、张荣、冯志刚、梅荣娣、裴蕾、白桂彩、李红、江舜华、朱方新、陈建军、孟华峰、邵敏珠、王卫红、何雪雁、江玉、许颂安、侍芳、刘晓艳、杨红梅、侯月平、王晶、吴慧霞、唐明宏、王国贵、周同民、张艳艳、张华、张智国、胡海清、张锡明、蒋勇、丁建伟、庞丙秀、施丽红、王晓蓉、李晓云、宋春秀、徐健锐、严圣华、陈建超、杨正民、荆富荣、郭岩、倪文进、张琴、吴小贵、黄建国、董桂平、贺峰、彭兰华、强承魁、董兆林、阚中英、杨正安、徐纪勇、谭燕泉、陈梅文、乜金茹、刘冬梅、姚建新、赵萍、陈晓敏、唐晓曦、华茵、成敏、张正宝、郏夕、黄伟、宋振国、周静、陈叶生、蒋冬、周爱华、陈玉华、张美娟、周玉春、季诚、陈梅、蒋昭庆、袁俐、张静春、毛静芳、张玲、庄一平、沈爱明、曹健、李云、龚益生、毛春芳、葛乃贵、吴圣华、李新娥、李靖、王道荣、侯永祥、李龙江、张国琴、何玉凤、马成、汪和兰、苏阳、王公平、杨春芳、陈永、张燕、白艳群、王国平、丁莉东、石胜群、郑广春高级实验师1人黄荣金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杨新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徐荣宽六十二、江苏教育学院分院51人教授6人胡海舟、吴剑峰、潘健、佟元之、李克军、丁兆雄副教授45人夏伟瑜、薛宗梅、陈文翔、刘菊、王艳玲、胡瑛琳、魏荣华、施一蓓、张松祥、郝晓霞、倪丽霞、孙伟强、李瑛、沈毅、张继忠、濮美琴、李春雷、沈冬妮、尤颖、舒彩霞、刑菊如、陈红、包媛媛、张连继、郭捷、何娜、仲爱云、孔宝刚、崔菊萍、戴建新、易忠兵、曹均平、吴秀銮、周玉春、金英、韦红星、夏万杰、庆旭、魏峰、黄忠、杨美娟、陆娟、陈建忠、秦广明、尤阳六十三、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5人教授3人杨治华、孙淑萍、王小刚副教授10人丁振中、刘霞、周海英、冯立英、钱红、宋志国、王露、朱幼娟、居立峰、胡亚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2人王卫霞、严海霞六十四、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7人教授3人孙荣春、盛定高、孙秀英副教授13人黄君录、姜亚南、张锦萍、厉超、朱立义、史卫华、杨永、裴立云、聂开俊、朱旦晨、刘升贵、龚希宾、吴会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1人卢新文六十五、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6人教授3人高恭娴、聂明、金鸿副教授21人孙晶、李小琴、李微、李震涛、张照锋、胡国兵、邹传琴、龚美霞、王文宁、徐结海、李斌、董西英、朱永宏、马永兵、孙刚、徐绕山、倪靖、徐秀勤、顾海花、裴春燕、杨晓笛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2人钱群雷、徐胤莉六十六、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9人教授2人陈志明、梁慧敏副教授6人吉根宝、巫恒兵、刘翠芬、徐佩锋、郭正兵、宋微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郭海红六十七、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18人教授1人尤伟忠副教授15人方蕾、田奎、姚晴霞、何钢、薛钰、张建春、李之凡、刘文杰、田明、黄顺、陈娟、李冬霞、刘彤、凌杏官、高卫群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石丽敏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解鹏六十八、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人教授7人李生其、李增国、陈玉库、周广生、谢献胜、展跃平、郁杰副教授13人王一萍、陈斌、陈熔、徐春仲、胡新岗、黄银云、王海燕、王永娟、邢玉娟、陈琳、任善茂、周俊、卞桂华六十九、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8人教授2人张跃群、郑兴国副教授6人汪小华、彭雪华、高永凤、刘勇兰、朱年华、朱加平七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17人教授6人唐友东、马乔林、汤国杰、龚少军、季本山、杨泽宇副教授9人肖健、吴金泉、姜学栋、薛仕中、朱敏、房世龙、王琪、邹俊杰、葛志祥高级实验师1人方明树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李军七十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4人教授2人祁洪祥、杨益明副教授9人王健、纪正广、刘晓华、余霞、程东祥、张晓焱、孙薇、洪春斌、周守友高级实验师1人陈晓玲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1人高进军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
201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201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进修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教学水平。
一、评审范围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教研员和兼做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结构比例(一)山东省高级中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1.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28%一35%,中级职务控制在40%一50%。
2.市级规范化学校、省属一般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23%一30%,中级职务控制在38%一45%。
3.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8%一25%,中级职务控制在38%一45%。
4.一般学校、完全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5%一20%,中级职务控制在35%一40%。
(二)山东省初级中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1.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5%一20%,中级职务控制在35%一45%。
2.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0%一17%,中级职务控制在3O%一40%。
3.一般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5%一12%,中级控制在30%一40%。
三、晋升中学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进修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教学水平。
四、中学二级教师的职责、任职条件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2)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历年考核合格。
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工作计划三
二、具体措施
1.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每月至少阅读一本教育类书籍,做好读书笔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教学中。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主动分享教学经验,学习他人的先进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3.每学期对所任教班级的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兴趣和困难,根据调查结果调整教学策略。
2.教学实践:结合学科特点,尝试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情境教学、游戏教学等,让课堂充满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4.学生交流: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需求和心理状况,为他们更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
三、时间安排
4.个人修养: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开展教学方法创新实践,初步形成具有个人特色的教育教学风格。
2.第二季度:加强学生管理,制定班级纪律,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3.第三季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第二季度:参加教研活动,分享教学经验,根据学生需求调整教学策略。
3.第三季度:加强与同事、领导的沟通交流,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4.第四季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四、预期效果
1.通过深入学习小学教育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提升,为学生更好的教学服务。
1.第一季度: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开展读书活动,尝试运用所学知识到实际教学中。
2.第二季度: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尝试不同的教学方法,观察学生的反应和效果,进行调整。
2011年职称评审通知(文件)
人才字[2011]1号关于201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申报201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中国科学院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参评人员、参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春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秋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除法定节假日外,人才培训部在工作日内均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
评审范围:计算机工程、软(硬)件研发、网络及多媒体技术、电子工程、自动控制、光学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见附件二)。
