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银行理财创盈系列期风险提示书和说明书--
银行理财创盈系列期风险提示书和说明书--银行理财是一种投资风险较小但收益稳定的方式,而银行理财创盈系列则是其中的一款产品。
在理财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到一些期风险,以便在投资决策中进行合理的权衡。
以下是银行理财创盈系列的期风险提示书和说明书。
一、基本情况银行理财创盈系列是一款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主要特点是投资周期短、风险较小、收益稳定。
创盈系列主要针对投资期限为1年以下的理财用户,适合中短期资金的理财需求。
二、基本投资方式和风险银行理财创盈系列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如国家债券、企业债券等,具有收益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
但由于各类债券风险不同,因此投资创盈系列所面临的风险也会有一定差异。
(一)信用风险创盈系列所投资的企业债券或国债,发行主体或质押机构的信用状况将直接影响债券的偿付能力。
如果债券发行主体或质押机构违约,可能会导致您的投资损失。
(二)利率风险创盈系列所投资的债券是受限制买卖和交易的,因此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可能会导致债券的市场价格下降,给您的投资带来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由于创盈系列所投资的债券是无法直接转让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会遇到难以或者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
(四)市场风险创盈系列所投资的债券价格会受到市场影响,如市场经济变化、财政收益、货币政策变化等,将直接影响到您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流程及收益银行理财创盈系列投资流程主要包括如下步骤:(一)选择理财产品选择一款适合您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创盈系列产品。
(二)填写投资申请表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填写明确的投资申请表,注明投资金额、理财产品等信息。
(三)签订投资协议投资时需要签署《理财产品投资协议》,确保您对于理财知识和风险有了清晰的认识。
(四)缴付资金按照投资协议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投资款项。
(五)等待结算到达产品期限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利率和方式,您可以收到理财产品的收益支取。
四、风险提示银行理财创盈系列适合中短期理财需求,但投资时需要注意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期限、收益、风险等信息,降低风险。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具体风险的含义,请您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相应的风险揭示部分。
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或部分损失,因此,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等。
重要提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本理财产品名称为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416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网银专属),产品编码为B140A0289,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风险评级为PR2,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为1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20%,在最不利情况下,理财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购买该理财产品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理财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人确认中信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本人确认已阅知客户权益须知,完全清楚理财产品购买流程、风险评估、产品评级含义、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银行联系方式及投诉程序等内容。
村镇银行告客户风险提示书
村镇银行告客户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广大客户:
近日,村镇银行接到反馈,有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客户配合账户年检工作,对方声称为XXX村镇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客户配合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将全套开户资料盖章上传到一个QQ号中(QQ号码为:XXXX),企业财务人员意识到是电信诈骗,当即挂断电话并与开户行取得联系,告知了上述诈骗事件。
一、风险提示
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类似案例,犯罪分子先以账户年检建立联系,再将企业财务人员拉入群内,群内有假冒企业负责人,通过群内向财务人员布置工作,后期提出转账要求,进行资金诈骗或根据获取的企业账户资料采取各种方式盗取或诈骗客户资金。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一)我行20XX年度账户年检工作尚未开始,且不会建立账户年检群,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相关言论。
(二)企业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提高警惕,不随意添加陌生QQ、点击邮件、短信中的链接。
(三)企业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如遇到网络转账汇款的信息提示时,请务必与企业负责人电话或当面核实。
(四)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企业UKEY和密码(银行工作人员不会向您索要UKEY密码),如果企业UKEY丢失,请及时来我行重新
补办新的企业UKEY。
(五)如有任何疑问可及时拨打我行业务联系电话(XXXXXX)进行核实确认。
XXX村镇银行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附件7:ⅩⅩ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ⅩⅩ农商银行在此郑重提示1、本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具有一定的风险,ⅩⅩ农商银行对理财本金与收益不承担保证责任。
2、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具体情况;如对销售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3、请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前,应充分了解本产品风险,包括理财本金与收益到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等,具体详见以下“风险提示”部分,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4、请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5、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保障本金的安全。
您的本金不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但理财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
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如有,下同)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内的债券资产存在违约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中国农业银行 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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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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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本产品评级为中国农业银行基于投资品种期限、信用等级等相关要素做出的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 供参考,不具备对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的法律效力。风险等级为低是指本产品投资组合的整体评级为 我行的低风险等级。 投资者若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提前终止清算
申购和赎回
客பைடு நூலகம்
户
权
益
须
知
专
页
部
分
