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制度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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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专项检查最新表格
附表一:地测防治水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二:机电运输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三:矿井主排水、水平、采区排水系统核查表
煤矿单位:m3/h
备注:工作水泵排水能力即为水泵正常排水能力,工作和备用水泵排水能力为水泵最大排水能力。
工作水管排水能力即为水管正常排水能力,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排水能力为水管最大排水能力。
通过水泵和水管相对应的正常与最大排水能力数据对比,选取最低(正常、最大)的排水能力作为水管配合水泵后综合正常、最大排水能力。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四:安全监察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五:调度室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六:生产技术处检查表
附表七:矿井疏排水线路基础表
煤矿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煤矿防治水检查表
防治水制度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2
附件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及整改情况
督查及处罚情况
一、防治水制度及机
构人员配备情况
1.防治水制度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22.是否对职工进行过出现透水征兆立即撤人的培训
23.是否装备有抢险救灾设备和材料
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
防治水部门负责人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负责人签字:
督查成员签字: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防治水机构
3.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二、防治水基础资
料编制情况
5.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结果
6.矿井地质勘探、设计方案及建井地质报告
7.矿井涌水量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
8.矿井充水性图等5种必备图件
治 理 内 容
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
督查及处罚情况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
9.探放水设计
10.专用探放水钻机
11.专职探放水队伍(经培训持证)
四、井下防治水措
施落实情况
12.防隔水煤柱是否完好
13.有无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
14.受承压水威胁的煤矿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等措施
15.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
16.是否停止开采水体下、老空水区域下45°以上的急倾斜煤层并采取措施
1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矿是否在井底车场设置防水闸门或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
18.井下建立的挡水墙是否有正规设计并经验收合格
附件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及整改情况
督查及处罚情况
一、防治水制度及机
构人员配备情况
1.防治水制度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22.是否对职工进行过出现透水征兆立即撤人的培训
23.是否装备有抢险救灾设备和材料
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
防治水部门负责人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负责人签字:
督查成员签字: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防治水机构
3.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二、防治水基础资
料编制情况
5.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结果
6.矿井地质勘探、设计方案及建井地质报告
7.矿井涌水量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
8.矿井充水性图等5种必备图件
治 理 内 容
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
督查及处罚情况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
9.探放水设计
10.专用探放水钻机
11.专职探放水队伍(经培训持证)
四、井下防治水措
施落实情况
12.防隔水煤柱是否完好
13.有无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
14.受承压水威胁的煤矿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等措施
15.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
16.是否停止开采水体下、老空水区域下45°以上的急倾斜煤层并采取措施
1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矿是否在井底车场设置防水闸门或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
18.井下建立的挡水墙是否有正规设计并经验收合格
防治水专业组大检查检查表
⑶容易积水的地面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煤层露头、地面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对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水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⑷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等措施
⑸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度渗入井下
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矿时
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⑺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防治水专业组大检查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及质量标准
自查是否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整改责任人
整改结果
整改验收人
备注
一
组
织
机
构
及
制
度
建
设
(12)
1.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负责人对防治水措施负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矿至少配备一台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检查记录
检查和维护必须有记录,否则扣1分;水仓未清理扣2分
5.采用平峒泻水的矿井,平峒的总过水能力应不小于历年最大渗入矿井水量的1.2倍。水沟或泻水巷必须比主运输巷道标高低
1分
现场检查并查阅资料
水沟或泻水巷的泻水能力达不到要求扣1分;位置不合理扣1分
⑷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等措施
⑸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度渗入井下
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矿时
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⑺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防治水专业组大检查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及质量标准
自查是否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整改责任人
整改结果
整改验收人
备注
一
组
织
机
构
及
制
度
建
设
(12)
1.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负责人对防治水措施负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矿至少配备一台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检查记录
检查和维护必须有记录,否则扣1分;水仓未清理扣2分
5.采用平峒泻水的矿井,平峒的总过水能力应不小于历年最大渗入矿井水量的1.2倍。水沟或泻水巷必须比主运输巷道标高低
1分
现场检查并查阅资料
水沟或泻水巷的泻水能力达不到要求扣1分;位置不合理扣1分
表11防治水检查表2
11.2防治水基础资料检查表
检查 事项 检 查 内 容 检查主要资料及 方法
检查报告、审批。
检查地点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