二、凡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一)者,持存档证明或用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来我中心报名。
三、申报人应认真准备业务自传及填报相关材料,如实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状况,不得虚报和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同时,需提交护照专用的无边框彩色浅底证件照1张(33mm×48mm)及评审费。
四、评审及答辩结束后,申报人可分别于6月15日及11月15后在“中科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
获得资格者,分别于6月底及11月底可领取由“中国科学院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62555170联系人:马晓辉(maxiaohui_2009@)网址: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5-2号中科院人才中心204室附件:1.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说明2.评审(系列)专业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主题词:工程技术职称评审通知附件一: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一、评审范围1.京区院属企业及委托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研发、技术应用、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通用5篇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通用5篇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篇1】我叫__,是中学语文教师。
学校毕业,调入中学工作至今。
工作以来,我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兢兢业业,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良好,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了一个教师应有的职责,受到上级机关、领导、同行和学生的认可和好评。
年,我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年来,我尽职尽责,既给年轻老师做榜样,同时又向高级教师学习,教学水平与工作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在德能勤绩四方面达到了高级教师的要求标准。
现将我的工作表现总结如下:一、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
为适应新时期教学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要著作,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注意在实践中改正自己的缺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自我修养。
我努力地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注意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自己也在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增长了知识,提高了工作的能力。
多年的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工作使我越来越认识到作为人民教师,关注国家兴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干好本职工作,就是爱国的表现,就是在尽一个公民的职责。
二、研究教学规律,探索教育教学新途径,努力做到“学高为师”。
我从事教育工作的座右铭是“脚踏实地,积极进取”。
在教育理念中,我恪守“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原则。
因此,教学工作中,认真备课、上课,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出色地完成“六认真”工作,在教学中我不是照本宣科,而是以各种方式营造轻松、活泼、上进的学习氛围,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法来教学。
教学工作中认真备课是第一位的,我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深人社发[2011]103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1.07.06【实施日期】2011.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0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11年我市教师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其他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9月30日。
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15日。
上述受理时间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一)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http:///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zjzhb/)。
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别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的规定。
下列人员和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政策调整如下:1、为探索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今年在南山区试点设置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南山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评审。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011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
3.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1号)、《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4.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一、评审条件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一、年限的计算(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
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
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5.10•【字号】粤人社发[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完成时间。
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统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1.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深圳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批准,今年在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试点的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试点评审办法进行,评审通知另行下发,其小学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纳入试点工作统筹安排。
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往年的做法。
同时,按国家要求,今年非试点市暂不进行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中专(技工)学校: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包括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今年暂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
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融,无需重复申请。
申请人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确定一个学科。
三、认定教师资格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要求申请人将其学历证书送交相关学历认定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三)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黑人社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29号)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为8月至9月;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
高、中级职称核准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部分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截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高、中级职称核准时间为9月1日。