重要提示:本行理财产品的办理流程、信息披露途径及方式、查询及投诉处理联系方式等各项内容可 能根据新的管理要求随时做出调整,如有变化,以最新变化为准。 相 关 定 义 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并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的资 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并将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网址:/
特别提示:风险揭示书包含风险提示、本产品特别提示部分。投资者在本《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 明书》签字/盖章,即表示对本说明书全部内容已认真阅读,完全了解并全部接受。对中国农业银行销售 的各风险评级级次的理财产品(包括中高级风险(含)以上理财产品),在中国农业银行未对销售渠道作 出限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和约定开通的渠道中进行认购或申购。投资者应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 风 险 提 示 理财产品存在各种风险,不被视为一般储蓄存款的替代品,投资人可能会承担下列风险,因此应认真 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文本,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 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 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 导致本金损失。 3. 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 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 需变现。 5. 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 “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 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 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 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 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 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 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 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 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 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 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本 产 品 特 别 提 示 �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理财产品前,应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投资者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并将资金委托给中国农业银行投资管理是投资者独立、审慎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真实意愿 的决定。 产品风险等级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个人和公司投资者适用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提示投资者依据《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说明书》向华商银行购买的“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已经从银行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并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投资者已经完全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风险及可能的损失。
投资者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理财产品。
本风险揭示书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
下列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第一条一般风险:理财产品涉及显著的风险,仅适合具备对风险进行衡量所必需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
投资于本产品可能承担巨大风险。
投资者应在经过咨询其专业顾问、考虑其自身状况、并认定投资产品为合适的投资后,才可投资于本投资产品。
第二条期限风险:相应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如产品条款约定只有银行有权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展期),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条款中所订明的权利时,则投资者将须按照合同中订定的责任履行,不得异议;第三条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
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
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本产品合同终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果银行与客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该些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认购我行理财产品,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向您提示: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根据相关规定,所有产品均有投资风险。
同时如果您购买的是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同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情况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
三、我行理财客户依据风险承受能力大小,依次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与之相适应,理财产品依据风险评级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分类的产品。
如:稳健型客户只能认购保守型、稳健型产品,而不可购买平衡型及以上型产品。
四、购买本产品,您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政策风险: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损失或降低。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期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可提前赎回产品采用到期一次性兑付的形式,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如因基础资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提前终止风险:在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我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
6、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受管理水平及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本金及收益。
7、其他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投资失利情形。
五、投资结果(包含最不利投资情形):假设某客户投资5万元购买6个月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如果该产品给客户表明的测算收益率为3.75%,实际投资期为183天,则产品到期后客户可获得的测算收益为:50000×3.75%×183/365=940.07元。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一、产品概述本文档是为了向投资者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请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文档中的内容。
二、风险揭示1.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结果会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政策法规、企业盈利等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出现波动甚至损失。
2. 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多个金融机构,包括发行机构、托管机构等。
若其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或经营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本金和收益。
3. 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通常有一定的投资期限,投资者在此期间将无法提前支取资金。