矿井地质报告每5年修编1次。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 检查报告、审批。 地质报 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告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 检查报告、审批。 矿井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编制《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地质说 编制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及揭煤地质说明书。 明书 检查报告、审批。 抽查提交时间、内 容是否符合实际。
检查分工
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情 况
填绘防治水5种图纸: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 抽查图种、图幅、 防治水 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 填绘内容、边界坐 图纸 图,每半年修正完善。 标、图纸真实性。
建立防治水14种台账: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 观测成果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及河流渗漏台账、抽(放)水试 防治水 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文地质 抽查台账内容、数 台账 钻孔成果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水源井 据库管理情况。 (孔)资料台账、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 台账、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每半年修正一次。 地质信 抽查台账、图件及 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收集、数 息化管 文字资料进行数字 据采集、图件绘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理 化和信息化管理。 防隔水 抽查图纸和相关文 煤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设计确定的各类防隔 件资料、批准文件 (岩) 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 柱
检查 事项 检 查 内 容 检查主要资料及 方法
检查报告、审批。
检查地点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
矿井地质报告每5年修编1次。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 检查报告、审批。 地质报 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告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 检查报告、审批。 矿井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编制《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地质说 编制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及揭煤地质说明书。 明书 检查报告、审批。 抽查提交时间、内 容是否符合实际。
检查分工
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情 况
填绘防治水5种图纸: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 抽查图种、图幅、 防治水 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 填绘内容、边界坐 图纸 图,每半年修正完善。 标、图纸真实性。
建立防治水14种台账: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 观测成果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及河流渗漏台账、抽(放)水试 防治水 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文地质 抽查台账内容、数 台账 钻孔成果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水源井 据库管理情况。 (孔)资料台账、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 台账、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每半年修正一次。 地质信 抽查台账、图件及 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收集、数 息化管 文字资料进行数字 据采集、图件绘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理 化和信息化管理。 防隔水 抽查图纸和相关文 煤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设计确定的各类防隔 件资料、批准文件 (岩) 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 柱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
(3)坚持行预测或通知单制度
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快速掘进不少于50-100m)发送到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4.5
(1)巷道开工单应提前发送,时间少于3天或无标定工作设计图,每发现一次扣0.2分;(2)未进行起算数据检测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3)中腰线标定不及时或有错差,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1.0分;(4)3000m以上贯通测量或两井间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5)贯通后重要方向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处扣1.5分;(6)贯通通知单不按规定距离和时间下达发送,每发现一处扣0.2分;(7)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0.5分
三、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29.0
1.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井下上测量控制按规定及时延长
2.0
(1)地面控制网不齐全、控制点破坏,控制精度达不到规程要求,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每发现一处扣0.5分;(2)井下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井下未按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或导线精度达不到要求,一处扣0.5分
4.0
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3)图件要有电子版,且图种齐全,打印出的图面清洁,内容齐全,符号、注记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快速掘进不少于50-100m)发送到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4.5
(1)巷道开工单应提前发送,时间少于3天或无标定工作设计图,每发现一次扣0.2分;(2)未进行起算数据检测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3)中腰线标定不及时或有错差,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1.0分;(4)3000m以上贯通测量或两井间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5)贯通后重要方向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处扣1.5分;(6)贯通通知单不按规定距离和时间下达发送,每发现一处扣0.2分;(7)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0.5分
三、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29.0
1.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井下上测量控制按规定及时延长
2.0
(1)地面控制网不齐全、控制点破坏,控制精度达不到规程要求,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每发现一处扣0.5分;(2)井下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井下未按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或导线精度达不到要求,一处扣0.5分
4.0
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3)图件要有电子版,且图种齐全,打印出的图面清洁,内容齐全,符号、注记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第三分册 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检查表
44
矿井钻场、沉淀池、横向水沟未按施工通知单要求施工
45
矿井地面注浆站设备不完好
46
矿井地表塌陷区裂缝未规定排查
47
井下中腰线放线不及时
48
矿井巷道内测点标牌不齐全、不完好、测点无明显标识
49
井下贯通、过巷道、拐弯等通知单下发不及时
5
矿井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6
矿井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
7