三、今年开始正式启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学习,加大解释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标准》做好中、高级职称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四、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合理控制评审数量,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着力提升职称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五、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借鉴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掌握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参照国家和外省合格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逐步提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及有关单位: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开展,执行原有资格条件和各项要求。
为做好201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凡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为: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获硕士学位后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或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教学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6、申请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班主任年限调整为3年以上。
7、专业技术工作资历,从获得中专(中师、技工学校)以上的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的时间累加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1日。
(二)因工作变动申报转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担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现岗位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两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22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22号)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中专学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5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省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5〕35号)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可通过现聘用单位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不作为提高退休费及福利待遇等的依据。
对申报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
五公开报告(1)
中级职评“五公开”报告
根据上级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政策及规定,为了公正、公开、公平地把职评工作做好,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根据教体局职改办的工作精神,成立了职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职评政策及规定,层层把关,严格程序,认真操作各项工作,具体做法是:
1、成立职评评审组,学习上级职评政策及有关精神,安排评审工作进程。
2、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传达教体局《关于申报2011年中级职评政策及有关规定》,强调严格按照“一公开”、“二展示”、“三考核”、“四评议”、“五监督”制度搞好职评工作,成立相应职评组织。
3、职评有关规定及政策等公开,在评议的基础上上报申报对象,本校职评组对上报人员资格审查审验。
4、申报对象上报有关材料,校职评组审验、考核把关。
5、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布于众,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学校职评领导组经过研究,同意推荐刘晓环同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巩义市康店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1年9月。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8-19 11:38:51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人事部门:根据乌鲁木齐市职改办《关于印发二○一一年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乌职改[2011]6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一)职称材料申报、审核工作自2011年8月29日开始,至9月22日结束(各专业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参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二)职称申报材料的整理分类和计算机录入工作由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三)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25日期间召开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四)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将各系列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网站(http//)进行公示;(五)2011年12月底,完成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及评审材料清退工作(各专业评审材料清退时间安排参见附件2)。
二、推荐职称评审的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职称备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年度)定性定量考核表》(参见附件3)。
(2008年至2010年度);(三)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3000字;(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业务考试成绩单原件;(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新培网《培训电子证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或经市职改办批准的《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原件;(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八)《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九)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十)任现职以来能充分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的论文、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篇数及发表情况根据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确定,原件审核后退回);(十一)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某学期听课记录本一册,教案、说课、评课(双向评课)原始材料一课时,需由学校(幼儿园)教务部门盖章确认;民族教师取得国家规定的汉语水平测试合格证;汉语语文学科教师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测试证;(十二)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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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2011年省教育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就2011年我市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依据执行粤人职…1999‟26号等文件,学历、资历条件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粤人发…2004‟108号等文件,计算机条件执行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件。
《资格条件》中继续教育条件,公共必修课为《创新案例》、《广东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三门。
教师应提供近3年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由施教机构出具)。
二、对职称申报若干问题的说明(一)根据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资历计算及论文、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为今年的8月31日。
(二)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资格的论文、论著条件仍按粤人职[1999]2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至少有1篇是与申报学科相同的教学论文;2.所送论文必须是申报者获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自己独立撰写的,要注明写作(发表)时间,并由科组长或教研室主任签名、学校(单位)盖章确认为申报者本人所写;3.已发表的论文须送原件;4.所送论文要求达到1500字以上,不能将教案、教学参考资料、教辅资料当作论文上送;5.从省外调入的教师至少须有一篇论文是调入后所写;6.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粤教人…2005‟15号)要求,不得提交发表在非法期(报)刊上的论文。