而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在急需资金时无法及时变现。
4. 利率风险利率的上升或下降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重要影响。
若利率上升,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若利率下降,投资者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5. 券商风险理财产品可能由券商发行,券商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评级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价值。
若券商发生经营问题或信用评级下降,可能导致投资者承担损失。
6. 法律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受制于法律法规的规定,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产品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了解其对产品的影响。
7. 不可抗力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主义、全球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8. 产品可能长期为您持有、转让或者终止理财产品可能存在长期持有的风险,因为产品的期限可能较长,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内无法提前转让或终止产品。
三、风险评级和评估1.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等因素,合理评估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2. 投资者应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估,了解产品的风险水平。
评级较高的产品通常伴随着较高的风险。
3.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和资金运用等信息,了解产品的风险来源和投资方向。
农商行风险提示函
农商行风险提示函尊敬的客户:您好!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和资金安全,我们向您发出此份风险提示函,希望您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内容。
我们要提醒您,投资有风险,请您在决策前充分了解和评估相关风险。
尽管农商行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使得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任何投资之前,请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风险变化,理性判断和决策。
农商行特别提醒您注意投资产品的特点、期限、收益和风险等信息。
在购买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金融产品时,请您认真阅读产品合同、风险揭示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了解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确保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相匹配。
请您注意投资的分散性原则。
不要将所有的资金都集中投入到某一种投资品种中,要合理配置资产,降低风险。
同时,也要关注投资的流动性,不要将大部分资金锁定在无法迅速变现的产品上,以免造成资金短缺或无法应对紧急情况。
农商行提醒您关注网络安全。
在进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时,请您确保自己使用的设备和网络环境安全可靠,不要使用公共设备或网络进行敏感信息的操作。
密码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不要使用简单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定期检查账户的交易明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农商行强调了解客户权益保护机制。
在金融投资过程中,如遇到投资纠纷或权益受损,您可以通过投诉、申诉、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农商行也建议您选择健康、合规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降低风险。
农商行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客户的投资安全和利益,并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但是,我们也希望客户能够充分认识到投资的风险和责任,做出明智的决策。
如果您对投资产品或相关风险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的客户服务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祝您投资顺利,财富增值!特此提示。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第一篇: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了解本《风险告知书》的所有内容,您需要签署本《风险告知书》后,方可在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办理开户手续和进行交易。
进行现货电子交易是一种具有风险的交易方式。
鉴于参与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交易的风险,您的交易可能会产生损失,甚至损失有可能超过您最初的现货交易资金额。
因此,请您慎重地考虑您现今的企业(个人)经营及财务状况,是否适合进行此类交易活动。
考虑是否进行现货电子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一、您在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的现货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假如您参与交易的商品价格走势对您不利而导致您的账户合同订金不足时,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会按照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补足合同订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电子合同。
若您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所需合同订金,您持有的电子合同将有可能被强行代为转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电子合同将可能根据交易规则被强行代为转让,您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电子合同对外转让。
例如,您参与交易的商品价格达到涨跌停板时,您持有的电子合同就有可能无法对外转让。
出现这类情况,您的合同订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当您上属供货商存货不足时会出现强行中止交易。
五、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电子合同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六、由于非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七、利用互联网进行现货电子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或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及客户确认函
“XX”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协议编号:重要须知✧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协议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其具有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客户)仔细阅读下附《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基于自身判断谨慎投资。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除本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参考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XX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理财产品购买协议所载的资料操作。
✧根据本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详见《客户权益须知》),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购买。
请客户根据自己的风险能力评级购买合适的产品。
✧本《产品说明书》、《产品要素表》、《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和《理财产品协议书》共同构成客户与理财行之间的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简称“本协议”。
客户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于签约日在理财产品代销方所在地签署本协议。
本理财产品购买协议解释权归XX银行所有,投资者若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XX银行及理财产品代销方咨询。