矿井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8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 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
9
矿井接近断层或可疑采空区的采掘工作面没有实行“先 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规定
矿井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工作面未按照“预测预
安全管理专业(摘要)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
年月日
序号 大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是
1
矿井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 弃老窑积水等情况需组织生产作业
2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 机构
3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没有配备专门的探放水 作业队伍
4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没有配齐专用探放水设 备
15
相邻矿井分界处未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16
矿井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
17
矿井采区未形成排水系统而进行采掘活动
18
矿井工作面未按设计涌水量配置排水系统进行生产
19
矿井在不同生产阶段不具备各类地质报告或地质报告超 出规定年限未及时修编
20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 水们,但未采取修筑堤坝,沟渠或其他防排措施
防治水专项治理表
时间:2012.5
检查情况 备注
二
防治水计划水文地质类型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情况(地质报告编制上报备案情况) 划分情况 专项设计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按专项设计严格执行(查看设计签字相关手续) 探放水队伍建设情况(注明队伍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
三
钻探物探化探设备使用情 钻探设备及使用情况(注明设备型号及数量) 况及队伍建设情况 物探设备及使用情况(设备购买意向பைடு நூலகம்况) 化探设备及使用情况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检查表
单位:
序号 治理项目 管理体系机构人员配备 治理重点内容 防治水管理体系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提供相关文件文号) 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一 防治水制度 (十项制度)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防治水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图件、台账 五种图件、十五种台账建立及修正填充情况(并注明填表填图人员姓名)
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检查表
单位:
序号 治理项目 治理重点内容 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 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是否建立探放水验收确认制度并实施每孔必验;(提供验证手续) 四 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六个不能采”的相关规定; 是否建立完善可靠的排水系统,并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管路,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 行; 是否进行矿井水害分析和预测、及时研究和制定预防治理措施; 对生产区域实行钻探、物探、化探情况; 是否按要求成立"雨季三防"领导组,并严格落实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 (注明:成立领导组的相关文件文号) 对否加强矿井地面的防洪管理,完善了地面防洪设施,开展地面裂隙、井田范围及周 边关闭井筒的巡查、加固管理工作; 安全专项资金用于水情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注明2012年计划及已投入资金情况) 六 防治水专项费用使用情况 及培训应急救援措施落实 防治水知识教育培训情况;(注明培训计划安排及人员情况) 是否开展每半年至少一次的水害应急救援演练。(注明演练计划安排时间) 检查人员签字:
煤矿专项检查表7--防治水专项检查表(试行)
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文件,单 位劳动定员标准,单位人员名册及 考勤记录,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 八十三条、《煤矿防治水 细则》第五条。
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
2
安全生产 责任制
防治水责任制 建立及落实
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 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煤矿专项检查表7--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序号 一级纲目 二级纲目
三级纲目(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 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劳动定员标
1
机构人员
防治水机构、 人员
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 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 一十一条、《煤矿防治水 细则》第一百零六条和第 一百零九条。
现场描述及存在的问题
第 1 页,共 2 页
序号 一级纲目 二级纲目
三级纲目(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部门组织编制专门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
11
井下水防 防隔水煤 经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评估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参加检查人员:
现场描述及存在的问题
第 2 页,共 2 页
13
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及实 施
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每年雨季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
煤矿监察表:表11-防治水检查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 十四条、十五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七条。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采掘工程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和煤柱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留设相关文件资料、批准文件。 百九十九条。
留设 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16
煤柱 变更
煤柱变更设计应当由煤矿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 完成,并由煤矿企业组织论证、审批。
17
水淹区 下开采 设计
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 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 煤开采规范》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 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
21
煤矿闭 坑报告
门批准。 矿井闭坑报告必须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采空 区、煤柱、井筒、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不清的应当予
以说明。
料及安全管理检查表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探放水设备台账,抢险救灾设备 和物资台账。现场检查。
现场核查。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
五十二条、五十三条。
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 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防隔水 煤(岩)柱设计及批准文件。现场 核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七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
防治水-煤矿安全检查手册表1-19
100
区队缺钻探队注浆站制浆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1
矿井缺钻探验收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2
地测防治水专业岗位责任制中缺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单 位、考核时段、考核结果应用...