申报的论文如在学术会或教研会上宣读的,要提供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论文要用规范稿纸抄写或打印。
论文、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统一用“业绩、成果材料”封面装钉。
(三)根据粤人发…2007‟197号文件规定,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各地要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职称申报工作与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申报人要按照“在职在岗”要求,申报相应的系列和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省外来粤流动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粤人发…2008‟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退休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资格,除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受聘学校聘任证明材料原件。
(七)关于教师资格的问题。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基础教育系统学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应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需加盖验证章)。
(八)关于缴交社保凭证的问题。
学校申报教师、实验、图书资料系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缴交社保的凭证,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到相应社保机关开具。
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
三、申报工作要求各县区,各学校须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6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教师职称申报、审查等工作,并按下述规定做好中级教师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一)统一使用省教育厅规格印制的《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附件2)和《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附件3)。
《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印制,双面打印装订,原件上报,复印无效;《工作表》统一使用A3纸单面印制并复印20份,原件留在送评材料档案袋中。
以上两份表册均可下载打印填写或申报者本人用钢笔、签字笔以正楷字体填写。
《工作表》填写的有关内容必须与《申报表》中的相一致。
《申报表》和《工作表》中的申报人个人承诺栏,要求申报人承诺填报内容及提交评审材料真实、准确,对违反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本栏务必由申报人亲笔签名。
未签名的材料各地、各校不予上送。
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报者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个人述职报告一般要求达到1500字以上。
主要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水平、能力、业绩和教育教学实践情况。
申报者是学校领导的,其述职报告除反映学校管理和办学业绩外须着重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业绩。
从省外调入的教师须着重反映调入后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业绩。
(三)报送学历证书、奖励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全貌且清晰,凡残缺不全或模糊不清的要有学校(单位)证明并说明原因。
各种证书必须由材料审核人验核原件并签名,再由学校(单位)加盖验证公章。
对于遗失毕业证书的申报者,必须由原就读学校补发毕业证明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查阅其本人档案,实事求是地出具证明,将足以证明其学历的材料复印并加盖验证公章后附上。
(四)申报者是校(园)领导(正副校长、园长,书记)的,不得隐瞒其担任行政职务的情况,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等方面提交考核评价意见1份。
四、申报程序(一)学校应于暑假前后按要求完成申报送评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审查完备的材料及时报送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县区教育局要配备专人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管理工作,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上送。
在受理送评材料时要逐份查对审核,确认规范、真实、齐全后,加盖公章送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并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
凡不符合申报材料要求的,不再通知补送材料。
(三)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之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各县区分两组按学科顺序用word文档格式打印表决表一式20份;市直各学校分两组按学科顺序用word文档格式打印表决表一式1份(式样见附件4、附件5),连同电子文档报送。
中学文科组顺序为:思想政治(品德)、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心理学;中学理科组顺序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电教、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职业教育专业课。
小学文科组顺序为:德育、思品、语文、英语、音乐、美术、幼儿教育;小学理科组顺序为:数学、自然社会、体育、计算机课程。
2、各地申报材料的档案袋要相对统一、完好,按申报档次分类,要用粗笔(毛笔或色笔)在档案袋左上角标明“××县”,右上角写上“××学科”,档案袋按表决表的顺序在档案袋上编号,档案袋的编号必须与表决表的编号相一致。
从今年起规范各县区材料编号办法,每位申报人对应唯一的6位码编号(编号规则见附件6)。
市直各学校分文理科按学科顺序上交,由市教育局统一编号。
3、各县区按表决表的顺序,复印《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一式20份,要求统一在左侧装订好,装订时均贴上封面并注明县区、学科及编号;原件留在档案袋里)。
以县区为单位在《工作表》右下角编号。
评审工作表的装订顺序必须与档案袋、表决表的编号一致。
市直各单位只需将个人《工作表》(一式20份)用夹子夹好(不装订),按文理科分开装袋后上交,由市教育局统一排序及编号。
4、各县区用A4纸打印《2011年申报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附件7,采用Excel表格,统一在附件下载,一式5份);市直各学校用A4纸打印《2011年申报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名册必须清楚填写毕业时间、所读院校、所学专业和最高学历的毕业形式,所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相符。
名册的顺序必须与表决票的顺序一致,不得随意调整表格的格式,并严格按照表格相关要求进行上报,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者,均要求重新制作后再统一上报。
5、填报《2011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统计表》(附件8)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附件9)以县区为单位,按中学文科组、中学理科组、小学文科组、小学理科组分别装订成册(市直各单位分文理科后用夹子夹好,由市教育局统一编号),顺序编号与档案袋、表决表编号一致。
五、收费标准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
即申报评审中级每人450元(含送审费),申报评审(认定)初级每人280元(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费),严禁在标准外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凭我局人事科收取材料的工作人员开具的职称评审有关凭证到局计财科领取缴费通知单,并以现金或转帐等方式付清有关费用。
缴费或汇款、转账后请立即把银行的缴款回执或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复印件传真我局人事科。
汇款、转账切勿以个人名义办理。
六、报送材料时间各地上报材料的时间为:10月25日至28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应提前与我局联系,逾期不受理。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各单位或个人可登陆河源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附件: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表2.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3.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4.2011年中学文(理)科组中级教师评审表决表5.2011年小学文(理)科组中级教师评审表决表6.2011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编号规则7.2011年申报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8.2011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统计表9.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