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 XX银行 2014年FR“XX 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理财期限详见《产品要素表》(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1年、其它)内部风险评级 XX银行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保守型R1)□、较低风险(稳健型R2)■、中等风险(平衡型R3)□、较高风险(进取型R4)□、高风险(激进型R5)□]适合投资者类型经XX银行风险评估,本产品适合[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投资者购买方式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投资人可通过代销方营业网点、代销方网站办理认购。
钱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应注意本产品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理财产品交易章程》、《理财产品业务申请表》与《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本风险揭示旨在根据监管要求揭示购买钱江个人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
投资者需了解钱江个人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本产品。
一、产品风险(一)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
若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30%时,即为巨额赎回,此时钱江有权拒绝接受投资者赎回申请,投资者由此可能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项下的运作模式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影响各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三)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产品认购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公司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公司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五)再投资风险: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终止本系列理财产品,并至少提前于终止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书面公告、短信及企业网站进行公告,并于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交易本金和当期收益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若公司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执行终止权,投资者将面临理财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
投资者需要通过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公司客服中心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金融理财产品销售风险提示书
金融理财产品销售风险提示书第一章:理财产品概述 (3)1.1 财产品定义 (3)1.1.1 理财产品概念 (3)1.1.2 理财产品特点 (3)1.1.3 银行理财产品 (3)1.1.4 基金产品 (3)1.1.5 保险理财产品 (3)1.1.6 信托产品 (4)1.1.7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4)第二章:风险类型识别 (4)1.1.8 概述 (4)1.1.9 利率风险 (4)1.1.10 汇率风险 (4)1.1.11 股票市场风险 (4)1.1.12 商品价格风险 (5)1.1.13 概述 (5)1.1.1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5)1.1.15 发行主体信用风险 (5)1.1.16 评级机构信用风险 (5)1.1.17 概述 (5)1.1.18 市场流动性风险 (5)1.1.19 产品流动性风险 (6)1.1.20 融资流动性风险 (6)1.1.21 赎回流动性风险 (6)第三章:风险评估与控制 (6)1.1.22 概述 (6)1.1.23 风险评估方法 (6)1.1.24 概述 (7)1.1.25 风险控制策略 (7)第四章:投资者适当性 (8)1.1.26 投资者分类概述 (8)1.1.27 各类投资者特点 (8)1.1.28 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概述 (8)1.1.29 具体原则 (8)第五章:理财产品销售流程 (9)1.1.30 产品知识培训 (9)1.1.31 客户需求分析 (9)1.1.32 销售材料准备 (9)1.1.33 销售渠道选择 (9)1.1.34 客户接待 (9)1.1.35 产品讲解 (9)1.1.36 风险评估 (10)1.1.37 合同签订 (10)1.1.38 风险提示 (10)1.1.39 产品使用指导 (10)1.1.40 定期回访 (10)1.1.41 产品调整建议 (10)1.1.42 客户关怀 (10)1.1.43 风险监控与报告 (10)第六章:信息披露与告知 (10)1.1.44 基本要求 (10)1.1.45 信息披露内容 (11)1.1.46 告知义务的基本原则 (11)1.1.47 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11)第七章:违规行为处理 (12)1.1.48 违规行为概述 (12)1.1.49 违规行为认定依据 (12)1.1.50 违规行为认定程序 (12)1.1.51 内部处理措施 (13)1.1.52 外部处理措施 (13)1.1.53 处理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13)第八章:投资者权益保护 (13)1.1.54 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13)1.1.55 充分披露理财产品信息 (14)1.1.56 加强投资者教育 (14)1.1.57 设立投诉处理机构 (14)1.1.58 投诉处理流程 (14)1.1.59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14)1.1.60 加强投诉处理监督 (15)第九章:法律法规与监管 (15)1.1.61 法律法规的定义及重要性 (15)1.1.62 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相关法律法规 (15)1.1.63 监管要求 (16)1.1.64 合规措施 (16)第十章:其他注意事项 (16)1.1.65 产品终止 (16)1.1.66 产品赎回 (17)1.1.67 税务政策 (17)1.1.68 税务影响 (17)1.1.69 信息技术风险 (17)1.1.70 道德风险 (17)1.1.71 市场风险 (17)1.1.72 政策风险 (18)第一章:理财产品概述1.1 财产品定义1.1.1 理财产品概念理财产品,是指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财富增值需求,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设计并销售的一类金融产品。
风险提示书三篇
风险提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提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
XX(理财计划管理人)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审慎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计划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理财计划管理人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如基础资产中股权(收益权)受让人(如有)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受让价款、或借款人(如有)、或企业应收账款付款人(如有)、或债券发行人(如有)等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或所投资的其它资产未达到预期收益,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产品的运行受到国内外经济、政治因素以及相关公司基本面状况等的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产品资金将投资于相关基础资产(详见第二条),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保障书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保障书尊敬的理财客户:为了确保您能够全面了解和评估银行理财产品所涉及的投资风险,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供以下投资风险保障书。
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前,请您详细阅读并理解本保障书的内容。
第一条产品风险您应当明确,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市场利率、证券市场行情、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
因此,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银行无法对您所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