103
矿井未建立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104
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中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105
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中缺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59
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未经总工程师审批
160
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未上报煤矿企业备案
161
矿井未编制地测防治水年度计划
162
矿井地测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中缺少测量部分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在问题
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
序号 大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163
28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未参加
29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以检查代替隐患排查
30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未参加
31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地测防治水负责人未参 加
32
安全职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地测防治水技术员未参 责履行 加
41
地测防治水()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相关的()钻探注浆队 负责人未参加
42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无会议记录
43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未排查出地测防治 水方面的任何安全问题或隐患
44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未把其前一月排查 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防治水安全检查表(参考)
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1.6 2 2.1 2.2 2.3 2.4 2.5 3 3.1
检查内容
防治水技术管理(100分) 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生产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 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需变动时, 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 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进 行;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批 地面防治水(100分) 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 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 规程》相关规定 严禁将矸石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必须按规定对钻孔封盖或封堵 井下防治水(100分) 井田内有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 时,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井巷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 须制定针对性措施,探水前进 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出现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发出警报,撤 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1.6 2 2.1 2.2 2.3 2.4 2.5 3 3.1
检查内容
防治水技术管理(100分) 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生产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 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需变动时, 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 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进 行;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批 地面防治水(100分) 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 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 规程》相关规定 严禁将矸石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必须按规定对钻孔封盖或封堵 井下防治水(100分) 井田内有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 时,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井巷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 须制定针对性措施,探水前进 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出现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发出警报,撤 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检查表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要求
各种防治水管理制度齐全,内容完善。
1、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有针对性,及时进行水害演练的。
管理 2、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和“探掘分离、审核确认”的探放
制度 水工作机制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3、建立水害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地质、水害、贯通预测预报的。
建立有水文钻孔管理台账
按规定开展地表巡查,开展地面防治水工作
地面 防治
水
1、工业广场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2、井口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时采取防治措 施 3、河流渗漏段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4、矿井范围地表裂缝、及塌陷调查及治理情况
小煤
废弃 井筒
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封堵完好,并定期调查
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落实情况
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隐患 每月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定期组织逐头逐面水害隐患排查,并 排查 有记录
带压 开采
带压开采工作面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
通过物探、钻探、化探、巷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探查清楚采掘工作 面前方300m立体范围内水害情况的。
“有掘必探”和探放水设计符合规定要求。 超前 1、探放水钻孔有单孔设计 探测 2、施工记录、现场牌板管理及监督管理
基础
2、图纸每半年进行修正完善一次。
3、按时更新山西焦煤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内容。
各种台账齐全,内容完善。
台账
1、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 管理,长期保存。
2、每半年修正1次。
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包含预计涌水量、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 理意见等,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要求
各种防治水管理制度齐全,内容完善。
1、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有针对性,及时进行水害演练的。
管理 2、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和“探掘分离、审核确认”的探放
制度 水工作机制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3、建立水害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地质、水害、贯通预测预报的。
建立有水文钻孔管理台账
按规定开展地表巡查,开展地面防治水工作
地面 防治
水
1、工业广场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2、井口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时采取防治措 施 3、河流渗漏段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4、矿井范围地表裂缝、及塌陷调查及治理情况
小煤
废弃 井筒
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封堵完好,并定期调查
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落实情况
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隐患 每月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定期组织逐头逐面水害隐患排查,并 排查 有记录
带压 开采
带压开采工作面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
通过物探、钻探、化探、巷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探查清楚采掘工作 面前方300m立体范围内水害情况的。
“有掘必探”和探放水设计符合规定要求。 超前 1、探放水钻孔有单孔设计 探测 2、施工记录、现场牌板管理及监督管理
基础
2、图纸每半年进行修正完善一次。
3、按时更新山西焦煤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内容。
各种台账齐全,内容完善。
台账
1、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 管理,长期保存。
2、每半年修正1次。
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包含预计涌水量、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 理意见等,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
防治水综合资料及雨季三防检查表
备注:5月份未参加公司技术部组织的储量管理知识培训,且未经批准的, 副总扣1分,副科长以上扣0.5分/人,专业技术人员扣0.2分/人。
12
查资 料
每缺一种图纸扣3分;未按期更新的,每种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内容绘制的, 每缺一项扣1分;未按图例要求绘制的,每处扣0.2分。
矿井应当建立以下防治水基础台账并有电子版: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2)气象资料台账(煤系地层覆盖隔水层较 厚,矿井充水条件不受大气降雨和地表水体影响的矿井可不做此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 台账;(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8)井上下水文地 五、防治 质钻孔成果台账;(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 水基础台 台账;(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13)矿井 账 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15)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台账 (水仓容积、水泵能力、管路规格);(16)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 础台账;(17)小煤窑调查台账;(18)地表裂缝调查台账:(19)其它 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 期保存,并定期修正。
防治水综合资料、隐患排查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矿井名称:
项 目 内容
检查人员:
标准 分 检查 方法
矿井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
评分方法
得分:
存在问题
检查日期
扣分 得分
应建立、完善并执行如下制度:(1)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 联系制度 (3)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 理制度,高、突矿井还应制定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4)地测防治水资料 、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5)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地测防治水设备 一、防治 、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8)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 ①防 水管理制 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②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③探放水作业质量 度 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④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⑤探放水作业现 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10)防 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11)防治水工作绩 效考核制度以市局“一矿一表”中规定的十五项制度为基础,补充完善上 述各制度,制度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格
10分, 一项不 合格扣2 分
充 调 查 与 勘 考核 探
项目
合格扣2 分
编号
规定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扣分及扣分原因
得分
19
20 21
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 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 查疏水降压观测记录 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 。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 查历年最高洪水位记录,井筒坐标 历年最高洪水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 查有关记录 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 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 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 查有关记录、档案 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 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 井下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详见《煤矿防治 井上下对照图、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水规定》)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 询问并查制度、措施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 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 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 柱。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 隔水煤(岩)柱:(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 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3)与 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 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 和采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 地下暗河;(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7)受保护的 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 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 实施。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 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查制度 查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检查表
三、
地
质
资
料
(15分)
1、原始地质资料收集
检查所有的原始地质记录本。缺失一条主要巷道原始地质记录资料的扣2分。
观测点没有测量坐标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每缺失一处地质构造记录资料的扣2分;地质构造记录不准确,缺失数据的扣3分。
岩层厚度划分不准确,造成煤岩层记录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任意抽检当月施工的主要巷道地质剖面图,没有及时填绘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数据整理不完善,甚至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编造数据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按照阳煤集团颁发的年度地质测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15
2、每月底对下月计划施工巷道做出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详细描述围岩水文地质情况,并给出施工建议。
3、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4、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地测大队下发的水害通知单要及时传达到施工队组。
5、预报结果应保证井巷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
五、
水
情
水
害
预
报
(15分)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要定期探测。
(1)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进行观测,扣2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探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0.5分。(2)检查当年全部水情水害预报。①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每分生一次扣10分。②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种类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③图表不符,水害符号及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工业广场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
地
质
资
料
(15分)
1、原始地质资料收集
检查所有的原始地质记录本。缺失一条主要巷道原始地质记录资料的扣2分。
观测点没有测量坐标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每缺失一处地质构造记录资料的扣2分;地质构造记录不准确,缺失数据的扣3分。
岩层厚度划分不准确,造成煤岩层记录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任意抽检当月施工的主要巷道地质剖面图,没有及时填绘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数据整理不完善,甚至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编造数据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按照阳煤集团颁发的年度地质测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15
2、每月底对下月计划施工巷道做出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详细描述围岩水文地质情况,并给出施工建议。
3、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4、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地测大队下发的水害通知单要及时传达到施工队组。
5、预报结果应保证井巷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
五、
水
情
水
害
预
报
(15分)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要定期探测。
(1)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进行观测,扣2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探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0.5分。(2)检查当年全部水情水害预报。①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每分生一次扣10分。②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种类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③图表不符,水害符号及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工业广场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
防治水检查表
21
查看培训考核记录
22
查现场
23
按照探放水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查现场
检查组组长: 检查人员: 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
防治水检查表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
检查方法
查调度记录,措施、原 因分析资料。
检查依据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8条第2款。
现状描述
存在问题
8
9
查报告、设计及批复文 件。 查1.矿井充水性图;2.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 因素历时曲线图;3.矿 井综合水文地质图;4.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 图;5.矿井水文地质剖 面图。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当开拓到设 计水平,只有在建成永久防、排水系统后,方 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查阅设计及现场检查
表7-5
序号 检查内容
地表水害防治: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 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 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 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 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标高、积 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 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 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 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 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 常排水。 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 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 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 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在受水威 胁区域作业。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现状描述
存在问题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有
四、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3.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有
24.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没有
25.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是否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是否进行水沟、水仓清理
有
2.是否成立了防治水机构
有
3.是否按水害类型配备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有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是否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水位地址简单未配地质副总
二、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
5.是否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结果
没有编制
6.矿井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
7.是否有矿井设计方案和建井地质总结报告
地质总结报告没有
未标采掘图上
13.是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有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
14.矿井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是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
有