第二条投资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有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市场风险是指理财产品因资金市场利率、证券市场行情、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而可能导致本金或收益波动、无法按时兑付等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无法按时足额履约的风险,包括发行人违约风险、发行人信用评级下调风险等。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因紧急需要变现但市场上无法及时找到买方而导致无法变现或变现价格较低的风险。
第三条风险管理为了降低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银行将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
首先,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您的投资行为符合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
其次,银行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并在风险揭示书中详细披露产品的风险情况。
最后,银行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跟踪监控,及时识别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四条客户权益保护银行重视保护客户权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客户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确保客户能够全面了解理财产品及相关投资风险。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我们将坚持诚信经营原则,确保销售人员按照适当性管理规定向您提供专业、真实、准确的理财建议。
第五条投诉处理如果您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方式、信息披露等事项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以通过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或投诉渠道进行反映。
产品介绍【模板】
产品介绍
各成员行社:
现有赣州农商银行发行的百福禧临门系列理财产品,拟于2015年5月21日开始募集发行,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4.65%;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销售期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6日;产品存续期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8月25日(90天);产品销售规模1000万元至50000万元。
该理财产品发行已通过监管部门批准,代销行代销手续费统一为30BP(即年化收益率0.3%)。
有代销意愿的成员行社请联系赣州农商银行申请开通代销权限,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照省联社要求准备理财销售材料(网点销售公告、产品说明书、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机构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见附件);
2、代销网点张贴理财产品销售公告;
3、各成员行社负责及时通过电子门楣滚动牌、全行多媒体互动系统、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宣传理财产品(宣传用语见附件),根据银监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电视、电台渠道对具体理财产品进行宣传;
4、网点进行理财产品营销(具体见附件“理财产品课件”);
5、网点柜员进行预购操作(具体操作见附件中“理财产品销售系统操作手册”);
6、代销行通过省联社核心系统代销甲方理财产品即表示同意并接受发行行所发行单项理财产品属性的要素,即认定双方代
理销售关系成立。
如有问题请联系省联社财富管理中心与赣州农商银行。
省联社财富管理中心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赣州农商银行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省联社财富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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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产品名称:赣州农商银行百福理财禧临门系列CG13120181106030产品编号:CG13120181106030
尊敬的投资者: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赣州农村商业银行在此郑重提示
1、本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具有一定的风险,赣州农村商业银行只对理财本金承担保证责任,理财收益为浮动收益。
2、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具体情况;如对销售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3、请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前,应充分了解本产品风险,包括理财本金与收益到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等,具体详见以下“风险提示”部分,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4、请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5、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只对理财本金承担保证责任,理财收益为浮动收益。
本理财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
如资产
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如有,下同)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内的债券资产存在违约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债券资产违约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收益。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支付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6.提前终止风险:由于赣州农村商业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利率风险:在产品存续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则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有可能将因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8、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致电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客户服
务热线(96268)或致电赣州农村商业银行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赣州农村商业银行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赣州农村商业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赣州农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赣州农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赣州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赣州农商银行有权宣布该计划不成立。
10.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期限为93天,风险评级为稳健型,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银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本风险分级为赣州农商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赣州农商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本理财计划只对理财本金承担保证责任,理财收益为浮动收益。
在市场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50000元,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5.70%,在市场最不利的情况下,理财计划只保证50000元本金,理财收益将全部损失。
在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
您签署本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您已知悉并理解理财计划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理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赣州农村商业银行
投资者确认如下: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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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签章):
年月日。