15、井下作业地点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探放水制度
执行
16、井下探放水是否有正规设计
有
17、探放水眼深度、个数、角度等参数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有关要求
有
35.是否装备有抢险救灾设备和材料
有
受检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完好
26、井下作业地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是否有探放水措施
有
27、是否制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检修及维护计划
五、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8.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防洪设施是否构筑、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3.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有
24.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没有
25.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是否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是否进行水沟、水仓清理
有
2.是否成立了防治水机构
有
3.是否按水害类型配备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有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是否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水位地址简单未配地质副总
二、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
5.是否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结果
没有编制
6.矿井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
7.是否有矿井设计方案和建井地质总结报告
地质总结报告没有
未标采掘图上
13.是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有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
14.矿井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是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
有
15、井下作业地点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探放水制度
执行
16、井下探放水是否有正规设计
有
17、探放水眼深度、个数、角度等参数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有关要求
有
35.是否装备有抢险救灾设备和材料
有
受检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完好
26、井下作业地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是否有探放水措施
有
27、是否制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检修及维护计划
五、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8.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防洪设施是否构筑、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防治水对标检查表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十四)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物探成果验证台账;
(十六)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15条
15
建设矿井基础台账
建设矿井应当按照矿井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建井期间收集、整理、分析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并在建井完成后将井田地质勘探报告、建井设计及建井地质报告等资料全部移交给生产单位。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七)矿井井巷工程穿过强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异常带,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的。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20条
20
综合勘探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针对具体问题合理选择勘查技术、方法,井田外区域以遥感水文地质测绘等为主,井田内以水文地质物探、钻探、试验、实验及长期动态观(监)测等为主,进行综合勘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21条
生产矿井应当编制包括防治水内容的生产地质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下列水文地质图件:
(一)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二)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三)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四)矿井充水性图;
(五)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水文地质图件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二,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
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十四)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物探成果验证台账;
(十六)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15条
15
建设矿井基础台账
建设矿井应当按照矿井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建井期间收集、整理、分析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并在建井完成后将井田地质勘探报告、建井设计及建井地质报告等资料全部移交给生产单位。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七)矿井井巷工程穿过强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异常带,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的。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20条
20
综合勘探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针对具体问题合理选择勘查技术、方法,井田外区域以遥感水文地质测绘等为主,井田内以水文地质物探、钻探、试验、实验及长期动态观(监)测等为主,进行综合勘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21条
生产矿井应当编制包括防治水内容的生产地质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下列水文地质图件:
(一)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二)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三)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四)矿井充水性图;
(五)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水文地质图件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二,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
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防治水管理制度检查表
抽查机构设置文件 和毕业证书、职称 证书。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八 十三条。
2
防治水 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 制度 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抽查文件、制度及 修改完善情况。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六条 。
3
防治水 规划
煤矿应当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教育和培训。பைடு நூலகம்
防治水 4 知识培
训 井下探放水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持证上岗。
检查计划项目及实 施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八 十四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 抽查计划、考试。 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九条
。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
抽查探放水工特殊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九条,
工种持证情况、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训记录。
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
防治水管理制度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防治水
检查机构设置文件 。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八 十三条。
机构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 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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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标准
监督
制度运行监督是否及时有效
查记录
备注:1、上述制度应详细分别检查,除按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外,并应按制度内容进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2、可附表说明。
序号
制度名称
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签字):
7、是否有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查制度
8、是否有水害应急演练制度
查制度
9、是否有水害预测、预警、应急管理制度
查制度
10、是否有防治水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查制度
培训
上述制度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过必要的培训?有无记录可查?
查记录
标准
制度内容是否和上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等标准相吻合?是否符合矿井实际?
安全监察部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专项检查表(表一)
被检查单位:年月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制度齐全
1、是否有水患排查及治理制度查记录2、是否有探放水设审批制度查记录及审批情况
3、是否有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是否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5、是否有探放水培训制度
6、是否有探放水各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监督
制度运行监督是否及时有效
查记录
备注:1、上述制度应详细分别检查,除按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外,并应按制度内容进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2、可附表说明。
序号
制度名称
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签字):
7、是否有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查制度
8、是否有水害应急演练制度
查制度
9、是否有水害预测、预警、应急管理制度
查制度
10、是否有防治水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查制度
培训
上述制度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过必要的培训?有无记录可查?
查记录
标准
制度内容是否和上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等标准相吻合?是否符合矿井实际?
安全监察部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专项检查表(表一)
被检查单位:年月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制度齐全
1、是否有水患排查及治理制度查记录2、是否有探放水设审批制度查记录及审批情况
3、是否有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是否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5、是否有探放水培训制度
6、是否有探放水各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